胸中寒發脉代第一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由於胸中有寒,致使脉代不至所出現之脉証,並提出主治腧穴,故以此名篇。

脉代不至寸口〔1〕,四逆〔2〕,脉鼓不通〔3〕,雲門主之。

胸中寒,脉代時不至〔4〕,上重下輕,足不能安地〔5〕,少腹脹,上搶心,胸榰滿〔6〕,欬唾有血,然谷主之。

〔1〕脉代不至寸口 言寸口脉代,時有所止也。

〔2〕四逆 四肢逆冷也。《素問·通評虚實論》云:“所謂逆者,手足寒也。”

〔3〕脉鼓不通 鼓,動也。《易經·繫辭傳》:“鼓之以雷霆。”孔穎達疏:“鼓動之以震雷離電。”脉搏鼓動亦曰鼓,《素問·至真要大論》云:“脉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脉鼓不通,言脉搏雖鼓動而難通暢也。

〔4〕不至 不,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千金》卷三十第二補。至下《千金》並有“氣口”二字。

〔5〕安地 安,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千金》卷三十第三補。又本經卷十第四“腫而不任地”,亦猶此義,可證。地,《千金》無,疑脱。

〔6〕胸榰滿 榰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然谷作“胸脇榰滿”。

按:

《素問·離合真邪論》云:“夫邪之入於脉也,寒則血凝。”今胸中受寒,血必凝滯,故心雖鼓擊,而脉則不能暢也,是以脉代而時不至。肺居胸中,其脉上膈屬肺,故取手太陰肺經之雲門,以壯胸陽而行心氣。腎脉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取足少陰腎經之然谷,以然谷爲少陰滎穴,屬火以散寒邪。俟血脉通利,其脉代自復,而諸証自除矣。

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故令子發爲癲疾”,見《素問·奇病論》、《太素·癲疾》。自“病在諸陽脉”至“以鍼補之,病已止”,見《素問·長刺節論》、《太素·雜刺》。自“曰:有病狂怒者”至“夫生鐵落者,下氣候也”,見《素問·病能論》、《太素·陽厥》。自“癲疾,脉搏大滑”至“脉虚可治,實則死”,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虚實脉診》。“厥成爲癲疾”,見《素問·脉要精微論》、《太素·雜診》。“貫疽,暴病厥,癲疾,狂,久逆之所生也”,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久逆生病》。“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六府生病》。自“癲疾始生,先不樂”至“氣下泄,不治”,見《靈樞·癲狂》、《太素·癲疾》。自“狂之始生,先自悲也”至“骶骨者,尾屈也”,見《靈樞·癲狂》、《太素·驚狂》。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陽氣厥逆及大驚卒恐所致之癲、狂、癎病,故以此名篇。主要内容有:人生而病癲疾的病機;癲、狂病的証候、病機、診法、預後、治法及主治腧穴。

黄帝問曰:人生而〔1〕病癲疾者〔2〕,安所〔3〕得之?岐伯對曰:此〔4〕得之在母〔5〕腹中時,其母數有大驚〔6〕,氣上而〔7〕不下,精氣并居〔8〕,故令子發爲癲疾。

〔1〕而 此下《素問》、《太素》均有“有”字。

〔2〕癲疾者 癲疾,《素問》作“巔疾”,下一“巔疾”同。者下《素問》有“病名曰何”四字,《太素》有“病名爲何”四字。按癫與巔通。《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張介賓按:“巔疾者,即癲癎也。本經巔、癲通用,於此節之義可見,諸家釋爲頂巔者非。蓋兒之初生,即有病癲癎者,今人呼爲胎裹疾者即此,未聞有胎病頂巔者也。”

〔3〕所 《太素》無。

〔4〕此 此上《素問》有“病名爲胎病”五字,《太素》有“病名爲胎疾”五字。

〔5〕母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無。

〔6〕數有大驚 明抄本、《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有所數大驚也”,《素問》、《太素》均作“有所大驚”。義並通。

〔7〕而 《太素》無。

〔8〕精氣并居 言陰精與亂氣相并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注:“驚則氣亂而逆,故氣上而不下,氣亂則精從之,故精氣并及於胎,令子爲癲癎也。”

病在諸陽脉〔1〕,且寒且熱〔2〕,諸分〔3〕且寒且熱,名曰狂〔4〕。刺之虚脉〔5〕,視分〔6〕盡熱,病已止〔7〕。病初發,歲〔8〕一發;不治,月〔9〕一發;不治,月四五發〔10〕,名曰癲疾〔11〕,刺諸分〔12〕。其脉尤寒者〔13〕,以鍼補之〔14〕。《素問》云:諸脉諸分〔15〕,其無寒者,以鍼調之。病已止〔16〕。

〔1〕諸陽脉 指手足太陽、少陽、陽明經脉。《太素》注:“陽,並陽明太陽等,故曰諸陽脉。”

〔2〕且寒且熱 《素問識》:“簡按:且寒且熱四字疑衍。”考下文有“諸分且寒且熱”句,此説可參。且寒且熱,言又寒又熱、寒熱相間也。《經傳釋詞》卷八:“且,猶又也。”如《漢書·郊祀志》:“黄帝且戰且學仙。”

〔3〕諸分 此指諸陽經分肉。

〔4〕名曰狂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陽盛則爲狂病。凡病在諸陽分,而經脉分肉之間且寒且熱者,皆陽邪亂其血氣,熱極則生寒也。故病爲狂。”

〔5〕刺之虚脉 《太素》注:“刺法,補其虚陰。”《素問發微》注:“刺之者,當乘其脉之盛而瀉之使虚。”《素問吴註》注:“刺諸經之脉之虚者也。”詳《靈樞·刺節真邪》云:“上熱下寒,視其虚脉而陷之於經絡者補之。”又云:“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者,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虚者補之。”是狂亦有當補者,本條下文曰“視分盡熱”,是亦當爲補其虚經以治寒者,故馬注疑非是。

〔6〕分 此下《太素》重出“分”字,疑爲“肉”字之誤。

〔7〕病已止 已下《太素》有“而”字,於義較明。《素問吴註》注:“視虚脉分間盡熱,則陽氣流布,不并於一而爲狂矣。”

〔8〕歲 《太素》作“盛”,连上讀,非是。

〔9〕月 《太素》作“日”,非是。

〔10〕月四五發 月,《太素》無。《千金》卷十四第五作“四五日一發”。

〔11〕名曰癲疾 疾,《素問》、《太素》均作“病”,義同。此言狂証初發,邪淺易治,若治不及時,則病由歲發、月發、乃至月四五發,病邪由淺入深,陰氣日重,重陰則癲,故轉爲癲疾。

〔12〕刺諸分 《素問》作“刺諸分諸脉”,《太素》作“刺諸其分諸脉”,文異而義同。此言刺癲疾之常法,應取諸脉分肉。

〔13〕其脉尤寒者 《素問》作“其無寒者”,《太素》作“其尤寒者”。以本經義勝。《素問》尤作“無”者,或因“無”俗字作“无”,與尤字相似而誤耳。

〔14〕補之 《素問》、《太素》均作“調之”。

〔15〕諸脉諸分 今本《素問》作“諸分諸脉”。

〔16〕病已止 原作小字誤混原校之後,明抄本同。今據《素問》、《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改爲大字正文。

曰:有病狂怒〔1〕者,此病安生〔2〕?曰:生於陽也〔3〕。曰:陽何以使人狂也〔4〕?曰: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5〕,故善怒,病名曰陽厥〔6〕。曰:何以知之?曰: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7〕,不動而動大疾〔8〕,此其候也。曰:治之柰何?曰:奪〔9〕其食即已。夫食入於陰,氣長於陽〔10〕,故奪其食即已〔11〕。使人服〔12〕以生鐵落〔13〕爲後飯〔14〕。夫生鐵落者,下氣候也〔15〕。《素問》候〔16〕作疾。

〔1〕狂怒 明抄本、《素問》均作“怒狂”,《素問》新校正云:“按《太素》怒狂作善怒。”今《太素》作“喜怒”。

〔2〕生 《太素》作“在”。詳下文有“生於陽”句,則《太素》誤。

〔3〕也 明抄本作“者”。

〔4〕也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無。

〔5〕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 折,挫也。如《漢書·蒯通傳》:“折北不救。”顔師古注:“折,挫也。”決《廣韻·屑韻》:“流行也。”如《孟子·滕文公上》:“決汝漢。”《素問》王冰注:“言陽氣被折,鬱不散也。”按陽氣以暢達爲宜,因暴受挫,則難以流行,鬱而不解,故下言善怒。

〔6〕陽厥 病名。《素問》王冰注:“此人多怒,亦曾因暴折而心不疏暢故爾。如是者,皆陽逆躁極所生,故病名陽厥。”

〔7〕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 不動,言不常動也。《素問發微》注:“足陽明經常動者,《靈樞·動輪篇》言:足陽明獨動不休。故凡衝陽、地倉、大迎、下關、人迎、氣衝之類,皆有動脉不止,而衝陽爲尤甚。彼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陽膽經則不動者也。雖膀胱經有天窗、委中、崑崙,膽經有天容、懸鐘、聽會,而皆不及胃經之尤動也。”

〔8〕不動而動大疾 不動,《太素》無此二字,疑涉上文誤脱。《素問》王冰注:“不應常動而反動甚者,動當病也。”《素問發微》注:“夫二經不動,而今至於動之甚速,此其病之怒狂,故諸陽之脉有如此耳。”

〔9〕奪 原作“衰”,此下原校云:“《素問》作奪。”今本《素問》同原校。詳下文亦作“奪”,故據《素問》及此下文例改,並删原校。《太素》亦誤作“衰”。

〔10〕食入於陰,氣長於陽 氣長,《素問》、《太素》均作“長氣”,義同。《類經》卷十七第六十四注:“五味入口而化於脾,食入於陰也。藏於胃以養五藏氣,長氣於陽也。”

〔11〕奪其食即已 其,《太素》作“之”。《素問》王冰注:“食少則氣衰,故節去其食,即病自止。”

〔12〕使人服 人,《素問》、《太素》均作“之”。王冰注:“之或爲人傳寫誤也。”按之,代詞,義亦通。又,服下《太素》有“之”字。

〔13〕生鐵落 落,《素問》作“洛”。按洛與落通。《莊子·天道》:“知雖落天地。”《北堂書鈔》卷一引作“洛”。《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卷四鐵精引《唐本草》注云:“鐵落,是鍛家燒鐵赤沸,砧上鍛之,皮甲落者。”《本草綱目·鐵落》時珍曰:“平肝去怯,治善怒發狂。”

〔14〕爲後飯 原作“爲後飲”,《素問》、《太素》均作“爲飲”。據明抄本、《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千金》卷十四第五及本經卷十第二下治酒風方、卷十一第七治血枯方文例改。

〔15〕生鐵落者,下氣候也 落,《素問》作“洛”,候,《素問》、《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疾”。本句《太素》作“生長氣,椎鐵落自下氣疾”,蕭延平按:“生長氣椎鐵”五字頗費解,當必有誤。”此説是。按候,當指病候,義雖可通,然不若作“疾”義勝。《素問識》:“簡按:《列子·湯問》:吴楚之國,有大木焉,其名爲櫾,碧樹而冬生,食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憤厥之疾。張湛注云:氣疾也。《梁書·姚察傳》:自兔憂後,因加氣疾。蓋憤厥,乃陽厥之類,而氣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癲眩、驚悸癎瘈、心神不定之證,宜概稱氣疾焉。若以疾訓速,或爲效驗疾速之義,或謂逆氣疾速之謂,乖謬亦甚。”

〔16〕候 明抄本作“字”。

按:

本節所論陽厥,實爲癲狂一類疾病,故用生鐵落治之。李時珍《本草綱目·鐵落》發明條下釋之曰:“陽氣怫鬱而不得疏越,少陽膽木挾三焦少陽相火、巨陽陰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其巨陽、少陽之動脉可以診之也。奪其食,不使胃火復助其邪也。飲以生鐵落,金以制木也。木平則火降。”生鐵落具清熱開結、平肝鎮静之功,故後世醫家據此方意,以生鐵落爲君,佐以清心化痰、鎮静安神之品,創制了若干“生鐵落飲”方劑,臨床用治癲狂之病,確有一定療效。

癲疾,脉搏大滑,久自已〔1〕;脉小堅急,死不治〔2〕。一作脉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3〕。癲疾,脉虚可治,實則死〔4〕。厥成爲癲疾〔5〕。

貫疽〔6〕,《素問》〔7〕作黄疸。暴病厥,癲疾,狂〔8〕,久逆之所生也。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9〕。

〔1〕脉搏大滑,久自已 《素問吴註》注:“搏,過於有力也,此爲肝實;大爲氣有餘,滑爲血有餘,故久自已。”

〔2〕脉小堅急,死不治 《素問吴註》注:“脉來小而堅急,則肝之真藏脉也,全失沖和而無胃氣,故死不治。”

〔3〕一作脉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 明抄本作“一本脉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急可治”。《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沈小急實死不療,小牢急亦不可治”。《素問》新校正云:“按巢元方云:脉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外臺》卷十五五癲方引《病源》作“脉沈小急疾,不可療;小牢急亦不可療”,今本《病源》卷二五癲病候則作“脉沈小而疾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諸本不同,乃傳抄致誤也。

〔4〕脉虚可治,實則死 脉虚,《素問》、《太素》均作“虚則”,義同。按上文云“脉搏大滑,久自已”,此文云“脉虚可治”,似相反戾,然考此脉虚二字,當爲柔緩沖和之意,非空虚無力之謂。以其柔緩沖和,胃氣尚强,故云可治。而此之脉實,當係上文“堅急”之意,邪氣盛而胃氣無,故云死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注:“虚則柔緩,邪氣微也,故生;實則弦急,邪氣盛也,故死。”

〔5〕厥成爲癲疾 癲,《素問》作“巔”,此當指癲癎言。《素問吴註》注:“巔、癫同,古通用。氣逆上而不已,則上實而下虚,故令忽然癲仆,今世所謂五癎也。”成,通“盛”。

〔6〕貫疽 《素問》、《太素》均作“黄疸”。按貫疽之名,古書無載,義不詳,疑爲“黄疸”形近致誤。

〔7〕《素問》 明抄本作“《素問·通評虚實論》”。

〔8〕暴病厥,癲疾,狂 《素問》、《太素》均作“暴痛,癲疾,厥,狂”,義勝。王冰注:“足之三陽,從頭走足,然久厥逆而不下行,則氣怫積於上焦,故爲黄疸、暴痛、癲狂、氣逆矣。”

〔9〕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 《太素》注:“六府受穀氣,傳五藏,故六府閉塞,藏不平也。”按平,平衡協調之謂也。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1〕,視舉〔2〕目赤,甚〔3〕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顔〔4〕,取手太陽、陽明〔5〕、太陰,血變而止。癲疾始作〔6〕,而引口啼呼喘悸者〔7〕,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强者攻其右,一本作左。右强者攻其左〔8〕,一本作右。血變而止〔9〕。

〔1〕痛 《千金》卷十四第五、《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風癫灸刺法均無。

〔2〕視舉 視上原有“直”字,據《靈樞》、《太素》删。視舉者,目上視也。

〔3〕甚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其”,義勝。

〔4〕候之於顔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顔,天庭也。候之於顔,邪色必見於此也。”

〔5〕陽明 原脱,據《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補。

〔6〕始作 明抄本無,疑脱。

〔7〕引口啼呼喘悸者 啼呼,明抄本無,校云:“《九墟》作啼呼,《太素》作啼呼喘悸者。”按今本《靈樞》、《太素》均與本經同,疑明抄本誤。引口,謂口角被牽引而歪斜也。

〔8〕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 《太素》作“右僵者政其右,左僵者政其左”,蕭廷平按:“兩政字,恐係攻字傳鈔之誤。”其説是。按强與僵通。至於攻左、攻右,則以本經爲是。《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注:“左右牽引,病多在絡,故左强者當攻右,右强者當攻左,此繆刺之法也。”

〔9〕止 此下《靈樞》有“癲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二十七字。《太素》同,惟無“太陰”二字。《千金》卷十四第五亦同,文在本節“癲疾始作”之前,惟先字作“而”,止字作“已”。疑本經有脱文。

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之有過者,即寫之〔1〕,置其血於瓠壺〔2〕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三十壯〔3〕。窮骨者,尾骶〔4〕也。

〔1〕視之有過者,即寫之 即,《靈樞》無。過,過失。如《韓非子·難一》:“夫爲人臣者,君有過則諫。”身之有病猶人之有過,故又可引申爲病患,如《素問·五藏生成》云:“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凡治癲疾者,須常與之居,庶得察其病在何經及當取之處,不致謬誤也。故必於病至之時,視其有過之所,刺出其血,以驗其可灸與否。”

〔2〕瓠(hú胡)壺 一種盛液體的大腹容器。《博古圖·漢瓠壺》:“公劉之詩曰:酌之用匏。則瓠壺之制,蓋取諸此。”《説文·瓠部》:“瓠,匏也。”即葫蘆。

〔3〕三十壯 《靈樞》、《千金》卷十四第五作“二十壯”,《太素》作“二十五壯”。

〔4〕尾骶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靈樞》作“骶骨”,《太素》作“胝骨”。按尾骶,即尾骶骨。胝與骶通。

按:

本節言刺癲病之血置於瓠壺之中,至其發時可以獨動。對此,張志聰釋之曰:“置其血於壺中,發時而血獨動者,氣相感召也。如厥氣傳於手太陰、太陽,則血與壺中獨動,感天氣太陽之運動也。”張氏雖如此説,然古今未見驗証者,似出於玄,有待進一步研究。但本節言治癲病應常與之居,且提出灸窮骨之法,則具有重要參考價值,詳後文鍼刺長强穴治本病,與此義同。

骨癲疾者,頷〔1〕齒諸俞分肉皆滿,而骨倨强直〔2〕,汗出煩悶〔3〕,嘔多涎沫,氣下泄,不治〔4〕。脉癲疾者,暴仆,四肢之脉皆脹而縱〔5〕,脉滿〔6〕,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俠項太陽〔7〕,又灸帶脉〔8〕於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俞〔9〕。嘔多涎沫〔10〕,氣下泄,不治。筋癲疾者,身卷攣急,脉大〔11〕,刺項大經之大杼〔12〕。嘔多涎沫〔13〕,氣下泄,不治〔14〕。

〔1〕頷 《靈樞》作“顑”。按顑與頷通。

〔2〕骨倨强直 《千金》卷十四第五同。倨,《靈樞》、《太素》均作“居”,無“强直”二字。按居與倨通。《説文通訓定聲·豫部》:“居,叚借爲倨。《漢書·酷吏郅都傳》:丞相條侯,至貴居也。”《靈樞識》:“簡按:骨倨,即强直之義。”詳强直與“倨”字義復,疑後人粘注誤入正文。

〔3〕悶 《靈樞》、《太素》均作“悗”。義同。

〔4〕嘔多涎沫,氣下泄,不治 涎沫,《靈樞》作“沃沫”。氣上《太素》有“其”字。按涎,口液也,本作“”,《説文·水部》:“,慕欲口液也。”疑“沃”乃“”字形近而誤。涎爲脾液,故嘔吐涎沫者,脾氣虧敗也。氣下泄,謂二便失禁也,腎司封藏,主於二陰,故氣泄於下者,腎氣衰敗也。《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若嘔多沃沫,氣泄於下者,尤爲脾腎俱敗,必不可治。”

〔5〕四肢之脉皆脹而縱 縱,明抄本作“從”,二字古通。《説文·系部》:“縱,緩也。”脉癲疾者病在於脉,故四肢之脉皆脹而縱緩。

〔6〕脉滿 明抄本作“滿脉”,疑倒。脉滿者,脉脹滿也,此爲血實,故下文言盡刺之出血。

〔7〕灸之俠項太陽 明抄本作“俠項灸太陽”。之,《太素》無。《靈樞發微》注:“俠項太陽,足太陽膀胱經挾項之天柱穴。”

〔8〕又灸帶脉 帶,明抄本作“太”,乃音近致誤。又,《靈樞》、《太素》均無。帶脉,此指足少陽膽經之帶脉穴。

〔9〕諸分肉本俞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謂諸經分肉之間及四肢之輸,凡脹縱之所,皆當取也。”

〔10〕涎沫 《靈樞》、《太素》均作“沃沫”。

〔11〕身卷攀急,脉大 卷,《靈樞》作“倦”。脉,《靈樞》、《太素》均無,大字連上讀,不若本經義順。按倦與卷通,《説文通訓定聲·乾部》:“卷,叚借爲倦。”《集韻·先韻》:“卷,曲也。”筋癲疾者,病在於筋,故身體卷曲而筋脉攣急。邪氣盛,故脉大也。

〔12〕項大經之大杼 之,明抄本作“即”。杼下《靈樞》、《太素》均有“脉”字,疑衍。項下大經之大杼,即足太陽膀胱經之大杼穴。

〔13〕涎沫 《靈樞》作“沃沫”,《太素》作“液沫”。

〔14〕筋癲疾者……不治 詳此二十六字,《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均在“脉癲疾”條文前。

狂之〔1〕始生,先自悲也,善忘善怒善恐〔2〕者,得之憂饑〔3〕,治之先取手太陰、陽明〔4〕,血變而止,及取足太陰、陽明〔5〕。狂始發,少卧不饑,自高賢也,自辨智也〔6〕,自尊貴也〔7〕,善駡詈〔8〕,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9〕,視脉〔10〕之盛者,皆取之,不盛者釋之〔11〕。

〔1〕狂之 狂上《太素》有“治”字。之,《靈樞》無。

〔2〕善忘善怒善恐 《靈樞》作“喜忘苦怒善恐”,《太素》善字均作“喜”。按善、喜、苦均爲程度副詞,文異義同。

〔3〕得之憂饑 饑,明抄本作“肌”,乃音近致誤。《太素》注:“人之狂病,先因憂结之甚,不能去解於心,又由饑虚,遂神志失守,則自悲喜忘喜怒喜恐。”

〔4〕先取手太陰、陽明 先,《靈樞》、《太素》均無。手太陰,《太素》作“手太陽”。《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取手太陰之太淵、列缺,手陽明之偏歷、温溜。”

〔5〕及取足太陰、陽明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足太陰之隱白、公孫,足陽明之三里、解谿等穴,并可治之。”

〔6〕自辨智也 辨,明抄本作“辦”,《靈樞》作“辯”。按辨與辦、辯,三字互通。《説文·刀部》段玉裁注:“辦,從刀,俗作辨,爲辨别字,符蹇切,别作從力之辦。”《説文通訓定聲·坤部》:“辯,叚借爲辨。”此處當作“辯”解,巧言也。《老子》第八十一章:“善者不辯,辯者不善。”河上公注:“辯,謂巧言也。”自辨智,謂自言聰明智慧。

〔7〕自尊貴也 明抄本無此四字,當係抄脱。

〔8〕駡詈 惡言傷人。二字互訓,《説文·网部》:“罵,詈也。”

〔9〕舌下少陰 謂舌下足少陰腎經之絡脉。《太素》注:“舌下足少陰脉盛者,互(蕭延平按:袁刻作亦)寫去之。”

〔10〕脉 《靈樞》無;明抄本作“足”,誤。

〔11〕不盛者釋之 者,《靈樞》無。釋,放棄,捨去。《廣韻·昔韻》:“釋,捨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諸侯釋位,以間王之政。”杜預注:“間,猶與也。去其位,與治王之政事。”此言脉不盛者,則捨棄而不刺也。

狂,善驚善笑〔1〕,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2〕,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3〕,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陽及頭兩頷〔4〕。狂〔5〕,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於外者〔6〕,得之有所大喜〔7〕,治之取足太陰、陽明、太陽。狂而新發,未應如此者〔8〕,先取曲泉左右動脉〔9〕,及盛者見血,有頃〔10〕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骶骨〔11〕二十壯。骶骨者,尾屈也〔12〕。

〔1〕狂,善驚善笑 《靈樞》作“狂言,驚,喜笑”,《太素》作“狂,喜驚喜笑”。

〔2〕大恐 明抄本作“不恐”,誤。

〔3〕少氣之所生也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氣衰則神怯,所以妄見妄聞而驚呼也。”

〔4〕足太陽及頭兩頷 足太陽,《靈樞》、《太素》均作“足太陰”,此下均無“及”字。頷,《靈樞》作“顑”。頭兩頷,指兩側頰車穴。

〔5〕狂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

〔6〕善笑而不發於外者 《太素》注:“不發於外者,不於人前病發也。”

〔7〕得之有所大喜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多食見鬼善暗笑者,以大喜傷神所致。《難經》曰:脱陽者見鬼,脱陰者目盲也。”

〔8〕未應如此者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謂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節之見證也。”

〔9〕曲泉左右動脉 即足厥陰肝經左右曲泉穴。《靈樞識》:“簡按:《甲乙》諸書未有言及動脉者,唯《外臺》云:横向脛二寸,當脉中是也。”

〔10〕有頃 有,原作“立”,據明抄本、《靈樞》改。《太素》作“食頃”,義同。

〔11〕骶骨 《靈樞》作“骨骶”。此即長强穴。

〔12〕骶骨者,尾屈也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均無此六字,疑後人釋語誤入正文。

癲疾嘔沫,神庭及兑端、承漿主之。其不嘔沫,本神及百會、後頂、玉枕、天衝、大杼、曲骨、尺澤、陽谿、外丘、通谷〔1〕、金門、承筋、合陽主之。委中下二寸爲合陽〔2〕。癲疾,上星主之,先取譩譆,後取天牖、風池。癲疾嘔沫,暫起僵仆,惡見風寒,面赤腫,顖會主之。癲疾狂走,瘈瘲摇頭,口喎戾〔3〕,頸强,强間主之。癲疾瘈瘲,狂走,頸項痛〔4〕,後頂主之〔5〕。後頂,頂後一寸五分〔6〕。癲疾,骨痠,眩,狂,瘈瘲〔7〕,口噤〔8〕,《千金》作喉噤。羊鳴,刺腦户。狂易,多言不休,及狂走欲自殺,目反〔9〕妄見,刺風府。癲疾僵仆〔10〕,目妄見,恍惚不樂,狂走瘈瘲,絡却主之。癲疾大瘦,腦空主之。癲疾僵仆,狂,瘧〔11〕,完骨及風池主之。癲疾互引〔12〕,天柱主之。

〔1〕通谷 此上原有“當上脘傍五分”六字,按當上脘傍五分處,乃腹部之通谷穴,而此處據本經取穴體例係指足部通谷穴,且《外臺》卷三十九腹部通谷亦無此主治,是則“當上脘傍五分”六字,乃後人誤注,又被混入正文,故删。

〔2〕委中下二寸爲合陽 此八字原爲大字正文,係注文混入,今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爲小字。

〔3〕口喎戾 戾,《醫心方》卷二第一作“淚出”。按喎與“咼”通,《説文·口部》:“咼,口戾不正也。”戾,《説文·犬部》:“曲也。”口喎戾,謂口歪斜也。

〔4〕頸項痛 《外臺》卷三十九後頂、《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項直頸痛”。

〔5〕後頂主之 此條《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在“强間”條前。按本經取穴體例,當在前。

〔6〕後項,頂後一寸五分 此八字原作大字正文,係後人將注文混入,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爲小字。又頂後,原作“項後”,與俞穴位置不合,本經卷三第二云:“後頂,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此乃形近而誤,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7〕瘈瘲 明抄本作“疾瘲”,誤。

〔8〕噤 明抄本脱。

〔9〕反 原作“及”,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風府、《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0〕僵仆 僵下明抄本有“音彊”、仆下有“音樸”各二小字音注。

〔11〕狂,瘧 明抄本、《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虚”,《外臺》卷三十九完骨作“瘧,狂易”。《千金》卷三十第四同本經。

〔12〕癲疾互引 癲疾,《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癲狂”。互引,謂肢體相互掣引,有似抽搐之象。

癲疾,怒欲殺人,身柱主之。《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1〕。狂走癲疾,脊急强,目轉上插〔2〕,筋縮〔3〕主之。癲疾發如狂走〔4〕者,面皮厚敦敦〔5〕,不治;虚則頭重,洞泄,淋癃〔6〕,大小便難,腰尻重,難起居,長强主之。癲疾憎風,時〔7〕振寒,不得言,得寒益甚,身熱狂走〔8〕,欲自殺,目反〔9〕妄見,瘈瘲泣出,死不知人,肺俞主之。癲狂〔10〕,膈俞及肝俞主之。癲疾互引反折,戴眼及眩,狂走不得卧,心中煩,攒竹主之〔11〕。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12〕。癲疾互引,水溝及齗〔13〕交主之。癲疾,狂〔14〕,瘈瘲,眩仆;癲疾〔15〕,瘖不能言,羊鳴沫出,聽宫主之。癲疾互引〔16〕,口喎,喘〔17〕悸者,大迎主之,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18〕。

〔1〕《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 又,明抄本無,瘈下有“音契”二小字音注。今本《千金》卷三十第四作“癲疾瘈瘲,怒欲殺人,身熱狂走,讇言見鬼”。讇,《説文·言部》:“諛也。”按此節文字已見於本經卷七第二,僅文稍異,故本病不復出。

〔2〕目轉上插 目睛反轉上視也。

〔3〕筋縮 原作“筋俞”,據《外臺》卷三十九筋縮、《千金》卷三十第四改。

〔4〕走 《外臺》卷三十九長强、《千金》卷三十第四均無,疑衍。

〔5〕厚敦敦 《外臺》卷三十九長强作“敦敦厚者”,《千金》卷三十第四作“敦敦者”。厚敦敦,肥厚貌。敦亦厚也。《易經·臨》:“敦臨吉。”孔穎達正義:“敦,厚也。”

〔6〕淋癃 《外臺》卷三十九長强、《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癃痔”。

〔7〕時 《醫學綱目》卷十一癫癎引本經作“而”。

〔8〕走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9〕反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10〕癫狂 原作“癲疾”,據《外臺》卷三十九膈俞、肝俞、《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1〕癲疾互引反折……心中煩,攒竹主之 此二十二字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攢竹、《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心,《外臺》作“意”。

〔12〕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 此九字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絲竹空、《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又“癲疾,狂”,《醫學綱目》作“癲狂”。

〔13〕齗 此下明抄本有“音銀”二小字音注。

〔14〕癲疾,狂 《外臺》卷三十九聽宫作“驚狂”。

〔15〕癲疾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二字,疑衍。

〔16〕互引 《外臺》卷三十九大迎無此二字。

〔17〕喘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大迎有“痓”字。

〔18〕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取手陽明、太陰,變血而止”。按此十三字與上文例不合,乃《靈樞·癲狂》之文,此或錯簡。

狂癲疾,吐舌,太乙及滑肉門主之。太息善悲,少腹〔1〕有熱,欲走,日月主之。狂易,魚際及合谷、腕骨、支正、小海〔2〕、崑崙主之。狂言,太淵主之。心懸如饑狀〔3〕,善悲而驚狂,面赤目黄,間使主之。狂言笑見鬼〔4〕,取之陽谿及手足陽明、太陰〔5〕。

〔1〕少腹 《外臺》卷三十九日月作“小腹”。

〔2〕小海 原作“少海”,詳《外臺》卷三十九少海、小海均治狂易,而《醫心方》卷二第一僅小海治狂易若按本節腧穴排列,此穴在支正下,當爲小海,故據改。

〔3〕心懸如饑狀 懸下明抄本有“音玄”二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間使作“懸心如饑之狀”,《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癲引本經作“心懸如饑之狀”。《千金》卷三十第二作“心懸如饑”。義均同。

〔4〕狂言笑見鬼 《外臺》卷三十九陽谿作“癲疾嘔沫,善笑見鬼”。

〔5〕太陰 《靈樞》、《太素》、《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癫引本經均作“太陽”。

癲疾多言,耳鳴,口僻頰腫,實則聾,齲〔1〕,喉痺不能言,齒痛,鼻鼽〔2〕衄;虚則痺鬲〔3〕,偏歷主之。癲疾吐〔4〕舌,鼓頷〔5〕,狂言見鬼,温溜主之。在腕後五寸〔6〕。目不明,腕急,身熱驚狂,躄〔7〕痿痺〔8〕,瘈瘲,曲池主之。癲疾吐舌,曲池主之。狂疾,腋門主之;又俠谿、丘墟、光明主之。狂,互引,頭痛,耳鳴,目痛〔9〕,中渚主之。熱病汗不出,互引,頸嗌〔10〕外腫,肩臂痠重〔11〕,脇腋急痛,四肢不舉〔12〕,痂疥,項不可顧,支溝主之。癲疾,吐舌〔13〕沫出,羊鳴,戾頸,天井主之。在肘後〔14〕。熱病汗不出,狂,互引,癲疾,前谷主之。狂,互引〔15〕,癲疾數發,後谿主之。狂,癲疾,陽谷及築賓、通谷主之。

〔1〕齲 《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在下文“齒”字下,作“齒齲痛”,義較順。又明抄本此下有“音巨”二小字音注。

〔2〕鼻鼽 鼻,《外臺》卷三十九偏歷無。鼽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3〕鬲 此下原有“俞”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及本經卷二第一下手陽明之别文例删。

〔4〕吐 明抄本作“”,下有“音國”二小字音注。詳,今字書無,據音注似爲國之俗寫變體。国,原爲國之俗體,清梁同書《直語補證》:“国、孑、齐、齋、斈,今市儈書之,皆起於宋。”《龍龕手鑑·口部》:“,俗,音國。”又口部有俗字国字。國在此義不通,當爲吐之形近誤。

〔5〕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

〔6〕在腕後五寸 此五字原作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此前文例改爲小字注文。

〔7〕躄 此下明抄本有“音卑”二小字音注。

〔8〕痺 明抄本作“瘅”,誤。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曲池有“重”字,於義爲勝。

〔9〕痛 原作“痺”,據《外臺》卷三十九中渚,《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10〕嗌 此下明抄本有“音益”二小字音注。

〔11〕痠重 《外臺》卷三十九支溝作“痠痟”。

〔12〕四肢不舉 四肢,原脱。明抄本作“痛不舉”,義不明。今據《外臺》卷三十九支溝、《醫心方》卷二第一補。

〔13〕舌 原作“血”,據《外臺》卷三十九天井、《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4〕在肘後 原爲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前後文例改爲小字注文。

〔15〕引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後谿補。

癲疾,狂,多食〔1〕,善笑不〔2〕發於外,煩心,渴〔3〕,商丘主之。癲疾,短氣,嘔血,胸背痛,行間主之。痿厥,癲疾,洞泄,然谷主之。狂仆〔4〕,温溜主之。狂癲,陰谷主之。癲疾,發〔5〕寒熱,欠,煩滿,悲泣出,解谿〔6〕主之。狂,妄走善欠,巨虚上廉主之。狂易,見鬼與火,解谿主之〔7〕。癲疾〔8〕互引,僵仆,申脉主之;先取陰蹻〔9〕,後取京骨、頭上五行〔10〕。目反上視,若赤痛從内眥始,踝下半寸〔11〕各三痏,左取右,右取左。

〔1〕食 此上原有“善”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商丘、《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删。

〔2〕不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休”字。

〔3〕渴 此上《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中”字。

〔4〕仆 原作“什”,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温溜改。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5〕發 《外臺》卷三十九解谿作“厥”,義勝。

〔6〕解谿 原作“解谷”,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解谿、《醫學綱目》卷十一癫癎引本經改。

〔7〕狂易,見鬼與火,解谿主之 據本經取穴體例,此條當在“巨虚上廉主之”條前。

〔8〕疾 原作“狂”,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申脉、《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9〕先取陰蹻 蹻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陰蹻出於照海穴,故先取陰蹻者,當取照海穴也。

〔10〕頭上五行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四字,疑衍。

〔11〕踝下半寸 原作“復下半寸”,義不明。《素問·繆刺論》云:“邪客於陽蹻之脉,令人目痛從内眥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與此義同,是知腹乃“踝”之誤,據改。踝下半寸,即申脉穴,爲足陽蹻脉氣所發。

寒厥癲疾,噤吤〔1〕,瘈瘲驚狂,陽交主之。癲疾,狂,妄行,振寒〔2〕,京骨主之。身痛,狂,善行,癲疾〔3〕,束骨主之。補諸陽〔4〕。癲疾僵仆,轉筋,僕參主之。癲疾,目〔5〕,鼽衄〔6〕,崑崙主之。癲狂疾〔7〕,體痛,飛揚主之。癲疾反折,委中主之。凡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熱汗出,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取公孫及井俞。實則腸中切痛〔8〕,厥,頭面腫起〔9〕,煩心,狂〔10〕,多飲〔11〕,虚則鼓脹〔12〕,腹〔13〕中氣大滿〔14〕,熱痛不嗜食〔15〕,霍亂,公孫主之〔16〕。

〔1〕吤 《外臺》卷三十九陽交、《醫心方》卷二均作“齘”。按吤與齘同,切齒也。龍龕手鑑·口部》:“吤,俗;正作齘。切齒怒也。”

〔2〕狂,妄行,振寒 《外臺》卷三十九京骨作“狂妄”,無“行,振寒”三字。

〔3〕疾 此下《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有“身痛,狂,善行”五字。

〔4〕補諸陽 此三字原作大字正文,《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當係後人釋語混入正文,故改爲小字注文。

〔5〕目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荒”二小字音注。按與同。

〔6〕鼽衄 鼽下明抄本有“音求”、衄下有“音肭”各二小字音注。

〔7〕癲狂疾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飛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癲疾”。

〔8〕腸中切痛 腸,《外臺》卷三十九公孫、《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腹”。詳《靈樞·癲狂》云:“厥逆爲病也……腸若以刀切之。”與此文義同。

〔9〕起 《外臺》卷三十九公孫無。

〔10〕狂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有“言”字。

〔11〕多飲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二字互倒。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均有“不嗜卧”三字。

〔12〕虚則鼓脹 原作“霍則鼓濁”,明抄本作“霍則鼓獨”,義均難明,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改。《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虚則腹脹”。

〔13〕腹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腸”。

〔14〕滿 原作“滯”,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

〔15〕食 原作“卧”,據《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外臺》卷三十九公孫作“飲”。

〔16〕凡好太息……公孫主之 此六十四字明抄本在上文“通谷主之”條下。按此節文字似與本篇所論内容不合,《千金》卷三十列入“熱病”項,《醫學綱目》卷十三引本經列入“善太息”項,疑爲錯簡文。

陽脉下墜陰脉上争發尸厥第三

提要:本篇主要説明由陽脉下墜、陰脉上逆所發尸厥之主治腧穴,故以此名篇。

尸厥,死不知人,脉動如故,隱白及大敦主之。恍惚尸厥,頭痛〔1〕,中極及僕參主之。尸厥暴死,金門主之。

〔1〕頭痛 《外臺》卷三十九中極作“心煩痛”,《千金》卷三十第四作“煩痛”。

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本篇“霍亂,刺俞傍五,足陽明及上傍三”,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刺霍亂數》。自“轉筋於陽”至“皆卒刺之”,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氣亂於腸胃發霍亂之証候、主治腧穴及鍼刺轉筋之方法,故以此名篇。

霍亂〔1〕,刺俞傍五〔2〕,足陽明及上傍三〔3〕。

〔1〕霍亂 病名。《靈樞·五亂》云:“清氣在陰,濁氣在陽,營氣順脉,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腸胃,則爲霍亂。”《病源》卷二十二霍亂病諸候云:“霍亂者,由人温凉不調,陰陽清濁二氣有相干亂之時,其亂在於腸胃之間者,因遇飲食而變,發則心腹絞痛。……言其病揮霍之間,便致繚亂也。”按霍亂者,揮霍繚亂也。霍,揮霍、猝急也。《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兒也。”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考聲》:“霍,猝急也。”

〔2〕刺俞傍五 刺,明抄本作“側”。《太素》注。“主療霍亂,輸傍可五取之。”《素問》王冰注:“霍亂者,取少陰俞傍志室穴。”馬蒔、張介賓皆從王冰注。《素問吴註》注:“俞傍五,謂背俞兩傍去脊中行三寸之穴各五痏。”詳本文諸注不一,王冰注承上文“少陰俞去脊椎三寸傍五,用員利鍼”之義,然此文原係治“腹暴滿”者,且今《外臺》、《千金》、《醫心方》及本篇後文霍亂腧穴主治,均無取志室者,故王注難以爲準,而楊、吴兩注亦無準的,究刺何處,尚待後考。

〔3〕足陽明及上傍三 《素問》王冰注:“足陽明,言胃俞也。取胃俞,兼取少陰俞外兩傍向上第三穴,則胃倉也。”《素問發微》注:“又取足陽明曰胃倉穴,在十二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共六寸,鍼三分,灸七壯。及上有意舍穴各三痏,在十一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鍼三分,灸七壯。此二穴亦屬足太陽膀胱經,今曰足陽明者,以其爲胃穴也。”《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七注:“足陽明,言胃俞也。再及其上之傍,乃脾俞之外,則意舍也。當各刺三痏。”按此文義亦難詳,今取諸注供參考。

嘔吐煩滿,魄户〔1〕主之。陽逆霍亂,刺人迎,刺〔2〕入四分,不幸殺人〔3〕。霍亂,泄出〔4〕不自知,先取太谿,後取太倉之原〔5〕。霍亂〔6〕,巨闕、關衝、支溝、公孫、解谿主之。《千金》又取〔7〕陰陵泉。霍亂泄注〔8〕,期門主之。厥逆霍亂,府舍主之。胃逆霍亂,魚際主之。霍亂逆氣〔9〕,魚際〔10〕及太白主之。霍亂遺矢失氣〔11〕,三里主之。暴霍亂〔12〕,僕參主之。霍亂轉筋,金門、僕參、承山、承筋主之。霍亂,脛痺〔13〕不仁,承筋主之。《千金》云:主瘈瘲脚痠〔14〕。

轉筋於陽理其陽,轉筋於陰理其陰,皆卒刺之〔15〕。

〔1〕魄户 原作“魄尸”,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魄户改。

〔2〕刺 《外臺》卷三十九人迎無。疑涉上文誤衍。

〔3〕不幸殺人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腸逆”四小字校文。按人迎屬胃經,穴在結喉傍頸動脉應手處,故針刺時應避開動脉,若誤刺傷人,則會造成出血死亡。本經卷三第十二人迎項下云:“刺入四分,過深不幸殺人。”

〔4〕泄出 《外臺》卷三十九太谿作“出泄”。

〔5〕太倉之原 太倉,胃府也。《靈樞·脹論》云:“胃者,太倉也。”太倉之原,即胃經原穴衝陽,取之可補後天之穀氣。

〔6〕霍亂 《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又法”二字,此下無“公孫”穴。

〔7〕取 明抄本作“有”。

〔8〕泄注 《外臺》卷三十九期門作“泄痢”,《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泄利”。

〔9〕霍亂逆氣 《外臺》卷三十九太白作“霍亂胃氣逆”。

〔10〕魚際 此下明抄本有“主之”二字,誤衍。

〔11〕遺矢失氣 原作“遺矢氣”,明抄本作“遺失氣”,《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遺尿失氣”,義似不合。《外臺》卷三十九三里、《千金》卷三十第五“矢”下均有“失”字,於義爲順,據補。

〔12〕暴霍亂 明抄本作“暴亂霍”,誤《千金》卷三十第五作“厥逆霍亂”。

〔13〕脛痺 脛,明抄本作“胵”,誤。痺,《千金》卷三十第五“承筋主瘈瘲脚痠”條校文引本經無。

〔14〕痠 此下明抄本有“音酸”二小字音注。

〔15〕轉筋於陽理其陽……皆卒刺之 卒刺,明抄本作“本”,誤。理,《靈樞》作“治”,義同。本經作“理”者,係避唐高宗李治諱改字。《靈樞發微》注:“卒,猝同。凡手足之外廉,皆屬陽經,若轉筋於陽,則治其陽經。凡手足之内廉,皆屬陰經,若轉筋於陰,則治其陰經。皆當猝然刺之。”《太素》“卒刺之”作“卒鍼”,楊上善注:“轉筋刺,四也。六陽轉筋,即以燔鍼刺其陽筋;六陰轉筋,還以燔鍼刺其陰筋也。”又《醫學綱目》卷十四轉筋引《靈樞》“卒刺”作“焠刺”,或經文原有作“焠刺”者,待考。

足太陰厥脉病發溏泄下痢第五

本篇“春傷於風,夏生飧泄腸澼”,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四時之變》。“久風爲飧泄”,見《素問·脉要精微論》、《太素·雜診》。自“飧泄而脉小”至“手足温者易已”,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雜診》。自“黄帝問曰”至“以藏期之”,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虚實脉診》。自“飧泄,補三陰交”至“熱行乃止”,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病注下血,取曲泉”,見《靈樞·厥病》、《太素·癃泄》。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足太陰脉氣逆而發溏泄下痢之病因與証治,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爲溏泄下痢的病因、發展變化、生死辨証及主治腧穴。

春傷於風,夏生飧泄腸澼〔1〕。久風爲飧泄〔2〕。飧泄〔3〕而脉小〔4〕,手足寒者〔5〕難已;飧泄而脉小〔6〕,手足温者〔7〕易已。

〔1〕飧泄腸澼 飧泄,《太素》同,《靈樞》作“後泄”。澼,明抄本作‘僻’,爲澼之假借字。楊上善注:“傷,過多也。……風,春之氣也。受風過多,極爲飧洩腸澼,此爲風生洩也。”《素問》王冰注:“風中於表,則内應於肝,肝氣乘脾,故飧泄。”《類經》卷十七第七十二張介賓按:“腸澼一證,即今之所謂痢疾也。”

〔2〕久風爲飧泄 《素問》王冰注:“久風不變,但在胃中,則食不化而泄利也。以肝氣内合而乘胃,故爲是病焉。《陰陽應象大論》曰:風氣通於肝,故内應於肝也。”按此與《素問·生氣通天論》之“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爲洞泄”義同。

〔3〕飧泄 飧下明抄本有“音孫”二小字音注,泄下有“音洩,又薛”四小字音注。

〔4〕脉小 《靈樞》作“脉小者”,《太素》作“小者”,《脈經》卷九第九同本經,本經卷十二第十一作“脉大”。按作“脉小”是。

〔5〕者 《靈樞》、《太素》均無。

〔6〕而脉小 原作“而脉大”,《靈樞》、《太素》、《脈經》卷九第九及本經卷十二第十一均作“脉小”,據改。楊上善注:“脉小爲順,手足温,陽氣榮四末,故易已也。”

〔7〕手足温者 温上明抄本有“皆”字。者,《靈樞》、《太素》、《脈經》卷九第九均無。温下《靈樞》有“泄”字,連下句讀。

黄帝問曰:腸澼〔1〕便血何如?岐伯對曰:身熱則死,寒則生〔2〕。曰:腸澼下白沫何如?曰:脉沈則生,浮則死〔3〕。曰:腸澼下膿血何如?曰:懸絶則死,滑大則生〔4〕。曰:腸澼之屬〔5〕,身不熱〔6〕,脉不懸絶〔7〕何如?曰:脉滑大皆生,懸濇皆死〔8〕,以藏期之〔9〕。

〔1〕澼 此下明抄本有“音僻”二小字音注。

〔2〕身熱則死,寒則生 《太素》注:“血虚陽乘,故死;血未甚虚,其身猶寒,所以得生也。”《素問》王冰注:“熱爲血敗,故死;寒爲榮氣在,故生也。”

〔3〕脉沈則生,浮則死 浮上《素問》、《太素》均有“脉”字。楊上善注:“脉沈陰氣猶在,故生,脉浮陰盡陽乘,故死。”

〔4〕懸絶則死,滑大則生 懸上《素問》、《太素》、《脈經》卷四第七均有“脉”字。《類經》卷十七第七十二注:“下膿血者,兼白赤而言也。懸絶者,謂太過則堅而搏,不足則微而脱,皆胃氣去而真藏見也,邪實正虚,势相懸絶,故死。滑因血盛,大以氣充,血氣未傷,故生。”

〔5〕屬 《太素》作“病”。

〔6〕身不熱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作身熱”五小字校文。《脈經》卷四第七、《千金》卷二十八第十五均同此校。今本《素問》與本經同。

〔7〕脉不懸絶 《太素》無此四字。

〔8〕脉滑大皆生,懸濇皆死 《素問》作“滑大者曰生,懸濇者曰死”,《太素》作“身不熱,脉不懸絶,滑大皆曰生,懸濇皆曰死”。

〔9〕以藏期之 即以五臟相尅之理推測病之死期。《素問》王冰注:“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脾見甲乙死,是謂以藏期之。”

飧泄,補三陰交,上補陰陵泉〔1〕,皆久留之,熱行乃止〔2〕。病注〔3〕下血,取曲泉。五藏〔4〕腸〔5〕中有寒〔6〕,泄注,腸澼便血,會陽主之。腸鳴澼〔7〕泄,下窌主之。腸澼泄〔8〕,切痛,四滿主之。便膿血,寒中,食不化,腹中痛,腹哀主之。繞臍痛,搶心,膝寒,注利〔9〕,腹結〔10〕主之。溏瘕〔11〕,腹中痛,藏痺,地機主之。飧泄,太衝主之。溏泄〔12〕,不化食〔13〕,寒熱不節,陰陵泉主之。腸澼〔14〕,中郄主之。飧泄,大腸痛,巨虚上亷主之。

〔1〕補三陰交,上補陰陵泉 《靈樞》作“補三陰之上,補陰陵泉”,《太素》作“補三陰之上,補陰之陵泉”。均不若本經義勝。

〔2〕熱行乃止 《靈樞發微》注:“候鍼下熱行,乃止鍼。”

〔3〕病注 《太素》、《外臺》卷三十九曲泉均作“病泄”,《千金》卷三十第二作“痢泄”。按注、泄,均有傾瀉之義,故義同。

〔4〕五藏 原作“五里”,據《外臺》卷三十九會陽改。

〔5〕腸 《外臺》卷三十九會陽、《千金》卷三十第二均作“腹”。

〔6〕寒 此下原有“熱”字,文義不屬,據《外臺》卷三十九會陽、《千金》卷三十第二、《醫心方》卷二刪。

〔7〕澼 此下明抄本有“音澼”二小字音注。

〔8〕泄 此下明抄本有“音洩”二小字音注。

〔9〕注利 《外臺》卷三十九腹結作“洩痢”。

〔10〕腹結 原作“腹哀”,涉上文腹哀條致誤,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腹結、《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二十二腹痛引本經改。

〔11〕瘕 此下明抄本有“音賈”二小字音注。

〔12〕泄 原無,據《外臺》卷三十九陰陵泉、《醫學綱目》卷二十三泄瀉引本經補。

〔13〕不化食 《外臺》卷三十九陰陵泉作“穀不化”。義同。

〔14〕腸澼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中郄有“亦止精”三字,《醫心方》卷二第一有“不止,洩精”四字。

五氣溢發消渴黄癉第六

本篇自“黄帝間曰”至“肌肉弱者也”,見《靈樞·五變》。自“面色微黃”至“不嗜食”,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雜診》及《太素·人迎脉口診》。自“曰:有病口甘者”至“除陳氣也”,見《素問·奇病論》、《太素·脾癉消渴》。自“凡治消癉”至“暴憂之病也”,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病解》。自“消癉脉實大”至“病久不可治也”,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虚實脉診》。自“曰:熱中消中”至“至甲乙日當愈甚”見《素問·腹中論》。“癉成爲消中”,見《素問·脉要精微論》、《太素·雜診》。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五穀之氣停留上溢,則發消渴、黄癉之病,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消癉與黄癉之外候;脾癉、消癉、口甘等病証之病因、病機、治療原則、禁忌及主治腧穴。

黄帝問曰:人之善病消癉〔1〕者,何以候之〔2〕?岐伯〔3〕對曰:五藏皆柔弱者〔4〕,善病消癉。夫柔弱者必剛强〔5〕,剛强多怒〔6〕,柔者易傷也。此人薄皮膚而目〔7〕堅固以深者,長衡直揚〔8〕,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胸中畜積〔9〕,血氣逆留〔10〕,《太素》作留積。腹皮充脹〔11〕,《太素》作髖〔12〕皮充肌。血脉不行,轉而爲熱,熱則消肌〔13〕,故爲消癉。此言其剛暴〔14〕而肌肉〔15〕弱者也。

〔1〕消癉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注:“消癉者,三消之總稱,謂内熱消中而肌膚消瘦也。”

〔2〕之 此下明抄本有“少愈”二字,衍文。

〔3〕岐伯 《靈樞》作“少俞”。

〔4〕者 明抄本作“之”,誤。

〔5〕柔弱者必剛强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夫柔弱者必有剛强,謂形質弱而性氣剛也。”

〔6〕剛强多怒 律之下句“柔者易傷”及下文“剛則多怒”例,疑强爲“者”之誤。

〔7〕目 明抄本作“曰”,誤。

〔8〕長衡直揚 衡,《靈樞》作“衝”。按本經作“衡”是。《靈樞·論勇》云:“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衡直揚。”可証。衡,眉也,或指眉上。《漢書·王莽傳上》:“盱衡厲色,振揚武怒。”顔師古注引孟康曰:“眉之上爲衡。盱衡,舉眉揚目也。”揚,眉也。《詩經·齊風·猗嗟》:“美目揚兮。”毛亨傳:“揚,眉。”孔穎達正義:“解揚爲眉,蓋以眉毛揚起,故名眉爲揚。”長衡直揚,謂目舉而眉揚也。

〔9〕畜積 猶蓄積也。畜與“蓄”通。

〔10〕留 明抄本作“流”。按經文流與留多混用。此從留訓,滯也。《吕氏春秋·圜道》:“一不欲留。”高誘注:“留,滯。”

〔11〕腹皮充脹 《靈樞》作“臗皮充肌”。不若本經義勝。腹皮充脹,謂腹部皮膚脹滿也。

〔12〕髋 明抄本作“寬”。

〔13〕肌 《靈樞》作“肌膚”。義同。

〔14〕其剛暴 明抄本作“暴剛”,《靈樞》作“其人暴剛”。

〔15〕肌肉 明抄本作“及皮”,誤。

面色〔1〕微黄,齒垢黄,爪甲上黄,黄癉也。安卧,小便〔2〕黄赤,脉小而濇者,不嗜食〔3〕。

〔1〕面色 《靈樞》作“身痛而色”,《太素》作“身痛面色”,《脈經》卷五第四、《病源》卷十二黄疸候“身痛”二字均連上讀。當以本經義勝。

〔2〕小便 《脈經》卷五第四作“少”。

〔3〕安卧……不嗜食 《太素》注:“安卧,小便黄赤,脉小濇,脾病,故不嗜食。”

曰:有病口甘者,病名曰何?何以得之?曰:此五氣〔1〕之溢也,名曰脾癉。夫五味入〔2〕口,藏於胃,脾〔3〕爲之行其精氣〔4〕,津〔5〕液在脾,故〔6〕令人口甘〔7〕,此肥美之所發〔8〕也。此人必數食美而多食甘肥〔9〕,肥令人内熱,甘令人中滿〔10〕,故其氣上溢,轉爲消癉〔11〕,《素問》作渴。治之以蘭,除陳氣也〔12〕。

〔1〕五氣 諸注不同。《素問》王冰注:“癉,熱也。脾熱則四藏同禀,故五氣上溢也。”意指五臟之氣。馬蒔同此説,《素問發微》注:“五氣者,五藏之氣也。”《太素》注:“五氣,五穀之氣。”《素問吴註》注:“五氣,腥焦香臊腐也。”《類經》卷十六第六十一注:“五氣,五味之所化也。”《素問集註》張志聰注:“五氣者,土氣也,土位中央,在數爲五,在味爲甘,在臭爲香,在藏爲脾,在竅爲口。多食甘美,則臭味留於脾中,脾氣溢而證見於外竅也。”《素問釋義》張琦則謂:“五,當作脾。”按諸注似均有理,然據下文“五味入口”之義,或指五味所化之氣。

〔2〕入 此下《太素》有“於”字。

〔3〕藏於胃,脾 原作“發於脾胃”,與上下文義不順,據明抄本、《素問》、《太素》改。

〔4〕精氣 《太素》作“清氣”。按清與精通,《禮記·緇衣》:“精知,略而行之。”鄭玄注:“精或爲清。”

〔5〕津 《太素》無。

〔6〕故 《太素》無。

〔7〕令人口甘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一注:“脾主爲胃行其津液者也,故五味入胃,則津液在脾。脾屬土,其味甘,脾氣通於口,故令人口甘也。”

〔8〕發 《太素》作“致”。兩義均通。

〔9〕此人必數食美而多食甘肥 《素問》作“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太素》同《素問》,惟“也”作“者”,於義爲勝。

〔10〕肥令人内熱,甘令人中滿 肥,《太素》、《病源》卷五消渴候均無,疑脱。肥下《素問》有“者”字,甘下《素問》、《太素》並有“者”字。又中,《太素》無。《素問經註節解》注:“蓋肉味肥而厚,味厚者氣化爲火,故内熱復起。甘性緩,緩則氣滯而守中,故中滿。”

〔11〕消癉 《素問》、《太素》均作“消渴”。王冰注:“然内熱則陽氣炎上,炎上則欲飲而嗌乾;中滿則陳氣有餘,有餘則脾氣上溢,故曰其氣上溢轉爲消渴也。”按前文言脾癉,乃脾熱内盛,上溢口甘,此言轉者,當係脾熱日久,耗傷陰津,故成消渴之病,是消渴即消癉,二者常混稱。

〔12〕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除陳氣也,明抄本作“以除陳氣”,《太素》作“蘭除陳氣”。《素問》王冰注:“蘭,謂蘭草也。《神農》曰:蘭草,味辛熱平,利水道,辟不祥、胸中痰澼也。除,謂去也。陳,謂久也。言蘭除陳久甘肥不化之氣者,以辛能發散故也。”

凡治消癉,治偏枯〔1〕,厥氣逆滿〔2〕,肥貴人則膏粱之病也〔3〕。鬲〔4〕塞閉絶,上下不通,暴憂之病也〔5〕。消癉脉實大,病久可治〔6〕;脉懸絶小堅,病久不可治也〔7〕。

〔1〕治偏枯 治,《素問》、《太素》均無,據文例疑本經衍;偏上均有“仆擊”二字;枯下均有“痿厥”二字。偏枯,半身偏廢無用。《靈樞·熱病》云:“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變,志不亂。”

〔2〕厥氣逆滿 《素問》、《太素》均作“氣滿發逆”。

〔3〕膏粱之病 《素問》作“高梁之疾”。病,《太素》亦作“疾”。按高通“膏”,梁通“粱”。《國語·晉語七》:“夫膏梁之性難正也。”韋昭注:“膏,肉之肥者。梁,食之精者。”《素問》王冰注:“高,膏也。梁,粱字也。……夫肥者令人熱中,甘者令人中滿,故熱氣内薄,發爲消渴偏枯氣滿逆也。”

〔4〕鬲 《素問》作“隔”。按鬲與隔通,阻隔也。

〔5〕暴憂之病也 暴上《素問》有“則”字。王冰注:“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故隔塞否閉,氣脉斷絶,而上下不通也。”《素問吴註》注:“若隔而閉絶上下,水穀不得通利,則暴憂之所爲也。”

〔6〕消癉脉實大,病久可治 《素問發微》注:“消癉者,熱證也,故脉實大,雖病久亦可治。”《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脉實大者,精血尚盛,故爲可治。”兩義皆通。

〔7〕脉懸絶小堅,病久不可治也 絶,《素問》,《太素》均無。楊上善注:“其脉懸絶,血氣俱少,又脉堅病久,不可療當死。”似《太素》原亦有“絶”字。按消癉之病多内熱,病久必傷陰,陰虚陽實,故其脉懸絶小堅,而不免於死也。

按:

對“消癉脉實大,病久可治;脉懸絶小堅,病久不可治也” 一節,《研經言》卷四莫枚士曰:“今本(指《素問》)脉實大、病久下無不字,詳注(指王冰注)云:久病氣血衰,脉不當實大,故不可治。是王本原有不字。《巢氏病源》云:消癉之脉,實牢大者死,細小浮者死。巢説正據此經。而云實牢大,云細小浮,則經堅字當在大字上無疑,且經文是帝問消癉虚實,則岐伯當明實脉虚脉以對之,實堅大是實,懸小正是虚,問答相符,不當堅字於懸小,致令虚實相亂。浮即懸,牢即堅。”此説可參。

曰: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1〕。石藥發疽〔2〕,《素問》作癲〔3〕。芳草發狂。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膏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説。曰:夫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4〕,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夫熱氣慓悍〔5〕,藥氣亦然,二者相遇,恐内傷脾。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也〔6〕,至甲乙日當愈甚〔7〕。《素問》作當更論〔8〕。癉成爲消中。

〔1〕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 膏粱,《素問》作“高梁”,下同。石,明抄本作“后”,誤。《素問》王冰注:“多飲數溲,謂之熱中;多食數溲,謂之消中。”《類經》卷十六第六十注:“高梁,厚味也。芳草,辛香之品也。石藥,煅煉金石之類也。三者皆能助熱,亦能銷陰,凡病熱者所當禁用。”

〔2〕疽 《素問》作“瘨”。按本經作“疽”是。《史記·扁鵲倉公傳》載,齊王侍醫病服五石散,後發臃(癰)事可証。或《素問》涉瘨、疽形近而誤。

〔3〕癲 原脱,據明抄本、四庫本補。今本《素問》作“瘨”。瘨同癲,《廣韻·先韻》:“瘨,病也。癲,同瘨。”

〔4〕石藥之氣悍 石,原脱,據明抄本、四庫本及《素問》補。悍下明抄本有“音旱”二小字音注。

〔5〕慓悍 明抄本慓下有“音票”、悍下有“音旱”各二小字音注。

〔6〕也 《素問》作“者”,義順。

〔7〕當愈甚 明抄本作“當更愈甚”。按愈,益也。《戰國策·秦策》:“兵甲愈起。”高誘注:“愈,益也。”甲乙日屬木,爲脾所不勝之時,故患脾病者必當益甚也。

〔8〕當更論 明抄本作“更論當”,誤。今本《素問》作“更論”。

按: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張介賓按:“消癉消中者,即後世所謂三消證也。凡多飲而渴不止者爲上消,消穀善饑者爲中消,溲便頻而膏濁不禁者爲下消。如《氣厥論》之云肺消、鬲消,《奇病論》之云消渴,即上消也。《脉要精微論》云癉成爲消中,《師傳篇》云胃中熱則消穀,令人善饑,即中消也。《邪氣藏府病形篇》云腎脉肝脉微小,皆爲消癉。肝腎在下,即下消也。”此説有助於對經義的理解,故録之以供參考。

黄癉刺脊中。《千金》云:腹滿不能食〔1〕。黄癉善欠,脇下滿欲吐〔2〕,身重不欲動〔3〕,脾俞主之。消渴身熱,面目黄〔4〕,意舍主之。消渴嗜飲,承漿主之。黄癉目黄,勞宫主之。嗜卧,四肢不欲動摇,身體黄,灸手五里,左取右,右取左。消渴,腕骨主之。黄癉,熱中善渴,太衝主之。身黄,時有微熱,不嗜食,膝内廉〔5〕内踝〔6〕前痛,少氣,身體〔7〕重,中封主之。消癉〔8〕,善喘〔9〕,氣走〔10〕喉咽而〔11〕不能言,手足清〔12〕,溺黄〔13〕,大便難,嗌〔14〕中腫痛,唾血,口中熱,唾〔15〕如膠,太谿主之。消渴黄癉,足一寒一熱,舌縱煩滿,然谷主之。陰氣不足,熱中,消穀善饑,腹熱身煩,狂言,三里主之。

〔1〕腹滿不能食 原作“腹重不動作”,涉下注致誤,據明抄本、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五改。

〔2〕吐 《外臺》卷三十九脾俞作“嘔”。

〔3〕身重不欲動 此五字原脱。下文“脾俞主之”後原校云:“《千金》云:身重不動作。”明抄本“動作”作“作動”,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五作“身重不欲動”,文義爲勝,故據補。并删原校。又《外臺》卷三十九脾俞作“身重不動”。

〔4〕面目黄 原作“面赤黄”,面下原校云:“《千金》作目。”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二、《外臺》卷三十九意舍、《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面目黄”,爲是,據改。并删原校。

〔5〕廉 原脱,據《千金》卷三十第五注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中封補。

〔6〕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課”五小字音注。

〔7〕體 《醫學綱目》卷二十一黄疸引本經無。《外臺》卷三十九中封作“濕”。

〔8〕癉 此下明抄本有“音丹,又音疽”五小字音注,疽當爲“疸”字之誤。

〔9〕喘 《千金》卷三十第五校文引本經同。《外臺》卷三十九太谿作“噫”,義勝。

〔10〕走 原作“是”,據《千金》卷三十第五校文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太谿、《醫學綱目》卷二十一黄疸引本經改。

〔11〕喉咽而 四庫本作“咽喉而”,《醫學綱目》卷二十一黄疸引本經作“咽喉”,無“而”字。

〔12〕清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青本”四小字校文,當爲“一本作青”之誤。按清與“青”通。《史記·黥布列傳》:“破之清波。”張守節正義:“清作青。”

〔13〕溺黄 《千金》卷三十第五校文引本經無此二字。《外臺》卷三十九太谿作“尿黄”,義同。

〔14〕嗌 此下明抄本有“音益”二小字音注。

〔15〕唾 《外臺》卷三十九太谿無。

動作失度内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以其德全不危故也”,見《素問·上古天真論》。自“久視傷血”至“久行傷筋”,見《素問·宣明五氣》、《太素·順養》。自“曰:有病胸脇榰滿”至“利腸中及傷肝也”,見《素問·腹中論》、《太素·血枯》。自“曰:勞風爲病何如”至“傷肺則死矣”,見《素問·評熱病論》、《太素·熱病説》。自“少氣,身漯漯也”至“補足少陰,去血絡”,見《靈樞·癫狂》、《太素·少氣》。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因攝生不慎,動作失度,内外傷損,所致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等病,故以此名篇。其重點内容有:養生對身體健康之意義及五勞所傷之病;血枯、勞風、瘀血、嘔血、唾血等病之病機、証候、治法及主治腧穴。

黄帝問曰:人年〔1〕半百而動作皆衰者〔2〕,將人〔3〕失之耶?岐伯對曰:今時之人〔4〕,以酒爲漿,以安〔5〕爲常,醉以入房〔6〕,以欲竭其精,以好〔7〕散其真,不知持滿〔8〕,不時御神〔9〕,務快其心,逆於生樂〔10〕,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矣〔11〕。夫〔12〕聖人之教〔13〕也,形〔14〕勞而不倦,神〔15〕氣從以順,色〔16〕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智愚賢不肖〔17〕,不懼於物〔18〕,故合於道數〔19〕。年〔20〕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故也〔21〕。

久視傷血,久卧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

〔1〕年 此下《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至”字。

〔2〕者 此下《素問》有“時世異耶”四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時代異耶”四字。代字爲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改字。疑本經脱。

〔3〕將人 原作“人將”,據《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及《素問》後文“材力盡邪,將天數然也”文例改。將,副詞,表疑問,猶還是之義。

〔4〕今時之人 明抄本無此四字。此下《素問》有“不然也”三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則不然”三字。

〔5〕安 明抄本、《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妄”。按作“妄”義勝。妄,不循常法也。與下文“常”字相對。

〔6〕醉以入房 《香草續校書·内經素問一》:“鬯按:醉以,疑本作以醉,與上文以酒爲漿,以妄爲常,下文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五以字皆冠句首,文法一律,倒作醉以,則失例矣。《腹中論》及《靈樞·邪氣藏府病形篇》並有若醉入房語,則醉入房三字連文,正有可證。”按此説當是。

〔7〕好 原作“耗”,《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耗作好。”《素問校義》云:“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林校曰:按《甲乙經》耗作好。澍案:以耗散其真與以欲竭其精,句義不對,則皇甫本作好是也。好,讀嗜好之好,好亦欲也。作耗者,聲之誤也。”此説是,今據改。

〔8〕持滿 持,守也。《國語·越語下》:“有持盈。”韋昭注:“持,守也。盈,滿也。”《荀子·宥坐》:“子路曰:敢問持滿有道乎?孔子曰:挹而損之。”《説文·水部》:“滿,盈溢也。”持滿,猶持盈,當持無損。《素問》王冰注:“言愛精保神如持盈滿之器,不慎而動,則傾竭天真。”

〔9〕不時御神 《素問》新校正云:“按别本時作解。”按作解、時,兩義均通。解,《集韻·蟹韻》:“曉也。”與上文“知”字爲對文。時,《廣雅·釋詁一》:“善也。”《詩經·小雅·頍弁》:“爾殽既時。”毛亨傳:“時,善也。”亦可與“知”爲對。御,治理。《玉篇·彳部》:“御,治也。”不時御神者,謂不善治神也。

〔10〕逆於生樂 謂違背養生之樂趣。《素問》王冰注:“快於心欲之用,則逆養生之樂矣。老子曰:甚愛必大費。此之類歟!夫甚愛而不能救,議道而以爲未然者,伐生之大患也。”

〔11〕矣 明抄本無。《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也”。

〔12〕夫 此下《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有“上古”二字。

〔13〕教 此下《素問》有“下”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同本經。

〔14〕形 此上《素問》有“皆謂之虚邪賊風,避之有時,恬惔虚無,真氣從之,精神内守,病安從來。是以志閑而少欲,心安而不懼”三十九字。

〔15〕神 《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無。

〔16〕色 《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嗜”。不若本經義勝。

〔17〕智愚賢不肖 智愚,明抄本、《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愚智”。按智,聰慧也。《釋名·釋言語》:“智,知也,無所不知也。”如《韓非子·初見秦》:“臣聞不知而言,不智。”愚,愚昧無知也。《説文·心部》:“愚,戇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二:“愚,無所知也,亦鈍也。”賢,有德行也。《周禮·地官》:“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鄭玄注:“賢者,有德行者。”不肖,無賢德也。《新序·雜事三》:“臣不肖,不能奉承王命,以順左右之心。”

〔18〕不懼於物 不爲外物得失而憂懼。懼,驚慌失措貌。《集韻·遇韻》:“懼,無守兒。”物,外境也,指外在事物。《禮記·樂記》:“人心之惑於物也。”孔穎達疏:“物,外境也。”

〔19〕道數 《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同本經。數,《素問》無,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云:合於道數。”則與本經合。數與上文“物”押韻,當是。數,理也。《老子》第五章:“多言數窮。”河上公注:“數,理數也。”道數,此言養生之道理。

〔20〕年 《素問》作“所以能年皆”五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作“故皆能”三字。

〔21〕以其德全不危故也 故,《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無。王冰注:“不涉於危,故德全也。《莊子》曰: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聖人之道也。”

曰:有病胸脇榰滿〔1〕,妨於食,食〔2〕至則〔3〕先聞腥臊臭〔4〕,出清涕〔5〕,先〔6〕唾血,四肢清,目眩,時時前後血〔7〕,何以得之?曰:病名曰血枯,此得之少年〔8〕時,有所大奪血〔9〕,若醉以〔10〕入房中,氣竭肝傷,故使月事衰少不來也〔11〕。治之以烏賊魚骨、茹〔12〕,二物并合〔13〕,丸以雀卵〔14〕,大如小豆〔15〕,以五丸爲後飯,飲以鮑魚汁〔16〕,利腸中及傷肝也〔17〕。

〔1〕榰滿 榰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素問》、《太素》均作“支滿”。按榰與支通。榰滿,即支撑脹滿。

〔2〕食 《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六均作“病”,義勝。

〔3〕則 明抄本作“前”,形近致誤。

〔4〕臭 《全生指迷方》卷二引本文作“鼻”,連下句讀,不詳何據。

〔5〕清涕 《素問》、《太素》均作“清液”。王冰注:“清液,清水也,亦謂之清涕。”

〔6〕先 《香草續校書·内經素問二》:“此先字當因上文先字而衍。”

〔7〕前後血 血下《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六均有“病名爲何”四字,與下文答語相應,義勝。《素問》王冰注:“前後血,謂前陰後陰出血也。”

〔8〕少年 明抄本、《素問》、《千金》卷十二第六均作“年少”,《太素》作“少”。義同。

〔9〕奪血 《千金》卷十二第六同本經。《素問》、《太素》均作“脱血”。按奪、脱義同,失也。奪血者,失血也。

〔10〕以 《素問》無。

〔11〕故使月事衰少不來也 《素問》王冰注:“出血多者謂之脱血,漏下、鼻衄、嘔吐出血皆同焉。夫醉則血脉盛,血脉盛則内熱,因而入房,髓液皆下,故腎中氣竭也。肝藏血,以少大脱血,故肝傷也。然於丈夫則精液衰乏,女子則月事衰少而不來。”

〔12〕治之以烏賊魚骨、茹 《千金》卷十二第六同本經。《素問》作“以四烏鰂骨一蘆茹”;《太素》作“四烏賊魚骨,一茹”,楊上善注:“四,四分。一,一分。”,意爲烏賊魚骨四份、茹一份,義勝。又《神農本草經》:“茜根,主寒濕風痺,黄疸。《名醫别録》云:一名茹藘。”與此主治不合。《神農本草經》:茹,主排膿、惡血。”與此主治合,似以本經爲是,故《素問》新校正云:“當改蘆作。”然《本草綱目·茹》引本方仍作“藘茹”,並於“茜草”條下云:“專於行血活血,俗方用治女子經血不通。”故張介賓、張志聰等並仍之,但藘茹應正爲茹藘。又“烏鰂骨”同“烏贼魚骨”,《神農本草經》:“烏賊魚骨,味鹹微温,主女子漏下赤白經汁,血閉。”

〔13〕二物并合 《太素》作“二物并令三合”。義不明,疑誤。

〔14〕丸以雀卵 《太素》注:“以雀卵爲丸。”《素問》王冰注:“雀卵,味甘温平無毒,主治男子陰萎不起,强之令熱,多精有子。”《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三注:“雀,即麻雀也。”

〔15〕豆 此下明抄本有“大”字,疑涉上文“大”字誤衍。

〔16〕飲以鮑魚汁 飲,明抄本無。飲以,《太素》無。《素問》王冰注:“鮑魚,味辛臭,温平無毒,主治瘀血血痺在四支不散者。”鮑魚,《周禮·天官·籩人》鄭玄注:“鮑者,於室中糗乾之,出於江淮也。”《釋名·釋飲食》:“鮑魚,鮑,腐也,埋藏淹,使腐臭也。”《本草綱目·鮑魚·集解》:“《别録》曰:鮑魚辛臭,勿令中鹹。弘景曰:俗人以鹽成,名魚字似鮑也。今鮑乃鱅魚淡乾者,都無臭氣。不知入藥者,正何種魚也。方家亦少用之。……時珍曰:《别録》既云勿令中鹹,即是淡魚勿疑矣。”按時珍雖從《别録》説,然弘景已自不詳,事難確論,今並存兩説。

〔17〕利腸中及傷肝也 此上原有“以飲”二字,涉上文致衍,據《素問》、《太素》删。腸中,《素問》新校正云:“按别本一作傷中。”《太素》作“脇中”。按“脇中”非是。腸中、傷中,義難詳定,今並存之。

按:

本節所論血枯之病,係少年奪血傷肝,房勞傷腎,以致肝腎損虧,精血内耗,故男子則精液衰乏,女子則月經衰少而不來。以其病在肝,是以胸脇榰滿,妨於飲食,鼻聞腥臊,唾血或二便下血;以其精血虧,是以四肢清冷,目眩,鼻出清涕。血枯精少,久必致瘀,終至虚中挾實。故該病之治法,當於補肝腎益精血之中,兼用活血通閉之品。方用雀卵、鮑魚汁滋肝腎、養精血,以治其本;用茹、烏贼骨通閉活血,以治其標。四物合用,補而不滯,活而有制,誠古人制方之妙用也。

曰:勞風爲病何如?曰:勞風法在肺下〔1〕,其爲病也,使人强上而瞑視〔2〕,唾出若涕〔3〕,惡風而振寒,此爲勞風之病也〔4〕。曰:治之柰何?曰:以救俛仰〔5〕。太陽引〔6〕,精者三日,中若五日〔7〕,不精者七日。《千金》云:候之三日五日,不精明者,是其症也〔8〕。欬〔9〕出青黄涕,其狀如膿〔10〕,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空〔11〕出,不出則傷肺,傷肺〔12〕則死矣〔13〕。

〔1〕勞風法在肺下 《太素》注:“勞中得風爲病,名曰勞中,亦曰勞風。”《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勞風者,因勞傷風也。肺下者,在内則胸鬲之間,在外則四椎五椎之間也。風受於外,則病應於内,凡人之因於勞者必氣喘,此勞能動肺可知。”法,《爾雅·釋詁》:“常也。”又《醫壘元戎》卷九引本文“法”作“發”,義勝。

〔2〕强上而瞑視 而瞑視,《素問》作“冥視”,《太素》作“冥視晚”。《素問》新校正云:“《千金方》冥視作目眩。”今本《千金》卷八第一作“目脱”。《香草續校書·内經素問二》:“鬯按:强上無義,上疑工之誤,工蓋項字之借,項諧工聲,故借工爲項。强工者,强項也。王注云:故使人頭項强而視不明也。即其證矣。後人就誤本上字生説者俱非。”按此説可參。詳《素問·脉解》:“所謂强上引背者,陽氣大上而争,故强上也。”王冰注:“强上,謂頸項噤强也。”詳足太陽之脉發病有“項似拔”、“項痛”等症。脉解篇言“强上”,當指此。故强上,即頸項强急也。又冥與瞑通。《莊子·列禦寇》:“甘冥乎無何有之鄉。”陸德明釋文:“冥,本亦作瞑。”

〔3〕唾出若涕 《素問識》:“簡按:古無痰字,此云唾出若涕,謂吐黏痰也。”

〔4〕此爲勞風之病也 《千金》卷八第一無此七字。

〔5〕以救俛仰 俛,通俯。俛仰之義,諸注不同。《素問》王冰注:“救,猶止也。俛仰,謂屈伸也。言止屈伸於動作,不使勞氣滋蔓。”《太素》注:“此病多爲俛仰,故爲救之。”《素問吴註》注:“肺下有風熱,脹,俯與仰皆不利,故必救其俯仰。”《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風之微甚,證在俛仰之間也,故當先救之。”《醫學讀書記》卷上勞風:“肺主氣而司呼吸,風熱在肺,其液必結,其氣必壅,是以俯仰皆不順利,故曰當救俯仰也。救俯仰者,即利肺氣散邪氣之謂乎?”按俛仰,經文多指腰痛或項强之症,故張注“俛仰之間”説恐非是。此俛仰當係徧義復詞,應作“仰而不能俯”解,上文“强上瞑視”可證。

〔6〕太陽引 太陽,《素問》、《太素》均作“巨陽”,義同,謂足太陽膀胱經也。按“太陽引”文義難詳,《素問》王冰注:“太陽之脉吸引精氣。”是從病機爲訓。《太素》注:“以鍼引巨陽。”是以刺法爲訓。後世醫家不外乎此,或言病機,或言治法,然皆難確定。

〔7〕中若五日 中若,原作“中年者”,明抄本、《太素》均作“中者”。《素問》新校正引本經作“中若”,爲是,據改。

〔8〕《千金》云:候之三日五日,不精明者,是其症也《千金》上明抄本有“《素問》云:中年者五日”八小字校文,係對上文明抄本無“年”字而言;又三日五日,明抄本作“三日及五日者”;症作“証”。今本《千金》卷八第一作“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其文與本經異,而與《病源》卷二風熱候合。

〔9〕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凱”二小字音注。《太素》作“微”,疑誤。

〔10〕膿 明抄本作“濃”,二字音同義通。《病源》卷二十九齒齲諸候:“热氣加之,濃汁出而臭,侵蝕齒斷,謂之齲齒。”同卷齒候:“齒者,是蟲食齒至斷,膿爛汁臭,如蝕之狀,故謂之齒。”是膿、濃二字可互訓。《太素》作“稠膿”。

〔11〕空 《素問》作“中”,《太素》作“孔”。按空與孔通。

〔12〕傷肺 明抄本二字互倒。

〔13〕矣 明抄本無。

按:

本節所論勞風病,歷代諸説不一。《病源》認爲係“風熱之氣,先從皮毛入於肺也”。《素問》王冰注云:“從勞風生,故曰勞風。勞謂腎勞也。腎脉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腎勞風生,上居肺下也。……腎精不足,外吸膀胱,膀胱氣不能上營,故使人頭項强而視不明也。肺被風薄,勞氣上薰,故令唾出若涕狀。腎氣不足,陽氣内攻,勞熱相合,故惡風而振寒。”此後,王好古以爲肺痿,葉文齡以爲痓屬,馬蒔以爲勞証。而《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云:“勞之爲病,所涉者多,恐不止於腎經耳。……邪在肺下,則爲喘逆,故令人强上不能俛首。風熱上壅,則畏風羞明,故令人冥目而視。風熱傷陰,則津液稠濁,故唾出若涕。肺主皮毛,衛氣受傷,故惡風振寒。”《素問經註節解》則注云:“詳求其義,始終則是肺病。蓋肺合皮毛,人勞則毛竅開豁。風邪入而伏於肺,結爲穢液,如涕如膿,所以得出則生,不出則傷肺而死。”且云:“自以救起至七日,凡二十一字,殊無意義,此中必有錯誤,闕疑可也。”詳此節治勞風經文,義甚費解。王冰注云:“巨陽者,膀胱之脉也。膀胱與腎爲表裏,故巨陽引精也。巨,大也。然太陽之脉吸引精氣上攻於肺者三日,中年者五日,素不以精氣用事者七日,當欬出稠涕,其色青黄如膿狀。……夫如是者,皆腎氣勞竭,肺氣内虚,陽氣奔迫之所爲,故不出則傷肺也。”《太素》楊上善則謂:“以鍼引巨陽精者三日,俛仰即愈,引陽明精者五日,少陽不精引之七日,方有青黄濁涕從口鼻中出,其病得愈。若不出者,上傷於肺,不免死也。”張介賓注云:“風邪之病肺者,必由足太陽膀胱經風門、肺俞等穴内入於藏。太陽者水之府,三陽之表也,故當引精上行,則風從欬散。若巨陽氣盛,引精速者,應在三日;中年精衰者,應在五日;衰年不精者,應在七日,當欬出青黄痰涕而愈。”考明抄本及《太素》之文,本經句讀似應爲“太陽引,精者三日,中者五日,不精者七日”爲妥。又詳《千金》卷八第一云:“勞風之爲病,法在肺下,使人强上而目脱,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柒捌日,微有青黄膿涕如彈丸大,從口鼻出爲善,若不出則傷肺。”與本文頗異,或别有所本。故此節似有錯簡訛脱,究作何解,暫難論定。

少氣,身漯漯〔1〕也,言吸吸〔2〕也,骨痠〔3〕體重,懈惰〔4〕不能動,補足少陰〔5〕。短氣,息短不屬〔6〕,動作氣索〔7〕,補足少陰〔8〕,去〔9〕血絡。

〔1〕漯漯 明抄本作“深”,此下有“王作温”三小字校文,疑有誤。

〔2〕吸吸 呼吸急促貌。如劉向《九嘆·惜賢》:“悲吸吸而長懷。”《宋書·謝莊傳》:“利患數年,遂成痼疾,吸吸啜啜,常如行尸。”《太素》注:“漯漯,吸吸,皆虚乏狀也。”

〔3〕痠 此下明抄本有“音酸”二小字音注。

〔4〕懈惰 懈,《太素》作“解”,無“惰”字。按解與懈通。

〔5〕補足少陰 足,明抄本、《太素》均無。楊上善注:“皆腎虚耳。故補腎足少陰脉。”若據楊注,或《太素》原亦有“足”字。《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注:“此皆精虚不能化氣,故當補足少陰腎經。”

〔6〕屬 《説文·尸部》:“屬,連也。”《漢書·司馬相如傳下》:“犯屬車之清塵。”顔師古注:“屬者,言相連續不絶也。”

〔7〕動作氣索 索,《廣韻·藥韻》:“散也。”《禮記·檀弓上》:“吾離羣而索居。”鄭玄注:“索,猶散也。”動則耗氣,故如是也。

〔8〕補足少陰 足,《太素》無。楊上善注:“亦是腎氣虚,故補足少陰正經。”

〔9〕去 《太素》作“取”,楊上善注:“寫去少陰胳血者也。”亦爲“去”義。

男子陰端寒,上衝心中俍俍〔1〕,會陰主之。男子脊急目赤,支溝主之。脊内廉〔2〕痛,溺難,陰痿不用,少腹〔3〕急引陰,及脚内廉痛〔4〕,陰谷主之。善厭夢〔5〕者,商丘主之。丈夫失精,中極主之。男子精溢,陰上縮〔6〕,大赫主之。男子精溢,脛痠不能久立,然谷主之〔7〕。男子精不足,太衝主之。崩中,腹上下痛,中郄主之。胸中瘀血,胸脇榰〔8〕滿,鬲〔9〕痛,不能久立,膝痿寒,三里主之。心下有鬲〔10〕,嘔血,上脘〔11〕主之。嘔血肩息〔12〕,脇下痛,口乾,心痛與背相引,不可欬,欬則引腎痛〔13〕,不容主之。唾血,振寒,嗌乾,太淵主之。嘔血〔14〕,大陵及郄〔15〕門主之,嘔血上氣,神門主之。内傷不足,三陽絡主之〔16〕。内傷唾血不足,外無膏澤,刺地五會〔17〕。《千金》云〔18〕:凡唾血,寫魚際,補尺澤〔19〕。

〔1〕俍俍(liánɡ liánɡ良良) 《外臺》卷三十九會陰作“狼狼”,《銅人》卷四、《醫學綱目》卷十四諸疝引本經均作“佷佷”。按本經作“俍俍”是。俍俍,不安定貌。然俍俍、狼狼,皆義存乎聲,其義同。

〔2〕廉 明抄本作“厲”,誤。

〔3〕少腹 《千金》卷三十第六作“小腹”。

〔4〕及脚内廉痛 痛,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陰谷、《千金》卷三十第六補。及脚,《千金》無;“内廉痛”連上句讀。

〔5〕厭夢 厭,《銅人》卷五作“魘”。按厭與魘通。《廣韻·葉韻》:“厭,惡夢。”《篇海類編·人物類》:“魘,睡中魘也,氣窒心懼而神亂則魘。”

〔6〕縮 此下明抄本有“音蹜”二小字音注。

〔7〕男子精溢,脛痠不能久立,然谷主之 此條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醫學綱目》卷二十九夢遺、引本經及《黄帝鍼灸甲乙經》(新校本)、唐永徽二年杜相墓出土《甲乙經》殘紙補。

〔8〕榰 此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三里作“支”。

〔9〕鬲 《外臺》卷三十九三里作“膈”。按鬲與膈通,此處指横膈膜。

〔10〕鬲 《外臺》卷三十九上管作“隔”,《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作“膈”。按鬲與隔、膈互通,此作阻隔解。

〔11〕上脘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上管”。按管與脘通。

〔12〕肩息 肩,原作“有”,據《外臺》卷三十九不容、《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改。息,《醫學綱目》引作“急”,誤。

〔13〕引腎痛 引,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不容、《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心方》卷二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引本經補。腎痛,《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作“肩痛”。

〔14〕嘔血 原作“欬血”,據《外臺》卷三十九大陵、《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改。

〔15〕郄 此下明抄本有“音希”二小字音注。

〔16〕内傷不足,三陽絡主之 此九字明抄本在上文“嘔血上氣,神門主之”條前。詳三陽絡爲手少陽經穴,而此前爲手陰經穴,故明抄本非是。

〔17〕刺地五會 地,原作“第”,音近致誤,據《外臺》卷三十九地五會、《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學綱目》卷十七欬唾血引本經改。刺地五會,《醫學綱目》引作“地五會灸”。

〔18〕《千金》云 原脱,據明抄本補。

〔19〕凡唾血,寫魚際,補尺澤 此九字原誤作大字正文,據明抄本、《千金》卷三十第二改作小字注文。

邪氣聚於下脘發内癰第八

(按:“脘”,明抄本作“管”,義同)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化穀乃下鬲矣”,見《靈樞·上膈》、《太素·蟲》。自“曰:有病胃脘癰者”至“故胃脘爲癰”,見《素問·病能論》、《太素·人迎脉口診》。自“肝滿腎滿肺滿皆實”至“易偏枯”,見《素問·大奇論》、《太素·五藏脉診》。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邪氣結聚於下脘發内癰之病機與証治,故以此名篇。其重點内容有:下鬲之病機、証候、治法;胃脘癰之診斷特點;肺癰、肝癰、腎癰之主要証候。

黄帝問曰:氣爲上鬲,上鬲者〔1〕,食〔2〕入而還出,余已知之矣。蟲爲下鬲,下鬲者,食晬時〔3〕乃出,未得其意,願卒聞之。岐伯對曰:喜怒不適,食飲不節,寒温不時,則寒汁留〔4〕於腸中,留則〔5〕蟲寒,蟲寒則積聚守於下脘〔6〕,守下脘〔7〕則腸胃充郭〔8〕,衛氣〔9〕不營,邪氣居之。人食則蟲上食,蟲上食則下脘虚,下脘虚〔10〕則邪氣勝,勝則〔11〕積聚以留,留則癰成,癰成則下脘約〔12〕。其癰在脘内者,則沈〔13〕而痛深;其癰在脘〔14〕外者,則癰外而痛浮,癰上皮熱。按〔15〕其癰,視氣所行〔16〕,先淺刺其傍,稍内〔17〕益深,還而刺之,無過三行〔18〕,察其浮沈,以爲淺深,已刺必熨,令熱入中,日使熱内,邪氣益衰,大癰乃潰〔19〕,互以參禁〔20〕,以除其内,恬澹無爲,乃能行氣〔21〕,後服酸苦〔22〕,化穀乃下鬲矣〔23〕。

〔1〕上鬲,上鬲者 鬲,《靈樞》作“膈”,“上鬲”二字不重出。按鬲與膈、隔互通。《太素》注:“膈,癰也。氣之在於上管,癰而不通,食入還即吐出。”按癰與壅通,塞也。《靈樞發微》注:“此言膈證有上下之分。膈者,膈膜也,前齊鳩尾,後齊十一椎,所以遮隔濁氣,不使上薰心肺也。然有爲膈上之證者,乃氣使然,食飲一入,即時還出;有爲膈下之證者,乃蟲使然,食飲周時,始復外出。”《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上膈下膈,即膈食證也。”詳後文言“大癰乃潰”,則此病乃因隔塞不通而爲癰者,故馬、張二注,似未爲得。

〔2〕食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飲”字。然楊上善注云:“食入還即吐出。”似楊所據本《太素》亦無“飲”字。

〔3〕晬時 晬下明抄本有“音醉”二小字音注。《集韻·隊韻》:“一曰晬時者,周時也。”即一晝夜。

〔4〕留 《靈樞》、《太素》均作“流”。按留與流通。此作停留解。

〔5〕留則 留,明抄本無,疑脱。《靈樞》作“流於腸中則”,《太素》作“流於腸中即”。以本經義勝。

〔6〕脘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管”。按管與脘通。下“脘”字同。

〔7〕守下脘 《靈樞》無此三字,《太素》作“守於下管”。

〔8〕腸胃充郭 腸胃,明抄本、《太素》均作“下脘”。郭,擴張,擴大。《集韻·鐸韻》:“郭,一曰張也。”腸胃充郭,謂腸胃充滿張大也。

〔9〕衛氣 原作“胃氣”,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衛氣,脾氣也。脾氣不能營運,故邪得聚而居之。”

〔10〕下脘虚 明抄本無此三字,疑脱。《太素》無“下脘”二字。

〔11〕勝則 《靈樞》、《太素》均作“之”,連上句讀。

〔12〕約 《説文·糸部》:“約,纏束也。”段玉裁注:“束者,縛也。”

〔13〕則沈 《靈樞》作“即”。

〔14〕脘 《靈樞》、《太素》均無。

〔15〕按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微”字,義勝。

〔16〕視氣所行 《太素》注:“以手輕按癰上,以候其氣,取知癰氣所行有三:一欲知其癰氣之盛衰,二欲知其癰之淺深,三欲知其刺處之要,故按以視也。”

〔17〕内 通納,納入也。

〔18〕還而刺之,無過三行 《太素》注:“候其癰傍氣之來處,先漸淺刺,後以益深者,欲導氣令行也。還,復也。如此更復刺,不得遇於三行也。”按行,行鍼也。

〔19〕大癰乃潰 潰下明抄本有“音頹,又音”五小字音注。《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邪沈者深刺之,邪浮者淺刺之,刺後必熨以火而日使之熱,則氣温於内而邪自潰散也。”

〔20〕互以參禁 《靈樞》作“伍以參禁”,《太素》作“以參伍禁”。楊上善注:“參伍,揣量也。”《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三相參爲參,五相伍爲伍。凡食息起居,必參伍宜否。守其禁以除内之再傷。”《靈樞集註》倪仲玉注:“當忌者忌,不當忌者不忌,故白參伍。”又孫鼎宜《靈樞章句》注:“參伍即三五,古當有三禁五禁之法。”又詳《素問·脉要精微論》:“觀五藏有餘不足,六府强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義與此同,故當以《太素》之文義勝。

〔21〕恬澹無爲,乃能行氣 澹,明抄本、《靈樞》均作“憺”,《太素》作“惔”。憺下明抄本有“音淡”二小字音注,又恬下有“音”小字注,疑脱注音字。按澹與憺、惔互通。《太素》注:“夫情有所在,則氣有所并,氣有所并則不能營衛,故忘情恬惔無爲,則氣將自營也。”

〔22〕後服酸苦 《靈樞》作“後以鹹苦”,《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注:“鹹從水化,可以潤下軟堅;苦從火化,可以温胃,故皆能下穀也。”《太素》作“後以酸苦”,楊上善注:“酸爲少陽,苦爲太陽,此二味爲温,故食之化穀也。”詳後文“化穀”之義,當以酸苦爲是。

〔23〕乃下鬲矣 矣下明抄本有“《靈樞》云上鬲”五小字校文。今本《靈樞》作“乃下矣”,《太素》作“乃下”,均無“鬲”字。

曰:有〔1〕病胃脘癰者,診當何如?曰:診此者,當候〔2〕胃脉,其脉當沈濇〔3〕,《素問》作細。沈濇〔4〕者氣逆,氣〔5〕逆者則〔6〕人迎甚盛,甚〔7〕盛則熱。人迎者,胃脉也,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脘爲癰〔8〕。

〔1〕有 《素問》、《太素》均作“人”。

〔2〕候 《太素》作“得”。

〔3〕沈濇 《素問》、《太素》均作“沈細”。下同。《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沈細作沈濇。”是兩經之文早異。

〔4〕沈濇 明抄本無此二字。

〔5〕氣 《素問》無。

〔6〕則 《素問》、《太素》均無。

〔7〕甚 《太素》無。

〔8〕胃脘爲癰 《太素》注:“胃管癰者,胃口有熱,胃管生癰也。”《聖濟總録》卷一百二十九胃脘癰云:“夫陰陽升降,則榮衛流通;氣逆而隔,則留結爲癰。胃脘癰者,由寒氣隔陽,熱聚胃口,寒熱不調,故血肉腐壞;以氣逆於胃,故胃脉沈細;以陽氣不得下通,故頸人迎甚盛,令人寒熱如瘧,身皮甲錯,或咳或嘔,或唾膿血。”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則爲瘇〔1〕肺癰〔2〕喘而兩胠〔3〕滿。肝癰兩脇〔4〕《素問》作胠〔5〕。下滿,卧則驚,不得小便。腎癰胠〔6〕《素問》作脚〔7〕。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脛〔8〕跛,易偏枯。

〔1〕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則爲瘇 則,《素問》作“即”,《太素》作“皆”。義均通。瘇,《素問》、《太素》均作“腫”。按瘇與腫通。《淮南子·墜形訓》:“岸下氣多腫。”《太平御覽·天部十五》引作“尰”。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癭瘇引《字詁》:“今作尰。”《説文·肉部》:“腫,癰也。”《太素》注:“此三藏之滿實,皆爲癰腫。”《素問》王冰注:“滿,謂脉氣滿實也。腫,謂癰腫也。藏氣滿,乃如是。”王注謂肝腎肺三臟氣滿,則其經脉之氣亦滿而實,以其脉氣滿實,必發爲癰腫之病。

〔2〕肺癰 肺下《素問》、《太素》均有“之”字,疑衍。癰,《素問》作“雍”,義同,此指瘡癰。下肝癰、腎癰同。

〔3〕胠 原作“脛”,原校云:“《素問》作胠。”明抄本無此校文。作“胠”是,據《素問》改,并删原校。《太素》作“脇”,與胠義同。

〔4〕脇 《太素》作“胠”,與《素問》同。

〔5〕胠 此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

〔6〕胠 此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素問》作“脚”,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脚下作胠下。脚當作胠,不得言脚下至少腹也。”

〔7〕脚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脚”二小字音注。

〔8〕髀脛 髀,明抄本作“脾”。按脾爲髀之假借。脾下明抄本并有“《素問》作胙”四小字校文。今本《素問》作“”,《太素》作“胻”,此下均有“大”字。按脛、、胻三字並通。

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按:明抄本作“痂疥上第九”)

至“藏傷則死矣”,見《靈樞·癰疽》、《太素·癰疽》。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寒邪侵犯人體,客於經絡之中,致使經脉不暢而發癰疽,以及風邪侵人發生厲風、浸淫瘡等病之病機、治療原則及頂後等,故以此名篇。上篇内容主要論述人體氣血營衛周流情況,以及癰疽發生之病機。

黄帝問曰:腸胃受穀,上焦出氣〔1〕,以温分肉,以〔2〕養骨節,通腠理。中焦出氣如露〔3〕,上〔4〕注谿谷而滲孫脉〔5〕,津液和調,變化而赤〔6〕爲血,血和則孫脉〔7〕先滿,乃〔8〕注於絡脉,絡脉〔9〕皆盈,乃注於經脉。陰陽乃張〔10〕,因息而行〔11〕,行有經紀,周有道理〔12〕,與天合同,不得休止。切而調之〔13〕,從虚去實,寫則不足〔14〕,疾則氣減,留則先後〔15〕。從實去虚,補則有餘〔16〕,血氣已〔17〕調,神氣乃持〔18〕。余已知血氣之平與不平〔19〕,未知癰疽之所從生,成敗之時,死生之期,期〔20〕有遠近,何以度〔21〕之?

〔1〕上焦出氣 《太素》注:“上膲出衛氣,衛氣爲陽,故在分肉能温之也;氣潤骨節,骨節腦髓皆悉滋長,故爲養也;令腠理無癰,故爲通。”《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上焦出氣,宗氣也。宗氣出於喉嚨而行呼吸,其以温分肉,養骨節,通腠理者,是衛氣化於宗氣也。”按《靈樞·營衛生會》云:“上焦如霧。”《靈樞·決氣》云:“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則上焦所出之氣當爲宗氣,然宗氣爲諸氣所宗,營氣、衛氣皆其所化,而衛氣亦出於上焦,故楊、張二注並是。

〔2〕以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而”,義同。

〔3〕中焦出氣如露 露。原作“霧”,據《靈樞》、《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改。《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中焦出氣如露,營氣也。”詳此前後文例,大多四字爲句,且前文“上焦出氣”下,亦未出“如霧”二字,故疑“如露”二字,或後人附贅。

〔4〕上 《鬼遺方》卷四無。

〔5〕孫脉 《太素》此二字重出,疑衍。

〔6〕而赤 原作“赤而”,據《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醫心方》卷十五第一乙正。

〔7〕孫脉 原作“孫絡”,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及此前“而滲孫脉”文例改。

〔8〕乃 此上《靈樞》有“溢”字,《太素》有“滿”字。

〔9〕絡脉 《靈樞》、《太素》無此二字,文不足句,疑脱。

〔10〕陰陽乃張 乃,明抄本作“以”,《靈樞》、《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已”,義同。張,盛大也。《廣雅·釋詁一》。“張,大也。”《莊子·大宗師》:“張乎其虚而不華也。”成玄英疏:“張,廣大貌。”《太素》注:“脉乃張也。陰,營氣也;陽,衛氣也。”按此陰陽者,含前言上、中二焦所出之氣,即營衛之氣。二氣盛大,故曰張。

〔11〕因息而行 而,《靈樞》、《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乃”,義同。《太素》注:“神之動也,故出入息動,息之動也,營衛氣行。”因息而行者,謂人之經脉氣血凭借呼吸而得以運行。因,凭借,依靠也。此特明營衛氣血之運行與呼吸的關係。《靈樞·五十營》云:“人一呼,脉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即此意也。

〔12〕行有經紀,周有道理 經紀,度數也。《禮記·月令》:“毋失經紀。”鄭玄注:“謂天文進退度數。”周,循環也。《文選·班固西都賦》:“周以鈎陳之位。”李善注:“周,環也。”道理,謂事物之規律。此言經脉營衛氣血之運行有一定規律,周而復始,與天體運行相符合,流行而不止。

〔13〕切而調之 《太素》注:“切,專志也。用心專至,調虚實也。”

〔14〕從虚去實,寫則不足 《太素》注:“寫者(以)順於虚,專去盛實,寫之甚者,則不足也。”

〔15〕疾則氣減,留則先後 《太素》注:“氣往因而疾寫,則便氣盛(按盛似爲減之誤);氣至留而不寫,則鍼與氣先後不相得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凡寫者宜疾,補者宜留,是補之與寫,有疾留先後之異也。”按“先後”二字,義難解,楊、張二注衍而釋之,似亦曲就。詳上句文義,似當作“留則氣厚”。後,古作“后”,后與“厚”通。《禮記·檀弓上》后木,《左傳·襄公十四年》厚成本,即后木也。後人不解其義,按慣例誤爲“先後”,義遂晦。若作“留則氣后”,與上句爲對文,則文安義順矣。

〔16〕從實去虚,補則有餘 《太素》注:“若順實唯去於虚,補之甚者,則有餘也。是以切而調之者,得之於心,不可過虚實也。”

〔17〕已 明抄本作“以”。

〔18〕神氣乃持 神氣,《靈樞》作“形氣”,《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形神”。按作“形神”義勝。楊上善注:“故善調者,補寫血氣,使形與神相保守也。持者,保守也。”

〔19〕平與不平 原作“至與不至”,明抄本上“至”下有“一作平”三字校文,《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平與不平”,據改。

〔20〕期 原作“或”,據《太素》、《鬼遺方》卷四、《醫心方》卷十五第一改。

〔21〕度 明抄本作“變”,誤。度,忖度、推測也。

岐伯對〔1〕曰:經脉流〔2〕行不止,與天同度,與地合紀。故天宿失度,日月薄蝕〔3〕,地經失紀〔4〕,水道流溢,草蓂不成〔5〕,五穀不植〔6〕,徑路〔7〕不通,民不往來,巷〔8〕聚邑居,别〔9〕離異處。血氣猶然,請言其故。夫血脉營衛,周流不休,上應天宿〔10〕,下應經數〔11〕。寒邪〔12〕客於〔13〕經絡之中則血泣,血泣則不通,不通則衛氣歸之,不得復反〔14〕,故癰腫也。寒氣化爲熱,熱勝則肉腐〔15〕,肉腐則爲膿〔16〕,膿不寫則筋爛〔17〕,筋爛則骨傷〔18〕,骨傷則髓消,不當骨空〔19〕,不得泄寫,則筋骨枯空〔20〕,枯空〔21〕則筋骨肌肉不相親〔22〕,經絡〔23〕敗漏,熏於五藏,藏傷則死〔24〕矣。

〔1〕岐伯對 原脱,據《靈樞》、《太素》及本經文例補。

〔2〕流 《靈樞》、《太素》均作“留”。二字互通。

〔3〕天宿失度,日月薄蝕 蝕下明抄本有“音食”二小字音注。天宿,謂天體之二十八宿。日月運行均有一定宿度。天宿失度,即日月運行失其常度。薄,迫近也。蝕,《釋名·釋天》:“日月虧曰蝕,稍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日月薄食,即日蝕、月蝕。古人認爲,日月運行失常,則發生日蝕或月蝕。

〔4〕地經失紀 經,經水也,謂大河流。《靈樞·邪客》云:“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脉。”《靈樞·經水》云:“經水者,受水而行之。”地經失紀,言地面十二經水失其常道也,故下文云“水道流溢”。

〔5〕草蓂不成 草蓂,《靈樞》作“草萓”。萓,萓莮也,草名,即萱草。《玉篇·艸部》:“萱,萓莮草。”《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草蔖”,楊上善注:“蔖,采古切,草名也,亦節枯也。”《醫心方》旁注:“千古反,草死也。”《集韻·姥韻》:“草死曰蔖。”三説義同。《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作“草蘆”,《鬼遺方》卷四作“草”。按當作“草蓂”爲是。如《靈樞·邪客》:“地有草蓂。”草蓂,即蓂莢。《竹書紀年·帝堯陶唐氏》:“有草莢階而生,月朔始生一莢,月半而生十五莢,十六日以後,日落一莢,及晦而盡,月小則一莢焦而不落,名曰蓂莢,一曰曆英。”此因日月薄蝕,故應朔晦之蓂莢亦不成也。

〔6〕植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殖”。此下明抄本並有“音”小字注。按植與殖通。《淮南子·主術訓》:“五穀蕃植。”高誘注:“植,長也。”《玉篇·歹部》:“殖,長也,生也。”

〔7〕徑路 原作“經紀”,據《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改。

〔8〕巷 《鬼遺方》卷四作“菴”。

〔9〕别 此上《靈樞》有“則”字。

〔10〕天宿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星宿”,義同。

〔11〕經數 地經之數也,即地之十二經水。

〔12〕邪 《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氣”。

〔13〕於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鬼遺方》卷四補。

〔14〕不通則衛氣歸之,不得復反 此言血脉凝濇不通,則衛氣歸依,不得往返運行,故生癰腫也。《病源》卷三十二癰候云:“寒客於經絡之間,經絡爲寒所折,則榮衛稽留於脉,榮者血也,衛者氣也,榮血得寒則濇而不行,衛氣從之,與寒相搏,亦壅遏不通,氣者陽也,陽氣藴積,則生於熱,寒熱不散,故聚積成癰。”

〔15〕肉腐 《靈樞》、《太素》此二字均互倒。

〔16〕膿 此下明抄本有“音濃”二小字音注。

〔17〕筋爛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此二字均互倒。

〔18〕骨傷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此二字均互倒。

〔19〕骨空 此二字《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重出。骨空者,骨節交會之空隙處也。《靈樞集証》張志聰注:“骨空,節之交也。癰疽不當骨空之處,則骨中邪熱不得泄瀉矣。”

〔20〕則筋骨枯空 《靈樞》作“血枯空虚”,《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煎枯空虚”,《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作“則筋骨枯虚”,《鬼遺方》卷四作“筋枯空虚”,均不若本經義勝。上文云:“膿不寫則筋爛,筋爛則骨傷,骨傷則髓消。”故有此筋枯骨空之變也。

〔21〕枯空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無此二字,《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作“枯虚”。

〔22〕親 《鬼遺方》卷四同。《靈樞》作“榮”;《太素》作“營”;《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同《太素》,注:“一作親。”按榮與營通。親,親近。《廣雅·釋詁三》:“親,近也。”按作“親”,義雖可通,但不若作“營”義勝。

〔23〕經絡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經脉”。

〔24〕藏傷則死 藏上《鬼遺方》卷四有“五”宇。明抄本作“傷敗死”。則,《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故”。《類經》卷十八第八土六注:“癰毒由淺至深,傷藏則死。”

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

下(按:“浸淫”下明抄本有“一作浸潭”四小字校文,“第九下”明抄本作“第十”)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除此五者爲順矣”,見《靈樞·玉版》、《太素·癰疽逆順刺》。自“邪之入於身也深”至“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見《靈樞·刺節真邪》。自“曰:病癰腫頸痛”至“須其氣并而治之使愈”,見《素問·腹中論》、《太素·癰疽》。自“曰:病頸癰者”至“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見《素問·病能論》、《太素·知鍼石》。自“曰:諸癰腫筋攣骨痛”至“以其勝治其俞”,見《素問·脉要精微論》、《太素·癰疽》。自“暴癰筋緛”至“大骨之會各三”,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經輸所療、刺腋癰數。自“癰疽不得頃回”至“與纓脉各二”,見《素問·通評虚實論》、《太素·順時》。自“治癰腫者刺癰上”至“必端内鍼爲故止也”,見《素問·長刺節論》、《太素·雜刺》。自“厲風者”至“無食他食”,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脉風成爲厲”,見《素問·脉要精微論》。自“黄帝問曰:願盡聞癰疽之形與忌日名”至“其皮上薄以澤,此其候也”,見《靈樞·癰疽》、《太素·癰疽》。自“曰:有疽死者柰何”至“此五部有疽死也”,見《靈樞·寒熱病》、《太素·寒熱雜説》。自“曰:身形應九野柰何”至“是謂天忌日也”,見《靈樞·九鍼論》。自“五子夜半”至“以上此時得疾者,皆不起”,《素問》、《靈樞》、《太素》均未見。

提要:本篇乃承上篇,主要内容有:癰疽之病因病機、治療原則、順証逆証之鑒别,以及各種癰疽之病位、預後及主治腧穴;瘤病、厥逆、厲風、浸淫瘡等病之病機與治療;癰和疽之區别及疽証死候;身形應九野之部位與天忌日等。

黄帝問曰:病之生時〔1〕,有喜怒不測〔2〕,飲食不節,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營氣不行,乃發為癰疽〔3〕。陰陽氣〔4〕不通,而熱相薄〔5〕,乃化爲膿,小鍼〔6〕能取之乎?岐伯對曰:夫致〔7〕使身被癰疽之疾〔8〕,膿血之聚者,不亦離道〔9〕遠乎?癰疽之生,膿血之成也〔10〕,積微〔11〕之所生。故聖人自治於未有形〔12〕也,愚者〔13〕遭其已成也。

〔1〕病之生時 《太素》作“病生之時”。

〔2〕測 明抄本作“側”,誤。《太素》注:“測,度也。”

〔3〕乃發爲癰疽 《太素》注:“癰生所由,凡有四種:喜怒無度,争(此上疑脱熱字)氣聚,生癰一也;飲食不依節度,縱情不擇寒温,爲癰二也;藏陰氣虚,府陽氣實,陽氣實盛,生癰三也;邪客於血,聚而不行,生癰四也。癰疽一也,癰之久者,敗骨名曰疽也。”

〔4〕氣 《靈樞》無,疑脱。

〔5〕而熱相薄 而,《靈樞》、《太素》均作“兩”。薄,《靈樞》作“搏”。《靈樞識》:“簡按:兩熱未詳,《甲乙》爲是。”熱相薄,猶言邪熱相聚也。

〔6〕小鍼 《太素》作“鍼小”。疑誤。

〔7〕致 《靈樞》、《太素》均作“至”。按至與致通。《莊子·外物》:“而墊之致黄泉。”陸德明釋文:“致,至也,本亦作至。”此有招致之意。《漢書·公孫弘傳》:“致利除害。”顔師古注:“致,謂引而至也。”

〔8〕疾 《靈樞》、《太素》均作“病”,義同。

〔9〕離道 指背離攝生預防之規律。

〔10〕膿血之成也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不從天下,不從地出”八字。

〔11〕積微 原作“積聚”,詳下文云:“聖人自治於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也。”是知癰疽乃積微所生,故據《靈樞》、《太素》改。

〔12〕自治於未有形 有,原無,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自治,《太素》作“之治,自”,分連上下句;義未妥。

〔13〕愚者 明抄本作“過者”,誤。

曰:其已有〔1〕形,膿已成〔2〕,爲之柰何?曰:膿已成,十死一生〔3〕。曰:其已成,有膿血〔4〕,可〔5〕以小鍼〔6〕治乎?曰:以小治小者其功小〔7〕,以大治大者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多害大〔8〕。故其已成膿血〔9〕者,其惟砭石鋒〔10〕之所取也。曰:多害者其不可全乎?曰:在逆順焉耳〔11〕。曰:願聞順逆〔12〕。曰:已爲傷者,其白睛青黑,眼小〔13〕,是一逆也。内藥而嘔〔14〕,是二逆也。腹痛渴甚〔15〕,是三逆也。肩項中不便〔16〕,是四逆也。音嘶色脱〔17〕,是五逆也。除此五者爲順矣〔18〕。

〔1〕已有 已,《太素》作“以”,義同。有,《靈樞》無。

〔2〕膿已成 膿上《靈樞》有“不予遭”三字,成下有“不予見”三字。《太素》略同《靈樞》,惟予作“子”。

〔3〕膿已成,十死一生 《太素》注:“癰生於節、背及腹内,膿成不可療,故十死一生。”

〔4〕其已成,有膿血 《靈樞》作“其已有膿血而後遭乎”。《太素》作“其已有膿血而後遭子”。

〔5〕可 《靈樞》作“不導之”,疑誤。此下《太素》有“造”字。

〔6〕小鍼 原作“少鍼”,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及此前文例改。

〔7〕小 明抄本作“大”,疑誤。

〔8〕以大治大者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多害大 明抄本無“以大治大者其功大”八字。《靈樞》、《太素》均作“以大治大者多害”。按當以本經義勝,惟據上下文義,多字似以作“其”義順。此言以小鍼治小癰,其作用亦小;以大鍼治大癰,其作用亦大;若以小鍼治大癰,則作用不大,往往貽誤病機,膿不得泄,而造成危害。所謂大鍼者,即下文所謂“砭石鋒”之類也。《靈樞識》:“簡按:原文義難通,得《甲乙》其旨甚晰,蓋以大治大,謂以砭石鈹鍼取大膿血也。”

〔9〕血 明抄本、《太素》均無。按上文有“其已成,有膿血”句,此亦當有“血”字。

〔10〕砭石鋒 砭下明抄本有“音邊”二小字音注,鋒下有“音夆”二小字音注。砭,《太素》作“”。,《靈樞》作“鈹”,《太素》作“排”,楊上善注同本經。按砭與同,《集韻·鹽韻》:“砭,或作。”砭石,以石爲鍼也。《素問·異法方宜論》:“其病皆爲癰瘍,其治宜砭石。”王冰注:“砭石,謂以石爲鍼也。《山海經》曰:高氏之山,有石如玉,可以爲鍼。則砭石也。”與鈹、排義同,謂鍼也。詳見本經卷五第二。

〔11〕在逆順焉耳 《靈樞》、《太素》均作“其在逆順焉”。《太素》注:“逆者多傷致死,順者出膿得生也。”

〔12〕順逆 明抄本、《靈樞》、《太素》二字均互倒。

〔13〕其白睛青黑,眼小 其,《太素》無。睛,《靈樞》、《太素》均作“眼”,義同。肝開竅於目,其色青;腎藏精,精氣上注於目,其色黑。故白睛青黑而眼小者,肝腎俱敗也,故曰逆。

〔14〕内藥而嘔 内,同納。胃主受穀,脾司運化,故納藥而嘔者,脾胃敗也。

〔15〕腹痛渴甚 腹,明抄本、《病源》卷三十二癰潰後候、《外臺》卷三十七癰疽發背證候等論均作“傷”。渴甚者,陰液虧竭也。

〔16〕肩項中不便 不便者,不靈活也。肩爲手三陽經所過,項爲手足六陽經所行,故肩項中不便者,陽脉不通也。

〔17〕音嘶色脱 肺主聲音,心主榮色,故聲音嘶啞而色脱無澤者,心肺敗也。

〔18〕除此五者爲順矣 五,《太素》無。楊上善注:“先有五傷,後行者,爲逆也;先無五傷,膿成行,爲順也。”

邪〔1〕之入於身也深,其〔2〕寒與熱相薄〔3〕,久留而内著,寒勝〔4〕其熱,則骨疼肉枯;熱勝〔5〕其寒,則爛肉腐肌爲膿,内傷骨爲骨蝕〔6〕。有所疾前〔7〕,筋屈不得伸,氣〔8〕居其間而不反,發爲筋瘤〔9〕也。有所結,氣歸之〔10〕,衛氣留之不得復〔11〕反,津液久留,合〔12〕;而爲腸一本作瘍。留〔13〕,久者數歲乃成,以手按之柔。有〔14〕所結,氣歸之,津液留之,邪氣中之,凝結日以益甚〔15〕,連以聚居,爲昔瘤〔16〕,以手按之堅。有所結,氣〔17〕深中骨,氣因於骨,骨與氣并〔18〕,日以益大,則爲骨疽〔19〕。有所結,氣〔20〕中於肉,宗〔21〕氣歸之,邪留而不去,有熱則化〔22〕爲膿,無熱則爲肉疽〔23〕。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

〔1〕邪 《靈樞》作“虚邪”。

〔2〕其 《靈樞》無。

〔3〕薄 《靈樞》作“搏”。按薄與搏通。

〔4〕寒勝 明抄本無,疑脱。

〔5〕熱勝 明抄本無,疑脱。

〔6〕内傷骨爲骨蝕 内上《靈樞》重出“内傷骨”三字,連上讀。蝕下明抄本有“音食”二小字音注。《類經》卷十三第四注:“其最深者,内傷於骨,是爲骨蝕,謂侵蝕及骨也。”

〔7〕有所疾前 前下明抄本有“一作煎”三小字校文;《靈樞》有“筋”字,疑涉下文“筋”字衍。按本經爲是。前爲煎之假借,如《武威漢代醫簡》千金膏藥方“先前之”,即“先煎之”。《素問·生氣通天論》煎厥,《太素·調陰陽》作“前厥”,可証。有所疾煎,則筋脉失養,故下文曰“筋屈不得伸”。

〔8〕氣 《靈樞》作“邪氣”。

〔9〕發爲筋瘤 爲,《靈樞》作“於”。瘤,明抄本作“留”,此下有“一作瘤”三小字校文;《靈樞》作“溜”。按留、溜,均爲瘤之假借。《類經》卷十三第四注:“筋溜者,有所流注而結聚於筋也,即贅瘤之屬。”

〔10〕有所結,氣歸之 《類經》卷十三第四注:“邪有所結,氣必歸之,故致衛氣失常,留而不反,則搐積於中,流注於腸胃之間,乃結爲腸溜。”

〔11〕復 《靈樞》無。

〔12〕合 明抄本作“冷”,誤。

〔13〕腸留 原作“腸疽留”,疽下明抄本有“《太素》云:無疽字”六小字校文,《靈樞》作“腸溜”。按留、溜,均爲瘤之假借。今據《靈樞》及前後文例删“疽”字。

〔14〕有 此上《靈樞》有“已”字。又明抄本脱此下至“以手按之堅”三十二字。

〔15〕日以益甚 原作“日以易甚”,律之後文骨瘤“日以益大”文例改。

〔16〕連以聚居,爲昔瘤 聚居,聚集也。連以聚居者,相互連接聚集也。按《靈樞·水脹》:“寒氣客於腸外,與衛氣相搏,氣不得榮,因有所繫,癖而内著,惡氣乃起,瘜肉乃生。……按之則堅。”與本文義同。故昔字,當爲息之假借,息與昔一聲之轉。而息則與瘜通,《説文·疒部》:“瘜,奇肉也。”《廣韻·職韻》:“瘜,惡肉。”據此,則昔瘤者,肉瘤也。

〔17〕氣 《靈樞》無。

〔18〕并 此下原有“息”字,據《靈樞》、《太素》删。

〔19〕骨疽 疽下明抄本有“音沮”二小字音注。按律以上文,骨疽似當作“骨瘤”。《靈樞識》:“簡按:骨疽不言有膿,此似指骨瘤而言。陳氏云:骨瘤者,形色紫黑,堅硬如石,疙瘩高起,推之不移,昂昂堅貼於骨。”

〔20〕氣 《靈樞》、《太素》均無。

〔21〕宗 《太素》無。

〔22〕化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

〔23〕肉疽 按前文例當作“肉瘤”。《靈樞識》:“簡按:無膿而謂之肉疽,此亦似指肉瘤而言。陳氏云:肉瘤者,軟若綿,硬似饅,皮色不變,不緊不寬,終年只似覆肝。”

曰:病癰〔1〕腫頸痛,胸滿腹脹,此爲何病?曰:病名曰厥逆〔2〕。灸之則瘖〔3〕,石之則狂,須其氣并〔4〕,乃可治也〔5〕。陽氣重上,一本〔6〕作止。有餘於上,灸之陽氣入陰,入則瘖〔7〕。石之陽氣虚,虚則狂〔8〕。須其氣并而治之使愈〔9〕。

〔1〕病癰 病上《素問》、《太素》均有“有”字。癰,《素問》作“膺”。本經是。

〔2〕病名曰厥逆 病,明抄本無。《素問》、《太素》均作“名厥逆”。《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注:此以陰并於陽,下逆於上,故病名厥逆。”

〔3〕瘖 《説文·疒部》:“瘖,不能言也。”《後漢書·袁閎傳》:“遂稱風疾,瘖不能言。”

〔4〕氣并 并,《説文·从部》;“并,相从也。”《素問》王冰注:“并,謂并合也。”《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注:“氣并者,謂陰陽既逆之後,必漸通也。蓋上下不交,因而厥逆,當其乖離而强治之,恐致偏絶。故必須其氣并,則或陰或陽,隨其盛衰,察而調之,可使保全也。”

〔5〕也 明抄本無。

〔6〕本 明抄本無。

〔7〕灸之陽氣入陰,入則瘖 瘖下明抄本有“立陰”二小字音注。之下《素問》、《太素》均有“則”字。《太素》注:“灸之瘖者,陽氣上實,陰氣下虚,灸之灭壯,陽氣溢入陰,故瘖。”《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注:“陽氣有餘於上而復灸之,是以火濟火也。陽極乘陰,則陰不能支,故失聲爲瘖。”

〔8〕石之陽氣虚,虚則狂 之下《素問》、《太素》均有“則”字。《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注:“陽并於上,其下必虚,以石泄之,則陽氣隨氣而去,氣去則上下俱虚,而神失其守,故爲狂也。”石,此泛指鍼石而言。

〔9〕治之使愈 治,明抄本作“活”,誤。使愈,《素問》作“可使全也”,《太素》與《素問》同,惟無“也”字。按全與痊通,亦病愈之意。《説文通訓定聲·乾部》:“全,字亦作痊。”《周禮·醫師》:“十全爲上。”鄭玄注:“全,猶愈也。”

曰〔1〕:病〔2〕頸癰者,或石治之,或以〔3〕鍼灸治之,而皆已,其治何在〔4〕?曰:此同名而異等〔5〕者也。夫癰氣之息〔6〕者,宜以鍼開除去之。夫氣盛血聚者,宜石而寫之〔7〕。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8〕。

〔1〕曰 原作“目”,形近致誤,據明抄本改。

〔2〕病 此上《素問》、《太素》均有“有”字。

〔3〕以 《素問》無。

〔4〕其治何在 治下明抄本有“一作真”三小字校文。《素問》、《太素》均作“其真安在”,真字費解,疑誤。

〔5〕同名而異等 《太素》注:“同稱癰名,鍼灸石等異療之。”此注與後文“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合。等,《廣韻·遇韻》:“類也,輩也。”《易經·繫辭下》:“爻有等,故曰物。”韓康伯注:“等,類也。”《素問直解》高世栻注:“頸癰之名雖同,而在氣在血則異類也。”此説亦通。

〔6〕癰氣之息 癰下明抄本有“一作椎”三小字校文。息,滋息也,生長也。《集韻·職韻》:“息,生也。”《易經·革》:“水火相息。”王弼注:“息者,生變之謂也。”孔穎達疏:“息,生也。”《太素》注:“息者,增長也。癰氣長息,宜以鍼刺開其穴,寫去其氣。”

〔7〕氣盛血聚者,宜石而寫之 者,《太素》無。楊上善注:“氣盛膿血聚者,可以石之鍼破去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八注:“欲寫其血,宜用砭石,血泄則氣衰而癰亦愈。”

〔8〕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 而,明抄本無。《素問》作“此所謂同病異治也”,《太素》作“皆所謂同病異治者也”。此言頸癰有在氣在血之異等,而治亦有宜鍼宜石之不同,故云同病異治也。

曰:諸癰腫筋攣骨痛〔1〕,此皆安生〔2〕?曰:此皆寒氣之腫〔3〕也,八風之變〔4〕也。曰:治之柰何?曰:此四時之病也,以其勝治其俞〔5〕。

〔1〕諸癰腫筋攣骨痛 《太素》注:“因於癰腫,有此二病。”《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七注:“此言諸病癰腫而有兼筋攣骨痛者也。諸家以癰腫、筋攣、骨痛釋爲三證,殊失經意。”

〔2〕生 原作“在”,義不相屬,據明抄本、《素問》、《太素》改。

〔3〕此皆寒氣之腫 皆,《素問》、《太素》均無。按腫與鐘通。鐘,聚也。《釋名·釋疾病》:“腫,鐘也,寒熱氣所鐘聚也。”此言上述諸病,皆因寒氣聚結所致。

〔4〕八風之變 八風,《素問》王冰注:“八風,八方之風也。”八風詳見本經卷六第一。《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七注:“惟風寒之變在經,所以兼筋骨之痛。今有病大項風、蝦蟆瘟之屬,或爲頭項咽喉之癰,或爲肌肉肢節之腫,正此類也。”

〔5〕以其勝治其俞 治其俞,《素問》作“治之愈也”。俞,明抄本作“腧”,下有“音庶”二小字音注;《太素》作“輸”,楊上善注:“引其所勝,尅之則愈也。”或《太素》原亦作“愈”。兩説難以定論,姑並存之。《素問》王冰注:“勝,謂勝尅也。如金勝木,木勝土,土勝水,水勝火,火勝金,此則相勝也。”治其俞者,據五行相勝規律鍼刺其相應腧穴也,如時應於肝經,則取肺經之腧穴,以金勝木也。

暴癰筋緛〔1〕,隨分而痛〔2〕,魄汗不盡〔3〕,胞氣不足〔4〕,治在其經俞〔5〕。腋癰大熱〔6〕,刺足少陽五〔7〕;刺而熱不止〔8〕,刺手心主三〔9〕,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10〕。

〔1〕暴癰筋緛 緛,原作“濡”,此下原校云:“一本作緛。”按濡與耎通,在此義不合,據《素問》及原校改,並删原校。又《素問·生氣通天論》:“大筋緛短,小筋長。”亦可爲証。《玉篇·糸部》:“緛,縮也。”《素問》王冰注:“癰若暴發,隨脉所過,筋怒緛急。”

〔2〕隨分而痛 隨下《太素》有“外”字。楊上善注:“隨分痛者,隨分肉間痛也。”

〔3〕魄汗不盡 魄與迫通。《説文·鬼部》:“魄,陰神也。”段玉裁注引《白虎通》曰:“魄者,迫也,猶迫迫然箸於人也。”此言暴癰熱盛,逼迫汗液外泄而不止也。

〔4〕胞氣不足 氣,明抄本作“其”,此下有“《素問》作氣”四小字校文。《太素》注:“胞氣不足者,謂膀胱之胞氣不足也。”膀胱屬足太陽經,主衛外,今汗出不盡,必陽氣外泄,是以膀胱經氣不足也。

〔5〕治在其經俞 在其,明抄本誤倒。其,《素問》、《太素》均無。王冰注:“悉可以本經脉穴俞補寫之。”即當隨癰所在經脉而取其俞穴治之。

〔6〕大熱 熱下明抄本有“《素問》大作面”五小字校文。今本《素問》仍作“大”,疑明抄本誤。

〔7〕刺足少陽五 《太素》注:“足少陽脉下胸胳肝屬膽,循脇裏在腋下,故腋脇之間有癰大熱,可刺足少陽脉曰(疑爲“所”字)主之穴,五取之。”《素問發微》注:“宜是膽經之淵液穴。”

〔8〕刺而熱不止 《太素》作“刺癰而熱”,據楊上善注,疑脱“不止”二字。

〔9〕刺手心主三 刺,《太素》無。楊上善注:“熱而不已,刺手心主脉,其脉循胸下腋三寸,上抵腋,故腋癰三取之。”《素問發微》注:“宜是天池穴也。”

〔10〕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 《素問》王冰注:“大骨會肩也,謂肩貞穴,在肩髃後骨解間陷者中。”《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五注:“刺手太陰經絡者,列缺也。”

癰疽不得頃回〔1〕,癰不知所,按之不應手〔2〕,乍來乍已〔3〕,刺手太陰傍三與纓脉各二〔4〕。

〔1〕不得頃回 《素問》作“不得頃時回”,《太素》作“不得須時。因”,連下句讀。按須、頃義同,言短時、片刻。《戰國策·秦策》:“莅政有頃。”高誘注:“言未久。”《荀子·正論》:“不待頃矣。”楊倞注:“頃,少頃也。”《荀子·王制》:“罷不能,不待須而廢。”楊倞注:“須,須臾也。”回,與徊通,《説文通訓定聲·履部》:“回字亦作徊。”徊,徘徊遲疑也。《集韻·灰韻》:“徊,徘徊,不進兒。”不得頃回者,不得頃刻遲疑也。《太素》注:“以癰疽暴病,不得須間失時不行鍼石也。”《素問吴註》注:“不得頃時遲回。”

〔2〕癰不知所,按之不應手 所,《太素》作“不致”。《素問》王冰注:“但覺似有癰疽之候,不的知發在何處,故按之不應手也。”

〔3〕乍來乍已 乍,忽也。如《史記·日者傳》:“先王之道,乍存乍亡。”《素問》王冰注:“乍來乍已,言不定痛於一處也。”

〔4〕刺手太陰傍三與纓脉各二 三下《素問》有“痏”字。纓脉,《太素》作“嬰胳”,但楊注仍作“纓脉”。《素問》王冰注:“手太陰傍,足陽明脉,謂胃部氣户等六穴之分也。纓脉,亦足陽明脉也,近纓之脉,故曰纓脉,纓謂冠帶也。以有左右,故云各二。”《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五注:“纓脉,結纓兩傍之脉,亦足陽明頸中水突、氣舍等穴。”

治癰〔1〕腫者,刺癰〔1〕上,視癰大小〔2〕深淺刺之〔3〕,刺大者多而深之〔4〕,必端内鍼爲故止也〔5〕。《素問》云: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鍼爲故止。

〔1〕癰 《素問》作“腐”,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太素》同本經,王冰注義亦同本經,疑《素問》誤。

〔2〕大小 《素問》、《太素》二字互倒。

〔3〕刺之 之,《素問》無。《太素》無此二字。不若本經義順。

〔4〕刺大者多而深之 《素問》作“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太素》作“刺大者多血深之”。《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大者多而深之,必端内鍼爲故止也。此文云:小者深之。疑此誤。”按諸經似均有脱誤。本經即言“刺大者多而深之”,此下似應有“刺小者少而淺之”句,方與上文“視癰大小深淺刺之”相應。《素問》則“大者”未言深淺之刺,王冰謂:“癰小者淺刺之,癰大者深刺之。”又云:“癰之大者多出血,癰之小者但直鍼之而已。”則與《素問》原文不合。《太素》與本經略同,惟“而”作“血”;又與《素問》略同,惟少“小者”二字,楊上善注:“大者深之,小者淺之。”與王注相類,而與《太素》原文有異,是知亦有脱誤。要之,此句似當作“刺大者深之,刺小者淺之”,文義始全。

〔5〕必端内鍼爲故止也 端,《太素》作“喘”。按喘爲端之假借,《荀子·勸學》:“端而言。”楊倞注:“端,讀爲喘。”又鍼,《太素》作“藏”,疑誤。《説文·立部》:“端,直也。”故,法則也。如《吕氏春秋·知度》:“非晉國之故。”高誘注:“故,法。”止,已也。如《素問·至真要大論》:“以汗爲故而止。”王冰注:“以汗爲除病之故而已也。”若律之此文,止上疑脱“而”字。也,《素問》無。王冰注:“但直鍼之而已。”此言刺癰不論大小深淺,必以納鍼直刺爲法而已也。

項腫不可俯仰,頰腫〔1〕引耳,完骨主之。咽腫難言,天柱主之。〔2〕腫唇癰,顴窌〔3〕主之。頰腫痛,天窻主之。頸〔4〕項癰腫〔5〕不能言,天容主之。身腫〔6〕,關門主之。胸下滿痛,膺腫,乳根主之。馬刀腫瘻〔7〕,淵腋〔8〕、章門、支溝主之。面腫目癰腫〔9〕,刺陷谷出血立已。犢鼻腫,可刺〔10〕,其上〔11〕堅勿攻,攻之者死。癰〔12〕疽,竅陰主之。

〔1〕腫 明抄本作“中”,誤。

〔2〕 此下明抄本有“音”小字注。《醫心方》卷二第一作“頰”。

〔3〕窌 此下明抄本有“音撩”二小字音注。

〔4〕頸 原作“頭”,據《外臺》卷三十九天容、《千金》卷三十第一、《醫心方》卷二第一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癰疽瘡腫灸刺法改。

〔5〕癰腫 腫,《千金》卷三十第一無。癰,《醫心方》卷二第一無。

〔6〕腫 此下《醫心方》卷二第一有“重”字,《千金》卷三十第二有“身重”二字。

〔7〕瘻 明抄本作“痿”,下有“音逶”二小字音注。疑誤。

〔8〕腋 此下明抄本有“音亦”二小字音注。

〔9〕腫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陷谷、《千金》卷三十第二、《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癰疽瘡腫灸刺法補。

〔10〕可刺 《千金》卷三十第三、《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可灸不可刺,於義爲勝。《外臺》卷三十九犢鼻作“先慰去之”。

〔11〕上 《外臺》卷三十九犢鼻作“赤”。

〔12〕癰 原脱,據明抄本、《千金》卷三十第六、《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癰疽瘡腫灸刺法、《醫學綱目》卷十八癰疽引本經補。

厲風〔1〕者,索〔2〕刺其腫上,已刺,以吮其處〔3〕,按出其惡血〔4〕,腫盡乃止,常食方食,無食他食〔5〕。脉風成爲厲〔6〕。

管疽發厲〔7〕,竅陰主之。頭大浸淫〔8〕,間使主之。管疽〔9〕,商丘主之。瘃蛘〔10〕欲嘔,大陵主之。痂疥〔11〕,陽谿主之。

〔1〕厲(lài 賴)風 《靈樞》、《太素》均作“癘風”。按厲與癘、癩通,即癩病,今人謂之麻瘋也。《集韻·泰韻》:“厲,落蓋切,癘、癩,《説文》:惡疾也。或从癩。”《説文通訓定聲·泰部》:“厲,叚借爲癘。”《史記·范睢蔡澤列傳》:“漆身爲厲。”司馬貞索隱:“厲,癩病也。”厲風,詳見本經卷十第二上。

〔2〕索 《靈樞》作“素”。按索與素通。《説文通訓定聲·豫部》:“索,叚借爲素。”《廣韻·藥韻》:“索,散也。”《太素》注:“索,蘇作反,散也。”

〔3〕以吮其處 《靈樞》作“以鋭鍼鍼其處”,《太素》作“以兑鍼兑其處”。按兑與鋭通。疑吮爲兑之誤。

〔4〕血 《靈樞》、《太素》均作“氣”,不若本經義勝。

〔5〕常食方食,無食他食 《靈樞發微》注:“凡食品如常者始食之,若異品他食宜無食也。”按方,常也。《禮記·檀弓上》:“左右就養無方。”鄭玄注:“方,常也。”此言本病飲食,只應食正常食品,不可食其他異物食品。

〔6〕脉風成爲厲 厲,《素問》作“癘”,王冰注:“此則癩也。皆脉風成結變而爲也。”又《素問·風論》王冰注引本文“成”作“盛”。成猶盛也。

〔7〕管疽發厲 管,《外臺》卷三十九竅陰、《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營”,疑形近致誤。《千金》卷三十第一云:“竅陰主鼻管疽發爲癘鼻。”當指鼻管敗壞之麻瘋病。

〔8〕浸淫 淫下明抄本有“一作潭”三小字校文。浸淫,瘡名。《金匱》卷中第十八云:“浸淫瘡,從口流向四支者可治,從四支流來入口者不可治。”其証初起如粟,瘙癢不止,破後流黄水,蔓延迅速,浸淫成片,故名。

〔9〕管疽 《外臺》卷三十九商丘作“骨疽蝕”。

〔10〕瘃《zhú竹)蛘(yánɡ楊) 瘃下明抄本有“音遂,又斸”四小字音注,蛘下有“音”小字注。《外臺》卷三十九大陵作“痒”,無“瘃”字。《説文·疒部》:“瘃,中寒腫覈。”《漢書·趙充國傳》:“將軍士寒,手足皸瘃。”顔師古注引文穎曰:“瘃,寒創也。”《説文·虫部》:“蛘,騷蛘也。”段玉裁注:“騷蛘者,擾動於肌膚間也。俗多用痒、癢、養字。”瘃蛘,即凍瘡瘙癢之謂也。

〔11〕痂疥 《醫學綱目》卷二十疥引本經作“癬疥”。《説文·疒部》:“痂,疥也。”段玉裁注:“痂,本謂疥,後人乃謂瘡蜕鱗爲痂,此古義今義不同也。”《説文·病部》:“疥,搔也。”段玉裁注:“疥急於搔,因謂之搔,俗作瘙。”痂疥,當指疥瘡搔癢而言。

黄帝問曰:願盡聞癰疽之形與忌日名〔1〕。岐伯對曰:癰〔2〕發於嗌中〔3〕,名曰猛疽〔4〕,不急治〔5〕,化〔6〕爲膿,膿不寫塞〔7〕咽,半日死,其化爲膿者,膿寫已〔8〕,則合豕膏〔9〕,冷食三日已〔10〕。

〔1〕癰疽之形與忌日名 日,原作“曰”,《靈樞》同,《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日”,與下文答語合,據改。《太素》注:“凡有三問:一問癰疽形狀,二間癰疽死生忌日,三問癰疽名字也。”

〔2〕癰 《病源》卷二十二疽候作“疽”。

〔3〕中 《鬼遺方》卷四無。

〔4〕猛疽 又稱結喉癰。《醫宗金鑑》卷六十四結喉癰注:“此癰發於項前結喉之上,又名猛疽,以其毒勢猛烈也。……腫甚則堵塞咽喉,湯水不下,其兇可畏。若膿成不鍼,向内潰穿咽喉者,則難生矣。”

〔5〕不急治 《靈樞》、《太素》、《病源》卷三十二疽候、《鬼遺方》卷四均作“猛疽不治”。

〔6〕化 此上《鬼遺方》卷四、《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均有“則”字,《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有“則血”二字。

〔7〕塞 此下《鬼遺方》卷四有“其”字。

〔8〕膿寫已 《靈樞》作“寫”,《太素》作“寫已已”,《鬼遺方》卷四作“寫則已”,《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作“寫已”。均不若本經義勝。

〔9〕則合豕膏 合,明抄本無,疑脱。《鬼遺方》卷四《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含”,豕膏,《本草綱目·豕》:“脂膏。修治:時珍曰:凡凝者爲肪爲脂,釋者爲膏爲油,臘月煉净收用。”

〔10〕冷食三日已 冷,明抄本作“無”。《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同本經,校云:“一云無冷食。”《鬼遺方》卷四作“無冷食,三日而已”。冷上《太素》有“毋”字,日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仍從本經。此言猛疽膿瀉後,宜用豕膏冷含食之,以潤咽喉,消癰膿,則三日可愈。

發於頸者,名曰夭疽〔1〕,其狀〔2〕大而〔3〕赤黑,不急治,則熱氣下入淵掖,前傷任脉,内薰肝肺〔4〕,熏則〔5〕十餘日死矣〔6〕。

陽氣大發〔7〕,消腦溜項〔8〕,名曰腦爍〔9〕,其色不樂〔10〕,腦〔11〕項痛如〔12〕刺以鍼。煩心者,死不治〔13〕。

〔1〕夭疽 《證治準繩·瘍醫》卷三以爲頸癰。《素問識》:“簡按:夭疽發於兩耳後左右頸上。”《靈樞集註》張志聰注:“頸乃手足少陽、陽明血氣循行之分部是也。蓋其毒烈,使人横夭,故名夭疽也。”

〔2〕狀 《靈樞》、《太素》均作“癰”,《鬼遺方》卷四作“狀癰”,《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疽”。據前後文例,本經是。

〔3〕而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以”。義同。

〔4〕肺 《鬼遺方》卷四作“脉”。

〔5〕熏則 熏,明抄本作“重”,誤。則,《靈樞》、《太素》均作“肝肺”。《鬼遺方》卷四無此二字。按本經義順。

〔6〕死矣 死上《靈樞》、《太素》均有“而”字。矣,明抄本、《鬼遺方》卷四均無。

〔7〕陽氣大發 氣,《靈樞》作“留”。《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陽氣大發,邪熱之甚也。”

〔8〕消腦溜項 腦,《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濇”,疑誤。溜,《靈樞》、《太素》均作“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流”。按溜與留、流通,此言流注也。又《鬼遺方》卷四無“溜項”二字。陽氣大發,邪熱熾盛,故能消爍腦而毒流頸項也。

〔9〕腦爍 爍,《太素》作“鑠”。按爍與鑠通。爍下《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有“疽”字。《靈樞集註》張志聰注:“陽氣大發者,三陽之氣并發也。三陽者,太陽也。太陽經脉入於腦,出於項,故陽氣大發,留於項,名曰腦爍。”《證治準繩·瘍醫》卷三腦疽云:“腦鑠一處,初起如横木掘,上起頂門,下止大椎,發腫如火燒,其色青黑如靴皮,大硬不見膿,即損外皮如犬咬去肉之跡,難愈。”

〔10〕其色不樂 樂,《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榮”,義勝。《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校云:“一作除。”非是。

〔11〕腦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均無。

〔12〕如 明抄本無,疑脱。《靈樞》此上有“而”字,疑衍。《太素》作“而”。

〔13〕煩心者,死不治 不下《靈樞》有“可”字。《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煩心者,邪犯其藏也,故不可治。”

發於肩及臑,名曰疵疽〔1〕,其狀赤黑,急治之〔2〕,此令人汗出至足,不〔3〕害五藏,癰發四五日逆焫〔4〕之。

發於掖下,赤堅者,名曰米疽〔5〕,治之以砭石,欲細而長〔6〕,疏砭之〔7〕,塗以豕膏,六日已,勿裹之〔8〕。其癰〔9〕堅而不潰〔10〕者,爲馬刀挾癭〔11〕,急〔12〕治之。

〔1〕疵疽 《靈樞》、《太素》均作“疵癰”。《鬼遺方》卷四作“雌癰”。《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此癰生浮淺,如疵之在皮毛,故名疵癰。”《證治準繩·瘍醫》卷三稱爲“肩疽”。《醫宗金鑑》卷六十八肩中疽注:“此疽生於肩中廉,屬三焦、膽二經,紅活高腫,一名疵癰,堅硬平塌,爲肩中疽。”

〔2〕急治之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不急治”,非是。

〔3〕不 明抄本作“下”。

〔4〕逆焫 逆,《靈樞》作“逞”,《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燉”。《廣雅·釋詁三》:“逞,快也。”亦通。焫下明抄本有“音爇”二小字音注。逆,迎也。焫,同爇,灸焫也。逆焫,言癰發之時,迎其病而灸之。

〔5〕米疽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朱疽”,與上文“赤堅”相合,於義爲勝。《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米者,言其小也。”《醫宗金鑑》卷六十七腋疽注云:“此證一名米疽,又名疚疽,發於肐肢窩正中,初起之時,其形如核,由肝脾二經,憂思恚怒,氣結血滯而成。漫腫堅硬,皮色如常,日久將潰,色紅微熱疼痛也。”

〔6〕欲細而長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砭石欲細者,恐傷肉也,欲長者,用在深也。”

〔7〕疏砭之 疏,《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數”。明抄本、《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啟”。今並存諸説。

〔8〕勿裹之 裹,明抄本作“畏”。《鬼遺方》卷四、《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勿衰”。《千金翼》校云:“衰, 一作裹。”按此文義不詳。

〔9〕癰 《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疽”。

〔10〕潰 此下明抄本有“音頹”二小字音注。

〔11〕馬刀挾癭 癭下明抄本有“音嬰”二小字音注。癭,《鬼遺方》卷四、《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纓”,《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嬰”。按癭與嬰、纓通。《説文·疒部》:“癭,頸瘤也。”《釋名·釋疾病》:“癭,嬰也,在頸嬰喉也。”《太素》注:“頸前曰嬰。”馬刀挾癭,病名。《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此即瘰癧也。”《證治準繩·瘍醫》卷三瘰癧馬刀:“結核連續者爲瘰癧,形長如蛤者爲馬刀。”又引《集驗》云:“馬刀瘡亦生於項腋之間,有類瘰癧,但初起其狀如馬刀,赤色如火燒烙,極痛,此瘡甚猛,宜急治之,不然多成危殆也。”此証因好發於結纓之處,故云馬刀挾癭。

〔12〕急 此上原有“以”字,據《靈樞》、《太素》及前後文例删。

發於胸,名曰井疽〔1〕,其狀如大豆,三四日起,不早治,下入腹〔2〕,不治,七日死〔3〕。

發於膺〔4〕,名曰甘疽〔5〕,色青〔6〕,其狀如榖實瓜蔞〔7〕,常苦〔8〕寒熱,急治之,去其寒熱;不急治〔9〕,十歲死〔10〕,死後出膿〔11〕。

癰〔12〕發於脇,名曰敗疵〔13〕,此言〔14〕女子之病也〔15〕,灸之〔16〕,其狀〔17〕大癰膿,其〔18〕中乃有生肉,大如赤小豆,治之以〔19〕翹草根〔20〕及赤松子根〔21〕,各一升,以水一斗六升煮之,令竭得〔22〕三升,即强飲,厚衣坐於釜上,令汗至足已〔23〕。

〔1〕井疽 《内經知要·病能》注:“井者,喻其深而惡也。”《證治準繩·瘍醫》卷三井疽云:“或問:心窩生疽何如?曰:此證初起如黄痘,肉色不變,名曰井疽,又名穿心冷瘻,若冷氣攻心,精神恍惚,嘔吐冷痰,惡聞食臭,毒氣内陷,腹脹滿者,不治。若心躁如焚,肌熱如火,不時盗汗,唇焦舌乾黄色,渴飲冷水者,是正候也。”

〔2〕入腹 此二字《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重出,連下句讀。

〔3〕七日死 《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十日死”。又《太素》與本經同,然楊上善注云“十年死”,証之《鬼遺方》等,或原亦作“十日死”,楊注乃誤日爲“年”。《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發於胸者,能熏心肺,若不蚤治而使之入腹,毒尤甚矣,故死期之速如此。”

〔4〕膺 《鬼遺方》卷四作“臆”,義同。

〔5〕甘疽 《内經知要·病能》注:“足陽明胃脉也,土味甘,故曰甘疽。”《醫宗金鑑》卷六十六甘疽注云:“此證由憂思氣結而成,生於膺上,即胸膛兩旁肉高處,屬肺經中府穴之下,無論左右,皆能爲患。初如穀粒,色青,漸若栝蔞色紫,堅硬疼痛,憎寒壯熱,速潰稠膿者順;若過十日寒熱不退,信膿不生,脉見浮數,防毒内陷攻裏,致生惡證,屬逆。”

〔6〕色青 《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無此二字。

〔7〕榖實瓜蔞 榖實,《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兼五穀而言,謂癰所結聚,形如穀實之累累也。”按張注從穀而釋,非是。《靈樞識》:“簡按:榖,下从木,音構。考《本草》楮實,亦名榖實,大如彈丸,青緑色,至六七月漸深紅色,乃成熟。”按此説爲是。《説文·木部》:“榖,楮也。……楮,榖也。”瓜萋,《靈樞》作“”,史崧音釋云:“,古括樓字。”今多作瓜蔞。《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瓜蔞也。軟而不潰,中有所蓄如子也。”

〔8〕苦 《鬼遺方》卷四無。

〔9〕不急治 《靈樞》無此三字。疑脱。

〔10〕十歲死 歲,《普濟方》卷二百八十二癰疽門、《證治準繩·瘍醫》卷三甘疽引《靈樞》、《醫宗金鑑》卷六十六甘疽注均作“日”。按作日字是。上文云“急治之”,此則云“不急治”之結果,當其死日已近,不應更待“十歲”也。

〔11〕死後出膿 《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死後膿自出”。《太素》無“發於膺”至此三十七字,疑脱。

〔12〕癰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無。律以上下文例,似屬衍文。

〔13〕敗疵 《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改訾”。《太素》注:“敗亦曰改。”與以上諸書合。按改訾爲敗疵之假借。改與革通。革(讀急),職韻;敗,之韻。一聲之轉。訾與疵通。《莊子·山木》:“無譽無訾。”《吕氏春秋·必己》訾作“疵”。

〔14〕此言 《靈樞》、《太素》均作“敗疵者”,《鬼遺方》卷四作“改訾者”,並通。

〔15〕女子之病也 《内經知要·病能》注:“脇者,肝之部也,婦人多鬱怒,故患此瘡。”按此特出女子之病者,或與女子乳病有關,乳與脇相近也。

〔16〕灸之 《靈樞》周曰校本、《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久之”。按久與灸通。《儀禮·士喪禮》:“久之。”鄭玄注:“久,讀爲灸。”此言病日久也。

〔17〕狀 《靈樞》、《太素》均作“病”,《鬼遺方》卷四作“疾”。據前後文例,本經是。

〔18〕其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治之”二字。按本經“治之”二字在下文“赤小豆”後,爲是。疑《靈樞》、《太素》錯簡。

〔19〕以 明抄本無,《靈樞》、《太素》作“剉”,不若本經義順。

〔20〕翹草根 下明抄本有“音連”二小字音注,翹作”。按翹與同。草下《鬼遺方》卷四有“陸”字,《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有“及”字。翹,《靈樞發微》注:“今之連翹也。”

〔21〕及赤松子根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無此五字。然楊上善注云:“有本翹、松各一升。”可証古傳本中有具此文者,且與下文“各一升”之義合。今《靈樞》等無者,疑脱。又按赤松子根,義欠安。赤松,松之一種,此既言子,又言根,似不妥,疑“子”字衍。

〔22〕令竭得 《靈樞》作“竭爲取”,《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竭爲”。義均通。

〔23〕令汗至足已 汗下《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有“出”字,義較明。《内經知要·病能》注:“强飲者,乘其熱而强飲之,覆厚衣坐於熱湯之釜,熏蒸取汗,汗出自足乃透。已者,愈也。”

發於股脛〔1〕,一作胻。名曰股脛疽〔2〕,其狀不甚變色〔3〕,癰膿内薄於骨〔4〕,急治之〔5〕,不急治,四十日死〔6〕。

發於尻,名曰鋭疽〔7〕,其狀赤堅大,急治之,不治,三十日死〔8〕。

發於股陰,名曰赤弛〔9〕,不治〔10〕,六十日死〔11〕。在兩股之内,不治,十日死〔12〕。

發於膝,名曰疵疽〔13〕,其狀大〔14〕,癰色不變,寒熱而堅者〔15〕,勿石〔16〕,石之者即死〔17〕。須其色異〔18〕,柔乃石之者生〔19〕。

〔1〕股脛 《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股胻”,義同。《鬼遺方》卷四作“股陽明”。《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股陽”,與下文“發於股陰,名曰赤弛”對文,於義較明。

〔2〕股脛疽 《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脱疽”,與下文重,疑誤。《鬼遺方》卷四作“股甕疽”,《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股脱疽”,亦非是。《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即今人之所謂貼骨癰也。”《素問識》丹波元簡引胡公弼曰:“貼骨癰即附骨疽,生大腿外側骨上,高不見高,腫不見紅,痛深至骨者是也。”

〔3〕其狀不甚變色 色,《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無。疑色爲“也”之誤。《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狀不甚變,言外形不顯也。”

〔4〕癰膿内薄於骨 《靈樞》、《太素》均作“而癰膿搏骨”,《鬼遺方》卷四作“癰膿附骨”,《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而膿附骨”。義並通。薄與搏通,迫也。

〔5〕急治之 《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均作“不急治”,無下文“不治”二字,義同。

〔6〕四十日死 四十日,《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三十日”。《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毒盛而深,能下蝕三陰陽明之大經,故不爲急治則死矣。”

〔7〕鋭疽 《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兑疽”。按兑與鋭通。《外科正宗》卷四、《醫宗金鑑》卷六十九稱“鸛口疽”,《金鑑》注云:“此病一名鋭疽,生於尻尾骨尖處,初腫形如魚肫,色赤堅痛,潰破口若鸛嘴,屬督脉經,由濕痰流結所致。朝寒暮熱,夜重日輕,潰出稀膿爲不足,或流稠膿鮮血爲有餘。少壯可愈,老弱難斂,易於成漏。”

〔8〕不治,三十日死 不治,《鬼遺方》卷四作“不速治”。三十日,《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四十日”。死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矣”字。

〔9〕赤弛 弛下明抄本有“音”小字注。《靈樞》、《太素》均作“赤施”,《鬼遺方》卷四作“赤施疽”。按弛與施通。《靈樞集註》張志聰注:“以火毒而施於陰部,故名赤施。”《證治準繩·瘍醫》卷四、《醫宗金鑑》卷七十稱爲股陰疽。《金鑑》注:“此證一名赤施,發生於股内合縫下近陰囊之側,因偏在厥陰經,故名大股也。堅硬漫腫木痛,由七情不和,憂思憤鬱,凝結而成。因在陰經,起長潰膿俱屬遲緩,潰後尤見纏綿,收歛成功者甚少。”

〔10〕不治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不急治”,於義較明。

〔11〕六十日死 《太素》、《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六日死”,疑誤。《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當足太陰箕門、血海,及足厥陰五里、陰包之間,皆陰氣所聚之處,故不治則死。”

〔12〕十日死 十日,《太素》作“六十日”,疑涉上文誤;《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六日”。日下《靈樞》有“而當”二字。《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若兩股俱病,則傷陰之極,其死尤速。”

〔13〕疵疽 疵,明抄本作“”,此下有“音”小字注。《靈樞》作“疵癰”,疑誤。按《醫宗金鑑》卷七十膝癰、疵疽注云:“膝癰生於膝蓋,色紅焮腫疼痛,屬氣血實;疵疽亦生於膝蓋,腫大如癰,其色不變,寒熱往來,屬氣血虚,宣軟爲順,堅硬如石者爲逆。”

〔14〕大 《鬼遺方》卷四無。據此後“走緩”文例,疑衍。

〔15〕而堅者 《靈樞》作“如堅石”。

〔16〕勿石 石下《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有“之”字。石,《鬼遺方》卷四作“破”,下同。《太素》注:“勿石之者,準例皆砭之,此唯言石之,或以冷石熨之。所以堅而不石,以其寒聚結,聽柔乃石之。”

〔17〕石之者即死 《靈樞》作“石之者死”,《太素》作“石之死”。《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石之即死”。義均同。《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石之則死,毒氣入於内也。”

〔18〕須其色異 色異,《靈樞》、《太素》均無,須其二字連下句讀。異,《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黑”。《鬼遺方》卷四本句作“須以手緩柔之”。色異者,言疵疽之外部皮膚漸變色紅,而異於常色也。

〔19〕柔乃石之者生 《鬼遺方》卷四作“乃破”。《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若柔則膿成矣,砭之無害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須其柔軟而石之者生,毒氣出於外也。”

諸癰〔1〕之發於節而相應者〔2〕,不可治。發於陽者百日死〔3〕,發於陰者四十日死〔4〕。

發於脛,名曰兔嚙〔5〕,其狀如赤豆至骨〔6〕,急治之,不急治殺人〔7〕。

發於踝〔8〕,名曰走緩〔9〕。其狀癰〔10〕色不變,數石其俞〔11〕而止其寒熱,不死。

〔1〕癰 《靈樞》作“癰疽”,《太素》作“疽癰”,《鬼遺方》卷四作“疽”。《太素》注:“當節生癰,膿入節間傷液,故不可療。”則與本經合。

〔2〕發於節而相應者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諸節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皆不宜有癰毒之患。若其相應,則發於上而應於下,發於左而應於右,其害尤甚,爲不可治。”

〔3〕發於陽者百日死 死下明抄本有“矣”字。《太素》注:“丈夫陽器曰陽。”《靈樞發微》注:“其節之外廉爲陽。”《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發於三陽之分者,毒淺在府,其死稍緩。”

〔4〕發於陰者四十日死 四,明抄本作“三”,此下有“一作四”三小字校文。《靈樞》、《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亦作“三十日死”,《千金翼》校云:“一云四十日死。”《太素》注:“婦人陰器曰陰。”《靈樞發微》注:“其節之内廉爲陰。”《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發於三陰之分者,毒深在藏,不能出一月也。”詳此言癰發於陽、發於陰者爲死証,諸家説解不一,義難詳,姑備此三説,以待後考。

〔5〕兔嚙 明抄本作“菟囓”,嚙下有“音業”二小字音注,《病源》卷三十二疽候有“疽”字。按菟與兔通。嚙與囓通。《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胫,足脛也。兔嚙,如有所嚙傷也。”

〔6〕如赤豆至骨 《靈樞》、《太素》均作“赤至骨”。

〔7〕不急治殺人 《靈樞》、《太素》均作“不治害人也”,《鬼遺方》卷四作“不治煞人”。義略同。

〔8〕踝 此上原有“内”字,據《太素》、《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删。此下明抄本有“音胯,又魯”四小字音注。

〔9〕走緩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癰疽之變,有病因於内而毒氣走於外者,有腫見於外而毒氣走於内者,此邪留於脉而不行,故名曰走緩。”

〔10〕癰 《靈樞》作“癰也”,《太素》、《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無。《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作“肉”。

〔11〕數石其俞 《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數灸”,《鬼遺方》卷四作“灸”。《太素》注:“石其輸者,以冷石熨其所由之輸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數石其輸,砭其所腫之處也。”

發於足上下〔1〕,名曰四淫〔2〕。其狀大癰〔3〕,不急治之〔4〕,百日死〔5〕。

發於足傍〔6〕,名曰厲癰〔7〕。其狀不大,初從〔8〕小指發,急治之,去其黑者〔9〕,不消輒益〔10〕,不治,百日死。

發於足指,名曰脱疽〔11〕。其狀赤黑者,死不治;不赤黑者〔12〕,不死。治之〔13〕不衰,急斬去之〔14〕,不去則死矣〔15〕。

〔1〕足上下 下,《鬼遺方》卷四無。《太素》注:“足上下者,足趺上下也。”

〔2〕四淫 謂邪氣浸淫兩足上下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陽受氣於四末,而大癰淫於其間,陽毒之盛極也。”《證治準繩·瘍醫》卷四稱爲“脚發”。薛己《外科樞要》卷三第十二云:“脚發之證,屬足三陰經精血虧損,或足三陽經濕熱下注。若色赤腫痛而潰膿者,屬濕熱下注,爲可治;若色微赤微腫而膿清者,屬精血虧損,爲難治;若黑黯不腫痛,不潰膿,煩熱作渴,小便淋漓者,陰敗末傳惡證也,爲不治。”

〔3〕其狀大癰 《鬼遺方》卷四作“其狀如癰”,《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作“其狀大如癰”。癰下《太素》有“不色變”三字。

〔4〕不急治之 不,《靈樞》無,非是;《太素》作“不治”,義同。

〔5〕百日死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注:“時氣移易則真陰日敗,故愈三月而死。”

〔6〕足傍 傍,《鬼遺方》卷四無。《太素》注:“傍,謂足内外之側也。”

〔7〕厲癰 《太素》、《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厲疽”。《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此寒邪客於足陽明之脉而爲癰也。足陽明之脉起於足大指次指之厲兑,故發於足傍,名曰厲癰。”《醫宗金鑑》卷七十一厲癰注云:“厲癰生足跗兩傍,小如棗栗,左右同。”

〔8〕從 《靈樞》、《太素》均作“如”。不若本經義勝。

〔9〕急治之,去其黑者 原作“急治去之其狀黑者”,文義未安,據《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改。

〔10〕不消輒益 不下原有“可”字,義不相協,據《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删。此言若初發不急消去之,則病情加重。輒,則也。

〔11〕脱疽 《靈樞》作“脱癰”。《外科正宗》卷四第十八云:“夫脱疽者,外腐而内壞也。……凡患此者,多生於手足,手足乃五臟枝幹,瘡之初生,形如粟米,頭便一點黄泡,其皮猶如煮熟紅棗,黑色侵漫,傳遍五指,上至脚面,其疼如湯潑火燃,其形則骨枯筋練,其穢異香難解。”

〔12〕者《靈樞》、《太素》均無。

〔13〕治之 明抄本、《靈樞》均無此二字,疑脱。

〔14〕急斬去之 《靈樞》作“急斬之”,《太素》作“急斬去之活”,《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急斬去之活也”。按有活字,與下“死”字對文,似是。

〔15〕不去則死矣 矣,明抄本無。去,《靈樞》、《太素》均作“然”。《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不斬者死矣”。義同。《内經知要·病能》注:“色赤黑者,其毒尤甚,若不衰退,急斬去其指,庶可保生,若稍緩,毒發傷藏而死。”

黄帝問曰:何爲癰〔1〕?岐伯對曰:營氣積留〔2〕於經絡〔3〕之中,則〔4〕血泣而不行,不行〔5〕則衛氣歸〔6〕之,歸而〔7〕不通,擁〔8〕遏而不得行,故曰熱〔9〕。大熱不止,熱勝則肉腐,肉腐則爲膿,然不能陷於骨髓〔10〕,骨髓不爲焦〔11〕枯,五藏不爲傷,故名〔12〕曰癰。

〔1〕何謂癰 《靈樞》、《太素》均作“夫子言癰疽,何以别之”。

〔2〕營氣積留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營衛稽留”。並通。

〔3〕經絡 明抄本、《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經脉”。

〔4〕則 此上《鬼遺方》卷一有“久”字。

〔5〕不行 此上《鬼遺方》卷一、《聖惠方》卷六十一癰疽論均有“血濇”二字。

〔6〕歸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從”。義同。《太素》注:“營衛稽留經脉泣不行者,寒氣客之,血泣不行,衛氣歸在泣血之中也。”

〔7〕歸而 歸,《靈樞》無。《太素》作“從之而”。《鬼遺方》卷一無此二字。

〔8〕擁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壅”。按壅與擁通。《尚書大傳·夏傳》:“溝瀆壅遏,水爲民害。”《太平御覽·職官·司空》引作“擁”。

〔9〕故曰熱 《靈樞》作“故熱”;《太素》作“故曰”,連下句讀。以《靈樞》義勝,“曰”字疑衍。

〔10〕陷於骨髓 原作“陷肌膚於骨髓”,《靈樞》作“陷”,無此下五字。《太素》作“陷於骨髓”,無“肌膚”二字。《鬼遺方》卷一作“然不能陷膚於骨”。按癰証本生肌膚,無須陷也,故據《太素》等删“肌膚”二字。

〔11〕焦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燋”。按焦、燋古通。焦,或作、、燋。《説文·火部》:“,火所傷也。”《禮記·内則》:“濡炙之,舉焦其膋。”陸德明釋文:“焦,字又作燋。”此與下“枯”字義同,爲同義復詞。

〔12〕故名 故,明抄本無。名,《靈樞》、《太素》均作“命”,義同。

曰:何謂疽?曰:熱氣純〔1〕盛,下陷肌膚筋髓骨肉〔2〕,内連五藏,血氣竭絶〔3〕,當其癰下筋骨良肉皆無餘,故名〔4〕曰疽。疽者,其上〔5〕皮夭以堅〔6〕,狀如牛領之皮〔7〕。癰者,其皮上〔8〕薄以澤。此其候也。

曰:有疽死者柰何〔9〕?曰:身〔10〕五部:伏菟〔11〕一,腨《靈樞》作腓〔12〕。二,背〔13〕三,五藏之俞〔14〕四,項〔15〕五。此五部有疽死也〔16〕。

〔1〕純 《靈樞》、《太素》均作“淳”。《鬼遺方》卷一作“浮”。按純與淳通。《儀禮·鄉射禮》:“二算爲純。”《左傳·襄公十一年》孔穎達正義引作“淳”。

〔2〕筋髓骨肉 《靈樞》作“筋髓枯”,《太素》作“筋髓骨枯”,不若本經義勝。楊上善注:“肌膚肉筋骨髓,斯之六種皆悉破壞,命之曰疽。”則與本經合。

〔3〕絶 《靈樞》、《太素》均無。

〔4〕名 《靈樞》、《太素》均作“命”,義同。

〔5〕其上 《靈樞》、《太素》均作“上之”。

〔6〕夭以堅 以下原有“瘀”字,據《靈樞》、《太素》刪。夭以堅,與下文“薄以澤”爲對文。此言皮色黑黯無澤而堅厚也,故下文云“如牛領之皮”。

〔7〕狀如牛領之皮 狀,《靈樞》、《太素》均作“上”。之,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牛領之皮,言其皮膚粗糙而厚也。

〔8〕皮上 《鬼遺方》卷一、《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上皮”,與上文例一致,義勝。

〔9〕有疽死者柰何 《靈樞》、《太素》均無此六字問語。

〔10〕身 此下《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有“有”字,義順。

〔11〕伏菟 《靈樞》、《太素》均作“伏兔”,義同。楊上善注:“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足陽明氣發,禁不可灸,又不言得鍼。此要禁爲第一部,故生癰疽者死也。”

〔12〕《靈樞》作腓 腓,明抄本作“解”。今本《靈樞》作“腓二,腓者腨也”。《太素》與《靈樞》同,惟腨作“踹”。按腨與踹通。又“腓者腨也”四字,當是後人釋語混入正文。《説文·肉部》:“腓,脛腨也。”楊上善注:“足陽明、太陽氣所發,禁不可刺,故踹爲要害之處,生癰疽者死也。”

〔13〕背 《太素》注:“自腰輸已上二十一椎兩箱稱背,去藏府甚近,皮肉至薄,若生癰疽,陷而必死也。”《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注:“中行督脉,旁四行足太陽經,皆藏氣所系之要害也。”

〔14〕五藏之俞 俞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五藏之俞有二説。《太素》注:“五藏手足二十五輸,當於輸穴生癰疽者死也。”《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注:“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腎俞,五藏之所系也。”似以張注爲是。凡五臟背俞處患癰疽者,皆危重也。

〔15〕項 《太素》注:“三陽、督脉在項,故項生癰疽者致死也。”《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注:“項中爲督脉、陽維之會,統諸陽之綱領也。”

〔16〕此五部有疽死也 疽死也,《靈樞》、《太素》均作“癰疽者死”。按本經上有“有疽死者柰何”之問,此則無“癰”字者是;《靈樞》、《太素》無上問,蓋連上節言,則作“癰疽”者亦不誤。《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注:“凡上五部,皆要會之所,忌生癰疽,生者多死。”

曰:身形應九野〔1〕柰何?曰:請言身形之應九野也,左足〔2〕應立春,其日戊寅己丑〔3〕;左胸〔4〕一作脇。應春分,其日乙卯〔5〕;左手〔6〕應立夏,其日戊辰己巳〔7〕;膺喉頭首應夏至,其日丙午〔8〕;右手應立秋,其日戊申己未〔9〕;右胸〔10〕一作脇。應秋分,其日辛酉〔11〕;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12〕;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13〕;六府及鬲下三藏應中州〔14〕,其日大禁〔15〕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16〕。凡此九者〔17〕,善候八正所在之處〔18〕,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19〕之日潰〔20〕治之,是謂天忌日〔21〕也。

五子夜半〔22〕,五丑鷄,五寅平旦,五卯日出,五辰食時,五巳禺中,五午日中,五未日昳,五申晡時,五酉日入,五戌黄昏,五亥人定。

以上此時得疾者,皆不起〔23〕。

〔1〕九野 明抄本、《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均作“九宫”。按此九野與九宫義同。《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九野,即八卦九宫之位也。”義見後注。

〔2〕足 原作“手”,原校云:“一作足。”按作手與九宫相應之位不合,據原校及《靈樞》、《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改。並刪原校。

〔3〕其日戊寅己丑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左足應艮宫,東北方也。故其氣皆應於艮宫。然乾坤艮巽,四隅之宫也。震兑坎離,四正之宫也。土王於四季,故四隅之宫皆應戊己,而四正之宫各有所王。後放此。”

〔4〕胸 《靈樞》作“脇”,與下文原校同。按胸與脇位近。

〔5〕左胸應春分,其日乙卯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左脇應震宫也。左脇,正東方也。春分後,正東節氣也。乙卯日,東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6〕手 原作“足”,按作足與九宫相應之位不合,據明抄本、《靈樞》、《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改。

〔7〕其日戊辰己巳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左手應巽宫,東南方也。立夏後,東南節氣也。戊辰己巳,東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8〕膺喉頭首應夏至,其日丙午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胸前曰膺。膺喉頭首應離宫,正南方也。夏至後,正南節氣也。丙午日,南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9〕右手應立秋,其日戊申己未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右手應坤宫,西南方也。立秋後,西南節氣也。戊申己酉,西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10〕胸 此下明抄本有“膺”字,誤。《靈樞》作“脇”,與下文原校合。

〔11〕右胸應秋分,其日辛酉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右脇應兑宫,正西方也。秋分後,正西節氣也。辛酉日,西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12〕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右足應乾宫,西北方也。立冬後,西北節氣也。戊戌己亥,西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13〕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腰尻下竅應坎宫,正北方也。冬至後,正北節氣也。壬子日,北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14〕及鬲下三藏應中州 及,《靈樞》無。三藏,原作“五藏”,詳膈下僅肝脾腎三臟,故據《靈樞》改。《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此膈下應中宫也。膈下,腹中也。三藏,肝脾腎也。六府三藏俱在膈下腹中,故應中州。”

〔15〕其日大禁 日,《靈樞》無;大禁二字重出,連下句讀。不若本經義明。

〔16〕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 乙,明抄本、《靈樞》作“一”,二字同。己下明抄本有“也”字。太乙,亦稱“太一”,古指天帝神。《史記·天官書》:“中宫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張守節正義曰:“太一,天帝之别名也。”《淮南子·天文訓》:“太微者,太乙之庭也;紫宫者,太乙之居也。”高誘注:“太乙,天神也。”《星經》云:“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天帝神。”太乙所在之日,即太乙移居之日。《靈樞·九宫八風》云:“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叶蟄之宫四十六日,明日居天留四十六日,明日居倉門四十六日,明日居陰洛四十五日,明日居天宫四十六日,明日居玄委四十六日,明日居倉果四十六日,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明日復居叶蟄之宫,曰冬至矣。……常如是無已,終而復始。太一移日,天必應之以風雨。”《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其大禁者,在太一所在之日及諸戊己日。蓋戊己屬土,雖寄王於四季,而實爲中宫之辰,故其氣應亦如太一。”

〔17〕凡此九者 凡下明抄本、《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有“候”字。九者,太乙所在九宫也。

〔18〕善候八正所在之處 處,明抄本作“所”。處下《靈樞》有“所”字,連下句讀。《類經》卷九第三十五注:“正,正風也。八正,即八方王氣之所在,太一之謂也。九宫定則八正之氣可候矣。”

〔19〕直 與值通。《史記·匈奴傳》:“直上谷。”司馬貞索隱引姚氏云:“古字例,以直爲值。值,當也。”《説文·人部》:“值,持也。”段玉裁注:“引伸爲當也。《史》《漢》多用直爲之。”

〔20〕潰 明抄本此下有“音育”二小字音注。潰,決也。《漢書·文帝紀》:“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顔師古注:“旁決曰潰。”此言以砭石鈹鍼刺破癰疽也。

〔21〕是謂天忌日 根據時令節氣而人不宜爲事之日,古人謂之天忌日。《素問·八正神明論》王冰云:“人忌於天,故曰天忌。”此指上文“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日”,及下文所列時日。按此所謂天忌之説,在《内經》中曾有三次提及:一爲《素問·八正神明論》曰:“天忌不可不知也。”一爲《靈樞·官能》曰:“必知天忌,乃言鍼經。”此二處均末具體説明天忌的内容。一爲《靈樞·九鍼論》,即本文,則詳述了天忌的具體内容。由于天忌是以太乙遊宫説爲理論基礎,進而參之《靈樞·九宫八風》論太乙遊宫内容,則更爲詳明。究其實際意義之是非,尚待進一步研究與探討。

〔22〕五子夜半 五子及下文五丑、五寅、五卯、五辰、五巳、五午、五未、五申、五酉、五戌、五亥,乃古代記日及記時名稱。其法以十天干名與十二地支名相配,即以陽干配陽支,以陰干配陰支,而得其名。五子者,即以陽干之甲、丙、戊、庚、壬相配,而得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五名也。餘以此類推。夜半及下文鷄鳴、平旦、日出、食時等,乃古代每日記時名稱,詳見本經卷六第十注。

〔23〕此時得疾者,皆不起 得,取也。《吕氏春秋·報更》:“臣弗得也。”高誘注:“得,取也。”此有取治之意。起,愈也。《後漢書·鄭玄傳》:“起廢疾。”此言患癰疽之証,若以上述日時取治,均不能治愈,故謂之天忌日。

按:

本篇上下兩篇内容與明抄本除文字間的差異外,餘者則盡同,而篇名與篇序則大有不同。如上篇,明抄本作“痂疥上第九”,然詳該篇正文,並無“痂疥”内容,即在下篇中,亦僅有“痂疥,陽谿主之”條;又此篇既云“第九上”,而其後却無“痂疥下”篇,故此題名與内容全不相應。然此題名的出現,亦絶非抄書人一時疏忽之筆誤。由此可進一步証明,明抄本與今存其他傳本所據祖本,絶非一種版本系統。同時亦可説明,《甲乙經》之古傳本,不僅在内容文字方面有諸多錯亂訛誤之處,而且在篇章方面亦存有某些問題,現已難爲詳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