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主
形,寓也,宾也;心知寓神以驰,役也;皆吾生之有而非生之主也。以味与气养其形,以学养其心知,皆不恤其主之亡者也。其形在,其心使之然,神日疲役以濒危而不知,谓之“不死奚益”。而养形之累显而浅,养知之累隐而深。与接构而以心斗,则人事之患,阴阳之患,欲遁之而适以割折伤其刀。养生之主者,宾其宾,役其役,薪尽而火不丧其明;善以其轻微之用,游于善恶之间而已矣。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 已而二字,承上为文。
〔解曰〕 知之变迁,缘喜、怒、哀、乐、虑、叹、变、慹,而生左右、伦义、分辨、竞争之八德。益气以驰,气日外溢,和日内荡,而生之理不足以存。生理危,则“不亡以待尽”而已。
为善无近名,为恶 声色之类,不可名之为善者,即恶也。 无近刑,缘督以为经, 奇经八脉,以任督主呼吸之息。背脊贯顶,为督为阳。 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解曰〕 身前之中脉曰任,身后之中脉曰督。督者居静,而不倚于左右,有脉之位而无形质者也。缘督者,以清微纤妙之气循虚而行,止于所不可行,而行自顺以适得其中。不居善之名,即可以远恶之刑。尽年而游,不损其逍遥;尽年而竞,无择于曼衍;尽年而应,不伤于天下;安万岁之不可知,而听薪之尽。则有生之年皆生也,虽死而固不亡也。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 踦音纪,欹膝也。 砉然,向然, 砉,虚国切,皮骨相离声。向,刃行无滞也。 奏刀 然,奏,进也。 然,两分貌。 音画。 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 刀环有铃,所谓鸾刀。奏刀有声,合于乐节。桑林之舞,汤乐也。 乃中经首之会。 牛之经脉有首尾,脉会于此则节解。旧说:“经首,《咸池》乐章。”合汤乐,又合黄帝之乐,鸾刀之声,讵能兼之?非是。 文惠君曰:“ !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 知其理之谓道。 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 行止皆神也,而官自应之。 依乎天理, 自然之理。 批大郤, 通隙。 导大窾, 音款,空也。 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 肯,著骨肉。綮,筋结处。 而况大 乎? 音孤,大骨也。 良庖岁更刀,割也; 割筋肉。 族庖月更刀,折也。 折骨。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 十年为率,而又九年,形其久也。 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硎音形,磨刀石。 彼节者有间, 虚为间,以喻督。 而刀刃者无厚, 不厚以喻缘。不曰薄而曰无厚,恶夫厚也。 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 族,筋脉结聚处也。 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 然已解, ,霍国切,速貌,此喻阴阳人事之患伤吾生者,静而持之以慎,则不与相触,但微动之而自解也。 如土委地; 喻万感皆退听。 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喻生不伤而待其化。 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解曰〕 大名之所在,大刑之所婴,大善大恶之争,大险大阻存焉,皆大 也。而非彼有必触之险阻也,其中必有间矣。所患者:厚其情,厚其才,厚其识,以强求入耳。避刑则必尸其名,求名则必蹈乎刑。名者众之所聚争,肯綮之会,即刑之所自召也。忠不锐,力不竞,术不多,情不笃,以随其自然之理,则无不可行也;不可行者,自知止也。天下之险阻,名者自名,刑者自刑,瓜分瓦裂,如土委地,而天下无全天下矣。天下无全,而吾之情乃全:生理不伤,生气常新,善吾生以俟年之尽而藏之,善吾死矣。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 介,偏刖。 天与?其人与?” 二与字平声。 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 天命之使一足。 人之貌有与也。 相并曰与,他人自两足耳。 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独也,有与也,皆天也。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蕲,祈通,求也,求免祸则必求邀福,如笼中之雉,畜养虽丰,神气盛而生理伤矣。
〔解曰〕 以有涯之生随无涯之知,实则以其知随其生也。为善为恶而至于有厚,无他,求以利其生而已矣。徇耳目口体之欲则近刑,徇见闻毁誉之迹则近名。惟恐其形元伤,而役其知以争大 ,自以为养生而神王,身幸免于劓刖,而违天以全人,恶知人之残也多矣乎?是则知不任过,而残其生者即其生,惟得宾而忘主也。故不得已而宁近右师之刑,勿近樊雉之名。名者,天之所刑也。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 失,一本作佚。 弟子曰:“非夫子之友耶?”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 会谓和合之也。 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 徇人则天而倍违其真。 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县音悬。帝,上天也。命系于天,适去则其系解矣。
〔解曰〕 老聃所以死而不能解其悬者,亦未能无厚而近名也。名者众之所会,不游其间而入其会,则虽不蕲言而必有言,不蕲哭而必有哭之者矣。天悬刑以悬小人,悬名以悬君子。一受其悬,虽死而犹萦系之不已,而不知固有间也,不待释而自不悬也。然悬于刑者,人知畏之;悬于名者,人不知解。避刑之情厚,而即入于名。以乐召乐,以哀召哀,自怛其化,而且以纳天下于樊中。养生之主者,所恶莫甚于此。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薪可屈指数尽,火自传于他薪。岂念昔薪之尽而代为之哀耶?尽,古烬字。
〔解曰〕 以有涯随无涯者,火传矣,犹不知薪之尽也。夫薪可以屈指尽,而火不可穷。不可穷者,生之主也。寓于薪,而以薪为火,不亦愚乎!盖人之生也,形成而神因附之。形敝而不足以居神,则神舍之而去;舍之以去,而神者非神也。寓于形而谓之神,不寓于形,天而已矣。寓于形,不寓于形,岂有别哉?养此至常不易、万岁成纯、相传不熄之生主,则来去适然,任薪之多寡,数尽而止。其不可知者,或游于虚,或寓于他,鼠肝虫臂,无所不可,而何肯听帝之悬以役役于善恶哉?传者主也,尽者宾也,役也。养其主,宾其宾,役其役,死而不亡,奚哀乐之能入乎?
《庄子解》卷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