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未收集到录音资料,据《黄帝内经章句索引》整理)

篇解: 如篇首云“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即言九针各有所主之义。此外,全篇着重阐发诸种不同的刺法,即所谓九变、十二节、五刺等,无一而非刺法也。全篇可分作六节。

第一节 九针所宜

【原文】凡刺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病深针浅,病气不泻,支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疾必为害;病大针小,气不泄泻,亦复为败。失针之宜,大者泻,小者不移。已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提要】从正反两个方面概述九针各有所宜之大意,以冒全篇。

第二节 九针所主

【原文】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镵针于病所,肤白勿取;病在分肉间,取以圆针于病所;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取以针于井荥分输;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圆利针;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针;病在中者,取以长针;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针;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

【提要】分言九针各有所主。

第三节 九针刺法

【原文】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脏腧也;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腧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曰络刺,络刺者,刺小络之血脉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泻刺,大泻刺者,刺大脓以铍针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肤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焠刺,焠刺者,刺燔针则取痹也。

【提要】分述九种刺法之所主治。

第四节 十二刺法

【原文】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针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也上下行者,直内无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气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气小深者也;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搏大者也;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输针,输刺者,直入直出,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后少阴也;十一曰傍针刺,傍针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是谓治痈肿也。

【提要】分叙十二种刺法之各有所主。

第五节 深浅手法

【原文】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脉气也。脉浅者勿刺,按绝其脉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

【提要】叙浅深刺的手法。

第六节 五脏之刺

【原文】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或曰渊刺,一曰岂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五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

【提要】叙五种刺法之应五脏,以及用针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