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卷。明缪希雍撰。又名 《本草经疏》。缪氏医术精湛,对本草研究尤为精深。他以 《神农本草经》 为经,以《名医别录》为纬,历三十余载,撰成此书。此书目录编次悉依宋代《大观证类本草》,部分混杂者,为之补正。刊于天启五年 (1625)。其取名缪氏曾称 “本草出自神农,譬之五经,增补别录,譬诸注疏,故名。”此书分本草为十部,卷一至卷二为续序例上、下。续序例上对药之性味、主治、七方十剂、五脏苦欲补泻等作了论述。续序例下,分阴阳表里虚实、五脏六腑虚实、六淫、杂证、妇人、小儿、外科七门。卷三至卷三十,按《大观证类本草》将药物分为玉石、草木、人、禽、兽、虫、鱼、果、米谷、菜等十部,共载药物一千四百余种。此书为缪氏对《神农本草经》的注释与阐发,以及一生药学经验之总结。缪氏在此书中对中药的作用,相互间作用的差异,每位药物的作用机理,以及其应用禁忌,一一加以说明。并结合临床实际,提出用药原则及药物的具体运用。此书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比较,李氏《本草纲目》以品种的齐全、部类的系属、采制的鉴定、功用的综述性等取胜,而此书则以述功寻验,明其所以然,条分缕析,发其隐微之旨为佳。是一部深刻而系统论述中药药性理论的巨著,对我国药物学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使我国的本草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由研究药物的效用发展到重视中药药理的研究阶段。清代著名药学家吴仪洛云:“缪氏之《经疏》,不特著药性功能,且兼其优劣,其中多所发明。”缪氏自序称:“据经以疏义,缘义以致用,参互以尽其长,简误以防其失。”足见此书宜于实用。有明天启五年(1625)绿君亭刊本、《四库全书》本、清光绪辛卯年(1891)池阳周氏校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