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发微卷之九

鲁斋鲍云龙景翔编着虚谷方回万里校正

少阴

《春秋传》晋侯问伯瑕曰: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辰。辰,时也。愚谓:自十一月至十月,子至亥也。言日月聚会有时,故以辰言之。在天为二十八宿,举目可见,故以星言之。但其流行於四时八节,有气无形。散布於太空,似有形而无可执着者,皆辰为之也。

邵子曰:辰是那天上星,分为十二段底即十二辰,天壤也。

日月星辰#1自是四件,此说辰者,谓一辰各有几度。谓如日月宿於角几度月即所宿处是辰。故曰:日月所会谓之辰。为相氏曰:若指星体而言,谓之星。日月会於其星,则名宿名辰名次名房名合。若不据会宿,则指星体而言星也。《尚书精义》曰:天极谓之北辰,五纬有辰星,又有十二次,日辰。

又曰:辰数十二,日月交会谓之辰。辰,天之体也,无物之气也。

张氏曰:辰,十二从地数也。无物之气不可见,因日月之会而见。以不可见故为阴,天之阴者,天之体。天之所以立也,从地数者天之地也。

又曰:阴中之阴,辰也,天壤也。气一而已,主之者乾也。

辰者无物之气,天之体。故日天壤,辰之於天是也。辰者,天之体。土者,地之体。辰者,无物之气不可见。以星观焉,知其廓然太虚能容物也。土者,有形之物可见。以山观焉,益知其能负物也。土为大物,辰为太虚,日月星辰托焉。辰虽不可见,天昼夜常见,故不用之一,用之所宗也。

又曰:辰至日为生,日至辰为用。盖顺为生而逆为用。

辰至日者,言天左行为顺,布气生物。日至辰者,言日右行为逆,变气用时。故时可逆推,物又顺成。子云曰:巡乘六甲,与斗相逢,言天日之相应也。

又曰:星为日余,辰为月余。

日为阳精,天之灵魂。月为阴精,天之气魄。星为阳之余精,辰为阴之余气。故星者天之神,辰者天之体。日月在天,如人之真心命门,阴阳之本也。五星如人五脏,诸星如人支骸精血。辰之於天,则人之体魄是也。

又曰:天有日月星辰与天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与地为五。辰阳中阴不可变,故一日十二辰,不可见也。

辰者,天之体。辰之於天,犹土之於地。天主用,有神焉?辰不可以尽天,非若土即可以尽地。辰之外别名天,土即所以为地也。汉上曰:月生於日之所照,众星被耀,因水转光。三辰同形,阴阳相配,其体则辰也。

又曰:天以一而变四.。四者有体,而一者无体。

张氏曰:日月星辰,以成天体。四成则太极之体,退藏於四者之问而不可见。所以日月星辰与天而五,除日月星辰则无天。四者有体,所以成形。一者无体,退藏於密。言五者,必归之天。言十者,必归之地。五当无极,十当为有之#2极。亦曰:除#3一而无四也。天之体数四,不用者一。天辰不见者,辰为天体,而不可见也。其色苍苍,其形浑浑,四者之中,惟日月星柴然可见。是知五者存一以为体,故用四。四又存一以为体,故用三。如此,则五为无体之一,以况自然。辰为不用之一,以况道。《太玄》以一元统三方,曰天地人。亦此意也。一时止三月,一月止三十日,皆去其辰数。一时本四月也,止用三。一月本四十日也,止用三十。皆去其辰之一,三用一不用。天有三辰,天三地四,天兼地之余,地有四行。分而用七。所以天辰不见,地水#4常潜。

朱子曰:空无星处谓之辰。

愚按:《易》系言天数五,邵子言天象者四。四自何来,本於一阴一阳而已。一阳分为二,则有太阳少阳之象,是为日星。一阴分为二,则有太阴少阴之象,是为月辰。日月星辰,所以为天之四象,缺一不可。今邵子既谓辰为天体,朱子又谓辰是无星处而不动。如此,则一辰而分两用。既为少阴,又为天体。可乎?曰:非也。天数本有五,一为无极,四□为四象。四象之中,又体一而用三。少阴反为体,而日月星所由丽也。其曰:辰空无星者,辰本浑沦无逵不可窥度,是为体之极。圣人因其日月所会之处,而以辰名之尔。故无体之中,无象不包。其不动,而在北为极星之枢者,则曰北辰。然则少阴为辰,固为天体。而北辰居天体之中,又为十有二辰之主也。故以辰辨方,曰十二次。以辰兼星土,曰十二野。以辰兼十二子十二岁,十有二月系焉,皆辰也。举宇宙之闲,洪纤高下,莫不各囿於其中矣。详见下篇。

天枢

维北有辰,为纽#5为枢。居中不动,旋斗杓於外,以建四时,齐七政也。《西志》曰:中官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之常居也。愚谓:一者气数之始,物无然。既常居者,居中不动之义也。《束志》曰:北辰星合#6元垂曜建帝形,运机授度张百精,三阶九列,斗衡太微,摄提之属百二十官,二十八宿各布列,下应十二子。天地设位,星辰之象备矣。愚谓:曰合,曰垂,曰建,曰运,曰授,曰张,曰属,曰布与应九字尔,最宜玩味。盖言辰极无不包括天地星辰之象於其中,故曰备矣。舍为元气,散为星曜,张为百精,建为斗衡,班固曰摄提。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故亦曰天枢焉。二十八宿,即布列於十二辰者。十二辰,即统於北辰者。故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尔雅疏》谓:斗杓所建,以正四时,故谓之辰。北辰,即总十二辰在其中。斗杓,即指十二辰者。传记多言北斗,不言北辰者,以辰居中无为,藏诸用也,故无迸可指。可指而言者,斗杓所建而已。其言北斗,则北辰可知。

程子曰:北辰自是不动,便为气之主,为星之最尊也。故众星四面环绕而归向之。

愚尝参酌先师之论,而得其说曰:北辰不动,为天之枢。朱子曰:绿人取此为极,不可无个记认。所以就其旁取一小星,谓之极星。问:极星动不动?曰:也动,只是他近那辰处,虽动不觉。今以管窥极星,见其动去,只在管裹面,不动出去。向来人说北极不动。至宋时,人方推得是北极只在北辰边头,而极星依旧动。旧说皆以丝星即天极,在正北为天心不动。今验天极,亦昼夜运转。其不移处,乃在天极星内一度有半。故浑象扛毂正中,置之不动,以象天心也。愚按:北极五星,在紫微垣中。北头一星,在天心。四方去各九十一度。九十一度天者,四九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四方辐奏将来,辰星居中,即北头一星之内,无星处是也。众星咸共者,北辰在天为天之心,犹心在人为身之主。手足耳目,血咏肤体,无一不关也。世无非人也,而人君南面以为之主。天体无非辰也,北辰居中,以为之主。以至周天之度,万有之夥,莫不脉络於是。是则不动之辰,以为韦动之本。故曰:无形者,有形之统。不用之一,即无极之极,降而在我者也。呜呼!精矣。

朱子曰:北极为天之枢,以其居中,故曰北极。南极在地下中处,南北相对,天虽转,地却在中不动。天形如鹦子旋转,极如一物横亘其中,两头抨定。一头在北上,是为北极。一头在南上,是为南极。太一如帝座在紫微者,故有北辰之号。是中问无星处些子不动,绿人要取此为极。如轮之毂,如磴之脐,天圆绕地,左旋不息。惟此其枢轴不动之处,则在南北之两端焉。

南极低入地下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之中,常隐不见。《唐书》说:有人至海上,见南极下有数大星,甚明。亦在七十二度之内。北极高出地上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常见不隐。北极之星,正在常见不隐七十二度之中。常居其所不动,其旁则经星随天左旋。日月为纬,右转更迭,隐见若环绕而归向之。唐一行谓:大约南北相去八万余里。南林邑国,北极高十七度。安南都护府,北极高二十一度。其余州不同。大#7史南说…等至海中,南望老人星下,众星灿然,皆古所未名。或问:南极见,老人寿。星则是南极也。解见朱子答曰:南极不见,是南边自有一个老人星。南极高时,解浮得起来。

太一是帝座#8,如人主之居北极。如帝都在紫微者,在七十二度,常见不隐之中。故有北辰之号。

《前志》言:天极其一明者,太一常居。太一天皇,大帝北辰,以起节度,亦为紫微官。天帝居中,紫之言,此中之言官。此官之中,天神图法,阴阳开阖,皆在其中。朱子曰:此辰常居其所,天形运转,昼夜不息,而此为之枢。如轮毂磴脐,虽欲动而不可得,非有意於不动也。朱汉上曰:辰为天枢,而不动之处犹在。极星之下,圣人言居其所日北辰。而占天者,铃日极星之下者,详略异也。

或问:北辰之为天枢,何也?曰:天圆而动,包乎地外。地方而静,处乎天中。故天之形,半覆地上。,半绕地下,而左旋不息。惟此为不动,而谓之枢焉。其他诸星,则与二十八宿,同一运行。

朱子答曰:若太微之在翼,天市之在尾,摄提之在亢,其南距赤道也甚近,其北距天极也甚远。则固不容於不动,不免与经星同其运行。故其或束或西,或隐或见,各有度数。仰而观之,盖无顷刻之或停也。今曰:与其在紫微者,皆居所而为不动者。四则是一天而四枢,一轮而四毂,一磴而四脐。分寸一#10移,则其为辐裂而瓦碎也,无日矣。若之何,而运动之无穷哉。胡五峰说:有三个极星不动,殊不可晓。若以天运,譬如极盘,则极星只是中问蒂子,所以不动。若是三个不动,则不可转矣。

西山蔡氏问曰:极星只在天中,束西南北皆取正於极。而极星皆在其上,何也?朱子无以答。後思之曰:只是背坐极星。极星便是北而南,则无定位。

《公羊传》曰:北辰日大辰,常居其所。迷惑不知束西者。视此,永嘉郑氏曰:北极居天之中,而常在人#11北,以天形北倾也。或曰:斗杓可指束西,而辰则无为日观。其所指,则知辰之所在。《书传》曰:日月天之使也,星辰天之期也。一左一右,更有经纬。盖自斗杓之所如#12言之,则谓之建。自日月之所会言之,则谓之辰。斗柄左移,日月右徙,故辰与建常相合焉。月行及日,会而为辰。辰本无体,兼星而见,故天正之吉。辰在星纪,自北而西,则地正之於天,玄杆以#13正之於豕韦。而西陆之降娄大梁实沈,南陆之鹑首鹑火鹑尾,束陆之寿星大火析木,其朔月可知也。《春秋外传》所谓:日月底于天庙者,言建寅之月。辰在课訾,建亥之月。辰在天汉,日月会于龙胧。盖因朔月之所在以知辰,因辰之所合以知斗之建焉。愚按:斗杓与北辰相脉络,北辰为十二辰之统,斗杓则指十二辰者也。又《公羊传》谓:大火为大辰,此则夹锺生於房心之气,为天帝之明堂,亦日天官。非北辰之大辰比也。如正月建寅,辰在束北。日月却会西北之亥,气便相应者,以寅与亥合也。日月都是如此#14。斗每月所指辰日建斗。第一星为魁,四为衡,七为杓。用昏建者,杓属阴,夜半建日衡,居平三建者,魁属阳。历家以建除满平定,执破危成收开闭,几十二日,周而复始,观所值以定吉凶。每交一月,节铃叠两值日。如正月寅日,值建二卯三辰之类,与斗杓所指相应。

《易传》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一者太极也。(汉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15四气。北辰居中不动。)

或难之曰:如此则太极有此北辰之可指。周子无极而大极,恐无此。愚应之曰:太极无声无臭,是至微之中而有至显之理。北辰至中至极,是有象之中而寓至微之理。体用一原,显微无间。故北辰居中不动,而能生两仪,日月四时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气也。太极静极而动,而能生两仪四象八卦,一物各具一太极也。天之北辰微有象,象夫子之太极。夫子之太极,故#16无象而象。天之北辰,北辰为气之宗,而理行其中。太极为理之宗,而气行其中。是或一道也。

邵子曰:天浑浑於上,而不可测也,故观斗数以占天。斗之所建,天之行也。魁建子,杓建寅,星以寅为昼也。斗有七星,是以昼夜不过七分。

张氏曰:星以寅为昼者中。星以寅为旦,戌为昏。日以卯酉为中,则十二分而用七。星以寅戌为限,则十、分而用七矣。愚演之曰:天道左旋,以辰为体。无物之气,不可见已。浑浑之中,惟星可指。日月五星,从地右行。斗杓所建,四时以平。大衍五十,一为太#17极。四十有九,是为七七分而用之,各有所入。一为天体,一为七政,一居中央,是为北斗。四列四方,是为七宿。盖天地四方,以斗为枢。天运四时,自斗而指。斗正则时正,时正则斗正。故历有差法,斗无差度,善治历者,质诸斗而已矣。

北斗七星在太微,北魁四星为纵玑,杓三星为玉衡。斗人君之象,号令之主也。辅星辅于开阳,佐斗成功,丞相象也。

一至四为魁,五至七为杓。一日天枢,二日纵,三日玑,四日权,五日玉衡,六日开阳,七日摇光。枢为天,天子象,阳德也。城为地,女主象,阴刑也。玑为人,日令星,主火。权为时,日伐星,主水。玉衡为音,日杀星,主土。开阳为律,日危星,主木,主天仓五谷。摇光为星,亦日应星,主金。辅一星,辅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主危正矫不平。或问曰:斗有七星,并辅星为八。星家又谓斗有九星,主九州,何耶?或又谓:《天官书》言孟课摄提。摄提者,星名。随斗杓所指,以建十二月。以此星而足为九,可乎?日此无明证,不可从也。张平子妙於知天,言北斗与四官星,共为五七,则七星为斗,确乎不可增也。瞽史之学《易》,流於诞。五。儒宁缺疑可也。欧阳子曰:天人之际,远矣。使一艺之士,布算积分,舍经从史,以求合焉,不亦艰哉。

《天官书》曰:所谓漩玑玉衡,以齐七政,杓担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前志》曰:用昏建者杓,杓自华以西南。夜半建者卫,衡殷中州河济之问。旦建者魁,魁海岱以东地#18也。担,连也。龙角,天田也。东七宿共为龙形。殷,中也。玉衡居中,南北之斗相殷也。杓斗之尾星第七也,尾为阴,昏阴位,故主西南。衡星居中,昏杓建於寅。夜半.衡,亦建於寅也。魁斗之首星属阳,故主束北,所以斗杓连束方龙角之星。

《要义》曰:斗所建,地上辰。辰所会,天上次。斗与辰合。

按:斗柄所建十二辰,而左旋日体十二月,与月合宿而右转。但斗之所建,建在地上十二辰,故言子丑之等。辰者,日月之会,会在天上十二次,故言课訾降娄之等。以十二律,是候气之管。声之阴阳各有合,如黄锺十一月建子,合大吕十二月建丑之类。是斗与辰合宿,而成日月之会。

斗星亦随天运转。

孔氏曰:斗星一日一夜,亦随天转过一周,而行天一度。圣王观斗所建,命其四时,以分十二月之会。

《诗》曰:维北有斗,西柄之揭。朱子曰:北斗,常见不隐者也。南斗,柄固指西。若北斗而西柄,则亦秋时也。

董氏曰:斗四星,其方为斗,三星为柄,垂而下揭。斗随天旋转,四时各有吵界。故《春秋传》曰:斗有环域是也。李子坚曰:北斗为天喉舌,.斟酌元气,运平四时。《太玄》亦曰:阴质北斗,夜则测阴。言阴夜质,正於北斗,以历日月,定时成岁也。又北极与南极相对,是为枢星。南隐北见,人多举其见者言之,以其居天之中故也。北斗之星七,其数奇。对南斗、之星六,其数偶。是天亦如此巧也。

《传》曰:辰在斗柄,日月会南斗是也。其星亦分南北。南二星日大梁,中二星日天相,北二星日天府庭也。斗星盛明,王#19道和平。刘向曰:北斗贵星,君象也。

天原发微卷之九竟

#1『辰』,原作『冯』,据《四库全书》本改。

#2原脱『之』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3原脱『除』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4『水』,《四库全书》本作『火』。

#5『纽』,原作『绍』,据《四库全书》本改。

#6『合』,《四库全书》本作『含』。

#7『大』,《四库全书》本作『太』'。

#8『座』,《四库全书》本作『坐』。

#9『上』,原作『二』,据《四库全书》本改。

#10『一』,原作『不』,据《四库全书》本改。

#11『人』,原作『入』,据《四库全书》本改。

#12『如』,《四库全书》本作『加』。

#13『楞以』,《四库全书》本作『龟人』。

#14『此』,原作『北』,据《四库全书》本改。

#15『十』,原作『古』,据《四库全书》本改。

#16『故』,《四库全书》本作『本』。

#17『太』,原作『大』,据《四库全书》本改。

#18『地』,《四库全书》本作『北』。

#19『王』,原作『五』,据《四库全书》本改。

目录

卷一

太极

卷二

动静 静动 辨方

卷三

玄浑

卷四

分二

卷五

衍五

卷六

观象

卷七

太阴

卷八

少阳

卷九

少阴 天枢

卷十

岁会 司气

卷十一

卦气 玄旨

卷十二

盈缩

卷十三

象数

卷十四

先後 左右

卷十五

二中 阳复

卷十六

数原

卷十七

鬼神

卷十八

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