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卷之六

建坛威仪品第七

师曰:斋庄谨肃,秘密混融,内真之事也。旛幢旌节,折旋回环,外仪之事也。然诚心合真,运用无间,与天地为徒,则犹待外仪,以检束境界。凡一俯一仰,一进一退,眼见耳闻,莫非正事,邪心无自而入,则可通天,真格上帝。故曰:法天象地,像世威仪,则无往不肃敬也。凡坛禅之事,其制三级,盖分天尊地卑。坛之上级立虚皇,玉京山天宝华台供三宝帝师。左列建天真命魔之幢,右列建师子辟邪之节。左之左设通真之符,以降千真。右之右设达灵之符,以召万灵。中设三晨之符,以通万炁,辟妖氛。坛之东植青龙旛符,坛之西植白虎旛符,坛之南植朱雀旛符,坛之北植玄武旛符,五方又敷镇安玉符,此上之一级也。若不用三级,则就堂殿依方设之。若用登三级,则中一级设八门,西北标云玉虚通真之门,正北标云清泠玄一之门,东北标云镇静自然之门,正东标云青华始生之门,东南标云纯和刚阳之门,正南标云纯阳炬赫之门,西南标云坤顺金和之门,正西标云刚明皓华之门。下一级又列十二炁,子位玄天郁初之炁,丑位北元自然之炁,寅位辟非荡邪之炁,卯位始青茂元之炁,辰位黄灵高玄之炁,巳位镇静灵宁之炁,午位炎真下明之炁,未位中一凝真之炁,申位厚和肃明之炁,酉位坚正素和之炁,戌位真元养灵之炁,亥位返阴向真之炁。则成坛矣。

上级坛图

中级坛图

已上三坛,非特度生用之。凡修词请命,礼圣朝真,禳灾谢过,为国祈祷,皆用命魔符。

命魔咒

神光闪烁,天清黑明。玉符天命,严被鬼营。三天日光,九丑潜形。九天光满,六天散阴。大力天丁,执符备形。急召桃康,合延成真。万炁不散,一真飞升。

九小旛符

小旛九首,各长一尺二寸,绛绢为之。中有大旛,长五尺五寸,肚用黄,手脚左青右白,以按三炁。旛书大符,小旛书小符。飞本符,诵咒。

三天辟邪师子之节

节符

狮真辟邪羽章

炎灵之官,育化兽容。五炁备体,万邪灭踪。斥辟群丑,啖食邪凶。真符建节,立降威雄。急急如制邪律令。

右辟邪节,用枫木刻狮头,装彩色如仪。次用青绢长三尺六寸,阔一尺五寸,泥金书符。四畔用银铃二十四枚,给以黄线朱绂。

左青龙羽章符

咒曰:震亨九炁,霭郁青宫。生炁重重,化成九龙。木公驾炁,色正苍葱。卫我魂兮,上朝帝宫。

右白虎羽章符

咒曰:

西金皓气,杀伐严威。鼓啸风生,上彻太虚。监金统集,下入丹墀。制魄光明,升入玉虚。

前朱雀羽章符

咒曰:

熇明真玄,焕映丹天。朱凤飞翔,赤雾浓暄。阴魔尸秽,灰烬成烟。炼神炁足,上入真仙。

后玄武羽章符

咒曰:

玄冥正炁,湛湛清波。下有灵龟,吞邪食魔。荡濯尘垢,炁炁冲和。育我元精,上升大罗。右四灵,并按方色,用缯成旛,各长三尺六寸,朱书符,立各方。

三晨符

用朱漆金篆,置三宝前,作磨并红金书。

咒曰:

洞阳焕景,玉光清明。混合魁呈,三炁玄真。下应神室,精炁合神。降光坛陛,招真致灵。魔王束首,万妖潜形。天真自降,我得长生。

通真符

咒曰:

玉京境上,紫霞奔飞。九光粲彩,佩玉琼琚。真仙下盻,乘驾瑶车。金光透阙,悬一宝珠。

达灵符

此上帝集三界符也。设醮请降,朱书黄素,或作符牌。

咒曰:

玉篆光芒,降自九天。洞灵仙圣,乘驾朱驺。琼酥玉液,紫云灵烟。稽首三境,至尊几前。

五方玉文#1

借地建坛,不用玉字,只用中问符文。

咒曰:

玄帝高真,元始五老。制符垂教,使我行道。今日是时,传符受道,建斋行道。召灵束魔,灾殃荡扫。五方大神,敬伏三宝。从吾吉终,得获难老。脱死上生,华而不皓。违吾者凶,生逢难老。死归冥路,地狱所考。

东方玉文

咒曰:

九炁萌阳,玉历龙章。八卦外布,一德中藏。化生自我,绝死回祥。清醮云:青帝侍魂,九阳丹光。洞映内照,化通自然。亡醮云:九阳外元,内外洞明。二七四五,化通自然。

南方玉文

咒曰:

南陵三光,炁定光芒。以养以正,邪莫能当。朱火石火,为我所将。清醮云:火明合德,象帝之先。丹元守一,羽化飞仙。亡酿云:三合炁九,守灵丹元。含德以化,飞升洞玄。

西方玉文

咒曰:

太白流精,七星守灵。乾德内守,金火莫形。生所不化,白元用明。清酿云:素魄曜灵,太白元精。斩馘妖炁,元洞元明。亡醮云:刚化流元,太白之精。随化以化,七元尊神。

北方玉文

咒曰

玄德五灵,度命元一。胞精命魔,内达合七。阴火内运,玄德化明。漂流鬼贼,馘灭妖精。

中央玉文

五符玉文,各方色素,朱篆,镇五方,以艺邪辟非,降真召灵,达玄穹矣。路邦彦云:出灵宝,升玄经。

咒曰:

中主尊神,十二元真。总统四大,元始玉晨。清垄万:黄中大神,五行之精。上天下地,达贯元根。亡醮云:黄元十二,总炁四灵。上天下地,庭贯元根。

若无门纂,安符四方,中央着斋堂,户上宿启,烧香祝曰:

某帝直符吏二人出,今曰直事某甲,从官、龙虎骑吏各各严红冠戴,实执玉板,上诣帝庭,关启某等。焚香。自从今以去,至行道毕,悉令御达,无使遗

阙。季月当启黄帝;问月当启五帝。

无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卷之六竟

#1小标题原缺,据下文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