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通函之法,却补得好。且由此引出静庵,承上启下,暗暗度过,生出以下无数文字来。作文关键,即在于是。

梦霞归家后之日记,只可写家庭状况。梨影一方面,用虚笔点缀,不能实写。行文至此,几有水尽山穷之概,乃忽然请出一静庵,便觉生面别开,文势一展,真如左右逢源,取之不竭。

静庵确是绝好一梦霞影子,而其历史妙在即从梦霞口中说出,烘托映带,极双管齐下之乐,此亦借宾定主法也。

静庵八律,均情至语,而以末首为最佳,未首中尤以末联为最佳。静庵闻声而感,梦霞即以诗语调侃之,趣语风生,如见当时欢谑情状。

静庵亦不愧一情种,故与梦霞交好,亦以情相感也。诵痴到来生一语,可以想见其为人矣。

情痴者每不自知其痴,且每笑人之痴,舍己耘人,忽明忽暗,是之谓真痴,不独静庵一人然也。

梦霞之痴,实不减静庵,以痴遇痴,以痴劝痴,双方痴谈,言各成理,卒不能确定痴者为谁,写来煞是好看。

静庵劝梦霞一番说话,自是正理。彼盖深知梦霞决非庸庸者流,万不可轻于一殉,故此劝正与寻常有别,不可以其痴而废其言也。

静庵认情甚真,故议论亦极透辟,彼苍与人以顶天立地之身数语,尤如棒喝一声,足以警醒情界众生之痴梦。劝到后来,梦霞仍说到他自己身上,至此而静庵劝无可劝矣。若要劝人,还须自劝,以“吾将娶矣”四字收场,妙极!趣极!

伤心人之怀抱,无劝解之余地。故梦霞虽能抉出其所以不可劝之理,而卒亦不能自劝也,悲夫!

《七夕》一绝,与第一章之《元夜》诗,遥映成趣。梦霞儿时,出语恒足惊人,故后来行事,亦自不同凡俗,辟千古情场未有之奇。

前次通讯,梨娘自有牍而无诗,梦霞有诗而无牍;此次通讯,梨娘有诗而无牍,梦霞有牍亦有诗。有补笔,无复笔;有活笔,无死笔。行文得此诀,庶免刻板之消矣。

梨娘十二绝,伤离怀远,情见乎词,《断肠集》中佳句也。

《怀人诗》第七绝,未免流于荡,却妙在着一“愧”字,觉其词虽荡而意正,绝无可疵。

梦霞答书,直是两人遇合后一篇小史,叙次极清,出语极挚,诗亦哀婉动人。

剑青原来亦是革党中人物,梦霞之志,剑青实成之。临行问答之词,何等激昂慷慨,读之而不动者,非男儿也!

梦霞得剑青临行一激,总是真正醒悟,然亦幸有彼梨嫁先入之言耳。后来结果,一半殉国,一半殉情,实无所轻重于其间也。

别兄之后,继以别母,别长儿之后,复别次儿,均是大难为情。人生最苦是离别,似此盖尤离别中之最苦者也。

不幸之人,每遭天妒,斯语至痛。凡使梦霞才经回复之精神志气,复为此盲风恶雨所摧残,天厄若人,亦太甚矣哉!

饥而进餐亦寻常事。有心人便由此寻常细事,发出许多感慨,读者于此,亦可悟无中生有之法。

写夜景绝佳,中间一段,实借江山风月,寓沦落之感,言外更有意味可寻。

思母一层,断不可少。

此章及前章情事,大致皆为《玉梨魂》所略。其未略者,亦多歧误,如何母之知否?两人之通讯,剑情之别话,均属紧要关节,《玉梨魂》未曾说明者,故特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