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后残杀迫害雷厉风行之时,大唐臣子之中,尚有一些忠贞不阿之士,或为正义而甘心就死,或尽其所能,与淫邪之徒作殊死之争,正直之气得以不绝于人寰,人类之前途,赖以保存一线之希望。中书侍郎刘祎之被害一案,便是一例。曾有人闻听刘祎之说武后当还政于太子,以安天下,因此获罪。武后遣肃州刺史王本立鞫治,王本立拿武后的敕旨给刘祎之看,祎之说:“不经凤阁鸾台,何谓之敕?”祎之否认武氏的敕合法,因为未曾经过门下省,这种合法手续,当时的人早已忘光了。在受审之时,虽然朋友严厉警告他,他并不撤销前

言。他的确说过武后应当归政于皇上。他说这话并非不忠,并非违犯国法,此种主张应当坚持。来俊臣逼迫他牵累旁人,他严词拒绝。他说:“皇天在上,刘祎之决不做告密之徒!”武后赐他自缢身死。他在狱中上疏自陈,大义凛然。他与家人共进最后一餐,向家人告别,身着朝服,从容自缢。此种情形,完全与韦方质、魏玄同、欧阳通三人死时一样(见《武后谋杀表三》第17、12、30号)。

还有一些御史大夫为维持国法尊严,拒绝同流合污,不肯残害忠良。李日知曾拒绝把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判罪。那桩案件在诸御史之间反复论辩多次。一个御史说:“我以侍御史之身份断言,绝不容此人活命。”当时李日知也身为御史,参与鞫治,他说:“我李日知在职一日,此人便不得处死。”

另外还有两个有名的御史,尽力为清白无辜的人辩护,一个是许禹公,一个是杜景俭,在本书后部此二人地位将日趋重要。许禹公不肯用刑逼供,部下都大受感动,相誓不再鞭打犯人。被告常说:“我们不知谁来审判,若是来俊臣、索元礼,我们是活该命终,若是许杜二位,我们就可以活命了。”有一次,许禹公鞫治殷王旦的岳母,发现罪证不足,不与判罪。案子最后闹到武后驾前,许禹公与武后激辩,他说殷王旦的岳母在女儿在宫中神秘地死亡之后(见三十八章),为女儿念经祷告过,这样祷告不能算犯罪,他自己身为御史,理当维护国法。

武后问:“据我所闻,你把很多人宣判无罪,什么缘故?”

许禹公简洁有力地回奏说:“臣未能把一些人判罪而将他们释放,这或许有。在臣,释放一个有罪之人,乃为大过;而保护无辜,使其免受诬害,当为明主贤君之至德。”

许禹公遭受了贬谪。但是武后还记得他,几年之后又把他召回朝廷,授予官职。由此可见武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无时不知道得清清楚楚,把许禹公这样正直贤良之臣,在武后地位已经巩固,恐怖已无必要之后,都曾召回朝廷,重与任用。武后知人善任,或用一恶汉,或用一忠良,全因事而定。

还有诗人陈子昂,在武后垂拱二年三月,逮捕诬陷正雷厉风行之时,觉得理当上书进谏。那时他在尚书省身为小吏,专司公文文字正讹改误。从他的奏折可以看出当时的真实情况。

陈拾遗上武后表

今执事者疾徐敬业首倡祸乱,将息宁源,穷其党羽,遂使陛下大开诏狱,重设严刑。有民涉迹嫌疑,群相逮引,莫不穷捕考察。至有奸人荧惑,乘险相诬,纠告疑似,希图爵赏,恐非伐吊罪之意也。

臣窃观当今天下,百姓思安久矣。陛下不务玄默以救敝人,而反任威刑以失民望。臣愚暗昧,窃有大惑。

伏见诸方告密,囚犯累百千辈,及其穷究,百无一实。陛下仁恕,又屈法容之,遂使奸恶之党,快意相仇。睚眦之嫌,即称有密。一人被讼,百人满狱。使者推捕,冠盖满市。或谓陛下爱一人而害百人。天下喁喁,莫知宁所……

子昂书奏达武后,自然没有下文,但也没有直言获罪。在奏折结尾处,子昂征引前代史实,并陈述自己的意见,忠心耿耿,流露于字里行间。他说,如此迫害无辜,一至黎民离心背德,群起叛变,其势将益猛烈。其实子昂所见并不全对。因为一旦恐怖气氛到处弥漫,大批逮捕成为日日常事,行刑处死者拥塞街头,全国之大,无不互相揭发控告,群起反抗便无从实现了。武后没有做错,她深知自己的做法很对。在武后永昌元年三月至十月,又在大屠杀如火如荼之时,子昂奋斗不懈,屡次上书,奏请武后罢酷刑行仁政。所以陈子昂可称是为维护人类尊严及国家法律而奋斗之第一人。若与同时专写诗向武后及其面首歌功颂德的两个诗人沈佺期、宋之问相比,陈子昂不愧是百姓的喉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