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苏曼殊著。载1916年11月、 12月《新青年》杂志第二卷第三、第四期。作于1916年,刊于同年《新青年》杂志。袁世凯复辟称帝时,青年才子庄湜因拒绝在为袁氏劝进文字上签名而被捕,后被杜灵远营救获释。庄湜在杜家与灵远之妹灵芳相恋,并缔结婚约。此事被庄湜叔父发觉,竭力反对其侄与灵芳的自由恋爱,并软硬兼施,迫使庄湜娶“工刺绣、通经史”的莲佩。但庄湜专情于灵芳,誓不从命,其叔将灵芳赠予庄湜的定情物玉簪击碎,并劝说灵芳与其侄断绝往来。最后,莲佩因不能获得爱情而自杀,庄湜因精神折磨而病死,灵芳亦自缢殉情。作品通过一桩婚事逼死三个青年的悲剧,猛烈抨击封建礼教虐杀人性的罪恶。结局虽写得过于伤感,但作者对庄湜反封建名教、大胆追求婚姻自由深表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