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有贪杯习惯的人们的意识中,谁都承认酒这东西有特殊的效用。那些旧式的酸溜溜的先生们,往往把“解愁”和“钩诗”的字样来讴颂酒德。比较有些新知识的人物对于酒的评价却不同了。说上什么“刺激神经”“畅流血液”,“提振精神”一类的考语,似乎也承认酒有兴奋的功用。但我的老友霍桑对于这些见解都是反对的。他说酒精中含着毒素,能够使神经麻木,减弱官觉的性能,总是有报无益。这句话我以为说得太过,也曾跟他辩论过。我认为饮酒若不过量,并不一定有害;但若使酒性太猛,或饮酒过度,那才有流弊可言。幸而霍桑也不是像“在理”的人一般地涓滴不尝的人,所以辩论的结果往往是一笑了之,并不曾面红耳赤过。可是在那天晚上,我经历了这一件奇怪而有趣的事实,才使我感得霍桑的见解确有科学根据。

那是12月14的晚上,初冬天气。前两天已飘过一次雪花,这晚上虽是干晴,西北风却吹得非常着力。我在我的同学落剑秋家里辞别出来的时候,已交11点1刻。这天是蒋剑秋的婚期,男女来宾有二三十桌之多。我在席散的时候本来就要回去,剑秋向我端视了一会,却坚意挽留着我。

他带着微笑说:“关夫子,你不如坐一坐再走。”

我把手在我自己的面颊上抚摩了一下,果然觉得略略有些灼热。

我也笑着应适:“你想我已喝醉了?”

“唉,你是好酒量!谁说你醉?但你总得坐一坐再回去。”

“不,我一定要走。否则,新夫人未免要背地里咒我不识趣!”

“无论如何,此刻我决不让你出我的大门。再坐一坐,我叫阿主开汽车送你回去。”

在剑秋的心目中,一定以为我已有些酒意。其实我生平从不曾饮过过量的酒。

可是主人挽留的盛意,我也未便过拂;因此,直等到11点过后,我方才从蒋家里出来,踏上汽车。

蒋家的住宅在杨树浦路。我的汽车自东而西,进行很速。这时夜深人静,街路上更见寂寥。那阵阵的寒风只在车厢外呼呼地响,但风的威力却不能侵入车厢里来。我感到我眼前的处境委实太安适了,但车厢外面不知有多少苦力,正为着生活问题在和寒威搏斗,有些人简直无家可归。这样差殊的境地,显示出社会的尖锐的不平。如果不设法调整和改善,那实在是社会全体的隐忧!

我靠着车厢中温柔的皮垫发生这遐想的时候。忽然有一种惊奇的声音,顿使我的松懈的神经霎时间紧张起来。

“砰……哎哟!”

这种声浪一接触我的听神经的末梢,立刻传达到我的脑神经中枢,等到脑府的命令传达到我视神经时,但见我的左边的楼窗上面,灯光中映出一个黑影,似在那里晃动不定。可是更一刹那间,我的汽车已疾驰而过。我要瞧一个仔细,时间上已不可能。

那是什么声音?先发的是手枪声音,继续的是呼叫声,分明是一个人中枪后的呼叫。

这个假定,在我闻声以后至多只有五六秒钟便即成立。我立即仰起身子,用手拍着汽车夫的肩背后的玻璃,同时急速地吩咐停车。汽车夫不防有这个命令,又驶过了四五家门面,方始把车子煞住。

我又命令他说:“阿土,你把车回转去,缓缓地开,不要作声。”

汽车夫把车调过了头,我便轻轻地把车窗开了,探头出去。路上绝端静寂,既无车辆,也不见人影。我仰面向着那一排西式新屋的楼窗上望去。太奇怪!那一排二十多宅的楼窗上面完全墨黑,并且静悄悄地绝不见灯光透露。

刚才我是误听的?那决不会。我虽然饮了一斤多花雕,但我自信没有醉,决不会发生这样无中生有的幻觉。那末那声音不会是从北面靠黄浦的屋子里发出来的吗?那也不是。因为那北面的都是些码头的货栈,这时候都早已关闭。只有面南的一排,才是新造的西式住宅。那一排共有二十多宅屋子。我在一瞥之间,竟辨不出刚才有灯光人影的究属哪一宅屋子。我的汽车缓缓前进,直驶到这一排屋子的尽端,终于辨认不出。我索性吩咐停了汽车,悄悄地从车中走下来。

有人说人们的好奇心,年纪过了四十以后,便不免逐渐衰减。我的年龄虽已距四十不远,但我相信我的好奇的本能还保持着少年时的程度。这大概是因着我常常和霍桑来往,专门从事种种钩玄发隐的勾当,时时利用着好奇本能,才养成了习惯,年龄虽然加增,也就不发生什么影响。这时候我听得了这样奇怪的声音,霎时间灯光忽已熄灭,我的好奇心怎能压得下去?这二十多宅楼房之中,内中一定有一家发生了犯罪的事实。

我也曾怀疑我自己的听觉。那砰的一声也许不是枪声,却是孩子们玩的金钱炮。不过这两种声音有显著的不同。那金钱炮声音是散漫的;枪声是沉着的。我明明听得一种沉着而整个的枪声,决计不会误会。况是那声浪发作以后,接续着还有那种骇呼,更足证实我所疑的不是神经过敏。

我沿着这一排屋子慢慢地走,一边悄悄地探望,一边默自寻思。正在这时,我忽然看见居中一宅屋子的楼级上面,灯光又重新显露。我急忙把身于一闪,避在那三角形的水泥电灯柱后面,我的眼光仍全神贯注地瞧着那个有灯光的楼窗。

一个人影又在那窗上显现了。那白纱的窗帘似在渐渐地掀动,分明有一个人正从空中向窗外窥探。这是什么玩意儿?很明显的,这个人大概已经开枪打死了一个人。他首先把电灯炼了,避人家的耳目;隔了一会,不见动静,他才重新开亮了灯,向外面观察,分明要查究有没人发觉他的秘密。

不,我的称谓词用错了。那人不是“他”,却是个“伊”!因为我仔细一瞧,窗上显现的人影,是一个想发蓬松的女子,伊起初还只隔窗窥探,末后竟开了富探头出来。

我看见了伊开窗时谨慎而轻缓的动作,和向街面上探望时的诡秘神气,我的先前的推想便得到了一种有力的证明。在这个时候,有这种动作,若说这女人还没有犯罪意味,那真是出乎情理之外了。

一会儿那女子的头退进了窗口,照样关上了窗,又拉拢了窗帘;转瞬间伊的影子便完全不见。更一刹那灯光又完全熄灭,恢复了我下车时所见的情状。

这又是什么意思?难道伊已经瞧见了我,重新有所顾忌?我应得怎样应付?

这宅屋子恰在电灯柱的东边。我虽确信这里面发生了某种犯罪的事情,但我势不能贸贸然进去。

我可能报告岗警?不会太冒昧吗?这时候假使霍桑在场,当然可以商量一下妥善的办法,可录这也是空想。我既不能离开这里,又没处可打电话,简直有些进退两难。一声咳嗽刺进我的耳朵。那汽车夫大概在不耐烦地抱怨我了吧?不过我因为习惯的影响,觉得揭发罪案是我的天职,我决不能袖手不顾。

我的耳朵又接触一种声浪,仿佛那宅屋子楼下的前门上有拔闩的声音。我因把身子避向马路一面,露着一眼,瞧着那个门口。

门果真开了——只开了半扇。刚才在楼窗上窥探的那个女子,侧着身子从门里出来,手中提着一支约摸两尺长一尺深的皮包。这皮包似乎装得非常结实,重量也分明不轻。

伊先把皮包放在阶石上面,然后旋转身去,将门轻轻拉上,又把耳朵凑在门上听了一听,方始提了皮包走下阶石。伊穿一件深青色的西式外衣,下面露出半截淡色的绸颀袍。外衣的衣领竖了起来,几乎把伊的面部完全掩住。不过伊的援留的头发仍露在外面,和我先前在窗上所见的完全无二。伊下阶时的举步的姿势也过度谨慎,满显着惊慌和诡秘。

伊的眼光不住地向左右隙望,腰部微微左倾,似乎那右手里的皮包十分沉重,伊有些力不能胜。

伊踏到了马路,便向西走过来。我的身子便靠着那电灯柱的掩避,缓缓地转旋,竭力躲去伊的目光。一会儿伊已经走过了我藏身的电灯柱,竟向着我的汽车走近去。晤,伊一定误会了。伊瞧见了我的那辆汽车,大概就想借此脱身;或者伊本来预备一辆汽车,这时伊目光所及,只见我的汽车停在那里,便发生这个误会。但伊这误会不会持久,阿上决不会答应他的要求。但我究应怎样处置?我虽明知伊正干了一件暧昧勾当,但在明白证实以前,我当然不便轻举妄动。可是一时间我又用什么方法证实伊的秘密?

那女子已走到了我的汽车面前,果然把皮包放下,迎前一步,和汽车夫阿土开始谈话。我的料想虽然幸中,但怎样应付,却还没有把握。我的身子已从电灯柱背后走出来,两条腿仿佛受了本能的推移,竟也缓缓地向着汽车走去。这时忽有一种出我意外的景象。

那女子和阿主谈了几句,忽自开了车厢的门,提了皮包走入车厢里去!阿土也绝没有阻拒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