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郁达夫著。写于1923年,初载于1924年2月28日《创造季刊》第2卷第2期。小说以贫民窟里的知识分子与烟厂女工的生活为对照,写出了他们共同的不幸命运。作品中的“我”是一个正直的青年,对劳苦大众怀有同情。他有才学,通晓多国文字,也能创作。但在旧中国的畸形都市中,他却穷极潦倒,蜷缩在贫民窟中,依靠翻译卖文为生。由于生活的煎熬,他染上了严重的神经衰弱症,失去了世间的一切温暖,甚至失却了白天,只有在春风沉醉的晚上,才能孤独苦闷地在街头徘徊。与他同楼而居的陈二妹是一位有着美好心灵的青年女工。苦难的生活在她的心中深深地播下了爱与恨的种子。她爱那些与她同命运的人们,恨那些骑在人们头上的压迫者。两个邻居互相信任以后,开始表现了异常的关怀和同情。当她对他的夜游及“来历不明”的挂号信(实为译文稿费)的来源生出误解后,便善意而诚恳地规劝他莫走“邪路”。一旦误会冰释,她便坦率地承认错误。作者通过细致而传神的心理描写,成功地刻画了一个青年女工善良美好的心灵,突出了她在苦难中的坚韧意志和朴素的反抗精神,从而表达了作者对被压迫的劳动者的深切同情。因此,作者自己也认为,它是“多少也带一点社会主义的色彩”的作品(《达夫自选集·序》)。在艺术上,布局严谨,格式规范,结构也较为精致。它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描写工人的优秀作品之一,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