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天以後,孤拔佈告封港,北起蘇澳,南至鵝鑾鼻,一共三百三十九海里,禁止所有船隻出入。航行限在距岸五海里以外。

這一來,商貨斷絕,文報不通,台灣日用所需,除茶米以外,無一不缺。當然,各國的商務亦大受影響,尤其是英商的貿易停頓,損失最重。

朝廷得報,大為焦急,但亦只有以嚴旨命令南北洋選派鐵甲快船,多帶兵勇器械,星夜馳援。而南北洋一共只有五分厚的鐵甲船五隻,何敢闖關?就算敢闖,這些小船上也載不了多少兵。所以李鴻章決定趁此機會,逼一逼朝廷,回心轉意,重新談和。只是不敢明言,只用「另設他法,解此危困」之類的話,旁敲側擊。

因此,劉銘傳由廈門轉發的電報,到達北洋,轉給總理衙門時,李鴻章往往加以增刪,張大其詞。台灣海口不過封鎖了兩天,他就這樣電報:

「頃劉提督初三由廈門轉電,初二日法又到船六隻,在台北者不下二十隻。上月二十八日,法四船擾台南、澎湖,存亡無信,富紳多舉家逃走,士勇已募五千餘,無器械不受約束,不能禦敵,徒索餉鬧事。土匪四起,疫癘不止,日有死亡,能戰者不足三千人。敵勢甚大,日內必有惡戰,如十日外無電到,北不保。傳同將士惟拚命死守,保一日是一日,現在洋火藥已缺,食鹽無來,百姓擾亂,餉路亦阻,台局不堪設想,可為痛哭,請轉電總署。」

李鴻章轉發了這個電報,自道亦為「痛哭流涕」。其實電文中他加上了許多顯而易見的假話,既然法國封鎖,「富紳多舉家逃走」又往那裏去逃?劉銘傳自己說過,在官紳中「有可用者,無不廣致禮羅」,所以除林朝棟自成一軍,扼守獅球嶺以外,台北板橋的林維源捐餉二十萬兩;新竹紳士林汝梅招募練勇二百人,自籌兩個月的糧餉,協守海口;基隆與台北接壤之處,由武舉人王廷理、周玉謙捐款募勇三百人,據險防堵。此外量力捐助兵餉的也很多,絕少舉家逃走的情形,就是逃,亦不過由前線逃到後方,由法國所佔據的基隆逃到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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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希望談和的,不止於李鴻章,在台灣有貿易利害關係的各國,亦希望中法罷兵議和。特別是英國,因為台茶不能出口,約會駐英公使曾紀澤,打算出面調解。

英國調處的條款,一共四件,主要的是要求中國履行天津條約,勸請法國不索賠償,撤出台灣海口。這些條款,對中國可算有利,但是醇王跟總理大臣都不敢答應。結果提出對案八條,要修改天津條約;要在鎮南關外設官;要法國不用保護越南的名義;要法軍退出基隆,──最後一條是:「中國不索賠款,如法有不允之條,應先賠償中國損失。」

這是南轅北轍,自然談不攏。同時法國又向作調人的英國提出條件:中國完全履行天津條約,法軍佔據台北,直到中國允賠兵費,方始退出。這當然更談不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