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佩綸,卻興頭得很,精心構思,撰了一通謝表,以范仲淹、陸遜自擬。接著便打了個密電給李鴻章,請教進止機宜,到第二天李鴻章的復電到達,才遞謝表。

照規矩當天召見。這是張佩綸第二次「獨對」,慈禧太后頗有一番獎勉之詞,然後談到對法的和局。李鴻章與法國的代表福祿諾,已經議定中法簡明條約五款,前一天剛由總理衙門據情轉奏,慈禧太后便以此垂詢張佩綸的看法。

「和局務宜保全,請皇太后聖明獨斷,執持定見。」張佩綸的聲音,清晰有力。接下來便解釋必須保全和局的原因:「越南的軍務,到此地步,已無可挽救。現在法國調集軍艦,打算攻我台灣基隆,奪取煤礦,又要想奪我福建船廠,果然狡謀得逞,既不缺煤,又有船廠可以修理軍艦,它們就可以一直撐下去,非索賠大筆兵費,不滿其貪壑不止。所以如今的上策,是先了結越南的糾葛,全力籌防閩海。不然,兵連禍結,益發難以收拾了。」

「唉!」慈禧太后嘆口氣,「越南的局勢,弄到這樣,提起來真教人不甘心。唐炯、徐延旭太不中用!」

「唐炯、徐延旭當然有負聖恩,不過事權不專,督撫又不能同心協力,自難免失利。」張佩綸停了一下又說,「南方的防務,實以廣東為重鎮,廣東的接濟,能夠源源不斷,前方才可以放膽進兵。臣以為越南軍務失利,不儘是唐炯、徐延旭的過失。」

這話的言外之意,是在攻擊張樹聲,慈禧太后自然明白,不過這時候不願將話題扯得太遠,所以沒有再提廣東。

「張佩綸,你平日很肯留心時局,如今派你會辦福建海疆事宜,總要籌個長治久安之計才好。」

這話正碰到張佩綸的「滿腹經綸」上,因而很響亮地答聲:「是!」然後略停一停,大談海防:「我中國幅員遼闊,海岸東起奉天、錦州,南到瓊州、廉州,綿延萬里之長,本來就防不勝防。加以俄國佔據海參崴,想攻我混同江;英國取香港,法國取越南,葡萄牙取澳門,三路進逼廣東;日本襲擊琉球,志在台澎,形勢對我更為不利。現在西洋各國在紅海開運河,闢了一條捷徑,而且安設海底電線,信息極快,一旦有事,徵調軍艦,極其方便。在我國,只能調集陸軍,扼守海口,而在外國,進則有利,退則停泊在大海之中,我軍望洋興歎,不能追擊,所以對他們並無害處。主客易勢,勞逸不同,是我們最吃虧的地方。」

這番侃侃而談,言之成理而頗有創聞的陳奏,慈禧太后深為注意,「照你這麼說,我們中國就沒有法子防備了?」她懷疑地問,「總不致於吧?」

「事在人為。」張佩綸答道:「水師宜合不宜分,宜整不宜散。同治年間,丁日昌奏請設立三洋水師,原摺下督撫重臣議奏,左宗棠以為洋防一水可通,一有警報,兵輪可以齊集支援,倘或強劃為三洋,名為各專責成,其實各不相關。李鴻章也說:『沿海口岸林立,處處駐紮重兵,不但耗費浩繁,而且備多力分,主張全力扼守要害』。這都是老成之言,必在聖明洞鑒之中。」

「是的,我記得他們當初是這麼說。督撫的習氣,向來各人自掃門前雪,不管剿匪也好,對付洋人也好,一出自己的疆界,就撒手不管了。文宗在日,最恨各省這個樣子,現在就是南北洋,爭械爭餉,也都不免只顧自己,不顧別人。你這次到福建,務必跟總督、巡撫、船政大臣和衷共濟。同為朝廷辦事,辦好了大家有功,一件事辦壞了,共事的人,說這個有罪,那個反倒有功,是斷乎不會有的事。」

「是!」張佩綸加重語氣答道:「臣必謹遵慈諭,任勞任怨。」

「沈葆楨創辦船政,很有效驗。不過現在要制洋人,總還得另有一套辦法。總理衙門跟北洋已經商量過這件事,你總知道?」

「是!臣是知道這件事的。李鴻章跟總理衙門常有信使往來,反覆討論,現在意見差不多一致了。」張佩綸略停一下,用很有力的聲音說:「欲求制敵之法,非創設外海兵輪水師不可,欲收橫海之功,非設立水師衙門不可。」

「你是說專設一個衙門管理水師?」

「是!西洋兵制,水師都設海軍部,兵柄極重。」張佩綸說:「總稅務司赫德在總理衙門談論軍事洋務,亦勸我中國設立總海防司。水師既然宜合不宜分,宜整不宜散,自然宜乎專設水師衙門,統籌調度。」

「設衙門倒沒有甚麼,不過多用幾個人。創設外海兵輪水師,只怕不是一兩百萬銀子所能辦得了的,這筆經費,從何而來?你們想過沒有?」

「臣等亦曾籌議,沿海共有七省,外海兵輪水師,既然一軍應七省之防,則七省合力供水師一軍之餉,亦非難事。所難的是,怕七省督撫,各持門戶之見,不肯通力合作。」

「這倒不要緊。誰要是不肯盡力,朝廷自有處置的辦法。」慈禧太后想了好一會,用沉著有力的聲音吩咐:「你好好寫個摺子來。一條一條,越詳細越好。」

「是!」

「你這次到福建,雖說會辦海疆事務,身分是欽差,福建的船政也可以管。」慈禧太后又說:「你赴任以前,不妨先到天津找李鴻章談談去。你不是跟李鴻章很熟嗎?」

「是!臣與李鴻章世交。」

「你見了李鴻章,告訴他:朝廷待他不薄。多少人參他,我都壓了下來。他也該激發天良,好好辦事。」慈禧太后又說:「有人罵他是秦檜、賈似道,這話雖然過分,李鴻章也不能沒有警惕。保全和局不是含混了事!」

「是!」張佩綸說:「臣見了李鴻章,一定將皇太后操持的苦心,細細說給他聽。」

「現在國家多事,有好人才一定要讓他出頭。你向來遇事肯留心,可知道有甚麼能幹的人?」

張佩綸已聽說有人保舉江蘇江安糧道張富年、浙江寧紹台道薛福成、安徽徽寧池太廣道張蔭桓,已分飭三省巡撫轉知來京,聽候召見。張富年他不熟,薛福成和張蔭桓是知道的,都是幹練通達,可辦洋務的人才。但薛福成是慈眷正隆,已調任順天府尹的薛福辰的胞弟,為恐慈禧太后疑心他有意迎合起見,所以只提張蔭桓。

「據臣所知,安徽道員張蔭桓,雖非科舉出身,很讀過些書。以前在山東服官,閻敬銘、丁寶楨都很器重他。此人熟悉海防、商務,勇於任事,若蒙聖恩拔擢,臣料他不致辜負委任。」

「嗯,嗯!也有人這麼說他。」慈禧太后說道:「另外有才幹的,肯實心辦事的人,你也該隨時替朝廷留意。」

奏對到此,告一結束。張佩綸退出宮來,第一件事便是將召見情形,專函告知李鴻章。信到之日,正好李鴻章與福祿諾簽訂簡約;一共五款,第一款是:中國南界,毗連北圻,法國約明,無論遇何機會,如有他人侵犯,均應保護。表面上好像尊重中國,實際上是法國變相取得越南的保護權。李鴻章當然懂得其中的奧妙,但他只求不賠兵費,其餘都好商量,至於條約的文字,只要沒有刺眼的字樣,就可以瞞過言官的耳目。因此,畫押以後,奏報朝廷,曲意解釋:

「自光緒七年以來,曾紀澤與法外部總署,暨臣與寶海、特利古等,往復辯論,案卷盈帙,均無成議,愈辦愈壞。迨山西、北寧失陷,法焰大張,越南臣民,望風降順,事勢已無可為,和局幾不能保。今幸法人自請言和,刪改越南條約,雖不明認為我屬邦,但不加入違悖語意,越南豈敢藉詞背畔?通商一節,諭旨不准深入雲南內地,既云「北圻邊界」,則不准入內地明矣。兵費宜拒一節,該國本欲訛索兵費六百萬鎊,經囑馬建忠等,歷與駁斥,今約內載明,不復索償,尚屬恭順得體。中國許以北圻邊界運銷貨物,足為中法和好互讓之據。」

這「通商」範圍與「兵費宜拒」,是朝廷特飭辦理和約的要旨,另外還有一點,是要保全劉永福的黑旗軍。這牽涉到北圻撤軍,最費周章,簡約第二條,就曾規定:「中國南界,既經法國與以實據,不虞侵佔,中國約明將北圻防營,撤回邊界。」但劉永福是否肯撤,大成疑問。

劉永福和黑旗軍的出處,是李鴻章最傷腦筋的一件事。幾乎上到太后、下到小民,內而軍機處、總理衙門,外而駐法使臣曾紀澤,都認為劉永福和他的部屬,對國家不但過去大有功勞,將來還大有用處,所以從馬建忠自上海陪福祿諾北上準備與李鴻章議和之時起,就不斷有人上奏,包括張佩綸在內,無不要求保全劉永福。慈禧太后和醇王當然會順應輿情,在指示李鴻章議和宗旨的四款密諭中,最後一款就專為維護劉永福而言。

己之所受,恰是敵之所惡,李鴻章知道法國人在這一點上是不肯讓步的,如果中國政府不將劉永福視作官軍,依據五款簡約第二款,從北圻撤退,法國就會當「土匪剿辦」,這那裏是保全之道?當然,劉永福自己知難而退最好,無奈這是不可能會有的事。至於李鴻章個人對劉永福的觀感,倒跟法國人差不多,第一是痛恨,恨劉永福搗亂闖禍,害得和局難成;第二是輕視,斷定劉永福不可能有甚麼作為。李鴻章就滇、桂邊境的整個局勢來看,認為劉永福是一塊被重重圍困,殺不出路來的「孤棋」。但是孤棋有兩隻「眼」亦可「做活」,從前的兩隻眼是唐炯、徐延旭,這兩隻眼現在變了自身不保的「假眼」,但可能又找到另外兩隻眼,一隻眼是岑毓英、一隻眼是唐景崧

因此李鴻章在開議之初,就有一個打算,關於劉永福的出處,唯有在和約中不談。然而何以不談又必得有番話搪塞朝旨和清議,所以復奏的措詞,很費了些苦心:

「至劉永福黑旗一軍,從前法兵單寡之時,屢殪法將,法人恨之,必欲報復。上年曾紀澤迭與該外部商論,由中國設法解散約束,而法廷添兵攻取,意不稍回。去冬克山西,黑旗精銳受傷甚多,已受大創。今春劉永福募四千人援北寧,亦不戰而潰,其禦大敵何怯也,華人專采虛聲,僉欲倚以製法,法人固深知其無能為役。此次福祿諾絕未提及,我自不便深論。將來該國另派使臣,若議及此,當由岑毓英、潘鼎新酌定安置之法。」

這是極言劉永福不能「禦大敵」,且為敵輕視,不值得保全。接下來,便想借重朝廷的力量,先解決劉永福,免得將來發生衝突,自己經手和約,脫不得干係:

「目下和議已成,法人必無反覆,法兵必漸撤減,滇、桂邊防各軍,亦宜及早切實整頓,凡不得力之勇營,應逐漸裁減,汰無用而留有用。聞劉永福所部,冗雜騷擾,與越民為仇,實為邊境後患。擬請旨密飭雲南、廣西督撫,嚴明約束,酌加減汰,預籌安置妥策,俾無生事滋擾,則保全者多矣。」

這道奏摺與議定五款簡約,同時上達御前。慈禧太后與當政王大臣倒都沒有話說,但言路大譁,朝旨命李鴻章應該博採群言,不可稍執成見。這一來,李鴻章心存畏懼,跟福祿諾還有些附帶的口頭協議,就不敢奏報了。

附帶的協議是由簡約第二款而來的。這一款前段規定:「中國南界既經法國與以實在憑據,不虞有侵佔滋擾之事,中國約明將所駐北圻各防營即行調回邊界。」但是,中國「防營」何時調回呢?福祿諾提出要求,沿廣西邊界的,限簡約生效後二十天內撤回,在雲南邊界的,限期則放寬一倍,是四十天撤回。雖未達成協議,但無論如何是經手談和的人,必須了清的首尾,而李鴻章因為清議不滿於簡約內「未將越南為我藩屬一層,切實說明」,不敢再談撤兵,所以隱匿不以上聞。

好在這到底是簡約,根據第五款規定,三個月以後「悉照以上所定各節,會議詳細條款」,在清議覺得還有挽回利權的機會,認為不妨到時候再說話。在李鴻章則認為三個月以後還可以說明經過,此時不說不妨。

就這樣,對法和議就算糊里糊塗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