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小說由最初的分卷出版,以至轉為現在的合訂形式發行,中間已經過去了五個年頭。在這一段時間中,人事和世事都有了不少變化,個人方面也不會例外。因此,要在這個合訂本上寫點什麼,實在不知道如何著筆才好。

一個作者對自己的過去作品是不會滿意的,而我對這部小說的不滿意卻更有理由。因為不須等待時間的隔濾,我就有著那種感覺了。在初版時的《後記》裡,我這樣敘述過這部小說寫作的經過情形:

「一部二十萬字的作品要一口氣的寫成,在我的生活狀態下是沒有可能的事。有許多為著生活而必須應付的事情,不斷地分去我的精力和時間;因此這部小說的寫作進行便時作時輟,甚至往往在長時間擱置之中。」

這一段自白,正好說明了作品本身的先天不健全;再加上時間關係,我對它的不滿意可以說是雙重的了。也許,這是由於我對自己的工作比別人對我更苛求些。這也是個理由。可是正因為別人對我寬容,我對自己才應該嚴格。這是我對工作應有的態度。我這個思想是根源於下面的一種情況而來的。

當這部小說出版以後,我讀到過幾篇批評文章,也直接從好些人的口頭上聽到過一些意見;這些珍貴的表示,都同樣給了這部小說一種──在我看來是──非分的獎飾。這使我一方面感覺到這部書出現得還不算太寂寞,一方面感覺到十分慚愧:因為我所寫的,是夠不上他們用那麼樣的眼光來看的東西。

此外,還有好些值得我去珍重地接受的陌生來信。在那裡面,我高興在這裡提起的,是一封寄自北美洲,而在不久之前才輾轉達到我手上的信。那封信是四個華僑青年朋友(我願意稱他們朋友)聯名寫給我的。它告訴我:他們讀到了《窮巷》,感到共鳴的喜愛,為的是他們曾經有過同那幾個小說人物相似的際遇;不過現在已經從那種惡劣環境裡掙脫出來了。他們相信每一個不健康都市的情形都是一式的,因此相信我寫的真實。他們給我寫信,是為了表示一個願望:期待我多寫像《窮巷》那樣為痛苦的人們申訴的作品。……

這一份從萬里外來的熱情,卻不由我不加倍地感動!像別的陌生來信所喚起的感念一樣,它使我意識到我的工作意義,意識到我化在工作上的精力不曾虛耗。我知道該怎樣去珍重這種熱情。可是我仍舊有著不安的一面:我拿出的少,得到的卻太多。

我真的寫出了一些人的痛苦嗎?我真的寫出了我需要寫出的痛苦嗎?我不敢回答自己,正如我不敢把這部小說從頭讀一遍。我想,即使我的筆傳達了一點點,也只是狹小範圍內的一種痛苦形式,──僅是形式,並不普遍,更不深入;雖然我已經盡了執筆時的能力。然而這正好證明了我所體驗的不夠。許多年前,我就有過這樣的慨嘆:「寫到人間的疾苦,才知道我的筆之無用!」因此我所寫出來的,實質上是距離很遠。不過,不管怎樣,能夠去寫,總比較根本不去寫要好些。我是這樣自解著。而且,我也是在這樣自解之下寫成《窮巷》的。

在這個合訂本上再來說到小說主題,我想是不必要的;尤其是題材所表現的已不是「眼前」的故事。只是,作為一個「作品」來獨立地看,我還得檢討和承認作品本身所存在著的缺點。寫得失敗的痕迹,常常使我生起了希望能夠把它們重寫一遍的念頭;同時也使我確切地體會到創作是多麼艱難的工作!

但是我也不願意否認,這部小說有著我自己喜愛的特殊意義。這些年來,在生活的前提下,我所出版了的作品,差不多全是為適應客觀條件(市場)的需要而寫的東西;只有這部《窮巷》是不受任何條件拘束,純粹依從個人的意志寫下來的。我承認這是一部我高興寫的作品。

一九五七年十月,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