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
一、周、元相距,历二千五百二十五年,其间以侠名者,猗欤成哉!第作实无闻,未经传述,不臆为采缀,以滋鱼目之溷。
一、本传俱照名笔,稍勤删茇,俾观者不惟揖其人品,且赏其文章。
一、韩子云:儒以文犯法,子文武犯禁,是儒侠判晨星,文武相水石,岂真然欤?非所论矣。夫侠者挈纲常,激烈时用之;儒者守名义,和平处维之。维不用,胡以征意气,用不维,胡以试精神。是一迂腐、一强暴尔,岂侠耶?侠者抱有尽之身,成儒者无穷之业,文需廊庙,武济边陲,大儒不可无侠心,直儒不可无子骨,侠豆片言只语所能衡哉?景行者,味孔子思刚,孟氏养气,斯得之矣。
一、侠之义为杰杰出于人,而旦暮植千秋之行,故不论穷达显晦,有一时卓斝一事也,明辄录之不置。
一、古有男侠,而未闻以侠鸣女,兹搜其捐生就义、杀身成仁者,续于简后,殊见妾妇可为丈夫,丈夫可愧于妾妇乎。
一、男侠七十人,女侠一百八人,非偏有所多寡,男核其详,女收其略,略故多,详故寡也。
一、传中有一人而及二三人,如荆轲之于田光,红拂之于乐昌公主,时同事异,或合汇,或分载,各因其旧,不敢强析,以辱大观。
一、骆宾王有可考而见于武照之传,隐君子不可考而得于东波之记。慕彼余馣,惮夫肇述,故互存以彰豹彩,聊旁拾以备龙脔。
一、不任侠而能侠者,前金印后铁椎;不知侠而自侠者,前宝珥,后玉钗。凡我同志,幸输震日之眼,母徒井埳之思。
一、始于周,而周之上不及。去古未远,侠难以德收终。干元而元之下,不及于今,为烈侠难以人尽。
一、辑诸书参订,鞭心役目,殆经载余,毫无鲁鱼亥豕之病。
一、著书体圣贤之心,披书觌圣贤之面,幸毋以辞害意,岂曰虽丽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