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

“嗳,表姐。”

两人同年,相差的月份又少,所以客气,互相称表姐。

女儿回娘家,也上前叫声“表姑。”

荀太太忙笑应道:“嗳,苑梅。”荀太太到上海来了发胖了,织锦缎丝棉袍穿在身上一匝一匝的,像盘着条彩鳞大蟒蛇;两手交握着,走路略向两边一歪一歪,换了别人就是鹅行鸭步,是她,就是个鸳鸯。她梳髻,漆黑的头发生得稍低,浓重的长眉,双眼皮,鹅蛋脸红红的,像咸鸭蛋壳里透出蛋黄的红影子。

问了好,伍太太又道:“绍甫好?祖志祖怡有信来?”

他们有一儿一女在北京,只带了个小儿子到上海来。

荀太太也问苑梅的弟妹可有信来,都在美国留学。他们父亲也不在上海。战后香港畸形繁荣,因为闹共产党,敏感的商人都往香港发展,伍先生的企业公司也搬了去了。政治地缘的分居,对于旧式婚姻夫妇不睦的是一种便利,正如战时重庆与沦陷区。他带了别的女人去的——是他的女秘书,跟了他了,儿子都有了——荀太太就没提起他。

新近他们女婿也出国深造了,所以苑梅回来多住些时,陪陪母亲。丈夫弟妹全都走了,她不免有落寞之感。这些年轻人本来就不爱说话——五○年代“沉默的一代”的先驱。所以荀太太除了笑问一声“子范好?”也不去找话跟她说。

表姊妹俩一坐下来就来不及的唧唧哝哝,吃吃笑着,因为小时候惯常这样,出了嫁更不得不小声说话,搬是非的人多。直到现在伍太太一个人住着偌大房子,也还是像惟恐隔墙有耳。

“表姐新烫了头发。”荀太太的一口京片子还是那么清脆,更增加了少女时代的幻觉。

“看这些白头发。”伍太太有点不好意思似的噗嗤一笑,别过头去抚着脑后的短鬈发。

“我也有呵,表姐!”

“不看见嚜!”伍太太戴眼镜,凑近前来细看。

“我也不看见嚜!”

两人互相检验,像在头上捉虱子,偶尔有一两次发现一根半根,轻轻的一声尖叫:“别动!”然后嗤笑着仔细拨开拔去。荀太太慢吞吞的,她习惯了做什么都特别慢,出于自卫。如果很快的把你名下的家务做完了,就又有别的派下来,再不然就给人看见你闲坐着。

伍太太笑道:“看我这头发稀了,从前嫌太多,打根大辫子那么粗,蠢相。想剪掉一股子,说不能剪,剪了头发要生气的,会掉光了。”

伍太太从前是个丑小鸭,遗传的近视眼——苑梅就不肯戴眼镜。现在的人戴不戴还没关系,眼镜与前刘海势不两立,从前兴来兴去都是人字式两撇刘海,一字式盖过眉毛的刘海,歪桃刘海,横云度岭式的横刘海。“丰容盛鬋,”架上副小圆眼镜就傻头傻脑的。

荀太太笑道:“那阵子兴松辫子,前头不知怎么挑散了卷着披着,三舅奶奶家有个走梳头的会梳,那天我去刚巧赶上了,给梳辫子,第二天到田家吃喜酒。回来只好趴在桌上睡了一晚上,没上床,不然头发乱了,白梳了。”

也是西方的影响,不过当时剪发烫发是不可想像的事,要把直头发梳成鬈发堆在额上,确实不容易。辫根也不扎紧了,盖住一部份颈项与耳朵。其实在民初有些女学生女教师之间已经流行了,青楼中人也有模仿的。她们是家里守旧,只在香烟画片上看见过。

“在田家吃喜酒,你说老想打呵欠,憋得眼泪都出来了。笑死了!”伍太太说。

苑梅在一旁微笑听着,像听讲古一样。

伍太太又道:“我也想把头发留长了梳头。”

荀太太笑道:“梳头要有个老妈子会梳就好了。自己梳,胳膊老这么举着往后别着,疼!我这肩膀,本来就筋骨疼,在他们家抬箱子抬的,扭了肩膀。”说着声音一低,凑近前来,就像还有被人偷听了去的危险。

“嗳,‘大少奶奶帮着抬,’”伍太太皱着眉笑,学着荀老太太轻描淡写若无其事的口吻。

“可不是。看这肩膀——都塌了!”把一只肩膀送上去给她看。原是“美人肩”——削肩,不过做惯粗活,肌肉发达,倒像当时正流行的坡斜的肩垫,位置特低。内伤是看不出来,发得厉害的时候就去找推拿的。

“也只有他们家——!”伍太太龇牙咧嘴做了个鬼脸。

“他们荀家就是这样。”荀太太眼睁睁望着她微笑,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就仿佛是第一次告诉她这秘密。

“做饭也是大少奶奶,‘大少奶奶做的菜好嚜!’”

“谁会?说‘看看就会了。’”又像是第一次含笑低声吐露:“做得不对,骂!”

“你没来是谁做?”

荀太太收了笑容,声音重浊起来。“还不就是老李。”是个女佣,没有厨子——贫穷的征象。

两人都沉默了一会。

女佣泡了茶来。

“表姐抽烟。”

伍太太自己不吸。荀太太曾经解释过,是“坐马子薰得慌,”才抽上的。当然那是嫁到北京以后,没有抽水马桶。

荀太太点上烟,下颏一扬道:“我就恨他们家客厅那红木家具,都是些爪子——”开始是撒娇抱怨的口吻,腻声拖得老长,“爪子还非得擦亮它,蹲在地下擦皮鞋似的,一个得擦半天。”显然有一次来了客不及走避,蹲着或是爬在地下被人看见了。说到这里声音里有极深的羞窘与一种污秽的感觉。

“嗳,北京都兴有那么一套家具,摆的都是古董。”

“他们家那些臭规矩!”

“你们老太太,对我大概算是了不得了,我去了总是在你屋里,叫你陪着我。开饭也在你屋里,你一个人陪着吃。有时候绍甫进来一会子又出去了,倔倔的。”

她们俩都笑了。那时候伍太太还没出嫁,跟着哥哥嫂子到北京去玩,到荀家去看她。绍甫是已经见过的,新娘子回门的时候一同到上海去过,黑黑的小胖子,长得楞头楞脑,还很自负,脾气挺大。伍太太实在替她不平。这么些亲戚故旧,偏把她给了荀家。直到现在,苑梅有一次背后说她的脸还是漂亮,伍太太还气愤愤的说:“你没看见她从前眼睛多么亮,还有种调皮的神气。一嫁过去眼睛都呆了。整个一个人呆了。”说着眼圈一红,嗓子都硬了。

荀太太探身去弹烟灰,若有所思,侧过一只脚,注视着脚上的杏黄皮鞋,男式系鞋带,鞋面上有几条细白痕子。“猫抓的,”她微笑着解释,一半自言自语。“搁在床底下,房东太太的猫进来了。”

吸了口烟,因又笑道:“我们老太爷死的时候,叫我们给他穿衣裳。”她只加深了嘴角的笑意,代表扮鬼脸。“她怕,”她轻声说。当然还是指她婆婆。

老伴一断气就碰都不敢碰。他们家规矩这么大,公公媳妇赤身露体的,这倒又不忌讳了?伍太太带笑攒眉咕哝了一声:“那还要替他抹身?”

“杠房的人给抹身,我们就光给穿衬里衣裳。寿衣还没做,打绍甫,怪他不早提着点。”又悄悄的笑道:“我不知道,我跟二少奶奶到瑞蚨祥去买衣料做寿衣,回来绍甫也没告诉我。”

“绍甫就是这样。”伍太太微笑着,说了之后沉默片刻,又笑道:“绍甫现在好多了。”

荀太太先没接口,顿了顿方笑道:“绍甫我就恨他那时候日本人来——”他在南京故宫博物院做事,打起仗来跟着撤退,她正带着孩子们回娘家,在上海。“他把他们的古董都装箱子带走了,把我的东西全丢了。我的相片全丢了,还有衣裳,皮子,都没了。”

“嗳,从前的相片就是这样,丢了就没了。”伍太太虽然自己年轻的时候没有漂亮过,也能了解美人迟暮的心情。

“可不是,丢了就没了。”

她带着三个孩子回北京去。重庆生活程度高,小公务员无法接家眷,抗战八年,胜利后等船又等了一年。那时候他不知怎么又闹意见赌气不干了,幸而有个朋友替他在上海一个大学图书馆找了个事,他回北京去接了她出来。

她跟伍太太也是久别重逢。伍太太现在又是一个人,十分清闲,常找她来,其实还可以找得勤些,住得又近。但是打电话去,荀太太在电话上总有点模糊,说什么都含笑答应着,使人不大确定她听明白了没有。派人送信,又要她给钱。她不愿让底下人看不起她穷亲戚,总是给得太多。寄信去吧,又有点不甘心,好容易又都住上海了,还要写信。这次收到回信,信封上多贴了一张邮票。伍太太有啼笑皆非之感。她连邮局也要给双倍。

先在虹口租了间房,有老鼠,把祖铭的手指头都咬破了。米面口袋都得悬空吊着,不然给咬了个窟窿,全漏光了。

“现在搬的这地方好,”荀太太常说。

上次苑梅到同学家去,伍太太叫她顺便弯到荀家去送个信,也是免得让荀太太又给酒钱。是个阴暗的老洋房,他们住在二楼近楼梯口,四方的房间,不大,一只两屉桌,一只五斗橱,隔开一张双人木床与小铁床。锅镬砧板摆了一桌子,小煤球炉子在房门外。荀太太笑嘻嘻迎接着,态度非常大方自然,也没张罗茶水,就像这是学生宿舍。

就她一个人在家。祖铭进中学,十四岁了,比他爸爸还要高,爱打篮球。荀太太常说他去看球赛了。

“他们有了两个孩子之后不想要了,祖铭是个漏网之鱼。有天不知怎么没用药——是一种牙膏似的挤出来,”伍太太有一次笑着轻声告诉苑梅。

漏网之鱼倒已经这么大了。怎么能跟父母住一间房,多么不便。苑梅这一想,马上觉得不应该,虽说久别胜新婚,人家年纪不轻了,怎么想到这上头去。子范刚走,难道倒已经心理不正常起来了?现代心理学的皮毛她很知道一些。就是不用功。所以她父亲就气她不肯念书——就喜欢她一个人,这样使他失望,中学毕业就跟一个同学的哥哥结婚了,家里非常反对。她从小家里有钱,所以不重视钱,现在可受别了。要跟子范一块去是免开尊口,他去已经是个意外的机会。

她是感染了战后美国的风气,流行早婚。女孩子背上一只背袋驼着婴儿,天下去得。连男孩都自动放弃大学学位,不慕荣利,追求平实的生活。

子范本来已经放弃了,找了个事,还不够养家,婚后还是跟他父母住。美国也是小夫妇起初还是住在老家里,不过他们不限男家女家。

想不到这时候又倒蹦出这么个机会来。难道还要他放弃一次?仿佛说不过去。

他走了,丢下她一个人吊儿郎当,就连在娘家都不大合适,当她是个大人吧,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想出去找个事做,免得成天没事干,中学毕业生能做的事,婆家通不过,他们面子上下不来。

最气人的是如果没有结婚,正好跟他一块去——她父亲求之不得,供给她出国进大学。这时候只好眼看着弟弟妹妹一个个出去,也不能眼红。

她不是不放心他。但是远在万里外,如果要完全放心,那除非是不爱他,以为他没人要,没有神话里一样美丽的公主会爱上他。

她母亲当初就是跟父亲一块出去的,她还是在外国出世的,两三岁才托便人带她回来,什么都不记得,多冤!听上去她母亲在外国也不快乐。多冤!

其实伍太太几乎从来不提在国外那几年。只有一次,回国后初次见到荀太太,讲起在外面的伙食问题,“还不是自己做,”伍太太咕哝了一声,却又猝然道:“说是红烧肉要先炸一下。”

荀太太怔了一怔,抗议地一声娇叫:“不用啊!”

“说要先炸嚜,”伍太太淡然重复了一句。

荀太太也换了不确定的口气,只喃喃的半自言自语:“用不着炸!”

“嗳,说是要先炸。”像是声明她不负责任,反正是有这话。

她虽然没像荀太太“三日入厨下,”也没多享几天福,出阁不久就出国了。不会做菜,红烧肉总会做的,但是做出来总是亮汪汪的一锅油,里面浮着几小块黑不溜啾的瘦肉。伍先生气得说:

“上中学时候偷着拿两个脸盆倒扣着炖的还比这好。”

后来有一次开中国学生会,遇见两个女生——她们虽然平日不开伙食,常常男朋女友大家合伙打牙祭——听她们说红烧肉要先炸过,将信将疑。她们又不是华侨,不然还以为是广东菜福建菜的做法,如果广东人福建人也吃红烧肉的话。回去如法炮制,仿佛好些,不过要炸得恰正半生不熟也难,油不是多了就是少了,不是炸僵了就是炸得太透,再一煨,肉就老了。

回国几年后,有一次她拿着一只猪皮白手袋给荀太太看,笑道:“怪不得他们的肉没皮,都去做鞋做皮包去了!”

荀太太拖长了声音“哦”了一声,半晌方恍然道:“所以他们红烧肉要炸——没皮!不然肥肉都化了。”

“嗳,是说要炸嘛,”伍太太夷然回答,就像是没听懂。她为它烦恼了那么久的事,原来有个简单的解释,倒仿佛是她笨,苦都是白苦了,苦得冤枉。

一个红烧肉,梳一个头,就够她受的。本来也不是非梳头不可,穿中式裙袄,总不能剪发。当时旗袍还没有闻名国际,在国外都穿洋服,只带一两套亮片子绣花裙袄或是梯形旗袍,在化装跳舞会上穿。就她一个人怕羞不肯改装,依旧一件仿古小折枝织花“摹本缎”短袄,大圆角下摆;不长不短的黑绸绉裥裙,距下缘半尺密密层层镶着几道松花彩蛋花边,也足有半尺阔,倒像前清袄袖上的三镶三滚,大镶大滚,反而引人注目。她也不是不知道。也是因为他至少看惯了她这样子,骤然换个样子就怕更觉得丑八怪似的。好在她又不上学,就触目点也没关系。

他倒也没说什么。一直听见外国人夸赞中国女人的服装美丽,外国女太太们更是“哦”呀“啊”的没口子称道,漆黑的长发又更视为一个美点;他没想到东方美人也有胖胖的戴眼镜的。

他们定亲的时候就听见说她是个学贯中西的女学士,亲戚间出名的。但是因为害羞,外国人总以为她不懂英文。她那一身异国风味的装束也是一道屏障。拖着个不善家务又不会应酬的丑太太到东到西,他不免怨声载道。

她就最怕每逢寒暑假,他总要纠合男女友人到欧洲各地旅行观光。一到了言语不通的地方,就像掉到浆糊缸里,还要定旅馆,换钱,看地图,看菜单,看帐单,坐地铁,赶火车,赶导游公车。是他组织的旅行团,他太太天然是他的副手,出了乱子饱受褒贬。女留学生物以稀为贵,一出国门身价十倍,但是也指不定内中真会出个把要人太太。伍先生对她们小心翼翼,道地绅士作风,止于培植关系,一味嗔怪自己太太照顾不周。

她闷声不响的,笑起来倒还是笑得很甜,有一种深藏不露的,不可撼的自满。他至少没有不忠于她。样样不如人,她对自己腴白的肉体还有几分自信。

家里也就是为了不放心他,要她跟了去。他一来功课繁重,而且深知读名学府就是读个“老同学网”。外国公子王孙结交不上,国内名流的子弟只有更得力。新来乍到,他可以陪着到东到西寸步不离。起先不认识什么人,但是带家眷留学的人总是有钱,热心的名声一出,自然交游广阔起来。他在学生会又活动,也并不想出风头,不过捧个场,交个朋友。

应酬虽多,他对本国女性固然没有野心,外国女人也不去招惹。他生就一副东亚病夫相,瘦长身材,凹胸脯,一张灰白的大圆脸,像只磨得黯淡模糊的旧银元,上面架副玳瑁眼镜,对西方女人没有吸引力。

花街柳巷没门路,不知底细的也怕传染上性病。一回国,进了银行界,很快的飞黄腾达起来,就不对了。

沉默片刻后,荀太太把声音一低,悄悄的笑道:“那天绍甫拿了薪水,沈秉如来借钱。”他们夫妇背后都连名带姓叫他这妹夫沈秉如。妹妹却是“婉小姐”,从小身体不好,十分娇惯。

苑梅见她顿了一顿才说,显然是不决定当着苑梅能不能说这话。但是她当然知道他们家跟她小姑完全没有来往,不怕泄漏出去。

苑梅想着她应当走开——不马上站起来,再过一会。但是她还是坐着不动。走开让她们说话,似乎有点显得冷淡,在这情形下。她知道荀太太知道她母亲为了她结婚的事夹在中间受了多少气,自然怪她,虽然不形之于色。同时荀太太又觉得她看不起她。子女往往看不得家里经常赒济的亲戚,尤其是母亲还跟她这么好。苑梅想道:“其实我就是看不起声名地位,才弄得这样。她哪懂?”反正尽可能的对她表示亲热点。

荀太太轻言悄语笑嘻嘻的,又道:“洪二爷也来借钱。幸亏刚寄了钱到北京去。”

伍太太不便说什么,二人相视而笑。

荀太太又笑道:“绍甫一说‘我们混着也就混过去了,’我听着就有气。我心想:我那些首饰不都卖了?还有表姐借给我们的钱。我那脖链儿,我那八仙儿,那翡翠别针,还有两副耳坠子,红宝戒指,还有那些散珠子,还有一对手镯。”

伍太太知道这话是说给她听的,还不是绍甫有一天当着她说:“我们混着也就混过去了,”他太太怕她多心,因为她屡次接济过他们。

“他现在不是很好吗?”她笑着说。

“祖志现在有女朋友没有?”她换了个话题。

荀太太悄悄的笑道:“不知道。信上没提。”

“祖怡呢?有没男朋友?”

“没有吧?”

兄妹俩一个已经在教书了,都住在宿舍里。

荀太太随又轻声笑道:“祖志放假回去看他奶奶。对他哭。说想绍甫。想我。”

“哦?现在想想还是你好?”伍太太不禁失笑。

荀太太对付她婆婆也有一手,尽管从来不还嘴。他们二少奶奶三少奶奶就不管,受不了就公然顶撞起来。其实她们也比她年轻不了多少,不过时代不同了。相形之下,老太太还是情愿她。她也不见得高兴,只有觉得勾心斗角都是白费心机。

“嗳,想我。”她微笑咬牙低声说。默然片刻,又笑道:“我在想着,要是绍甫死了,我也不回去。我也不跟祖志他们住。”

她不用加解释,伍太太自然知道她是说:儿子迟早总要结婚的。前车之鉴,她不愿意跟他们住。但是这样平静的讲到绍甫之死,而且不止一次了,伍太太未免有点寒心。一时也想不出别的宽慰的话,只笑着喃喃说了声“他们姊妹几个都好。”

荀太太只加重语气笑道:“我是不跟他们住!”然后又咕哝着:“我想着,我不管什么地方,反正自己找个地方去,不管什么都行。自己顾自己,我想总可以。”说到末了,比较大声,但是声调很不自然,粗嗄起来。她避免说找事,找事总像是办公室的事。她就会做菜。出去给人家做饭,总像是帮佣,给儿子女儿丢脸。开小馆子没本钱,借钱又蚀不起,不能拿人家的钱去碰运气。哪怕给饭馆当二把刀呢!差不多的面食她都会做,连酒席都能对付,不过手脚慢些。

伍太太微笑不语。其实尽可以说一声“你来跟我住。”但是她不愿意承认她男人不会回来了。

“哦,你衣裳做来了,可要穿着试试?苑梅去叫老陈拿来。”

荀太太叫伍太太的裁缝做了件旗袍,送到伍家来了。荀太太到隔壁饭厅去换上,回来一路低着头看自己身上,两只手使劲把那紫红色毡子似的硬呢子往下抹,再也抹不平,一面问道:“表姐看怎么样?”

伍太太笑道:“你别弯着腰,弯着腰我怎么看得见?好像差不多。后身不太大?——太紧也不好。”心里不禁想着,其实她也还可以穿得好点。当然她是北派,丈夫在世的人要穿得“鲜和”些,不然不吉利。她买衣料又总是急急忙忙的,就在街口的一爿小绸缎庄。家用什物也是一样,一有钱多下来就赶紧去买,乘绍甫还没借给亲戚朋友。她贤慧,从来不说什么。她只尽快把钱花掉。这是他们夫妇间的一个沉默的挣扎,他可是完全不觉得。反正东西买到手总比没有好,但是伍太太看她买东西总有点担心,出于阔亲戚天然的审慎,无论感情多么好。

“大肚子。”她站在大镜子前面端相自己的侧影,又笑道:“都是气出来的。真哚,表姐!说‘气胀’,真气出鼓胀病来。有时候看电影看到什么叫我想起来了——嗳呀,马上气哒,气哒,电影上做什么都看不见了!”

气谁?苑梅想。虽然也气绍甫,想必这还是指从前婆媳间的事。听她转述附近几爿店里人说的话,总是冠以“荀太太”——都认识她。讲房东太太叫她听电话,也从来不漏掉一个“荀太太,”显然对她自己在这小天地里的人缘与地位感到满足。

伍太太搁了一圈小橘子在火炉顶上,免得吃了冰牙。新装的火炉,因为省煤。北边打仗,煤来不了。家里人又少,不犯着生暖气。吃了一只橘子,她把整块剥下的橘皮贴在炉盖的小黑铁头上,像一朵朱红的花。渐渐闻得见橘皮的香味。她倒很欣赏这提早退休的生活。也是因为这些年来吵得太厉害了。实在受够了。几个孩子就是为苑梅呕气最多。这次回来可怜,老姊妹们说话,亏她也有这耐性一直坐在这儿旁听——出了嫁倒反而离不开妈了。跟公婆住哪像自己家里,一比就知道了。受了气也不说,要强——家里本来不赞成。这回子范回来总该可以多赚两个钱了,可以搬出去住。不然出去住小家似的分租两间房,一样跟人合住,倒不跟自己人住,也说不过去。

底下几个孩子总算争气,虽然远隔重洋,也还没什么不放心的——不放心又怎样?就连苑梅,女婿不也出洋了?他们父亲在香港做生意也蚀本,倒是按月寄家用来,没短过她的。经常通信,互相称“二哥”,“四妹”,是照各人家里的排行,也还大方。她自称“妹”,小字侧立一边。信上提起家产以及银钱来往的事,有些话需要下笔谨慎,只有他一个人看得懂,免得给婊子看了去——他要是告诉婊子,那是他糊涂——就连孩子们亲戚们有些事她也不愿明说,很要费点脑筋。自己写得颇为得意。这在她这一辈子是最接近情书的了。空有一肚子才学,不写给他又写给谁呢?正在写的一封还在推敲,今天约了表姐来,预先收了起来。给她看见这么大年纪还哥呀妹的,不好意思,也显得她太没气性,白叫人家代她不平。绍甫给他太太写信总是称“家慧姊”,他比她小一岁。伍太太看了总有点反感——他还像是委屈了呢!算她比他大。又仿佛还撒娇,是小弟弟。

“那天有个什么事,想着要告诉你的……”伍太太打破了一段较长的沉默。半恼半笑的。是个什么事?亲戚家的笑话,还是女佣听来的新闻?是什么果菜新上市,问他们买到没有?一时偏怎么着也想不起来了。

荀太太也在搜索枯肠,找没告诉过她的事。

“那时候我们二少奶奶生病,请大夫吃了几帖药,老没见好。那天我看她把药罐子扔了,把碎片埋在她院子里树底下。问她干吗呢,说这么着就好了。我心想,这倒没听见过。”说罢含笑凝视伍太太。

伍太太“唔”了一声,对这项民间小迷信表示兴趣。

“哪知道后来就疯了,娘家接回去了。”说着又把声音低了低。

“哦!大概那就是已经疯了。”

“嗳。我说没听见过这话嚜——药罐子摔碎了埋在树底下!”望着伍太太笑,半晌又道:“说她是装疯,先病也说是装病。”声音又一低。“不就是跟老太太呕气吗。”

苑梅没留神听,但是她知道荀太太并不是唠叨,尽着说她自己从前的事。那是因为她知道她的事伍太太永远有兴趣。过去会少离多,有大段空白要补填进去。苑梅在学校里看惯了这种天真的同性恋爱。她自己也疯狂崇拜音乐教师,家里人都笑她简直就是爱上了袁小姐。初中毕业送了袁小姐一份厚礼,母亲让她自己去挑选,显然不是不赞成。因为没有危险性,跟迷电影明星一样,不过是一个阶段。但是上一代的人此后没机会跟异性恋爱,所以感情深厚持久些。

但是伍太太也有一次对苑梅说,跟着她叫表姑:“现在跟表姑实在不大有话说了。”

谈到上灯后,忽然铃声。

苑梅笑道:“统共这两个人,还摇什么铃!”

是新盖这座大房子的时候,伍先生定下的规矩,仿照英国乡间大宅,摇铃召集吃饭,来度周末的客人在各人房间里,也不必一一去请。但是在他们家还是要去请,因为不习惯,地方又大,楼上远远听见铃声,总以为是街上或是附近学校。

来到饭厅里,一只铜铃倒扣在长条矮橱上。伍先生最津津乐道的故事是罗斯福总统外婆家从前在广州经商,买到一只盗卖苏州寺观作法事的古铜铃,陪嫁带了来,一直用作他家的正餐铃。

铜铃旁边一只八九吋长的古董雕花白玉牌,吊挂在红木架上,像个乐器。苑梅见了,不由得想起她从前等吃饭的时候,常拿筷子去哒哒哒打玉牌,催请铃声召集不到的人,故意让她母亲发急。父亲在家是不敢的,虽然就疼她一个人,回家是来寻事吵闹的。孩子们虽然不敢引起注意,却也一个个都板着脸。但是一大桌子人,现在冷冷清清,剩宾主三人抱着长餐桌的一端入座。

饭后荀太太笑道:“今儿吃撑着了!”

伍太太道:“那鱼容易消化。说是虾子就胆固醇多。现在就怕胆固醇,说是鸡蛋最坏了,一个鸡蛋可以吃死人。当然也要看年纪了,血压高不高。”

荀太太似懂非懂的“唔”“哦”应着,也留心记住了。那是她的职责范围内。

绍甫下了班来接太太,一来了就注意到摺叠了搁在沙发背上的紫红呢旗袍。

“衣裳做来啦?”他说。

她坐在沙发上,他坐在另一端,正结结实实填满了那角落,所以不会瘫倒,但是显然十分倦。从江湾乘公共汽车回家,路又远,车上又挤,没有座位。

“手怎么啦?”伍太太见他伸手端茶,手指鲜红的,又不像搽了红药水。

“剥红蛋,洗不掉。”

“剥红蛋怎么这么红?”

“剥了四十个。今天小董大派红蛋,小刘跟我打赌吃四十个。”

女人们怔了怔方才笑了。轻微的笑声更显出刚才一刹那间不安的寂静。

“这怎么吃?噎死了!又不是卤蛋茶叶蛋。”伍太太心里想他这种体质最容易中风,性子又急,说话声音这样短促,也不是寿征。

说也没用,他跟朋友到了一起就跟小孩似的“人来疯”,又爱闹着玩,又要认真,真不管这些了!“所以我说小刘属狐狸的,爱吃白煮鸡子儿。”

他说话向来是囫囵的。她们几个人里只有伍太太看过《醒世姻缘》,知道白狐转世的女主角爱吃白煮鸡蛋。但是荀太太听丈夫说笑话总是笑,不懂更笑。

伍太太笑道:“那谁赢了?他赢了?”

他把脖子一拧,“吭”的一声,底下咕哝得太快,听不清楚,仿佛是“我手下的败将。”

找专家设计的客厅,家具简单现代化,基调是茶褐色,夹着几件精巧的中国金漆百灵台条几屏风,也很调和。房间既大,几盏美术灯位置又低,光线又暗,苑梅又近视,望过去绍甫的轮廓圆墩墩的——他穿棉袍,完全没有肩膀——在昏黄的灯光里面如土色,有点麻麻楞楞的,像一座蚁山矗立在那里。他循规蹈矩,在女戚面前不抬起眼睛来,再加上脸上腻着一层黑油,等于罩着面幕,真是打个小盹也几乎无法觉察。

她们不说他瞌睡,说了就不免要回去。荀太太知道他并不急于想走。他一向很佩服伍太太。

两个女人低声谈笑着,仿佛怕吵醒了他。

“你说要买绒线衫?那天我看见先施公司有那种叫什么‘围巾翻领’的,比没领子的好。”伍太太下了决心,至少这一次她表姐花钱要花得值。

绍甫忽道:“有没有她那么大的?”他对他太太的衣饰颇感兴趣。

“大概总有吧,”荀太太两肘互抱着,冷冷的喃喃的说。

有片刻的沉默。

伍太太笑道:“我记得那时候到南京去看你们。”

“那时候南京真是个新气象——喝!”他说。

在他们俩也是个新天地。好容易带着太太出来了——生了两个孩子之后的蜜月。孩子也都带出来了。他吃亏没进过学校,找事倒也不是没有门路,在北京近水楼台,亲戚就有两个出来给军阀当部长总长的,不难安插他,但是一直没出来做事。伍太太比他太太读书多些,觉得还是她比较了解他。

那次她到南京去住在他们家,早上在四合院里的桃树下漱口,用蝴蝶招牌的无敌牌牙粉刷牙,桃花正开。一块去游玄武湖,吃馆子,到夫子庙去买假古董——他内行。在上海,亲戚有古董想脱手,都找他去鉴定字画古玩。

伍太太接他太太到上海来,一住一两个月,把两个孩子都带了来,给孩子们买许多东西,替荀太太做时行的衣服,镶银狐的阔西装领子黑呢大衣,中西合璧的透明淡橙色“稀纺”旗袍,头发也剪短了,烫出波浪纹来,耳后掖一大朵洒银粉的浅粉色假花。眉梢用镊子钳细了,铅笔画出长眉入鬓,眼神却怔怔的,有点怅惘。绍甫总是周末乘火车来接他们回去。伍家差不多天天有牌局,荀太太还学会了跳舞,开着留声机学,伍太太跳男人的舞步教她。但是有时候请客吃饭余兴未尽,到夜总会去,当然也有男子跟她跳。

“绍甫吃醋,”伍太太背后低声向她说。两人都笑了。

当时一块打牌的只有孙太太跟伍太太最知己,许多年后还问起:“那荀太太现在怎么了?冯太太前两天还牵记她。都说她好。说话那么细声细语的……”她找不到适当的字眼形容那种——与海派太太们一比,一种安详幽娴。“噢哟!真文气。大家都喜欢她。”

“那时候还有个邱先生,”伍太太轻声说,略有点羞涩骇笑。

孙太太也微笑。那时候一块打牌的一个邱先生对荀太太十分倾倒。邱先生是孙太太的来头,年纪也只三十几岁,一表人才,单身在上海,家乡有没有太太是不敢保,反正又不是做媒,而且是单方面的,根本没希望。

其实,当时如果事态发展下去的话,伍太太甚至于也不会怪她表姐。

自从晚饭后绍甫来了,他太太换了平日出去应酬的态度,不大开口,连烟都不抽了。倒是苑梅点上一支烟。也是最近闷的才抽上的。头发扎马尾,穿长袴,黯淡的粉红绒布衬衫,男式莲灰绒线背心,也都不是一套,是结了婚的年轻人于马虎脱略中透出世故。她的礼貌也像是带点惜老怜贫的意味。坐在一边一声不出,她母亲是还拿她当孩子,只有觉得她懂规矩,长辈说话没有她插嘴的份。别人看来,就仿佛她自视为超然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都不说话,伍太太不得不负起女主人的责任,不然沉默持续下去,成了逐客了。

讲起那天跟荀太太一块去看的电影,情节有两点荀太太不大清楚,连苑梅都破例开口,抢着帮着解释。是男主角喝醉了酒,与引诱他的女人发生关系,还自以为是强奸了她,铸成大错。

绍甫猝然不耐烦的悻悻驳道:“喝多了根本不行呃!”

伍太太从来没听见他谈起性,笑着有点不知所措。

苑梅也笑,却有点感到他轻微的敌意,而且是两性间的敌意。他在炫示,表示他还不是老朽。

此后他提起前两天有个周德清来找他,又道:“他太太在重庆出过情形的。”

伍太太笑道:“哦?”等着,就怕又没有下文了。永远嗡隆一声冲口而出,再问也问不出什么,问急了还又诧异又生气似的。

沉默半晌,他居然又道:“那回在重庆我去找周德清,不在家,说马上就回来,非得要我等他回来吃饭,忙出忙进,直张罗,让先喝酒等他。等了一个多钟头也没回来,我走了!后来听见说出过情形——喝!”他摇摇头,打了个擦汗的手势。

荀太太抿着嘴笑。伍太太一面笑,心中不免想道:“人又不是猫狗,放一男一女在一间房里就真会怎样。”但是她也知道他虽然思想很新——除了从来不批评旧式婚姻;盲婚如果是买奖券,他中了头奖还有什么话说?——到底还是个旧式的人。从前的笔记小说上都是男女单独相对立即“成双”——不过后来发现女的是鬼,不然也不会有这种机会。他又在内地打光棍这些年,干柴烈火,那次大概也还真是侥幸。她不过觉得她表姐委屈了一辈子,亏他还有德色,很对得住太太似的。

“你们有日历没有?我这里有好几个,店里送的。”

荀太太笑道:“嗳,说是日历是要人送——白拿的,明年日子好过。”

“你们今年也不错。”

荀太太笑道:“我在想着,去年年三十晚上不该吃白鱼,都‘白余’了。今年吃青鱼。”

她没向绍甫看,但是伍太太知道她是说他把钱都借给人了,心里不禁笑叹,难道到现在还不知道他不会听出她话里有话。

“苑梅,叫她们去拿日历——都拿来。在书房里。”

苑梅自己去拿了来,荀太太一一摊在沙发上,挑了个海景。

“太太电话。”女佣来了。

“谁打来的?”

“孟德兰路胡太太。”

伍太太出去了。夫妻俩各据沙发一端,默然坐着。

“你找到汤没有?我藏在抽屉里,怕猫进来。”荀太太似乎是找出话来讲。

“嗯,我热了汤,把剩下的肉丝炒了饭。”他回答的时候声音低沉,几乎是温柔的。由于突然改变音调,有点沙哑,需要微嗽一声,打扫喉咙。他并没有抬起眼睛来看她,而脸一红,看上去更黑了些,仿佛房间里灯光更暗了。

苑梅心目中蓦地看见那张棕绷双人木床与小铁床。显然他不满足。

“饭够不够?”

“够了。我把饺子都吃了。”

伍太太听了电话回来,以为绍甫盹着了,终于笑道:“绍甫困了。”

他却开口了。“有一回晚上听我们老太爷说话,站在那儿睡着了。老太爷说得高兴,还在说——还在说。嗳呀,那好睡呀!”

“几点了?”荀太太说。

“还早呢,”伍太太说。

“我们那街上黑。”

“有绍甫,怕什么?”

“一个人走是害怕,那天我去买东西,有人跟。我心想真可笑——现在人家都叫我老太太了!”

伍太太震了一震,笑道:“叫你老太太?谁呀?”她们也还没这么老。她自己倒是也不见老,冬天也还是一件菊叶青薄呢短袖夹袍,皮肤又白,无边眼镜,至少富泰清爽相,身段也看不出生过这些孩子,都快要做外婆了。苑梅那天还在取笑她:“妈这一代这就是健美的了!”外国有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不得夫心已成定局。

“在菜场上。有人叫我老太太,”荀太太低声说,没带笑容。

“这些人——也真是!”伍太太嘟囔着,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算什么,算是客气?”

荀太太倚在沙发上仰着头,发髻枕在两只手上。“我有一回有人跟。吓死了!在北京。那时候祖志生肺炎,我天天上医院去。婉小姐叫我跟她到公园去,她天天上公园去透空气,她有肺病。到公园去过了,她先回去,我一个人走到医院去。这人跟着我进城门,问我姓什么,还说了好些话,噜里噜苏的。大概是在公园里看见我们了。”

苑梅也见过她这小姑子,大家叫她婉小姐的。娇小玲珑,长得不错,大概因为一直身体不好,耽搁了,结婚很晚。丈夫在上海找了个事做,虽然常闹穷吵架,也还是捧着她,娇滴滴的。婚前家里放心让她一个人上街,总也有二十好几了,她大嫂又比她大十几岁。那钉梢的不跟小姑而跟嫂子,苑梅觉得这一点很有兴趣。荀太太是不好意思说这人选择得奇怪。当然这是她回北京以后的事了。那时候想必跟这次来上海刚到的时候一样,还没发胖,头发又留长了,梳髻,红红的面颊,旧黑绸旗袍,身材微丰。

“那城门那哈儿——那城墙厚,门洞子深,进去有那么一截子路黑魆魆的,挺宽的,又没人,挺害怕。”她已经坐直了身子,但是仍旧向半空中望着,不笑,声音也有点凄楚,仿佛话说多了有点哑嗓子,或是哭过。“他说‘你是不是姓王?’——他还不是找话说。——我吓死了。我就光说‘你认错人了。’他说‘那你不姓王姓什么?’我说:‘你问我姓什么干什么?’”

伍太太有点诧异,她表姐竟和一个钉梢的人搭话。她不时发出一声压扁的吃吃的笑声,“嗗”的一响,表示她还在听着。

“一直跟到医院。那医院外头都是那铁栏杆,上头都是藤萝花,都盖满了。我回过头去看,那人还趴在铁栏杆上,在那藤萝花缝里往里瞧呢!吓死了!”她突然嘴角浓浓的堆上了笑意。

沉默了一会之后,故事显然是完了。伍太太只得打起精神,相当好奇的问了声:“是个什么样的人?”

“像个学生,”她小声说,不笑了。想了想又道:“穿着制服,像当兵的穿的。大概是个兵。”

“哦,是个兵,”伍太太说,仿佛恍然大悟。

还是个和平军!

一阵寂静中,可以听见绍甫均匀的鼻息,几乎咻咻作声。

天气暖和了,火炉拆了。黑铁炉子本来与现代化装修不调和,洋铁皮烟囱管盘旋半空中,更寒伧相,去掉了眼前一清。不知道怎么,头顶上出空了,客厅这一角落倒反而地方小了些,像居高临下的取景。灯下还是他们四个人各坐原处,全都抱着胳膊,久坐有点春寒。

伍太太晚饭后有个看护来打针。近年来流行打维他命针代替补药。看护晚上出来赚外快,到附近几家人家兜个圈子。

“刚才朱小姐说有人跟。奇怪,这还是从前刚兴女人出来在街上走,那时候常闹钉梢,后来这些年都不听见说了。打仗的时候灯火管制,那么黑,也没什么。”伍太太说。

“我有回有人跟,”荀太太安静的说。“那是在北京。那时候我天天上医院去看祖志,他生肺炎。那天婉小姐叫我陪她上公园去——”

苑梅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荀太太这样精细的人,会不记得几个月前讲过她这故事?

伍太太已经忘了听见过这话,但是仍旧很不耐烦,只作例行公事的反应,每隔一段,吃吃的笑一声,像给人叉住喉咙似的,只是“吭!”一声响。

苑梅恨不得大叫一声,又差点笑出声来。妈记性又不坏,怎么会一个忘了说过,一个忘了听见过?但是她知道等他们走了,她不会笑着告诉妈:“表姑忘了说过钉梢的事,又讲了一遍。”不是实在憎恶这故事,妈也不会这么快就忘了——排斥在意识外——还又要去提它?

荀太太似乎也有点觉得伍太太不大感到兴趣,虽然仍旧有条不紊徐徐道来,神态有点萧索。说到最后“他还趴在那哈往里看呢——吓死了!”也毫无笑容。

大家默然了一会,伍太太倒又好奇的笑道:“是个什么样的人?”

荀太太想了想。“像学生似的。”然后又想起来加上一句:“穿制服。就像当兵的穿的那制服。大概是个兵。”

伍太太恍然道:“哦,是个兵!”

她们俩是无望了,苑梅寄一线希望在绍甫身上——也许他记得听见过?又听见她念念不忘再说一遍,作何感想?他在沙发另一端脸朝前坐着,在黄黯黯的灯光里,面色有点不可测,有一种强烈的表情,而眼神不集中。

室内的沉默一直延长下去。他憋着的一口气终于放了出来,打了个深长的呵欠,因为刚才是他太太说话,没关系。

*收入《惘然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