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无锡的朋友对我说,在几十年前,无锡有个著名的积贼,叫作“无锡老二”。这无锡老二生成一副做贼的头脑。

他父亲死得早,五六岁的时候就只跟着母亲度日。他家虽没有多大的财产,然母子俩人能勉强敷衍过活,只是他母亲不知道教育儿子的道理,只一味地溺爱。老二当六岁的时候,打着一双赤脚,在门外玩耍。那门口停着一副皮匠担儿,皮匠正坐在担儿旁边,替人补破鞋。老二乘皮匠不在意,用脚指夹着一个锥子,故意用一只脚来回跳着玩耍。普通小孩儿多喜用一只脚跳着走,皮匠自然不把他当一回事。老二跳了几步,便一路跳着回家,离开了皮匠的视线,才从脚趾缝里,将锥子取出来,交给他母亲。他母亲问是怎生取得来的,老二把偷锥子时的情形述了一遍,他母亲欢喜得什么似的,连忙抚摩着老二的头夸奖道:“好孩子,真聪明,能用这么巧妙的方法,当着皮匠的面将皮匠的锥子偷来,居然能使皮匠不察觉。你这孩子将来一定有出息。”

老二听了这番夸奖,自是得意非常。从此就一心一意地在这一类事情上做功夫,如用背黏贴人家晒的咸鱼,用屁股缝夹人家的鸡蛋之类,都是从老二小时候发明出来的小窃法。后来,老二年纪渐渐地长大,偷窃的本领也渐渐地增高,竟以做窃贼为生涯了。

有一夜,老二在人家墙壁上凿了一个窟窿,遂从窟窿里进了人家的卧室。两手在床上摸索,将要揭取这人被上所盖的衣服。不提防这人惊醒转来,知道有贼,伸手往被外一捞,恰好碰在老二的手上,一把就将老二的手拿住了,死死地握着,一面用脚踢醒同睡的老婆道:“快起来把灯点燃,我已拿住一个贼了。”这人的老婆从梦中听得自己丈夫说拿住了贼,惊得连忙翻身坐起来,用手去撩帐门,谁知也恰好碰在老二手上。老二情急智生,也顺手一把将这人老婆的手拿住,紧紧地牢握不放。这人的老婆想不到窃贼拿住自己的手,只道是自己的丈夫拿错了,便摆动着手说道:“你拿住我的手,教我怎生点灯呢?”老二在这时候,也将自己被拿的手摆动了几下。这人一时糊涂起来,以为是自己不曾醒得清楚,误将老婆的手当贼手拿了,忍不住松了手,笑道:“原来我拿住的是你的手么?”老二同时也将握这人老婆的手松了,这人老婆带气答道:“你发昏啊?不是我的手是谁的手?捏得我生痛。”老二已溜到了窟窿口,便带笑说道:“你两口子都发昏啊?不是我的手是谁的手?捏痛了不能怪我。”这人知道上了当,起来追时,老二已逃得远了。

老二因为机警、善于应变,在无锡犯案如山,竟没人能拿得着他。于是无锡老二的声名震惊遐迩,他手下的徒弟党羽也就不少了。

有一次老二跑到苏州去行窃,偷到一个巨绅人家。这家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姐,生得异常娇艳,老二偷进了这小姐的闺房,在灯光下见这小姐睡着如海棠带醉,陡起淫心,遂据强奸。这小姐从梦中惊醒,正待狂喊有贼,老二知道这家里人多,恐怕喊得大家起来,自己逃不出去,急用手捏住这小姐的咽喉,可怜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哪有抵抗老二的能力,呼吸窒塞,没一会儿工夫便魂归离恨天了。老二原没有杀这小姐的心思,只是事已弄成了这一步,也有些儿觉得害怕,忽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连忙把这小姐的下衣剥掉,从箱上取下一把锁来,锁在这小姐不可示人之处,见案上有纸笔,提起笔来写了一张纸条粘在锁旁边。纸条上写着:“若要此锁开,须请老二来。”

老二自觉做得得意,出了巨绅家。这夜适下大雪,老二出来的时候,地下已有寸多深的雪了,半夜没人行走,一片白茫茫的雪上没一点儿痕迹。老二忽然心中一动,暗想不妙,不要被追的人照着脚迹跟上来,连忙将脚上的草鞋脱下来,鞋跟朝前倒扎在脚上,尽夜走回无锡。

巨绅家到次早才发觉,报了官。前来勘验看了那纸条儿,果然怀疑不是无锡老二作的案,以为必是和老二有仇恨的人故意是这么陷害无锡老二的,及照雪上脚迹追寻,又见只有来的脚印没有去的脚印,更以为真犯尚在苏州,满苏州城搜捕遍了,哪里搜捕得着呢?

然老二既犯了这样重大的案件,虽凭一点儿诡计得免于一时,然他这种人绝没有安分的时候,不久又犯了杀伤事主的案,究竟没有由他幸逃法网的道理,不过多费了些手脚毕竟将他拿着了。

这种重大罪犯在前清时候拿着了当然是砍头之罪。这日无锡老二行刑的时候,惊动了远近数十里以内的男女都来看热闹。此时老二的母亲已有七十多岁了,身体还很强健,见自己儿子要在苏州受死刑了,准备了些纸钱,哭哭啼啼地提到法场上来焚化。老二跪在法场上等刑,一眼看见他自己的亲娘来了,连忙呼道:“娘啊,你养育我一场,此后可得不着我的力了。我于今犯了法,死是应该的,我也没有什么不了的心事,只求娘解开衣把奶头给我衔一衔,我死了就瞑目了。”

他娘见他这么要求自然不忍拂他的意,解开胸前的纽扣,露出ru头来给老二衔。老二衔住奶头,下死劲一口咬下来,只痛得他娘“哎呀”一声,指着老二哭骂道:“你这孽畜,临死还这么狠毒,将你娘咬得这样。”围着法场看的人也都骂老二太不是东西。

老二高声说道:“诸位不要骂我,我在五六岁的时候,用脚指缝偷皮匠的锥子,那时我娘若不夸赞我偷得好,说我有出息,我何至弄到今日这般下场。诸位今日看了我的榜样,可知道无理地溺爱儿子,便是害了儿子。”

《红杂志》第2卷45期民国十三年(1924)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