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引周亮工书影》云:“故老传闻,罗氏《水浒传》一百回,各以妖异语冠其首。嘉靖时,郭武定重刻其书,削其致语,独存本传。”这段中“致语”二字初版皆误作“叙语”。我怕读者因此误解这两个字,故除在再版里更正外,另做这篇《“致语”考》。

致语即是致辞,旧名“乐语”,又名“念语”。《宋文鉴》第一百三十二卷全载“乐语”,中有:

宋祁《教坊致语》一套;

王珪《教坊致语》一套;

元绛《集英殿秋宴教坊致语》一套;

苏轼《集英殿秋宴教坊致语》一套;

以上皆皇帝大宴时的“致语”。又有

欧阳修《会老堂致语》一篇(《宋文鉴》);

陆游《徐稚山庆八十乐语》一篇,《致语》二篇(皆见《渭南文集》四十二);

以上皆私家大宴时的“致语”。陆游还有《天申节致语》三篇,也是皇帝大宴时用的。此外宋人文集中还有一些致语。

宋史·乐志》(一四二)记教坊队舞之制,共分两部:一为小儿队,一为女弟子队。每逢皇帝春秋圣节三大宴时,仪节分十九步:

第一,皇帝升坐,宰相进酒,庭中吹觱栗,以众乐和之。赐群臣酒,皆就坐。宰相饮,作《倾杯乐》;百官饮,作《三台》。

第二,皇帝再举酒,群臣立于席后,乐以歌起。

第三,皇帝举酒,如第二之制,以次进食。

第四,百戏皆作。

第五,皇帝举酒。

第六,乐工致辞,继以诗一章,谓之口号,皆述德美及中外蹈咏之情。初致辞,群臣皆起听,辞毕再拜。

第七,合奏大曲。

第八,皇帝举酒,殿上独弹琵琶。

第九,小儿队舞,亦致辞以述德美。

第十,杂剧,罢,皇帝起更衣。

第十一,皇帝再坐,举酒,殿上独吹笙。

第十二,蹴鞠。

第十三,皇帝举酒,殿上独弹筝。

第十四,女弟子队舞,亦致辞如小儿队。

第十五,杂剧。

第十六,皇帝举酒。

第十七,奏《鼓吹曲》,或用《法曲》,或用《龟兹》。

第十八,皇帝举酒,食罢。

第十九,用角抵,宴毕。

这里面,第六、第九、第十四,都有“致语”一篇;此外,第七、第十、第十五,也都有稍短的引子。这些致语都是当时的词臣代作的。

这样看来,“致语”本是舞队奏舞以前的颂辞。皇帝大宴与私家会宴,凡用乐舞的都有致语。后来大概不但乐舞有致语,就是说平话的也有一种致语。这种小说的致语大概是用四六句调或是韵文的。百二十回本的发凡说:

古本有罗氏致语,相传“灯花婆婆”等事,既不可复见。

“灯花婆婆”是什么东西呢?王国维先生的《戏曲考原》(《国粹学报》第五十期)有一段说:

钱曾《也是园书目》戏曲类中,除杂剧套数外,尚有宋人词话十余种。其目为《灯花婆婆》、《种瓜张老》、《紫罗盖头》、《女报冤》……凡十二种。其书虽不存,然云“词”,则有曲;云“话”,则有白。其题目或似套数,或似杂剧,要之必与董解元弦索《西厢》相似。

据此看来,《灯花婆婆》等到清朝初年还存在。王先生以为这种“词话”是有曲有白的。但《灯花婆婆》既是古本《水浒》的“致语”,大概未必有“曲”。钱曾把这些作品归在“宋人词话”,“宋人”一层自然是错的了,“词话”的词字大概是平话一类的书词,未必是“曲”。故我以为这十二种词话大概多是说书的引子,与词曲无关。后来明朝的小说,如《今古奇观》,每篇正文之前往往用一件别的事作一个引子,大概这种散文的引子又是那《灯花婆婆》的致语的进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