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诸君看到本期的《生活》时,最惨痛的“九一八”的国耻纪念日已到了目前,大家必都在痛心疾首悲愤痛慨的空气中,尤其是和帝国主义势不两立的劳苦大众。

记者沈思默念,以为国耻可痛,仅仅做阴寿式的国耻纪念尤可痛。我国风俗有所谓做阴寿,想诸君都知道。替祖宗做阴寿的人家,并不希望死人复活,且于“寿”字的解释也不求甚解,不过做给亲戚朋友看看,在形式上表示对已死的祖宗并未淡漠,究竟淡漠与否,还是另一问题!关于我国和日本有关系的国耻纪念日,就其尤著名而较近的说,“五九”不够有“五卅”,“五卅”不够有“五三”,“五三”不够有“九一八”,“九一八”不够有“一二八”。除“九一八”的纪念是第一次遇着,其他的几个五几五几,都成了老相知,到了日期照例纪念,纪念之后,政治依然,社会依然,什么都依然!和做阴寿的人家,阴寿尽管做,死人还是死人,有什么两样!

但是做阴寿似乎还没有人干涉,国耻纪念能否容我们从容不迫的永续纪念下去,还成问题。我们看到《大公报》本月七日的“本市(天津)新闻”,最大标题是“市府奉令制止爱国运动”。小标题两个:一个是“奉行政院令免贻口实”,还有一个是“公安、社会两局派员查拿”。在当局也许是出于避免暴敌的苦心,但避免暴敌是否“免贻口实”所能奏效,固已成问题,而在平津已无自由纪念国耻之形势,尤为铁一般的事实。做阴寿式的国耻纪念已可悲,一直这样依样画葫芦的做下去,做了一个再来一个,来了一个再做一个,做到后来“国耻”不断而甚至“纪念”亦有所不敢.其为可悲更何如?

记者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国耻不该纪念,如把国耻忘却,更无雪耻的时候。不过认为徒做阴寿式的国耻纪念,实伏有莫大的危机。不徒做阴寿式的国耻纪念则又奈何,请参看社友伏生先生在本刊七卷三十七期一文中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