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历史的教训,我们可以断言国哀之可哀不在外而在内,不在仇敌之强暴而在我们自己之不觉悟,不努力。我说这样的话,决不是说暴敌之有何可以使我们宽恕之处,是说我们徒然愤恨暴敌,诅咒暴敌,于御敌雪耻决无丝毫之裨补,欲收御侮救国的实效,非我们自己有彻底的觉悟,下努力的决心不可。

我们国人从来未有彻底的觉悟,乃事实所昭示。即就日本之图我而言,自甲午之战起,距今已三十余年;民四二十一条之要求,距今亦十六年;济南惨案距今亦三年余了。每次受一重大刺激,虽未尝没有一度之兴奋,但除一度之短期兴奋外,仍复沈沈入睡,武人政客之你争我夺如故,一般国民之麻木如故,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教育上科学上均未因外患之急迫而有何积极的进步。我们现在应深切明白一向以亡国或亡国奴为口头禅,视为嘴上瞎吹的滥调儿,如今死路越走越近,如不猛醒回头,辽吉一带同胞所受的亡国惨祸,所过的亡国奴生活,即全民族人人所必经历的惨境,故所谓国哀,必全国上下深切觉其可哀,深切觉其于自身有切肤之痛之可哀,然后始有努力之可能。闻民四日以暴力强迫我国签定“二十一条”的时候,北大学生听说袁世凯将允许,特求援于英使朱尔典,朱尔典谓“目前只有承诺,无他法,君等欲报日,准备十年,可一战也”,对亡国条件谓为“只有承诺”,固为中国人所不愿承认,但至今已忽忽十六年,较朱尔典所预期的“准备十年”已逾六年,仍是急来抱佛脚,有何觉悟?有何努力?

不过仅有散漫的意识,一时的感情,决不能持久,决不能有实效,所以既有彻底的觉悟,复有努力的决心,尤须有通盘筹算的计划和坚毅奋迈的执行。如政府不能应民众的这种希望,那末这种误国的当局应为民众所不容,民众当群起而谋所以自救,否则国哀永无变为国庆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