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梁仲朋,家在汝州西郭之街南。渠西有小庄,常朝往夕归。

大历初,八月十五日,天地无氛埃。去十五六里,有豪族大墓林,皆植白杨。是时,秋景落木,仲朋跨马及此。二更,闻林间槭槭之声,忽有一物,自林飞出。仲朋初谓是惊栖鸟,俄便入仲朋怀,鞍桥上坐。月照若五斗栲栳大,毛黑色,头便似人,眼肤如珠。便呼仲朋为弟,谓仲朋曰:“弟莫惧。”

颇有膻羯之气,言语一如人。直至汝州郭门外,见人家未寐,有灯火光。其怪歘飞东南去,不知所在。如此仲朋至家多日,不敢向家中说。

忽一夜,更深月上,又好天色,仲朋遂召弟妹,于庭命酌,或啸或吟,因语前夕之事。其怪忽从屋脊上飞下来,谓仲朋曰:“弟说老兄何事也?”

于是小大走散,独留仲朋。云:“为兄作主人。”

索酒不已,仲朋细视之,颈下有瘿子,如生瓜大,飞翅是双耳,又是翅,鼻乌毛斗辖,大如鹅卵。饮数斗酒,醉于杯筵上,如睡着。仲朋潜起,砺阔刃,当其项而刺之,血流迸洒。便起云:“大哥大哥,弟莫悔。”

却映屋脊,不复见,庭中血满。三年内,仲朋一家三十口荡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