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二年,上都永平里西南隅,有一小宅,悬榜云:“但有人敢居,即传元契奉赠,及奉其初价。”

大历年,安太清始用二百千买得,后卖与王姁。传受凡十七主,皆丧长。布施与罗汉寺,寺家赁之,悉无人敢入。有日者寇墉,出入于公卿门,诣寺求买,因送四十千与寺家。寺家极喜,乃传契付之。有堂屋三间,甚庳,东西厢共五间,地约三亩,榆楮数百株。门有崇屏,高八尺,基厚一尺,皆炭灰泥焉。墉又与崇贤里法明寺僧普照为门徒。其夜,扫堂独止,一宿无事。

月明,至四更,微雨,墉忽身体拘急,毛发如碟,心恐不安。闻一人哭声,如出九泉。乃卑听之,又若在中天。其乍东乍西,无所定。欲至曙,声遂绝。墉乃告照曰:“宅既如此,应可居焉。”

命照公与作道场。至三更,又闻哭声。满七日,墉乃作斋设僧,方欲众僧行食次,照忽起,于庭如有所见,遽厉声逐之,喝云:“这贼杀如许人。”

绕庭一转,复坐曰:“见矣见矣。”

遂命墉求七家粉水解秽。俄至门崇屏,洒水一杯,以柳枝扑焉。屏之下四尺开,土忽颓圯,中有一女人,衣青罗裙红袴锦履绯衫子。其衣皆是纸灰,风拂,尽飞于庭,即枯骨籍焉。乃命织一竹笼子,又命墉作三两事女衣盛之。送葬渭水之沙州,仍命勿回头,亦与设洒馔。自后小大更无恐惧。

初郭汾阳有堂妹,出家永平里宣化寺,汾阳王夫人之顶谒其姑,从人颇多。后买此宅,往来安置。或闻有青衣不谨,遂失青衣。夫人令高筑崇屏,此宅因有是焉。亦云,青衣不谨,泄漏游处,由是生葬此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