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一辆低挡掉头的美洲豹车在我前面绕过山丘,减慢了速度,免得艾德瓦利入口前半英里的不良路面喷得我一身飞沙。他们好像有意让路面维持这个样子,防止礼拜天在高速公路闲逛的旅客驶进来。我偶尔瞥见一条亮丽的围巾和一副太陽眼镜。间或有人漫不经心地向我挥手,像邻居间互相打招呼。然后路面尘土飞扬,灌木丛和晒干的草地上原来就罩着一层白膜,如今更是白花花的。我绕过突岩,路面开始平整起来,一路没有阻碍且保养甚佳。槲树向路面群集,似乎想看看谁走过去了,玫瑰红脑袋的麻雀跳来跳去啄食只有雀鸟认为值得一啄的东西。

接下去有几棵木棉却没有尤加利树,然后是一片密密的卡罗来纳白杨遮掩着一栋白屋。之后有个姑娘牵着马儿顺着路肩行走。她身穿李维斯 牛仔裤和艳丽的衬衫,正在嚼一根小树枝。马儿看来很热,但没出汗。姑娘轻声对它哼唱着。一面粗石墙里有个园丁正用电动剪草机修剪一大片波涛起伏的草地,草地末端是一栋威廉斯 堡殖民时代的豪华巨厦的门廊。不知道哪儿有人正在大钢琴上弹奏左手练习曲。

一切都飞逝而过,湖面的闪光显得又热又亮,我开始看门柱上的号码。我只见过韦德家的房子一次,而且是在夜里。白天看来没有晚上显得大。车道上满是汽车,于是我停在路边下车走进去。一位穿白外套的墨西哥总管替我开门。他是个苗条好看的墨西哥人。外套很优雅合身。周薪五十元又没被苦工整垮的墨西哥人就是那个样子。

他用西班牙语说:“晚安,先生。”说完咧着嘴笑,恍如完成了一件差事。“请问您是——”

“马洛。”我说,“ 坎迪,你想抢谁的镜头?我们在电话里谈过话,记得吧?”

他咧咧嘴,我走进去。老套的鸡尾酒会,人人大声讲话,没有人听,人人舍不得放开酒杯,眼睛发亮,脸颊或红或白直冒汗,视每个人喝下多少酒精和酒量多大而定。这时候艾琳·韦德来到我身边,身穿浅蓝衣裳,还 是那么美。她手上拿着酒杯,看来不过当做道具罢了。

“庆幸你能来。”她正色道,“罗杰想在书房见你。他讨厌鸡尾酒会。他正在工作。”

“这么吵也能工作?”

“他似乎从来不怕吵。坎迪会给你端一杯酒——或者你宁愿自己到吧台——”

“我去端。”我说,“那天晚上对不起。”

她露出笑容。“我想你已经道过歉了。没什么。”

“去他的没什么。”

她勉强地含笑点头,转身走开。我看见吧台在几扇非常大的落地窗旁边的角落里。是那种可以推来推去的吧台。我尽量不撞到人,走到一半,有个声音说:“噢,马洛先生。”

我回头,看见洛林太太坐在一张沙发上,身旁的男人看来很拘谨,戴无框眼镜,下巴黑了一块,好像是山羊胡子,她手上端着饮料,一副恹恹的样子。他则双臂交叠,怒目静坐着。

我走过去。她微笑伸出手,说:“这是我丈夫洛林医生。爱德华,这位是菲利普·马洛先生。”

山羊胡子看了我一眼,略略点个头。此外一动也不动。他似乎要保留精力做更值得做的事情。

“爱德华很累。”琳达·洛林说,“爱德华经常很累。”

“医生往往这样,”我说,“洛林太太,我给你端一杯酒来好吗?你呢,医生?”

“她喝得够多了,”那人说,没看我们俩一眼。“我不喝酒。我越看喝酒的人,越庆幸自己不喝。”

“回来吧,小喜芭【注】。”洛林太太梦呓般说道。

【注】喜芭:为1952年派拉蒙出品的影片,主角喜芭是女主角的爱犬。

他转过身子,有了回应。我离开那儿,向吧台走去。在丈夫面前,琳达·洛林好像变了一个人。言语尖刻,表情带着不屑,即使生气时她也不曾这样待我。

坎迪在吧台后面。他问我要喝什么。

“现在什么都不要,多谢。韦德先生要见我。”

“他很忙,先生。很忙。”

我想我大概不会喜欢坎迪。我盯着他,没说话,他又说:“不过我去看一下。马上来,先生。”

他灵巧地穿过人群,很快就回来了。“好的,朋友,我们走吧。”他愉快地说。

我跟着他由客厅这头走到那一头。他打开一扇门,我踏进去,他随即把门关上,噪声减弱下来。这个房间位于屋子的角落,又大又凉又安静,有落地窗,屋外种了玫瑰,侧窗装有空调。我看见湖水,看见韦德平躺在一张长长的淡色皮沙发上。一张漂白的大木桌上有个打字机,打字机旁摆一堆黄色的纸张。

“马洛,多谢你赏光。”他懒洋洋地说,“随便坐。你喝过一两杯了吧?”

“还 没。”我坐下来看着他,他还 显得有点儿苍白和憔悴。“工作进行得怎么样?”

“很好,只是我太快就累了。可惜四日长醉,很难克服。酒醉过后我的工作成绩往往最好。我这一行很容易绷得太紧而僵掉,然后写出的东西就不好了。如果好的话就很顺。你读到或听到跟这相反的东西都是大杂烩。”

“也许要看作家是谁。”我说,“福楼拜写得也不轻松,出来的却是好作品。”

“好吧。”韦德坐起来说,“原来你读过福楼拜的作品,你是知识分子、评论家、文学界的学者。”他揉揉额头。“我正戒酒,真讨厌。我讨厌每一个手上拿酒的人。我必须出去对那些讨厌鬼微笑。他们每一个都知道我是酒鬼,都知道我在逃避什么。有个弗洛伊德学派的混蛋把那一套变成常识了。现在每一个十岁的小鬼都懂那一套。如果我有个十岁的孩子——上帝不许——他会问我:‘爸爸,你酒醉是想逃避什么?’”

“就我所知,这都是最近的事。”我说。

“越来越严重,不过我一向是好酒的人。人年轻困苦,可以承受许多惩罚。年近四十就不那么容易复原了。”

我往向靠,点了一根烟。“你找我想谈什么事?”

“马洛,你认为我在逃避什么?”

“不知道。我手上的情报不足。何况人人都会想逃避某种东西。”

“不是每个人都酗酒。你逃避什么呢?是青春,是罪恶感,抑或自知是业余行业中的业余人士而想逃避?”

“我懂了。”我说,“你需要找个人来侮辱。尽管讲啊,朋友。觉得心痛的时候我再告诉你。”

他笑一笑,伸手胡撸了一下密密的鬈发,然后用食指戳着胸膛说:“马洛,你选择在业余行业中当一个业余人士,眼光正确。所有作家都是废物,我更是最没用的。我写过十二本畅销书,如果能把桌上那堆乱糟糟的东西弄完,也许算十三本。没有一本有一丁点儿价值。我在一个只限千万富翁居住的住宅区拥有一栋迷人的房子。我有个迷人的妻子深爱着我,有个迷人的出版商厚爱我,我尤其爱自己。我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混蛋,一个文学妓女或皮条客——随你用什么词——而且是彻头彻尾的寄生虫。你还 能为我做什么?”

“嗯,能做什么?”

“你为什么不生气呢?”

“没什么可生气的。我只是在听你自怨自艾。很烦人,但不伤害我的感情。”

他粗声笑起来。“我喜欢你,”他说,“我们喝一杯。”

“不在这里喝,朋友。不要你我单喝。我不想看你喝下第一杯。谁也阻止不了你,我猜也没人想阻止。可是我用不着帮倒忙。”

他站起来。“我们不必在这里喝。我们到外面,看看那种你赚够烂钱可以住在他们那一区时会认识的天之骄子。”

“听着。”我说,“省省吧,别再说了。他们跟别人没什么两样。”

“是啊,”他简洁地说,“但他们应该与众不同。否则他们有什么用处呢?他们是一群精英,却跟那些喝廉价威士忌的卡车司机差不多。他们还 没后者好。”

“别再说了。”我说,“你要醉尽管醉。可别骂人出气,他们喝醉也用不着到韦林杰医生那儿住院,更不会发神经把老婆推下楼。”

“是啊,”他突然冷静下来,若有所思,“你通过考验了,老兄。来这儿住一阵子如何?你光是待在这儿就可以帮我不少忙。”

“我不懂怎么帮法。”

“我懂。只要在这儿就行了。每个月一千元你有兴趣吧?我喝醉了很危险。我不想变成危险人物,我不想酒醉。”

“我没法阻止你。”

“先试三个月。我可以把那本混账书写完,然后远行一段时间。躲在瑞士山区的某一个地方图个清静。”

“那本书,嗯?你非赚那笔钱不可吗?”

“不,我只是必须完成一件已经开始的工作,否则我就完蛋了。我是以朋友的身份要求你。你替伦诺克斯 做的不止这些。”

我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狠狠瞪着他。“我害得伦诺克斯 送命,先生。我害得他送了命。”

“啧啧。别对我动感情,马洛。”他用手掌侧边顶着喉咙,“我受够了软弱的傻瓜。”

“软弱?”我问道,“只是好心而已吧?”

他后退一步,撞到沙发边缘,但是没有失去平衡。

“滚你的。”他滔滔不绝地说,“谈不成,我不怪你,当然。有些事我想要知道,非知道不可。你不晓得是什么,我自己也不敢说一定知道。我只是确定事有蹊跷,一定要查出来。”

“跟谁有关?你妻子吗?”

他咬着下唇,然后又咬上唇。“我想是跟我自己有关。我们去拿酒喝吧。”

他走到门口,把门推开,我们就出来了。

如果他存心让我不自在,那他做得太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