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扯开去,还是说下去吧。把我的一小部分牲畜这样安置好以后,我走遍全岛,寻找另一个地方,作为我的另一个安置牲畜的所在。我走得愈来愈远,走到了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的岛的西头,在那儿远眺大海,这时候,我想,我看到远处海面上有一艘船。我曾在海船上一个船员的箱子里发现了一两个单筒望远镜,带到了岸上,但是没有带在身上,而隔得那么远,我说不上那到底是什么,尽管我盯着它看,直看得我的眼睛都再也受不了啦。到底是不是一艘船,我不知道,但是我从小山上走下来的时候,再也看不到它了,我也就不去想它了。不过,我打定主意,以后外出,兜里一定要带个望远镜。

我从小山上走下来,走到岛的尽头,这地方我以前确实没有来过。我来到岸边,那儿是岛的西南角,当时,我完全愣住了,吓呆了。我简直没法表达我心里的恐怖,只见岸上遍地都是头骨、手骨、脚骨和人体其他部分的骨头,尤其是我看到有个地方生过火,地上挖着一个像斗鸡场似的围坑。想来那些野蛮的家伙坐在那儿,举行毫无人性的盛宴,津津有味地品尝他们同类的身躯哩。

看到这个景象,我简直惊讶极了,有好一阵子压根儿没有想到这对我自己有什么危险。我在想着这种毫无人性、残酷凶狠到了极点的兽性行为,对人性的堕落感到恐怖,反而一点都顾不上为我自己感到害怕了。这种行为我过去虽然时常听到,但以前从没有亲眼看到过。一句话,我转过脸去,不再看那可怕的场面。我的胃里感到难受。这时我快要晕过去了,但是大自然让我从胃里排除了我的不舒服。我剧烈地呕吐,苦水都吐出了,才稍微好一点儿,但是我再也受不了在那儿待下去了,所以我尽可能快地又走上小山,向我自己的住所走去。

我稍微走出岛上那个地带以后,站着停了一会儿,还在震惊。后来,心情平定了,我怀着最真挚的敬爱抬起头,望着天空,眼眶里含着泪水,感谢上帝,他把我生在世界上别的地方,不同那些这样可怕的人待在一起。再说,尽管我认为我眼下的处境已经很惨,然而它还是给了我不少欣慰,所以我仍然应该感谢,而不应该抱怨。最重要的是,甚至在这么惨的处境中,我因为对上帝的理解和对他的保佑抱有希望,所以得到了宽慰,这是一种幸福,不但抵消了,而且远远超过了我以前经受过的和我能够经受的一切苦难。

然而,我对我正在提到的那些野人,对他们互相把对方吃掉的毫无人性的习惯深恶痛绝,所以在这以后的两年里,我一直垂头丧气,忧心忡忡,守在我自己的小天地里,我也一直没有去照看我那艘船,反倒开始想另外造一艘,因为我不会再去冒险,把船绕岛驶回来,这种念头我想也不会去想。万一我在海上遇到几个那种野人,要是不幸落在他们手中的话,我知道,自己会落得个怎样的下场。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感到自己没有被那些人发现的危险,就沾沾自喜,开始对他们的担心渐渐减弱了。我开始生活在同以前一样的心情平静的生活中。所不同的只是,我比以前更加小心提防,时时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免得我被他们中间的哪一个人看到。

我现在的处境是,一方面我确实并不缺乏许多东西,但是另一方面,我认为,由于那些野人的确使我担惊受怕,我的自我保护也使我操心,所以我为改善生活而产生的创造精神被削弱了。我已经放弃了一个很好的打算;我一度把自己的心思都放在改善生活方面,这就是说,尝试我能不能把我的一些大麦制成麦芽,然后试着用麦芽给自己酿一些啤酒。

但是,现在我的创造精神完全用在别的方面了,因为我白天黑夜别的什么也不想,只想着我怎样在那些野人享用残酷而血腥的人肉宴的时候,干掉他们几个,要是可能的话,就救下那个被他们带到这儿来开刀的受害者。我要是把我在脑子里酝酿或者盘算的种种干掉那些家伙,要不,至少要把他们吓得不再来的办法都记下来的话,那么本书的篇幅要比原来打算的扩大了。不过,一切办法都是空想。什么都干不成的,除非我赶到现场去,亲自动手,他们也许一起有二三十个人,带着投枪或者弓箭。他们使用这些武器射中目标的本事,可不比我用枪差啊。一个人跟他们一伙较量,能够干出些什么来呢?

有时候,我想在他们生火的地方下面挖一个洞,放入五六磅火药。等他们一点火,就会引发火药爆炸,把附近一带炸得一无所有。接下来,我又设计出一个在合适的地方伏击他们的计划,用我三杆都上了加倍弹药的枪,在他们摆下血淋淋的人肉宴的时候,向他们一齐开火。我有把握,每一发可能会打死或者打伤两三个人,然后向他们扑过去,用我的三把手枪和大砍刀对付他们,毫无疑问,即使他们有二十个人,我也会把他们杀得一个不剩。这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使我高兴了几个礼拜。它一直盘踞在我的脑子里,甚至我在梦中也时常想到它;有时候,我在睡梦中也会向他们开火。

我不只是想想这个办法就算了,而是花了几天工夫去那儿寻找一些合适的地方,好让我去埋伏,像我说过的那样,去守候他们。我最后在小山的一边找到了一个地方。我挺满意,我可以安全地等在那儿,等到我看见他们哪一艘船正在驶来,甚至在他们准备靠岸以前,我就在没人看到的情况下,转移到灌木丛里去,其中一棵树有一个洞,大得足以让我完全隐藏在那里。我可以坐在那儿,看他们所有的血淋淋的勾当,在他们凑在一起的时候,可以一点不差地瞄准他们的脑袋,这样我开起枪来,就会万无一失了,或者我的第一枪,就会打伤三四个,也未可知。

于是,我决定准备在这个地方实施我的计划。为此,我准备了两杆火枪,还带上我通常带在身边的那杆鸟枪。两杆火枪里,我分别装上了两颗形状不规则的弹丸和四五颗比较小的、同手枪子弹差不多大小的子弹;在鸟枪里,我装了将近一大把猎天鹅用的最大号子弹。我还在我的每把手枪里大约装上四颗子弹。我就以这样的装备,还带着第二次、第三次射击的弹药,准备出击了。

我这样安排了一个行动方案,而且一直想象着要把它实施。在这以后,我每天早晨持续不断地走到那座小山顶上,小山离我称作堡垒的住所约莫三英里光景,也许要远一点儿,去看我能不能看到海上有船靠近这座岛,或者正在向岛驶来。我始终不变地坚持观察了三四个月,却总是毫无发现地走回来。在这以后,我开始对这个辛苦的活儿厌烦了。每天早晨,我走得那么长、那么远,总是白辛苦一场,所以我对采取行动的想法开始发生变化,开始用比较冷静和沉着的态度来考虑,我要干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凭什么权威和资格自命为法官和行刑者,而把那些人当做罪犯呢。那么多年代以来,上帝既然也容忍他们,不惩罚他们,让他们继续干下去,而且好像在让他们自相残杀似的,当他的判决的行刑者,岂不是他也认为这样做是合适的嘛。那些人到底触犯我到何种程度,我有什么权力参加他们混乱的自相残杀的流血纠纷呢?我时不时地这样问自己:我怎么知道在这个特殊的案例中,上帝是怎么审判的呢?不用说,要么那些人这么干,并不自以为是在犯罪;要么这并不使他们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们的做人原则也不会责备他们。他们并不知道这是一种罪行,并不是为了有意违背上帝的正义才干这种事情的,而我们犯的一切罪孽几乎都是明明知道这是冒犯上帝的。他们杀一个在战争中被抓到的俘虏,同我们宰一头牛一样,并不认为有罪;他们吃人肉,同我们吃羊肉一样,在他们看来,也算不上是犯罪行为。

总的看来,不管是根据原则还是策略,我都不应该纠缠在这件事情中。我应该做的是,用尽一切方法,把自己隐藏起来,别让他们发现,而且不要留下一点儿痕迹,让他们猜测这座岛上有生物,我的意思是指人。

我用自己的船把我原来留在那儿船上的东西一股脑儿带走,尽管只上那儿去,并不是非要那些东西不可的。那些东西是我特地为这艘船做的,是一根桅杆和一张帆,还有一个锚,但是实际上这不能被叫做锚或者多爪小锚,不过我顶多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我把这一切都带走,这样就可以不让人发现一丁点儿岛上有船出现过的痕迹,或者有人居住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