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星期的一天下午,斯佳丽从医院里回来,又疲乏又气恼。疲乏是因为整整站了一上午,气恼是因为梅里韦瑟太太在给一个士兵裹伤臂的时候,见她坐在伤兵的床上,就毫不客气地斥责了她。她回到家里,皮特姑妈和媚兰正在门廊里,戴好了最漂亮的兜帽,打算带着韦德和普里西到四周朋友家去作每周一次的拜访活动。斯佳丽向她们说了声不想奉陪,便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她等到最后的车轮声完全消失,知道她们已经远去,便悄悄走到媚兰的房间,旋开门锁走了进去。房间不大,很整洁,像是间未出嫁姑娘的闺房,房间里很幽静,下午四点钟的阳光斜射进来,暖洋洋的。光亮的地板上没有什么家具,只有几处铺着碎呢地毯,白色的墙壁上没有什么装饰,只有一个角落里被媚兰布置得像个神龛。

这里挂着一面南方邦联的旗子,旗子下面挂着一把金柄军刀,当年媚兰的爸爸曾带着它参加过墨西哥战争,查尔斯去打仗时也佩带过它。那里还挂着查尔斯的肩带和手枪带,枪套里装着他的左轮枪。军刀和手枪之间,是一帧查尔斯本人的银板照相,身穿灰色军服,神气刚强而傲慢,一双褐色大眼睛的奕奕神采闪烁出相框之外,嘴角则带着羞涩的微笑。

斯佳丽对那相片连看也没看一眼,径自穿过房间走到小床边,从桌子上拿起一只正方形的黑黄檀木书信盒子。她从里面拿出一束用蓝缎带扎好的信,全是艾希礼亲笔写给媚兰的。最上面的一封是那天早上刚到的,她就打开了这一封。

斯佳丽偷看媚兰的信,刚开始时感到心惊肉跳,害怕被人发觉,手抖得连信封也打不开。后来偷看的次数多了,她那从来也不拘小节的廉耻心麻木了,甚至也不再怕有人发现她偷看了。偶尔她想到“母亲倘若知道会怎么说?”,不免感到心情沉重。当初,她感到懊恼,因为她仍然想在各个方面都要步母亲的后尘。但她知道,埃伦宁愿看到她的女儿去死,也不愿看到她竟做出这样见不得人的事来。可是这些信的诱惑力实在太大,她也顾不得去多想埃伦了。近几天来,她已经变得非常适应排遣掉自己不愉快的情绪。她学会了对自己说:“这桩事情真讨厌,我现在不去想它,到明天再说吧。”通常到了第二天,这件事要么忘了,要么因为拖了一天,已经不觉得那么讨厌了。所以关于偷看艾希礼信件的事,并不怎么使她感到心情沉重。

媚兰对她的信很大方,每回总要大声念几段给皮特姑妈和斯佳丽听,可是最叫斯佳丽心神不宁的是没念出来的那几段,这就迫使她要偷看个究竟。她一定得知道艾希礼结婚以后是不是爱他的妻子。她一定得知道他是不是假装在爱她。他信上是不是写了些甜甜蜜蜜的话?究竟表达了些什么感情,亲密到怎样的程度?

她小心翼翼地把信笺铺平。

艾希礼那清秀匀称的字迹跃入她的眼帘,开头的称呼是“我亲爱的妻子”。斯佳丽松了一口气,他没把媚兰称作“心肝”或“宝贝”之类。

“我亲爱的妻子,你来信说你心里很惊恐,因为我没有把真情告诉你。你问我近来究竟在想些什么?——”

“我的上帝!”斯佳丽暗想,感到一阵愧疚,“‘没有说出真情’。媚利是不是看破了他的心思?或者看破了我的?她会不会疑心他和我——”

她把信拿近一些,竟怕得两手不住地颤抖。可是读到下面一段时,她松了一口气。

“亲爱的妻子,如果我对你隐瞒了什么,那是因为我不愿意你负担过重,不愿让你除了为我的身体安全担心外,还要为我的内心纷扰担心。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对你隐瞒,因为你太理解我了。不要惊慌。我没有受伤,也没有害病。我能填饱肚子,偶尔还有床可睡。一个当兵的还有什么更多的要求。不过,媚兰,我心头有沉重的负担,不能不向你倾吐。”

“入夏以来,有许多个夜晚,全营都已入睡,我却久久不能成眠,仰望星空,我反复思考:艾希礼·威尔克斯,你为什么要来到此地?你打仗是为了什么?”

“肯定不是为了名声和荣誉。战争是件肮脏的事,我是讨厌肮脏的。我不是一个军人,没有要到炮口里去寻求虚名的欲望。然而我却来到了这战场上——我这个天生只会读书的乡下绅士,因为,媚兰,军号既不能使我热血沸腾,战鼓亦不能催我疾步向前。我看得非常非常清楚,我们已经被出卖了,被我们南方人傲慢的自我感觉出卖了——以为我们一个人足以抵挡一打北方佬,以为棉花大王能够统治全世界,我们也被那些我们敬仰崇拜的身居高位的人出卖了,被他们高喊的仇恨和偏见、被他们叫嚷的什么棉花大王、奴隶制、州权和该死的北佬之类的动听的空话出卖了。”

“所以,每当我躺在床褥上,仰望着繁星,反躬自问‘你为什么而战?’时,我会想起州权,想起棉花,想起黑奴,想起我从小就学会要加以仇视的北方佬,可是我认为这些全不是我要来打仗的真正理由。相反,我却想起十二橡树,想起月光斜射在白色的廊柱上,盛开的木兰花在月光下宛若世外奇葩,攀爬的蔷薇丛使得廊沿下即使在炎夏的正午也是一片阴凉,我仿佛看见母亲还坐在那儿做针线,还是跟我孩提时一样。我听见黑奴在黄昏时分从田里回来,带着倦意唱着歌,等着晚餐,我还听见井边辘轳声响,水桶沉到冰凉的井里。我又看见那沿着大路通向河边越过棉田的苍茫景色,见暮霭从洼地里冉冉升起。这就是像我这样一个不慕声名、与世无仇、不愿看见死亡与不幸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的原因。也许这就是所谓热爱家园和乡土的爱国主义吧。可是,媚兰,让我们进一步想想,刚才我所说的不惜为之牺牲生命的东西,以及我所热爱的生活等等,不过是一种象征的说法。我为之战斗的其实是我所留恋难舍的一个旧的时代,一种旧的生活方式,我怕这种生活方式是一去不复返了,不管这骰子掷下来结果如何。无论我们是胜是败,这一点反正是无可挽回了。”

“即使我们赢得了这场战争,实现了棉花王国的梦想,我们同样是完了。因为我们会成为另一种人,不可能再过昔日的宁静生活了。到那时全世界都要跑到我们门口来跟我们要棉花,我们可以随意要价,那么,我怕我们会变得跟北佬一样,贪得无厌,唯利是图,成为我们现在所不齿的重商主义者了。再说如果我们打败了,媚兰,如果我们打败了呢!”

“我怕的不是危险,不是被俘,不是负伤,也不是死亡,如果死亡是避免不了的话,我怕只怕一旦战争结束,我们再也不能回到往日的岁月了。然而我是属于旧时代的,我不属于这个疯狂的杀戮的现在,恐怕无论我怎样努力也无法适应无论怎么样的未来。你也一样,亲爱的,因为你和我属于同一个血统。我不知道将来会是个什么样子,但是反正不会像过去那样美好,那样令人满意。”

“我躺在床上,看看睡在身旁的男孩子们,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亚历克斯,还有凯德,不知道他们想的是不是跟我一样,他们是不是知道他们为之浴血奋战的事业,在打响第一枪的时刻起,就已注定要失败的。因为我们的事业实质上就意味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已经不复存在了。不过我想他们未必会想这些,这是他们的幸运。”

“当初我向你求婚的时候,并不曾为我们想到这一层。我以为十二橡树的生活会永远平安舒适地过下去,不会有什么变化。我们两人非常相像,媚兰,都喜欢宁静的事物,我看到的是在我们眼前展现着一段长长的太平时期,让我们一起读书、听音乐,让我们一起梦想。我没有想到今天的情景,怎么也想不到!旧世界的毁灭、仇恨和血腥的杀戮,想不到全降临到我们的头上!媚兰,没有一样东西是值得这样的——州权也好,奴隶制也好,棉花也好。我们现在所遭受到的和今后可能遭受到的一切都是毫无价值的,因为如果我们被北佬打败,我们的将来非常可怕,不堪设想。可是亲爱的,他们迟早会打败我们。”

“我本不该写这些,甚至不该想这些。可是你问起我有什么心事,我的心事就是害怕吃败仗。你记不记得在我们宣布订婚那天的烤肉野宴上,有一个带查尔斯顿口音、名叫白瑞德的人?他因为说我们南方人无知,差点导致一场殴斗。你记不记得那对双胞胎简直想要开枪打死他,因为他说我们缺少工厂,缺少铸造厂、棉纺厂、兵工厂、机械厂,缺少船舶?你记不记得他说北佬的舰队会把我们牢牢地封锁住,不让我们把棉花运出去?他的话是对的。我们用的是独立战争时期的毛瑟枪来和北佬的新式步枪交战,而且不久以后,封锁会越来越紧,我们怕连医药用品也运不进来。其实我们对于白瑞德那种喜欢冷嘲热讽的人,倒应该多加注意,因为他毕竟懂得一些道理,不像政治家们只凭感觉——便信口开河。他实际上是说,我们南方打仗单凭棉花和骄横两样东西。现在棉花已经没有什么价值,剩下的就只有骄横了。但是我把这种骄横称之为无比的勇气。例如——”

斯佳丽读到这里,就把信小心地折好,重新放进信封里去了。这番话太令人厌烦,叫她读不下去。而且这信的调子尽是些失败的蠢话,看后未免有点沮丧。她偷看媚兰的信,毕竟不是为了要知道艾希礼那费解而乏味的思想。以前她坐在塔拉的门廊上,听他说这一类的话,实在已经听得太多了。

她想要知道的,只是他是否给他妻子写过充满热情的信。到目前为止他没有。她读过信盒里的每一封信,其亲昵的程度,没有超过像哥哥写给妹妹的程度。他写得很亲切,很风趣,无所不谈,但没有一封是情意绵绵的。斯佳丽自己接到过不可胜数的火热的情书,真正饱含激情的书信她不难一眼就看得出来。可是这样的信她却没有看到。她每回偷看过他的信以后,总不免沾沾自喜,深信艾希礼仍然并未忘情于她。她对媚兰颇有点鄙夷,她不知怎的竟觉察不到艾希礼对待她只不过把她当作一个朋友而已。媚兰显然没有发现丈夫的信里缺少些什么。这也难怪,她从来没有收到过可以拿来和艾希礼的信相比较的男人的情书。

“他尽写些疯疯癫癫的信,”斯佳丽想道,“假如我的丈夫给我写这样的蠢话,那他肯定会被我批评一顿!哼,就连查利写的信也比他的好。”

她忙又把信笺的边缘轻轻掀开,看看发信的日期,记下信中的内容。信里没有关于露营和冲锋的描写,不像达西·米德写给父母的信,或是那不幸的达拉斯·麦克卢内写给他那两个老处女姐姐,费斯小姐和霍普小姐44的信。米德家和麦克卢内家喜欢把他们的来信念给所有的邻居听,并引以为荣。斯佳丽见媚兰拿不出艾希礼类似的信件到缝纫组里来念,常暗自为她感到羞愧。

艾希礼给媚兰写起信来,往往想根本回避战争,仿佛想把他们两人引入一个永恒的魔境,远远离开萨姆特要塞事件以来所发生的一切。他仿佛要使自己相信并没有什么战争。他写的是他跟媚兰读过的书,唱过的歌,他们熟识的老友,以及他在大旅游时到过的地方。没有一封信里他不流露出对十二橡树深深的怀念。他不惜笔墨地回味起晚秋霜夜的星光中,他在寂静的森林小径里骑马打猎的情景,回味起野餐鱼宴,静谧的月夜和老家的宁静之美。

她想起刚才在信上读到的话,“没有想到今天,怎么也想不到!”似乎是一个受折磨的灵魂不能面对而又不得不面对某种东西所发出的呼喊。她不解的是:既然他不怕负伤,不怕送命,那么他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因为她从来不善分析,所以对这个复杂问题,她百思不得其解。

“战争打扰了他,而他——他是不喜欢受到打扰的,就拿我来打个比方吧,他爱我,但是又害怕和我结婚,因为——因为怕我搅乱了他的思想和生活,不,他怕的不完全是这个。艾希礼不是胆小鬼。否则他的名字就不会出现在官方战报中,斯隆上校也不会写信给媚利,称赞他冲锋陷阵的英勇事迹。他要是下定了决心,那么谁也比不上他勇敢,谁也比不上他坚决,但是——他性格内向,不愿出世入俗,而且他讨厌与人来往,还有——哦,我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要是我早知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哪怕一点点,我想他已跟我结婚了。”

她把信贴在胸口站了一会儿,渴念着艾希礼。从倾心于他的那一天起,她的感情始终没有改变。那时她只有十四岁,站在塔拉的门廊上,看见艾希礼骑马过来,脸上闪着微笑,头发在早晨的阳光下发出闪闪银光,那勃勃英姿把她深深地迷醉,以致说不出话来,从那一刻起,她的一颗芳心,就许给了他。她的爱是一个年轻姑娘对一个男人的崇拜。她对他并不理解,也不具有他的品质,可是她却非常欣赏他的品质。现在他仍然是她梦中的白马王子,她的梦只不过要求他承诺爱她,希望给她一个亲吻。

她读了他的信,心里觉得满有把握,他虽然娶了媚兰,但爱的仍然是她斯佳丽,她所要求的也就在于能断定艾希礼是爱她的。她还是那么年轻,风韵依旧。假如查尔斯那笨手笨脚的动作和局促不安的亲昵,曾经拨动过她内在的情欲,那么她对艾希礼的梦想就不会仅限于一个亲吻。但是和查尔斯单独在一起不多的几个月夜里并没有使她真正动情,或者说尚未使她成熟。换句话说,查尔斯并不曾使她懂得什么是温存,什么是性爱,什么是心灵上或肉体上真正的亲昵。

在她看来,所谓性爱,只不过是一种不可理喻的男性疯狂的奴役,女人对此并无感受,它是一种痛苦而恼人的过程,必然导致更为痛苦的生育过程。所以她并不惊奇,结婚就该如此罢了。埃伦在她的婚礼前夕,曾经对她暗示过,结婚是女人该用品德和毅力来忍受的一件事,她做了寡妇以后,听见某些太太们的窃窃私语,也证实了埃伦的话,所以斯佳丽很乐意让性爱和婚姻同时了结。

可是她虽然了结了婚姻,却没有了结爱情,因为她对艾希礼的爱是属于另一种性质的,和婚姻或性爱都没有关系,它非常圣洁,而且美得令人心醉,对这种爱,她不能流露,难以忘怀,寄以希望,因此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这种爱愈来愈深,愈来愈强烈。

她把那一束信仔细地用缎带扎好,叹了口气,第一千次重新思考,艾希礼身上究竟有什么东西使她竟无法理解。她想要得出一个满意的结论,可是像往常一样,那结论还是从她那单纯的头脑里逃开了。她把信放回信盒里,把盒盖好。忽然她皱起眉头,她想起了信上最后一部分提到的白瑞德船长,真奇怪,艾希礼怎么还记得那个无赖一年前说的话呢?白瑞德尽管舞跳得好,但无可否认,他是个无赖。那次义卖会上他所说的关于邦联的那番话,只有无赖才会说。

她走到房间另一头的镜子跟前,顾影自怜地轻拍光洁的乌发。跟往常一样,当她看到自己雪白的皮肤,微微翘起的绿色眼睛时,不由得精神焕发,她一微笑,脸上的一对酒窝就出来了。她高兴地看着镜子里的影儿,她记起艾希礼一向爱她的酒窝,便把白瑞德抛到脑后去了。她对自己的青春和魅力充满喜悦,重新确信了艾希礼对她的爱,以致对于偷看别人的信、爱上有妇之夫这样的事,她良心上竟不觉得有所愧疚。

她打开门,怀着轻松的心情走下昏暗的盘旋型楼梯,走到一半,就唱起那只《待那残酷的战争结束之后》的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