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绰号:姓氏形成方式

当时,马里于斯是个中等身材的俊美青年,浓密的黑发,天庭饱满、聪颖,鼻孔张开、富有激情,神态真诚、平静,整张脸难以形容的倨傲、若有所思和天真无邪。他的侧面轮廓成圆形而又坚毅,具有阿尔萨斯人和洛林人渗入法国人相貌中的日耳曼人的柔和,这种完全缺乏棱角使西康布尔人[1]在罗曼人中易于辨认,并使狮族人区别于鹰族人。他处在人生这一阶段:人的思索头脑形成了,深沉和天真几乎等分。遇到严峻局面,他会愚不可及;钥匙再转一圈,他又会变得卓尔不凡。他的举止矜持、冷淡、彬彬有礼、并不热情开放。他的嘴巴可爱,嘴唇艳红不过,牙齿也雪白不过,笑容改变了他的严峻脸色。有时候,这圣洁的额角和肉感的微笑形成奇特的对比。他的眼睛小,却炯炯有神。

他在赤贫时期,注意到姑娘们在他走过时回过头来,他躲开了或者躲藏起来,心如死灰。他想,她们是因为他的旧衣服而瞧他,她们在讥笑;事实是,她们因他仪表优雅而瞧他,并且梦寐相求。

他对路上漂亮的姑娘默默无言的误会,使他变得孤僻。他一个也不挑选,理由无非是见到她们统统避而远之。库费拉克说他这样是无限期愚蠢地活着。

库费拉克还对他说:“不要追求正襟危坐。(他们以你相称;转向以你相称是青年人友谊的走向。)亲爱的,给你一个建议。不要钻在书里,多瞧一眼轻浮的姑娘。荡妇有好的方面,马里于斯!老是逃走和脸红,你就会迟钝了。”

还有几次,库费拉克遇到他时,对他说:

“你好,神父先生。”

每当库费拉克对他说这种话,马里于斯便在一个星期内越加躲避女人,不管年轻年老,他尤其躲避库费拉克。

可是在浩如烟海的人群中,马里于斯有两个女人不回避,也毫不留意。说实话,倘若有人对他说,这是女人,他会非常惊愕。一个是给他打扫房间、长胡子的老女人,她令库费拉克说:“看见女仆留胡子,马里于斯就根本不留了。”另一个女人是一个少女,他常常见到,却从不正眼看一看。

一年多以来,马里于斯在卢森堡公园的一条僻静小径,就是沿着苗圃栏杆那条小径上,注意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很年轻的姑娘,他们总是并排坐在西街那边小径最冷落的尽头的同一张长凳上。潜心静思地散步的人总有巧遇;每当马里于斯偶然走到这条小径时,几乎每天他都要遇到这两个人。男的可能有六十开外;他显得忧郁而严肃;全身显出退役军人强壮而疲惫的体格。如果他佩戴勋章,马里于斯会说:“这是一个旧军官。”他神态和善,但不让人接近,他的目光从不对视别人的目光。他穿着一条蓝长裤、一件蓝礼服,戴一顶宽边帽,衣着总是崭新的,打一条黑领带,穿一件教友派的衬衫,就是说衬衫白得耀眼,不过是粗布的。一个轻佻女工一天从他身边走过,说道:“这是一个非常干净的鳏夫。”他白发苍苍。

少女当初陪伴他来坐下时,他们仿佛就选定了这张长凳,这个姑娘十三四岁,瘦削得几乎丑陋,笨拙,毫无可取之处,眼睛有可能以后长得很美。不过,眼睛抬起时总是带着一种令人不快的自信。她的穿着像修道院的寄宿生,既老气又幼稚;一条黑色粗呢连衣裙剪裁蹩脚。他们看来像父女。

马里于斯有两三天观察这个还不算年迈的老人和还未成年的少女,然后就不再注意他们了。他们那方面,则好像看也不看他。他们平静地聊天,不关心周围。姑娘唠叨个没完,而且很快活。老人寡言少语,他不时用充满难以描绘的父爱目光注视她。

马里于斯下意识地习惯了在这条小径上散步。他一成不变地遇到他们。

事情是这样经过的:

马里于斯往往从与长凳相反的小径尽头过来。他走完整条小径,从他们面前经过,然后又回到来时那一端,周而复始。他散步来来去去有五六次,每星期散步也有五六次,他们之间却始终没有打过招呼。这个人和这个少女尽管显得、也许他们就是要显得回避目光,可是自然而然有点引起五六个大学生的注意,他们也不时沿着苗圃散步,勤奋的大学生是在课后,其他大学生是在打完弹子以后。库费拉克属于后者,观察过这对父女,不过觉得姑娘很丑,很快就小心避开他们。他像帕尔特人[2]一样逃走时向他们射去一个绰号。他只对小姑娘的连衣裙和老人的头发有印象,把女儿称作“黑衣小姐”,把父亲称作“白发先生”,以致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不认识他们,绰号就通用了。大学生们说:“啊!白发先生坐在长凳上!”马里于斯也像别人那样,感到称这位不认识的先生为白发先生是合适的。

我们像他们一样,为叙述方便起见,也称他为白发先生。

马里于斯在第一年中,几乎天天在同一时刻看到他们。他觉得男的挺顺眼,而姑娘长得相当难看。

二、《LUX FACTA EST》[3]

第二年,就在读者看到的这个故事的发展阶段,马里于斯也不太清楚为什么,到卢森堡公园散步的习惯终于中止,他有半年左右没有踏上这条小径。后来有一天,他旧地重游。这是一个宁静的夏日上午,马里于斯兴致很高,在晴朗的日子里,人总是这样。他觉得心里百鸟啼啭,像平时听到的那样,而且有片片蓝天,像透过叶缝看到的那样。

他径直走向“他的小径”,走到尽头时,他看到那两个熟悉的人仍然坐在同一条长凳上。只不过,他走近时,男人是老样子;但他觉得不再是那个姑娘。眼下他看到的少女高大、漂亮,正处于女人具有最迷人的一切形态,又还融合孩子最天真的各种魅力;这一纯粹的时刻转瞬即逝,只有三个词能表达出来:十五岁。美妙的栗色头发间有金丝,脑门像是大理石的,脸颊仿佛一瓣玫瑰,红里透白,白里显红,嘴巴有模有样,笑声像闪光一样、话语像音乐一样从中逸出,拉斐尔会把这颗脑袋画在圣母马利亚的像上,让·古荣[4]会把她的脖子塑在维纳斯的雕像上。那张光彩照人的脸什么也不缺,惟独鼻子不够美,仅仅好看而已;不直也不弯,不是意大利式,也不是希腊式;这是巴黎人的鼻子;就是说有点风趣、秀气、不规则、纯洁,令画家失望,而令诗人着迷。

马里于斯走过她身边时,看不到她始终低垂的眼睛。他只看到栗色的长睫毛投下暗影,充满羞涩。

这并不妨碍美丽的孩子一面倾听白发人对他说话,一面微笑,这笑盈盈加上耷拉着眼睛,再美妙不过了。

起初,马里于斯暗忖,这是同一个男人的另一个女儿,无疑是第一个的姐姐。但是,当他不变的散步习惯第二次把他引回到长凳旁边时,他仔细地观察她,发觉是同一个姑娘。半年内小姑娘变成了少女;如此而已。这种现象最常见不过了。姑娘们会在一瞬间开放,骤然变成玫瑰。昨天还是孩子,被扔在一边,今天却发现她们能摄人心魄。

这一个不单长大了,她出落得极其俏丽。正如四月里三天就能让有些树繁花满枝,半年就足以让她披上艳丽的容貌。她的四月来临了。

有时能看到一些人,又穷又平庸,似乎醒了过来,突然从贫困变得豪富,挥霍无度,光彩奕奕,纸醉金迷,慷慨大方。这是因为有年金进账;昨天到期了。少女领到了她半年一付的利息。

再说,这不再是戴着长毛绒帽子,穿着粗呢连衣裙、学生鞋,双手红通通的寄宿生了;趣味随着美丽而至;她穿着朴素、华贵而高雅,毫不矫揉造作。她穿一件黑色锦缎连衣裙,同样料子的披肩,白绉呢帽子。她的白手套展现出手的纤细,手在把玩一把中国象牙阳伞的柄,她的缎子轻便靴勾勒出她小巧的脚。从她身边经过时,她的衣衫散发出沁人心脾的嫩香。

至于男人,他始终是老样子。

马里于斯第二次来到她身边时,少女抬起眼皮。她的眼睛是深沉的蔚蓝色,但在这迷蒙的蓝色中,还只是一个孩子的目光。她无动于衷地望着马里于斯,仿佛看着在槭树下奔跑的小男孩,或者在长凳投下阴影的大理石花瓶;马里于斯则继续散步,考虑别的事。

他在长凳边又经过了四五次,少女坐在那里,他甚至没有把目光投向她。

随后几天,他像往日那样回到卢森堡公园;像往日一样,他看到了“父女二人”,但不再加以注意。她以前长得丑,他没有想她,如今她长得漂亮,他也没有想她。他总是挨近长凳经过,她坐在那里,因为这是她的习惯。

三、春天的效果

一天,风和日丽,卢森堡公园充满阳光和树影,天空明澈,仿佛早上天使洗过天空一样,雀儿在栗树深处发出啁啾,马里于斯向大自然敞开心扉,他一无所思,生活和呼吸着,经过长凳,少女向他抬起眼睛,两对目光相遇。

这回,少女的目光中有些什么?马里于斯说不出。什么也没有,却什么都有。这是奇异的闪光。

她垂下眼睛,他继续踱步。

他刚看到的,不是一个孩子天真而朴实的目光,这是半张开的神秘的深渊,然后又突然闭上了。凡是少女,都有这样看人的一天。那个人就要倒霉了!

一颗还没有自知之明的心灵投出的第一瞥,有如天空中的晨曦。这是闪光的未知物的苏醒。这种出人意料的光突然朦胧地照亮了值得崇拜的黑暗,由当今的全部纯真和未来的全部激情组成,什么也不能表达其危险的魅力。这是一种不确定的温情,虽随意显露出来,却有所期待。这是一个陷阱,天真无邪在不知不觉地张开,无意中不知不觉捕捉住人心。这是一个像妇人那样在观察的处女。

罕见的是,深沉的遐想从这目光落下处产生。这束决定命运的卓绝的光芒,超过风骚女人最巧妙的媚眼,具有魔力,能使所谓爱情这朵充满芬芳和毒药的可悲之花,在一颗心灵深处突然绽开;而形形色色的纯粹和热情都集中在这束光里。

晚上,马里于斯回到他的陋室里,看看自己的衣服,头一次发觉到卢森堡公园散步,穿上这身“日常”衣服,就是说戴一顶绦子旁已经破损的帽子,穿一双车夫的笨重靴子,穿一条膝盖处发白的黑长裤和一件肘子发白的黑外衣,显得不干净,不合适,天知道有多么蠢。

四、大病之初

第二天,在惯常的时间,马里于斯从衣柜里拿出新外套,新长裤,新帽子和新靴子;他穿上这全副甲胄,戴上手套这惊人的奢侈品,前往卢森堡公园。

一路上,他遇到库费拉克,佯装没有看见他。库费拉克回家后对朋友们说:“我刚碰上马里于斯的新帽子、新外套和包在里面的马里于斯。他大概去赶考。神态呆头呆脑。”

来到卢森堡公园,马里于斯绕水池一圈,注视天鹅,然后呆在一座塑像前长久瞻仰;塑像的头因霉斑全变黑了,而且缺掉一根胯骨。水池旁边有一个四十来岁、大腹便便的有产者,手里牵着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对他说:“要避免极端。我的孩子,要对专制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保持等距离。”马里于斯听到这个有产者讲话。然后他再一次绕池子一圈。最后他朝“他的小径”走去,慢吞吞地,似乎不情愿地走过去。仿佛他是被迫的,又有人阻拦他。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切,以为像天天所做的那样。

来到小径,他看到另一端白发先生和少女坐在“他们的长凳上”。他把外套纽扣一直扣到上端,挺起身躯,免得有皱褶,有点得意地察看自己长裤的闪光,再向长凳挺进。这样挺进有进攻意味,不消说,有一点征服的意图。因此我说:向长凳挺进,等于说:汉尼拔向罗马挺进。

再说,他的动作是下意识的,他丝毫没有中断脑子对工作的习惯思索。这时他想,《中学毕业会考手册》是一本愚蠢的书,准定是由罕见的傻瓜编写的,竟至于把拉辛的三部悲剧和仅仅一部莫里哀的喜剧,作为人类精神的杰作加以分析。他耳朵里有尖锐的唿哨声。走近长凳时,他拉平衣服的皱褶,目光盯住少女。他觉得她以朦胧的蓝光充满了小径的另一端。

随着他走近,他的脚步越来越放慢。走到离长凳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虽然还远未到小径尽头,他便站住了,不知怎么回事又往回走。他心里甚至没想不要走到尽头。少女从远处几乎看不到他,看不到他穿上新衣服仪表堂堂。然后他身子挺得笔直,显得精神抖擞,以防有人在他背后望着他。

他走到相反的一端,然后返回来,这次,他更接近一点长凳。他甚至到达离开三棵树的地方,但他不知怎么回事,感到不可能走得更远了,迟疑不决。他以为看到少女的面孔俯向他。但他拿出男子汉的坚强毅力,克服犹豫,继续往前走。几秒钟以后,他从长凳面前经过,笔直,坚定,脸红到耳根,不敢向左或向右望一眼,像一个政治家,手插在衣服里。正当他走过时——是在广场的炮口下,他感到一阵可怕的心跳。她像昨天一样穿着锦缎连衣裙,戴着皱呢帽子。他听到难以形容的嗓音,那该是“她的嗓音”。她平静地说着话。她非常漂亮。他感觉到了,虽然他想竭力不看她。他想:“如果她知道我是论述马科斯·奥布尔贡·德·拉龙达这篇文章的真正作者,她会禁不住尊敬我和看重我;弗朗索亚·德·纳夫沙托先生将这篇文章据为己有,放在《吉尔·布拉斯》的卷首!”

他走过了长凳,一直走到不远的小径尽头,然后返回来,再经过漂亮的姑娘面前。这次他脸色变得苍白。而且他有非常不快的感觉。他离开了长凳和少女,背对着她,他想象出她在望他,这使他踉踉跄跄。

她像昨天一样穿着锦缎连衣裙,戴着皱呢帽子

他不想再接近长凳,走到小径的一半便止步了,他一反常态坐了下来,把目光投向旁边,他在脑子最朦胧的深处想道,无论如何,那两个人,一个他欣赏白帽子,另一个他欣赏黑裙子,而他们对他闪光的长裤和新外套也决不会毫无感觉。

一刻钟之后,他站了起来,仿佛重新走向那张被光环笼罩的长凳。但他伫立着,一动不动。十五个月来,他第一次寻思,天天同他的女儿坐在那里的先生,无疑也注意到他,可能感到他的持之以恒匪夷所思。

他也第一次感到,用白发先生这个绰号去称呼这个不相识的人,即使在思想深处,也是不礼貌的。

他这样耷拉着头,呆了好几分钟,用手里的拐杖在沙土上乱画。

然后他突然朝着与长凳、白发先生和他的女儿相反的方向转过身去,回到家里。

这一天,他忘了去吃晚饭。晚上八点钟他才发觉,要走到圣雅克街太晚了,“怪事!”他说,于是他吃了一块面包。

他仔细刷过外套,然后折好,这才睡觉。

五、布贡大妈连遭雷击

第二天,布贡大妈——库费拉克这样称呼戈尔博破屋老看门女人、二房东兼女佣,其实她叫布尔贡太太,我们已经指出过,但库费拉克这个闯祸的家伙什么也不尊重,——布贡大妈吃了一惊,注意到马里于斯先生还是穿上新外套出门。

他回到卢森堡公园,但是没有走过处在小径当中的那张长凳。他像昨天那样坐了下来,从老远张望,清晰地看到白帽子、黑裙子,尤其是蓝光。他没有动窝,直到卢森堡公园关门才回到家里。他没有看到白发先生和他的女儿离去。他得出结论,他们是从西街那道铁栅门走出公园的。后来,过了几个星期,他回想起来时,怎么也想不起那天傍晚是否吃过晚饭。

第二天,也就是第三天,布贡大妈又如雷轰顶。马里于斯穿上新外套出门。

“接连三天!”她大声说。

她想尾随他,但马里于斯步履轻捷,跨度很大;这是一头河马要追赶一头岩羚羊。两分钟内,她看不见他了,气喘吁吁地返回,由于哮喘几乎喘不过气来,恼怒得很。她低声抱怨说:“天天穿上漂亮衣服,让人家追赶不上,真有理智啊!”

马里于斯到卢森堡公园去。

少女和白发先生坐在那里。马里于斯尽可能走近,假装在看一本书,但他还呆在很远的地方,然后回来坐在长凳上,消磨了四个钟头,看着无拘无束的麻雀在小径上跳跃,它们好像在嘲笑他。

两个星期这样过去了。马里于斯到卢森堡公园去不是为了散步,而是为了坐在同一个位置上,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到达以后,他不再动弹。每天上午他穿上新衣服,不是为了炫耀自己,但第二天又重新开始。

她确实长得美若天仙。惟一能指出的一点,也算是批评吧,就是她忧郁的目光和快乐的微笑之间的矛盾,使她的脸有点迷蒙的东西,以致有时这温柔的脸变得古怪,但不失可爱。

六、被俘

第二个星期末的一天,马里于斯像平时一样坐在他那张长凳上,手里摊开一本书,两小时以来没有翻过一页。突然他颤抖起来。在小径的一端发生了一件事。白发先生和他的女儿刚刚离开他们的长凳,女儿挽着父亲的手臂,两个人慢慢地朝马里于斯呆着的小径中央走去。马里于斯合上他的书,然后又翻开,继而竭力看书。他不寒而栗。光轮径直向他走来。“啊!我的天!”他想道,“我来不及摆好姿势。”白发人和少女往前走。他觉得像延续了一个世纪,其实只有一秒钟。“他们走这边干什么?”他纳闷。“怎么!她快要经过了!她的脚踩在这条小径沙土上,离我两步路!”他心潮翻滚,希望自己非常漂亮,戴着十字勋章。他听到他们的脚步轻轻而有节奏的声音。他想象白发先生向他投来愤怒的目光。“这位先生要对我说什么呢?”他想。他低下头来;再抬起头时,他们已近在眼前。少女走过去,经过时她望着他。她凝视他,那种沉思的柔和神态使马里于斯从头抖到脚。他觉得她在责备他这么长时间不走到她身旁,她在对他说:“是我来了。”马里于斯面对这双光闪闪和深邃的眼睛,感到头昏目眩。

他觉得脑袋里有一盆火炭。她向他走来了,天大的喜事啊!再说,她是那样看他!他觉得她比先前更美丽了。这种美是女人的,像天仙一般,十全十美,令彼特拉克歌颂,令但丁下跪。他觉得他在蓝天遨游。与此同时他懊丧得要命,因为他的靴子上有灰尘。

他断定她也注视他的靴子。

他目送她,直到她消失不见。然后他发狂似地在卢森堡公园走起来。很可能他不时独自笑起来,高声说话。他在带孩子的女仆旁边沉思遐想,以致每一个女仆都以为他爱上了自己。

他从卢森堡公园出来,希望在一条街上再找到她。他在奥台翁剧院的拱廊下和库费拉克相遇,说道:“跟我一起吃晚饭吧。”他们到卢梭饭馆,花掉了六法郎。马里于斯像一个吃人妖怪那样大快朵颐。他给了伙计六苏。吃饭后点心时,他对库费拉克说:“你看过报纸吗?奥德里·德·普伊拉沃[5]的讲话多精彩!”

他爱得神魂颠倒。

晚饭以后,他对库费拉克说:“我请你去看戏。”他们来到圣马丁门,看弗雷德烈克主演的《阿德雷旅店》。马里于斯看得非常开心。

同时他愈加孤僻。走出剧院,他拒绝看一个制帽女工跨过一条水沟时露出的吊袜带,库费拉克则说:“我愿意把这个女人纳入我的收藏中。”他几乎感到恶心。

库费拉克邀请他次日到伏尔泰咖啡馆吃中饭。马里于斯去了,比昨天吃得还多。他若有所思,非常快活。仿佛他抓住每个机会哈哈大笑。他温柔地拥抱给他介绍的每一个外省人。一群大学生围桌而坐,谈论国家花钱请傻瓜在索尔本大学的讲坛上信口开河,继而谈话转到词典和吉什拉韵律学的缺点、纰漏。马里于斯打断讨论,高声说:“获得十字勋章真是大快事!”

“是个怪人!”库费拉克低声对让·普鲁维尔说。

“不,”让·普鲁维尔回答,“他是认真的。”

他确实是认真的。马里于斯正处在初恋来势汹汹和迷醉的时刻。

看一眼就产生这一切。

一旦火药装好,引火线准备好,事情再简单不过了。看一眼就是一个火星。

大事不好了。马里于斯爱上了一个女人。他的命运进入未知领域。

女人的目光酷似某些表面平静其实可怕的乌云。人们天天安之若素地从旁边经过,没有出事,毫无觉察。甚至忘了旁边还有东西。来来去去,沉思,说话,嬉笑。突然,你感到被抓住了。完了。齿轮钩住了你,目光抓住了你。它抓住了你,不管在什么地方,也不知怎么回事,抓住了你凝思的一部分,抓住了你心不在焉。你完蛋了。你整个儿要卷进去。一种神秘力量把你锁住。你挣扎也是徒劳。再没有人能救你。你要从一个齿轮卷进另一个齿轮,从烦恼卷进烦恼,从折磨卷进折磨,你,你的精神,你的财产,你的未来,你的灵魂;要看落入泼妇还是心灵高尚的女人手中,你从这可怕的机器中脱身而出,要么因羞耻而改容,要么因激情而精神焕发。

七、猜测字母U

孤独,超脱一切,倨傲,独立,喜爱大自然,缺少日常的物质活动,禁锢于内心生活,保持圣洁的隐秘搏斗,面对天地万物宽容的沉醉,这一切都为马里于斯准备了被所谓的爱情来主宰。他对父亲的崇拜逐渐变成一种宗教,而且像一切宗教那样,退隐到灵魂深处。但前景要有点东西。爱情来了。

整整一个月过去,马里于斯天天到卢森堡公园。时间一到,什么也留不住他。“他上班去了,”库费拉克说。马里于斯生活在陶醉中。少女肯定在注视他。

他终于变得大胆起来,走近长凳。但他不从前面过去,服从胆怯的本能和情人谨慎的本能。他认为有必要不吸引“父亲的注意”。他深思熟虑,在树后和塑像基座后面安排了几个停留的地方,尽可能让少女看得见,又让老先生看不见。有时,他站在莱奥尼达斯塑像或斯巴达克斯塑像的阴影里,整整有半小时,手里拿着一本书,眼睛越过书,略微抬起,寻找漂亮的姑娘,而她也似笑非笑地朝他侧过迷人的脸。她一面极其自然和极其平静地同白发人谈话,一面又将贞洁而热烈的目光包含的全部梦想寄托在马里于斯身上。夏娃从世界诞生之日起,凡是女人从出生之日起,都知道这自古以来的伎俩!她的嘴在应付这一个,而她的目光在回答另一个。

不过应当相信,白发先生终于有所觉察,因为每当马里于斯到来,他便站起来踱步。他离开了他们习惯呆着的位置,去坐在小径另一头角斗士塑像旁边的长凳上,想看看马里于斯是不是跟随他们。马里于斯一点儿不明白,犯了错误。“父亲”开始变得不准时了,不再天天带“女儿”来。有时候他一个人来。于是马里于斯走了。这下他又犯了一个错误。

马里于斯根本不留意这些迹象。他已从胆怯阶段过渡到盲目阶段,这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进步。他的爱情与日俱增。他天天夜里做美梦。再说,他遇到意外的幸福,火上加油,使他的盲目倍增。一天,夜幕降临时,他发现“白发先生和他的女儿”刚刚离开的长凳上有一块手帕。一块非常普通、没有刺绣的手帕,但洁白,精细,他觉得散发出难以形容的香味。他激动地攫为己有。这块手帕有U.F.两个字母;马里于斯对这个漂亮的女孩一无所知,不知道她的家庭,她的名字,她的住所;这两个字母是他弄到的她的第一件东西,他在这两个可敬可爱的起首字母上,马上开始作出种种构想。U显然是名字。“于絮尔,”他想,“多么美妙的名字!”他拿着手帕又吻又闻,放在心窝上,白天贴肉,晚上放在嘴边睡觉。

“我感到上面有她整个心灵!”他叫道。

这块手帕是老先生的,他不经意地从口袋里掉了下来。

捡到手帕以后的几天,他出现在卢森堡公园时一味吻手帕,还把手帕放在心窝上。漂亮的女孩莫名其妙,向他送去难以觉察的表示。

“这么害羞啊!”马里于斯说。

八、残废军人也能快乐

既然我们说出“害羞”这个词,既然我们什么也不隐瞒,那就应该说,有一次,他正在迷醉中,“他的于絮尔”给了他十分严肃的责备。那一天,正是白发先生决定离开长凳,在小径上踱步。牧月[6]的一阵和风吹动了悬铃木的树梢。父亲和女儿手挽着手,刚经过马里于斯那张长凳。马里于斯站了起来,目光紧随着他们,他处在失魂落魄的状态中,自然会这样。

和风骤起,比以前更加活跃,也许负有春情的使命,越过苗圃,落在小径上,裹住姑娘,她愉快地颤抖起来,就像维吉尔笔下的山林仙女和泰奥克里托斯[7]笔下的农牧神,风掀起了她的裙子,比伊西斯[8]的衣裙更神圣的裙子,几乎翻到吊袜带的高度。露出了一条线条优美的大腿。马里于斯看到了。他激怒了,火冒三丈。

少女慌里慌张,圣洁地赶快翻下裙子,可是他仍然很气愤。——小径上确实只有他一个人。但可能另外有人。如果有人怎么办!这种事怎能让人理解!她刚才做的事太可恶了!——唉!可怜的孩子什么事也没做;有罪的只不过是风;可是,马里于斯这个薛吕班身上附有的霸尔多洛[9]在微微颤动,肯定很不满意,连自己的影子也要嫉妒。对肉体这种强烈而古怪的嫉妒,确实这样在人的心中苏醒,强加于人,哪怕没有权利。再说,除却嫉妒,看到这条迷人的大腿对他也丝毫没有什么不快;任何女人的白袜子会使他更感快意。

当“他的于絮尔”走到小径尽头,同白发先生再返回,经过马里于斯重新坐下那条长凳时,马里于斯向她投去恼怒而凶狠的目光。少女向后微微挺了挺身子,眼皮往上一耸,意思在说:“喂,究竟怎么啦?”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争吵”。

马里于斯刚狠狠瞪了她一眼,有一个人穿过了小径。这是一个伛偻得厉害的残废军人,满脸皱纹,满头白发,身穿路易十五式军装,胸前挂着一小块椭圆形红呢牌子,上面的图案是交叉的剑,这是颁发给士兵的圣路易十字勋章。另外,一只衣袖里没有胳臂,下巴是银的,有一条木腿。马里于斯认为看出这个人的神态极其满意。他甚至觉得,这个无耻的老家伙瘸着腿从他旁边经过,十分友好和快乐地朝他挤挤眼睛,仿佛他们偶然沆瀣一气,共同品尝了意外的美餐。这个战神造成的残废,他干吗这样高兴?这条木腿和那条腿之间究竟出了什么事?马里于斯嫉妒到极点。“他也许在那里!”他心想;“他也许看见了!”他真想消灭这个残废军人。

时间起作用,什么尖东西都会变钝。马里于斯对“于絮尔”的气恼,不管多么正确和合理,终于过去了。他最后表示原谅;但花了很大努力;他对她赌了三天的气。

通过这件事,而且由于这件事,他的爱情与日俱增,变得狂热。

九、失踪

读者刚看到马里于斯发现了,或者以为发现了她叫于絮尔。

随着恋爱,就越想了解情况。知道她叫于絮尔,已经知之甚多;其实很少。马里于斯在三四星期内吞下了这幸福。他想得到另外的幸福,要知道她住在哪里。

他犯了第一个错误:在角斗士塑像旁边的长凳那里中了埋伏。他犯了第二个错误:白发先生独自前来,他便不在卢森堡公园呆下去。他犯了第三个错误。极大的错误。他尾随“于絮尔”。

她住在西街,那里行人最少,是一幢外表平常的四层新楼。

从这时起,马里于斯在卢森堡公园看到她的幸福之外,要加上尾随到她家的幸福。

他的胃口越来越大。他知道她叫什么,至少是她的小名,可爱的名字,一个女人真正的名字;他知道她住在哪里;他想知道她是什么人。

一天傍晚,他尾随他们到了家,又看到他们消失在大门下,也跟着他们进去,大胆地问门房:

“刚进门那位是住在二楼的先生吗?”

“不是,”门房回答。“这是住在四楼的先生。”

又向事实跨进一步。成功使马里于斯变得更大胆。

“是住在前楼吗?”

“当然!”门房说,“房子临街建造的。”

“这位先生是什么职业?”马里于斯又问。

“是拿年金的,先生。一个非常和善的人,虽然不富,却对穷人做善事。”

“他叫什么名字?”

门房抬起头来说:

“先生是密探吗?”

马里于斯相当尴尬地走了,但非常高兴。他有了进展。

“好,”他想。“我知道她叫于絮尔,父亲是个拿年金的,住在西街,在四楼上。”

第二天,白发先生和他的女儿在卢森堡公园只短暂露了一下面;天还很亮他们就走了。马里于斯尾随他们到西街,仿佛他已养成了习惯。来到大门时,白发先生让女儿走在前面,在越过门口时站住了,回过身来盯住马里于斯。

下一天,他们没来卢森堡公园。马里于斯白白地等了一整天。

夜幕降临,他走到西街,看到四楼的窗子有灯光。他在窗下散步,直到灯光熄灭。

下一天,他们没来卢森堡公园。马里于斯等了一整天,然后到窗下值夜班,一直呆到晚上十点钟。他的晚饭胡乱对付过去。寒热使病人不吃也饱,爱情使恋人不吃也饱。

他这样过了一星期。白发先生和他的女儿不再出现在卢森堡公园。马里于斯作出不妙的猜测;白天他不敢窥视大门。他仅仅晚上才去仰望玻璃上的红光。他不时看到有影子掠过,心房怦然乱跳。

第八天,他来到窗下时,看不到灯光了。“啊!”他说,“还没有点灯。天可是黑了。他们出门了吗?”他等待着。直到十点钟。直到午夜。直到凌晨一点钟。四楼的窗口没有亮起灯光,没有人回家。他非常沮丧地走掉。

第二天,——因为现在他只是第二天接第二天地活着,可以说,对他不再有今天——第二天,他在卢森堡公园找不到他们,就等在那里;黄昏时,他又去那幢楼。窗户没有灯光;百叶窗紧闭;四楼一片漆黑。

马里于斯敲大门,进门后对门房说:

“四楼那位先生呢?”

“搬走了,”门房回答。

马里于斯摇摇晃晃,有气无力地说:

“什么时候搬走的?”

“昨天。”

“眼下他住在哪里?”

“不知道。”

“他没有留下新地址吗?”

“没有。”

门房抬起头来认出了马里于斯。

“啊!是您!”他说,“您准定是个密探啦?”

 

[1]西康布尔人,属日耳曼族,公元前12世纪归属罗曼人,迁至比利时的高卢地区,公元3世纪与法兰克人杂居。

[2]帕尔特人,伊朗的半游牧民族,约公元前250年建立了独立王朝,曾进入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公元224年被波斯王朝的创建者击溃。

[3]拉丁文,“光合作用”。

[4]古荣(1510—1566),法国雕塑家、画家、建筑家,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之一。

[5]普伊拉沃,复辟王朝和七月王朝时期的左派议员。

[6]牧月,法国大革命时期采用的历法,列为9月,即公历5月20日至6月20日。

[7]泰奥克里托斯(前315或310—前250),古希腊诗人,善写田园牧歌。

[8]伊西斯,古埃及司婚姻和农业的女神。

[9]霸尔多洛,博马舍笔下的人物,爱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