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币变枯叶(续完)

她脸无血色,一瘸一拐地回到审判大厅,顿时一片欢快的呢喃声不绝于耳。从听众来说,不耐烦的情绪终于缓解,这好比在剧院里好不容易等到一出喜剧最后幕间休息已经结束,帷幕又升起,结局的一幕戏就要开演了。从法官们来说,马上回家吃晚饭有望了。小山羊高兴得咩咩直叫,一下子要向女主人奔去,可是被绑在凳子上却挣脱不了。

夜幕完全降临了。大厅里的蜡烛并没有增多,光线十分微弱,连四周的墙壁看也看不清了。黑暗笼罩着一切,各种东西像蒙上某种薄雾。有些法官的冷漠面孔都模糊不清了。他们可以看见大厅的另一端,正好在他们对面,有一个模模糊糊的白点,衬托着阴暗的背景,显得分外惹眼。那就是被告。

她连拖带爬回到位置上。夏尔莫吕威风凛凛也回到位置上,一屁股坐下,随即又站起,尽量不过分流露出沾沾自喜的心情,说道:“被告全供认不讳。”

“流浪女,”庭长接着说,“您供认了行妖、卖淫、谋杀弗比斯·德·夏托佩尔等种种罪行吗?”

她心如刀割。只听见她在阴暗中抽抽噎噎哭泣着。她有气无力地应道:“凡是你们想要的一切我全招认,不过快把我处死吧!”

“王上宗教法庭检察官先生,”庭长说道,“本庭准备好听取您的公诉状。”

夏尔莫吕老爷摊开一本可怕的本子,比手划脚,以公诉的夸张语调,开始宣读一篇拉丁文的演说词,其中凡是案件证据都是用西塞罗式迂回说法的句子七拼八凑起来的,穿插着他最宠爱的喜剧作家普洛特的名句摘引。很遗憾,这篇绝妙奇文,我们不能与看官共赏了。这个演讲人滔滔不绝,说得有声有色,还没有念完开场白,额头上就已经冒出汗来。眼珠也从眼眶里凸出来了。突然,正念到某一个长句中间,蓦地顿住,通常那双相当温和又相当愚蠢的眼睛,立刻凶光毕露。他叫嚷起来(这回说的是法语,因为那本簿子上没有这些话),“先生们,撒旦插手了本案,他就在这里看审,并扮着鬼脸嘲弄本庭的尊严。看呀!”他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用手指着小山羊。小山羊一看夏尔莫吕比手划脚,竟以为要它学着比划,随即往后一坐,伸出两条前腿,晃着有胡须的脑袋瓜,竭其所能,摹仿这个王上宗教法庭检察官的悲怆姿态。大家准还记得,这可是佳丽最了不起的本领。这个偶然的小事件,这个最后的证据,其后果可就严重了。人们手忙脚乱,赶紧把山羊的四脚捆绑起来,王上检察官这才又口若悬河,继续往下说。

他说的太冗长了,不过结尾倒是妙笔生花,令人叫绝。下面就是最后的一句,请看官阅读时联想夏尔莫吕老爷嘶哑的声音和直喘粗气的姿态:

“因此,诸位大人,巫术业已当场证实,罪行业已昭彰,犯罪动机业已成立,兹以拥有老城岛上大小一切司法权的巴黎圣母院这一圣殿的名义,今按诸位要求,特判决如下:

一、缴付赔偿费。

二、在圣母院大教堂前当众认罪。

三、判决将该巫女及其母山羊在俗称的河滩广场或者突出于塞纳河中并与御花园毗邻的岛岬,就地正法。”①

一念完,他戴上帽子,重新坐下。

格兰古瓦悲痛欲绝,唉声叹气道:“呸!多蹩脚的拉丁语!”②

这时,从被告身边站起一个穿黑袍的人。这是被告的辩护律师。法官们饿着肚皮,低声嘀嘀咕咕起来。

“律师,说得简短些。”庭长说道。

“庭长大人,”律师答道,“既然被告已经供认了罪行,我只有一句话要向诸位大人言明。这里有撒利克法典的一项条款:‘如果一个女巫吃掉了一个男人,并且该女巫供认不讳,可课以八千德尼埃罚款,合两百金苏。’请法庭判处我的当事人这笔罚款。”

“该条款已废除。”王上的特别状师说道。

“我说不对③!”辩护律师反驳道。

“表决吧。”有位审判官说道。“罪行确凿,时间也晚了。”

随即当场表决,法官们随意举帽附和,他们正急着回家。

庭长低声向他们提出这生死攸关的问题,只见昏暗中他们一个接一个脱下头上的帽子。孤立无援的被告好像在望着他们,其实她目光慌乱,什么也看不见了。

①②③原文为拉丁文。

接着书记官开始记录在案,然后把一张羊皮纸交给了庭长。

这时,不幸的少女听见众人移动声,矛戟碰击声,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在说:

“流浪女,您将在国王陛下指定的日子,中午时分,身穿内衣,赤着脚,脖子上套着绳子,由一辆囚车押到圣母院大门前,手执两斤重的大蜡烛,在那里当众认罪,再从那里押送到河滩广场,在本城绞刑架上被吊起来绞死;您的这只母山羊也一样被处死;还得交给宗教法庭三个金狮币,作为您所犯并招认的巫术、魔法、卖淫、谋杀菲比斯·德·夏托佩尔先生本人等罪行的赔偿。愿上帝收留您的灵魂!”

“啊!真是一场梦!”她喃喃自语,并且立刻感到有几只粗糙的大手把她拖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