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野僧

夏娃苹果这家驰名的酒馆,座落在大学城环形街与行会旗手街的交角处。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却很低矮,正中央有一根漆成黄色的大木柱支撑着拱顶。大厅里摆满了桌子,墙上挂着闪闪发亮的锡酒壶,经常座无虚席,坐满酒徒和妓女,临街有一排玻璃窗,门旁有一葡萄架,门上方有一块哗啦直响的铁皮,用彩笔画着一只苹果和一个女人,风吹雨打,已经锈迹斑斑,它安插在一根铁扦上,随风转动。这种朝街的风标,就是酒店的招牌。

夜幕渐渐降临了,街口一片昏暗。酒馆灯火通明,从远处看去,好似黑暗中一家打铁铺子。透过窗上的破玻璃,可以听见酒杯声,吃喝声,咒骂声,吵架声。大厅里热气腾腾,铺面的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轻雾,可以看见厅里上百张密密麻麻、模糊不清的面孔,不时发出一阵哄笑声。那些有事在身的行人,从喧闹的玻璃窗前走过去,连看都不看一眼。唯独时而有个把衣衫褴褛的男娃,踮起脚尖,头伸到窗台上,向着酒馆里面嘲骂,嚷着当时取笑酒鬼的顺口溜:“酒鬼,酒鬼,酒鬼,掉进河里做水鬼!”

然而,有个人却泰然自若,在这声音嘈杂的酒馆门前踱来踱去,不停地向里面张望,而且一步也不离开,就像一个哨兵不能离开岗哨似的。他披着斗篷,一直遮到鼻子。这件斗篷是他刚刚从夏娃苹果酒家附近的估衣店买来的,大概是为了防御三月晚间的寒气,说不定是为了掩饰身上的服装。这个人不时停了下来,站在拉着铅丝网的那模糊不清的玻璃窗前,侧耳倾听,凝目注视,还轻轻跺脚。

酒店的门终于开了,他左等右等,似乎就是等这件事。从酒店走出来两个酒徒,快活的脸盘有一会儿映着门里透出的光线,脸色红得发紫。披斗篷的汉子连忙一闪,躲进街对面的一个门廊里,监视着他俩的动静。

“长角的和天杀的!”有个酒徒说道。“快敲七点了,我约会的时间到了。”

“听我说,”这个酒徒的同伴接着说,舌头有点转动不灵。

“我不住在屁话街,住在屁话街的是卑鄙小人①;我住在约翰——白面包街。……您要是说谎了,那您就比独角兽还更头上长角喽②……人人知道,只要一次敢骑上大狗熊的人,永远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瞧您吃东西挑东剔西的那副嘴脸,就像主宫医院的圣雅各像。”

“约翰好友,您喝醉了。”那一位说。

约翰踉踉跄跄,应道:“您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弗比斯,反正柏拉图的侧面像只猎犬,那是被证实了的。”

看官肯定已经认出卫队长和学子这一对情投意合的朋友了吧。躲在暗处窥探他俩的那个人,似乎也认出他们来了,遂慢步跟随在他们后面。学子走起路来东扭西歪,曲曲折折,卫队长也跟着东蹭西颠,不过卫队长酒量大,头脑一直很清醒。

披斗篷的人留心细听,从他们津津有味的交谈中听到了以下这些话语:

“劳什子!您走直点好不好,学子先生!您知道,我该走了。都已经七点了。我同一个女人有约会。”

“那就别管我,您!我看见星星和火苗。您就跟唐马尔丹城堡一样,笑开了花啦!”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在西方,“头上长角”是辱骂人的话,指该人的妻子不忠,意同“戴绿帽子”。

“赁我奶奶的疣子发誓,约翰,您这是起劲过了头,满口胡说八道啦。……对啦,约翰,您真的没剩一点钱吗?”

“校董大人,没错,小屠宰场。”

“约翰,我的好人儿约翰!您知道嘛,我约好那个小妞在圣米歇尔桥头幽会,我只能把她带到桥头那个法露黛尔老太婆家里去,得付房钱呐。这个长着白胡子的老娼妇不肯让我赊账的。约翰,行行好吧!神甫一整钱袋的钱,我们都喝得精光了吗?您连一个小钱也不剩了吗?”

“想到曾痛痛快快地花钱,度过了那几个钟头的好时光,那美滋滋的味道,比得上一种真正的喷香的餐桌佐料。”

“妈的肚皮和肠子!别放屁了,告诉我,鬼约翰,您是不是还剩点钱?快拿出来,要不,我就要搜身了,哪怕您像约伯害麻疯,像恺撒生疥癣!”

“先生,加利亚什街一头通向玻璃坊街,另一头通向织布坊街。”

“没错,我的约翰好朋友,我可怜的伙伴,加利亚什街,对,很对。可是,看在老天爷的面上,醒一醒吧,我只要一个巴黎索尔,但就可以消磨七个钟头啦。”

“别再老唱轮舞曲了,听我唱这一段:

等到老鼠吃猫的时候,

国王将成为阿拉斯君主①;

①阿拉斯城位于法国加来东南部,在历史上是封建君主纷争的地方,一三八四年起归属布尔戈尼公国,直到一四七七年才又划归法国。

当辽阔无边的大海,

在圣约翰节冻成冰,

人们便会看到阿拉斯人,

从冰上纷纷离开家园。

“那好,你这大逆不道的学子,让你妈的肠子把你勒死才好呢!”弗比斯叫嚷起来,并用劲把醉醺醺的学子一推,学子就势一滑,撞在墙上,浑身软绵绵地倒在菲利浦—奥古斯特的石板大路上了。酒徒们总怀有兄弟般的同情心,弗比斯多少还有一点这种怜悯心,便用脚把他推到一旁,让他靠在穷人的枕头上,那是上帝在巴黎每个街角给穷人准备的,有钱人贬称为垃圾堆。卫队长把约翰的脑袋枕在一堆白菜根的斜面上,约翰立刻呼噜呼噜打起鼾来,好比在哼着一支男低音的美妙曲子。不过,卫队长余怒未消,冲着沉睡的神学院学子说:“活该,让魔鬼的大车经过时把你捡走才好咧!”一说完,径自走了。

披斗篷的人一直跟踪着他,这时走过来在酣卧的学子跟前,停了片刻,好像犹豫不决,心烦意乱;随后一声长叹,也走开了,继续跟踪卫队长去了。

我们也像他们那样,让约翰在美丽星星的和霭目光下酣睡吧,请看官跟我们一道,也去跟踪他们两个人吧。

弗比斯卫队长走到了拱门圣安德烈街时,发现有人在跟踪他。偶然一回头,看见有个影子在他后面沿墙爬行。他停,影子也停;他走,影子也走。他对此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暗自想道:“去他妈的!反正我没有钱。”

到了奥顿学堂门前,他突然歇住。想当初,他就是在这所学堂开始他所谓的修业的。他仍保留昔日淘气学子的捣蛋习惯,每次从这学堂的门前经过,总要把大门右边皮埃尔·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侮辱一番,这种侮辱就像奥拉斯的讽刺诗《从前无花果树砍断了》①中普里阿普满腹辛酸所抱怨的那样。他干起这种事劲头十足,结果塑像的题词“中高卢人主教”②几乎被他砸得全看不见了。这一回,他像入学那样又停在塑像跟前,街上此时空无一人。正当他有气无力地迎风再结裤带时,看见那个影子慢慢向他走过来,脚步那样缓慢,卫队长可以看清这个人影披着斗篷,头戴帽子。这人影一挨近他身旁,陡然停住,一动不动,比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还僵直。可是,这个人影的两只眼睛却定定地盯着弗比斯,目光朦胧,俨如夜间猫眼的瞳孔射出来的那种光。

卫队长生性胆大,又长剑在手,并没有把个小偷放在眼里。然而,看见这尊行走的塑像,这个化成石头般的人,不由心里发怵,手脚冰凉。当时到处流传,说有个野僧夜间在巴黎街头四处游荡,闹得满城风雨,此时此刻,有关野僧的许多莫名其妙的传闻,乱七八糟地全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吓得魂不附体,呆立了片刻。最后打破沉默,勉强地笑了起来。

“先生,您要是像我所想的,是个贼,那就好比鹭鸶啄核桃壳,您白费劲。我是个破落户子弟,亲爱的朋友。到旁边去打主意吧,这所学校的小礼拜堂里倒有真正做木十字架的上等木料,全是镶银的。”

①②原文为拉丁文。

那个人影从斗篷里伸出手来,像鹰爪似地重重一把抓住弗比斯的胳膊,同时开口说:“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

“怎么,活见鬼啦!”弗比斯说道。“您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您的名字,而且还知道今晚您有个约会。”斗篷人接着说,他的声音像从坟墓里发出来似的。

“不错。”弗比斯应道,目瞪口呆。

“是七点钟。”

“就在一刻钟以后。”

“在法露黛尔家里。”

“一点不差。”

“是圣米歇尔桥头那个娼妇。”

“是圣米歇尔大天使,像经文所说的。”

“大逆不道的东西!”那鬼影嘀咕道。“跟一个女人幽会吗?”

“我承认。”

“她叫什么名字?”

“爱斯梅拉达。”弗比斯轻松地应道,又逐渐恢复了他那种满不在乎的模样。

一听到这个名字,那人影的铁爪狠狠地晃了一下弗比斯的胳膊。

“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你撒谎!”

弗比斯赫然发怒,脸孔涨得通红,往后猛然一跃,挣脱了抓住他胳膊的铁钳,神气凛然,手按剑把,而斗篷人面对着这样的狂怒,依然神色阴沉,巍然不动。这种情景谁要是看了,定会毛骨悚然。这真有点像唐·璜与石像①的生死搏斗。

“基督和撒旦呀!”卫队长叫道。“很少有人胆敢冲着姓夏尔莫吕的这样大放厥词!料你不敢再说一遍!”

“你撒谎!”影子冷冷地说道。

卫队长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什么野僧啦,鬼魂啦,乌七八糟的迷信啦,顷刻间全抛到九霄云外,他眼里只看到一个家伙,心里只想到一个所受的侮辱。

“好啊!有种!”他怒不可遏,连声音都哽住似的,结结巴巴地说道。他一下子拔出剑来,气得浑身直发抖,就如同恐惧时发抖那样,接着含糊不清地说道:“来!就在这儿!马上!呸!看剑!看剑!让血洒石板路吧!”

然而,对方却没动弹,看到对手摆开架势,准备好冲刺,便说:“弗比斯队长,别忘了您的约会。”他说这话时,由于心中的苦楚,声调微微颤抖。

①唐·璜是西班牙传说中的花花公子,专以勾引女人为能事。有天夜里,他将勾引的一个少女的父亲杀死。一所修道院的修道士们设计,将唐·璜诱骗到死者的墓前,并将唐·璜杀死。事后,修道士们假称唐·璜是被死者的石像拖到地狱里去了。

像弗比斯这样性情暴躁的人,宛如滚开的奶油汤,一滴凉水就可以立刻止沸。听到一句这么简单的话儿,卫队长立即放下手中寒光闪闪的长剑。

“队长,”那个人又说。“明天,后天,一个月或者十年之后,您随时可以找我决斗的,我随时准备割断您的咽喉;不过现在您还是先去赴约吧。”

“没错,”弗比斯说,好像给自己设法找个下台的台阶。

“一是决斗,一是姑娘,这倒是在一次约会中难得碰到的两件畅快的事情。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两兼,顾了一头就得错过另一头呢!”

一说完,把剑再插入剑鞘。

“快赴您的约会去吧!”陌生人又说。

“先生,您这样有礼貌,我十分感谢。的确,明天有的是时间,够我们拼个你死我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把亚当老头子的这身臭皮囊切成碎块。我感谢您让我再快活一刻钟。本来我指望把您撂倒在阴沟里,还来得及赶去同美人幽会,特别是这种幽会让女人略等一等,倒是显得很神气的。不过,您这个人看起来是个男子汉,那就把这场决斗推迟到明天更稳

当些。我就赴约去了,定在七点钟,您是知道的。”说到这里,他搔了搔耳朵,再接着往下说:“啊!他妈的!我倒忘了!我一分钱也没有,没法付那破房钱,那个死老婆子非得要先付房钱不可。她才不相信我呢。”

“拿去付房租吧。”

弗比斯感觉到陌生人冰凉的手往他手里塞了一枚大钱币,他忍不住收下这钱,并且握住那人的手。

“上帝啊!”他叫了起来。“您真是个好孩子!”

“但有个条件,”那个人说。“您得向我证明,是我说错了,而您说的是真话。这就要您把我藏在某个角落里,让我亲自看看那个女人,是否她果真就是您提到名字的那一个。”

“唔!我才不在乎哩。”弗比斯应道。“我们要的是圣玛尔特那个房间,旁边有个狗窝,您可以躲在里面随便看个够。”

“那就走吧。”影子又说。

“尊便。”卫队长说道。“我不知道您是不是魔鬼老爷本人。不过,今晚我们就交个朋友吧,明天我所有的债跟您一起算清,包括钱和剑!”

他俩随即快步往前走。不一会儿,听见河水的汩汩声,他们知道已来到当时挤满房子的圣米歇尔桥上了。弗比斯对同伴说:“我先带您进屋去,然后再去找我的小美人,约好她在小堡附近等我。”

那个人没有答腔。自从两个人并肩一起同行,他就一言不发。弗比斯在一家房子的矮门前停下,狠狠捶门。一线亮光随即从门缝里透了出来,只听见一个牙齿漏风的声音问道:

“谁呀?”卫队长应道:“上帝身体!上帝脑袋!上帝肚皮!”门立即开了,只见一个老婆子提着一盏老油灯,人抖抖索索,灯也抖抖索索。老太婆弯腰曲背,一身破旧衣裳,脑袋摇来晃去,两个小眼窝,头上裹着一块破布,手上、脸上、脖子上,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皱纹;两片嘴唇瘪了进去直陷到牙龈下面,嘴巴周围尽是一撮撮的白毛,看上去就像猫的胡须似的。

屋内残破不堪,如同老太婆一样衰败。白垩的墙壁,天花板上发黑的椽条,拆掉的壁炉,每个角落挂满蜘蛛网,屋子正中摆着好几张缺腿断脚的桌子和板凳,一个肮脏的孩子在煤灰里玩耍,屋底有座楼梯——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张木梯子——通向天花板上一个翻板活门。一钻入这兽穴,弗比斯的那位神秘伙伴就把斗篷一直拉到眼睛底下,而弗比斯一边像撒拉逊人那样骂个不停,一边像可敬的雷尼埃①所说的那样,让一枚埃居闪耀着太阳般的光辉,说道:“要圣玛尔特房间。”

老太婆顿时把他看成大老爷,紧紧拽住那枚金币,把它放进抽屉里。这枚金币就是披黑斗篷的人刚才塞给弗比斯的。

老太婆一转身,那个在煤灰里玩耍的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的男孩,敏捷地走近抽屉,拿起金币,并在原处放下一片刚才从柴禾上扯下来的枯叶。

老太婆向两位称为相公的人打了手势,叫他们跟着她,遂自己先爬上梯子。上了楼,把灯放在一口大箱上。弗比斯是这里的常客,熟门熟路,便打开一道门,里面是一间阴暗的陋室,对其伙伴说道:“亲爱的,请进吧。”披斗篷的人二话没说,就走进去了。门一下子又关上了。他听见弗比斯从外面把门闩上,然后同老婆子一起下楼去了。灯光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