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小分队正走回自己的驻地。他们懒懒散散地挎着步枪,队形凌乱,服装不整,扣子脱落的地方留着线头,一条松弛的绑腿已经滑到踝骨上。他们个个身材矮小,长着印第安人的黑瞳孔眼睛。位于山顶上的小广场由几组三只拴在一起的灯泡照耀着,耷拉在头顶上的一根电线把它们连在一起。矗立在广场四周的是财政局、州长官邸、一家牙科诊所和监狱——监狱设在一幢三百多年前建造的带柱廊的白色建筑物里。一条陡直的街道经过几乎沦为废墟的教堂的黑色高墙,通到山下。这个地方的大街小巷任你走来走去,最终总是走到水边和河畔。许多建筑物临街的一面都是古典式的,但是建筑物粉红色的墙皮大多已经脱落,露出里面的墙泥,而墙泥又正慢慢地化作尘土。黄昏时分人们都聚集到广场四周,女人在广场这一边,男人在另一边,穿着红衬衫的年轻小伙子则吵吵嚷嚷地在几个卖汽水的摊子前后走动。
中尉警官带着满脸嫌恶的表情走在这一队警察前面。过去某个时期他没准儿也同这些人一起被锁链拴过;他下巴上的一块伤疤说不定就是当时他逃跑时留下的痕迹。他腿上的皮裹腿和腰上挎着的枪套都擦得锃亮,警服上的纽扣也一粒不缺。他生着一张舞蹈演员的瘦削的脸,尖尖的鹰勾鼻在脸上翘着。在这座古旧破烂的城市里,这位警官一丝不苟的装束让人觉得他一定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物。从广场上和河流里飘来一阵阵酸腐气味;兀鹰一动不动地栖息在屋顶上,好像镶嵌在上面似的。它们个个张起粗黑的翅膀搭成小帐篷,偶尔也有一只小蠢鹰伸出头来往帐篷外面张望一下,或者有一只鹰爪移动一下。九点半,广场上的灯光一下子全都熄灭了。
守门的警察笨拙地举枪敬礼。之后,这一队巡逻归来的人就走进营房,不等解散命令,他们就都把枪支挂在警官室外边的墙上。有人溜到院子里,有人爬上吊床或者上厕所,还有些人把脚上的靴子甩下来往床上一躺。营房里墙上的灰皮不断脱落;上一代警察已经在涂了白灰的墙上刻画下不少字画。有几个农民正坐在板凳上等着,两手夹在膝盖中间。没有谁注意这些人。厕所里有两个人争吵起来。
“局长到哪儿去了?”中尉问。没有人知道局长去了哪儿,他们猜想他多半去城里哪个地方打台球了。中尉气冲冲地一屁股坐在局长的位子上。他脑后的白墙上有人用铅笔画了两颗交叠在一起的心形。“好吧,”他说,“你们还在等什么?快把犯人带上来。”于是犯人们一个个低着头,手里拿着帽子,排成一行走了进来。“这个叫什么什么的人酗酒闹事。”“罚款五比索。”“我交不起,老爷。”“那就叫他打扫厕所和囚房吧!”“这个叫什么什么的人破坏了竞选标语。”“罚款五比索。”“这个某某被发现衬衫里面戴着一枚圣牌。”“罚款五比索。”案件审理完了,没有什么大事。屋门没有关,蚊子不停地嗡嗡飞进来。
外面哨警又在举枪致敬,警察局长步履轻快地走进来。这人身体粗壮,生着一张胖嘟嘟的红脸,身穿白法兰绒衣服,戴着顶大宽檐帽子。走路的时候,围在腰上的子弹带和一把大号手枪不住地拍打着大腿。他正害牙疼,用一块手帕捂着脸。“牙又疼了。”他说。
“没有什么值得向上边报告的。”中尉鄙夷不屑地说。
“总督今天又冲我发火了。”警察局长诉苦道。
“有人贩酒?”
“不是,是因为还有一个神父。”
“最后一个神父几星期以前已经被枪毙了。”
“他认为没有。”
“真是见鬼啦,”中尉说,“我们又没有照片。”他的目光在墙上扫过去,停在詹姆斯·卡威尔的照片上。这人是美国正在悬赏缉拿的抢劫银行的杀人犯。一张粗野剽悍的大脸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各照了一张。这张照片张贴在中美洲的每个警局:脑门长得很窄,狂热的目光似乎固执地只看着一件东西。中尉看着这人的照片,感到不无遗憾:他不会有什么机会逃出美国南边的国境的,在边境上某个城镇——胡亚雷斯、比耶德拉·聂格格斯,要么就是诺加雷斯,在这样一个小城的某处,这个人很可能早已被人抓住了。
“总督说有照片。”局长一边说一边抱怨他的牙齿,“哎哟,我的牙呀!”他想从裤子后袋里拿出什么来,可是他的子弹带总是碍手碍脚。中尉不耐烦地踮动着打蜡的皮靴,敲击着地板。“找着了。”局长说。照片上,一大群人围坐在一张桌子四周:年轻的女孩身穿白纱衣服,年纪大一些的妇女头发没有太梳理,面容憔悴。几个男人站在背景里,热切却有些羞涩地向里看。这些人的脸都是由一个个小黑点组成的,因为这是多年前报纸上刊登的一张初领圣体的聚会。在这群聚会的妇女中间坐着一个戴着罗马式硬领的年轻人。可以想象,这个人正在享用各种美味的小食品,这都是为了这样一种既亲密又心怀崇敬的热烈气氛而预先准备好的。年轻人坐在一团人中,胖乎乎的身子,眼睛努着,轻松愉快地说着一个又一个给妇女们听的无伤大雅的笑话。“这张照片是很久以前拍的。”
“看起来他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中尉说。虽然模糊不清,但是在这张斑斑黑点的照片上还是看得出这个年轻人的下巴刮得干干净净,扑着白粉(从年龄讲,他的下巴不应该这么早就突出来)。生活中的一些好事他都过早地得到了——同代人对他尊敬、生活安定而有保障。一些宗教上的套话他讲得非常流利,另外还能说几句笑话,让人觉得他平易近人。别人对他的称誉他听到后并不感觉不安……他是个幸福快乐的人。中尉感到肠子里一阵搅动,这是一种生物对生物的自然的忌恨。“我们已经把他枪毙过十几次了。”他说。
“总督接到一个报告说这个人上星期想逃到韦拉克鲁斯去。”
“他到我们这儿来了?那些红衫党员都干什么去啦?”
“那还用说,他们让他漏网了。他没乘上轮船只不过是偶然事件。”
“他到哪儿去了?”
“他们找到他的骡子了。总督说,这个月内一定要把这个人交到他手里。在雨季到来之前。”
“他过去的教区在哪里?”
“康塞浦西昂和附近一些村子。但是他在几年前就离开那个地方了。”
“还知道这个人的另外什么情况吗?”
“他有可能假扮成一个美国佬。他在某所美国神学院待了六年。别的事我就不知道了。这个人生在卡门——父亲是个小商店店主。这些事对我们把他缉捕归案都没什么帮助。”
“在我眼里,这些人的长相都一样。”中尉说。看着这些白纱衣裙,他的心几乎被一种可以称为恐惧的感觉触动了一下。他记起了童年时代教堂里燃香的气息,记起了蜡烛、花边和必须摆出来的端庄稳重。他也想起那些不了解献祭含义的人在圣坛台阶上对教民提出的苛刻要求。一些年老的农民跪在圣像前面,平伸两臂,摆出在十字架上受难的姿势。他们在劳累了一整天以后还必须继续忍受肉体的折磨。神父拿着募捐袋到处走动,从他们手里拿走一分一分的硬币,谴责他们为了舒适而犯了一些琐屑的罪恶,而他们自己除需要节制一些情欲外却不必作出任何牺牲作为回报。节制情欲有什么困难?中尉想,这算得了什么?他自己对女人就没有需求。他说:“我们会抓住他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我的牙啊。”警察局长又喊起痛来。他说:“我算整个被牙齿给毁了。今天我最长一杆才打了二十五分。”
“你得换一个牙医。”
“他们都是一路货色。”
中尉拿起那张照片,把它钉在墙上。詹姆斯·卡威尔,银行抢劫犯和杀人犯,现在开始侧着脸凶狠地盯着那参加初领圣体礼的一群人。“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条汉子。”中尉赞许道。
“谁?”
“这个美国佬。”
局长说:“你听说他在休斯敦干的事了吗?抢走了一万美元。两个特工人员叫他打死了。”
“特工人员?”
“从某种意义上讲,能同这些人较量还是一种荣誉。”他伸出两手,用尽力气去拍打一只蚊子。
“像他这样的人,”中尉说,“对人们没有什么真正祸害。不过是死几个人。我们早晚哪个不死。抢点儿钱——钱反正得有人花。可要是我抓住一个神父对社会的益处就更大了。”中尉穿着锃亮的靴子站在局长这间粉刷得雪白的小屋子里,说话咬牙切齿,显出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他的野心中含有某种非功利的想法;他一心要抓到这名主持初领圣体礼的能说会道的可敬的客人,他的这一愿望也不无维护道德的动机。
警察局长发愁地说:“这个人能够这么多年逍遥法外,真是狡猾得像个魔鬼。”
“谁都能够逍遥法外,”中尉说,“我们并没有认真对付他们——除非他们自己闯进我们手里。你就瞧着吧,我保证能抓到他,不出一个月,如果……”
“如果什么?”
“如果我有权的话。”
“你讲得轻松,”局长说,“你用什么办法?”
“我们这个国家不大。北边是高山,南边是大海。我要像搜查街道似的把全国搜遍,一幢房子一幢房子地搜查。”
“听你讲起来倒很简单。”局长话语不清地说,他正用手帕捂着嘴。
中尉突然说:“我可以告诉你我会怎么办。我要叫这个国家的每一个村镇交出一个人质来。如果哪个村镇的居民看到这个人不举报,人质就要被枪毙——枪毙以后再抓一个新人质。”
“那可就要死很多人了。”
“还是值得一做的,是不是?”中尉问道,“把这些人一劳永逸地消灭干净。”
“你知道,”局长说,“你想的倒是个好主意。”
中尉穿过户户都上了窗板的市镇步行回家,他的全部生活都凝聚在这里。走过工农联合会的会址后是一所学校。他曾经出过不少力帮助铲除掉那些不愉快的记忆。整个城市的面貌现在都已经改变了。山上靠近公墓的地方如今铺上了水泥改为运动场,在朦胧的月光中秋千架耸立着,像是一具绞架。新时代的儿童记住的将是新事物:一切都不会再是老样子了。中尉一边走路一边注意观察着,神态倒有些像传教士。一位神学家在历数过去的过错,准备再一次进行清除。
他走到自己的住所。这一带的建筑都是平房,外墙刷着白粉。几幢平房围着一个小院,院子里有一口水井,种着几株花。临街窗户安着铁栅栏。中尉住的屋子里有一张用旧包装箱木板拼凑起来的床,床上铺着草席、褥子和被单,墙上挂着总统的肖像和一份挂历。砖地上摆着一张桌子和一把摇椅。在烛光下,这间屋子显得非常凄凉,活像一间牢房或是修道院的密室。
中尉坐在床上,开始脱皮靴。本来这是该做晚祷的时刻。黑色的硬壳甲虫噼噼啪啪地往墙上撞,发出小鞭炮爆裂的声响。有十来只虫子翅膀撞坏,在砖地上爬动。中尉一阵气往上撞,因为他忽然想到,世间居然还有人相信一位怀有怜悯和爱心的天主。有一些神秘主义者据说可以直接体验天主。他也是个神秘主义者,但是他体验到的却是空虚——他坚信只存在着一个世界,一个正在死亡、正在变得寒冷的世界,而人类从动物向高级演化也并无任何目的。
他连衬衫和裤子都没脱就往床上一躺,吹熄蜡烛。炎热像是他的仇敌一样潜伏在这间屋子里,但是他不相信自己的感官,他只相信空虚寒冷的广漠太空。不知从何处传来了收音机的声音,从墨西哥,也许是从伦敦或者纽约播放的音乐渗入了这个偏僻的、不为人注意的国度。这里是他的国土,如果他能做到的话,他会用钢铁铸起一道墙把这个地方围起来,把一切使他记起自己悲惨童年的事物铲除干净。对他来说,这种愿望已经成为他的心病了。是的,他想把一切都毁掉:他只要自己独自一人,没有任何过去的记忆。他的生活是五年前才开始的。
中尉就这样仰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听着硬壳甲虫撞击着天花板,噼噼啪啪地爆裂。他想起红衫党在山上墓地大墙前枪决了的那个神父,那也是一个鼓眼珠的矮胖小个子。那个人是高级教士,自以为凭他这样高的神职身份就可以把命保住。他有些看不起地位比他低下的教士。生命虽然已到尽头,他仍然不断向人解释自己的身份,直到死前才想起该做祷告。他跪在那里,他们给他一些时间叫他临终前念一段悔罪经。中尉在一旁看着,这件事不是他直接处理的。他们大概一共处决了五名神父。另外有两三个逃掉了,主教现在已经安全地逃到墨西哥城了。还有一个神父表示他已经遵从总督颁布的神职人员必须娶妻的法令,现在同他的女管家就住在河沿不远的地方。这当然是一种最好的解决办法,叫那些还活着的人亲眼看到这些神父对自己的信仰并不坚定,叫人们知道他们宣讲了这么多年的教理只不过是骗局。因为如果这些传教的人真正相信天堂和地狱的话,他们为了获得永恒就不会在意肉体上的一点点痛苦了。中尉在闷热潮湿的黑暗中,躺在自己的硬板床上,对某些人惧怕的肉体痛苦丝毫也不同情。
在商业学院后楼的一间屋子里,一位妇女在给她的孩子朗读一本书。两个小女孩,一个六岁,一个十岁,坐在床沿上;一个十四岁的男孩靠墙站着,脸色非常疲惫。
“小胡安,”母亲读道,“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是个恭顺、虔敬的好孩子。别的小孩有时会很粗野,彼此打架,可是小胡安却总是遵奉基督教的训诫,一边脸挨了打还把另一边脸也递过去。有一回他父亲以为胡安说了谎,打了他。后来父亲发现儿子说的是真话,就向他道歉。可是胡安却说:‘亲爱的父亲,正像我们的天父有权力任凭自己高兴惩罚他的子女似的……’”
男孩子不耐烦地在墙上来回蹭着脸。母亲低缓的声音继续嗡嗡地响着。两个小女孩瞪着眼睛,一字不漏地听着这个虔诚动人的故事。
“我们绝不该认为小胡安跟别的孩子有什么不同。其实他也像所有小孩那样爱笑爱玩。只不过有时候他会夹着一本带图画的圣书,离开他那些嘻嘻哈哈的小伙伴,独自一人躲到父亲拴牛的屋子去。”
男孩子伸出光脚板把地上的一只甲虫踩碎。他无精打采地想:反正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有一个尽头——早晚这本书会念到最后一章,小胡安会倒在一堵大墙前头死掉,嘴里喊着“Viva el Christo Rey”[9]。可是这以后,他又想,又要读另外一本书啦。这些书每个月都有人偷偷从墨西哥城带进来,要是海关的人知道该怎么搜查就好了。
“不是的。小胡安是个真正的墨西哥孩子。他不仅比他的那些小伙伴更喜欢动脑子,而且每次演戏,不论排演什么,他都踊跃参加。有一年他们这一年级学生要给主教演一出短剧,这个剧是根据早期基督徒受迫害的故事编写的。当胡安被选定扮演罗马暴君尼禄的时候,没有谁像他那样高兴了。在舞台上,他扮演的角色显得既可恨又可笑,简直演绝了。可惜这样一个孩子刚刚长大成人,年轻的生命就夭折在一个比尼禄更加残暴的统治者手中了。他的一个同班同学,后来加入耶稣会的米盖尔·塞拉神父,这样写道:‘我们当年看演出的人谁也不会忘记那一刻……’”
一个小女孩偷偷地舔了舔嘴唇。生活就是这样的。
“幕布升起。我们看到胡安披着他妈妈最好的一件浴袍,嘴上用黑炭涂着胡须,头上戴着用盛饼干的铁皮盒子做的一顶王冠。他走到临时搭起来的舞台前面,开始朗诵台词。这时连看剧的慈祥的老主教也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男孩子把脸转过去,对着墙打了个哈欠。他无精打采地说:“他真是个圣人吗?”
“如果教皇同意的话,很快他就会成为圣人的。”
“他们都像他这样吗?”
“谁?”
“那些殉教者。”
“是的,他们都像他这样。”
“连何塞神父也这样?”
“不要提这个人,”母亲说,“你怎么会想起他来了?这个人很可鄙,他背叛了天主。”
“他告诉我,比起其他人来,他更是一个殉教者。”
“我已经跟你说过不止一回了,不要再提他了。亲爱的孩子,噢,我亲爱的孩子……”
“还有另外一个人呢——那个来这里看咱们的人?”
“他同何塞不……不完全一样。”
“他也可鄙吗?”
“不,不。他不是个可鄙的人。”
那个年纪最小的女孩突然开口说:“他身上有一股味儿。”
母亲继续朗读那本书:“那天夜里小胡安是不是已经有了预感,知道自己再活几年以后也将为了信仰而把生命奉献出去?我们不能肯定。但是塞拉神父告诉我们,那天晚上胡安跪着祈祷的时间比哪天都长。当他的一些同学像所有男孩子那样同他开几句小玩笑的时候……”
朗读的声音继续着,从容、徐缓,一直是用低柔的调子。两个女孩始终全神贯注地倾听着,小小的脑子里正在构思一些会使自己父母吃惊的虔诚的词句,而那个男孩却面对白灰粉刷的墙壁连连打哈欠。每一件事都会终结的。
不久以后,母亲回到里屋丈夫身边。她说:“我很担心咱们那个儿子。”
“为什么不担心咱们的女儿?什么事不叫人担心啊?”
“她们早已经成了两个小圣女了。可是咱们的儿子——他总是提问题,问那个喝威士忌的神父的事。咱们那时候真不应该叫他到咱们家来。”
“咱们要是不让他来,他们早就把他抓住,让他成了你的另一个殉教者。他们还会写出一本关于这个人事迹的书,叫你给孩子们读。”
“那个人——他绝成不了殉教者。”
丈夫说:“咳,反正他还一直做他该做的事。我就不相信他们在这些书里写的那些事。我们都是凡人。”
“你知道今天我听见什么啦?一个贫穷的女人请他去给自己的儿子施洗。她想给儿子取名佩德罗,可是那家伙喝醉了,什么也没注意到,结果给那男孩子取了个女孩子的教名,叫布莉吉塔。布莉吉塔!”
“咳,反正是个很好的圣名。”
“有的时候,”母亲说,“你真让人受不了。你看,咱们那个孩子又跟何塞神父说话来着。”
“咱们住的这个城市这么小,”她丈夫说,“怎么作假也没用。咱们被抛弃到这个地方了,一定得尽一切力量活下去。说到这里的教会——教会就是何塞和那个爱喝威士忌的神父,我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人了。要是我们不喜欢这个教会,那也没别的办法,只好离开。”
他耐心地看着自己的妻子。他比她受过更多教育。他会打字,懂得会计学基础知识,会看地图,还去过墨西哥城。他知道他们目前被丢弃的这个地区的范围——乘船顺流而下十个小时以后可以到港口,再乘海轮在海湾里航行四十二个小时才能到韦拉克鲁斯。这是离开这个地方的唯一途径。这一地区北部是山区,沼泽、河流在那里逐渐消失。高山把他们同另一个国家隔离。南部地区没有道路,只有骡子才能够通行的小道,偶尔有一块你无法信赖的平地。这一带零零散散有一些印第安人村落和放牧者的棚户。再走过去两百英里就是太平洋了。
妻子说:“我宁可不活了。”
“咳,”他叹了口气说,“当然了,这还用说。可是我们还得活下去啊。”
老人坐在地面干燥的一个小院中的一只包装箱上。他非常肥胖,呼吸短促,好像在炎热中太过用力似的有些气喘。他曾经学过一点天文学,现在正仰望着夜空寻找某些星座。老人只穿着衬衫和裤子,赤着脚,但是他的举止却仍然清清楚楚地保留着神职人员的姿态。他当过四十年神父,这在他身上已经打上了烙印。小城寂然无声,人们都已进入梦乡。
那些亮晶晶的世界遍布天空,像是对他允诺:他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并非整个宇宙,在某个地方,基督或许并没有死。老人不能相信,那上面如果有个观望者,会看到这里的世界仍然光彩夺目。在团团云雾下面,它像一艘燃烧起来而被弃置的海轮,在宇宙间沉重地滚动着。整个地球已经被他自己犯下的重罪包裹起来了。
“何塞,何塞。”一个妇人在他住的一间独室里喊。老人听见那女人喊他的名字,就像古代奴隶船上一个划桨的奴隶一样把身体蜷缩起来。他的双眼离开了天空,于是所有的星座都升腾远去。硬壳甲虫在院中到处爬动。“何塞,何塞。”他不无妒意地想到那些被杀害的人。死只不过是瞬间的事。他们被带到坟场去,站在一堵墙前头等候处决;两分钟后生命就不复存在了。他们被称为殉教者。而他却要在这里一天天地挨下去。他今年才六十二岁,可能会活到九十岁,还要活二十八年。这真是一段漫长的时间;从他出生到被派遣到第一个教区担任圣职,其中包括他的全部童年时代、青年时代和在神学院学习一共也不过二十八年的时间。
“何塞,来睡觉吧。”他打了个哆嗦,知道自己在演滑稽戏。老了再结婚本来就让人笑话,更何况他是个老神父……他用旁观者的目光审视了一下自己,怀疑自己是不是连下地狱都不够资格。他只不过是个丧失性功能的肥胖老头,在床铺上受人嘲笑讥讽的对象而已。但是他又想起来他还被赋予了一份别人无法取走的职能,至今他仍然拥有把圣饼化为耶稣的血与肉的权力。也就是因为这个,他才还值得遭受天谴。不论他走到哪儿,不论他做什么,他都在亵渎上帝。过去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受了总督的政治理论蛊惑、背叛了天主教的疯子,闯进一座教堂(当时教堂还没有消失),把圣体抢在手里,往上面啐唾沫,又扔在地上用脚踩。后来人们就把他抓住吊死了,正像在耶稣升天日那天他们把肚子填塞起来的稻草人犹大吊在钟楼上一样。这个人并不那么坏,何塞神父想,他会被宽恕的。这个人只不过是个政治狂而已,而他自己的罪孽却大多了——他像是一张猥亵的画片,每天都在那里腐蚀儿童。
他坐在包装箱上打了个嗝儿,身体在风中微微发抖。“何塞,你干什么呢?快上床来吧。”一天到晚无事可做——没有职守,没有告解,祈祷也不再有什么用处。做祈祷就必须有一番做作,可他已经不想装腔作势了。到现在为止,他已经一天不落地在深重的罪恶中生活了两年,无法向任何人告解。除闲坐和吃饭以外,没有任何事可做。他吃得太多了;那个女人总是拿东西填他,叫他越来越胖,把他像一口参赛的猪似的养着。“何塞。”他一想到自己将第七百三十八次面对他的那位总是板着脸的女管家——他的老婆的时候,不由得紧张地打起嗝儿来。她正躺在那张有半间屋子大的罪恶的大床上等着他呢。蚊帐里隐隐约约露出她那瘦骨嶙峋的身子、长长的下巴、灰白色的短辫子和一顶奇形怪状的睡帽。这个女人总认为她必须端着点架子,因为政府发给她养老金,她是唯一的结了婚的神父的老婆。她对此感到无比骄傲。“何塞。”“我来了,亲爱的。”神父说,又打了一个嗝儿。他从包装箱上站起身来。这时不知是谁在暗地里笑了起来。
老人抬起一双小红眼睛,好像一口猪意识到前面就是屠宰场。一个又尖又细的童音在喊:“何塞。”他慌乱地在小院四周寻找着,最后在对面一扇安着铁栅栏的窗户后面发现了三个孩子,他们正故作严肃地望着他。他转过身,向自己的房门走了两三步。因为身体肥胖,他走路极其缓慢。“何塞。”又有一个尖细的声音在叫他。他转过头来看了看,发现那三张小脸简直乐得开了花。老人的小红眼睛里丝毫没有怒色——他是没有权利生别人气的。老人嘴动了动,脸上现出一副苦涩的笑容。孩子们等待的正是老人这种软弱的表现,他们好像得到了批准,不再装样,开始齐声尖叫起来:“何塞,上床吧,何塞。”于是整个小院回荡起这一不知羞耻的叫声。可是老人只是一边谦卑地笑着,一边做着微小的手势,叫孩子们安静下来。他已经没有体面可言,到处都得不到人们的敬重,不论在家中,在城里,或在整个这个被遗弃的星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