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向中世纪哲学的过渡
第一节 中世纪的划界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对古代哲学的研究一直持续到其正式的结束,即公元529年,查士丁尼下令查封在雅典的学校。现在我们发现有必要回溯过去,因为基督教纪元的最初数百年既标志着罗马帝国和希腊罗马(Graeco-Roman)或希腊(Greece)哲学的衰亡,也是新的基督教作为一种教义和制度建立起来的时间。我们现在要考察的这个时代中,基督教凌驾于一切之上,统治着西欧的知识分子。
我们所研究的中世纪哲学将主要涉及与罗马天主教有关的基督教哲学;产生于东方帝国的拜占庭文化的阿拉伯和犹太哲学对西欧哲学施加了影响,因而我们要稍微研究一下这些哲学。
历史学家为了便于处理他们所掌握的材料,经常任意地为不同时期划界,他们有时候将中世纪定义为从公元395年狄奥多西去世,帝国被他的儿子们分裂,到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土耳其人攻占这段时期。公元395年对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有些重要,因为它标志着古代的智力的衰落。但是我们无法辨明在那一很早年代用来界定中世纪一词的特征。H.O.泰勒[1]用文明而不是年代来划定中世纪,他找出了中世纪思想的三个相互作用的特征:(1)新形成的民族的性格,这些民族由在帝国衰落时攻占帝国的北方野蛮人和已经存在于西欧的拉丁民族结合而成;(2)主要通过拉丁语资料而传播的希腊文化和希腊—罗马世界文化;以及(3)拉丁而不是东方(希腊)形式的基督教。泰勒没有表明这一结合在8世纪之前大范围地发生过,他甚至认为教皇格里高利(590年~604年)时期是教父时期和中世纪之间的过渡。我们不需要证明这一点,因为每一个中世纪的定义和历史兴趣都对这一时期的划界有其规定。当然,我们目前的兴趣要求我们从395年之前很久开始,以便弄清楚中世纪哲学的预设和发展。
第二节 教父时期
我们将视教父哲学为中世纪哲学自身的开端。教父时期在属灵的恩赐上至少是一个富裕和希望的时代,根据最严格的解释,从基督时期开始,到430年圣奥古斯丁去世。根据最宽泛的解释,教父时期也包括基督教教义的进一步发展,这一发展一直持续到692年的特鲁洛会议。教父哲学值得被作为一个哲学史的时期而加以讨论,这一时期既区别于中世纪自身,也区别于我们已经考察过的非基督教的希腊哲学。教父时期是早期基督教和希腊哲学的结合,在神学上比在哲学上更为丰富。这一时期最伟大的代表是圣奥古斯丁,他可能是这一时期唯一配得上哲学家称号的人。奥古斯丁没有哲学上的直接继承人,直到后来的中世纪他才受到重视。在这一节我们将概述一下教父时期。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将对其进行详细讨论,以便更为清楚地了解基督教的部分同源于希腊哲学的部分之间的相互影响。
最早的基督教团体在类型上非常多样化,但是通常可以被归入非犹太教一类和主要趋向犹太教一类。在一个其细节复杂又模糊的非常早的时期,从这两个来源中出现了一种基督教形式,被称为希腊的基督教,圣徒保罗例示了这一宗教。这一新宗教力图使其教义能够迎合一般大众和有教养的知识分子,并且与盛行于古代世界的异教和犹太教教义相区分。在圣徒保罗的著作中—特别是在他的《希伯来书》中—以及在《约翰福音书》中,我们可以辨别出教父哲学的两个特征:首先是上帝的化身和唯一的儿子耶稣基督的升天;其次,用在希腊世界占主导地位的哲学概念来解释基督这个人。
对耶稣基督这个人的性质的基督教理解直到与哲学思辨相结合之后,才具有了明确的形式。如在圣徒保罗的著作中所表述的,这一理解仅包含着晚期三位一体教义和基督的人性和神性结合的萌芽。而且,保罗教义也包含着对最终未被接受的信条的预见,这一点在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争论中得到了充分证实。三位一体的教义是整个西方基督教神学的最终基础,这一教义直到325年的尼西亚会议才有了明确的形式。直到包含在阿里乌斯教徒和阿塔纳修的追随者之间的争论中的三位一体争论在381年的君士坦丁堡会议上得到解决,并且涉及基督的人性和神性之间关系的进一步争论在451年的迦克墩会议上得到解决(至少对西方教会来说是这样),三位一体教义才被确立为新教会的可靠的、公认的基础。在这些发展之前,存在着相当多的神学争论,这些争论使用在希腊世界通行的哲学术语。这一术语学主要是在反尼西亚时期的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的哲学推理,大部分属于源于斐洛的新柏拉图传统。斯多葛学派和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成分也存在于早期基督教思想中,但是新柏拉图主义的部分占统治地位。实际上,这一时期的基督教哲学有时给人的印象是:基督教的部分在吸收希腊哲学时失去了其独有的特征,但希腊的部分在这一过程中变化很小。这对在东方和希腊中心有根据地的反尼西亚派哲学来说几乎是真的,对于接替克莱门特成为亚历山大城基督教派领袖的奥利金(254年去世)来说则尤其如此。
尼西亚会议(325年)拒绝了新柏拉图主义,它为耶稣基督的基督教概念制定了一个原则,这一原则将基督描述为神子,同时他自己又是上帝的真正化身。因为基督教的新柏拉图主义已经根据其流射原则将逻各斯等同于基督,使后者成为次要的神,介于超验的上帝和可感知事物的世界之间。实际上,尼西亚定义是特别用来拒斥亚历山大城的主教阿里乌斯的异教信仰,后者的哲学前辈是斐洛、奥利金和新柏拉图主义者。在尼西亚会议进程中,由一个较早的亚历山大城的宗教会议对阿里乌斯作出的罢免得到批准,阿里乌斯的学说受到谴责。尼西亚定义确立了基督教徒将要遵守的信仰的意义,其辩护者更多地诉诸于他们所理解的《圣经》而不是哲学的或者神学的思辨。
正是阿塔纳修在同阿里乌斯的持续许多年的论争过程中,给予尼西亚原则一个更具哲学思辨的特征。他作为执事参加了尼西亚会议,在328年他接替亚历山大担任亚历山大城主教区的主教。阿塔纳修通过将三位一体的第三个成员—圣灵包括在尼西亚定义中,从而完善了这一定义,并使得这一定义成为一个真正的哲学学说的出发点。通过这一做法,他为圣奥古斯丁对真正的基督教哲学的表述奠定了基础,这一哲学利用了古典的希腊术语而又不从属于它。
虽然公元4世纪是一个动荡的世纪,这既表现在新教会的宗教生活上,也表现在帝国的政治生活上,但是在这一时期帝国的大部分都完好无损。在这个世纪末,境况开始发生变化。395年狄奥多西去世,这通常被认为是整个罗马帝国处于一个相当有效而统一的准则统治之下的最后一年。此后,他的两个儿子霍诺里乌斯和阿卡狄乌斯继位,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走上了各自的道路。在为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发展提供场所的西罗马帝国,除了日耳曼侵略者或另外一个指挥者所提出的规则外,不存在其他有效的规则。392年,在狄奥多西去世前的第三年,他正式宣布基督教—其正统形式已经得到了热烈地拥护,并且由坚持不懈的阿塔纳修在尼西亚会议之后许多年对其进行了精致的阐述—是罗马帝国的官方宗教。在混乱的5世纪,基督教成为西罗马帝国丰富的希腊罗马遗产的唯一有组织的持有者,并成为影响巨大的力量,这一传统被转变为一种成熟的、具有自我意识的基督教教义,并通过基督教流传到北方的侵略者那里。希腊罗马传统很深地影响了他们,并转而在成为中世纪西欧文明的思想综合中得到修正。
[1] 《中世纪思想》第4页及其后。
第十八章 基督教的开端
第一节 早期基督教
在希腊思辨的末期,一种拥有适合时代发展诸多要素的新宗教在罗马世界使人们发生了信仰的转变。这一宗教从犹太教的土壤中产生,宣扬仁慈、公正和一视同仁地爱他的孩子的父神的福音,并承诺通过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来救赎人类。这一宗教宣扬没有人会因为太低贱而得不到救赎,所有人都有希望,基督会再次降临来建立他的王国,首先是在尘世,然后是在天国,但是不论在尘世还是在天国,他的王国都是正义和爱的王国。这一宗教宣扬在审判日,邪恶者虽然可能富有并强大,但是他们将被罚入地狱,心灵纯洁者虽然可能贫穷或者低贱,但是他们将沐浴天堂的荣耀。通过承诺从罪恶的世界中解脱并在未来过上幸福的生活,基督教触动了大众的心弦,满足了时代的渴望。解脱的条件不依赖于外在的和偶然的善,而是依赖于一种有美德的生活、忏悔、对上帝和人的爱。基督教的创始人将法利赛人按字面解释法律的观念改造为关于圣灵的正义的教义。人们应当出于对上帝的爱和崇敬而行动,而不是出于恐惧;在上帝看来,心灵的纯洁比对利未族法令和惯例的外在遵守更为有益,内在的精神要比外在的形式具有更大的价值。实现救赎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使自己摆脱邪恶情感:妒忌、愤怒、憎恨和报复心;甚至原谅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因为遭受冤屈比做错事要好一些。爱和原谅取代了憎恨和报复心。每个人都应当像爱自己一样爱他的邻人,而每个人都是与其他人为邻的。
第二节 基督教和古典文化
基督教在精神上的一元论,关于来世生活的学说,它的爱的福音以及基督受难的事例,这使得这一新宗教吸引了罗马这一世界帝国的人们。随着皈依基督教的有教养阶层者的增多,基督教就不能忽视根植于它必须在其中取得成功的文明中的哲学概念。实际上,出现于巴勒斯坦的基督教至少在部分上应将其起源归于这一希腊罗马文明;犹太教没能抵制盛行于罗马帝国的伦理、政治、社会、宗教和理智的影响,基督教的反抗部分地就是这些影响的一个结果。这一新的世界宗教在时代适合它出现的时候出现了。促进基督教出现并传播的诸多要素包括:一个世界帝国的存在;斯多葛主义者所极力主张的世界大同主义和四海之内皆兄弟精神的日益增长;哲学家所教导的精神性上帝概念的盛行;对流行的希腊神话和东方宗教的灵魂不朽概念的广泛接受;犹太教的有人格的上帝这一理想的影响,其成功地唤起了宗教精神,而形而上学的抽象概念没能做到这一点。基督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其时代的产儿,是犹太教和希腊罗马文明的产儿。但是时代的影响并不会随着新宗教在世界上出现而消失,基督教在向希腊人和罗马人宣传自己的过程中,逐渐吸收了这一世界的文化,它自己将消息带给这个世界。如果这一新宗教的犹太—基督教派将自己视为犹太教的一个阶段,并取得成功,那么基督教很可能已经埋葬在耶路撒冷的城墙下了。
为了有效地传达其教义,基督教必须解决许多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它必须证明自己忠实于理性,为了捍卫自己而必须反击最终注意到它的政治家和哲学家的进攻。基督教的领袖们有必要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与反对者交锋,利用他们所熟悉的哲学概念,用他们自己的理智武器—他们自己的哲学同反对者斗争。这样的捍卫信仰的人或者护教者在需要时出现了。但是还有必要为基督教的信条进行界定,系统地表述信仰的条款,建立一个教义或者信条的体系。在这里,受过哲学训练的智者再次为理智地表述基督教共同体的传统信仰提供服务。希腊思想再次对基督教施加了重要影响。基督教的教义通过教会的重要会议而得到正式规定,但是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解决方案提出来又被否决,各方围绕信仰的许多解释进行斗争以获取胜利。获胜的信条就成为正统的信条,在规定信条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思想家被称为教父。
参考书
A.Harnack,《基督教是什么》,T.B.Saunders译,1901年,以及《基督教的使命和扩张》,J.Moffatt译,1908年;A.C.McGiffert,《基督教思想史》,两卷本,1932年~1933年;Gibbon,《罗马》,第十五章;T.Mommsen,《罗马史》(特别是论述行省的一卷);W.E.H.Lecky,《欧洲道德史》,第一卷,1870年;G.P.Fisher,《基督教教义史》,重印,1922年;A.C.McGiffert,《早期基督教的上帝》,1924年;S.J.Case,《基督教的上帝》,1934年;K.S.Latourette,《第一个五世纪》,1937年。也参见Cheyne,《圣经百科全书》;Hastings,《圣经辞典》以及《宗教和伦理学百科全书》。
第十九章 基督教神学的发展
第一节 早期神学
如前所述,新宗教很快就不得不对其教义作出规定,并进行辩护,面对盛行的犹太教和希腊思想模式构造出基督教神学以便表明它的态度。在基督教时代的初期,最适用当时紧迫需要的是我们已经概述过的犹太—希腊哲学。“对旧约的比喻式解释成为将新信仰与旧的启示结合起来的不可缺少的手段,”策勒尔说,“斐洛的逻各斯学说同犹太—基督教的弥赛亚信仰,在未来几百年构成了基督教神学教义运动的核心。”
我们在圣徒保罗的著作中找到了基督教教义神学的开端。保罗是第一个提出基督教神学和历史哲学的人。归于保罗的书信表明他受到了与在所谓的《所罗门智训》中所包含的概念相似的概念的影响—保罗无疑熟悉这本书—并且这些概念在斐洛哲学中得到了发展。基督被等同于上帝的权力和智慧,即逻各斯;他作为原型的人而预先存在,但为上帝所创造。
第二节 诺斯替教
这些观念构成了规定相当明确的神学。基督教的历史部分根据希腊的逻各斯学说而得到解释;宗教和哲学部分则被紧密结合在一起以强调宗教的方面:逻各斯是一个人,是有生命的父亲的儿子,而不是冷冰冰的哲学抽象。
但是其他具有很强思辨倾向的思想家自然会根据他们自己的哲学观点来解释这一新宗教,将其理性化,并将信仰转换成为知识。这一工作是诺斯替教在公元2世纪时做的。犹太人斐洛已经根据希腊哲学来解释犹太教,并力图对希腊形而上学家和犹太教学者的思想进行调和。诺斯替派努力为基督教做同样的事情;他们思考自己的信仰,并提出了关于基督教的哲学和基督教哲学,提出信仰和知识、宗教和科学之间的和谐。
诺斯替教是处于萌芽期的经院哲学,虽然它很粗糙和荒诞。我们将他们称为基督教的斐洛主义者,他们断言他们的学说是由耶稣传达给他的那些能够接受这些学说的追随者们,构成了有教养的基督教徒所秘传的教义。他们宣称基督教是一个全新而神圣的学说,而犹太教则是堕落的宗教形式,是较为下等的存在者的启示,而异教徒则是邪恶精神的作品。他们认为犹太教的上帝或者造物主是一个假的上帝,与最高神灵居所的光明王国相对立,同真正的上帝相对立。基督是最高的神灵之一,他进入人的身体以便解放由造物主囚禁于物质之中的光明的精神。那些能够理解基督真正教义的人就成为诺斯替教徒,或者“精神存在者”,最终会从物质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禁欲就是摆脱束缚的手段之一;那些不能够摆脱可感物质束缚的人将会随着物质而消亡,而获得自由的人或者“精神存在者”将会升入造物主的天堂。尘世是堕落的结果;物质是恶的基质。公开的教义包含在基督教的信条中,而秘传的教义则秘传给诺斯替教徒。
主要的诺斯替教徒有:克林都斯、萨图尼努斯和瓦伦丁。马西昂于144年在罗马建立了一个教堂,将圣路加的福音和十封保罗书信作为权威,他的体系包含了类似于诺斯替教的学说,但是更强调信仰而不是知识,因而不能被归于这一教派。
参考书
E.de Faye,《诺斯替教徒和诺斯替教》,第2版,1925年;E.K.Rand,《中世纪的缔造者》,1928年。
很明显,诺斯替教没有胜任他们的工作:他们仅仅提出了一个“半基督教的神话”,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哲学体系。此外,他们的学说同耶稣教义的流行概念相冲突;他们否定《旧约》,区分了秘传和公开的基督教,他们将耶稣理解为一个身体为天国的基督所用的人,他远在上帝之下,甚至在天使之下,他们相信具有特殊禀赋者或者精神存在者,他们的比喻式解释遭到护教者和其他保守的基督教领袖的反对,因而这些学说被宣判为异端邪说。与此同时,诺斯替教运动也对新宗教及其神学产生了相当的影响,促进了基督教神学对信仰的哲学表述。诺斯替教的一些来自希腊哲学的基本观念出现在教会早期作家的著作中,成为基督教教义发展的构成性因素。
第三节 护教者
护教者同诺斯替教徒一样,致力于使新宗教清楚明白;他们诉诸于哲学来辩护他们的信仰,反对异教徒,也反对诺斯替教的荒诞解释。对护教者而言,基督教既是哲学也是启示;它的真理具有超自然的来源,并且是绝对确定的,但是基督教的真理又是理性的真理,即使它们只能被受到神灵启示的心灵所理解。哈纳克认为:
“护教者的共同信念可以总结如下:基督教是哲学,因为它具有理性的内容,因为它对所有真正哲学家们力图回答的问题给出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和可被普遍理解的回答;但是它又不是哲学,实际上它与哲学直接对立……就基督教是启示的真理而言,它因此具有超自然的、神圣的来源,它的教义的真理性和确定性都因此为最终依据。”[1]
护教者们熟悉他们时代的文学和哲学,并与有教养的阶层交往。实际上,教会的许多早期领袖在改变信仰之后都竭力捍卫新宗教,为新宗教在有文化修养的阶层中赢得支持。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哲学的部分通常在他们的著作中占据主导,而纯粹宗教的部分则通常处于次要位置。
护教者的领袖有:殉道士查士丁(166年去世)、达提安、阿特那哥拉斯,西奥菲勒斯、伊勒纳乌斯(生于120年至130年间)、希波里图斯(死于235年以后)、米纽修斯·费里克斯(2世纪)、德尔图良(164年~140年)、西普里安(200年~258年)、亚历山大城的克莱门特(126年去世),以及奥利金(185年~254年)。这一运动在各个教义问答学派那里达到了顶峰,可能第一个学派是由潘塔诺斯于180年在亚历山大城建立的,潘塔诺斯以前是一个斯多葛派的哲学家。这些学派的目标不仅是要捍卫新宗教并证明其合理性,而且为了便于教士开展工作要将教义简化为系统的形式,这样教士就能够使用基督教的原则来指导那些异教徒和犹太皈依者。亚历山大学派最伟大的领袖奥利金提出了一个综合性的基督教神学,这一神学受产生于亚历山大的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非常显著。
参考书
教父著作集(拉丁文和希腊文),Migne编辑,1840年;de Gerjardt及其他人编辑,1875年;新版《拉丁教父著作集》,维也纳学会编辑(从1897年起)。英译资料:《尼西亚前时期的基督教丛书》,Roberts和Donaldson编辑,以及《尼西亚和后尼西亚时期的教父丛书》,Schaff和Wace编辑。
E.R.Goodenough,《殉道士査士丁》,1923年。
第四节 护教者的学说
护教者著作中的基本思想是这样的:世界虽然会毁灭,却显示出理性和秩序的踪迹,并且指向一个永恒不变、善而正义的第一因,它是所有生命和存在者的来源。这一基质超越所有的生命和存在者:上帝的崇高、力量、智慧、善和恩典超越了人类的所有概念而难以形容。但是这个所有创造物的第一因必须是理性的;理性必须作为其内在本性的一部分而潜在其中。宇宙中的秩序和目的都是因为上帝的理性或者逻各斯的存在而存在。换句话说,理性和善是世界的基础,而上帝是所有变化者中永恒持久的基质。
通过自由意志的行为,上帝发射出逻各斯:逻各斯来自于上帝,就像光来自于太阳一样。太阳发出的光并没有离开太阳,而神圣的理性在产生过程中也没有离开上帝;上帝通过产生理性,这一理性与他不可分离,很显然上帝并没有丧失掉他的理性;逻各斯仍然属于上帝,与产生它的来源一起存在。同时,逻各斯被设想为另外一个人—与上帝在本质上同一,但是在数目上不同—它是第二个上帝,与上帝永远共存。逻各斯在耶稣基督那里成为人,基督成为逻各斯的化身,“道成肉身”。圣灵是上帝另外的显现,也被设想为实体。
我们在这些概念中所接触到的神性理性的人格化在希腊宗教哲学中就已经很熟悉了。理性是塑造世界的工具,上帝通过理性间接地作用于世界。护教者公开声称上帝的超验性,但是又试图保持逻各斯的独立性。逻各斯被认为永远与上帝在一起,与上帝一样永恒,潜存于上帝之中,与上帝的真正本性同一。同时,根据伊勒纳乌斯的观点,圣父被认为是逻各斯的存在和活动的来源,因此逻各斯似乎是隶属于圣父的创造物。而且,逻各斯按照上帝的意志成为人;因此有一段时间他并不存在,这又意味着他是一个创造物。奥利金为了解决这一困难,将两个观念结合起来,宣称逻各斯是永恒地被创造。创造活动并不是一个历时的活动,而是一个永恒而连续的过程;圣子被圣父永恒而连续地创造着。
世界的创造是按照希腊观念来解释的。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原因和目的;万物从上帝产生,又复归于上帝。逻各斯是所有创造物的模型或者原型;万物是由理性或者神圣理智的力量按照理性的影像创造出来的。造物主用无形的物质制造出世界,而物质是他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上帝的这一制造符合了存在于他心灵中的样式或者理性计划。对护教者来说,这一理性主义的思想体系是一个有人格的实体,这一实体作为一个能动的原因形成、保持并且控制着万物。在大多数护教者看来,创造是一个历时的活动;而奥利金则认为上帝是在永恒中创造的,创造物总是存在的,但是现存的这个世界有一个开端,并将消逝,然后为其他另外的世界所取代。
创造是上帝的爱和善的表达,是为了造福于人。但是世界虽然是为了人而被创造出来的,人的目标却不是在今世而是在来世。向往来世、远离尘世、灵魂离开感官世界而回到上帝那里,这就是最高的善。所有的护教者都以某种形式宣扬肉体和灵魂的复活;有时候灵魂和肉体都被认为在本性上是终有一死的,但仍能获得不朽,这不朽是上帝根据灵魂的善行而恩赐给它们的(圣查士丁);有时候人被认为除了肉体和灵魂外还具有较高级的精神,这精神在本性上是不朽的,通过精神,肉体和灵魂也分有了不朽(达提安)。某些护教者认为上帝将这一与灵魂相区别的精神赋予那些控制激情的灵魂。
护教者所共有的另外一个学说是关于自由意志和人的堕落的学说。上帝创造了精神,使得精神有能力区分善恶,并在善恶之间进行自由选择。这些精神中的某些精神会违抗上帝,趋向肉体的欲求而离开上帝;作为对这一罪恶的惩罚,这些精神将会堕落到较低一级的生命中—堕落到居于肉体的生命中。而人通过过一种基督徒的生活,在上帝的恩赐和逻各斯真理的启示下,可以重新获得他失去的地位。经过在地狱和炼狱的短暂停留后,在审判日那一天,正义者将会过上永恒的生活,不正义者将会被永远抛弃。唯有奥利金相信所有人最后都将获得救赎。贯穿于护教士的学说中的主旨是:第一个人或者上天的神灵在犯罪时很可能将罪恶带到尘世上,人类因为这一罪恶而受难,但人类如果脱离感官事物而寻求与上帝重聚,那么就存在最后救赎的希望。
基督教的基本信仰认为人类通过上帝之子耶稣基督而获得救赎,上帝之子将会来到世间使人类摆脱罪恶。这一简单命题产生了许多问题,基督教神学家为此争论了几个世纪,经过漫长而激烈的争论后才正式解决了这些问题。这一命题包含了三个重要概念:上帝、耶稣基督和人。在拯救的过程中,我们如何看待作为天父的上帝、上帝之子和人性?天父,圣子或者逻各斯,圣子和作为人的耶稣,上帝和人,他们的相互关系如何?
第五节 逻各斯学说
逻各斯学说在早期基督教神学中占据非常显著的地位,但是并没有渗透到早期教会的普通教徒中。最初几个世纪淳朴的基督教徒生活在多神教的共同体中,相信圣父、圣子和圣灵但没有在形而上学上解释其信仰;对他们而言,耶稣这个人在某种程度上是上帝的儿子,圣灵是第二个超自然的存在者,他并没有试图去理解上帝之子和圣灵的形而上的本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教会有才智的领袖在努力辩护他们的信仰以反对诺斯替教徒和异教哲学家的过程中,越来越深入到希腊学派的思辨中,直到他们最后使福音希腊化。逻各斯的学说在许多地区不可避免地遭到了反对,护教者们努力对基督教的基本信条进行了较少形而上的解释。出现许多教派,这些教派试图以一种为那些不熟悉神学思辨的人所容易理解的形式来表述基督教的教义。从公元130年到300年,在基督教团体中拥有最多追随者的学说是形态论,这一学说在西罗马世界是作为圣父受苦说而出现的,而在东方则是作为撒伯流主义而出现。根据前者的观点,上帝具有肉体而成为人,并亲自受苦—因此被称为圣父受苦说;根据后者的观点,上帝通过三种相继的方式或者力量显示自身,即圣父、圣子和圣灵。在这两种情形中,这三者都是以不同形态出现的同一个上帝(形态论)。
但是这些构想不严谨的观点并没有压倒逻各斯神学;在三世纪末期哲学的神学获得胜利,哈纳克认为:“它甚至用信条来理解教义。”奥利金的影响占了上风;他的后继者们将信仰变得极端哲学化,以至于外行难以理解。他们以损害拯救观念为代价强调纯粹宇宙论和哲学的部分;在这一学说的某些表述中,基督的名字甚至没有被提及。奥利金体系的新柏拉图主义威胁到基督教,使其陷于困境。[2]
逻各斯和上帝或者圣子和圣父的关系问题构成了325年的尼西亚会议的一种重要争论的主题,这一争论发生阿里乌斯的追随者阿里乌斯教派和反阿里乌斯教派之间,阿塔纳修后来成为反阿里乌斯教派的领袖。根据阿里乌斯的观点,基督是上帝的创造物,被赋予自由意志,上帝预见到他将会用此来行善;因此上帝在创造基督时赋予基督以上帝的尊严。在阿塔纳修看来,圣子作为拯救的基质,由圣父产生而不是制造;他与圣父共存,与圣父是同一个实体,完全享有圣父的本性,既没有使圣父受到损失,又没有成为一个不同的人。历史上的耶稣,即逻各斯—上帝或者圣子在本质上与人体结合,是一个完全的化身。圣灵是第三个存在者;上帝是三位一体,由三者构成,而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反阿里乌斯教派在尼西亚会议上取得了胜利;阿里乌斯的学说受到谴责,阿里乌斯和他的追随者被开除教籍。“被产生而不是被制造,同圣父是一个实体。”这段话被写入后来被称为《尼西亚信经》的教义中。参与争论的两派都从奥利金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中寻找证据,以支持他们自己的观点;正统的解释和被击败的理论一样以逻各斯学说为依据。后来有人试图通过宣称上帝和基督并不是同一实体,而是具有同样的本性,在阿里乌斯教派和阿塔纳修教派之间进行调和,但是没有成功。在这一观点上没有达成一致,这导致了罗马和希腊教会之间的分裂。
另一个引起争论的问题是耶稣这个人同逻各斯—上帝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即基督论的问题。护教者们提出了许多回答,结果形成了许多小派别以支持不同理论。有一种解释是,基督具有两种本性,“每一种本性自身都是完善的,并与另一种相区别,却在一个人身上完美地结合,这个人同时是上帝和人。”这一解释被451年的迦克墩会议接受,并成为正统的教义。
在确立了《尼西亚信经》之后,基督教哲学的研究主要是在亚历山大的奥利金学派进行。他们采纳正统的教义,奥利金的体系中同正统教义相冲突的教义被抛弃。这个学派协助进行重建工作的代表有:尼撒的格列高利(394年去世),大巴西尔(394年去世),纳西安的格列高利(390年去世)。普罗提诺所宣扬的新柏拉图主义也拥有大量的追随者,其领袖有:辛奈西斯主教、尼梅修斯主教、加沙的埃涅阿斯、学者扎卡赖亚斯、语法学家约翰尼斯和约翰·菲罗帕纳斯,他们都是公元6世纪的人。被错误地归于雅典最高法院的法官狄奥尼西奥斯的新柏拉图主义著作出现于公元5世纪末。
第六节 自由意志和原罪
第三个需要得到正式解答的问题是:在拯救的计划中人类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根据一种广泛流传的观点,整个人类因为第一个人或者堕落天使的罪恶而堕落;人类需要上帝以某种方式对其进行救赎。基督为了拯救人类而从天堂降到人间,这一信仰的基本观点似乎支持了这样一种解释:如果有必要将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那么显然人自己不可能拯救自己。他是罪恶的奴隶,在本性上是一个罪人(原罪学说),或者在某种方式上成为一个罪人;无论在哪一种情形中他都无法拯救自己。这一概念从摩尼教派那里获得了支持,摩尼教派人数众多,接受波斯的摩尼(277年去世)的学说,摩尼将波斯的二元论和诺斯替教学说加入到对《圣经》的理解中,并将基督教和拜火教创始人琐罗亚斯德的学说结合起来。摩尼教宣扬人的光明基质受到物质这一黑暗基质的束缚,只有通过禁欲,远离肉、酒、婚姻、财产和劳动,灵魂才能得到净化,回到产生他的光明王国。但是也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理解这一信仰观点:基督将人类从罪恶中拯救出来。罪恶意味着人有罪,有罪意味着有罪的人要负责;只有能够在正确和错误之间自由选择的存在者才可能是罪人。因此,如果人类犯罪,他必定是自由的。通过另外一种方式也可以得出同一结论:上帝是绝对地善和正义,不可能对罪恶负责;因此人自身必定是罪恶的产生者,并且只有他是自由的,他才可能不犯罪。
公元400年,一位叫贝拉基的僧侣来到罗马,他的学说同原罪的观念相反:上帝是善的和正义的,他创造的一切都是善的。因此,人性不可能完全是邪恶的。亚当在选择犯罪还是不犯罪上是自由的;他的感官本性是邪恶的,当他选择罪恶时,这一本性就占据了上风。但是罪恶不可能一代一代传下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包含了自由。自由来源于神圣恩赐的原初活动;它是由善的上帝赋予的最初的礼物,因此人能够不借助外在帮助而抵制罪恶,并欲求善。虽然亚当的罪没有传下来,但是他犯罪的事例却是有害的,对他的坏事例的模仿成了一种难以克服的习惯,这也解释了人类的堕落。但是教士问:如果人不为罪恶所奴役,如果他的选择自由没有受到破坏,那么神的恩赐和基督教在人的救赎中发挥什么作用?贝拉基派回答,通过神的恩赐活动,在《圣经》中,在耶稣的教诲和事例中,在教会的教义中,神将知识启示给人—知识会帮助人类选择善,例如洗礼和信仰耶稣基督的知识对于拯救来说是必要的。上帝是全知的,他准确地知道人们在他们的生活中将会作出什么选择—他们将会如何使用他们自由的力量—并提前决定将要给予他们的奖励和惩罚(宿命论)。
但是我们现在必须重回原来的路,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审视这些神学发展。在这一重新考察过程中,我们将重点强调新的信仰和古典哲学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这一方式力求解释古典哲学和中世纪哲学之间的区别,解释后一种哲学所具有的独特的基督教特征。
[1] 《教义史纲要》,第121页,Mitchell翻译。
[2] Harnack,《教义史纲要》,第193页及以后。
第二十章 基督教和古典哲学
第一节 基督教作为信条
到了公元3世纪,早期基督教和古典哲学之间相互作用的第一阶段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但是在该世纪,新教会还没有控制它试图吸收的观念,虽然在其他问题上它已经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就。在2世纪末期,教会已经按照当时世俗社会的机构制度来组织自己:例如,主教像市政当局的官员那样行使职权。教会以主教会议的形式作为主教体系统一行动的方式,将这一体系建立在权威的使徒传统基础之上,在这一传统中,罗马的主教处于核心的地位。教会已经从与教会领袖有关的著作中挑选了《圣经》的原则。最后,教会已经用简单的摘要或者信条规定了自己的信仰而不是哲学。教徒在洗礼时表示要效忠的信条或者信仰规则的重要性是不能被低估的。这信条体现了教徒必须遵守的教义,当一种私人的思辨倾向促使他试图给这些教义一个哲学的形式时,尽管他发现困难,他都会遵守这些教义。这一信条在某种形式上是我们所知道的使徒信条的来源,它在3世纪的罗马教会已经成为传统。它表达了对唯一的上帝和他唯一的儿子耶稣基督的信仰,耶稣基督通过圣灵和圣母玛利亚而出生为人;它在肉体复活的教义中许诺整个人类的永恒生活。
教会的拯救教义主张个体灵魂具有无限价值,并且包含了一种在爱的管理下,基于信仰基督而具有的四海之内皆兄弟的信念。作为公开行为最终标准的共同体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处于古典伦理学概念核心的理性观念因而受到了挑战。因此一种非常复杂的反世俗主义本应早日出现,这并不奇怪。这一倾向在圣徒保罗的表述中已经出现,在他看来,这个世界的智慧不过是愚蠢的东西;后来出现在殉道者查士丁那里—他在这些问题上的观点是2世纪背离柏拉图主义的观点—也出现在德尔图良对罗马帝国所有价值和主张的攻击上。这一倾向最后在圣奥古斯丁对尘世之城和上帝之城的区分那里达到了顶峰,这一区分是奥古斯丁反思410年罗马城被洗劫而作出的。
我们的一个主要观点是,基督教徒通过他们的信仰而取得了独立,独立于古典世界的价值主张和方案,因此他们能够有信心面对罗马和希腊遗产。我们选择3世纪是因为它标志着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3世纪,德尔图良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信仰在形成一种对国家、历史和自然的新观点时所发挥的作用,他激烈地谴责古典意义上的理性,认为它是错误、混乱和异端邪说的来源。在一段典型的声明中他表达了这一谴责:“上帝之子出生了。我并不因其是羞耻的而感到羞耻;上帝之子死了,正是因其是荒谬的,所以才可信;上帝之子被埋葬后又重生,因其是不可能的,所以是才是确定的。[1]这是对基督教观点引起争论的夸张表述,但是它向我们暗示了在3世纪,从一种作为信仰的基督教的立场来看,古典主义在认识论上和伦理学上都破产了。
基督教徒将基督教作为一种信仰和制度所特有的信心并没有被扩展到将其作为一种哲学的思辨中来。至少在3世纪,基督教利用当时盛行的哲学来表述宗教,这一努力与将教会作为一个整体、制度和信仰相比是非常不令人满意的。由护教者在2世纪所发起的这一思辨的努力在同最早的伟大的基督教异端诺斯替教徒的战斗中经历了最为困难的考验。在3世纪德尔图良的时代,诺斯替教的倡导者是亚历山大的教义问答学派的克莱门特和奥利金。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216年去世)是这一学派的第一任领袖,奥利金是他的继任者(185年~254年),奥利金可能是3世纪阐释基督教和哲学之间关系的最重要人物。但是如果我们忘记了普罗提诺(204年~289年)也生活在该世纪〔他给了新柏拉图主义一个明确的形式(我们对此已经研究过)〕,那么我们对于这个时代的特征就不可能有清晰的观念,因为普罗提诺的哲学倾向主导了他那个时代的哲学基调,在奥利金的工作中这一点表现得尤其明显,奥利金曾一度参加过阿摩尼乌斯·萨卡斯的学派,后者是新柏拉图主义的创始人和普罗提诺的老师。
第二节 亚历山大学派
在亚历山大学派,3世纪的基督教徒试图吸收长期盛行于亚历山大的非物质主义一类的古典哲学,但这一努力是徒劳的。我们在圣徒保罗那里已经注意到了这一努力,而在护教者同诺斯替教徒的放纵言行的斗争中,这一努力也很明显。奥利金成功地为《尼西亚信经》的制订者们提供了一个他们能够使用的准则,但是这一显著的成就根植于一个新柏拉图主义的框架中,这一框架代表了一种阿塔纳修后来为之战斗的信仰十分不一致的哲学精神。
在奥利金的论文《论(基督教哲学的)首要原则》中我们看到了亚历山大的非物质主义运动的巅峰,这一运动可以追溯到斐洛那里。这一运动甚至包括了像巴斯业特和瓦伦丁这样的诺斯替教徒,其首要的特征是:它试图超越形式和物质的古典二元论,从一个单一的非物质的基质中得出所有的实在性。奥利金的上帝在极端的意义上是超验的,这一点为与他同时代的年轻人普罗提诺所认可:上帝是绝对的、单一的实体,超越所有的思想和存在。在用这一超验和非物质的基质的流射来解释变化和物质的宇宙时,有必要提供一个中介,这就是分配给基督的附属职责,基督被认为是作为逻各斯的思想,或者超验的上帝的实体化的神圣智慧。“他具有同上帝相同的本质,与上帝有区别但不分离,就像日光和太阳一样。”他被表述为产生出来的,但是永恒存在;圣子从来没有不存在过。虽然圣子为圣父的本质所产生,但他也是一个永恒的确定的神圣位格(hypostasis)—奥利金的这一准则在尼西亚会议上获胜;基督仍然是一个较低一级的神,不是为圣父所生,而是一个创造物。虽然并不是在变化的世界中,他却接近这一世界,因为作为中介,基督包含着属于精神世界的存在多样性的萌芽形式或者原型。在这些为圣子或者逻各斯所创造的理性存在中,圣灵是最高级的;但是因为圣灵是由圣子创造的,圣灵又低于圣子,而圣子低于圣父。所有的理性存在都低于圣灵,是非物质的灵魂,具有同样的自由;某些缺乏爱的灵魂运用这一自由从其原初状态下降,被束缚于物质世界,而上帝创造物质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囚禁这些灵魂。通过信仰作为纯粹精神的基督,这些灵魂又可以再次上升到他们原初的精神状态。很明显在奥利金哲学的基督教中我们已经非常远离肉体重生的福音教义所宣扬的统一的人,在这一新柏拉图哲学中也看不到福音书中道成肉身的基督。
第三节 《尼西亚信经》
亚历山大教派的学说从基督教的立场来看表明了一种哲学上的缺点,古典观点在反对基督教哲学化的努力中所具有的持久的生命力也证明了这一点。非基督教的新柏拉图主义对基督教的持续攻击贯穿了3世纪,在4世纪我们仍看到由背教者朱利安所鼓励的对基督教的传统反对。因此,基督教在奥古斯丁那里达到顶峰的发展最初并不是从我们在奥利金那里发现的那种思辨中获取力量的,而是从在《尼西亚信经》那里达到顶峰的信条中获取力量的,这并不奇怪。虽然尼西亚会议确实利用了来自于奥利金的原则,但是会议并没有接受这一原则的精神,相反使用了这一原则的语句来反对阿里乌斯和奥利金的新柏拉图主义,虽然这两个人在某些重要方面有分歧,但是也有共同之处。而且,尼西亚会议并没有努力给其对三位一体的解释提供思辨的基础,也没有努力从哲学上证明基督的两性合一,即神性和人性的合一。对这一立场的唯一辩护是在《圣经》的经文中。在这方面,4世纪的教会承认他们同3世纪古典哲学的关系同德尔图良认为的一样浅。但是这一承认意味着没有贬低人的理性,相反意味着理性的选择的一个新起点,或者最初的根据。最后,那一根据的特征影响了圣奥古斯丁的人的理性的概念和他的著作。在这一发展中所建立起来的信仰和理性的特殊关系表明了教会的力量,其教义此前仅仅体现在其信条中,现在采取了一种思辨的形式,因此将古典哲学的遗产拿来为自己所用。
阿塔纳修的工作可以最好地表达尼西亚会议的成就的精神。他在著作中并不是通过权威接受的观点和合理清楚明白的观点之间的对立来提出信仰和理性之间的关系问题的。三位一体的教义实际上是难以理解的,对三位一体的符合逻辑的解释困难重重;但是它的实在性,它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的运转方式和力量对教徒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三位一体是第一原则,所有的解释都必须最终基于这一原则,三位一体也是所有其他事物的可理解性的来源。在希腊思想中似乎是充分的自明的范畴现在失去了说服力,或者至少失去了其根本性,它们的性质似乎只有通过较高一级范畴的解释才能是可理解的。虽然三位一体教义源于宗教的领悟或者先入之见,它也是一个可辩护的理性观点。上帝被认为是所有存在的来源;形式和质料都被认为依赖于一个自由的创造活动—这一活动既是存在(圣父)也是秩序(圣子)的来源。这两者互相内在、共同永恒的教义意味着圣子没有被认为是次要的造物力量,并且所有实在对圣父的依赖使得圣父的流溢成为必要。如果反对观点认为三位一体教义—基本的根据—难以理解,阿塔纳修的回答是,虽然在狭隘的理性主义的意义上难以理解,但是它在最高的宗教意义上是可以理解的。
正如宇宙在整体上依赖于三位一体,并且从三位一体中获得可理解性,人类和其历史也是如此。[2]就解释不只是被解释的语境要素而言,对三位一体的解释再次成为重点。自由创造万物的上帝可以赋予人性以自由甚至是错误,人性一旦堕落,只有上帝自己真正成为人,才能够恢复。对阿塔纳修来说,《圣经》坚持主张基督一直是圣子,是上帝的命令和智慧,并且他成为圣母玛利亚的儿子,同时在他的受难和所施的神迹中一直完全是上帝和人。其他人在他的道成肉身中是潜在的分担者;他们作为统一的个人存在保持着救赎的可能性。
第四节 圣奥古斯丁的背景
在这一背景下来思考圣奥古斯丁时,我们看到没有相当的条件,他是不可能被称为一个新柏拉图主义者或者柏拉图主义者。在创立一种哲学时(他的哲学即使不是系统性的,也涉及了所有通常的哲学问题),圣奥古斯丁受惠于古典主义;但是他的精神接近于阿塔纳修。他利用古典术语—有时候是柏拉图的,有时候是亚里士多德的—将阿塔纳修和安布罗斯的信仰在伦理学、认识论、形而上学和历史哲学中进行表述。他的学说的核心是以阿塔纳修的精神解释的三位一体。在他的不朽著作《论三位一体》中,他将三位一体视为一个永无穷尽的原则,不加怀疑地加以接受,认为这一原则将可理解性赋予了整个实在:
因为对不可理解的事物必须这样探究,没有人会认为当他已经能够发现他所追求的事物是多么难以理解时,他没有发现任何东西。那么为什么当他知道他所追求的事物是难以理解的,他还那样追求,这只能是因为只要他在对难以理解的事物的追求中取得进步,并且在追求这样一个伟大的善时变得越来越好,人们发现这个善是为了追求善,而追求善又是为了发现善,那么他就不会停止追求……信仰追求,理解力发现……其次,理解力仍然是为了追求它所发现的上帝……
这一追求的成果就是洞见或者智慧(sapientia),它是理性的最高功能,指向有创造力的基质,所有可理解性,包括可以获得科学智慧(scientia)的可理解性在内都依赖于这一基质。知识之理性(Ratio scientiae)转向外面,试图通过分析从外面获得的东西来发现自然的要素或者基质。另一方面,智慧之理性(ratio sapientiae)转向内部,发现上帝和灵魂。正如唯一的上帝被认为是存在、秩序和运动的三位一体,实质性的灵魂统一体作为对三位一体的反思,也显示了存在、知识和意志。发现一个也就是要发现另外一个:奥古斯丁所发现的自我(他发现他对自我的知识要比对外部自然的知识更为可信)既是他在三位一体教义的激励下寻求的上帝的产物,又是对寻求上帝的帮助。偶然性的自我依赖于三位一体,因而不可能完全纳入到它同古典意义上的理性所理解的自然的关系。如果自我是一个实体,那么它在某种程度上就超越了外在的自然,就像三位一体超越了整个被创造的实在。而且,自我具有一种可理解性的身份,这一可理解性类似于三位一体的可理解性;因此对自我或者灵魂的辩护或解释不会在自然世界中被发现。但是在较高一级的可理解性的语境中,灵魂像上帝一样是完全可知的。
如果我们转向与人的地位相关的其他问题,相似的考虑也是适宜的。因为知识之理性的本性是完善的,其要素至多被分解为两个对立的部分,就像形式和质料之间的区分,这些区分产生了诸如必然性、可能性、命运和偶然这样的问题。因为智慧之理性的本性看上去依赖它的创造者,在其创造者那里,他独立于他所创造的东西,并且不能被理性的范畴所理解,因此与必然性、可能性、命运和偶然有关的问题就可以被避免。在三位一体的奥秘中所理解的上帝无法在自然之内寻求,人的地位和他的历史的意义也是如此。
如果这一切包含着对可理解性和心灵的力量的传统概念的变革,那么这一切都与信仰的观念和谐一致。按照这样的解释,奥古斯丁的格言“信仰以便你能够理解”就既不同于德尔图良对理性的拒绝,也不同于极端的二元论,这种二元论反对一方面反对信仰和评价,一方面反对理性。
包括圣托马斯在内的许多哲学家在解释信仰和理性、意志和理智、爱和知识、恩典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时,与圣奥古斯丁并不相同。他们的不同很可能是由如下愿望决定的:避免使理性处于附属地位。但是奥古斯丁的“信仰以便理解”在13世纪压倒了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主义影响;该世纪在其鼎盛时期从亚里士多德阐述的古典理想中得不到完全的满足。圣托马斯将他的自由创造的三位一体的上帝概念归于信仰而不是理性,虽然他无疑将对亚里士多德关于现实和潜存的区分的扩展单独归于理性,他将这一区分从有限的形式和物质的语境中扩展到存在和本质这样一个较广的语境中。虽然存在着这些分歧,圣奥古斯丁和圣托马斯在超出形式和质料最终的古典二分这一点上似乎是一致的,可以公正地认为,对托马斯来说,对具有自由创造能力的三位一体的信仰需要一个新的类型的第一原则来满足一类新的可理解性的需要,对奥古斯丁来说也是一样。
还存在着其他具有亚里士多德精神的托马斯主义的变革,基督教的信仰需要通过这些变革明确它自己的可理解性的标准。所以托马斯在下一节中提出了同三位一体教义一致的范型论:
因此我们必须说所有事物的模型都在神圣的智慧中,我们称其为理念—也就是存在于神圣心灵中的范型。虽然这些理念通过它们与事物的关系而增加,但是它们与神圣本质并没有真正区别,因为那一本质的相似性可以被不同事物以不同方式分有。因此,上帝自身以这样的方式成为所有事物的范型。[3]
这样说并不是暗示这一解决方法无法凭借其自身而被理解;它只是要追问这一解决方法是否可以没有信仰的鼓励而实现。
参考书
G.F.Moore,《宗教史》,第二卷;C.N.Cochrane,《基督教和古典文化》;R.Jolivet,《论希腊思想和基督教思想之间的关系》;E.Gilson,《中世纪的理性和启示》,1938年;《圣奥古斯丁研究导论》《托马斯主义》《圣托马斯·阿奎那哲学导论》,第五次修订、增补版(这一版包含许多新材料,在本书的写作时并未有英译本)。
[1] 《论基督的肉身》,Cochrane翻译,参见《基督教和古典文化》,第223页。
[2] 在这一点上我们应当注意阿塔纳修主要关心基督的重要性,而将三位一体的第三个成员(圣灵)的问题留给了后人。
[3] 《神学大全》,第一部分,问题44,第三节。
第二十一章 圣奥古斯丁
圣奥古斯丁是早期基督教会中最伟大的有创建的思想家。在其体系中,他讨论了同时代最重要的神学和哲学问题,并发展了一个代表了教父思想顶峰的基督教的世界观,这一世界观成为基督教哲学未来几个世纪的指导原则。鉴于圣奥古斯丁的观点对于中世纪哲学以及对于宗教改革运动和近代神学的重要性,我们将对他的哲学的各个方面进行一个系统阐述。
奥里留·奥古斯丁于353年出生在北非的塔加斯特,父亲是异教徒,作为基督徒的母亲莫妮卡对他影响很大。他最初在其母邦担任修辞教师,后来到了米兰,投身于神学和哲学问题的研究,这些问题使他从摩尼教转到怀疑论,也让他感到不满意。386年,他开始阅读到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的某些著作,这些著作使他的思想变得稳定。同时,他开始受到雄辩的米兰主教安布罗斯的影响。387年在他皈依基督教之后,奥古斯丁回到了塔加斯特,在那里,他按照修道院的规定生活了3年,并被任命为牧师。396年,奥古斯丁被升任非洲希波主教,一直到430年去世,他都以其非凡的才能致力于天主教学说的发展和传播。
参考书
英译资料:《著作集》,Dods编辑,十五卷本,1871年~1877年;《圣奥古斯丁的基本著作》,W.J.Oates,1950年;J.McCabe,《圣奥古斯丁和他的时代》,1902年;Boissier,《异教徒的终结》,两卷本,第7版,1913年;J.N.Figgis,《圣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的政治一面》,1921年;E.Chapman,《圣奥古斯丁美的哲学》,1939年;J.Ritter,《理智世界》(圣奥古斯丁的本体论);E.Gilson,《圣奥古斯丁研究导论》,1931年;H.Pope,《希波的圣奥古斯丁》,1937年;H.I.Marrou,《圣奥古斯丁和古代文化的终结》,1938年。
第一节 认识论
能够体现整个基督教时代精神特征的是奥古斯丁的这一观点:唯一值得拥有的知识就是关于上帝和自我的知识。其他所有科学,如逻辑学、形而上学和伦理学,只是在它们促进关于上帝的知识这一点上才有价值。我们有义务理解我们所坚定相信的东西,理解我们信仰的理性基础。“理解以便你能够相信,相信以便你能够理解,有些事情除非我们已经理解,否则就不会相信,而其他事情除非我们已经相信,否则就不会理解。”除了自然知识,对神圣启示的信仰是关于上帝的知识的来源。我们需要理智来理解信仰所相信的东西;我们需要信仰来相信理智所理解的东西。理性必须首先决定启示是否实际上发生;当信仰确认了启示,理性就试图理解和解释它。但是我们不可能希望理解我们所相信的所有事情,而必须完全根据教会的权威来接受信仰的真理,教会是上帝在尘世间的代表。
我知道我存在;我的思想和存在具有不可置疑的确定性,并且我知道存在着永恒不变的真理。我的怀疑恰恰证明了我意识到了真理。我称一个判断为真或者为假,这一事实表明了真理世界的存在。在这里,奥古斯丁遵从柏拉图的方式,将真理视为真正的存在,并认为人的心灵天生具有关于真理的知识。有时候他的谈论表明好像人的心灵能够真正直觉神圣理念,有时候他又说上帝在我们心灵中创造了神圣理念。无论在哪一种情形中,他都认为真理是客观的,而非心灵的主观产物;它是独立的和强制性的;不论你和我是否理解,真理都存在并且一直存在。这个永恒不变的真理世界的来源就是上帝;实际上,这些柏拉图式的理念、形式、范型或者本质都居于神圣心灵中;除了普遍理念之外,神圣心灵还包含了特殊事物的理念。
第二节 神学
在奥古斯丁的神学中处于统治地位的是:柏拉图主义的绝对概念和上帝的庄严,以及脱离了上帝的创造物的无足轻重。上帝是永恒超验的存在者,他全能、全善、全智;也就是说,上帝是绝对精神。他绝对地自由,但是他的决定像他的本性一样是不变的;他绝对地圣洁而不可能意欲为恶。在上帝那里,意欲和行动是一回事:他可以不需要任何中介物或者逻各斯而完成他所意欲的事情。所有的理念或者形式都存在于他的理智中;这意味着他理性地进行创造世界的活动,所有事物都是因他的力量而具有形式。奥古斯丁接受了阿塔纳修的三位一体学说,但是他对这一学说的解释受到了撒伯流派(圣父受苦说)的影响。
上帝从无中创造了世界;这一创造并不是像泛神论的新柏拉图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上帝自身存在的必然演变,因为他的存在超越了其创造物的本性。上帝的创造是一个连续的创造,因为除非由上帝支撑,否则世界就会消亡;世界绝对而持续地依赖上帝。我们不能说世界是在时空之中被创造的,因为在上帝创造时间之前,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在创造世界时,他创造了时间和空间;他自己则不在时空之中。但是上帝的创造并不是一个永恒的创造;世界有一个开端;创造物是有限的、可变化的和易消亡的。上帝也创造了物质;物质并不比性质更早,虽然在性质上先于形式;也即是说,我们必须预先假定物质在逻辑上是形式的基础。上帝的全能要求所有可设想的事物,甚至是最微不足道的事物都存在于宇宙中。
第三节 恶的问题
为了坚持上帝全能说,奥古斯丁就不得不面临这样一种观点: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原因;为了坚持上帝的善,奥古斯丁不得不将恶排除出这个世界,或者为其提供辩解。世界的整个创造过程是上帝的善的表现;在创造宇宙时,上帝为他无穷的爱所推动,但是—奥古斯丁匆忙加上一句,因为他担心剥夺上帝的绝对力量—他并没有义务创造,他的爱使他倾向于(不是强迫)创造;创造是他的自由意志的活动。因此每一种事物的存在都是善的;我们应当根据它与神圣意志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从人类效用的观点出发来判断其价值。如果上帝已经创造并且预先决定了所有事物,同时他又是一个绝对善的存在者,那么上帝希望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他的创造物的最好利益,甚至所谓的恶在这一意义上也是善的。就像图画中的阴影有利于整体的美一样,恶对于世界的善来说也是不可缺少的。恶不是善,但是有恶存在是一件好事。或者,恶可以被认为是缺陷,是本质的缺乏,是善的遗漏;按照关于恶的这一缺乏理论,恶是善的否定或者缺乏;善没有恶是可能存在的,但是恶没有善就不可能存在;因为就所有事物都具有某种存在而言,它们都是善的。善的缺乏是恶,因为这一缺乏意味着本性所应当具有的某种东西的缺少。所有种类的恶,包括道德上的恶,都被归类于缺乏的概念之下。道德上的恶不可能损害创造宇宙之美,因为它是产生自人和堕落的天使的意志;道德上的恶是邪恶的或者有缺陷的意志的结果,而邪恶的或者有缺陷的意志则没有任何积极的东西,只是代表了善的缺乏。最坏的恶是神性的缺乏,即拒绝上帝或者最高的善,而转向易消亡的世界。
恶的问题,正如它自身向奥古斯丁所呈现的,本质上是一个神学问题:如何可能在上帝的善与全能的他所创造的世界上存在的恶之间实现和解?这一问题对乐观主义者来说是存在的,乐观主义者相信世界最终是善的。上帝本可以在创造事物的方案中完全排除恶,但是他更倾向于将恶作为一种手段来服务于善。例如,上帝预见到人将会离开善而犯罪;他允许人犯罪并且已经预先决定了他对犯罪者的惩罚。为了保持上帝的善和他的全能,奥古斯丁利用了神学乐观主义者所特有的策略:(1)他给予恶以相对的地位;恶是善的必要手段;(2)他将恶定义为善的缺乏;(3)他将对恶应负的责任归于人。在不同场合他在解决恶的问题时采纳了这些相互补充的不同解决方法。
第四节 心理学
人作为自然中最高级的创造物,是灵魂和肉体的结合。这一结合并不是犯罪的结果;肉体并不是灵魂的牢房;它并非天生就是恶的。灵魂是一个单一的非物质的或精神的实体,它在本质上与肉体完全不同,但同时它的生命基质指导并形成了肉体;但是灵魂如何作用于肉体是一个谜。感觉是一个精神而非物理的过程。
奥古斯丁拒绝了灵魂预先存在的学说。他并没有解决灵魂如何产生的问题。在他那个时代的两种盛行观点中,他很难决定支持哪一种,这两种观点分别是:(1)上帝为每一个出生的婴儿创造了一个新的灵魂(神创说);(2)灵魂就像肉体的产生一样,是由父母的灵魂在父母的肉体创造子女肉体的同时被产生的(灵魂传殖说)。
虽然灵魂在时间上有开端,但是它并不会死亡。奥古斯丁通过他那个时代的通常论证来证明灵魂的不朽,这些论证都来自于柏拉图。虽然灵魂在其持续存在的意义上是不朽的,它在实现永恒幸福的意义上并不是必然不朽的。灵魂所享有的源于上帝的永恒幸福不可能被证明:我们对永恒幸福的期望是一种信仰活动。
第五节 伦理学
人类行为的最高目标是一个宗教的神秘理想—心灵在上帝的显圣中与上帝结合。这一结合在不完善的世界是不可能发生的,而只能在来世,即真正的生活中发生。我们在尘世的生活只是一个朝拜上帝的旅程;与永恒的幸福相比,它并不是生活,而是死亡。奥古斯丁例示了为早期基督教特有的关于可见世界的悲观主义,也例示了就来世而言的令人振奋的乐观主义:一方面轻视此世,一方面又爱上帝。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奥古斯丁关于善的上帝和恶的世界的二元性在某种程度上通过他关于恶的理论而得到缓和,这一理论认为不存在绝对的恶。
在他对美德的解释中,奥古斯丁也提出一种途径,通过这一途径来缩小最高级的、超脱尘世的善和我们日常道德之间的理论二元性的差距。我们通过爱与上帝结合,因此爱就是至高无上的美德,是其他所有美德的来源。节制和自制是对上帝的爱,同对尘世的爱相对立;坚毅是通过爱来克服痛苦和折磨。智慧是由对上帝的爱引导而进行正确选择的力量。对上帝的爱是对自己和其他人的真正的爱的基础。唯有对上帝的爱才能使所谓的异教徒的美德成为真正的美德;除非由对上帝的爱所激发和推动,否则异教徒的美德只不过是“奢华的恶习”。
对上帝的爱是神的恩赐在人的灵魂内发挥作用,是在上帝的力量的影响下,通过教会的圣礼而发生的神秘过程。信仰、希望和仁慈相互作用,对于皈依来说都是必须的。“没有(爱)信仰不会得到任何东西;没有爱,希望也不会存在……没有爱就没有希望,没有希望也就没有爱,没有信仰也就不会有爱和希望。”[1]
这一学说与早期基督教的理想相比,存在着一种朝向尘世生活和人类制度的有可能更加积极的态度。早期对人类制度,例如婚姻、国家事务、战争、司法工作和商业事务等采取了一种消极的态度。但是随着一个有组织的教会的发展和罗马帝国的基督教化,人在尘世上的事务受到更大的重视。这使得人们在否定世界和肯定世界之间摇摆不定。奥古斯丁在苦行的理想和尘世的理想之间犹豫不定,他的态度体现了中世纪道德学家的特征。他承认财产权;他不赞同年老的教父关于财产共有的观点,即所有人都对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财产是建立在不正义的基础上的,财富就是“可恶的强夺”(安布罗斯)。奥古斯丁还认为穷人和富人都能获得拯救。但是他将私人财产的占有视为灵魂的障碍物,给予贫穷以较高价值。他说道,因此让我们放弃对私人财产的占有,或者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让我们放弃对占有的爱。奥古斯丁在对婚姻和独身的评价上也表现相同的二元性:婚姻被认为是神圣的事情,但是独身则更高一级。他关于国家的观念也表现出了二元倾向:尘世的国家是建立在自爱甚至是蔑视上帝的基础上的;上帝之城是通过对上帝的爱和对自我的蔑视而实现的。尘世的国家实际上是一个伦理共同体,其使命是为了促进正义的统治,并实现幸福。国家的目标是相对的,而教会的目标则是绝对的;因此国家要服从于教会。教会的权威是永远有效的,因为它是上帝王国的显现。
简言之,圣奥古斯丁提出了一个双重理想:最高的善或者完善是超验的善,即使基督徒也不能在活着的时候实现此善,因为他仍然处于肉欲的支配下;这一完美的善存在于对上帝的爱中,存在于绝对的善良意志中。但是相对的完善,某种神圣性可以通过实行外在的善行而达到:轻罪可以通过祈祷、禁食和斋戒而消除。但是毕竟最重要的和真正的目标是摒弃尘世,退出社会生活,禁欲,仿效基督。对奥古斯丁来说,隐修生活仍然最为接近基督教徒的理想。
理想主义是奥古斯丁的伦理学说最为显著的特征。宇宙中的最高价值在存在的物质方面找不到,而只能在精神中找到;人的最高级部分不是他的肉体,也不是他的为感官满足所驱使的天性,而是他的精神。
第六节 自由意志
圣奥古斯丁反对贝拉基教派的自由意志理论。以亚当为代表的人可以自由地犯罪或者不犯罪;上帝不仅创造了自由的人,而且还赋予他超自然的恩赐的礼物—不朽、神圣性、正义、摆脱难以控制的欲望,但是亚当选择了背叛上帝,因此失去了神圣的礼物,而且还使整个人类堕落,结果使得人类成为“沉沦的一群”。亚当遗传了他有罪的本性,惩罚也就必然与这一本性相联,遗传给了他的后代,因为他代表了整个人类。现在人已经不可能不犯罪:他自由地犯罪,但是无法自由地摆脱罪恶。亚当的罪不只是罪的开端和事例,而是原初的、遗传性的罪。结果整个人类遭受谴责,没有人能摆脱应受的惩罚,除了经由上帝的仁慈和自由地赋予的恩赐。唯有上帝能够改造堕落的人。他在挑选其恩赐的接受者时不是根据他们的善行—事实上,犯了罪的人的善行在善行这个词的真正意义上不可能是善的。只有那些他挑选作为其恩赐受惠者的人能够实施善行:“人的意志不是通过自由行动而获得恩赐,而是通过恩赐而获得自由。”上帝可以改变人的灵魂,使得它重新获得对善的爱。在亚当堕落之前,人的灵魂曾经拥有这种爱。对最高的善或者上帝的认识和爱使人重新恢复了行善的力量,拒绝感官生活的力量以及将其自身从肉体中解放出来的意志。对善的爱与自由同义;只有善才是自由的。
奥古斯丁关于自由意志的整个学说基于这样一种信念:除非人有善的观念,除非他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善并热爱它,否则他就会迷失方向。有些人具有善良意志,其他人则没有。奥古斯丁的问题是要解释为什么自由意志在某些人身上出现,而在其他人身上没出现。他的解释是,归根到底,自由意志是上帝自由的礼物。
为什么上帝选择给某些人以永恒的幸福,而给其他人以永恒的惩罚,这是一个谜;但是他的选择并没有不公正之处,因为人类因为原罪已经丧失了他本来可以要求得救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是与宿命论相同的预定论;这不是意味着上帝已经预先决定谁将得救、谁将被毁灭,并且他的选择是纯粹任意的吗?预定是上帝的永恒决定,他通过绝对正确的恩赐方法,赋予这个人或者那个人以永恒的生活。预定意味着上帝能够预知人的选择,但是奥古斯丁认为这样的预知绝不会损害人类的自由。人曾可以自由选择永恒的生活,但他没有那样选择;上帝知道人不会那样选择,预先决定拯救谁,不拯救谁。这又是奥古斯丁关于上帝具有绝对权力的观念的一个例证。他一点也不愿意限制神的自由。上帝可以随心所欲的对待人,他已经永恒地为每个人安排好了将要在他们身上发生什么。亚当作为人类的代表曾经有选择的机会,但是他滥用了这一特权。上帝知道亚当将会滥用特权;但是既然人并不是被迫地做错事,就没有人有权因为没有被上帝选中而抱怨。但是,如果一个人真的爱上帝,如果他具有善良意志,那么他就将被救赎。
那些被上帝选择救赎的人构成了上帝之城,那些被上帝选择毁灭的人构成了尘世之城,即罪恶之国。人类的历史表现了两种王国之间的斗争,这一斗争的最后阶段就是基督所开创的时期,上帝通过基督将神圣的恩赐赋予人。上帝的王国在基督教会那里实现了完善,基督教会是尘世上的上帝的王国。没有人能够在教会之外得救,虽然在教会之内的所有人并不是都能得救。没有人知道谁能够得救。善和恶这两种力量之间的斗争将会以正义的胜利而告终;接着就将是伟大的安息日,在这一天上帝之城的成员们将会享受永恒的幸福,而邪恶的子民们将会与魔鬼一起在永恒之火中遭受永远的惩罚。
[1] 《指南》,J. F. Shaw译。引文参见Edman和Schneider,《哲学入门》,第203页。
第二十二章 经院哲学的性质和问题
第一节 “经院哲学”的含义
“经院哲学”这个词具有多种含义,这使得我们有必要说一下它的历史以及我们将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这个词。为了我们的目的,我们将忽略其早期的历史,而是从它在查理曼时代在他所建立的学校对这个词的使用开始。一个被任命为学者的人可能被认为在三学科(语法、辩证法和修辞术)和四学科(算术、几何、音乐、天文)或者神学上学识渊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应用越来越宽泛,直到最后,学者这个词被用来指任何有学识的人,无论他是在科学还是在哲学方面,无论他是否是一个老师。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这是一个受尊敬的称号;但是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这个词成了一个表示蔑视的术语。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根据经院哲学代表人物推定的诡辩和迂腐,以及经院哲学(被认为)苍白无力的方法,从而认为这一哲学是粗俗的。
许多近代哲学史家倾向于认为中世纪在哲学上是同质的,因而将中世纪哲学等同于经院哲学。有些哲学史家仅仅将这一认同建立在按年代顺序标准的基础上,其他哲学史家则强调教学方法的主导地位,经院哲学家的方法通常完全是演绎的。或者认同的标准是理性服从权威,这一点据认为在大多数中世纪哲学的神学倾向上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无论使用什么样的标准,有文艺复兴给予经院哲学这个词的贬抑通常被保留了下来。在我们自己的时代,因为对于这一中世纪哲学的重新兴起的兴趣,更为具体地,是因为对托马斯主义哲学的复兴,经院哲学的最初意义被恢复使用,许多当代作家自豪地将他们自己的哲学描述为“新经院哲学”的范例。
历史学家德·伍尔夫代表了这一新观点,他提出诸多好的理由来拒绝用年代学、方法、与伟大的中世纪学校和大学的关系以及对神启权威的服从来定义经院哲学。他承认中世纪占主导地位的哲学确实包含了这些要素,但是认为这一哲学也是一种学说传统。诸如坎伯雷的安瑟伦、阿伯拉尔、哈勒的亚历山大、圣托马斯·阿奎那、邓斯·司各脱许多人,他们虽然有许多分歧,但是都接受了多元论和唯灵论,相信自由、人格的不朽和人类知识的客观性。德·伍尔夫用经院哲学的这一核心来反对各种反经院主义的哲学,这些哲学提倡泛神论的一元论、唯物主义、道德决定论、非人格的不朽和主观主义。德·伍尔夫所列的这些反经院倾向可以再增加上其他两种重要的兴趣:神秘主义和自然科学,它们不属于在圣托马斯·阿奎那的哲学达到顶峰的这一经院哲学传统。这样我们将把经院哲学界定为中世纪占主导地位的哲学,这一哲学与修道院生活或者教堂学校相联系,并在研究方法、学说和问题上具有相当的连续性。
我们已经指出,经院哲学作为一条发展路线,最适合被认为在圣托马斯·阿奎那那里达到顶峰,因为他的哲学在思想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就如同这一哲学在政治领域占有重要位置一样。但是对经院哲学的这一描述有时也会让人产生误解,因为在这样界定的经院哲学传统内对某些问题的解决同这个或那个人提出的所谓非经院哲学传统完全一致。因此,在对共相的争论中,一个在极端实在论方面提出解决方案的经院哲学家会发现,其完全赞同支持新柏拉图主义传统的泛神论者。
第二节 经院哲学的问题
经院哲学传统本质上的一致性和内部的多样性可以通过考察这一哲学的某些核心问题而得到最好的证明。为此目的我们选择了以下四个问题:(1)信仰和理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并不是总是同一问题的启示和理性之间的关系;(2)意志和理智之间的关系;(3)自然和恩典之间的区别—至少就当前的目的而言,我们可以将这一问题视为从属于前两个问题;(4)共相的地位。我们从其中任何一个问题开始,会发现自己很快就会触及其他问题。
第三节 信仰和理性的关系
我们已经表明对基督教的接受如何会影响基督教哲学家所持有的可理解性的标准,并促使他们重新解释自己从古代思想那里接受的诸范畴,由此考虑了信仰和理性的关系。在这一联系之中,我们关心的是基督教信仰对理性经典概念的影响,而不是信仰和作为真理来源的理性之间的关系。现在让我们转到这一问题,说明中世纪哲学家在这一问题上所持的主要立场。
对于圣托马斯来说,信仰是来自上帝的礼物,它完善人的有限本性,没有信仰,这一本性就不可能完善。人的有限本性有一个超自然的目的:一个由对上帝的爱和直接知识构成的至福。人的有限本性应当遵守这一超自然的目的;但是因为这一目的是超自然的,人的本性永远不可能在缺少上帝帮助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的。虽然这一赋予人以信仰的恩典在某种意义上来自外部的,但是因为它来自于上帝,而上帝对所有创造物的存在负责,这一恩典是以内在的方式发挥作用,因此信仰内在于它要完善的本性。经由信仰完善的本性也就具有了完善的理智;信仰甚至将深入理解它自己合理领域的能力赋予理智或者理性。在这方面,圣托马斯和他的导师圣奥古斯丁意见一致,虽然他们在界定理性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能达到何种程度上有分歧。
理性和信仰、恩典和本性的一致是圣托马斯思想的核心。在这一情况下重要的问题有:对于那些具有信仰的人来说,他们的理性能够以自己的方式做些什么?理性应当尝试做什么?理性所关心的是什么,理性应当如何限制自己?在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中,圣托马斯始终坚持理智在其领域内所具有的重要性和洞察力,虽然那一洞察力是在信仰的帮助下获得的。他发现只有很少的东西是理性所不能获得的—比如对三位一体的充分理解—并且没有什么东西是理性所不应当追求理解的,因为在今生得不到的东西,可能在来世就会得到。圣托马斯的主要观点是:信仰和理性的一致;理性的广度和它所关心的事物的独立性—这一独立性使得纯粹的自然神学有可能单独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信仰在今生的优越性以及理性在来世的优越性。
在圣托马斯之前和之后,存在着两种比他的这一适度立场更加严重地依赖信仰的思想形式—每一种形式都以不同的方式依赖信仰。在他之前,如果我们可以删繁就简,理性从属于信仰,将启示的真理理性化作为其主要目的。这一时期的大多数思想家认为理性完全能够胜任这一任务;实际上他们中的某些人比如杜尔的贝伦加尔、贡比涅的罗瑟林和阿伯拉尔对理性持有这一信心,认为理性通常似乎违背信仰,甚至纠正信仰。在圣托马斯之后的时期,人们不太倾向于相信理性是信仰的适当的附属物,因此,启示神学和信仰开始被认为与理性截然不同。这一观点限制了理性的活动,使得其活动范围至少在自然神学中显得不足或者完全不存在。作为自然神学和启示神学之间的这种不连贯的一个结果就是:在启示神学中所使用的理性不过是伪装的信仰。对信仰合理性的这一彻底的分离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理性的力量所持有的怀疑论观点似乎越来越严重。在邓斯·司各脱看来,理性虽然是不完善的,在其活动范围上受到约束,但是最终仍然与启示神学的观点一致;而在奥卡姆和奥特库尔的尼古拉看来,理性不得不退出神学。
在这两种思想形式的发展中—先于和后于圣托马斯的两种形式—信仰比理性扮演了一个更为重要的角色,因为单靠信仰就可以确保我们获得拯救。但是存在着一群与阿维洛伊有关联的思想家,他们认为关于理性的证明是毋庸置疑的,即使这意味着修改或者重新解释被普遍接受的信条。布拉班特的西格尔就受到了这一倾向的影响,奥卡姆坚持认为只有信仰才能胜任宗教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西格尔的一个回应。我们稍后将提及双重真理学说在这一运动中所处的地位。
在圣托马斯之前的发展中,我发现贝伦加尔、罗瑟林和阿伯拉尔过分自信地使用理性,使得理性无法实现其最初的目的;他们将理性等同于辩证法。图尔的贝伦加尔(1088年去世)坚定地信任辩证法的方法。诉诸于辩证法就是诉诸于理性;理性使得我们获得关于上帝的形象;因此人的最高的善就在于遵从理性,无论理性将他引向何处。这一过度的唯理主义使得贝伦加尔否认关于信仰的两个主要信条。在那个要求过修道生活的热情又重新恢复的时代,有许多人以信仰的真理这一名义攻击这种自负的辩证理性,他们极力主张真正的知识是通过坚定地信仰《圣经》的真理而获得的。这些人中主要有彼得·达米安(1007年~1072年),他不允许用人类逻辑微不足道的必然性来反对神圣的力量。在12世纪,理性和信仰的对立愈加强烈,站在理性一边的有贡比涅的罗瑟林(约1052那年~约1120年)和阿伯拉尔,站在信仰一边的是圣伯纳德。
阿伯拉尔—他一直是有争议性的人物—在贝伦加尔和达米安的分歧中持有一种更加温和的观点。贝克和坎特伯雷的兰弗朗斯(1005年~1089年)是贝伦加尔的同时代人,他已经主张通过理性来证实信仰,这是非常合理的,实际上,启示可以通过适当地运用理性而得到确认和证实。圣安瑟伦(1033年~1109年)正是抱着这一想法用“我信仰是为了理解”这句话总结了他的导师圣奥古斯丁的智慧,他用这句话来表示在我们获得知识或者理解的这两种力量中,信仰是支配性的力量。真理是如此浩大,以至于包含在《圣经》中的知识无法穷尽我们可能获得的真理;因此通过理性来理解包含在《圣经》中的信仰,这使得人类更加接近于上帝的显圣。我们不仅必须相信信仰的奥秘,而且必须迫使理性来理解这些奥秘。凡是关于信仰的重要真理—包括道成肉身的教义—安瑟伦都是试图给出一个逻辑证明;在这一方面他要比圣托马斯更有信心。但是与安瑟伦相比,托马斯给予独立的理性以更多的领地,因为他认为有一些真理,比如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和启示的奥秘是理性不能证明的。在某种程度上属于由安瑟伦所代表的奥古斯丁传统的其他人虽然没有将研究活动限制在宗教问题上,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与安瑟伦相似。罗吉尔·培根(1214年~1292年)和雷蒙德·拉尔(1315年去世)试图分别通过几何图形和符号演算来为这些最为深奥的教义问题提供完善的解释。而另一个奥古斯丁主义者圣波那文图拉则试图用由信仰统治的神学来取代哲学;虽然他保留知识,将其作为信仰的附属物,但认为上帝的恩典甚至在心灵最低级的活动中也存在。
因此在圣托马斯之前占据统治性地位的观点是:坚信理性附属于信仰,即使理性有时候可以过分自负,有时候无法确认。13世纪之后盛行的对理性的不信任促进了双重真理学说的出现,这一学说可以被解释为或者削弱了理性,或者削弱了信仰,这要取决于解释的重点是放在信仰的宗教真理还是理性的世俗真理上。
中世纪晚期的双重真理这一理论的来源主要可以追溯到布拉班特的西格尔(约1235年~约1281年)那里。西格尔是圣托马斯的著名反对者,后者认为在某些问题上,启示和理性可能给出两种回答,而这些回答有可能是相矛盾的。西格尔可能出于谨慎,也可能出于对宗教的顺从(这一顺从即使在那些时代最为激进的思想家那里也是可以理解的),通过为启示的内容保留“真理”的名称稍微缓解了这一对立。结果这一理论严格地说,就不是一个双重真理理论,而是在被理解为真理的启示和被理解为自然知识的哲学之间的冲突。双重真理的极端形式认为,即使理性告诉我们一个学说是假的,从信仰的角度来看它也可能是真的。
和西格尔不同,邓斯·司各脱(约1270年~1308年)相信信仰和理性之间的和谐:他认为基于信仰的神学是一门实践科学,它与我们的得救而不是启蒙有关,在神学范围内,只有当被证明的信条首先以安瑟伦的方式被相信,对这些信条的合理的、必然的证明才是可能的。这一实践“科学”是要反对哲学的自然理性,后者不能证明许多真理,而圣托马斯认为自然理性可以获得这些真理。虽然司各脱并没有否认上帝的存在能够得到证明,但是14世纪的奥卡姆迈出了这激进的一步。奥卡姆采取这一极端的立场,是基于他对人类理性的批评性分析,以及他真心希望这些信仰的真理免于破坏性的批评。根据奥卡姆的唯名论,我们关于殊相世界的知识,甚至在关于作为第一推动者的上帝的存在这样的问题上的知识只能产生可能性。这样的知识对于自然神学的目的来说无疑是不充分的。奥卡姆根据这些考虑,将神学从关于理性和自然的知识领域中完全排除出去,从而采纳了双重真理理论。奥卡姆主义者、奥特库尔的尼古拉试图使奥卡姆的立场免于极端的怀疑论,他认为具有确定性的东西很少,他的这一观点对哲学帮助很小。无论如何,尼古拉并不想扩展这一帮助,因为他主要关心的是如何使宗教和道德生活免于推理过程的不确定性。中世纪末期的特征是经验主义、唯名论、怀疑论和宗教信仰的结合,在这一结合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近代科学的精神以及宗教改革对信仰的态度。
第四节 意志和理智的关系
当我们转而考察如下重要问题:灵魂的两种主要能力,即意志和理智谁更高级,就会发现这一问题是对信仰和理性之间争议的响应。因为中世纪的人们认为信仰使用意志,而推理根据定义使用理智。这一问题的一种形式就是:意志活动是否能够产生理智观念,或者理智能否以观念的形式为意志提供选择。所有基督教哲学家们都致力于辩护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的性质问题当然要在这里讨论。在经院哲学中关于自由意志的任何讨论都会因为意志和神赐的恩典之间的关系而变得复杂,通常人们认为神赐的恩典影响着意志。我们要讨论的基本问题就是:意志作为较高一级的能力是否绝对是自我决定的;或者意志自身是否为善的知识所决定的。在拥护意志的奥古斯丁主义者(包括司各脱和奥卡姆)和拥护理智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者之间存在着相当清楚的界限。在中世纪,这一划分通常与方济各会修道士和多明我会修道士之间的划分相一致。虽然将圣托马斯视为一个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很方便,并且在许多方面是正确的,但是这一观点要附加许多限定条件。同样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在这里谈到的是奥古斯丁主义者,而不是圣奥古斯丁,因为许多体系都是由它们非体系的创建者进行了详尽阐述。似乎圣奥古斯丁不应当出现在这一争论中,因为他将人的存在、意志和理智的统一比作三位一体的存在、运动和秩序的统一。但是尽管奥古斯丁坚持这一人格的统一,他还是非常强调物力论的,似乎将意志作为最重要的能力,奥古斯丁的许多门徒都这样解释他的思想。
我们将首先概述一下圣托马斯的观点,他的立场温和,不可能被归类到纯粹理智主义的立场中。经常有人说圣托马斯坚持理智决定意志的观点,文德尔班甚至将他的观点称为“理智主义的决定论”。他在解释圣托马斯的观点时说:“理智不仅理解一般的善的观念,而且在每一个别情形中,都能辨认什么是善的,因此决定了意志。”[1]我们稍后将更为详细地讨论圣托马斯对在个体的道德或认知行为中意志和理智关系所持的观点;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与人们通常所认为的相比,他关于信仰和爱的立场与奥古斯丁有更多相同之处。圣托马斯认为热爱一个最为重要的对象要比不充分地知道它更好。由于我们在今生的局限性,他将对上帝的爱视为我们的最高一级的能力,将被认是为上帝所恩赐的礼物的信仰视为与对上帝的爱相对应的理解方式。意志是我们的能力之一,被完全包含在信仰和对上帝的爱中。根据上帝恩赐这一教义,在这一交流中起作用的力量是客体—上帝—而不是主体—人。圣托马斯的理智主义在上述语境中而不是出现在他关于来世的学说中,因为占有被认为比欲求更好,因为理解被等同于占有,而至福被认为就在于对于上帝本质的认识。爱上帝的意志是理智这一活动的结果,只有在这一点上,圣托马斯的立场才可能被认为明显地反对邓斯·司各脱的观点,后者宣扬至福在于意志的活动,在这一活动中创造物完全通过爱接受上帝的命令。
作为对刚才阐述的原则的一个延伸,圣托马斯认为在今生,在有限对象的情形中,理智的占有是比意志的占有更为高级的活动;因此知道要比相信更好。我们试图知道并证明所有我们能够知道的东西;就上帝而言,这将是自然神学的主题。但同时意志应当始终警觉,我们应当在理智的证明无能为力或者不适当时准备去相信和爱上帝。
当我们转而考虑意志和理智的能力在一个给定的道德或认知行为中的关系时,会发现在邓斯·司各脱与圣托马斯·阿奎那之间存在着更为清楚的对立,但是不夸张地说,描述这一对立很困难。因为无论是上帝的还是人的理智都与确定的和自然的概念相联系。在有限的创造物那里,理智根据其目标而进行的自然运动必须先于意志能够增加它的自愿行动而完成;“自然”和“自愿”被认为相互对立。在人身上的区分与上帝对他自己的确定本性的认识和绝对的自愿而自由的决定相对应,上帝根据后者使得事物实际存在。虽然他在本质上了解这些事物,但这些事物仅仅是偶然地影响他。因此,任何自由的存在者,或者是上帝或者是人,都受意志的控制,而意志是不确定性的原则。任何必然的或者确定的事物都是自然的,这包括了理智在内。尽管更为倾向于唯理主义的理论宣称由理智所提出的选项使得自由选择成为可能,但是司各脱的唯意志论将自由归于一个自发的意志活动,意志经过审慎考虑之后,在不同的选项之间作出决定。如同在其他问题上一样,在这一问题上司各脱所表现出来的倾向在奥卡姆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奥卡姆认为一个善的事物的善的性质来自于上帝的命令。
尽管圣托马斯的立场一般而言是强调理智,但是他的立场与邓斯·司各脱的学说也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圣托马斯将意志作为实体中所有运动的来源,他坚持认为意志具有绝对的自发性和不确定性—具有根本意义上的自由。存在者可以做出或者停止某个行动—一个人自由地意愿想或者不想某个善。我们可以主张意志甚至促使理智理解其对象。但是意志仅仅是不完全地由其绝对的自发性和不确定性所界定的,它还必须包含一个评价性的要素,因为意志寻求善,实际上意欲必然至少一个善—至福。而且,在这一评价性活动中,意志与理智具有密切的联系,因为意志不仅促使理智理解其对象,而且意志就属于理智所要理解的对象。很明显,无论表述上有什么困难,圣托马斯都想要提出一个关于自由意志的更为复杂的定义,在这一定义中,用自由意志的其他特征来补充不确定性或者无差异性。[2]但是同样明显的是,正是这一补充给关于自由意志的描述带来了困难,就意志和理智之间的关系而言,这一困难可以总结为如下矛盾:尽管意志促使我们行动,这一行动包含了认识,但是意志只能欲求由理智向其提供的善。“理性探究意志,而意志欲求理性。”[3]
我们现在来看意志的另外一个特征—它有能力实现与人的本性相适应的目标和人类最终所期望的超自然的目标。在这里我们发现了其他困难,如果我们考虑信仰问题,这些困难可能更为明显;因为信仰不仅是灵魂得救的先决条件,而且在圣托马斯看来,对信仰的意义的理解需要对上帝的恩赐、自由意志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一个理解。圣托马斯告诉我们,“通过赞同属于信仰的东西,人就会超越他的本性”。因此,信仰“必须从某个内在地影响他的超自然的基质来使他得到启示……就这一赞同是信仰的主要活动而言,信仰是上帝通过恩赐内在地影响人……相信某物实际上并不依赖于相信者的意志;但是人的意志需要通过上帝的恩赐作好准备,以便他可以被提升到超越其本性之上……”[4]
因此,对这一被认为是自由的意志的完整表述必须包含着某种它有能力实现其目标的解释;意图再次要保持自由,即使这一能力似乎来自别处:“……上帝通过自己的方式影响所有事物……但是人的本性拥有自由的选择能力,这是适当的。因此如果没有自由选择的活动,上帝的正义的意向就不可能在使用自由选择权的人那里实现;但是上帝在赋予人以正当的恩赐礼物的同时,又促使人们用自由选择权来接受这一恩赐的礼物,从而能够接受上帝的这一影响。”[5]
在意志和理智之间关系的情形中存在的表述上的困难—通过继承得来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术语自身也存在着问题—不应当使我们无视这一事实:如同圣奥古斯丁一样,圣托马斯也试图坚持一个既非唯意志论也不是严格的理智主义的决定论。哲学家们经常会发现对意志问题的阐述同其本意相违背。如果得到正确对待,这些困难中的许多都有可能消失:创造活动不需要被视为同制造相类似,而是可以被视为一个来自内部的创造的持续,或者像前文中说的,这一创造是伴随着时间的,而不是在时间中。这样创造物的自由就是一个创造活动中的助手的活动,恩赐就是无限的创造者和有限的创造物之间的纽带—这一纽带对于保持人所必须面对的“应当”的意义来说是必要的。无论如何,中世纪晚期的倾向是在意志和理智、信仰和理性、恩赐和自然之间的分离,这同早期的自由学说是不一致的,早期的自由学说是要寻求—尽管很少成功—一种理论,这一理论能够将不确定性、价值和力量合而为一,修正意志和理智、自由意志和恩赐之间的关系。
第五节 共相问题
我们将稍微简短地讨论一下共相问题,因为这一问题将在随后几节中得到详细论述。关于共相问题的争论的根据出现在下面引文中,引文摘自由波依修斯翻译的波菲利的《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导论》的拉丁译本:“接下来,就种和属而言,它们是实际上存在,还是只存在于思想中;它们是有形的存在还是无形的存在;它们是与可感事物相分离,还是只存在于可感事物之中?我不回答这些问题;这是一项非常深奥的任务,对于基础工作是不合适的。”波菲利对初学者的告诫没有受到重视,这一启发性的推测—早期的中世纪作家必定这样认为,因为他们不知道波菲利有一个他不满意的回答—是早期中世纪的主要的、纯粹哲学上的争论的基础。
如前所述,这些争论最初只能根据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以及新柏拉图主义和奥古斯丁主义的材料才能得以进行;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人们甚至在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扩展了他们的知识面之前就给出非常复杂的回答来阐述这些问题。中世纪的思想家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可以分为三类:(1)有些哲学家认为种和属具有是真实的存在,独立于考虑它们的心灵,也独立于被认为例示了种和属的个体世界,这些哲学家被称为实在论者。他们的学说可能兼有对感觉世界的贬低,并与一种我们可以不太严格地命名为柏拉图主义的认识论相结合;或者与基督教拯救众多个别的具体的实体这一愿望相一致,他们的学说坚持个别事物只有通过其形式或者构成要素才能被设想。(2)与这一观点相对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个体才是真实的,在严格意义上所谓的种和属只是名称,我们根据这些名称来命名相似的事物。根据这一唯名论的极端和朴素的形式,通项只是名称、简单的词或者仅仅是声音。根据其更为精致的形式,虽然唯名论者坚持认为这些通项无论如何都是精神性的,但是也关注通项所包含的意义。这一学说被称为唯名论(在指称唯名论时,阿伯拉尔用“sermonism”一词,奥卡姆用“terminism”一词)。唯名论的这一形式有时被近代学者称为概念论。(3)在唯名论和实在论之间的是第三种观点,持有这一观点的哲学家在阐述其观点时依靠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因而也就是依靠亚里士多德关于个别实体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分析。这一观点的支持者将其观点称为温和实在论,这一观点与唯名论的共同点仅在于它们都将个体视为最根本的存在;但是温和实在论者也赞同实在论的观点,即接受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共有的观点。这里我们不讨论这一问题:从长远看,亚里士多德就其坚持永恒形式将现实性赋予最根本的个别实体而言,是否与柏拉图十分接近。实际上我们可以注意到,形式同个别事物的本质是一致的;本质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并使得个别事物能够被定义;因此,形式就是个别事物与同一种类其他事物所共同具有的东西。但是我们必须附加一点:形式可以具有非精神的存在,这一存在属于个别的、具体的、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实体—在具体的实体中,质料是使其个体化的因素。对于圣托马斯的以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为前提的温和实在论而言,形式和质料的结合物就是本质和存在的合成物;但是为了让心灵注意本质,由此给予本质以它所缺少的普遍性(普遍性是具体的个别事物的要素),认知者就需要现存的、具体的个别事物,从中进行抽象。因此共相就有三重存在:它在个别事物中存在,但并非在严格意义是普遍的;经过抽象之后,共相就具有了一种以个体存在为基础的存在,但是增加了一个普遍性的说明;最后在圣奥古斯丁的范型论的影响下,圣托马斯认为种和属先于个别事物而在上帝的心灵中存在。但即使在这里,圣托马斯仍然保留了亚里士多德对个别事物的强调,他坚持认为这些范型只是个体事物的以一种不完善的方式对上帝本质的模仿:可以说,因为上帝是存在者,所以他可以洞察通过何种方式他的存在可以被其他事物所分有。
在经院哲学的最早期,实在论的极端形式是在共相问题上最有影响的解决方法。约翰·司各脱·爱留根纳的观点是新柏拉图主义的变种,他认为最高级的一般性与最高级的实在性相联系。但是随着经院哲学的发展,唯名论迅速盛行。唯名论最初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相联系,他的逻辑学要比其形而上学更加形式化,这给人一种印象:唯名论主要与词语而不是事物有关。毋庸置疑,在唯名论的早期形式中,这一观点会破坏我们的知识的充分性。只是因为过于自信的辩证学者这一身份,罗瑟林和他以前的学生阿伯拉尔同神学家产生了冲突。主要是在同奥古斯丁主义者、实在论者安瑟伦所进行的神学辩论中,唯名论在中世纪早期失去了支持。如果不是对宗教的虔诚,罗瑟林会毫不犹疑地认为,他的唯名论向三位一体的信条提出了怀疑,神学家圣安瑟伦同样会认为我们信仰的信条—他认为这些信条是可证明的—需要以实在论作为证明的根据。安瑟伦的许多证明—特别是著名的本体论证明—依赖于这一假设:理解的完善程度等价于存在的程度;或者用另外一种方式表述,从本质推出存在是可能的。
读者会注意到上面的论述与我们对圣安瑟伦关于信仰和理性之间关系所持观点的论述有相似之处。实在论(无论是极端的奥古斯丁主义—柏拉图主义的形式,还是由圣托马斯所例示的更为温和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观点)在12和13世纪的经院哲学中占据统治地位。阿伯拉尔既不同于他的老师罗瑟林,也不同于另外一位老师、实在论者香浦的威廉,他对这两种观点的折中总的来看是不成功的。唯名论在中世纪晚期又重新复兴,前面已经提到过,这时唯名论者对于理性和信仰之间的和谐已经不再有信心。如果我们只处理名称或者概念,如果个别事物构成的世界是最根本的,并且唯有这一世界才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那么圣托马斯用来支持信仰的理性主义科学必定逐渐被经验科学所取代,而经验科学要到17世纪才成熟。
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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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哲学史》,James H. Tufts译,第330页。
[2] 《神学大全》,第二部分的第一部分,问题10,第三节。
[3] 同上,问题17,第一节。
[4] 《神学大全》,第三部分的第二部分,问题6,第一节。
[5] 《神学大全》,第二部分的第一部分,问题113,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