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著。1871年3月18日至5月28日,法国无产阶级在巴黎举行了革命,本书是马克思受第一国际总委会委托,就巴黎公社革命而写的宣言,定稿于1871年5月30日。马克思在书中揭露了资产阶级政客的本质,论述了巴黎公社产生的历史必然性;论述了无产阶级用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进而夺取政权的经验教训;提出并论证了巴黎公社的伟大历史意义及其原则;高度赞扬了巴黎无产阶级的英勇斗争精神。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国家机器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必须用暴力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马克思阐明了公社的实质是工人阶级的政府,它是生产者同占有者进行阶级斗争的结果。高度赞扬了公社实行的真正民主制度,该著作还指出,公社式的工人政府,不是资产阶级议会式的,它应是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要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必须经过长期斗争,经过一系列使环境和人都改变的历史过程。该著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部力作。中译本由人民出版社1961年出版,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