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译
在她父亲眼里,她是公主。可在她波士顿的姨妈和舅舅眼里,她不过是“杜丽·厄克特,可怜的小东西”。
柯林·厄克特有点迷狂。他出生于一个古老的苏格兰家族,却号称有皇家血统,血管里流着苏格兰国王的血。因为这事,他美国的亲戚们都说他“有点毛病”。他们再也受不了听他说他血管里流的是什么皇家血。这件事让他们觉得很可笑,令他们恼火。他们知道的事实是,他并不是斯图亚特家族的后裔。
他是个美男子。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有时显得迷茫,柔软的黑发低低地盖住了额头,挨上了宽宽的低眉。他的身材也是迷人的。另外,他的声音特别优美,平时有点羞赧,可有时会洪亮如铜钟,让你领略他的魅力。他长得像古代凯尔特英雄,那模样,似乎应该穿上灰色的苏格兰短裙,系上毛皮袋,露出膝盖来才好。他的声音直接发自古老的奥西恩的喉咙。
除此之外,他是一个绅士,有足够的财富,但还不够奢华。五十年前,他盲目地游荡,但从来没达到什么目的,从来没干成什么事,而且从来没有个名分,可是却在不止一个国家的上流社会里受到欢迎,为人所熟识。
他结婚时已到不惑之年,娶的是新英格兰的富家小姐普里斯科特。当时,二十二岁的汉娜·普里斯科特被这位一头柔软黑发(当时一丝灰白发都没有)、长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目光迷茫的男人迷住了。在她以前,不少人迷上了他,可这位柯林·厄克特却由于“迷茫”而未能与别人结成良缘。
厄克特太太被丈夫的翩翩风度迷惑了三年,后来这东西把她毁了。跟他生活在一起就像跟一个迷人的精灵在一起一样。对好多事,他都视而不见,真可恶。他的声音总是那么低沉优美、那么殷勤、那么优雅,像唱歌一样,可就是心不在焉。一到关键时刻,他就迷糊了,俗话管这叫“犯傻”。
结婚第一年的年底,她生了个女孩。他当上爸爸了,可这并没有让他更加现实起来。几个月以后,他的英俊和那迷人的歌唱般的嗓音让她感到恐怖了,这是一种奇特的回声:他就像一个活生生的回声一样!他的肉体,当你触摸他的肉体时,会感到这不太像一个真人的肉身。
可能就是因为他有点迷狂吧——孩子出生的那天晚上,她肯定了这种看法。
“哈,我的小公主终于降生了!”他用凯尔特人那种歌唱般的喉音说。这声音像幸福地唱着赞美诗时发出的,飘飘然沉醉的声音。
这孩子娇小羸弱,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露出惊奇的眼神。他们为她洗礼,命名为“玛丽·亨利厄塔”。她叫那小孩为“我的杜丽”,而他总叫她“我的公主”。
你对他发火也没用,他只会把一双大眼睛睁得更大些,像小孩子一样默不作声,一本正经地看着你,让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汉娜·普里斯科特身心一直不健,生存欲望并不怎么强烈,孩子两岁那年她就猝然撒手人寰了。
尽管嘴上不说什么,可实际上普里斯科特家的人对柯林·厄克特极其反感。他们指责他自私。汉娜在佛罗伦萨下葬后一个月,他们就停止支付汉娜名下的那笔钱了,因为他们催促这位父亲把孩子过继给他们,这一要求遭到他断然拒绝,拒绝时的声音都像在歌唱。他不把普里斯科特家的人看作他的同类人,不把他们当回事,他们只是些偶然的现象,或者说是留声机,是不得不予以回答的会说话的机器。他回答了他们的话,可从没注意过他们的真实存在。
经过争论,他们认为他不适合当孩子的监护人。可这事说出去会成为一桩丑闻的,所以,他们干脆不再搭理他了。可他们却给这孩子不厌其烦地写信,在圣诞节时送她一些小钱,在她母亲逝世纪念日那天他们也这样做。
对这位公主来说,波士顿的亲戚多年来都名存实亡。她和父亲一起生活着,而父亲却不停地旅行,他收入微薄,因此行事低调。他从来也不去美洲。这孩子总在换保姆。在意大利,她的保姆是一位农民;在印度,是一位女佣;而在德国,又换上了一位黄头发的农家女。
父女俩是不分开的。他并不是个隐士,不管到何处,人们都可以看到他正式地访东串西,出席午餐会或茶会什么的,但绝少有宴会,每次去都带着孩子。人们叫她“厄克特公主”,好像那是她受洗礼时取的名字一样。
她是个机敏轻盈的小东西,一头金黄的头发已经变成了亚麻色;稍稍凸出的大眼睛是蓝色的,显得既坦率又精明。她在成长,可又一直没有真正长大。她聪明得出奇,但又总显得孩子气。
这都是她父亲的错儿。
“我的小公主决不要太注意别人,不要太注意别人的言行,”他一次次这样对她讲。“别人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或说什么。他们嚼舌根,相互伤害不算,还常常自我伤害,直到哭了为止。别理他们,我的小公主,那些算什么,不值得理会。在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有另一个动物,一个不顾一切的魔鬼。你能剥去他们的外表,就像厨师剥洋葱皮一样;但是,在每个人的心中有一个绿色的魔鬼,你剥不掉它。这个绿色的魔鬼从来不会改变,它才不管身外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才不管什么嚼舌根不嚼舌根,什么丈夫、妻子、儿女,什么烦恼,什么麻烦,不管这些。你剥去人身上的一切,剩下来的就是每个男人或女人心中的绿色、挺立着的魔鬼;这个魔鬼就是一个男人真正的自我,也是一个女人真正的自我。这东西不在乎别人,它属于神和原始的仙人——它们就是什么都不在乎。不过,尽管如此,魔鬼还是有高大和渺小之分,美丽与庸俗之分。但童话里的高贵仙女都没了,只有你,我的小公主才是仙女。你是古老的皇族的最后一位女儿,最后一位呀,我的小公主,没别人了。你和我是皇族最后的两个人了。我死后,就只剩下你一人了。就因为这个,亲爱的,你才永远不要太关注世界上其他的人呢。他们心中的魔鬼早就变渺小,变庸俗了,他们不是皇族。你继承了我的血统,是皇族。永远记住这个,永远记住,这是一个大秘密。如果你告诉了别人,他们就会设法杀死你,因为他们忌妒你是公主。这是咱们的大秘密,亲爱的。我是王子,你是公主,我们有着古老又古老的血统。这事,只能你我两人知道,并且咱俩要保守这秘密。所以,亲爱的,你要对所有的人表现得有礼貌,因为贵族行为理应高尚嘛。但是你要永远记住,你是公主中最后一位,别人都不如你,不如你高雅,他们庸俗。对他们要有礼貌,要温和、要友善,亲爱的。但是,你是公主,他们是庶民。千万不要以为他们也像你一样,他们才不一样呢。你会发现,他们总是缺少什么,缺少皇家的气质,而这一点只有你才有呢——”
公主幼年时就上了她的第一课——要绝对矜持,不得与父亲以外的人亲昵;第二课是,要天真,稍稍表现出乐善好施和礼貌。这个小孩子,她的性格有些定型了,她纯洁无瑕,尽善尽美了,像水晶一样透明。
“宝贝儿!”她的女管家这样说她,“她太精致,太老气,这么一位女子呀,可怜的小孩儿!”
她挺着腰身,非常娇小。她总是那么小,身材可说是袖珍型的。和她那高大、健美、有点痴狂的父亲相比,她好像是一个丑小孩儿一样。她衣着简单,总是穿蓝色的或浅灰色的衣服,衣服上的小领子是旧时米兰式的;或者穿做工精美的亚麻布衣。她那双精巧的小手弹起钢琴来,琴声像在古钢琴上奏出的一样。外出时她非常喜欢穿大衣和斗篷,戴有点像十八世纪款式的帽子,不穿女式上装。她的肤色跟苹果花一样纯净鲜艳。
她看上去就像画中走出的人物,但直到她离世,仍没有谁确切地弄懂她父亲把她制成了一幅怎样奇怪的画,她从来没有从那幅画中走出来。
她的外公和外婆以及默德姨妈,曾两次要求看望她,一次在罗马,另一次在巴黎。可每一次见到她后,他们感到她迷人,又生她的气。她是那么娇美,那么纯真的一个小人儿,可她又那么老气、持重得出奇。她那奇特的降尊纡贵态度以及那内在的阴冷把她的美国亲戚惹恼了。
真正被她迷住的是她的外公,他被她搞得神魂颠倒,有点爱上这个白璧无瑕的小东西了。他老伴儿常发现,他见到外孙女很久以后还在想念着她,想得出神,渴望再见到她。一直到死,他还热切地希望她来同他和外婆一起生活呢。
“谢谢你,外公。你太好了。可我和爸爸是老伙伴,你知道,我们这一对充满怪癖的老伙伴生活在我们自己的世界里。”
她爸爸让她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世界,还让她从小就读书。她十几岁上就读左拉和莫泊桑的书,读了这些书,她就用左拉和莫泊桑的眼光来看巴黎了。不久后,她又读了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陀思妥耶夫斯基让她感到困惑,不过对于其他作家,她倒能够读懂他们的作品。她精明、机敏,不仅能看懂这些书,还能读古意大利文的《十日谈》,也能读懂《尼伯龙根之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她对事物的理解是完全冷漠的,不带任何热情。她像一个小怪物,不太像人。
这也使她不可思议地招人厌恶。出租车司机和铁路搬运工们,特别在巴黎和罗马,会在她孤身一人的时候突然恶毒粗鲁地对待她。他们好像用一种蓦然而来的强烈厌恶眼神看她。他们感到她傲慢得出奇,对他们感受最深的东西,她轻易地表现出一种傲慢态度,是那种无聊的傲慢。她太稳重了,这朵少女之花没一点香味儿。她会认为罗马的一位色眯眯充满肉欲的司机是个怪人,认为他在逗她笑。她在左拉的书中认识了这种人。她对他发号施令时显得特别降尊纡贵,好像她是唯一的实实在在的人,一个纤弱美丽的人;而他,则是一个粗鲁的魔鬼,像凯列班一样在美妙的荷花池畔的泥水里踉跄前行。她这架势会突然惹怒那家伙。他可是地道的地中海人,为自己男性的美而自豪,对他来说阳物的神秘是唯一的神秘。于是,他会凶恶地看着她,粗暴地恶狠狠地恫吓她。对他来说,她干干巴巴的,除了那种可咒的傲慢再也没别的了。
类似这样的遭遇让她发抖,她意识到她必须从外界得到支持才行。可她的精神力量并没有触动这些下等人,他们具有肉体上的力量。他们对她的每一次发怒,都让她意识到一种毫不宽容的仇恨,不过她没有失去理智,平静地付了钱就转开去了。
这种时刻对她来说是危险的,不过她学会了对付他们。她是个公主,是来自北方的仙女,无论如何也弄不懂这些粗俗的人何以对她爆发出火山一样的仇恨,那是一种来自阳物的仇恨。他们对她父亲就从不发怒。很小的时候她断定他们恨的是新英格兰母亲遗传给她的那些毛病。她从来也没有用旧罗马人的眼光看自己,看出自己毫无生气,像一朵装模作样不结果的花儿那样令人难以忍受;可罗马的司机却这样认为。他希望碾碎她这朵不结果的花儿,这花儿尽管美但不性感,她那副威严的样子激起的是他粗暴的反抗。
她十九岁那年,外公死了,给她留下一笔可观的遗产,由很负责任的托管人代理。他们会把这笔收入交给她的,条件是她要一年中在美国居住六个月。
“他们凭什么跟我讲条件?”她问她爸爸。“我拒绝一年在美国蹲半年监狱。我们让他们留着这笔钱吧!”
“明智点,我的小公主,让我们明智点吧。我们几乎是穷人了,又总受到野蛮人的威胁。我不允许任何人粗暴地对待我,我恨,我恨这种粗暴行为!”说着他的眼睛直冒火。“哪个男人或女人对我粗暴我就宰了他。可是,我们是在世界上流浪,我们没有力量。如果我们真的穷困,我们真没有力量,那么我就去死。不会的,我的小公主。我们接受他们的钱,有了钱他们就不敢对我们造次了。让我们接受这笔钱,有了钱就等于穿上了防止别人进攻的衣服。”
他们在五大湖区、加州或西南地区度夏天,他们的生活开始了一个新阶段。父亲爱写点诗,女儿则爱绘画。他在诗中描写这些湖泊或红杉树,她则画一些精巧的素描。他体格健壮,所以喜欢户外生活。他可以同她一起在外面度过好些天,划独木舟旅行,在篝火边入眠。这小公主尽管很纤弱,可她不示弱。她会同他一起骑马在山间小路上奔跑,直到累得魂不附体,任小马搭着她行走为止。她从来不服输。晚上,他用毛毯把她裹起来,让她睡在松枝搭成的床上。她躺在床上默默无语地看着天上的星星,她是在扮演自己的角色呢。
她二十五岁,一转眼又三十岁了。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还是那副纯洁娇小的公主样儿,可老气、毫无激情,像个老妇人。人们问她:
“将来你父亲不能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你怎么办,你想过没有?”她用冷漠、精灵般无动于衷的眼神看看问话者,说:
“没有,我从来没想过这个。”
在伦敦,她有一座小巧玲珑、优雅的房子,另一座在康涅狄格,尽管小,但很完美,每一处房屋都有一位忠诚的看护人守着。她有两个家可以选择住,她认识很多有趣的文艺界人士,她还需要什么呢?
光阴荏苒,对此她毫无察觉。她就像毫无性感可言的仙女,所以她没有变样,都三十三岁的人了,看上去才二十三岁的样子。
可她父亲变老了,越变越古怪。现在,他一在家里就发狂。她就得监护着他,这成了她的任务。他一生中最后的三年是在康涅狄格的家中度过的。他变得太陌生了,有时他发起狂来那股疯劲几乎把这小公主置于死地。肉体的狂暴太让她害怕了,几乎要让她心碎。不过,她找到了一位比她小几岁、受过良好教育、性情敏感的女人来,给这疯老头子作护士和伴儿。这样,老头子发疯的事从来没有外扬。这位小姐名叫肯明斯,她对小公主怀着忠心,又对这位英俊、谦恭的白发老人怀有特殊的感情,那感情中掺杂着爱情。那老人从来都意识不到自己在发疯。
公主三十八岁那年,她父亲过世了。她还没变样儿,仍然那么娇小,像一朵尊贵但无味的花朵。她那头柔软的棕发很像海狸毛,剪得短短的,柔软蓬松地包着红苹果花一样的脸蛋,再加上那弯弓似的鼻子,她真像一个古佛罗伦萨画像上傲慢的人儿。她的声音、举止和风度都是娴静的,她就像一朵开在阴影里的花。她那双蓝眼睛显示出这位公主挑战的神态,那种挑战是她固有的,一眼就看得出,随着年龄的增长,几乎变成一副嘲讽的神情。她是公主,嘲讽地观望着这个没有王子的世界。
她父亲的死让她松了一口气,同时似乎一切都从她身边消失了,像蒸汽一样蒸发了。她一直住在温室里,被她父亲的狂气熏陶着,突然,这座温室被移走了,她被置身于阴冷、广漠、庸俗的旷野里。
她怎么办?她似乎面临着绝对的虚无。只有肯明斯小姐分享着她的秘密,几乎也分享着她对她父亲的激情。事实上,公主感到她对自己那发狂的父亲所怀有的激情在过去几年中大部分奇妙地转移给了恰洛特·肯明斯小姐。现在,肯明斯小姐成了装有对这死人的激情的容器,而她,公主本人则成了一只空空如也的容器了。
她是世界这座仓库中一只空洞的容器。
她怎么办?她觉得,既然她不能像酒一样从拔去塞子的瓶子里蒸发得一干二净,她就必须做点什么。她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种使命感呢。从来,从来她没有感到她必须做点什么,她原来以为那是庸俗人的事。
她爸爸一死,她才发现自己已濒临芸芸众生的边缘,像他们一样必须要做点什么了。这有点让人抹不开面子,她感到自己变俗了。同时,她发现她开始用狡狯的眼光看男人了:那是求偶的眼光。倒不是说她突然对男人发生了兴趣或者说被他们吸引了。不,她仍然没有对活生生的他们产生兴趣,也没在生命上被他们吸引。但是,结婚,这个特殊的抽象概念对她产生了一种魔力。她认为,抽象地说,结婚是她必须做的事,这意味着她与一个她了解的男人结合。她知道所有这些事实。可是男人似乎是她头脑中的产物而不是男人本身,不是一个人。
她父亲死在她三十八岁那个夏天,在她生日的一个月后。一切都料理清了之后,很明显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旅游,和肯明斯小姐结伴出游。这两位女子相互很了解,很亲密,不过还不够亲密无间,她们之间本能地保持着一段距离。肯明斯小姐来自费城,出身于书香门第,聪明但游历不广。她比公主小四岁,完全把自己当成“夫人”的小妹妹了。她对公主怀有一种激情的崇拜,在她眼里,公主是不能用年龄和时间来衡量的。一看到柜子里公主那一排排娇美雅观的小鞋子,她心头就禁不住漾起一股柔情,一种敬畏油然而生。
肯明斯也是处女,可她那棕色的眼睛却露出惊恐困惑的眼神。她皮肤苍白洁净,身段很好,但表情茫然。相比之下,公主的表情倒显出文艺复兴时代的庄严来,这有些不可思议。肯明斯小姐的声音是又轻又低,几乎接近于耳语,这是在柯林·厄克特屋里养成的。但这轻低的声音有点沙哑。
公主不想去欧洲,她打算往西走。既然父亲已去世,她打算一直朝西走。毫无疑问是沿着帝国的边界地带向西,很快就到了太平洋沿岸,走入蜂拥的海水浴人群中。
不,不要太平洋海岸,她不去那儿了,要去西南,那里还不算太庸俗。她要去新墨西哥。
八月底,她和肯明斯小姐一起到了塞罗·库多农场,这时人们开始回东部了。牧场在大山脚下四英里开外的地方,一条沙漠中的小溪从这里流过,这里离印第安人居住区圣克里斯特堡有一英里远。这座农场是富人们的去处,公主和肯明斯小姐一天要付三十美元。但她还是自己单住在果园的苹果树丛中的一间小屋里,还雇了一位优秀的厨师侍候着自己。不过,晚饭她们要到大酒店中去吃,这位公主仍然想着结婚这件事儿。
塞罗·库多农场的来客中没有穷人,除穷人之外形形色色的人都有,都是有钱人,不少人还挺罗曼蒂克呢。有些人很有魅力,有的很俗气,那些电影界人士俗气中不乏优雅,还算有魅力,还有不少犹太人。公主不喜欢犹太人,尽管通常跟他们聊天是最有趣的。所以她就跟犹太人聊天儿,和艺术家一起作画,同高等学校的年轻人一起骑马出游,总的来说很享受。但是她觉得自己是离了水的鱼,投错了林的鸟。结婚还仍然是个抽象的概念,她还不能把结婚这个词同这些年轻男人连在一起,甚至不能同他们中的佼佼者连在一起。
公主鲜艳的丹唇,娴静的神态,娇嫩的、处女的纯洁容颜,让她看上去就像二十五岁,决不会比这大了。只是她的眼神太单调了,让人感到有些失望。当她不得不写明自己的年龄时,她就写二十八岁,那个“二”字写得不很清楚,但不会让人认为是“三”。
男人们暗示要跟她结婚,特别是那些大学生们隔着老远就对她有所表示。可一看到公主那讥讽的目光,他们就认输了。她觉得他们太荒唐,太可笑,有点无礼。
唯一唤起她兴趣的是一名姓罗麦洛的导游——多明戈·罗麦洛。罗麦洛十年前以两千美元的价格把这农场卖给威基森。卖掉农场后,他就远走高飞了,后来又返回来。他是老罗麦洛的儿子,父亲是这个西班牙家族里最后一个拥有圣克里斯特堡周围方圆数英里土地的人。可是,白人的到来、经营众多羊群的破产、还有那能够战胜一切人的惰性,毁灭了大山脚下沙漠中的罗麦洛家族,到了最后这一代,他们变成了一群墨西哥农民。
多明戈这个继承人花完了那两千美元,就靠给白人干活谋生了。他三十来岁,高高的个头,沉静的双唇紧紧地闭着,黑眼睛沉郁地扫视着别人。从背影看,他体格强壮,身材曲线自然,脖子的肤色很深但形状很漂亮,是充满了活力的一个人。可是他的脸太长,脸色阴沉,几乎有点凶恶,一脸的空虚,这是这个地区墨西哥人的特点。他们看上去强壮健康,欢笑着相互揶揄,可他们的体魄及他们的本性却似乎是静止的,好像他们的力量无处发泄一样。他们的脸因为阴郁而显得变形了,似乎没有生存的意义,更没什么激进的味道。他们要么是在等死,要么就是在等待什么来激起他们的热情和希望。不少双黑眼睛中有一种奇特的、魂牵梦绕般的秘密,忧郁而且令人厌恶,看上去就像那些自行鞭笞肉体者一样。他们在自我折磨和死之崇拜中找到了生存的意义。他们不能从自己生长于斯的广袤美丽但又有惩罚性的大自然中获得积极的意义,于是就折磨自己,通过自我折磨来达到对死的崇拜。这种神秘忧郁都在他们的眼睛中显示出来了。
不过一般来说,墨西哥人的黑眼睛沉郁,但尚有生气,有时露出敌意,有时显得挺友好,总笼罩着宿命的印第安之光。
多明戈·罗麦洛几乎是典型的墨西哥人模样。长脸,脸色阴沉忧郁,面部修饰得很整洁,厚重的嘴唇几乎显得有些粗野。他的眼睛是黑色的,有点像印第安人,只是在绝望中闪烁着一星骄傲、自信和不屈。凝固的绝望和黑暗中仅有这么一星光亮。
但这一星光亮把他与成群的男人区分开来,它给他的举止添了一分敏感,给他的长相添了一分美。他不像一般的墨西哥人那样头戴沉重的头饰,而是戴了一顶帽檐很低的黑帽子。他的衣着单薄且雅观。他沉静、超脱,在自然风景中几乎看不透他。但他是理想的导游,聪明机智,能预见到将要出现的困难情况。他还会做饭,往篝火旁一蹲,消瘦的棕色手干起活来挺熟练。他唯一的缺点是不主动、不爱聊天、不温柔。
“哎哟,可别让罗麦洛来陪我们,”犹太人说,“你说话,他没反应。”旅游者们来来往往,但他们极少看到什么内在的东西。他们当中谁也没看到过罗麦洛眼睛中的那一颗星光,他们没那么强的生命力,所以看不到它。
公主那天雇他作导游时看到了这星光。公主在峡谷中钓鳟鱼,肯明斯小姐在一边读书,马匹都拴在树干上,罗麦洛往她的钓线上拴一只渔钩。他拴好了渔钩,把钓线递给她时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就在那一刻,她看到了他眼中的光亮。她立刻懂得,他是一个绅士,他心中的“魔鬼”正如她父亲所说,是个好魔鬼,于是她对他的态度立即就发生了变化。
他们来到三角叶杨树林外静静的湖边钓鱼。他引她到一块高高的岩石上,时值九月初,峡谷里已经冷了,不过三角叶杨还是绿的。公主身穿柔软的灰色紧身外套,剪裁合体的灰马裤,脚蹬一双高腰黑靴子,小巧的灰帽子下散落出几缕松软的棕发,站在石头上显得娇小,十分完美。她是一个女子吗?不完全是。她是个小精灵,来到这个杀气腾腾的野性的峡谷里,被安置到这块岩石上。她十分懂得如何驾驭一根钓线,她父亲把她训练成了一个渔夫。
罗麦洛身穿黑上衣、宽松的黑裤子,裤腿塞进大马靴里,在稍远的地方垂钓。他把帽子放在身后,长着黑发的头低向水面监视水中的鱼。他钓上了三条鳟鱼。他不时朝上游公主占据的那块石头看去,她姿势优雅,但什么也没钓着。
不一会儿,他就悄然收起了自己的钓线朝她走过去。他机敏的目光盯着她的钓线、观察着她的位置。然后他轻声建议她调整一下,棕色的手在她面前比划着。然后他后退了一点,靠在树上默默地站着观望她。他在远处帮她的忙呢,她知道这个,有点激动。不一会儿,就有鱼咬钩,两分钟后她就钓上来一条漂亮的鳟鱼。她四下里扫了一眼,看看他,眼里闪着光,双颊变得红润起来。当她与他的目光相遇时,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友好的微笑,忽而那笑容里透着不可思议的甜美。
她知道他在帮助她。她感到了他举止中那微妙、含而不露的男人的友善,这一点在他侍候她之前她从未感受到。于是,她的面颊绯红了,蓝眼睛的光泽变深了。
从这以后,她总要寻找他,寻找男人那种奇特的黑色友好之光,这束光他可以给予她,它来自他的胸膛,来自他的心房。这东西她以前从来没领略过。
一种朦胧、难以言表的亲密感在他俩之间日益增长。她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的面孔,喜欢他的仪态。他的母语是西班牙语,他讲起英语来像是说外语,缓慢,有点犹豫,余音里仍带有西班牙语忧郁的共鸣。他的面容有些难以捉摸的正经,因为他的脸总是刮得很干净。他头发浓密,顶上留得很长,但脑后的头发却总是很认真地修饰过一番。他那考究的黑色开司米外套,宽宽的皮带以及塞进装饰着刺绣的牛仔靴中的宽松合体的裤子都带有某种难以磨灭的优雅。他没戴银戒指,也没戴什么扣形装饰物,只是靴子上部绣着花,并用丝毛皮革装饰了一下,看上去很高雅,身材颀长而又壮实。
令人奇怪的是,他同时给她这样的感觉:死亡离他不远了。也许,他的一半在和死亡相连着。不管怎样,这种感觉反倒使他变得更“可能”适合她。
尽管身材矮小,她可是个好骑手呢。他们把农场上的一匹栗色牝马给她骑,这匹马颜色很漂亮,身架很好,强劲的宽脖颈和下塌的脊背说明它是一匹快马。这马的名字叫坦茜。坦茜唯一的缺点是容易变得歇斯底里,这也是一般牝马的缺点。
就这样,每天公主都同肯明斯小姐和罗麦洛一起骑马到山里去,有一次他们还和另外两位朋友一起到野外宿营了几天。
“当只有我们三个人时,我觉得更好。”公主对罗麦洛说。
他立刻对她报以漂亮的笑容。
很奇怪,当她钓不上鱼、骑马感到厌倦或者坦茜突然受到惊吓时,没有哪个白种男人能对她表现出这种微妙的绅士气度,默默地帮助她,但又跟她保持一段距离,似乎只有罗麦洛可以从他的心中向她发出一道隐秘的光线,帮助她、支撑她。她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个,这太让她激动了。
他一笑,黑脸膛上就起皱纹,露出健康洁白的牙齿来。打起皱纹的脸几乎让他变成了一个野性的怪人,可同时,这笑容里有什么东西非常温暖,那对她来说是一团温厚的隐秘之火,这团火让她变成了真正的自己。
这团生动隐秘的火,她看到了,她知道他意识到了她的感觉。他们通了款曲,默默地、微妙地。在这种微妙的沟通中,他就像一位纤敏的女性。
他的存在只是启发她去领悟“结婚”这个概念。不知为什么,她那奇怪的小脑瓜就没有想到跟他结婚,说不上到底是为什么。他本身是绅士,她的钱也足够两个人花的,并不存在什么实际障碍,也不是因为她循规蹈矩。
不是因为别的。现在她弄懂了:好像他们两人的“魔鬼”可以结合,或许已经结合了;只是他们两人——厄克特小姐和多明戈·罗麦洛先生本身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相容。他们之间有一种特殊的亲密感,他们相互沟通了,可她不明白这怎么能导致结婚。如果同哈佛或耶鲁大学的漂亮小伙子结婚倒似乎比同他结婚更容易些。
时光流逝,她对此听之任之。九月底,山顶上白杨叶子变黄了,橡树丛变红了,但是峡谷中的三角叶杨却没有变化。
“你什么时候走?”罗麦洛茫然的黑眼睛盯住她问。
“十月底,”她说,“我要在十一月初去桑塔·巴巴拉。”
他在她面前藏起自己眼中的星光。不过,她看到他不高兴地噘起了嘴,那样子很特别。
她多次冲他抱怨说,除了金花鼠和松鼠或者偶尔有臭鼬和野猪外,她没见过什么野生动物,从来没看到一只鹿,一头熊或山上的狮子。
“这些大山中就没有更大的动物了吗?”她颇为不满地问。
“有,”他说,“有鹿,也有熊,我见过它们的脚印。”
“可怎么就见不到这些动物呢?”她显得很不满而又充满渴望,那样子就像个小孩子。
“那太难了。你无法靠近它们。你要想看动物,就得在它们出没的地方保持安静才行。要么你就得循着它们的足迹跟踪上好久才行。”
“不看到它们,我就不甘心离开这儿。一头鹿,或者一头熊都行。”
他突然开心地笑了。
“那,你想怎么办?你想到山上去等它们吗?”
“对。”她带着一种天真的冲动劲儿毫无顾忌地说。
他的脸色立即变得暗下来,显出了他的责任感。
“那好,”他嘲讽似的说,“那你得在那儿找到一间房子。现在夜里很冷,你得整宿都待在房子里才行。”
“山上没房子吗?”她问。
“有,”他说,“有一间小木屋是我的,是很久以前一个找金子的矿工建的。你可以到那儿去住一宿,没准儿你能看到点什么。不过我说不准,也许什么也不会来。”
“有多大的可能性呢?”
“我说不上。上次我在那儿看到三只鹿下来喝水,我射死了两头浣熊。不过,也许我们这次什么也看不到。”
“那儿有水吗?”她问。
“有,有一个圆圆的水潭,就在云杉树下。雪化了以后,水就流进潭里。”
“远吗?”她问。
“远,挺远的。你看那道山梁,”他转向大山,很优雅地抬起胳膊指指遥远的西面说,“就是那道山梁,没有树,只有那一道岩石。”他黑色的眼睛凝视着远方,表情漠然,似乎有些痛苦地说:“你翻过那道山梁,往前走,下去穿过云杉树就到那座小木屋了。我父亲从一位破产的矿主手里买下了那块矿床,可谁也没在那儿挖到什么金子,从此再也没人去那儿。待在那儿太孤独了!”
公主遥望着层峦叠嶂、沉重耸立的落基山脉那美丽的轮廓。还是十月初呢,白杨就开始落下金黄的叶子,高处,云杉和松树颜色似乎更浓了,山顶上大片大片的橡树丛像火一样红。
“我可以去那儿吗?”她问道,转向他时她的目光遇上了他眼中的星光。
“可以,”他说,“你可以去。可是山梁上会下雪的,冷得吓人,寂寞得可怕。”
“我愿意去。”她坚持说。
“那好,”他说,“只要你想去就去吧。”
不过,她怀疑威基森家不会让她去;至少不会让她和罗麦洛及肯明斯小姐一起去。
但是,此时她那发狂般的固执性格占了上风,这是她特殊的本性。她想越过大山去看到它们的内心,她想要到云杉树下、清凌凌的碧水潭边的那座小木屋中去。她想去看野生动物,看它们毫无意识地转来转去。
“我们去跟威基森家说,我们想到弗里休里斯峡谷旅行。”她说。到弗里休里斯峡谷旅游是常见的事,既不艰苦,也不冷,也不会有孤独寂寞感,他们可以在一家圆木建成的所谓旅店中休息。
罗麦洛迅速瞟了她一眼说:
“要是你打算这样说,你可以对威基森太太讲。只是,如果我把你们带到山上那个地方去,她会冲我大发一通脾气的。我得带着驮行李的马先行一步,运些毛毯和面包去。也许肯明斯小姐受不住,这趟旅行是艰苦的。”
他说话和思维方式都是墨西哥式的,啰唆而不连贯。
“没关系!”公主突然变得很有主见,很坚定,说话具有权威性。“我想去。我会同威基森太太安排的。咱们星期六就出发。”
他慢慢地摇着头,说:“我得星期天带着马运杂物和毛毯上去,星期天以前你去不了。”
“那好吧!”她很不满意地说,“那我们就星期一去。”
哪怕受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她都生气。
他知道如果他星期天清晨就把东西运上山,到晚上才能回来。不过他还是同意星期一早上七点出发。听话的肯明斯小姐按吩咐为弗里休里斯之行做准备。星期天罗麦洛一天不在,到晚上公主就寝的时候也没看到他。但星期一早晨她穿衣打扮时,看到他从畜栏牵来三匹马,她高兴极了。
夜间很冷,水渠的边缘上都已经结冰了。金花鼠都爬到阳光下来取暖,它们大睁着痴呆、焦急的眼睛,冻得都跑不动了。
“我们可能要去两三天。”公主说。
“好,不过到了星期三你们再不回来我们可要为你们担心了。”威基森太太说。这位来自芝加哥的女人既年轻又能干。“当然,”她补充说,“罗麦洛会一直陪伴你们,他这人可靠。”
他们踏上了进山的路程时,阳光早已照耀在沙漠上,照得肉叶刺茎藜和鼠尾草看上去像浅灰色的沙漠,广阔的地平线一片辉煌。右边是砖坯建成的印第安人村庄的投影。房屋平矮,几乎难以辨认,身后是农场和一丛丛高耸着的毛茸茸的三角叶杨,那淡黄的树梢与纯净的蓝天连成一线。
西南的广阔地域,一片秋声秋色。
这三个人一路缓缓地跋涉着,朝着太阳走去。阳光正在莽莽群山上洒下金黄的斑点。侧山坡早已亮起些黄色,天上淡淡的蓝光与这黄色一起燃烧着。正面山坡笼罩在阴影里,山坡上橡树丛里有点点红色若隐若现,杨树泛黄了,松树绿得浓重,岩石则显出灰蓝色。整座峡谷呈现出墨绿色。
他们成一路纵队前行。罗麦洛骑着一匹黑马走在最前面,他身着黑衣,像广阔风景中跳跃着的黑点儿。大自然罩在一片朦胧的淡霭中,甚至稍远处的松树的绿色都变浅了。罗麦洛默默地骑着马,穿过毛茸茸的肉叶刺茎藜丛。公主骑着她的栗色牝马随后。肯明斯小姐不太快活地骑在马上殿后,在前面两匹马蹄子踢腾起的尘土中穿行。她的马时而打一个喷嚏,她就时而跟着浑身一惊。
他们缓缓前行。罗麦洛从不四下顾盼,他能听到后面尾随着的马蹄声,他只听这声音。
他自顾朝前走。这个黑影总离开公主一段距离,这让她感到出奇的无助,除了这一点,她情绪很高涨。
他们靠近了苍白、圆圆的小山包,这里点缀着黑色的矮松和雪松丛。马蹄踏得石头得得作响。偶尔会遇上一大蓬肉叶刺茎藜丛中伸出的毛茸茸金黄花束来。他们拐进蓝色的阴影中,忽而又上了陡峭的石坡,把苍白的世界甩在脚下,甩得远远的,然后下到了圣克里斯特堡大峡谷的阴影中。
小溪涨得满满的,湍湍流淌。偶尔马会叼一口路边的青草。路变得越来越窄,路上石头很多,石块都挤在一起。越往上走天就越黑、越冷,树枝盘根错节地缠作一团,塞满了峡谷。他们进了三角叶杨林里了,林子垂直平缓地向上伸展,长得非常高,树梢是金黄色的,上面辉映着阳光。可是在马匹攀登石岩的地方,在树林中,水边仍然投射着绿影,偶尔会碰上垂落下的灰色穗状物,这里那里会有一枝淡淡滴着汁的鹳草花在树枝间和处女地的碎石上闪现。公主的心浸入了冰凉气息,她意识到这片处女林中充满了腐烂和绝望。
他们下了坡,再涉过小溪,爬上岩石后顺着另一边的小路前行。罗麦洛的黑马停了下来,审视地看了看倒下的树木,然后从上面轻轻地迈了过去。公主的马谨慎地跟了上去。可肯明斯小姐的鹿革色马却受惊了,不得不安抚一下。
他们在峡谷中纷乱密布的树影中静悄悄地向上攀登,周围只听到马蹄声和过小溪时飞溅的水花声。有时在过溪水时公主会仰望上面,每次她的心都会滞住。高空中,山巅闪烁着金黄色,金黄的山顶上点缀着黑色的云杉,那清晰的轮廓几乎就像点点水仙,与公主所处的阴影上方那静谧的青绿色交相辉映。她的马穿越较为宽阔的山坡时,她会揪一把血红的橡树叶,说不上感受几何。
他们已爬得很高,偶尔会到峡谷上方,来到色彩斑斓金光闪闪的峰顶下的一条沟壑里,然后趟过小溪。马匹小心翼翼跨越横七竖八倒下的杨树干,突然在一堆乱石中踉跄起来。黑马在前方隐现,马尾在摇动。公主让自己的牝马立住脚,然后这匹马脱离了惊恐状态,跟上了黑马。可这时后面那匹鹿革色马却疯了似的乱了脚步,公主注意到罗麦洛那黝黑的脸转回来四下张望着,那神情很奇特,像魔鬼一样专注。然后她也回过头去,看到鹿革色马在远处的岩石堆中一瘸一拐地走着,一条腿浅黄的膝盖处流着血。
“它几乎瘫倒了!”肯明斯小姐叫道。
罗麦洛已经跨下马鞍子急急忙忙转过来。他对马发出点什么声音,然后开始检查磕伤的膝盖。
“它受伤了吗?”肯明斯小姐焦急地问,说着赶忙从马上下来。
“噢,我的天!”她看到鲜血顺着马的一条修长的腿流了下来,失声大叫,“太可怕了。”她脸都白了。
罗麦洛仍然在耐心地抚摸着马的膝盖。他让马试走了几步,然后他站起身摇摇头说:
“问题不太大!还好没骨折。”
他又弯腰看了看马腿,摸了摸,然后抬头看着公主说:“它可以继续走,没问题。”
公主默默地看着他黝黑的脸。
“什么?继续往那上面走?”肯明斯叫道,“要几个小时?”
“大概五个小时!”罗麦洛简单地回答道。
“五个小时!”肯明斯小姐叫道,“一匹瘸腿的马走五个小时,山这么陡!天啊!”
“不错,那儿是挺陡。”罗麦洛说着把帽子往脑后推推,眼睛凝视着马那流血的膝盖。鹿革色马有点恐惧,沮丧地站着。“路是陡,可这马能行,我觉得行。”罗麦洛补充说。
“不!”肯明斯小姐叫道,眼里突然充满了泪水,“我不这么认为。我不骑它上那儿去,就是给钱也不去。”
“为什么不?”
“它会疼的。”
罗麦洛又蹲下身去察看马腿。
“它可能会疼点儿,”他说,“不过它能行,它的腿不会僵硬的。”
“什么?骑它走五个小时,爬这么陡的山?”肯明斯小姐叫道。“我不能,我做不到。我可以牵着它走一会儿,看它行不行,可我再也不能骑它了,我不能,还是让我步行吧。”
“可是,亲爱的肯明斯小姐,罗麦洛不是说了它能行吗?”公主说。
“我知道它的伤口会疼,噢,我不忍心骑它。”
他们对肯明斯小姐一点办法也没有,她一想到受伤的动物,就有点歇斯底里。
他们牵着鹿革色马走了一会儿,这马一瘸一拐地走着。肯明斯小姐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叫道:
“啊,看着它多让人难受啊!太残酷了!”
“你不瞧它,它就不拐了,”罗麦洛说,“现在它装疯卖傻,瘸得厉害,因为它想装给你看。”
“我不觉得它是在装样子,”肯明斯痛苦地说,“我们看得明白,它伤口疼得多么厉害。”
“不怎么厉害嘛。”罗麦洛说。
肯明斯小姐用沉默表示自己的不满。
他们陷入了僵局。这几个人一动不动地停在路上,公主坐在鞍子上,肯明斯小姐坐在石头上,罗麦洛在远处有气无力的马身旁默默地站立着。
“好吧!”罗麦洛最后突然说,“那我们就回转吧。”
他说着迅速地扫了自己的马一眼,马儿啮着山上的牧草,蹄子踩着拖在地上的缰绳。
“不!”公主叫着,“不!”她的声音里满是失望和愤怒。接着她又克制住了自己。
肯明斯小姐用力站起身,冷冷地说:
“让我牵马回家,你们两个去吧。”
他们用沉默回答她。公主俯视着她,那眼光既尖刻又残酷。
“我们才走了两个小时,”肯明斯小姐说,“我不在乎牵马走回去。不过,我不能骑它,它的腿那样子,我可不能骑它。”
还是没人回答她的话。罗麦洛无动于衷,几乎一动不动。
“那好吧,”公主说,“你牵马回去,不会有什么事的。回去告诉他们,我们上去了,明后天回去。”
她口气很冷,话语很干脆。她不能忍受别人的不恭顺。
“最好都回去,改天再一起来。”罗麦洛持折中意见。
“不能改天,”公主叫道,“我要接着走。”
她凝视着他的眼睛,目光与他眼里的星光相遇了。
他轻轻耸了耸肩。
“如果你要这样,”他说,“我陪你。不过,肯明斯小姐可以骑我的马到峡谷口上,我牵鹿革马走,然后我再返回来。”
就这么定了。肯明斯小姐把自己的马鞍子装在罗麦洛的黑马马背上,罗麦洛拉起鹿革马的缰绳,他们就踏上了归程。公主独自一人慢慢往山上骑。她刚才很生肯明斯小姐的气,怨她做事想得太不周到,边想边信马由缰前行。
她的怒气一直末消,一个多小时后她还在生气。这时,她已经来到很高的地方了,马一直走得很稳。来到一面光秃秃的山坡上后,小路开始在杨树丛中曲折起来。风吹着,一些杨树早已落光了叶子,还有一些正飒飒地落下黄黄的圆叶儿,像花瓣儿一样,前面的山坡一片金光闪烁,像一张柔软的狐皮,像水仙,在高山上的阳光和风儿中生机勃勃。
她停下来朝后看去。近处的大山坡上涂抹着金黄和黑色,那是云杉的颜色,像一只飘忽不定的鹰,山坡上的颜色在闪动。透过峡谷的罅隙,可以看到远处淡青色的沙漠,那沙漠形似一只蛋,还能看到里约格兰德峡谷那黑色的裂隙。更远,更远些,则是那蓝色的群山,如同地平线上耸起的天使的篱笆。
她开始思考自己的冒险行动。她要单独同罗麦洛一起上山了。她对自己很自信,罗麦洛决不是那种违反她意志的人,她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一点。她执着地要越过山脊去看看落基山内部的紊乱状态。她要同罗麦洛一起去,因为他对她有一种特殊的亲近感。他俩之间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肯明斯小姐不过是一个不和谐的音符罢了。
她继续前行,终于来到了山顶。远处的大凹谷中充满岩石和枯死的树木,群山抵着苍穹。近处是茂密的云杉,脚下是顶峰下的山坳,坳底平缓,长满了枯萎的草丛和枯黄的杨树,小溪像一条线一样从坳底流过。
小溪就从这个小峡谷中的岩石层中汩汩流出,淌到低处峡谷中的岩石和树林里。她周围笼罩着一派童话般的温柔气氛:枯黄的小草纤细缠绵,细嫩的杨树干上正落下金光闪闪的叶子来,柔细的溪流潺潺淌过枯草丛。
这里恰似一个小小的天堂,你也许会看到鹿、山羊或别的野生动物。她将在这里等待罗麦洛共进午餐。
她松开了马鞍子,“哗”一声把它从马背上拉下来,让马拖着长长的缰绳徜徉。坦茜看上去多漂亮啊,那一身栗色毛在黄色的树叶中像枯萎的大地上发亮的圣餐盘一样。公主身穿一件毛茸茸的浅黄皮革外套,那颜色就像这枯草一样,马裤是橘黄色的。她觉得自己像在画中一样。
她从马鞍袋里掏出午饭包,在地上铺开了一小块布,坐在上面等待罗麦洛的到来。然后她生起一堆火,吃了一只破碎的鸡蛋,就去追赶坦茜,坦茜这时已经跨过小溪了。追上坦茜,她就坐在阳光下的杨树旁,静静地等待罗麦洛。
天空瓦蓝瓦蓝的,耸入云天的山顶就像一片柔软纤弱的童话地界儿。可是,远处耸起一片大山坡,山坡上覆盖着毛茸茸的云杉,岩石间布满了灰色的死树,山坡呈现出黑色,这黑色上点缀着些儿金黄。美丽但暴虐、沉重、残酷的大山,时而也会流露出些温柔来。
她看到坦茜抬起腿跑了起来。两个魔鬼般骑马的人影在小溪彼岸的黑色云杉林中出现了。那是两个印第安人,就像裹在浅灰色棉毯中的木乃伊一样。他们的枪在马鞍前面伸出来,一直朝她这边的烟火奔过来。
接近她时,他们撩开裹在身上的棉毯向她打招呼,黑色的眼睛好奇地盯着她。他们的黑发有点乱,垂到肩上的发辫上沾着土星儿,看样子他们是累了。
在那一小堆火旁他们下马——这里毕竟是个营地——用毯子围住腰的下部,松开马鞍子,然后才坐下。他们当中那个年轻的,她以前见过,另一个上年纪了。
“就你一个人?”年轻的一位问。
“罗麦洛马上就来,”她说着朝后面的小路望去。
“啊,罗麦洛!你跟他?你们去哪儿?”
“围着山脊转转。”她说,“你们呢?”
“我们下山去村子里。”
“出来打猎?几天了?”
“打猎,五天了。”年轻的印第安人干笑了一声。
“打着什么没有?”
“没有。我们发现了两只鹿的踪迹。不过没打着。”
公主注意到一个马鞍下可疑地凸出来的大包,那里面肯定是一只窝起来的鹿。不过她没说什么。
“你们一定冻得够呛了。”她说。
“是啊,夜里着实冷,又冷又饿,从昨儿到今儿个还没吃东西呢。带的东西全吃光了。”说着他又干笑了一声。看这两人黑瘦的脸,就知道他们饿着呢。公主伸手从马鞍袋中去掏食物,有一块常备的咸猪肉和一些面包。她把这些递给他们,他们就开始用一根长棍子穿着面包在火上烤起来。罗麦洛骑马来到山坡时看到的是这么一幅景象:公主穿着橘黄色马裤,头发用一条蓝棕相间的绸子手帕扎着坐在篝火旁,火堆另一边坐着那两个印第安人,其中一个身子前倾着在烤着咸猪肉,他的两根辫子似乎在疲倦地晃来晃去。
罗麦洛毫无表情地骑马过来。两个印第安人用西班牙语同他打招呼。他松开马鞍子,从袋子中掏出食物,然后坐下吃起来。公主到溪边去汲水、洗洗手。
“有咖啡吗?”印第安人问。
“没带。”罗麦洛说。
他们在温暖的午间阳光下消磨了一个多小时,然后罗麦洛备上马鞍,印第安人仍然蹲在火堆旁。罗麦洛和公主骑马上路,在小溪这边冲印第安人喊声“再见”,然后这两个奇特的身影就消失在茂密的云杉林中了。
只有他们两人了,罗麦洛转过身好奇地看着她。他的目光是严厉的,这让她难以理解。她第一次想到自己是否草率从事了。
“我希望你不介意单独和我在一起。”她说。
“你需要就行。”他回答。
他们来到了岩石顶峰下光秃秃的大山坡上。这里稀稀拉拉戳着几棵死云杉树,就像灰色的死猪身上的毛一样。罗麦洛说,二十年前,墨西哥人曾烧山驱赶白人。这灰色的山坳斜坡就像一具死尸。
小路几乎难以辨认出来。罗麦洛寻找着森林保护委员会烧过的树。他们就在死尸般的斜坡上,在横倒着的灰色死树间穿行,一直进入大风吹打着的地带。风从西边刮过来,从峡谷的漏斗形地方钻上来,风来自沙漠地区。那沙漠就像一座巨大的“海市蜃楼”,巨大而苍白,缓缓向着西方倾斜。公主简直不敢看它一眼。
有一个小时,他们的马以巨大的冲力向上攀着,有时稍喘息一下又继续攀登,一步步地在这面铁青色的斜墙上爬着。风就像一台巨大的机器在吼叫。
一小时后他们开始下坡,不再向上攀了,身边的一切是灰暗与死亡。马就在灰色尸体般的云杉中跨来跨去地拣着落脚地。他们接近顶峰了,快到山顶了。
连马到终点前都要来一番冲刺,他们转来转去来到了山顶附近的一片云杉树前。他们赶忙骑进林子里,躲开那魔鬼般无情地呼啸着的、寒冷的狂风。穿过阴暗的树屏,他们到山顶了。
展现在眼前的尽是群山,莽莽苍苍,巍峨矗立,错综叠嶂,没有生命、没有灵魂。在云杉那黑色的羽毛下是一片片的积雪。毫无生气的峡谷里,一壑岩石和云杉。圆形的、陡峭的山头此起彼伏、团团簇簇,就像静卧着的牧群。
这幅景色把公主吓坏了,太野蛮了。她以前没想到它是这样野蛮,太没有生的气息了。但是,它满足了她的一种欲望。她看到了这莽莽的群山,这可憎可恶的落基山的核心。这庞大、深重的可恶的群山尽收眼底。
她想回去,此时她想回转去。她俯瞰着这乱肠盘般的群山,感到害怕,她要回去。
可罗麦洛却继续骑马前行,他行进在云杉背风的一面,那里是峡谷的上方。他向她转过来,举起棕色的手指着山坡说:
“有个矿工曾试图在这里找金子。”一个洞的附近堆着一堆灰色的土,洞就像獾掘出的一样,那土看上去还挺新鲜的。
“就在最近吗?”公主问。
“不,很久以前,二三十年前。”他说着松开了马缰绳,举目望着群山。“看啊!”他说,“那里是森林保护委员会的足迹——沿着那些山脊,再过去,到那儿才有政府修的路。我们下到那里去吧。你看那座山,上面没有树,但是有草。”
他坐在他的黑马上转向她,抬起胳膊,棕色的手指点着,黑眼睛的光直刺向远方。陌生,可怕,他对她来说简直是一个魔鬼。在高处,她感到眩晕,有点恶心,再也看不下去了。她只看到远处空中一只鹰转过身来,投下它的身影。
“我能走那么远吗?”公主喃喃地问,有点不快。
“啊,当然!现在一切都容易了,再也没有难走的路了。”
他们顺着起伏的山脊走着,走在阴影笼罩下的背风面,这里很冷。小路又向上了,于是他们出现在狭窄的山脊路上,大山渐渐向两边倾斜下去。公主害怕了,有那么一瞬间,她朝外首看去,看到沙漠、沙脊。越来越多的沙漠和绿色的山岭,在脚下远远地闪着微光,沙漠那庞大的、苍白的闪光体渐渐西斜,那非人的广漠世界太可怕了。它闪烁着,一片苍白,如同一个巨大的磨砂体。这景象令她无法忍受。左首,是混沌起伏的叠嶂群山,都屈膝在脚下。
她闭上眼睛,让意识消散。牝马顺着小路前行,一直走下去。他们又来到了风中。
他们转过身去背对着风,面朝着山体,她以为他们的马已经离开了路径,那路太难辨认了。
“没有走岔,”他抬起手指点说,“你没看见前面那些烧死的树吗?”
她费力地去辨认死云杉树灰色树干上斧子砍过的旧伤痕。但此时,在这样的高处,寒冷和山风已经使她的大脑变麻木了。
他们转而往下走,他告诉她,他们离开了正路。马蹄在松散的石子上滑动着,挑选着落脚的地方。这是下午四点左右,太阳在脚下的天空中闪耀着光芒。马匹稳稳地、缓慢但坚定地继续赶着路。天更冷了。他们钻进了低矮的山峦之间,陷入了陡峭的深谷之中。她几乎忘却了罗麦洛的存在。
他跨下马,帮她从马背上下来。她踉跄了一下,但她决不显出自己的虚弱来。
“咱们得从这里滑下去才行,”他说,“我来牵马。”
他们来到了一条山脊上,对面是一块长满草的浅褐色陡峭山坡,夕阳照亮了整个陡坡,陡坡下面是凹谷。公主觉得她可以像一架雪橇一样滑下去,滑进那巨谷中去。
她振作起来了,她的眼睛又燃起兴奋和坚定的火焰。一阵风刮过来,她可以听到山下很远的地方云杉林在咆哮。风吹着她的头发,发梢拂过她的面颊时,她脸上亮起了一片光点。她看上去就像神话里野性的小东西一样。
“不,”她说,“我要自己牵马。”
“可你要注意,别让马把你压在它身子底下。”罗麦洛说。他走了,灵活地滑下苍白陡峭的山坡,滑过岩石和草丛,然后顺着倾斜的沟往下走。他的马跳着、滑着,紧跟着他,有时马会猛停下来,前蹄扒着坡面,拒绝继续走下去。他置身于马的下方,朝上看着,轻柔地拉拉马缰绳以示鼓励。然后马才猛不丁儿松开前蹄,他们继续往下走。
公主漫无目标地往下滑,踉踉跄跄,但还挺灵活。罗麦洛不停地回首关注她,但见她像一只奇特的小鸟那样蹦跳着,她那穿橘黄色马裤的腿就像鸭子的腿在闪动,她的头发用黄绿相间的头巾包着,圆圆的,就像绿顶鸟的头一样。在她身后,棕色马摇摇晃晃地往下滑行着。公主紧张地下滑着,就像褐色的空旷山坡上一个活泼的小点儿在动。太小了!就像一只纤弱的鸟蛋一样。这幅情景不禁引起罗麦洛的百般遐思。
他们必须下去,避过这强烈的寒风。下面是云杉树,岩石间淌过一条涓流。罗麦洛滑着、盘旋着冲下山去。尾随他的是衣着鲜艳、娇小的公主,她握紧长长的缰绳的一头,牵着踉踉跄跄的马蹦跳着跟下来。
他们终于下来了。罗麦洛坐在阳光里避风处的浆果丛旁。公主走近了,面颊上闪着红光,她的眼睛是黛绿色的,颜色比她头上的头巾还要深,眼光有些不自然地闪动着。
“咱们下来了。”罗麦洛说。
“对。”公主说着丢下缰绳,坐在草地上,不说话,也不思想。谢天谢地,他们躲过了寒风,来到了阳光中。
几分钟后,她的意识和控制能力又开始恢复,她喝了一点儿水,罗麦洛去整理马鞍子,随后他们又上路了。牵着马,沿着小溪边上走一段,然后又上山。
他们来到河岸,进了一片茂密的杨树林,在那些细长、密匝匝、光滑苍白的树干间左弯右转地前进。阳光洒进林子里,圆圆的树叶儿舞动着,打着奇特的旗语,好像要把金色的光都送到她眼前一样。她就在这令人目眩的金光中骑着马前行。
然后他们来到了阴影中,这里全是黑乎乎的胶质的云杉树。凶恶的树枝总想把她扫下马来,她不得不东躲西闪。
沿一条古道走下去,他们来到云杉树林边的阳光下,这里有一间小木屋。小小的、光秃秃的峡谷底部有一块灰色的大岩石和一堆堆的碎石,还有一潭绿得发黑的涧水。
阳光就要离去,阴影笼罩了小屋,笼罩住了她自己,给峡谷染上暮色,头顶的山峰却仍然是一片辉煌。
这间小屋子位于云杉树林附近。泥土地,门敞着。屋里有一张木床,三根锯开的圆木当板凳。还有一座不像样子的壁炉,除此之外再没有也放不下别的什么东西了。这间小屋子很难装下两个人。屋顶早没了,罗麦洛找来云杉树干架在上面算安上了房顶。
这里满是原始森林那奇特的肮脏景象,布满了牲口的粪便,是野性世界的肮脏。这让她感到特别的厌恶,她感到疲倦,感到虚弱。
罗麦洛很快又弄来些树枝,在炉架上生起一小堆火,然后出去照料马匹。公主机械地往火上添着树枝,麻木地看着火苗,显得木然、迷茫。她不能把火烧得太旺,那样会把整座房子都给烧着的。生上火后,破损的泥石烟囱里漏出了烟。
罗麦洛提着马鞍袋和马鞍子走进来,把马鞍子挂在墙上。娇小的公主木然坐在破烂的炉架前的木头上,在火上烤着她的小手,她那橘黄色的马裤闪着光,就像是另一堆火焰一样。她正处在麻木状态。
“你是这会儿就喝点威士忌或茶,还是等着喝汤?”他问她。
她站起身,明亮的目光凝视着他,她听懂了一半;面颊兴奋地闪着光彩。
“喝点茶,”她说,“茶里放点威士忌。壶在哪儿?”
“等等,”他说,“我就拿来。”
她从她的马鞍上取下大衣,跟随他来到了户外。一片阴影笼罩着谷地,可头顶上,天空依旧闪亮,山顶上的杨树像燃着火一样。
他们的马啮着石缝间的野草。罗麦洛爬上一座石堆,开始挪动圆木和石块,直到露出那淘金者挖的小洞穴来,这是淘金者的地下贮藏室。罗麦洛拽出些地毯、炊具,一架野营油炉子和一把斧头。他的动作非常迅速、富有活力、充满了力量。这种爆发力让公主感到有些吃惊。
她拿起一只长柄平底锅到溪边去取水。这里非常宁静,四周是墨绿色的,纯洁透明,就像玻璃一样明澈。这地方有多么寒冷、多么神秘、多么可怕呀!
她身穿黑大衣蹲在水边刷着锅,只感到头上的冷空气沉重地压迫着她,那阴影像巨大的重物要把她压倒。阳光正远离山顶而去,离去了,把她留在巨大的阴影中,这阴影很快就会把她彻底压倒。
星光,还是彼岸的眼睛在冲她闪动?她凝视着,感到进入了催眠状态。她锐利的眼睛看到薄暮中水边蹲着一只短毛猫,那身影淡淡的,就像它身卧其中的石头一样。那猫的嘴和鼻子向前伸着,毛耳朵紧张地支棱起来,用冷酷、电光般奇特的眼睛盯着她,目光中透着冰冷的好奇与无畏,倒有点像没心肝的魔鬼。
她迅速动了一下,水洒了。那东西一下跳开去,蹦着逃跑,它动作奇特,挺轻;它尾巴上的毛又短又少,真好玩。可它的目光是那么阴冷、专注,像魔鬼一样!她又冷又怕,不禁打个寒战,她太怕、太讨厌野性的东西了。
罗麦洛搬进卧具和露营装备。房子没有窗户,屋里已经黑下来。他点亮了油灯,然后拿着斧子出去了。她在屋里,往火上添着木头烧水,听到他在外面砍木头的声音。当他夹着橡树枝进来时,她正把茶叶往水里放。
“坐下,”她说,“喝茶吧。”
他往她的搪瓷杯中倒了些非法买来的威士忌。两人静静地坐在圆木上,吸吮着滚烫的酒茶,时不时被烟呛得咳嗽起来。
“我们烧这些橡树枝吧,”他说,“这种木头不怎么冒烟。”
他很怪,令人感到生分,除些必须说的话外,一句也不多说。她也跟他保持着距离。他们以前似乎离得很远,很远,像隔着几个世界,可他们又坐得很近。
他解开一捆铺盖,在木床上展开毛毯和绵羊皮。
“你躺下歇着吧,”他说,“我来做晚饭。”
她决定听从他的建议。她用大衣裹紧身子躺在床上,脸冲着墙壁。她能听到他在油炉子上准备晚饭的声响。很快她就闻到了汤的味儿,他在烧汤呢;不一会儿,她又听到他在锅里炸鸡的声音,“嘶啦嘶啦”的。
“现在吃吗?”他问。
她挣扎着,摇摇晃晃爬起来坐在床上,把头发甩到脑后,很难为情地说:
“递给我,我在这儿吃。”
他先端上来一杯汤。她坐在毛毯中,慢慢地喝着。她饿了。然后他又给她送上一搪瓷盘炸鸡、葡萄干果子冻和涂了黄油的面包。太好吃了。一边吃,一边就煮好了咖啡。她一言不发,心中积满了反感,觉得为难。
晚饭后,罗麦洛洗了碗盘,擦干,仔细地把一切都归置停当,否则这间小屋就转不开身了。橡树枝燃起的火又亮又暖,真惬意。
他六神无主地站了一会儿才问她:“你这就睡吗?”
“这就睡,”她说,“你在哪儿睡?”
“我在这儿打个地铺,”说着他指指墙根附近的地面,“外面太冷了。”“是的,”她说,“我觉得是这样。”
她一动不动地坐着,面颊滚烫,思想很矛盾。她看着他在地上卷着毯子,把一块绵羊皮垫在下面。她出去走进黑暗中。
星星很大,火星就端坐在山的边缘,就像一头卧着的狮子那燃烧般的火眼。可她却深深地、深深地站在阴影笼罩下的“坑”中。紧张的寂静中,她似乎听到了云杉在寒冷中冻得爆裂着。那片凝固的水面上流曳着奇特的星光。夜要冻住了。山上响彻北美狼发出的哭也似的号叫。她想,不知马现在怎么样了?
她冻得发抖,就又走向小屋去。温暖的光透过小屋的裂缝流泻出来。她推开摇曳着的半开的门问:
“马怎么办?”
“我的黑马不会走远,你的牝马会和它在一起的。你现在就上床吗?”
“嗯。”
“好吧,我给马喂些燕麦去。”
他走进了黑色中。
他去了好一会儿才回来。这里她早已裹紧身子躺在床上了。
他吹灭灯,坐在床上脱衣服。她背向外躺着,不一会儿就在静寂中睡着了。
她梦见天下雪,白雪透过屋顶落在她身上,轻轻地、轻轻地,不可阻挡,她会被雪活埋的。她身上越来越冷了,雪重重地压着她,也要让她变成雪。
她浑身一抽动,痛苦地醒来了。她真的很冷,可能那沉重的毯子也把她压麻了。她的心似乎跳不动了,她感到自己动不了了。
又是一下抽动,她坐了起来。屋里漆黑一团,连一星儿火光都没有,木头烧完了。她坐在浓重的夜色中,只有透过屋顶的缝隙才见到一颗星。
她想要什么?哦,要什么?她坐在床上,痛苦地晃着身子。她能听到熟睡中的那个男人发出的均匀的呼吸声。她冻得发抖,她的心似乎都跳不动了,她需要温暖和保护,她需要什么人把她带走。也许,同时她更想要洁身自好,不被别的什么所触摸,谁也别想对她施加压力,谁也不能对她有什么要求。非常必要的是,谁也不能,特别是男人不能对她施加压力,不能对她有什么要求,谁也不能拥有她。
可是,太冷了,她抖得太厉害,她的心都跳不动了。啊,有谁来帮助她的心起搏呢?
她想说话,可说不出,她清了清嗓子。
“罗麦洛,”她声调奇特地说,“太冷了。”
她的声音来自何方?是谁的声音,这黑暗中的声音?
她听到他立刻坐起来,有些吃惊,瓮声瓮气地说:
“想让我暖一暖你吗?”那声音洪亮地在屋里震荡着向她扑来。
“是的。”
他把她抱在怀中,她想叫喊,不让他碰她。她挺直了身子,但她浑身冻僵了。
他是温暖的,不过他身上那可怕的动物的热量却似乎要毁灭她。他像一头情欲旺盛的动物那样喘息着,她屈服了。
她从来、从来没有想过要对此屈服,可她下决心让这事儿在她身上发生。她按照自己的意志躺着任其发生。可她从来没想过这事儿,她从来没想过被这样袭击、被这么对待、被这么折腾。她想要洁身自好。
可她意识中要让这事儿发生,于是发生了。事过之后,她松了一口气。
可是,这时她还得躺在另一个人的怀抱中,被他紧紧地强有力地钳着。她害怕,不敢挣扎着离开他。她太怕冷,怕那冰冷的床。
“你想离开我吗?”他用奇特的腔调问。啊,要是他离她千里远该多好!可她却让他离得这么近。
“不。”她说。
她能感到他身上又涌起了一阵奇特的快感和骄傲,这是以她的牺牲为代价的。他获得了她,她感到自己是个受害者,可他却高兴得发狂,他占有了她,他从她这儿获得了快乐。
黎明时分,他睡熟了,她突然坐起来。
“我要火。”她说。
他睁大了那双棕色的眼睛,笑了,那笑中含有令人难以捉摸的温柔和惬意。
“我让你去生火。”她说。
他瞟了一眼墙缝里透进的光亮。一到白天,他棕色的脸就阴沉下来了。
“好吧,”他说,“我来生火。”
他穿衣服时她埋着脸,不愿看他,他满心眼儿的骄傲和惬意。她几乎绝望地埋起脸来。他打开门时,一阵冷风钻了进来,她蜷缩着身子钻进被窝中去,躺到他刚才待过的地方。可那儿的热气消失了,他一走热气就没了!
他生起火后又出去,回来时打来了水。
“倚在床上待着吧,太阳出来时再起来,”他说,“太冷了。”
“把大衣递给我。”
她用大衣裹住身子坐在毛毯堆里。火堆已经开始散发出热量。
“咱们是不是吃了早餐就回去?”
他正蹲在野营炉前炒鸡蛋。他突然抬起眼皮朝她看看,滞住了。他那棕色的眼睛刚才还是那么温柔、惬意,现在直盯着她,问:
“你想走?”
“我们最好尽快回去。”她说着,避开了他的目光。
“你想离开我?”他重复着昨天晚上的话,有点担心。
“我想离开这儿。”她断然地说,她真想离开,彻底离开这儿,回到人的世界中去。
他端着铝炒锅慢慢站了起来。
“你喜欢昨天晚上吗?”他问。
“不怎么喜欢。”她说,“怎么了,你喜欢?”
他放下炒锅,凝视着墙壁。她知道她给了他残酷的打击。她一点也不留情,她要赢回自己,她要重新拥有自己,可现在,她感到罗麦洛仍然在部分地占有她。
他环顾四下,慢慢地打量着她,他的脸色阴沉。
“你们美国女人,”他说,“总想压男人一头。”
“我不是美国人,”她说,“我是英国人。我也不想压哪个男人一头,我现在就是想回去。”
“回去后你对他们怎么说我?”
“说你对我很好,很好。”
他蹲下身去搅鸡蛋。他递给她盘子和咖啡,然后坐下吃自己那一份早饭。
可他似乎咽不下饭去。他抬眼看看她,问:
“你不喜欢昨晚那一夜?”
“不怎么喜欢,”她很困难地说,“我并不在乎那种事。”
听她这样说,他脸上闪过一阵茫然和惊奇,紧接着他露出怒色和冷酷、恶毒的绝望神情。
“你不喜欢?”他问,目光锐利地盯着她的眼睛。
“不怎么喜欢。”她同样坚定地回以敌视。
他的脸上似乎冒出一股怒火。
“我会让你喜欢。”他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站起身,手伸向挂在木钩上的她的衣服:漂亮的麻内衣,橘黄色马裤,毛绒上衣和黑绿相间的头巾;然后又去拿起她的马靴和镶珠子的软鞋。他把这些都团在自己怀中,打开了门。她坐起来,看到他大步走向深谷里寒冷的阴影笼罩下的墨绿色水塘。他把衣物和鞋子全抖在水塘里。塘面上结着冰。公主看到,在蓝灰色阴影的笼罩下,那纯洁墨绿色的镜面上堆着她的衣物,白麻内衣,橘黄色马裤,黑靴子,绿软鞋,煞是色彩缤纷的一堆。罗麦洛拣起石块用力砸着冰面,直到那些衣物颤颤地消失在嘎嘎作响的冰水里。随之嘎嘎声在峡谷中回响起来。
她绝望地坐在毛毯中,用浅蓝色大衣裹紧了自己。罗麦洛径直大步走回小屋。
“现在,你得跟我待在这儿了。”他说。
她愤怒了,蓝色的眼睛与他对视着。就像两个魔鬼在对视。他的脸上,没有缓和的阴沉中透着魔鬼般的死之欲望。
他看到她在环视小屋,打着主意。他看到她的目光停留在他的来复枪上。他抄起枪走了出去。回来后,他拉出她的马鞍走到水池边扔了进去,然后又抽出自己的马鞍,也扔进水中。
“现在,你还走吗?”他笑问。
她内心里琢磨着怎么骗他。可是她知道,他是骗不了的。她坐在毛毯中又冻又绝望,心寒,怒不可遏。
他干了些杂事,就带着枪走了。她穿着蓝色的睡衣起了床,全身缩在大衣里,站在门口。墨绿色的池塘平静下来了,石坡苍白冰冷。阴影仍然笼罩着这里的一切,就像死亡后的景象。远处,她看到,马儿在吃草料。要是她能抓住一匹就妙了!明亮的太阳已经升起,九点钟了。
她孤单地待了一天,很害怕,怕什么,她也不知道,也许是怕阴暗的云杉林中那嘎嘎的响声,也许怕的是这野性、残酷的山峦。她在门口的阳光下坐了一天,看着,盼望着什么,内心一直充满了恐惧。
她看到一个黑点在阳光下的草坡上缓缓移动,或许那是一只熊吧。
下午,罗麦洛默默地回来了,手上提着一支枪和一只鹿。看到他,她心中的恐惧松弛了,但她感到更冷了。她怕他,那惧怕是冰冷的。
“有鹿肉吃了。”他说着把死鹿扔到她的脚下。
“你别想离开这里,”他说,“这地方不错。”
她缩进木屋中去了。
“到太阳下来吧。”他紧跟着她进去。她看着他,眼睛里充满敌意和恐怖。
“到太阳地里来吧,”他重复着,轻轻地拉住她的胳膊,有力地攥住。
她知道反抗是徒劳的。他默默地把她拉到门口,自己坐下来,手仍然抓着她的胳膊。
“太阳下很暖和,”他说,“瞧,这是个好地方。你是这么俊的一个白人,干嘛对我那么恶?这儿多么好啊!来!来,这儿来!这儿肯定暖和。”
他把她拉向他,不管她冷酷的反抗,他脱下她的大衣,让她只穿一件薄薄的蓝睡衣。
“你真是个俊气的小白女子哩,又小又俊,”他说,“你肯定不会对我使坏。你不想对我使坏,我知道的。”
她毫无表情,毫无力量,只得屈从他。阳光照耀着她白嫩的皮肤。
“有了这一回,下地狱都不怕了。”他说。
他似乎又产生了一种奇特而又丰富的幽默感。但是,尽管她身体没有力气,可她内心里却坚定、冷酷地反抗着他。
他离开她时,她突然对他说:
“你以为你这么着就可以征服我,妄想!你永远也别想征服我。”
他僵滞地站着,回头看着她,脸上露出矛盾的情绪:惊奇、愕然、恐怖和一种无意识的痛苦,这些情绪使他的面孔扭曲,变成了一副面罩。然后他一言不发地走出去,把死鹿挂在树干上,开始剥皮。他剥皮的当儿,太阳落下去,寒夜又袭来了。
“你知道,”他一边蹲着做晚餐一边说,“我不会让你走的。我觉得,昨儿晚上,既然你招呼我,我就有了权利。要是你现在跟我商量好,说你想跟我,我们就定下来下山回农场去结婚,或者,你想怎么着都行。可你得说你想跟我过,否则我就待在这儿,除非有什么事儿发生。”
她沉默了一会才回答说:
“我不会违背我的心愿去跟什么人过。我并不讨厌你,至少你要支使我之前我还不讨厌你。我不听任何人的支使,你不行,谁也不行。你永远也别想让我听你的。你的好日子也长不了,他们很快会派人来寻我的。”
他思忖着这话,她后悔自己这么说了。然后他阴郁地弯腰去做饭。他征服不了她,不管他怎样侵犯她,因为她的精神像钻石一样坚硬无瑕。可他能毁掉她,她知道她会被毁掉。
他过分阴郁、暴虐地对她发泄了一通欲望。她痛苦极了,每一次都觉得自己要死了,因为,他奇特地把握住了她,把握住了她身上某种未被她意识到的东西,那是她不想意识到的。她心中的怒火燃烧着,她感到她的生命线会被扯断,她要死了。她的内心受着烈火的烤炙。
她要是能再一次独立,洁身自好该多么好啊!她要是能再一次成为自己多好啊!她还能够,还能够成为自己吗?
至于他这个人,即便到如今,她还是不恨他,恨不起来,这就像某种折磨人的命运。可作为人,他几乎是不存在的。
第二天,他不再生火,因为烟会招来人。天色灰蒙蒙的,她感到很冷,在毛毯中纹丝不动,他则用油炉子热汤。
下午,她把大衣蒙在头上,哭了。她一生中还从未真的哭过呢。他扯下她身上的毛毯,看看是什么让她打战。她歇斯底里般情不自禁地哭泣着,他又给她盖上,然后走了出去。他看着群山,山上聚集着乌云,下着小雪。这可是个可怕的大风天儿,冬天的恶魔赶来了。
她哭了好几个钟头,哭过后,他们都默不作声,他们是两个死人了。他没有再碰她。晚上她躺着,像一条濒临死亡的狗。她感到那战抖撕裂她的内脏,她会死的。
最后,她不得不说话了:
“你能把火生起来吗?我太冷了。”她说着,牙齿直打战。
“想到这儿来吗?”他问。
“我想让你生个火。”她的牙齿打着战,每个字都分成了两半往外挤。
他站起身点燃了火,热乎气儿开始弥漫小屋,她可以睡了。
第三天仍然很冷,还刮着风。不过有阳光。他沉静地转来转去,一脸死相。现在她被拖得很疲乏,甚至希望罗麦洛干点什么,别再继续这种对峙。如果现在他让她跟他下山,求她嫁给他,她会同意的。那有什么?什么都无所谓了。
可他不问她。他的欲望死了,就像他心中的冰一样,但他一直在监视着这间房子。
到了第四天,她正裹着毛毯缩在门口晒太阳,突然看到两个小小的身影,那是两个骑马人正穿过草坡走来。她不由叫出了声,他迅速朝上看去,看到了人影。那两个人下了马,正在找路。
“他们在找我呢。”她说。
“那好啊。”他用西班牙语说。
他拿来枪,坐下,把枪搁在膝盖上。
“天啊!”她叫道,“别开枪!”
他扫了她一眼,说:“为什么不?你要跟我在一起吗?”
“不要,”她说,“可你不能开枪。”
“我不想进班房。”他说。
“你不会蹲班房的,”她说,“别开枪!”
“我要开枪。”他咕哝着。
说着他立刻跪下仔细地瞄准目标。公主一筹莫展,绝望地坐着。
枪响了,她看到立即有一匹马前蹄腾空而起,滚下坡去。骑手掉进草丛里不见了。第二个人跨上马,在陡峭处一个大转弯掉头冲进最近的云杉丛中去。“砰!砰!”罗麦洛的枪响着,可每次都未打中。马狂跑着像袋鼠一样,躲了起来。
罗麦洛摸到一块岩石背后,在耀眼的阳光下,一片紧张的寂静。公主坐在小屋里的床上,蜷缩着,吓瘫了。好像过了好几个钟头,罗麦洛还跪伏在岩石后观察。他身着黑衣,头上也没戴帽。他动作敏捷、身材很好,公主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可怜他。她的精神是冷酷的,她的心是无法融化的。但是,现在她要呼唤他过来,她爱他。
不,不,她不爱他。她永远不会爱上男人的,永远不!爱凝固了,封在心里了,几乎是报复性地凝固、关闭了。
突然,她一惊,差点从床上掉下去,一声枪响,就在小屋后很近的地方。罗麦洛一下子跳到了空中,两臂张开着,跳起时转过了身。当他还在半空中的时候,又是一声枪响,他摔在地上,痛苦地蠕动着,双手抓着小屋门边的土地。
公主一动不动地坐着,僵住了,呆呆地看着这个匍匐着的人。不一会儿,森林保护委员会的一个人在屋子附近出现了。他是个年轻人,戴着宽边帽,穿着黑法兰绒上衣,脚蹬马靴,手里提着一杆枪。他大步走向趴在地上的那个人。
“打中你了,罗麦洛!”他大声说,翻过死人的身体。罗麦洛的胸口贴过的地面上早已积了一汪血。
“呣!”森林委员会的人说,“比我猜得还准。”
他蹲下凝视着死人。
远处他的同伴在喊,他站起来。
“哈罗,比尔!”他叫道,“哈,打中了!结果了他,没错。”
另一个人骑着灰马钻出了树林。他脸色红润,表情善良,圆圆的棕色眼睛吃惊地瞪着。
“他还没死吧!”他焦虑地问。
“像是死了。”头一个人冷漠地说。
第二个跨下马来,弯腰看着死尸,然后伸直腰点点头说:
“是的!他真的死了。没错儿,是他,小伙子是多明戈·罗麦洛。”
“哈!我知道!”另一个人说。
他困惑地转过身看看小屋里面,公主蹲在红毯子中间,大睁着一双猫头鹰似的眼看着外面。
“哈罗!”他说着走向小屋,摘下了帽子。天啊,她感到这多么可笑!
可不管她想什么,她都无法开口。
“这人为什么要开枪?”他问。
她琢磨着寻找词儿,但嘴唇是麻木的。
“他神经出毛病啦!”她结结巴巴地说,很严肃、很自信。
“天啊!你是说他犯神经病啦?嘿!太可怕了。不过,这就说明问题啦,得!”
他二话不说,接受了这种解释。
他们很艰难地把公主送到了山下的农场,可她也犯起神经病来,还不轻呢。
“我搞不清,我是在哪儿?”她躺在床上对威基森太太说,“你能对我解释一下吗?”
威基森太太很策略地解释一番。
“哦,对了!”公主说,“我记起来了。我在山上出了事,不是吗?我们是不是遇上了一个男人,他发疯了,从下面射击我的马?”
“是的,你遇上了一个男人,他神经出了毛病。”
事件的真相被掩盖起来了。两周后,公主在肯明斯小姐的照顾下离开这儿到东部去,很明显,她完全恢复过来了。她是公主,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处女。
可她的额头上的刘海变灰白了,眼神也有点疯狂。她是轻度发疯了。
“我在山上出过事儿,一个男人发疯了,从我下面射击我的马,我的向导不得不打死这个人。从那以后,我一直感到不安定。”
她对谁都这么说。
后来,她嫁给了一位老头儿,似乎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