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世界需要某种艺术时,立刻就会有擅长这种艺术的艺术家问世。这种现象,好像是一种有章可循的规律。这些艺术家,不但可以顺应时代的需要,还能借此大显身手,然后水到渠成地获得功名。这么一来,人们就能各取所需,艺术也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当然是皆大欢喜的一件事情了。比如,当人们需要华尔兹舞时,早就已经有三个音乐家在维也纳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地等着表演了。他们就是约瑟夫·兰纳和约翰·施特劳斯父子,他们形成了一个三位一体的格局。因为,仅凭一个人的努力,是远远不足以使艺术走向发展和成熟的。兰纳原本是个小提琴手,曾经在维也纳普雷特大街的一个咖啡馆里卖过艺,其出身和生存状况都比不上约翰·施特劳斯父子。老约翰·施特劳斯任职于奥地利皇宫,担任宫廷舞蹈主任乐师。
不过,俗话说“英雄不问出处”。在世人眼里,他们三个憨厚、淳朴的人都堪称“华尔兹之王”。他们不但有接不完的订单,还有数不胜数的吹捧者。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脚踏实地地生活,本本分分地做人,谦逊有礼地待人。无论是兰纳还是施特劳斯父子,都深知自己扎根在人民群众中间;他们艺术创作的一切灵感,都来自普通民众这块肥沃的土壤。他们以普通民众自居,并了解大众的喜怒哀乐。正因为他们与普通民众心灵相通,所以他们为大众所进行的创作才会成功。兰纳父亲的身世,我是不太了解的;但老约翰·施特劳斯的父亲,我是知道的。他任职于维也纳的手套制作行业,是该行业的公会会员之一。这个行业的公会,当时一直代表的是其所属阶级的利益。
如今,只要一提到圆舞曲,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把它和约翰·施特劳斯联系起来。但事实上,圆舞曲的发现者和发展者,却是当时年仅15岁的老约翰·施特劳斯。当时的老约翰·施特劳斯,虽然才15岁,却对音乐非常敏感,还能迅速捕捉住并表达出许多稍纵即逝的美妙感觉。他当时已经在著名的维也纳乐团担任小提琴手了。他喜欢漫不经心地走在河边,在这种行走中,他总能突发灵感,得到一些新奇的东西。另外,河面上还有来自各地的船只在穿梭,他也可以从中看到很多新鲜的事物,其中就包括圆舞曲这种四分之三拍子的音乐。这是一种轻松欢快的乐曲,老约翰·施特劳斯一看见它,就发现了它的独特魅力和价值。于是,他开始演奏这种音乐。这种音乐的奇特节奏,很快就吸引了维也纳全城公众的注意力。
老约翰·施特劳斯一看形势大好,就当机立断地带领着乐队去了全国各地,巡回演奏圆舞曲,并且从中赚了一笔足够他日后安定生活的大钱。他一共有11个子女,其中有五个是他的情妇生的。被今人熟知的“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是他的原配夫人生的。
约翰·施特劳斯的身世和家庭环境,为他铺平了走向音乐的道路。老约翰·施特劳斯,一般都是在家里指挥乐队进行排练的。约翰·施特劳斯从小就受着音乐的熏陶,而且很痴迷于音乐。可是,老约翰·施特劳斯却为此而相当后悔。因为从事音乐很辛苦。这一点他深有体会,因而他不希望孩子们像自己一样,而是希望他们长大了能当一名银行职员,过着衣食无忧的体面生活。不过,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根本不理会儿子学音乐的要求。也正因为如此,父子二人的感情开始恶化。这种情况可难住了母亲。她原本不想让丈夫生气的,却又不忍心看儿子伤心,所以只好请来老施特劳斯的乐队队长费·亚蒙,婉言请求他教小约翰拉小提琴。小约翰·施特劳斯天生聪明,又对音乐非常痴迷,所以学起小提琴来很是得心应手,还不到七岁就写出了他的第一首圆舞曲。
小约翰·施特劳斯不但勤勉好学,而且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很快,费·亚蒙就不能满足他的求知欲了。于是,他再次背着父亲,偷偷地跟着当时的教会乐长约瑟夫·德里克斯勒学习作曲,从而打下了坚实的音乐基础。
直到他18岁时,老施特劳斯才知道这一切。他恼羞成怒,并在盛怒之下和儿子对簿公堂,想以此阻止儿子学习音乐。但是,这时的约翰·施特劳斯,已经长成了可以在音乐的天空里自由翱翔的雄鹰,哪里是老施特劳斯可以阻止得了的!这对父子的关系,原本就不够融洽,现在闹得更僵了,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他们的矛盾急剧激化,矛盾范围也扩大到了“是否从事音乐”这个问题之外。比如,老施特劳斯坚决拥护保皇党,而小约翰对此嗤之以鼻,并倾向于支持街垒战。这些矛盾,自然非常不利于他发展自己的音乐。好在几经周折之后,市政当局最终批准了这个年轻人组建乐团的申请。这样,19岁的约翰·施特劳斯就拥有了自己的乐团。
约翰·施特劳斯仿佛就是为创作杰出音乐而生的。乐团成立后,他亲自指挥了首场演出,并获得了空前的成功。这场演出演奏了一些前奏曲、歌剧片段,还有约翰·施特劳斯自创的《寓意短诗圆舞曲》。其中,《寓意短诗圆舞曲》是最让观众着迷的,它那欢快优美的旋律陶醉了所有的观众,激起了他们的高昂情绪,以至他们在演奏结束之后疯狂地要求“再来一遍”。于是,这一支曲目就被连续演奏了一遍又一遍,总共演奏了十九遍!每一次演奏结束,台下都会爆出雷鸣般的掌声和“再来一遍”的强烈呼声。这种场面,简直是音乐史上的一个空前绝后的奇迹!而创造这个奇迹的,正是年轻的约翰·施特劳斯。演出结束的第二天,人们仿佛还没有从音乐会带来的疯狂和激动中清醒,维也纳的一家报纸就登出了这么一句话:“兰纳,您该好好休息一下了。老施特劳斯,晚安。年轻的约翰·施特劳斯,您早上好!”寥寥数语就表达了人们的共同心声。
老施特劳斯一度强烈地反对儿子从事音乐,这时却觉得非常尴尬。他虽然依旧声名远播,但在他的家乡维也纳,所有人都认为他儿子的成就远在他之上。随后,他带着自己的乐团,在一支长长的船队的簇拥下,从泰晤士河顺流而下,来到了伦敦。英国人热烈欢迎他的到来,在英国人眼里,老施特劳斯是一位顶级音乐家。不过,当时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施特劳斯在自己的国家里已经有些没落了,更没有想到自己不久就会翘首盼望小施特劳斯的到来。
1848年,欧洲革命爆发。约翰·施特劳斯当时23岁,向往自由的他渴望自己能在革命中大显身手。他的音乐天才,帮他实现了这个愿望。穿着国民自卫军制服的他,拉着小提琴当街指挥《马赛曲》。人们听着雄壮的音乐,情绪更加激昂,奋勇为争取自由而战。施特劳斯的灵感,也在战斗中得到了极大的激发。他的血液里奔流着一股创作的活力,使他一口气先后写出了《自由之歌圆舞曲》《青年之歌圆舞曲》《街垒之歌圆舞曲》《异口同声圆舞曲》,以及《革命进行曲》《大学生进行曲》《布尔诺人民军进行曲》等。这些作品虽然是仓促写成的,却充满了革命的激情、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其中的《青年之歌圆舞曲》至今仍然受到人们的交口赞。
1869年,老约翰·施特劳斯在维也纳病故。这位作了著名的《拉德斯基进行曲》、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的倔强老人,一辈子都在从事音乐,虽然深知其中甘苦却乐此不疲。但是他又不希望孩子和自己一样辛苦,所以极力阻止孩子走上这条崎岖的音乐之路,并因此跟自己最具音乐天赋的儿子闹翻了。后来,他又因为儿子的成就比自己大而多少有些尴尬。不过,等到老人入土为安时,一切恩怨都烟消云散了,老人绝对可以安心地离去。在老人的葬礼上,老人的儿子指挥乐队为父亲演奏了莫扎特的《安魂曲》。也许只有在这时,升上天堂的老人才会明白,原来儿子才是自己最大的骄傲。当然,直到今天,人们还无法忘记这位倔犟的老人。究其原因,除了他有一个给他带来无限殊荣的儿子之外,还有他本人的成就,而且后者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圆舞曲之父”,他对圆舞曲的发现、发展和成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父亲去世时,约翰·施特劳斯才24岁。父亲去世之后,他的事情就更多了,忙得他简直分身乏术。因为,他不但要同时兼管自己和父亲的乐队,还要继续创作新的曲目,并不停地接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演出邀请。
1872年,约翰·施特劳斯首次应邀带队去俄罗斯公演。他在俄罗斯,总共举办了四次演出。1866年,约翰·施特劳斯应维也纳男声合唱协会指挥赫贝克的再三请求,为他创作了一部声乐曲;另外,约翰·施特劳斯还特意请来了诗人格尔纳,请他为自己写一首歌唱多瑙河的歌词。施特劳斯为这首歌词谱了曲,然后就在维也纳公演。但是,这次演出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于是,施特劳斯就作了一些改动,把它改成了管弦乐,然后在巴黎万国博览会上公演。听众才刚听到序曲,顿时就为之倾倒了。他的才华,受到了当时巴黎的许多名人的仰慕。比如,福楼拜、托玛、柯蒂叶、小仲马和屠格涅夫等作家,都跟他做了朋友。从那以后,世界各地就不断响起《蓝色多瑙河》的旋律。这首曲子,任何人听了都会心驰神往。因为,它用小提琴展现给人们的,是这样一幅画面:“在一片碧波荡漾的湖面上,沉睡的晨曦和大自然渐渐苏醒,天地间逐渐透出了一片光明。这时,河面上响起清脆的流水声。忽然,怒涛卷起霜雪,拍打着两岸的大石,一派波澜壮阔的景象。这条清浅幽蓝的欧洲母亲河永不停息地流淌着,它时而温婉时而激越,轻轻地抚慰着人们的心田。”
所有的奥地利人,都以《蓝色多瑙河》为骄傲,并把它当成了“奥地利的第二国歌”。施特劳斯在创作了《蓝色多瑙河》之后,又借着像多瑙河的河水一样奔流的灵感,创作了优美的“音乐诗歌”《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圆舞曲》。这首“音乐诗歌”,使维也纳近郊森林的如画美景呼之欲出,表达了音乐家向往和歌颂爱情的心情。音乐家在维也纳的新世界舞蹈大厅里首演了这部佳作,使得全世界都因此而变得亮堂起来:苍翠的森林、芬芳的鲜花、明媚的阳光、甜蜜的爱情……这一切真是太美好了!
音乐除了给施特劳斯带来名誉之外,还带来了财富。光是《蓝色多瑙河》就在印刷业引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轰动。一时间,“洛阳纸贵”,人们争相购买《蓝色多瑙河》的曲谱,印刷厂因此甚至陷入了危机。原来,当时用于印刷乐谱的铜板,由于受到硬度的限制,一套铜板最多只能印刷一万次;但是当时光是首版印刷,就用了一百套铜板之多。对于印刷厂来说,《蓝色多瑙河》是最能带来利润的作品!也只有这样的好作品,才能让人们不惜花高价去购买它。虽然演奏《蓝色多瑙河》的乐队到处可见,但是人们仍然百听不厌,足以说明它有多么深入人心。
约翰·施特劳斯的音乐是极富生命力的,他的音乐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和气息,像多瑙河一样,总是不知疲倦地欢歌着。比如,《春之声》就是他在年近六十岁时创作的,可人们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它有老迈的痕迹。这首圆舞曲采用了把上旋的上半句和渐趋稳定的下半句连成一体的方法,它适用于舞台表演,至今仍是许多花腔女高音的保留曲目。
当然,施特劳斯的创作领域绝对不仅只局限在圆舞曲上。1870年之后的30年,他写了16部轻歌剧、一部歌剧和一部芭蕾舞剧,其中的轻歌剧《蝙蝠》《茨冈男爵》《威尼斯之夜》等,至今仍是典范。比如,《蝙蝠》就是一部雅俗共赏的佳作,它采用了高超的圆舞曲技法,把咖啡馆的气氛和大剧院的气氛融为一体,声调丰富、悦耳,令人陶醉。当然,就像其他一些为了生存的音乐家们一样,施特劳斯也难免会做出一些放弃艺术个性以取悦观众的俗事。比如,他有许多新歌剧,都是按照流行曲目的标准来创作的。但是施特劳斯毕竟是伟大的天才作曲家,就算按照时下流行的标准来创作轻歌剧,他也能化腐朽为神奇,让轻歌剧成为一种纯粹的高雅艺术。比如,旋律轻松、优美的《蝙蝠》,直到现在还是维也纳国立歌剧院新年前夜的必演曲目。
约翰·施特劳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他常年在各地巡回演出,总能将演出推向空前的盛况。1872年,他带领乐团来到了美国。他举办音乐会的演奏大厅,是波士顿人特意为他建造的,足可容纳十万人。另外,组委会还为他配备了两万名演奏人员和一百多名指挥。演出阵容之大,是音乐史上前所未有的。当然,美国人向来都有些好大喜功。可是,无论它再怎么不切实际,也不可能为一个平凡的音乐人如此费尽周折。他们既然这么做了,足见施特劳斯的成就有多大。
华尔兹这种伟大艺术,好像专门是为音乐之都维也纳而生的。它能在维也纳生存整整一个世纪,可一旦离开了维也纳,却很难再存活下去。包括能干的瓦尔特伊斐尔在内的许多人,都曾经试图以巴黎作为华尔兹的中心,却也都没能如愿以偿。在施特劳斯之后,圆舞曲又在其他一些优秀的音乐家的努力下得到了明显的发展。比如,弗朗茨·莱哈尔创作的《风流寡妇》,直到现在还很流行。人们跟着它的旋律翩翩起舞,场景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七八十年以前。在七八十年以前,人们就是像这样在施特劳斯父子的乐曲下跳舞的:无论是《像家一样的维也纳》和《一千零一夜》,还是其他几百首四人对舞曲、华尔兹舞曲、波尔卡舞曲,都有令舞者翩翩起舞的优美旋律。除了莱哈尔之外,施特劳斯也创作了一部传世名作,即《玫瑰骑士》圆舞曲。不过,他创作的重心并不在圆舞曲上,而是专门让人听的音乐,不然,他恐怕可以在圆舞曲创作方面,取得超过他的本家施特劳斯父子的成就。
如今,帝国时代的光辉早已湮灭,哈布斯堡也不复存在,当年鸟语花香的宫殿也变得萧索凄清,双鹰旌旗下的溃不成军的帝国军队也早淡出人们的记忆。也许,百年之后的人们再回忆当年的那段历史时,会乐不可支地说:“你说谁?哈布斯堡?让我先想一想啊……哦,我想起来啦!他们是不是都留着络腮胡子?原来是这些可笑的家伙呀,我当然知道!约翰·施特劳斯还为他们的舞会伴奏过华尔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