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人们完全无法突破思维定式。这种思想上的固化与情感上的无法感知并不一样,也不同于因感情激荡而丧失行动能力。在任何时候,任一事物都能被人感知并引发人的行动,尽管有时会遇到极大的困难,面对大众的责难。个体总是能够依自身性情和体格所赋予的可能性去感知和行动,但在特定的时空中,除非依赖看起来不证自明的参照体系,否则他们是不能真正对自己的经历形成思考的。阐释往往依赖于主流思维模式,而这种思维模式只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冲动的情绪化表达,却不能完全抑制它们。举个例子,坚信永恒的诅咒之人,其思想中却共存着“我在犯世俗之罪”的认知。关于这一点,请容许我引用皮埃尔·培尔一段极其睿智的评论,这段评论隐藏在他为博学的耶稣会修士托马斯·桑切斯(1)1592年出版的对开本著作《婚姻》(2)所做的一个注释中,此书被作者的同时代人和下一代人认为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淫秽的书籍。

“我们不知道古代异教徒的家庭隐私,但我们知道那些实行‘告解’制度的国家的人民;所以,我们或许不能讲清楚婚姻在异教徒中是否一如在基督徒中那样是一种粗野的、不光彩的行为。但在婚姻这个问题上,至少能判断出基督徒的行为或许比异教徒更为野蛮和不光彩。

好吧,他们相信了《圣经》中有关天堂和地狱的教诲,他们相信了炼狱的存在,也相信了有关基督教圣餐的教义。然而,在被说服相信教义的过程中,他们却一头扎进了令人厌恶的杂质中,这种杂质不值得为之命名,而那些胆敢提到此杂质的作者也容易遭致严厉的抨击。我在那些说服自己相信人性的堕落是因为人们对另一个世界的存在表现得无知或怀疑的人身上,发现了如上的问题。”

在1592年,人类的性行为与今天相比并无不同;变化只能发生在人们对性行为的看法上。在早期,出现哈维洛克·艾利斯或克拉夫特·艾宾那样的思想是不可想象的。但是,早在古代,即便是在地狱之火的思想语境中,这些现代性学家们描述的性情感和性行为,既可被人感知,也为人所践行,正如在当代我们这个世俗社会里一样。

在后面的篇章中,我将简要描述十七世纪早期人们在思索人性时,会有什么样的价值参照体系。这一价值参照体系如此古老,又与传统基督教义紧密相连,以至于被普遍认为是不证自明的真理。到了今天,虽然人类的无知仍然令人扼腕叹息,但我们却有足够的知识可以明确感觉到,旧的思维模式在很多方面都脱离了实际经验。

也许我们会问,这种理论上的明显缺陷是如何影响男男女女的日常行为的呢?答案或许是这样的:在一些情况下,影响小到微不足道;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又似乎影响深远,关系重大。

一个人可能成为出色的实用心理学家,却也有可能对最新的心理学理论一窍不通。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一个人所熟知的心理学理论具有明显缺陷,但他仍然能够凭借自己天生的洞察力,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实用心理学家。另一方面,研究人性的错误理论(比如那种以附魔来解释歇斯底里症的理论)或许会激发最丑陋的激情,并为最残忍的暴行辩护。要知道,理论既可能是不重要的,却也的确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格兰第的同代人又是依据什么样的人性理论来阐释日常行为和发生在卢丹的种种怪事的呢?此处主要引用罗伯特·伯顿的意见,他在剖析灵魂奥妙的章节中提出了一种简明扼要却格外透彻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在笛卡尔之前的时代里被大众视为理所当然,几乎是公认的真理。(3)

“灵魂不朽,并非是创造出来的,而是直接灌注给幼童或六个月大的胎儿;野兽不一样,它们的灵魂‘源自转移’(由父母传给下一代),随肉体死亡,湮灭无踪。”灵魂非常单纯,这么说是因为它不能分离、衰变。就词源学而论,“灵魂”这个词是心理学上的一种原子,是不能被切割的。但单纯、不可分割的灵魂却有三个层面的表现,有点像三位一体,包括了植物性、感觉性、理性这三个维度。

植物性的灵魂可做如下定义:“‘因肌体的实质行为,灵魂得到滋养和扩张,并产生另一个灵魂,一如它自己。’据此定义,有三个过程是需要做一说明的,即:滋养、生发、孕育。第一个过程是滋养,目标是提供营养,如肉、水及其他,以滋养器官,对动物而言,这器官是肝脏,对植物而言则是根或树叶。然后,使营养化为发达的肌体,以自然的热能促进肌体的能动……正如滋养的功能是为了发达肌体,植物性灵魂的第二步过程就是生发扩张的功能。这是为了使灵魂在量上有所增长……并促使灵魂持续发展,直至达到预期的比例和完美的轮廓。”植物性灵魂的第三个功能,便是孕育,复制它自己。

灵魂的下一个维度是感觉性,“因为其中蕴含着植物性灵魂的力量,所以,正如野兽比植物更高贵一样,人的高贵更是远远胜过野兽。”罗伯特·伯顿给感觉性灵魂的定义是:“‘因肌体的行为,肌体得以存活,有感觉、嗜好、判断、呼吸和动作。’……肌体的主要器官是大脑,主要是由大脑派生感觉。感觉性的灵魂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理解的,一是动作的。……理解功能分为两部分,内在的和外在的。外在的理解指的是五根,如触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内在的则有三种:常识、想象、记忆。”根据器官(如眼睛、耳朵)的特定感觉,常识,负责判断、比较、组织传递过来的信息;想象,则充分检查常识汇总的信息,“使这些信息保留更长久,随时可以召唤这些信息回到意识中,或制造源于想象本体的新信息”;至于记忆,负责汇集源自常识和想象的所有信息,“分门别类予以储存”。对于人类,想象是“服从理性支配的,或至少理应如此;但是对于野兽,想象却不受控制,它们只有麻木无知,这是它们全部的理性”。感觉性灵魂的第二个部分是动作功能,动作功能“也细分为两种功能,即嗜好、运动”。

最后要提到理性的灵魂了,“哲学家将其定义为‘自然人肌体的第一实质行为,人依理性而有选择地生存、感知和理解,自由地做一切事情。’据此定义,我们或许可以得出结论,理性的灵魂容纳内外的所有力量,并执行另外两个维度灵魂的职责,这两个灵魂其实也被理性的灵魂所包容。

于是,三个不同维度的灵魂合为一体,这个统一的灵魂本身并没有肌体作用,虽然它被灌注于全身所有的肌体之中;它是非物质的,只是利用器官、依赖器官来发挥作用。也可以将之分为两部分——不过仅仅是从职能上来说,本质上它是不可分割的,即理解力(理性认知的能力)和意志力(理性动作的能力),其他所有理性的力量均服从于二者。”

以上,便是我们祖先思虑自身并试图解释人类经验和行为等种种现象时所持的理论。此理论是很古老的,其中许多原理都是神学的教条,或是根据教条推导而出的,因此这理论看来也是不证自明的真理。不过,假如这也算真理,那么其中某些在今日看来也算是不证自明的观念,何以在当年被人取笑,并且还被当时的人认定为不可思议呢?下面我来举两个实例。

一是比彻姆小姐,她为人清白,却病恹恹的,年纪很轻,却满嘴高深的大道理,一面自我禁抑,一面焦虑渴望。她有时逃学,举止像个淘气、生机勃勃的十岁小孩。不料在催眠状态之下,这位童言无忌者坚持认为自己并非比彻姆小姐,而是另外一个叫做莎莉的人。几个小时后,或数天之后,莎莉的人格消失,比彻姆小姐便又回到她清醒的意识状态——回到的不是身为莎莉的意识,而是她本人的意识,因为她已完全忘记当莎莉控制她时,以她的名义,借她的身体,究竟做过什么事情。相反,莎莉却记得比彻姆小姐的意识中发生的一切,她以此来折磨这身体的另一个寄居者,并使之难堪。

负责这一著名案例的精神病学家莫顿·普林斯博士(4),因精于催眠术,且以成熟的潜意识心理活动理论来思考如上的怪异事情,所以能解决比彻姆小姐的问题,并在多年之后第一次使比彻姆小姐重回身心健康的状态。

在某些方面,让娜修女的案例本质上与比彻姆小姐的案例是相似的。让娜定期从她常规的生活中解脱出来给自己放个假,于是,她从一个受人尊敬、出身良好的修女,一变而为一个粗野、渎神、完全无耻的泼妇,忽而称呼自己为阿斯摩太,忽而称呼自己为巴兰,忽而又称呼自己为利维坦。这种情况会持续几个小时,甚或数日。而当女院长回到清醒的自我意识状态中,她就记不住那些魔鬼趁她离开之时说过什么,做过什么。这就是事实。这该如何解释?

一些观察者会将这可悲的事情全部归因为故意的欺骗,其他人则会归因于她的“忧郁”,即体液平衡被打乱所导致的心灵错乱。有人不能或不愿接受这类假设,那么还有一个解释,即附魔——在让娜的时代,人们所能据以思考的理论,是不可能帮助人们获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结论的。根据基督教理的推论,“灵魂”——或者说“心灵”中清醒的、属个人的部分——是一粒原子,单纯、不可分割。因此,现代关于人格分裂的理念,在让娜的时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假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我,同时或交替现身,寄居于同一个身体,那么不可能是因为对“人格”(这是当代人的称呼)的保护不周,使得那捆缚为一团的生理、心理的元素发生了分裂;而一定是因为人那不可分割的灵魂被临时踢出了体外,人的身体暂时被无数鬼神精灵中的一个或多个所占据。而这些鬼神精灵正是事情的真相所在。

第二个案例是,随便一个被催眠的人,催眠师都能使其全身僵硬。

催眠的性质,以及暗示如何作用于人的植物性神经系统,目前仍未完全研究清楚;但我们至少知道,要想使某人进入出神的状态,实在轻而易举。在出神状态中,人的潜意识神智将浮现,并听从催眠师的暗示,或者,有时还会听从自身“上意识”(意识阈之上)的指令。在卢丹案例中,原本任何一个有能力的催眠师都能在任何一个合适的对象身上制造的全身僵硬症,却被当时的信徒们视为撒但的杰作。自然必须如此解释,因为当时的心理学理论有限,而此类现象必然或出于故意的欺骗,或出于某个魔鬼在捣乱。不信,读者可去翻阅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盖伦和那些阿拉伯人(5)的著作,字里行间没有一处暗示有潜意识神智的存在。

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一方面,只有灵魂或者清醒的自我,另一方面,则是上帝、圣人以及一大帮子或好或坏的神鬼。在今日,我们设想存在一个广大的潜意识精神活动的中间世界,它要比清醒的自我活动世界更加广泛,在某些方面,还要更有效。这一设想,在让娜的时代是不可想象的;在今日,人性理论的新发展近乎要淘汰这一设想,然而,就我们的祖先而言,这一设想甚至都不存在呢。今日,我们以潜意识活动来解释的现象,在让娜的时代要么全部被否定为骗人之举,要么则被归因于非人的神鬼的作用。因此,全身僵硬症要么是骗局,要么是附魔的症状。

1635年秋天,年轻的托马斯·吉列格鲁参加了一次驱魔仪式,并受负责驱魔的修道士之邀,触摸修女那岩石一般僵硬的身体。他触摸了,并坦承恶魔之力甚大,不过“战斗的教会”力量更大。然后,如果情况允许,他要远离异端,正如他的好友沃特·蒙塔古一年之前所做的一样。在一封信中,吉列格鲁描述了那一场景,“我必须告诉你真相,我仅仅只触摸到坚实的肉、强壮的胳膊与大腿,僵硬地伸出来”。(请注意此刻修女们已彻底不再被视为有隐私权、该受尊重的人。举行驱魔仪式的神父举止宛如集市上的杂耍摊主,“靠前,女士们先生们,靠前!眼见为实哪,赶紧过来,捏捏咱们的胖女孩的大腿啊,包教你看得一清二楚!”这些基督的配偶(6)于是化身为卡巴莱歌女和马戏团的怪胎。)吉列格鲁又写道:“但是别人断定,她已经完全僵硬,如铁般笨重;看来他们比我更相信此事,因此这奇迹在他们眼前似乎更真实。”看看“奇迹”这个词,何等意味深长啊!假如修女们不是在骗人,那么她们那如尸体般僵硬的四肢一定是神鬼作用的结果。莫非还可能有其他解释?

笛卡尔时代的到来,以及人们普遍接受一种在那时看来似乎更加“科学”的有关人性的理论,并未让情况有所改观;实际上,在某些方面,它反而导致人们在思考自身时,比过去天命论影响之下的思想更加轻飘。魔鬼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是随着魔鬼的消失,对魔鬼中介者带来的诸种现象也不再有人进行严肃的思考。驱魔人们至少还意识到存在出神、僵硬症、分裂人格、超感官知觉等现象,然而笛卡尔时代之后的心理学家却既不否认此类现象的存在,也不试图对这类现象进行解释(其实这些现象并非消失不见),只将其视为“想象”的产物。对于科学时代的人们来说,“想象”几乎与“幻觉”同义,于是,因“想象”而产生的诸种现象(比如,麦斯麦(7)对患者催眠,然后为其进行心理治疗)可能就被稳妥而适当地忽略了。

笛卡尔付出极大的努力,对人性进行几何学意义上的探索,这毫无疑问构建了许多美好的“明晰的概念”,但是不幸的是,这些“明晰的概念”只能取悦于那些选择忽视其他很多明显事实的人。

前笛卡尔时代的哲学家们却会考虑这些事实,虽然他们因心理学知识受限,被迫将这些事实归因于神鬼之力。而今日,我们可以接受这些事实的存在,并不需要求助魔鬼就能对其进行解释。我们在思考心灵(与“精神”、“纯粹自我”、“阿特曼”截然相反)时,会将之视为完全不同于笛卡尔时代或前笛卡尔时代的灵魂概念。较早时代的哲学家们武断地定义灵魂为单纯的、不可分割的、不朽的。但对我们来说,心灵显然是一个综合体,照里博的话说,其特性“乃是多少数量的问题”。这么多元素,既是综合,自然可分;然而或者在身体死亡后,它也能继续存活,在时间之流中,等待改变,终至分解。不朽并不属于心智,而是属于精神,心智如选择了精神,便可彰显自己的存在。

根据笛卡尔的说法,心灵以意识为其本质,本人的意识则与本人身体内的物质相互作用,但不是直接与外界的物质或他人的心灵相互作用。前笛卡尔时代的思想者们或许赞同笛卡尔如上的种种论断,除了第一句话(心灵以意识为其本质),在他们看来,意识是理性灵魂的本质,但是,感觉性或植物性灵魂的许多活动却是没有意识的。笛卡尔认为身体可以自动自我调节,因此无需考虑这些灵魂的分支。在清醒的“我”和有人或者会称之为“生理的无意识”之间,我们现在可以说有广泛的潜意识心理活动存在。而且,假如我们接受存在“超感官知觉”“念动力”等现象,那么我们必须承认,在潜意识层面,心灵能够而且确实直接与个体之外的其他物质和心灵产生相互作用。

笛卡尔与其信徒选择忽视的那些奇怪事件,被其前辈们接受,却只能以附魔一说来进行解释;而现在,我们却可以解释这些事件都是心灵自然活动的结果,而倘若单单研究人类心灵中的意识层面,那么我们将不会相信心灵的广度、力量以及弱点,其实还有更加广大的空间。

如此一来,我们看到在让娜的时代,假如排除行骗的可能性,那么对卢丹事件要做完全心理学的解释,唯一可利用的只有巫术和附魔一说。但是还有许多人,他们从来不从心理学的角度思考事情,对这些人来说,看起来很明显,发生在让娜修女身上的现象,可从生理的角度去解释,也应以生理的方法予以处置。于是其中一些较为严苛的人,便用桦条抽打赤背的办法来对付。塔勒芒记录说,德·库德莱·蒙庞西耶侯爵将他两个附魔的女儿从驱魔人手上领回家,“让她们吃饱之后,便予以狠狠地鞭笞,魔鬼立刻溜走了”。在卢丹附魔事件的后期,鞭笞的频率不断提高,绪兰记录道,通常,对教堂仪式大为嘲笑的魔鬼,一受鞭笞,便溜之大吉。

在许多案例中,老式的鞭笞法或许就和当代的电击疗法同样有效,其原因也是一样的,即是说,潜意识心灵对身体受折磨有一种畏惧,它不愿再一次经历这样的折磨,于是决定停止那仿佛是疯狂的举止。

直到19世纪初的那几年,对所有确定为精神错乱的人,还总是通过鞭笞进行治疗。

二十一岁前

我住疯人院

大厅很漂亮

我把自己鞭

心中乐陶陶

手镯丁冬响

不停禁食与祷告

现在我要把歌唱:

“有没有食物来喂养

饮料和服装?

夫人少女快快来,

一点莫慌张

需知可怜小汤姆

从不把人伤

可怜的汤姆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一个人物。200年之后,到了乔治三世的时代,英国国会上下两院仍然通过了一项法案,授权法院指定医生,鞭打那位疯狂的国王。

对付简单的神经衰弱或歇斯底里,鞭笞并非是唯一的治疗办法。根据当时的医学理论,这些疯狂病症的产生,是因为身体内部太多的黑胆汁流到了错误的部位。罗伯特·伯顿说,“盖伦将所有的疯狂症状归罪于冰冷的黑暗,他认为,如果精神是黑暗的,大脑质也是一片愁云,那么患者的身体状况就十分糟糕;因这些黑暗的、朦胧的、呛人的烟雾自黑色的蒸气中升腾而上,心灵本身将始终处在黑暗、恐惧和悲伤之中”。阿威罗伊(8)嘲笑了盖伦的逻辑,海格立斯·德·萨克森(9)也对盖伦予以嘲笑。但是他们却“受到众多人的指责、驳斥,如埃里亚努斯·蒙塔纳斯(10)、路德维卡斯·美卡图斯(11)、奥图玛鲁斯、齐安耶流斯、布赖特、洛伦汀·瓦利修斯等。他们认为,精神紊乱造成了黑胆汁过多,黑色则模糊了精神,阴暗的精神则制造了恐惧和悲伤。洛伦汀提出假设,认为这些黑色的烟雾尤其会干扰膈膜,或上腹部,导致心灵就此昏暗,好比乌云遮住太阳。但盖伦的见解受到几乎所有希腊学者、阿拉伯学者、新老拉丁学者的赞同,正如孩童黑暗中会感到害怕一样,忧郁的人随时都会感到害怕,因为他们内在的黑色烟雾在作祟,而他们身体中又始终携带着这样的烟雾。这黑色的蒸汽无论是从心脏附近的黑色血液中产生(耶稣会修士托马斯·怀特在论述心灵的激情时就是如此说的),还是从胃、脾脏、膈膜或其他所有错误的部位产生,都不会喷出身体,而是一直将心灵困于它的牢笼,持续以恐惧、焦虑、忧伤等情绪压抑着心灵。”

让我们想象一幅生理图画,在败坏的血液或染病的内脏中,升起一股烟雾,此烟雾或直接使头脑、心灵变黑暗,或在某种程度上堵塞了导管(那时人们将神经看成中空的管道),而通过这导管,自然的、生机勃勃的、充满活力的精神原本可以自如流动。

在阅读近代科学文献时,人们会被这种怪异的思想所震惊。因为这种思想同时缠绕着疯狂的超自然主义和原始的朴素唯物主义。这种原始的唯物主义与现代唯物主义有两个重要的区别:

首先,旧理论所提及的“物质”是无需进行精密测量的(只需对其性质做描述即可),只有热冷、干湿、轻重的说法,但是却从不进行量的计算以说明这些定性的表述下准确的含义。在我们祖先精细的思维结构中,“物质”是不可测的,因此对“物质”也就从来不做什么研究;既然从来没有什么研究,那么也就没有多少“物质”能被人理解了。

第二个区别没有第一个区别那么重要。对于我们来说,“物质”是永恒运动的——确实,物质在本质上是运动的。所有物质总是在做着什么,而在所有形式的物质中,那些构成生物体的胶状分散体疯狂地忙碌着,他们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以至于生物体各个部分的活动都非常协调,就像一场能量和谐的舞蹈。对于古人——特别是中世纪和近代的思想家们来说,物质不过是填充物,甚至在生物体中,它本质上都是惰性的,比如在植物中,物质的运动单单源于植物性灵魂的作用;在野兽中,物质的运动只源于植物性、感觉性的灵魂;在人类中,物质的运动就是植物性、感觉性、理性灵魂三位一体作用的结果。于是,生理的过程并非以化学作用来做解释——因为当时化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不存在的;也不以电脉冲来解释——当时人们还不知道有电的存在呢;也不以细胞活动来解释——当时还没有显微镜也无人能看到一个细胞。所以,最终所有的生理过程都是这么解释的(容易得很):灵魂的特定功能作用于惰性物质所产生的相关活动。举发育、营养、分泌功能为例——这是任一生理过程都会涉及的功能。对于当时的哲学家来说,用这些特定的功能解释一切,真是极其方便;但是倘若有人想绕过词语,深入自然的本质,他们将发现所谓特定功能的理论应用到实际研究中将一无所是。

原始唯物论之粗糙在其倡导者的语言表述中有清晰的呈现。生理问题便利用厨房、冶炼厂、厕所的活动来做隐喻,于是,便有“沸腾”“炖”“紧拉”“精炼”“提纯”“腐质”“粪坑里瘴气蒸发”,以及“主楼层的楼梯上凝缩着瘟疫”等说法。以这样的语言对人体组织做富有成效的思考,实在太难了。在当时,一位好医生有一种禀赋,多凭诊断的直觉,不让他的医学知识过多地干涉这种直觉;还有一种天赋,更多地倚赖自然本身的奇迹来达到治疗的效果。除了一大堆无用的甚至是危险的胡言乱语之外,幸亏还有为数不少的实用才智,保存在伯顿那本巨型汇编资料中。绝大部分的胡言乱语来自当时的科学理论,而绝大部分的才智则来自精明、善良的经验主义者。他们思想开明,仁爱同类,有特别的诀窍治疗患者,并且相信“自然的痊愈力量”。

要想得到治疗忧郁的过程的细节(无论这忧郁起因于自然或超自然的因素),读者便需参考伯顿那本荒唐然而迷人的书籍。从本书要探讨的问题出发,我们务需觉察到,在附魔的整个过程中,让娜修女和她的同伴们始终处在医学的监视之下。很不幸,在此案例中,伯顿所描写过的那些更加明智的治疗手段从未得到使用。对于修女们,不存在换环境、节食、消遣等治疗手段,她们不过是被放血和清洗,并需吞咽无数的药丸和大量的药液。这种治疗是如此凶猛,以至于作为观察者的一些医生认为,因为过于热心地尝试寻找到解药,修女们原有的疾病实际上加重了(而且更多的疾病还在滋生);他们还发现,修女们被迫频繁服用大量的锑(12)。也许,这正是她们出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

(要想完整理解锑这一处方的医学应用史,我们必须牢记,在卢丹附魔案的时代,已经有三代人为这一处方吵得不可开交,而且双方的矛盾还在激化,也许我们可以将之命名为“锑之战役”。在异教传统中,反盖伦派的人认为这种金属和其化合物是神奇的药方,其药效可作用于几乎任何疾病。但是,在医药界信奉盖伦的人——他们可以称为“锑之战役”的右派——的压力下,巴黎最高法院曾下令禁止在法兰西使用锑。但法律最后却无法得到强制执行。在格兰第过世半个世纪后,其好友——同时也是卢丹最著名的医学之子——泰奥弗拉斯托·雷诺德热烈地赞扬锑的好处。而比他年轻些的居伊·帕坦(13)——著名的《书信集》的作者,却站在雷诺德的对立面,态度同样激烈。从现代研究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相较于雷诺德和其他反盖伦派的人,帕坦是更加正确的那一位。

锑的化合物在治疗名为黑热病的一种热带病方面有特效,但在其他绝大多数情况下,使用此种金属或其化合物的风险很大,不值得冒险一试。从医学角度讲,十六、十七世纪滥用锑以制造药物是毫无正当理由的。然而,从经济上来说,理由却是充分的。亚当先生和其药剂师同行们出售金属锑制成的药丸,称之为长效药。一旦吞下这种药,在它们进入肠子之前会灼伤黏膜,因此作用类似泻药,药在尿壶中还能还原,只要清洗干净便能再次食用,可谓一本万利。一次投资,后面就不必再花钱购置泻药了。帕坦博士对此或许曾发过雷霆之怒,于是最高法院便签发禁止令,但是对于精打细算的法国布尔乔亚们来说,锑的诱惑力实在不可抵挡。长效药被视为传家宝,竟一代又一代地传了下去。)

这里很值得顺便插一句评论的话,帕拉塞尔苏斯,这位早期反对盖伦派中名头最响的人物,之所以对锑深怀热情,是源于一个错误的类比。“正如锑能净化黄金,使金子不留一点渣滓;锑也同样能净化人体。”这就好比将冶炼工人、炼金术士的手艺与医生、营养师的手艺做同样错误的类比,然后便相信,随着提纯度的提高,食物的营养价值也跟着提高,如此一来,白面包就比黑面包好,炖烂的牛肉汤就比未浓缩的肉类和与之搭配的蔬菜妙。他假设“粗糙”的食物使食客变得粗俗,并且说道:“奶酪、牛奶和燕麦饼并不能予人一种敏感的性情。”

实际上,仅仅是在维生素被分离提取出来后,这种古老的、魔术般的,然而是错误的类比才停止搅乱我们的营养学理论。

发达的“忧郁”治疗术的存在,与普遍信仰在现实生活中有附魔和魔鬼侵袭存在(甚至很多医生也相信),两者完全并行不悖。伯顿说,一些人“对附魔之类的故事不屑一顾”,但与之态度相反的人却是“大多数的律师、神父、医生和哲学家”。本·琼森(14)在他的剧作《驴也是魔鬼》中,生动描绘了十七世纪人类的心灵是如何在轻信与怀疑之间动摇,又如何一面信赖神鬼之力(首先是相信魔鬼声誉较为不好的方面),一面却对新发现的应用科学的力量显示出傲慢的自信。在剧中,主人公婓茨多雀尔被刻画为一个对巫术一知半解的人物,他渴望与魔鬼会面,因魔鬼知道宝藏的隐藏之所。但是在相信巫术和撒但之力的同时,主人公也坚信那些骗子发明家、公司发起人(我们的父辈称呼这种人为“总设计师”)所提出的似乎是理性和科学的计划。当婓茨多雀尔告诉他老婆,他的“总设计师”已经制定了一个方案,这方案将使他获得一千八百万英镑,并确保他赢得公爵之位时,他的老婆不住摇头,告诫自己的夫君不要太过相信“这些虚伪的精灵”。“精灵!”婓茨多雀尔大叫起来:

精灵!世间无此物啊,堂客;是智慧,仅仅是智慧。

这人藐视魔鬼,对魔鬼的伟绩不屑一顾。

他靠的是蒸汽车头和机械,这就是他!

他拥有着带翼的犁,工作起来好比乘着风帆,

一忽儿之间,将四十英亩地犁遍!

还有那磨坊,他催动机器,

将那水瞬间喷射到十里地之外。

无论婓茨多雀尔这位人物如何滑稽,却依然是一整个时代的典型人物,他们的智力生活横跨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晃晃悠悠,令人不安。而他对这两个世界都做最坏的打算(不是做最好的打算),这种悲观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对于那些冥顽不化者,相较于纯科学和对上帝的精神崇拜,神秘主义和“规划设计”显然更具吸引力。

正如在卢丹附魔事件中呈现的那样,在伯顿的书中这两个世界是共存的,且都被视为理所当然。忧郁既然存在,便有公认的治疗忧郁的方法。同时世人又普遍认为,得病(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的常见原因包括了巫术和附魔,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在天上、地上、水里或地下,没有哪怕一根头发那般细小的真空存在。盛夏里,空气中飞满了苍蝇,而在任何时候,空气中都充满了多得多的隐形的魔鬼(关于这一点,帕拉塞尔苏斯顽固地一口咬定),因此,魔鬼们使任何人都处于它们制造的混乱之中。”恶灵的数量必然是无穷无尽的,“因为假如我们的一些数学家所言属实:一块石头倘自繁星的天堂或第八层天(15)坠落,速度是每小时100英里,那么它将要花费六十五年或更多的时间才能落到地面,此即是天堂与大地之间的遥远的距离,有人说,这距离为1亿7000万803英里……在如此巨大的空间内,得有着何等数量的恶灵啊?”在此情况下,真正令人惊讶的不是偶尔出现的附魔,而是绝大多数人穿行在人世间居然没有附魔!

前文已述,附魔的假设貌似合理,它恰巧对应了一个生理学、心理学谬误连连的时代,在此时代,生理学还未涉及细胞结构学和真正的化学,而心理学实际上从不考虑潜意识层面的心智活动。附魔现象在过去得到普遍的认可,但在今日,除了罗马天主教会和一帮招魂士之外,无人再以附魔自娱自乐了。提到招魂士,他们倒是阐明了扶乩会上的一些现象,即灵媒使死者仍然存于人世的心智附着在自己身上,可以进入短暂的附魔状态。至于罗马天主教会,虽然对死者灵魂附体之说予以否认,但在解释某些精神、生理的疯狂案例时,却引用附魔说;而在解释某些神秘并难以言传的情境所引发的某些精神上和生理上的副作用时,又会借助神力附身的说法。

就我所见,再没有比附魔的说法更加自相矛盾的了。倒不是说鉴于这一说法是“残留的古代迷信”,于是便早早将其打入冷宫,而是应该将其视为一种有效的假设,当没有其他办法解释某些案例时,可以谨慎引用。在实践中,现代的驱魔人似乎赞同说,绝大部分被怀疑为附魔的案例,其实都是因为歇斯底里,运用正常的精神疾病治疗法就能对付。然而,他们发现在个别案例中还有歇斯底里之外的其他因素存在,于是他们坚信,只有用驱魔术将恶灵逐出体内,才能使“附魔”患者痊愈。

有人宣称,宿主的肢体被无形的恶灵(或曰亡灵的“精神因素”)控制,以此来解释某些现象,比如扶乩时留下的手书和话语。这也是一种附魔,这种附魔现象的早期资料可以在F.W.H.麦耶斯所汇编的《人之心性及其不随肉身亡灭论》一书中找到很多,更近些年代的相关资料,则汇集在G.N.M.泰瑞尔《人性论》一书中,可进行方便的讨论。

厄斯特赖希教授在这一问题上也做了丰富的论证,他指出,十九世纪时恶魔附体的信仰急剧衰退,然而与此同时,相信亡灵会附身的观念则越来越流行。因此,较早时代里的精神病患者们会将其疯狂诿过于魔鬼,而当“狐狸姐妹”风行之后,则诿过于邪恶的男男女女的亡灵。

随着近来科技的进步,附魔的观念又有了新的变化形式。精神病患者常常抱怨被迫受某种无线电波的影响,这无线电波是由他们的敌人发出的。曾经困扰艾娣女士(16)多年的邪恶的动物磁力(17),如今转变为邪恶的电力了。

但是在十七世纪,那时人们还不知道无线电,也很少有人相信亡灵附身。伯顿倒是提及过恶魔不过是源自恶毒的亡灵,但他提及这一说法只是为了斥责其为“荒谬的教条”。对于他来说,附魔是事实存在的,始作俑者只有魔鬼。(两个半世纪之后,对于麦耶斯来说,附魔依然是事实存在的,但始作俑者只有亡灵。)

魔鬼真的存在吗?假如存在的话,它们真的寄居在让娜修女和她同伴体内吗?我倒是以为,相较于附魔的说法,承认非人类精神(无论其为善、为恶还是中立)存在的可能,在本质上既不荒谬,也不自相矛盾。没有人逼着我们认为宇宙内只有人和动物有智慧。假如我们承认千里眼、心灵感应、预见力等为事实(其实如今要否定它们是越来越难了),那么,我们必须考虑到有一些精神的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独立于时空和物质存在的。假如这是真的,那么我们似乎没有理由先验地否定世上有非人的智慧,不管这种非人的智慧是亡灵的作用,还是目前尚不为人知的宇宙能量所起的作用。(顺带说一句,人的精神如何与身体这种高度组织起来的“宇宙能量漩涡”发生联系,我们至今也摸不着头脑。很明显,精神与身体确有其联系,但能量如何转化为精神活动,而精神活动又如何影响能量,我们依然一无所知。)

直到现在,在基督教信仰中,魔鬼仍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实,这是自基督教诞生之日起就开始的。正如耶稣会修士A.勒非弗神父曾经评论的那样:“在《圣经·旧约》中,魔鬼没什么地位,他的疆域尚未被揭示;只是到了《圣经·新约》,魔鬼才被揭露为一支邪恶武装力量的头头。”在主祷文(18)的译本中,我们请求脱离“恶”。但是,“恶”就一定是中性名词,而非阳性名词吗?(19)难道这段祷文中的“恶”不是暗指某个人吗?“不仅让我们远离诱惑,更让我们远离那个‘恶人’即撒但。”(20)

理论上来说,基督教并非摩尼教(21)。对于基督徒来说,“恶”并非实物,它并不真实,也非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恶”仅仅意味着善的缺失,意味着上帝赋予造物的“存在”之衰减。撒但并非恶神阿里曼的别名,也并非如在摩尼教中那样,恶神意味着黑暗的永恒性与神圣光明的永恒性相互敌对。其实,在数不清的天使之中,撒但仅仅是最计较的一个,它们在特定的时间,选择背弃上帝。仅仅出于礼貌,我们才称其为“恶人”。“恶人”有很多,撒但乃是其首领。每个魔鬼都有其个性、气质、幽默感、奇思怪想和特别喜好。有的魔鬼喜欢权力,有的好色,有的贪婪,有的骄傲,有的自负。此外,有些魔鬼比其他魔鬼的地位更重要,因为即使在地狱里,这些魔鬼也保留着未堕落之前它们在天使等级中的地位;而地位较低、作用不大的魔鬼,堕落之前在天堂里不过是些天使或大天使。而那些堕落的主天使、能天使、权天使则构成了地狱中产阶级的上层建筑。早先的炽天使、智天使则是地狱里的贵族,魔力巨大,人们甚至能在直径长达三十里格的圆形范围内感知到他们的实体存在(根据阿斯摩太提供给绪兰神父的信息)。

抛开魔鬼暂时不谈,在十七世纪,至少还有一位名为卢多维科·西聂斯特拉里(22)的神学家曾坚持说,人类不仅能被魔鬼缠身,或至少附身,而且也能(且更常见)被无恶意的精神的实体所纠缠。例如,农牧神、山泽女神、森林之神赛特,或欧洲农民口中的大地精,或现代心理研究者笔下的骚灵。根据西聂斯特拉里的说法,绝大多数的梦魇、魅魔,其实不过是自然现象,并不比毛茛好,也不比蚱蜢坏。但是不幸的是,在卢丹无人提及这一温厚的理论,而是将修女们那疯狂而淫荡的想象,全部归结为撒但及其使者的败坏。

请允许我再重复一遍,神学家们对摩尼教的二元论是小心提防的,可无论在任何时代,如果从行为举止上看,绝大部分基督徒似乎都认为,魔鬼才是第一原则,与上帝占据相同的地位。他们非常关心恶魔,想知道如何消灭恶魔,远胜过他们关心善事、关心如何加深个人的善意或提升人类总体的善良。由此导致的对恶魔持续、深切的关注往往是灾难性的。比如,十字军的兴起并非是为了心中的上帝,而是为了驱逐他人心中的魔鬼。十字军从未成功改良过这个世界,待此运动湮灭后人们发现,世界与之前相比一如既往,有时还明显更糟糕一些。如果我们主要考虑恶魔的问题,那么无论我们的初衷何等良善,终究都会给恶魔的显身创造良机。事实上,虽然摩尼教的教义在生活中有频繁的表现,但基督教的教义中从未认可它。关于这点,基督教区别于现代共产主义、国家主义的偶像崇拜。现代的偶像崇拜,不仅在行为上奉行摩尼教主义,而且在信条、理论上也奉行不误。今天,世界到处都以为我们站在光明这一边,而他们站在黑暗那一边,这仿佛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既然站在黑暗那一边,那么他们应该受惩罚,我们自当可以运用最邪恶的手段将其消灭(我们既然是光明的那一边,所作所为自然光明正大)。如果用偶像崇拜的语言来说,那么我们就是善神玛兹达,而他们是恶神阿里曼——邪恶之道,身居二十世纪的我们,正在竭尽所能阻止我们的时代被妖魔攻城略地。然而,这不正是那些驱魔人在卢丹一切所作所为的翻版吗?只是他们的舞台更小罢了。出于宗派的政治利益,而像崇拜偶像般信仰上帝的存在,且将一思一行聚焦于恶魔的势力,这些驱魔人不也正是在竭尽所能地阻止撒但(他们相信自己斗争的对手正是撒但)取得胜利吗?幸亏这样的事情只发生在那时那地。

从眼下的目标出发,我们既没必要承认,也没必要否认世间有非人类的智慧能寄居于男女的身体之中。我们只需问自己一个问题:假设非人类的智慧确实存在,那么是否有理由相信,它们要对发生在卢丹的乌尔苏拉修会事件负责?现代的天主教历史学家一致认为格兰第是清白无辜的,对他的审判和定罪实在无稽;但还有一些人(阿贝·布雷蒙在其《法国文学史中的宗教思想》中列出了他们的名字)仍然相信修女们的确是被真正的魔鬼附身了。任何一个查阅过相关资料的人,任何一个哪怕只知道一丁点儿变态心理学知识的人,居然还能持有这样的观点,对此,我实在无法理解。其实,卢丹修女们的所有行为,无一不能在众多歇斯底里发作的案例中找到对应的病例,而这些歇斯底里都已被现代精神病医生治愈了。况且,也没有证据表明,有任何一名修女曾显出过任何被罗马教会视为魔鬼附身标志的超能力。

那么,如何区别真正的附魔与骗局或疾病症状之间的区别呢?罗马教会列出了四种测试的方式:语言测试、超能力测试、升空测试、千里眼和预见测试。假如一个人突然能理解,或者更厉害,能说出一种自己在正常情况下完全不会的语言;假如一个人可以当众升空,或表现出难以解释的力量;假如一个人能准确预言发生在未来的事或描述发生在很远地方的事,那么,就可以推测此人附魔了。(当然,也可以换一种说法,这个人也可能是领受了圣灵,因为在许多案例中,神迹和恶魔的奇迹没有区别。但附魔者是在迷狂中升空,这不同于那些于狂喜中领受圣灵后的升空者,后者只能是那些德高望重的祖先,而且他们终将去往的是天堂。通常,很难去评估这些祖先的升天是真是假。因为哪怕是某些最神圣的圣人,也曾被怀疑利用魔鬼的手段制造假的“超感官知觉”现象或“念动力”现象。)

这就是附魔的官方定义,这一定义悠久而神圣。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类“超感官知觉”“念动力”的现象仅仅证明,灵魂密不透风的古老观念是站不住脚的。需知,在自我意识层面之上和之下,存在着范围庞杂的潜意识活动,其中一些潜意识活动要比自我坏,一些要比自我好,一些比自我蠢得多,一些(在特定情况下)比自我聪明得多。在其边缘,潜意识自我与“非我”和精神的介质重叠、融合,各种自我(23)浸浴在这精神介质中,并通过此精神介质直接进行相互的交流,以至于与宇宙之心相通。

而在潜意识层面的某处,个体的心智与能量相接触,其接触不仅是在个体身体内部发生,而且(假如可以信任某些奇闻异事或统计资料的话)也在个体的身体外部发生。我们已经知道,古代的心理学受自身教条的束缚,被迫忽视潜意识层面的心理活动;于是,为了能对可见事实做出解释,当时的人们不得不以魔鬼的存在作为论证的前提。

且让我们设身处地,站在卢丹的驱魔人和其同代人的立场,以他们的智慧去思考问题。在认可教会关于附魔的定义为合法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断言修女们附魔、教区长为巫师的相关证据。我们先来看看语言测试方面,因为这是判断附魔与否最为简易,也是在实践中使用最为频繁的方法。

在古代,对于所有的基督徒来说,通晓不同的语言/会说方言,实在是非凡的恩赐,这一免费的馈赠源于圣灵。然而,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通晓不同的语言/会说方言也被视为魔鬼附身的明显症状之一。在大部分案例中,所谓的“语意含混不清”,并非指一些至今为止不为人知的语言说起来是不是清楚的问题,其实它指的是如下的表达方式:其发音或多或少是清晰的,语速很快,或多或少也有些条理,表达上与某些传统说法近似,因此良善的听众虽可以听明白,却宁愿将之视为某种他们碰巧熟悉的语言的一种隐晦的表达。当人们处于出神状态之时,如果对正常情况下某种完全不懂的语言忽然明确表现出相当认知的话,一般在经过调查后就会发现,这种语言其实是他们幼年时说过,不过后来又忘记的;或者他们曾经听人说过这种语言,虽不曾理解其意义却熟悉了它的发音。照F.W.H.麦耶斯的说法,“尚少证据证明人通过别的途径能够掌握以前从未接触的大量新知识,比如新的语言、更高一级的数学知识——心灵感应术除外”。

根据所掌握的情况,通过在心理学上系统地对出神状态下的通灵术和自动写作进行研究,我们发现任何自称附魔者似乎都很难通过毫不含糊、表达明确的语言测试。可以明确的是,在这种语言测试中完全不合格的案例极多,而成功过关的案例大抵受到测试者的偏袒,并不能令人信服。教会方面有一些关于附魔事件的调查,在运用语言测试方面还是颇具创意的,效果亦甚佳。例如,1598年玛尔蒂·布罗西耶因展示附魔症状而出名,症状之一即是当祷告者或驱魔人在她面前朗诵经文时,她便大肆抽搐起来。(魔鬼憎恨上帝与教廷,因此一旦听闻《圣经》或《祈祷书》中神圣的语言,自然易于狂怒。)为了测试玛尔蒂超常的拉丁文知识,奥尔良主教打开了圣白托略的布道文,庄严地朗诵起以弗所的妇女那个不太光彩的故事(24)。朗诵的效果非常奇妙,那洪亮的第一句还没读完,玛尔蒂就倒地打滚,且诅咒起主教,称其朗诵圣文,使她备受折磨。值得注意的是,此举并未终结玛尔蒂的附魔生涯,实际上反而帮助她获得了更多的胜利。她逃离了主教,将自己置于方济会的羽翼之下,方济会声称她受到了不公的迫害,其后便利用她吸引大量观众来观看驱魔仪式。

据我所知,在对付乌尔苏拉修女时,从未用圣白托略的布道文的大作来做测试。最接近这种测试法的要数一位来卢丹游览的贵族所施,他交给驱魔人一个盒子,低声告诉驱魔人,盒子里有一些极其神圣的遗物。这盒子便被用来对付女院长,她立刻表现出极大的痛苦症状,且怒火冲天。善良的修道士们非常得意,将盒子归还其主。这位贵族当面打开了盒子,结果,盒子里除了一些灰尘外,完全是空的。驱魔人叫起来:“哎呀,大人,你对我们使了怎样的恶作剧啊?”此位贵族的答复是:“尊敬的神父,你们对我们又是耍了怎样的滑头呢?”

在卢丹,简单的语言测试其实时常使用,但总是不成功。德·奈昂坚信修女附魔之事为真,为此他记录下了一件事,并认为此事毫无疑问属于奇迹。尼姆(25)主教以希腊语命令克莱尔修女把她的念珠给他,并说了一句“万福马利亚”。结果克莱尔修女最先拿过来的是一根大头针和一些八角。主教强使她执行命令,她便说:“我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东西。”然后终于将念珠拿过来,并被迫说了“万福”。

在大部分的案例中,所谓的奇迹远没有这般令人震惊。所有对拉丁文一窍不通的修女,其体内寄居的魔鬼对拉丁文同样也大字不识。为了解释这奇怪的巧合,一位方济会的驱魔人在一次布道中说,魔鬼中也是有文盲的。而在卢丹事件中,受过教育的魔鬼看来都附在了女院长身上。但即使让娜身上的魔鬼也明显并非博识之鬼。

这里有一段正式记录,时为1632年11月24日,当着德·塞里赛先生的面,举行了一场驱魔仪式。“巴雷先生挡住附魔者的去路,用拉丁文质问魔鬼:‘你崇拜何人?’回答是:‘耶稣·基督。’(26)本地监狱管理办公室审判员丹尼尔·德鲁安先生立刻大声指责:‘这个魔鬼前言不搭后语。’于是,驱魔人便换了种方式询问:‘你崇拜的那东西,究竟是什么?’回答是:‘耶稣·基督。’(27)对此,许多人评论说:‘瞧瞧,这拉丁文糟透了!’但是驱魔人反驳说,她已经说过‘我崇拜你,我主耶稣·基督’(28)。恰在这时,一位年轻的修女跑进来,不停大叫着:‘格兰第,格兰第!’然后那位庶务修女克莱尔也跑进来,像马一样嘶叫着。”(幸亏有人来打岔。)可怜的让娜!她从来对拉丁文所知无多,并不清楚有关主格、宾格、呼格这些乱七八糟的废话。“Jesus Christus”“Jesu Christe”,她可是把她所能记得的全部说出来了呀,他们却仍然说她的拉丁文糟糕透顶!

与此同时,德·塞里赛先生宣称,他很愿意相信附魔一事属实,“只要那位女院长能直截了当地回答他两三个问题。”但是,他虽问了问题,却没有得到回答。让娜修女被彻底难倒了,只得以抽搐和嚎叫来掩饰躲藏。在让娜这次极其牵强的表现之后,第二天,巴雷去找德·塞里赛抗议,宣称自己的行为清白无辜,不带有个人情绪或心怀不轨。“他将圣杯(29)放在头顶,祷告说,假如在有关修女的所有事情上,他的举止有任何不当,或有所暗示和怂恿,此杯便将砸晕他。待他的表演结束,轮到加尔默罗修会的长老,此人向前数步,提出同样的抗议和诅咒,他也将圣杯放在头顶,祷告说,假如在此事中他曾犯罪或所为不当,愿大坍、亚比兰的诅咒落在他身上(30)。”

巴雷和长老或许足够疯狂,完全不顾自己行为的性质。毫无疑问,当他们发此毒誓之时是问心无愧的。我们注意到,米尼翁教士倒是很狡猾,未曾将什么东西放在自己头上,也未曾发下雷霆之誓。

当附魔事件热闹之时,一批英国游客拜访了卢丹市,其中最著名的几个人中有年轻的约翰·梅特兰(31),他是后来的劳德岱尔公爵。

梅特兰的父亲曾对自己的儿子说,有一个苏格兰的农妇,一个魔鬼借这农妇的口,曾纠正过某位神父糟糕的拉丁语,可见这年轻人是在对附魔一事深信不疑的氛围中长大成人的。为了当面目睹附魔的情况,以验证自己的信仰,梅特兰跨越大海,做了两次大陆之旅,一次是去安特卫普,一次便是来到卢丹。在这两处地方,他都大失所望。

在安特卫普,“我只见到几名高大的荷兰乡下姑娘,耐心地听着驱魔仪式,她们打起嗝来极其恶心”。在卢丹,情况倒是活泼些,但附魔的实证也并不更多。“当我看到小礼拜堂中对多至三四名修女做驱魔仪式时,我没有听见别的,只听见这些水性杨花的少妇用法语唱着淫猥的歌曲,我开始怀疑,这完全是个骗局。”他向一个耶稣会修士抱怨,此人赞扬了他出于“神圣的好奇心”来到卢丹,建议他当晚到教区教堂,并称他在那里可以得到极大的满足。“在教区教堂,我看到一大帮人正在围观,只见一位经过良好训练的少妇正在耍一些花招,但这些花招可没有我以前所见的二十名杂技演员的把戏让我更觉受用。于是,我又返回女修会的小礼拜堂,看见耶稣会修士们在好几座圣坛上忙忙碌碌,其中一位可怜的方济会僧侣(他可真值得同情)被一种忧郁的幻想所缠绕,认为魔鬼们正在他的脑袋里跑马,便不停地请求用圣物来镇压魔鬼。我也看到有人对女院长进行驱魔仪式,我看到她那只手,手上写着耶稣、马利亚、约瑟诸圣的名字。我本来都要被她骗了,相信写出这些字实在算得上奇迹(不过很明显,对我来说,她是用硝酸来写这些字的);然后,我的耐心被耗尽了,我就走向一位耶稣会修士,告诉了他我对此事的全部见解。这位耶稣会修士仍坚持附魔是真实的,于是,我请求做一个实验。当着众人的面,我要说一门奇怪的语言。这名耶稣会修士问我:‘什么语言?’我回答说:‘这我不能说,但是不管是附魔者还是这些魔鬼,准保他们都不晓得我说的语言。’(估计这门语言是梅特兰记住的盖尔语,当时苏格兰本地的一种方言。)他问我,如进行了这个实验,我是否会改宗。(因为他已看出,我并非天主教徒。)我对他说,‘这不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即使地狱里所有的魔鬼一并施力,也休想让我改宗;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假如这是一次真正的附魔,假如附魔者和魔鬼中有谁能听懂我说的话,我将签名承认此事为真。’他的回答是,‘可惜这些魔鬼并不曾周游过外国。’对此,我报之以一阵大笑。”

普瓦捷的主教为让娜·德·艾格丽斯驱魔。

让娜·德·艾格丽斯写的一份文件,但却署名阿斯摩太。

让娜·德·艾格丽斯写给劳巴特蒙的一封信。

根据方济会修士的说辞,这些魔鬼并未受过教育;根据那位耶稣会修士的说辞,这些魔鬼则从未出外旅行过。以此来解释这些魔鬼不懂外语,似乎有点蹩脚,于是,为了让那些不太情愿认可附魔事件的人信服,修女们和驱魔人们又添加了三两个新的、更强有力的(他们是这么希望的)说明。如果魔鬼不能说希腊语或希伯来语,那是因为他们在与格兰第签署的契约中,包括了一个特别条款,即在任何情况之下,他们都不能说希腊语或希伯来语。如果这还不能令人信服,那么还有最后一招,最斩钉截铁的解释,即上帝无意让某些特定的魔鬼说话。上帝不情愿啊——或者如以让娜修女那蹩脚的拉丁文来说——上帝不情。在意识的层面上犯此大错,毫无疑问是因为单纯的无知。但是隐晦地来讲,无知常常是故意的。在潜意识的层面,说“上帝不情”,翻译成正常语言,意为“我,上帝,不愿意”,岂不正好表达了让娜内心深处自我的真实情绪吗(32)?

语言测试之外,再来看看千里眼测试,但这一测试似乎与语言测试同样不成功。比如,德·塞里赛曾与格兰第商定,让后者在他一位同工的房子里过一天;尔后,塞里赛前往女修道院,在驱魔仪式的过程中让女院长说出此刻格兰第身在何处。让娜修女毫不犹豫地说,格兰第正与德·阿曼涅克阁下在城堡大厅里呢。

在另一案例中,让娜身上的一个魔鬼断言说,它不得不到巴黎跑一趟,为的是陪伴一个新亡灵——巴黎最高法院的某位名为普鲁斯特的律师——前往地狱。不过经调查发现,从来没有一个名为普鲁斯特的律师,而且当天也没有任何律师过世。

在审判格兰第期间,另一个寄居女院长身上的魔鬼在圣礼上发誓说,格兰第的巫术秘籍藏在玛德琳·德·布鲁的屋子里。但在搜查了屋子后却并无所谓的巫术秘籍,但至少让玛德琳遭受到了惊吓和羞辱,而这才是女院长的真正目的所在。

在描述附魔事件时,绪兰承认,修女们大抵都无法通过“超感官知觉”测试。这一测试是地方预审法官和那些知名的游客出于消遣或教诲的目的而做的。这些失败导致耶稣会的许多修士不再相信修女附魔的鬼话,认为她们不过是备受忧郁症和“慕男狂”的困扰。绪兰指出,他的这些持怀疑态度的同行每次在卢丹停留时间不过数天。但是,正如圣灵一样,邪灵的歪风何时刮向何处,是它自己所定。所以要想见证邪灵作祟,就需要身在现场,一口气不停地待上数个日日夜夜,甚至数月。

绪兰就像是一个本地的驱魔人一样为修女们说话,他断言,在他还没有说出任何想法时,让娜修女已然多次阅读了他的思想。像让娜修女这样高度敏感的歇斯底里者,能够与一个高度敏感的精神导师(比如绪兰神父本人)建立长达近三年的亲密关系,因此,她能做到这样,如果不是与导师建立了某种程度的心灵感应联系,难道不太令人吃惊了吗?埃伦沃德博士(33)和其他人已经指出,在精神解析过程中,医生和患者之间确实有时能建立类似的心灵感应。那么,附魔者与驱魔人之间产生的心灵感应关系,应该比精神病医生和精神病患者之间的关系更为亲密。我们姑且回忆一下,前面提到过,在卢丹附魔这一特别的案例中,曾有驱魔人也被附在他的忏悔者身上的同一魔鬼附身。

因此,绪兰满心相信女院长偶尔能成功阅读周围人的思想。但是根据教义,无论何人,如果能阅读别人的思想,必定是被魔鬼附身,或者,也可能是领受了圣灵。认为“超感官知觉”或者是一种自然机能,潜伏于所有人的心灵中,却只有少数人表现出来,这一想法似乎从未进入过绪兰的头脑——其实他的同时代人或前人也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对于他们而言,心灵感应、千里眼的现象要么并不存在,要么这些现象就是精灵在起作用——除非那阅读思想者被公认为是圣徒,否则,人们或许可以认为那精灵便是魔鬼。绪兰只在一点上偏离了严格的正统教义,他相信,魔鬼能直接阅读人的思想,而最权威的神学家却认为,魔鬼只能间接地通过那些与人的思想相伴而生的身体变化来推测人的思想。

在《女巫之锤》中作者宣称,根据最伟大的权威说法,魔鬼不能占据人的意志和认识,而只能占据身体以及与身体最紧密相连的一些心理官能。在许多案例中,魔鬼甚至不占据附魔者全部的身体,而只占据其中一小部分,比如某个器官,一两块肌肉群,或一两块骨头。皮耶·德·拉梅那尔蒂埃尔,黎塞留的那位私人医生,列出了在卢丹附魔事件中现身的所有魔鬼的清单,包括其名字和寄居的所在。照他的说法,利维坦寄居于女院长的前额中央,贝赫利特寄居于她的胃中,巴兰则寄居于右肋的第二根肋骨上,伊沙卡龙则寄居于左肋的最后一根肋骨上。伊扎兹和卡朗则分别寄居于“信耶稣”的路易丝修女的心脏之下和前额中央。

艾格丽斯·德·拉莫特-巴拉塞修女的心脏下面寄居着阿斯摩太,胃部的孔道中寄居着贝赫利特。克莱尔·德·萨泽莉修女的身体中一下子聚集了七个魔鬼,西布伦在前额,拿弗他利在右臂,桑梵(别名“主宰者格兰第”)在右肋的第二根肋骨,艾力迷在胃旁,“圣母马利亚之敌”在颈部,韦锐钠在左太阳穴,而属于智天使的孔丘丕苼斯则在左边肋骨。塞拉菲卡修女胃部中有一滴水在作怪,这水由巴录管理,巴录不在,则由卡罗管理。安妮·德·埃斯库本的胃部有一片神奇的伏牛花叶子,归艾力迷管理,此魔鬼同时还要照管安妮姐姐胃中一颗红色的李子。在附魔的庶务修女中,伊丽莎白·布朗夏尔的每个胳肢窝里都有一个魔鬼寄居,左臀部另有一个魔鬼,号为“不洁之煤”。其他多数魔鬼则寄居于肚脐、心脏、左边奶头之下。有四个魔鬼则寄居于弗朗索瓦·菲拉特里奥-吉尼利昂的前脑,还有一位亚贝尔在她的肢体内四处乱逛;比弗蝶森则居于她的脐下;还有属于大天使的“狗尾”,藏于她的胃部。

在寄主体内,魔鬼们一次一个从其宅邸出发,穿行于寄主全身,影响寄主的体液、精气、感觉、幻想。如此它们便能影响寄主的思想,虽然他们并不能占据其思想。意志是自由的,唯上帝才能看透人。因此作者得出结论,附魔者是不能直接阅读他人思想的。假如魔鬼有时似乎具有“超感官知觉”,那是因为他们的观察很敏锐,为人又狡诈,能通过一个人外在的行为推断出其隐秘的思想。

在卢丹,“超感官知觉”或曾出现过,至少绪兰相信存在这一现象。但即使这种现象确实发生了,它们也只是偶发的,在调查律师和医生设计的测试环节中,这一现象从未出现。但是教会声称,驱魔人可以强迫魔鬼们听从命令。假如适时被控制,附魔者便不能在测试条件下展示出“超感官知觉”;那么根据神学、法学的规则,这类附魔者便名不副实了。但是很不幸,对于格兰第和其他牵涉此案的人们来说,这一规则在此案中并没有得到遵循。

方才讨论了附魔的精神标准,现在再讨论一下附魔的生理标准。

关于升空问题,附身在让娜修女身上的魔鬼在早期一场驱魔仪式上曾表示,在与格兰第签署契约时,里面有一条款,特别禁止所有超自然的飘浮。任何渴望看到此类奇迹者,纯粹是在浪费好奇心,如拉丁文俗语所言,“好奇心过度”,此类奇迹乃是上帝绝不情愿的。虽然女院长本人从未承认自己曾升空,但她的一些支持者自信地对德·奈昂说,有好几次,“女院长双腿离地,悬停在空中,高度有24英寸。”德·奈昂是个诚实的人,他或许会相信这一说法。不过,此事也只能表明,一个人要时刻保持何等的谨慎,才能采信一个信徒的说辞。

其他一些修女并不如她们的院长谨慎。1634年5月初,魔鬼伊扎兹承诺,要将“信耶稣”的路易丝修女抬升三英尺到半空。为免落后,刻耳柏洛斯(34)提出要在“献身的凯瑟琳修女”身上做同样的奇迹。可惜,这两位年轻的女士一个都没有成功地升离地面。不一会儿,寄居在艾格丽斯·德·拉莫特胃部孔道之中的贝赫利特发誓,要将劳巴特蒙的圆顶礼帽飘浮到小礼拜堂的屋顶。观者云集,要来见证这奇迹,可惜又没有发生。此后,所有要求见证升空的请求,都被婉言谢绝。

还有超能力测试,这是由马克·邓肯(35)博士主持的,他是一位苏格兰医生,此时身为索米尔(36)新教学院的校长。在抓住一个附魔者的手腕之后,他发现要想阻止她的攻击行为或阻止她逃开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恶魔居然如此柔弱?在这一丢人的表演之后,驱魔人们便限定那些怀疑者只能将手指放入修女们口中,来检验一下魔鬼会不会咬他们。当邓肯和其他人拒绝了这一邀请之后,所有头脑健全的人都承认了,附魔的事实清楚无误。

这一切必然证明了,倘若照罗马教会所坚称的那样,“超感官知觉”现象、“念动力”效果是魔鬼附身的记号(或者反过来也可能是非凡圣恩的记号),那么卢丹的乌尔苏拉修女们只不过是歇斯底里罢了。她们不慎落入某些人之手,这些人绝非她们的朋友,也非永恒的神,只不过是一小撮驱魔人。这些驱魔人完全是迷信的、渴望被大众关注的人,其中一些甚至是骗子,并且怀着明显的恶意。

因为缺乏“超感官知觉”和“念动力”的证据,驱魔人和其支持者们被迫退而求其次,选择一些更少可信度的狡辩。他们断言,修女们一定附魔了,否则的话,她们那种无耻的行为、色情的话语、反宗教的言辞又如何解释?正如特朗基耶神父所言,“她们又是从哪一个培养淫荡之人和无神论者的学校里学会了喷吐如此亵渎、淫猥的话?”几乎带点自吹自擂的意思,德·奈昂告诉我们,修女们“谈吐猥亵至极,甚至最放荡的男人听了都感到羞耻;而她们的举止,无论是当众表露的姿态,还是勾引观众时做出的下流行为,甚至要引得这个国家最下等的妓女都要莫名惊愕了。”至于她们的咒誓和渎神之语,“完全闻所未闻,若还算一个人,恐怕是永远不会想出这样的话吧”。

这样的表述何等天真动人啊!可悲啊,世间万恶无不出于人心!奥菲莉亚曾经说:“我们倒是晓得自己算个人,但不晓得我们终会干出何等勾当。”(37)事实上,一个人什么勾当都可以干得出。甚至那些成长于最严谨的道德氛围之中的人,也是如此。所谓的“感应”可不仅仅发生在低级人的脑部和神经系统中,也可发生在高级的大脑皮层,它是人类心理活动的突出特征——情感冲突——的生理基础。凡有正面,必招致相应的反面。看见红色的物体,紧随的残留影像却是绿色的。做任意一个动作,牵涉其中的肌肉群的作用力原本相对,却不自觉地构成合作关系,最后形成动作。在更高的层面上我们发现,爱慕后面跟着恨意,嘲笑既产生敬意也产生畏惧。一言以蔽之,“感应”非常活跃。

自幼年起,让娜修女与其同伴便已被灌注宗教、贞洁的思想,然而,因为“感应”的作用,这些教训却也在她们的大脑及其相联系的心灵中,建构了一个“精神——身体”的中心,从中发散出反宗教、淫秽的教训。(每一本讨论灵修的书信选都充斥着类似的内容,关于那些令人惊惧的诱惑,勾引人反对信仰、贞洁,而且越是追求完美的人越是受到这样的诱惑。出色的导师指出,这类诱惑是正常的,而且在灵修生活中几乎不可避免,弟子们不必因此生出无端的烦恼。)平日里,这些否定性的思想和情感受到抑制,即使它们浮出意识的表面,也被人的意志所控制,并不表现于人的语言与行为。但当女院长患上精神和身体上的疾病,意志便开始薄弱了;当她因陷于种种禁忌的、且不可实现的幻想而变得疯狂时,她就再也无力控制“感应”作用下种种令人难堪的结果了。歇斯底里是有传染性的,她受到其他修女的模仿,很快,整个女修会深陷于阵阵惊厥、渎神言论和色情笑谈之中。本着宣扬各自修会和整个教廷的好心,出于故意利用修女们作为整垮格兰第的工具之目的,驱魔人们尽其所能地将事态扩大。修女们被迫当众表演种种滑稽的动作,受怂恿当着知名访客的面说出渎神的话,并以其格外粗鲁的表演取悦那些俗人。

我们先前已经提及,女院长在其患病的初期,并不相信自己被魔鬼附身了。不过在其告解神父和其他驱魔人反复向她保证她全身遍布魔鬼之后,让娜修女才最终相信,自己果然附魔了。此后,她的任务就是表现出一个附魔者的样子。与此同时,其他修女也至少是经此过程后才附魔的。根据1634年出版的一本小册子,我们得知,在驱魔仪式过程中艾格丽斯修女多次声称,自己并未附魔;相反,那些骗子非要说她附魔了,并逼迫她经受驱魔仪式。有一次,“在去年的6月26日,驱魔人不慎将一些燃烧的硫磺滴到了克莱尔修女的嘴唇上,这可怜的姑娘号啕大哭,说道:‘既然人家告诉我我附魔了,我也就打算相信了,但是并不能因此缘故就要让我受这等的折磨呀。’”

原本只是偶然的歇斯底里发作,却因米尼翁、巴雷、特朗基耶和其他修士的怂恿,终于变了味儿,造成如上的局面,这一切当事人心里都清楚得很。上面提及的那本小册子的匿名作者写道:“假定此事并无骗局,那么是否可以得出结论说,修女们附魔了?或者其实与之相反,修女们是因为愚蠢和错误的想象,自认为自己附魔,而实际上她们并没有附魔?”此册子的作者继续写道,修女们的附魔,或由三种途径造成。首先,因为禁食、熬夜,或沉思于地狱撒但;其次,因告解神父的一些评论,导致她们以为自己被魔鬼诱惑;“第三,告解神父因见她们行为怪异,或许因为无知而想象她们附魔或被蛊惑,然后便以其影响力说服她们。”而本案例中,误认为自己附魔,其原因可归结为第三种。像较早些时候修女们水银中毒、锑中毒,以及后来的磺胺中毒和“血清热病”,凡此种种发生在卢丹的流行病,都是“医源性疾病(38)”,正是那些原本应妙手回春的医生,却制造并诱发了这些疾病。而当我们念及驱魔人们的仪式直接违反教会的规定时,似乎他们的罪孽比那些医生还要深重,因为根据教会的规定,驱魔仪式理当秘密举行,不允许魔鬼表达意见,永远都不许相信魔鬼的话,要对魔鬼的言行表示不屑一顾。然而,在卢丹,修女们被公开展览给大众;附身的魔鬼们则被鼓励滔滔不绝地畅谈各种话题——从性行为到化质说(39),魔鬼的话被奉为福音般的真理,魔鬼本身则被当作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著名客人来对待。总之,魔鬼们的言语几乎具有了《圣经》般的权威。假如魔鬼说出渎神的话,或言谈下流,那不正是他们的风格吗?而且,越是下流、渎神,越是吸引看客。看啊,那些虔诚的信徒们,他们简直欣赏得不得了,然后,他们又带来成千上万甚至更多的信徒再来欣赏。

如果超自然的亵渎和非人的下流,还不足以作为附魔的证据,那么修女们表演的柔术呢?她们那马戏般壮丽的演出呢?升空表演倒是立刻取消了,但即使修女们从来不能升空,至少她们还能在地板上表演种种最令人惊叹的特技呀。德·奈昂说,有时“她们抬起左腿,越过肩膀,都贴近面颊了。她们几乎将腿掰到了头顶,直到大脚趾碰到鼻尖。还有能劈叉的,大腿和地板之间没有一丁点的缝隙残留。其中,女院长的腿劈叉成惊奇的角度,以至于从一个脚趾到另一个脚趾之间,距离长达七英尺,而她本人不过四英尺高”。

读到这样的描述,任何人都不免认为,正如人天生是基督徒一样,女性的灵魂天生是夜宴表演者。就永恒的女性灵魂而言,女人似乎内在有一种对特技、裸露的趣味,只待一个合适的时机表现出来,诸如前手翻、后空翻等等。对于那些隐居、冥想之人,这样的机会可不常见。因此,全靠七个魔鬼和米尼翁教士创造的良机,才终使让娜修女表演起了劈叉。

修女在她们的体操运动中获得了一种极大的满足感,这可由德·奈昂的描述作为见证,根据他的说法,尽管长达数月“每隔一天被魔鬼折磨一次”,从不间歇,她们的健康却丝毫不受损害。相反,“那些原本略显瘦削的修女,似乎比附魔之前更加健康了”。这些潜伏的夜宴表演者和卡巴莱舞者,终于得到允许见光见日,这些可怜的女孩子们在她们人生中第一次卸下祷告者的职业,寻觅到真正的快乐。

可惜,她们的快乐并非全无限制,到底还是有清醒的时候。她们会时不时清楚地知道别人在她们身上做了什么,也清楚地知道自己对那个可怜人——她们全都疯狂地幻想自己爱上的那个可怜人——做了什么。

前面已经提到,早在6月26日,克莱尔修女便已在抱怨驱魔人对待她的方式。7月3日,在城堡的小礼拜堂,她忽然泪如雨下,在啜泣中,她宣称前面那许多天里自己所说的有关格兰第的坏话,悉数都是谎言和诽谤,她所做的一切,悉数出于拉克坦斯神父、米尼翁教士和加尔默罗修会会士们的命令。四天之后,被更强烈的悔恨和叛逆的激情所鼓舞,她试图逃跑,但是刚离开教堂就被抓回来了。面对着神父们,她挣扎、痛哭流涕。被克莱尔所鼓舞,艾格丽斯修女(就是那个“漂亮的小魔鬼”,一年之后,吉列格鲁仍将看到她匍匐于她的方济会神父脚下)满脸泪光,向那些来看她表演大腿舞的观众请求,求把她从这些驱魔人的可怕禁锢中解救出来。

但是驱魔人们总是有应对的措辞。艾格丽斯修女的恳求、克莱尔修女的逃跑企图和她的翻供、良心的自责,凡此种种,很明显是格兰第的主子和保护者即魔鬼的杰作。假如一位修女撤回对教区长的指控,那么这正是撒但通过她的嘴发言的铁证,这也就证明了先前她的指控乃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这一狡辩术用在女院长身上,发挥了最高的效力。有一名法官就格兰第的罪过写下了一份简短的清单。这份文件的第六段写道:“在修女们发生的所有意外中,没有一件比女院长的更稀奇了。在作证之后的第二天,当德·劳巴特蒙阁下还在向另一位修女取证时,女院长来到修道院的后院,身上只穿着睡衣,呆立在那里足有两个小时。当时大雨倾盆,她没戴帽子,脖子上缠着一根绳子,手上拿着一根蜡烛。当客厅大门打开时她冲向前,跪在德·劳巴特蒙阁下面前,宣称她指控了清白无辜的格兰第,恳求能予赔罪。此后,她退出大厅,将绳子挂到花园的一棵树上,要不是其他修女跑来救她,她恐怕就要上吊自尽了。”

其他人或许会认为女院长果真是做了伪证,现在受到忏悔的折磨实在是应得的报应。但是德·劳巴特蒙阁下并不这么想。在他看来,这明显是巴兰或利维坦在捣鬼,让她上演这出忏悔的好戏,她完全是被巫师的符咒逼迫到树下的。于是,让娜修女的坦白和自杀未遂不仅没有为教区长开脱罪责,反而比以前更加明确地证实了他的罪孽。

一切的忏悔都毫无益处。她们自己为自己搭建了一座监狱,在监狱里,淫秽的幻想被当作客观的事实,刻意的谎言被当作揭露的真理,修女们此生再也无法逃离这座监狱了。红衣主教已骑虎难下,他不可能允许她们忏悔。而她们又岂能承受坚持忏悔所要付出的代价?收回对格兰第的指控就等于是在指控她们自己,不仅是在世俗世界指控自己,而且也是在那死后的世界指控自己。经过重新考虑,她们决定继续相信驱魔人。神父们则向她们保证,她们如此强烈地感觉到的悔恨之情,不过是魔鬼制造的幻觉;而回顾起来似乎像是最大谎言的说辞,其实才是真理,这真理是健全的、符合天主教教义的。教会保证,其教义与事实是相符的。她们虽然倍感痛苦,却也强迫自己被说服。当再也不能继续假装相信这套令人憎恶的胡说八道时,她们便以发狂来寻求慰藉。日常生活,乃是水平的世界,在此世界,她们无以逃脱拘禁自己的监牢。而要想达到向上的自我超越,提升自己的灵魂向上帝而去,还有可能吗?答案显而易见,她们可是彻底身处恶魔的包围之中了呀。不过,往下而去的路却敞开着。于是,她们一次又一次地向下面走去,有时是自愿的——当她们不顾一切地渴望逃离那种罪过、耻辱的感受时;有时却是违反其意志或不知不觉的——当她们的疯狂和驱魔人的怂恿使她们再也不能承受时。她们的人生是向下的,遁入阵阵的抽搐之中,遁入猪一般的肮脏之中,遁入狂怒之中。向下,再向下,直到低于人性的水平,遁入潜意识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一位贵族以杂耍取悦暴民,一位修女发出渎神之语、摆出下流姿势、喷出禁忌之词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继续向下,到更深的底部,直到遁入恍惚和僵硬中,直到遁入完全无意识的极致的狂喜中,那是绝对的、彻底的人性的湮灭。

—————

(1) 托马斯·桑切斯(Thomas Sanchez,1550年—1610年),西班牙耶稣会士,著名的诡辩家。

(2) 《论婚姻》,托马斯·桑切斯的这部作品被罗马教廷认为是关于婚姻的经典之作。

(3) 罗伯特·伯顿(Robert Burton,1577年—1640年),英国牛津大学的学者,此处引用的是其名著《忧郁的解剖》。

(4) 莫顿·普林斯(Morton Henry Prince,1854年—1929年),美国医生,钻研神经学、变态心理学。

(5) 中世纪西欧文化闭塞,相反当时的阿拉伯世界学者辈出,对西欧有较大的影响。

(6) 修女入会,等于许身基督。

(7) 弗朗兹·安东·麦斯麦(Franz Friedrich Anton Mesmer,1734年—1815年),出生在德国的精神医师。在心理学上的贡献,主要在于提出催眠治疗精神疾病。1843年苏格兰医生詹姆斯·布雷德以催眠这一术语取代动物磁力法的旧称。

(8) 阿威罗伊(Averroes,1126年—1198年),中世纪著名的阿拉伯博物学家,为安达卢西亚人,他的著作对中世纪欧洲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

(9) 海格立斯·德·萨克森(Hercules de Saxonia,1551年—1607年),意大利医学家。

(10) 埃里亚努斯·蒙塔纳斯(Aelianus Montaltus,1527年—1598年),西班牙东方学家。

(11) 路德维卡斯·美卡图斯(Ludovicus Mercatus,1532年—1611年),西班牙医学家。

(12) 锑是一种有毒物质,过量会致人死亡。

(13) 居伊·帕坦(Gui Patin,1601年—1672年),法国医生。

(14) 本·琼森(Ben Jonson,1572年—1637年),英国剧作家、诗人和演员。

(15) 根据但丁《神曲·天堂篇》,天堂有九层。第一层:月亮天,正人君子所居;第二层:水晶天,行善者所居;第三层:金星天,仁慈博爱多情的人所居;第四层:太阳天,哲学家(公元后)所居;第五层:火星天,殉道者所居;第六层:木星天,开明君主所居;第七层:土星天,苦行僧所居;第八层:恒星天,基督和圣母所居;第九层:天府,天使和上帝所居。

(16) 玛丽·贝克·艾娣(Mary Baker Eddy,1821年—1910年),宗教领袖,美国基督教科学教派的创始人。

(17) 动物磁力,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催眠术。

(18) 根据《圣经·新约》,这段祷文乃是耶稣对门徒所说,有两个版本,一个较长的版本见于《圣经·马太福音》,一个较短的版本见于《圣经·路加福音》。

(19) 从生物学的自然性别角度分类,英语名词被分为四种性:阳性,阴性,通性和中性。阳性名词一般是指用来表示男人或雄性动物的名词;阴性名词则指表示女人或雌性动物的名词;通性名词多用于指称某一类别,不强调性别;而中性名词则表示无生命的物质名词和抽象名词。

(20) 见《圣经·马太福音》第六章中的主祷文。和合本译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赫胥黎对这段《圣经》文字有所修改,以突出魔鬼撒但(The Tempter)。

(21) 摩尼教,即明教。

(22) 卢多维科·玛利亚·西聂斯特拉里(Ludovico Maria Sinistrari,1622年—1701年),意大利方济会神父和神学作家。

(23) 此处所谓的“各种自我”,应该是借用了弗洛伊德的创造性理论,将人格分为三个层级,即本我、自我和超我,但在作者的行文中,似乎又并非严格按照弗洛伊德理论的说辞,他提到了自我、潜意识自我和非我。

(24) 布道文中提及的一位寡妇的故事。丈夫死后,她庐墓而居,好似心如死灰一般,但在一位兵士的引诱之下,终于失贞,且为了保护情人,她将死去丈夫的尸体挂到了十字架上,被全城称为神迹。

(25) 尼姆,法国南部城市。

(26) 此处用的是拉丁文中耶稣基督的主格Jesus Christus,其实应该用呼格Jesu Christe。

(27) 此处用的是拉丁文中耶稣基督的呼格Jesu Christe,其实应该用宾格Jesum Christum。

(28) 此处也是拉丁文,但称呼耶稣基督用的仍然是不标准的Jesu Christe,可见驱魔人本人也半是文盲。

(29) 圣餐仪式上一种附盖的容器。

(30) 根据《圣经·民数记》第十六章,大坍、亚比兰是两兄弟,他们和可拉一起,共同反对摩西,被摩西诅咒。“摩西刚说完了这一切话,他们脚下的地就开了口,把他们和他们的家眷,并一切属可拉的人丁、财物都吞下去。这样,他们和一切属他们的,都活活地坠落阴间;地口在他们上头照旧合闭,他们就从会中灭亡。”

(31) 约翰·梅特兰(John Maitland,1616年—1682年),苏格兰政治家。

(32) 此处应理解为让娜在说出自己的心声:上帝啊,我不愿意这样的。

(33) 简·埃伦沃德(Jan Ehrenwald,1900年—1988年),二十世纪著名的医学博士、心理学家,著有《精神疗法历史》《天才解剖学》《心灵感应与医学心理学》等多部书籍。

(34) 刻耳柏洛斯,原为希腊神话中地狱的看门狗。

(35) 马克·邓肯(Mark Duncan,约1570年—1640年),苏格兰人,索米尔大学董事会董事。

(36) 索米尔,法国西部城市。

(37) 见《哈姆雷特》第四幕第五场。

(38) 医源性疾病,指在诊治或预防疾病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各种言行和措施不当而造成不利于患者身心健康的疾病。

(39) 化质说,天主教会主张,圣餐的饼和酒会神奇地转变成为基督的身体和血的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