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5年,讽刺作家、未来的主教约瑟夫·霍尔(1)初次踏上了佛兰德斯(2)的土地。他写道:“我们一路看见,不知有多少教堂遭焚毁,只剩下残灰余烬以告知路人,虔诚与仇恨曾并行于世。天啊,战争(3)的步履何等残酷!……令我惊讶的是在教堂纷纷倒下之时,耶稣会(4)学院却遍地兴起。每一座城市都有这样的学院,或在修建中,或在运营中。是何原因?莫非对宗教的虔诚不如现世政治要紧?一如我们形容狐狸的那样,耶稣会里都是些愈挫愈强的人。本来世上并无人像他们那样自轻自贱,也无人像他们那样遭人仇恨,更无人像他们那样被我们抵制,但不料这些邪恶的种子最终还是生根发芽了。”
耶稣会的壮大,理由其实很简单,也很充分:民众需要他们。
霍尔和他那一代人再清楚不过了,耶稣会的神父们视“现世政治”为首要宗旨。他们之所以建起学校,目的只是在于加强罗马天主教会的力量以对付其敌人,即那些“自由派”以及新教徒。耶稣会希望通过教育创造出一个有知识的教友阶层,并使这一阶层愿意全心保障教廷的利益。按照切瑞蒂(5)的说法(这一说法曾让义愤填膺的米什莱(6)歇斯底里)便是:“我们将婴儿的四肢包裹在摇篮中,是为了塑造他们健全的形体;如此说来,人从幼时开始,就有必要约束他的意志,以保证其一生顺从、幸福并且健康。”只是,耶稣会想要控制民众的动机虽然足够强烈,但他们布道的手段却未免太过柔弱了。耶稣会培养出的优秀学生,虽然其意志受到了种种束缚,但最终还是逃离了学校,成为了自由的思想者,甚至有些人像让·拉巴底(7)一样,转身成为了新教徒。可见,从“现世政治”的角度考虑,耶稣会的这套体系,从未像其始创者期望的那般高效运转。
民众对政治不感兴趣,他们只对好学校感兴趣,因为男孩们可以在其中学到所有该学的知识——一位绅士照理是要掌握这些知识的。与其他绝大多数教育机构相比,恰恰是耶稣会满足了民众的这一需求。
伏尔泰曾写道:“在耶稣会的屋檐之下,历经七个寒暑,我究竟观察到了什么?我观察到的是一种追求自控、勤奋、有序的人生观。神父们用尽一整天的时间,要么致力于传授知识给我们,要么严格按照入会的誓言自我苦修。成千上万像我一样受其教育的人,都能为我作证。”伏尔泰的回忆证明了耶稣会的教育方法确有其卓越之处,可伏尔泰的一生却恰恰印证了耶稣会政治目的的破产。要知道,耶稣会的教育方法,原本就是为达到其政治目的而设立的。
在伏尔泰求学的时代,耶稣会学院是很常见的教育机构。更早一个世纪,耶稣会学院的种种优点看起来似乎是积极的,并带有变革的意味。当时,社会上绝大多数的教员对一切都是外行,却唯独善用桦木条鞭打学生。相对而言,耶稣会学院里的训练方法就人性化多了。学院的教师也都经过精心挑选,并且接受了系统的培训。神父们则教授非常优雅的拉丁文,最新的光学、地理学、数学知识,以及“戏剧”(学院期末的“戏剧演出”相当有名)、礼仪、虔敬(对教廷的虔敬,至少在亨利四世改宗(8)之后的法国是这样)和对皇权的服从。因此,法国上层阶级中的模范家庭对耶稣会学院颇为青睐:那些心软的母亲们,一想到自己的心肝宝贝要受到老式棍棒教育的折磨,就不寒而栗;那些博学的神父舅舅们,则关心自己的外甥是否能得到纯正教义的熏陶,从而培养出西塞罗(9)式的风格;最后,还要归因于那些父亲们,他们身为爱国的官吏,自然赞成君主制,同时作为精明的布尔乔亚,他们又指望“耶稣连队”(10)的人脉可以帮助自己的儿子找到一份工作——或是在法庭上拥有一席之地,或是得到一个清闲且报酬丰厚的神职岗位。举个例子,鲁昂市的高乃依先生,一位皇家律师,和他的妻子玛莎·勒·佩桑,相信他们的儿子皮埃尔定有远大的前途,于是决定送儿子到耶稣会学院去求学。还有雷恩市议会的参赞,约阿希姆·笛卡尔先生,1604年,他带着幼子勒内(11)(12)——一个聪明的八岁小家伙——到拉弗莱什市新开的耶稣会学院就读,该学院由皇家捐赠建立。大约在同一时期的桑特市,博学的加农·格兰第先生有一个侄子名叫于尔班,于尔班的父亲也是一名律师,虽不如高乃依和笛卡尔那般显贵,却也很有名望,受人尊重。当时,于尔班十四岁,极其聪明,理应接受最高明的教育。想在桑特市附近获得最好的教育,唯一的选择就是位于波尔多的耶稣会学院。
波尔多的耶稣会学院在教育界声名卓著,设有一所高中、一所文科学院、一所神学院,以及一所专为培养已授圣职研究生的高级研修所。早慧的于尔班·格兰第在耶稣会学院里学习了十几年,从起初的学童,一路成长为大学生、神学生。1615年,他被授予圣职,正式成为一名耶稣会修士。倒不是说他渴望加入这支“连队”,因为他并未感到蒙神呼召,更无意服从于苛刻的清规戒律。没错,相较于遁居修会,他更擅长尘俗布道。以他的天赋,再加上教廷内最强大组织的庇护与推动,他似乎前途无量。或许他可以担任某个大贵族的家庭神父,成为未来法兰西元帅的家庭教师,甚至最后有望成为红衣主教;或许他有机会受邀,在众多主教、公主,甚至是王后陛下本人面前,展现他震撼人心的雄辩术;或许他有机会肩负外交使命,被授予高官,或挂一闲职大发其财。以上各种可能性,油水都不少。也有可能——可能性甚微,毕竟他并非出身贵族——在他的垂暮之年,某位慷慨的主教会为他的生活锦上添花,使他愈发富足美满。
在他职业生涯刚刚开始的时候,境况相当顺利,似乎最乐观的预期都水到渠成地实现了。经过两年神学、哲学的高级研修,当时年仅二十七岁的年轻神父格兰第就因其多年的勤奋与善行而受到嘉奖。“耶稣连队”奉上大礼,提拔他担任马尔什省(13)圣皮埃尔教区的教区长,赴卢丹事工,听起来位尊权重;同时托“耶稣连队”这位大恩主的福,他被任命为圣十字学院教堂的教士。脚已经踏在梯子上,他所要做的不过是拾级而上罢了。(14)
卢丹,你的新神父骑着马,步履铿锵,向他的归宿徐徐走来了。
卢丹是座小城,依山而建。至高处是两座高塔,其一是圣彼得教堂的尖塔,另一座是栋宏伟的中世纪城堡的主楼。如果将这两座高塔视为社会的某种象征或符号,那么,卢丹的这两座标志性建筑多少就有些落伍于时代了。虽然那座尖塔仍旧向城市投下它哥特式的幽灵,并任由它肆意横行,但城中相当一部分市民可是胡格诺派(15),他们痛恨这塔所属的天主教会。普瓦捷伯爵在很久以前所建的那座庞大城堡,则依然实力强大,但是,黎塞留(16)很快将要掌权了,地方自治、外省城堡的黄金时光已然屈指可数。
我们这位还对此一无所知的新神父,骑马踏入的不单是宗教战争的最后一幕,也是民族革命的开场。
城门处,一两具腐烂的尸体悬挂在市政府的绞刑架上。城墙之内,街道照例肮脏不堪;空气中也照例弥漫着种种味道:柴火的烟味、屎溺味、鹅肉味、熏香味、烤面包味、马骚味,等等,诸味杂陈;猪与不洗澡的人们比肩而行。
农夫、工匠、雇工、仆佣,这些底层的穷人默默无闻,可以忽略不计,但却是这座城市一万四千人中的大多数。阶级地位稍高些的是一些店主、熟练的手艺人和小官僚,他们没有安全感,聚在一处,勉强维持着最底层布尔乔亚的体面生活。而那些大商人、专业人员(律师一类)、小贵族与大农场主(他们在所处的等级中算是素质较高的)、封建主和贵族神职人员,则居于那两类人之上,完全受其供养,享有无可争议的特权,以“君权神授”的名义统治着他们。
除了偶然能见到的几块文化与才智的绿洲外,卢丹城中的思想气氛偏狭守旧得令人窒息。富人们终日盘算的不过是金钱、财产、权力和特权,他们对这些有用不完的热情。城中最多有两三千人能支付得起诉讼费,或者需要专业的法律咨询。因此,卢丹城的法律专业人士构成如下:大律师不少于二十名,初级律师不少于十八名,法警不少于十八名,公证人不少于八名。
在全身心地关注财富之外,人们如果还有剩余的时间和精力,就用于老一套的消遣活动,比如周期性的狂欢、骤然发作的对家庭生活的热情,或邻里间的嚼舌根,或沉湎于繁琐的宗教程序,或陷于无穷无尽、尖酸刻薄的神学争论之中(当然,卢丹原本就是一个自相纷争的城市)。
并无证据表明,神父在此地任职期间能拥有什么地位;也无证据表明,此地有什么真正的精神信仰。只有一些“卓异”的个体对精神生活有广泛的关注,他们凭直接经验便认定上帝是个灵,需以精神去信仰。由此可见,卢丹市内流氓恶棍很多,但好歹还有一些正直的、好心的、虔敬的,甚至献身信仰的人。可惜,此地并无圣徒,也无一男半女可以仅凭一己之力,以自我验证的方式洞彻永恒的真实,并与这神圣的土地相融合。需要再过六十年,在卢丹的民众历经了最苦痛的身心折磨后,才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城中,她名叫路易丝·德·特荣谢。在卢丹的医院里,她一面献身于治病救人的工作,又一面成为了人们一段紧张、热切的精神生活的中心人物。那时,卢丹城中的人们,不分年龄,不论等级统统汇集而来,向她询问有关上帝的事,恳求得到她的建议与帮助。路易丝曾经写信给她远在巴黎的告解神父:“这里的人们如此爱我,让我感到万分羞愧,因为我一谈到上帝,人们便深受感动,以至开始痛哭。我担心他们由此对我萌生好感。”于是她渴望逃离,想躲藏起来,但卢丹城里虔诚的人们又让她动弹不得。经她的祈祷,患者便常被治愈。这令她羞愧难当,因为人们认定这是她造就的奇迹。她写道:“倘若我果真创造过奇迹,我当认定自己遭了诅咒。”后来,她接到命令离开了卢丹。对于卢丹人来说,一时之间,似乎再没有一扇窗户能被圣光照亮。不久之后,这股狂热便冷却了,卢丹市民献身精神生活的决心也随之灰飞烟灭。卢丹市重归故态,而这种故态,正是六十年前于尔班·格兰第骑马进城时所见到的。
格兰第神父初到卢丹时,市民对他的看法分为两派。绝大部分虔诚的女性支持他,因为前任的本堂神父是一个步履蹒跚、可有可无的老东西;而这位新来的却是正当盛年的男人。他高大、健壮、仪表堂堂(按当时某个人的说法,甚至有些王者尊严),有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在他的四角帽下,还有一头浓黑茂密的鬈发;他天庭饱满,鹰钩鼻,嘴唇红润、丰满、灵活。他的下巴上留着著名画家凡·戴克那样优雅的胡须,上唇胡须经过勤勉的打理,并涂以发油,使其尖端上翘,沿着两个鼻翼,遥遥相对,就像两个迷人的问号。读过《浮士德》的人若看到他的画像,会以为此人是另一个靡非斯特(17),多一些肉欲,多一些和蔼,却比原著人物少那么一点点聪明劲儿——不过他穿着的可是神父的华服。
格兰第的外表已经如此迷人,举止也彬彬有礼,言谈更是妙趣横生,正是善于社交的人才。他从容不迫地赞美着女性,倘若被赞美的妇人恰好可称得上是一位美人,那么他的目光可就比他的言辞要显出更多的奉承之意了。显然,新任教区长对辖下女性教民的兴趣,已经远远超过了单纯的宗教性质。
格兰第生活在一个时代的破晓时分,这个时代,不如就称之为“体面的时代”。
其实,贯穿整个中世纪以及早期现代社会,罗马天主教的教义与单个神职人员的实际行为之间,始终存在一个巨大的鸿沟,无法逾越——似乎也没有逾越的可能性。那时,绝大多数神父,无论是最高级的神职人员,还是最低层次的修道士,都是彻头彻尾的寡廉鲜耻之辈,但中世纪或文艺复兴时期的任何一位艺术家却都视其为理所当然。教会的腐朽招致宗教改革,而宗教改革也引来了“反宗教改革”。在特兰托公会议(18)之后,无耻的教宗越来越少见。直到十七世纪中叶,教廷彻底灭绝了无耻教宗的邪恶种子。即使还有一些因贵族子弟身份而得以升迁为主教的人,此时也努力使自己的举止端庄。而对于低层的神职人员,胡作非为也得到了遏制,一方面,是因为教会机构对这种行为的监管更加敏锐和高效;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耶稣会、奥拉托利会等组织内部也萌发了自我洁净的极大热情。
在法国,国王利用天主教,以新教徒和大贵族的利益以及地方自治传统为代价,来强化中央集权,但对神父们的体面与否却给予了特别关注。因为倘若神父们犯有秽行,那么民众就不会尊重教会。在一个不仅信奉“朕即国家(19)”,也信奉“朕即天主教会”的国度,对教会不敬,即是对国王不敬。
培尔(20)曾经在他那部伟大辞典中某处冗长的注脚里写道:“我记得有一天,我问一位绅士(此人曾告知我无数有关威尼斯僧侣荒谬行径的故事),参议院怎么能够容忍这些怪胎,他们对宗教与国家的荣耀都毫无益处。此人回答,为了社会福祉,君主们不得不利用这种亵渎行为。听来是一个谜语。他又给我做了解释,说神父们和僧侣们被人民唾弃,参议院正乐得不行,因为如此一来,他们就没法在人民中间发动叛乱了。他又说,耶稣会的人之所以不招君主待见,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恪守教规,势必更受下层人民的尊崇,也就更易发动叛乱。”
但在整个十七世纪,法国政府对神父们胡作非为的态度,却与威尼斯参议院的态度截然相反。后者害怕教廷的侵扰,乐意见到神父们行为谬乱如猪,对可敬的耶稣会却不待见。而法国国王因其政治上的强大,且“高卢主义”(21)根深蒂固,实在没理由害怕教宗,反而觉得天主教会作为一种统治手段极其有用。因此,法国看重耶稣会,并抵制神父的胡作非为,或至少反对他们的言行失检。
格兰第这位新任教区长开始他的职业生涯时,神父们的各种丑闻虽仍常见,但却越来越受到有权势之人的厌恶。比格兰第年纪略小的同代人让-雅克·布夏尔(22)在自传中回顾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和青年时代,他留下的是一份不偏不倚、完全客观、毫无忏悔之情、全然不顾道德评价的档案,以至于十九世纪的学者们仅在私人圈子里传阅,并对这位作者难以言尽的堕落行径予以严厉的批评。但是,对于深受哈维洛克·艾利斯(23)、克拉夫特-艾宾(24)、赫希菲尔德(25)、金赛教育的现代人来说,布夏尔的著作已经不再那么令人厌恶了。虽然此书已不再使人震惊,但现代人读了必定还是会有些吃惊。当人们发现,路易十三治下的臣民描述异常性行为时所用的语言如此平淡,不带情感,就像当今女大学生回答人类学家的调查问卷时所用的语言,或像一位精神病医生录下一个病例时所用的语言,这还不够人们吃一惊的吗?
笛卡尔比布夏尔大十岁,但是早在这位哲学家开始解剖翻滚的活物——老百姓称之为阿猫阿狗——之前,布夏尔就已经在他母亲的女仆身上进行了一系列精神——化学——生理的实验。布夏尔初次注意到这个女孩时,她还是虔诚的,甚至贞烈到带有攻击性,但布夏尔具有巴甫洛夫(26)那样的耐心和聪明,他成功地将女仆由盲目的宗教信仰者,驯化为了一个自然哲学的信徒。因此,她自愿从事这种实验,并且为此做好了被观察与实验的准备。在布夏尔床边的桌子上有六部对开本的图书,都是关于解剖学和医学的。这位古怪的实验者,可以说是普洛士与巴德尔士(27)的先驱,他在与女仆的两次幽会之间,甚至在两次尝试性的爱抚之间,都会打开威廉·哈维(28)、费尔内尔(29)或费尔南德斯的书,查阅相关篇章、小节或片段。不过,他与绝大多数其同时代的人不同,绝不迷信任何权威。
莱蒙纽斯(30)与罗德里格斯·德·卡斯特罗(31)或许会说,他们对月经感兴趣是因为月经的性质怪异、令人恐惧;布夏尔则铁了心要自己搞清楚,月经是否真的如传闻所言有各种各样的妙用。如今有这位自愿的女仆协助,他便做了一系列的实验,只为验证自古以来医生、哲学家和神学家们在他们的学位帽和四角帽之下始终争论不休的种种结论。最后,他发现经血并不会使草叶枯萎,不会使镜子失去光泽,不会使藤蔓的花蕾破裂,不会溶解沥青,也不会在匕首的锋刃上染上无法清除的锈斑。在布夏尔决定离开巴黎前往教廷“淘金”时,生物科学便不幸失去了它最有前途的研究者。布夏尔选择离开巴黎,也是为了躲避他那位合作者的逼婚,即他笔下所谓的“琐事”(32)。而他想在教廷谋求的不过是一个“有名无实”的主教职位,最不济,在布列塔尼(33)谋得一个不那么显赫的职位,每年能赚得五六千里弗(34)的圣禄,就心满意足了。(笛卡尔用其父辈的遗产做了精明的投资,其收益是一年六千五百里弗,虽算不得大富大贵,但至少能保证这位哲学家可以像一位绅士那样体面地生活。)可惜,可怜的布夏尔从未能获得过圣禄。他被同时代的人所熟知,仅仅是作为一部荒谬著作《饶舌》的作者,或作为一部包括了四十六种语言在内的诗歌合集的编辑,这些语言包括了科普特语、秘鲁语、日语等。而不到四十岁,他便溘然长逝。
卢丹的新任教区长身强体健,他极其热切地渴盼将自己的床笫变成一处实验室。像布夏尔一样,格兰第出身于一个令人尊敬的布尔乔亚家庭;像布夏尔一样,他是在教会寄宿学校受到的教育;像布夏尔一样,他聪明又博学,是一个热情的人文主义者;像布夏尔一样,他也渴望在教廷获得光辉灿烂的前程。即使气质上不一定相似,但从社会和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两人的相似之处很多。因此,布夏尔自己所描述的童年、学生时代和假期里家中的娱乐活动等情况,可以间接地作为格兰第生活情形的证据。
布夏尔在《忏悔录》中揭示的世界,非常近似于今日性学家们揭示的世界,硬要说两者有什么区别,那么恐怕布夏尔揭示的还要更多些。我们看到在布夏尔笔下,孩童们自由而频繁地沉溺于性游戏,奇怪的是,大人们似乎并不加以干涉。学校里,在神父的管理之下,学生是不做剧烈运动的,男孩们充沛的精力找不到发泄的途径,于是只有不停自渎。而在休半日假时,他们还沉迷于同性恋。神父们鼓励的讲话、布道台上的雄辩、告解和祷告,都只能对他们的行为起到轻微的抑制作用。布夏尔记录道,因参加教会组织的四次大型宴会,他不得不克制自己惯常的性活动,一口气要禁欲七到八天。尽管他也曾尝试过,却从未成功地将这种间歇性的禁欲时间延长到两周以上,“多么虔诚地自我克制都不行”。实际上,他根本就不是一个能依宗教精神自制和自责的孩子。
在特定的环境之下,我们的实际行为类似于一个受力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嗜欲、兴趣是四边形的底,信念、伦理、宗教是它的高。我们可以想象,对于布夏尔以及与布夏尔一起玩乐的其他男孩而言,这个平行四边形的高,因其信仰的单薄而如此之低,而平行四边形的底又是那么得长,以至于那象征他们行为的对角线与这个底之间只有区区几度的夹角。
当布夏尔回家度假时,父母亲在他卧室中安排了一个年少的女仆。女仆清醒时,浑身都是美德,但是很显然,当她睡着了之后就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做任何保证了。而根据她自以为聪明的诡辩,她是真的睡着了还是假装睡着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后来,当布夏尔的学生生活结束之后,他发现家中果园里有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负责照看奶牛,只要给半个便士,她就会按照少东家的要求做任何事。还有一个女仆,布夏尔同父异母的兄弟卡桑·普里奥尔试图诱奸她,她因此被赶出家门,不过她后来又回来工作了,并很快成为了布夏尔性实验的小豚鼠兼合作者,《忏悔录》的第二部分对这些实验进行了描述。
布夏尔与法兰西王位继承人之间的地位差距,如鸿沟般宽广深长。然而,未来的路易十三与布夏尔这个地位卑微的同代人,却成长于相同的社会道德风气之下。通过让·埃罗阿尔(35)的《日记》,我们可以掌握一份关于十七世纪法国儿童生活详尽、冗长的记录。是的,这位法国王储是个极其特别的孩子,因为他是八十年来法国王室第一个真正的男丁,生而为王。但是对我们来说显而易见的是,这个独一无二的金贵婴儿却被置于极其特别的教育环境中。如果说这种环境对一个孩子来说足够好的话,那问题是,生活在这个环境中的“孩子”是谁?显然,对于这位王储而言,没有什么是足够好的。那么,我们接下来要问的是,这样的环境对普通人家的小孩来说是足够好的吗?
首先,王储与国王的一群私生子在一起成长,这些私生子有三到四位不同的母亲,这些私生子的兄弟姐妹中,有一些比王储年长,还有一些比他年幼。三岁时,也可能在更小的时候,王储已经清楚地知道“杂种”是什么意思,以及“杂种”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人们一直粗俗地谈论着这一切,以至于小王储常常为此感到震惊。“呸!那货!下流极了!”他会这么说起他的女主管蒙加丽女士。
亨利四世(36)则对黄色歌曲甚有偏爱,于是,他的朝臣和奴仆们便掌握了大量的淫猥歌曲,当他们在宫廷里四处走动时便不停地哼着这些歌。当他们不高声吆喝这些色情歌曲时,王储的侍臣们,无论男女,都喜欢与这个孩子开些淫秽的玩笑,取笑他父亲的那些私生子以及他未来的王妃(因为他很小就已经订婚了)——奥地利的安妮公主(37)。而且,王储的性教育不仅限于口头,到了晚上,这孩子常常被带到侍女的床上,而侍女或者赤身同其他妇人睡在一起,或者在与她们的丈夫颠鸾倒凤。由此看来,在四五岁的时候,这孩子恐怕就对性生活了如指掌了。这些知识不是他道听途说得来的,而是根据实际的观察所得,因为在十七世纪的宫廷里是完全没有“隐私”这种观念的,那时建筑师们还没有设计出走廊,所以,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人们就随意地穿过其他人的房间。毫不夸张地说,这些房间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正在发生。
此外,还有礼节的问题,在这方面,当时的贵族要比后来人倒霉许多,他们可从来不被允许孤身独处。假如一个人的血液是蓝色的(38),那么他必定生于众人之中,死于众人之中,甚至上厕所都是公开的,偶尔,还要当着众人的面做爱。而当时的建筑风格,又注定了人们几乎无法避免看见他人的出生、死亡、如厕、做爱。路易十三晚年相当厌恶女性,而极其热衷男风(虽然未免有些柏拉图主义);同时,他甚是反感各种残疾人和病患。厌恶女人,从蒙加丽女士和其他宫廷妇人的行为中可以找到理由;作为反作用,他喜好男风也能解释得通;至于反感残疾人和病患,又有谁能解释清楚呢?这个孩子,在圣日耳曼昂莱(39)完全开放的卧室中,不知道还见过什么令人憎恶的勾当呢!
如上这些,同样是格兰第这位新任教区长成长的世界。这个世界中,传统的性禁忌对无知、赤贫的大多数人来说影响甚微,而对那些更高等级的人来说,这种影响也大不到哪里去。这个世界中,公爵夫人开起玩笑来与朱丽叶的乳母一般无二;而贵妇人们相互谈话,只是照抄巴斯夫人(40)的谈吐,甚至还要更加下流和愚蠢;至于有钱有势的男人,倘若他对污垢和虱子不是过分敏感,那么他可随意满足自己的食欲;而在那些有教养、有思想的人中,宗教的教育大抵是以匹克威克式(41)的方法进行的。因此,理论与实际行为之间的鸿沟,虽然比起中世纪那个信仰时代来是变窄了些,但依然巨大。于尔班·格兰第就是这样一个世界的产物,他前往自己的教区,满心希望,无论是面对高高在上的神圣宇宙,还是对待令人憎恶的人世,都能两面讨巧,游刃有余。
龙萨(42)是格兰第最喜欢的诗人,他曾经写过几节诗,完美地诠释了这位年轻教区长的人生观。
当我们身处圣殿
双膝下跪,我们的行为
当虔诚热烈
一如那歌颂上帝者
即使在教堂最隐秘的角落
亦卑躬到尘埃里
当我们已经躺倒床上
四肢缠绕
就让我们做成荡妇
一如那些爱人
自由嬉闹
沉溺于万般的爱戏
这几句诗描述了丰满多姿的生活,这种生活正是为格兰第这种年轻强壮的人文主义者准备的。但是,神父的生活只能以上帝为唯一的中心,就像一个圆规,而不能像风向标一样随风乱舞。为了保证自己的生活只有一个中心,神父们设定了许多的义务,许下相应的诺言。对格兰第来说,义务已被设定,誓言也已许下——这是他精神上的束缚。
在卢丹市住了十年之后,他在一篇简短的论神职人员独身的文章中将他的誓言公之于众——虽然仅仅只是为了一个特别的读者。他是反对独身的,为此提出了两个论点。其一可用如下的三段论来概括:“任何一个誓言,倘若承诺的是根本不可能完成之事,则此誓言并无约束力。对于年轻的男性来说,禁欲是不可能的。因此,任何包括禁欲在内的誓言,便都无约束力。”
如果这个论点还不足够有力,他还有第二个论点,建立于被普遍认可的一则格言之上,即:凡被逼许下的承诺,并无约束力。他写道:“神父并非热爱独身,选择独身仅仅是因为如此一来他便有望被授予圣职。”他的誓言“并非来自他的意愿,而是被教廷所强制,教廷迫使他——不管他是否情愿——接受独身这项条件,否则,就不让他从事圣职工作。”
最后的结论是,他——格兰第——自认终将拥有无限的自由,可以去结婚,与一个貌美、听话的妇人去过那丰满多姿的生活。
对于教区里正派的女人们来说,这位新任教区长多情的气质似乎是最可怕的丑闻,但这样的女人毕竟是少数。对于其他妇人,哪怕是铁了心要保持贞洁的女人,格兰第用他的外表、行为和声誉营造出一种甜蜜动人的吸引力,性吸引力与宗教搅和在一起,像是制造出了某种特别的味道,有点令人反胃,却又精致、尖酸,足以让味蕾吓一跳。这一切,似乎就这样揭破了她们的秘密。可是,揭破的是什么秘密呢?这恰恰是个问题。
格兰第大受妇人们欢迎,这令他在男人中间极其不受待见。起初,女性教民的丈夫和父辈们深深地怀疑这位花花公子,他那优雅的举止和巧舌如簧的天赋统统可疑。就算这位新任教区长是个圣徒吧,可为什么圣彼得教堂的美妙生活要落到一个外人头上?本地的男孩们又犯了什么错?卢丹的什一税(43)应该用在本地孩子身上。使矛盾更加激化的是,这个外人还不是独自一人前来,他还带着母亲、三个兄弟和一个妹妹,甚至还为其中一个兄弟在卢丹市最高行政长官的办公室里谋得一职;另一个兄弟还仅仅是一名司铎,就已被任命为圣彼得教堂的首席神父;第三个兄弟也已排上了号,虽然暂无官方职位,却也已经鬼鬼祟祟地热望着做些神父的零活儿了。这简直就是侵犯!
然而,即使那些爱发牢骚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位格兰第先生布起道来倒确实声如洪钟,他能力很强,满口大道理,俗世的知识也非常丰富。但他的种种优点反过来也对他不利,因为他是一个才智之士,阅读广泛,因此,他首先是被市镇里那一小撮贵族、有教养的人所接受,这些人的家门总是对那些乡下的暴发户、粗俗的官僚、出身名门的蠢货(算是城中较高等级的人,却不是最高等级)紧闭不开,却立刻向这个来自外省的年轻傲慢之徒敞开了。更出人意料的是,这家伙竟然与新任市长兼城堡主人让·德·阿曼涅克打得火热,随后又结交了卢丹城的风云人物——著名的法学学者、政治家、历史学家和诗人——年高德劭的塞弗勒·德·圣马尔特。想想看,当那些被排除在外的显要们听说这一切时,他们心中的苦楚和愤恨之情。
德·阿曼涅克对新任教区长的能力和判断力评价很高,以至于当他因故不能到法院时,便委托格兰第替他全权处理自己的事务。这位本堂神父向圣马尔特做自我介绍时,自诩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他熟知经典,因此能欣赏这位老绅士的杰作——《护理儿童艺术三论》的真正价值。这部杰作颇具维吉尔风格,是一首关于如何养育和照料婴儿的说理诗,当时非常流行,在作者生年至少有十个版本问世。全诗典雅无邪,以至于龙萨这样评论道:“我将此诗的作者推荐给当世所有的诗人,并保证这位作者将带给诗人们极其巨大的快乐,诸如本博(44)、纳瓦杰罗(45)以及神圣的拉卡斯托罗(46)。”
唉!名誉何其短暂,人对虚荣浮华却又何其固执!
对我们来说,本博主教和纳瓦杰罗绝不仅仅只是一个名字;而神圣的拉卡斯托罗本来是享有不朽盛名的,那完全是因他以无瑕的拉丁文给梅毒起了一个高雅的绰号。在一首关于疾病的田园诗中,他描述了“斐乐斯王子”在历经了种种痛苦之后,通过痛饮愈疮木熬制的药液,终于摆脱了高卢病之苦。(47)可惜,僵化的语言只会越来越湮灭,而相比较拉卡斯托罗的“梅毒三论”,《护理儿童艺术三论》讨论起生殖周期来,用的语言实在淡定僵化多了;于是,一旦他的著作为人人所喜爱,一旦他的为人被认为比过去的伟人还要神圣,那么,塞弗勒·德·圣马尔特也很快就要被人遗忘了。不过,当格兰第初次拜访老先生时,他可仍然是“一片夕阳红”呢,实在是前辈中的佼佼者,活生生的国家纪念碑一般。能与之亲近,就好比与巴黎圣母院同桌进餐,或是拜访喀德水道与其闲聊(48)。在这位元老人物和人文学巨擘华丽的退休居所中,格兰第与元老本人以及其同样出色的儿孙们亲密交谈。同时来访的还有其他名人,如威尔斯王子,纯属微服拜访;还有泰奥弗拉斯托·雷诺德(49),他是非正统的医生、慈善家和法国新闻之父;还有伊斯梅尔·布利奥(50),他在未来将写作不朽巨作《天文学》,并成为第一个观察并明确变星(51)周期的人。一同加入进来的还有本地名流,如纪尧姆·德·塞里赛,这位“巴日”(52)是卢丹市的首席行政长官;还有路易斯·特兰坎,公诉人,虔诚而博学,是亚伯·德·圣马尔特(53)的同窗好友,在文学与文物研究上与此家族有相同的趣味。
不过,尽管这些精英人物的友谊令格兰第愉悦,但圈子之外的人们表现出的敌意却总是不那么令人愉快。因其聪明,格兰第不为愚蠢者信任;因其做事机灵,就被笨手笨脚的人嫉妒;因其才智,便遭到平庸之辈的厌恶;因其有教养,粗野之辈恨他;因其得到妇人们的欢心,无魅力之人痛心疾首。
看看吧,正因为卓尔不群,他竟受到这么多的“致敬”!当然这种恨意也是相互的,格兰第同样憎恶那些憎恶他的人。
“诅咒使人振奋,祝福使人懈怠”,(54)世上有许多人,相比爱情,他们从仇恨与愤怒中能得到更多、更直接的快感。由于天性好斗,一旦受到他人攻击,他们便能陷入最丑陋的激情之中。这种激情,源于精神上受刺激之后的分泌物,可以说他们的肾上腺素马上就像上瘾一样被激发出来。当意识到自己的固执己见永远以激发起另一个人充满敌意的固执己见收场,他们倒是想努力克制自己的好斗性,但很明显,他们很快便会陷于激烈的争斗,因为他们享受这种争斗,只有当争斗的时候,他们的血液才会发生相应的化学作用,使他们热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本性。“感觉棒极了。”他们自然而然地认定自己处于很好的状态。于是,这种肾上腺素的上瘾状态被美化为“义愤填膺”。最终,像先知约拿(55)一样,他们坚定不移地确信,生气是正大光明的事。
几乎从一开始抵达卢丹,格兰第就陷于一些不太得体的争吵中,但这些争吵却令他自己极其愉悦。甚至,曾经有一位绅士真的与之拔剑对峙。他还与一位“刑事中尉”——本地警察的头头——发生纠纷,由当众互相谩骂迅速发展为肢体冲突。因为寡不敌众,教区长与他的党羽们只得设置路障,躲在城堡的小礼拜堂里不出来。次日,格兰第向教会法庭申诉。于是,这位“刑事中尉”便因此丑闻事件受到了相应的惩戒。本堂神父将这视为自己的胜利,可他也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此后,这位权势人物就对格兰第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憎恶,成为了与之不共戴天的死敌。他密切关注格兰第,只待良机,便要报仇雪恨。
正如基督的教训,审慎是对人基本的要求,教区长本应极力避免围绕着自己的种种敌意。可是,尽管多年来格兰第与耶稣会朝夕相处,他却仍算不上一个真正的基督徒;而且,尽管德·阿曼涅克以及别的朋友对他多有忠告,可是一旦陷入激情之中,他还是无法审慎地处理事情。长期的宗教熏陶并没有根除他的自恋心理,甚至连减轻一点都没有,相反,倒是为他的自恋披上了一层神学的雄辩。无知识的自恋者要求的原本仅仅是他想要的,可倘若给予他宗教的外衣,那么很明显,现在他所要求的便是上帝所要求的,他可以随意将自己的事情认定为崇尚真理的教会的事情,认为任何妥协从形而上学上来讲都是一种绥靖政策,是对“根本恶”(56)的姑息。耶稣基督说:“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57)但对于格兰第这样的人,基督的告诫听起来倒像是渎神的邀约,仿佛要与别西卜(58)签订契约一般。格兰第是不会与他的对手们媾和的,相反,教区长尽其所能地加剧着敌人们对他的仇恨。在这方面,他的能力几乎媲美一个天才。
《好心的仙女》(59)中,拜访那些幼年权贵们的经常是披着闪亮外衣的坏仙女;她满载礼物而来,不过这些慷慨的赠品常常也是致命的。比如,对于尔班·格兰第来说,仙女既赠予他丰厚的天赋,也赠予他所有礼物中最炫目也最危险的一个——雄辩术。出色的演员——每一位伟大的神父、每一名成功的律师和政客,首先必定是一个完美的演员——演讲起来,其语言对听者来说几乎具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是非理性的,因此,即使善良之人的演讲效果也可能弊大于利。
一个雄辩家仅靠魔力般的语言和一副金嗓子就能说服听众,使听众失去分辨是非黑白的能力,这是非常令人震惊的。无论何时,即便为了说服听众相信那些良好事物的正确性而运用这种雄辩术,我们也应该同样感到失望。信仰本身是正确的,但是激发这信仰的理由在本质上是站不住脚的,而运用雄辩术灌输给听众的哪怕是正确的信仰,也罪无可恕,因为这种手段迎合了人天性中最不可信的那部分。雄辩家们施展其灾难性的口才,不过是促使人们进入更深的催眠状态——绝大多数人其实本就生活于这种状态中,而通过这种状态,所有真正的哲学和精神信仰得以传播其理念,从而达成其宗旨与目标。此外,如果不用“极简法”,演说也产生不了效果,但是在简化思想的过程中,事物一定会被歪曲,因此,即使最成功的演说家,当他竭尽全力讲述真理时,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大骗子,更别提绝大多数成功的演说家从来都无意讲述真理了。他们只是在努力鼓动听众同情朋友,号召听众憎恨敌人。可惜,格兰第就是这大多数演说家中的一员。
一个礼拜日复一个礼拜日,在圣彼得教堂的讲道台上,他模仿着耶利米、以西结(60)、德摩斯梯尼(61)、萨沃纳罗拉(62),甚至拉伯雷,因为他既擅长于嘲弄与讽刺,也擅长于发泄俗世义愤、鼓吹末日雷霆之怒。自然界厌恶真空,人的思想也一样厌恶空虚。今天,无聊寂寞之苦可以通过电影、广播、电视、漫画等方式排遣,但或许古人比我们幸运,或许没有我们幸运(谁知道呢?),他们想要从无聊中获取心灵的平静,只能享受教区神父每周的表演,或时不时地通过来访的方济会(63)托钵僧、游方的耶稣会修士的演讲来做补充。布道是一门艺术,在这门艺术中,就像在其他所有艺术中一样,糟糕的艺术表演者远远多于出色的艺术家。位于自由市场中间的圣彼得教堂的教民们或者要为此感到庆贺,因为他们这位令人尊敬的格兰第神父实在是一位艺术大师。他既能随时就最高深的基督教神秘教义做即兴阐释,妙趣无穷;也能就最感人、最细致、最猥亵的教区琐事随时畅所欲言。当他抨击起暴行来,何等坦率;当他谴责起高层人物,又何其无畏!长期以来都觉得生活无聊的底层民众这下可被逗乐了,他们鼓掌喝彩,而掌声又加剧了教区长雄辩之下那些牺牲品们的怒火。
这些牺牲品中,有各等级的僧侣,自从与胡格诺派停止公开的敌对行为以来,天主教会的僧侣们就在这座曾经的新教城市中定居下来。格兰第不喜欢这些人,主要因为他是一个世俗神父,一心忠于他所在的阶级,就像士兵忠于团部,大学生忠于学校,纳粹分子忠于希特勒。忠于A组织,就常常对B组织、C组织、D组织以及其他所有组织都产生一定程度的怀疑、蔑视或刻骨的嫌恶。在一个超级庞大的组织内部,不同部门之间也是如此。教会的历史已经为我们呈现出这种仇恨的等级制,依仇恨程度递减如下:排名第一的是教会官方的、世界范围内的对异教徒、无神论者的仇恨。然后依次是教团与教团之间、教派与教派之间、各省教区之间以及神学家个人之间的仇恨。
圣方济各·沙雷氏(64)在1612年写道:“如果由虔诚与谨慎的高级教士们出面调停,能在巴黎大学神学院和耶稣会神父们之间取得联合与共识,岂不最好?假如在法国的主教、巴黎大学神学院和骑士团完全联合起来,那么十年之内,异教徒将被全部清除。(《选集》第十五卷,188页)”异教徒们之所以会全部灭亡,正如这位圣徒在另一篇文章里所写的:“以全部的爱布道的人,必全力攻击异教徒,虽然他说出来的话可能没有一个脏字。(《选集》第六卷,309页)”
任何一个教会,如因内部的仇恨导致分裂,自然就无法系统地践行爱的教义,也必然会虚伪地传播爱的教义,但是联合从未出现过,相反,倒是相互的倾轧持续不断;爱也没有得到践行,流行的反倒是神学家之间相互的憎恨和不同阶级、教派、教团中颇富攻击性的小团体之爱。耶稣会与巴黎大学神学院的争斗尚未歇止,又很快与慈幼会联合起来跟杨森主义教派(65)过不去了,此后便是“清静主义”(66)与“无差等爱主义”之间的拉锯战。至于“教宗权制限主义派”(67)的内外纷争,最后可不是靠着爱或说服,而是由独裁者的敕令来解决的。而异教徒则受到武力的迫害,直到南特敕令(68)之后,他们才最终得到解脱。对那些争吵不休的神职人员,就由教宗诏书来予以管束,或者由教廷发出“破门”的威胁——即将之逐出教会。秩序或许得到了恢复,但手段却最不光彩、最粗鄙,毫无宗教精神,也不讲人道主义。
忠诚于教派对这个社会来说是灾难性的,但是对于个人来说,它却能给予丰厚的回报。在许多方面,这种回报甚至比满足性欲、贪得财物要来得更丰厚。嫖客和守财奴很难从自己的行为中获得自豪感,但忠诚于教派却是一种复杂的激情,它使沉溺其中的信徒们觉得两全其美,因为他们做起事来是为了一个宗教团体(这个团体的善意和神圣性是不证自明的),他们便可自我赞美,同时厌弃他们的邻居;他们也可光明正大地谋求权力与财富,享受攻击和折磨敌人的快感,其间不仅没有一丝罪恶感,甚至还自觉荣耀伟大!对小团体效忠,竟能使种种快意的邪恶,一变成为英雄主义的慷慨!要知道,游击队的人可不会自认为是罪人和犯法者,而是自认为利他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如果附带一些条件的话,这种结论实际上也能成立);唯一的问题是,如果换一个角度,他们的利他主义只不过是自私自利,而所谓的理想——很多情况下他们愿意为之奉献生命——不是别的,只是将小团体利益与党派激情予以合理化后的产物。
我们可以认定,格兰第批评卢丹的僧侣时是义愤填膺的,他自以为在执行上帝的任务。不言而喻,格兰第心中的上帝是站在世俗教士和格兰第的朋友们——耶稣会——一边的。加尔默罗修会(69)、方济会托钵僧们在他们自己的修道院或者偏僻的村庄里执行其传教的使命,也便足矣;城市里布尔乔亚们的事情,他们可千万别横插一竿子。上帝训示,世俗教士,当指引富人和贵人,或者可以寻求一点来自“耶稣连队”的好神父们的帮助。于是,新教区长最早的一次行动便是在讲道坛上宣布,忠实的教民只能向本教区的神父告解,不得向外来神父告解。绝大多数告解者都是妇人,她们立刻遵从这一命令,毕竟,新来的教区神父可是一个清爽帅气的年轻学者,举止颇为绅士;而普通的方济会修士或加尔默罗修会修士可没这等魅力。几乎是一夜之间,僧侣们就失去了他们那些漂亮的忏悔者,他们绝大部分的影响力也随之在城中消失。这一击成功之后,格兰第又对加尔默罗修会的主要财源——勒库夫朗斯(70)圣母院能创造奇迹的圣母像——大肆贬抑。曾经有一段时期,城中四分之一的地区遍布着小旅馆和寄宿公寓,以服务于那些前来求告圣母像的朝圣者。据说,此像能治病,能助人钓得金龟婿,能助人生育继承人,还能助人转运。但是如今,勒库夫朗斯圣母院多了一个可怕的对手——阿黛勒(71)的圣母院,此教堂位于索米尔(72),离卢丹仅有几里格的距离。圣人也是轮流时兴,就像治疗方法,也像妇人们帽子的款式。
每个伟大的教堂,都曾有过圣像或者圣迹,流行一时,取代了旧圣物。风水轮流转,之后它们难免被公众新的趣味所抛弃,于是又有更新、更具吸引力的圣物取而代之。
为什么阿黛勒的圣母院几乎立刻之间就远胜勒库夫朗斯圣母院了呢?其中最明显的原因是阿黛勒的圣母院掌管着奥拉托利会,正如格兰第第一部传记的作者奥班所言:“全世界都认为奥拉托利会的神父们能力出众,他们比加尔默罗修会的神父们聪明多了。”我们可别忘了,奥拉托利会的神父们都是世俗教士。或许这可以解释格兰第对勒库夫朗斯圣母院的冷漠与怀疑。出于对自己所在宗教团体的忠诚,格兰第自觉地服务于世俗教士的利益与荣耀,同时也致力于怀疑和攻击那些出家僧侣。其实,即使格兰第不曾来到卢丹,勒库夫朗斯圣母院也必将渐渐不为人知,但加尔默罗修会可不会这么看。他们很难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实事求是地调查事情的具体原因,而且没有这么做的动力;可如果将事情的具体原因归结于单个因素,或者归结于某个人,那就变得非常容易并使人兴奋了。除了这种错误的方式外,还有另外的心理因素,即对于加尔默罗修会的修士们来说,如果能与格兰第一派的人争斗并最终获胜,他们就能感受到英雄式的快感;如果在这场争斗中败下阵来,他们就会将自己的衰落全部怪罪于格兰第,从而从失败中产生更大的快感。
除这些乌合之众般的敌人外,格兰第很快又增加了一个新敌人,此人有能力对格兰第造成难以估量的巨大伤害。1618年,在与邻区高级僧侣们共同参加的一次宗教大会上,格兰第行为过分,冒犯了库赛(73)的修道院院长。当时,在穿越卢丹市街道的庄严行进仪式上,格兰第粗鲁地要求占据修道院院长前面的位置。单从职位上来讲,教区长提这个要求是无可厚非的,毕竟这次仪式是在格兰第本人的教区进行,同时作为圣克鲁瓦教堂的教士,他有权行走在库赛的修道院院长前面——即使修道院院长同时是一名主教,格兰第的这个权利也是照样适用。但世间不还有“礼貌”一词吗?而且还有一种叫做“谨慎”的品德。库赛的修道院院长是吕松市(74)的主教,而这位吕松市主教的名字可是黎塞留啊!
当时,黎塞留刚刚失宠,这本应是格兰第展现气量与礼貌优雅的一次机会。1617年,黎塞留的保护人,那位名叫孔奇尼(75)的意大利恶棍被人暗杀了。这次“政变”,由吕伊内(76)策划,得到了年轻国王的认可。于是,黎塞留被排除在政权之外,随随便便就被赶出了王宫。但是,有什么理由可以认定黎塞留此次被流放将是永久性的呢?完全没有理由。实际上,在短暂流放阿维尼翁(77)一年后,政府又将这位不可或缺的吕松市主教召回了巴黎,到了1622年,他不单成为了国王的首相,还成为了红衣主教。
Cardinal Richelieu红衣主教黎塞留
无缘无故,仅仅只为了凸显自己的身份,格兰第便冒犯了这位很快将成为整个法兰西绝对掌权者的人。以后,这位教区长将为他的不礼貌感到后悔;可当时,一想到自己的“功绩”,格兰第就充满了儿童般的欢喜。他不过是一介平民,一位卑微的教区神父,却让王后的宠臣、一位主教、一位贵族当众受辱。他就像小男孩一样兴高采烈,以为公然无视教师的存在后还能不受惩罚地脱身而去。
至于黎塞留本人,未来在侮辱皇族子弟时也同样感到兴高采烈,正如格兰第曾经对他所做的一样。黎塞留的老娘舅看到这位红衣主教淡然自若地将萨伏伊公爵(78)甩在身后时,不免说道:“想想看,我居然看见拉波特律师(79)的外孙,居然比查理五世(80)的孙子更早一步走进了房间!”黎塞留不过是另一个小男孩,做了坏事,最后成功地脱身了。
格兰第在卢丹的生活方式就此定型。他履行神父的职责;而一得空闲,又小心谨慎地(虽然很频繁)拜访那些漂亮的寡妇;到了夜晚,便与他那些智识界的朋友们把酒言欢;同时,又不忘与自己日渐庞大的敌对阵营争吵。这种生活方式让他感到快活:既活动了头脑,也愉悦了心灵;既让肉体得到享受,也让肾上腺素始终处于分泌状态;既巩固了他的社会地位,也让他认为找到了自我。
直至此时,他还未遭遇过任何明显的挫败,满以为自己的逍遥日子可以尽享终身,不仅所有欲望都不会遭受惩罚,而且痛击起敌人来也无后顾之忧。其实,命运已然开始索取他的欠账,只不过在表面上显得风平浪静罢了。他并没感到任何痛苦,但他不朽的灵魂之窗已经渐渐关上了,内心之光逐步黯淡下去,心肠也变得冷酷——虽然这些他都感觉不到。对于像格兰第这样有着乐观且易怒性情的人,按照当时的体质医学的说法,其生活方式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要是果真如此的话,上帝就会常驻天国,没必要拯救世人了。教区长是快乐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在他情绪的交替变化之中,一直支配他的其实是躁狂症。
1623年的春天,高龄的塞弗勒·德·圣马尔特在荣耀中去世了。他被安葬在马尔什省圣皮埃尔教区的教堂,葬礼盛况空前。六个月之后的一次追悼会上,卢丹、桑特尼罗(81)、吉洛恩(82)、普瓦捷等地的要人悉数参加,格兰第发表了悼词。悼词很长,言辞华丽,是典型的“虔诚的人文主义者”的语言风格,这种风格在当时还不能说已经过时,因为直到来年,巴尔扎克那改变当世文风的书信集第一版才问世。在精心结构的语句里,格兰第引经据典,花哨、冗繁的学识盈溢在每一个句子的起承转合之中,好比人造的雷声在语词中隆隆作响——那时代的文章大抵如此。对喜欢这风格的人来说(话说回来,在1623年,又有谁不喜欢呢?),这篇悼词毫无疑问地备受推崇,于是乎格兰第那激昂的演说获得了一致的掌声。亚伯·德·圣马尔特大受感动,为此执笔写下了一首拉丁文的短诗,公之于众。特兰坎先生的赞词可没有那么炫目,他是用本地语言写的:
并非无缘无故
吾辈选择此角色
成为祷告者
何况此伟人年高德劭
千真万确啊
他言辞寥寥
却胜过雄辩万千
且向这高尚之士环绕致意吧
又有谁在另一个世界
没有自己的一角?
——他对缪斯女神情有独钟,可惜是单相思;虽然写不好诗,但他至少可以发表意见,于是自1623年,这位公诉人的客厅便成为了卢丹智识界的中心。可惜,从圣马尔特过世之后,卢丹本地智识界的生活就变得所剩无几了。特兰坎本人倒是勤于阅读,可他绝大多数的亲朋好友都没有阅读的习惯,因此,除了奥特·圣马尔特之外,这些人不幸只是因为收到公诉人的邀请定时来探望罢了,他们一进门,博学与机智的对话就从窗户溜走了,否则还能有什么结果?毕竟,那些妇人们只知道咯咯地高声谈笑;那些律师们除了地位和法律之外一无所知;而那些乡绅们唯一的兴趣就是打猎。幸亏还有两个人“撑着场面”,一位是药剂师亚当先生,一位是外科医生曼诺利先生,前者鼻子甚长,后者则面如满月腹如圆盆。
作为巴黎大学医学院的毕业生,他们气派庄严,能就锑元素和放血的好处、灌肠时肥皂的妙用、治疗枪伤时烧灼法的优点等话题侃侃而谈;有时,他们降低声调,以“严守秘密”的语气谈论侯爵夫人的水痘、国王顾问妻子的第二次流产和当地长官妹妹小女儿的“绿色贫血”病(83)。荒谬的同时却自命不凡,庄严的同时却言语怪异。如此一来,药剂师与外科医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笑柄,讽刺与嘲弄都是他们自找的。格兰第是个聪明人,而聪明人为了找笑料可以残忍到不择手段,于是,他将讽刺与嘲弄赠与了这两位医生。很快,格兰第也就收获了两位新的敌人。
与此同时,格兰第的另一个敌人也将现身。
公诉人是一个中年鳏夫,有两个女儿待字闺中。小女儿叫菲丽璞,魅力不凡,以至于在1623年的整个冬天里,教区长的目光愈加频繁地望向她所在的方向。他看着她在父亲的宾客中穿梭,忍不住将她与活泼的年轻寡妇妮侬做比较,这位寡妇是他当时每周二下午要去拜访安慰的——她那做酿酒买卖的可怜丈夫过早去世了。妮侬是个文盲,没有文化,而在那令人伤心的黑色丧服之下,她饱满的肉体也要开始失去紧致了。菲丽璞呢?她好比一块瑰宝,温暖、白皙。她身体中蕴藏着无限的性感,一时狂野,一时安静。她既是猛烈的,却也是温顺的,还受过良好的家教。另外,感谢上帝,她一点儿都不假正经,不需要他费尽心机去破解她的心思;她也没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或彼特拉克(84)式的求爱观,不需要他精疲力竭地经历一番追求的前戏。于是,在他们第三次会面时,他就大胆地引用了他最喜爱的诗歌中的开篇几行:
我经常撒谎,以为感觉到那欢愉之时
在黑夜,你枕于我的臂弯
啊,你轻佻的裸体!
但这样的极乐,哎!
于我尚是未知。
菲丽璞并未抗议,反报以爽朗的笑声,还留下风情的一瞥,虽然只在一瞬间,但含义显而易见。当他第五次拜访快要离开时,他又有机会再一次引用塔乌洛的诗:
再见,我的小情人
再见,你那薄纱与乳房
再见,你那曼妙的双手
因此,也就再见了,
你的雪花膏般的小奶头
再见,你那轻佻的大腿
再见,你那双眸与心胸
再见,我钟情的温柔!
毕竟我将离开
离你无比遥远
且让我再一次品尝你那腰肢
你那圆润的身体
大理石一样白皙
是啊,会再见的,不过是在吟诗那日的后天。当她来到圣彼得教堂进行每周一次的告解——对此她是严苛地自我要求的——和忏悔时,他们再次会面了。在当日和下一个周二之间为圣母马利亚行洁净礼的宴会上,他当即发表了一篇布道,在德·圣马尔特先生所献的悼词之后,这是他最出色的一次演说。何等的雄辩啊!何等的选词炼句啊!何等的渊博啊!何等微妙却又清晰的论理啊!鼓掌啊!祝贺啊!“刑事中尉”愤怒了,修道士们的脸因嫉妒而发绿。“神父先生,你又一次超越了自己。你实在是盖世无双的大师。”于是,他将在一片光明之中迎接另一个任命,而她也以环绕他的双臂为他加冕,并将她的热吻和爱抚作为对他的奖励,而他在她的拥抱中羽化成神。他们的狂喜、相互间“神圣”的抚摸、非凡的优雅,还有他们心灵的婚礼,将令世人艳羡。加尔默罗修会的修士们,就尽情地嚼你们的舌头吧!
不过,他也曾拥有过妮侬,而妮侬不过尔尔。于是,在望着菲丽璞时,他又怀疑起来,会不会到头来菲丽璞也是平庸之辈?对他来说,妮侬虽是个寡妇,却到底也算是一个巨大的慰藉,他没有理由要放弃每周二的幽会啊。但是,寡妇可是熟门熟路了,而且正在渐渐发福,到底比不上处女。相比较而言,菲丽璞仍然拥有着苗条如小女孩一般的臂膀、圆苹果一般的胸脯,以及青春逼人、修长光滑的脖颈。青春的光彩与羞涩加在一起是何等的令人陶醉!看到少女从只会笨拙地,甚至有些蛮干地卖弄风情,到突然间体验处女的恐慌,这转变的刹那又何其动人、刺激、令人兴奋!她就像表演克娄巴特拉(85)有点过头了,勾引到每个男人,都能使他们暗暗以为自己就是安东尼(86);可是,哪个男人要是显出上钩了的意思,这位埃及的女王就玩起了失踪,她又化为了那个受惊的孩子,请求成人的饶恕;但是,一得到宽恕,她转眼就变成了塞壬女妖,念着诱惑人的咒语,厚颜无耻地(只有最堕落却最天真的人才有这样的无耻)炫耀着她的禁果。
清白、纯洁——在洁净礼上,他就圣母马利亚这最伟大的主题做了何等光荣灿烂的结论啊!当他在教堂的讲道台上宣讲他的话语时,一会儿声如洪钟,一会儿又柔如细雨,妇人们还不哭泣?甚至男人们都会动容。这纯洁就像百合花被露水沐浴,这清白就像羔羊与幼儿般无瑕。是的,修道士们的脸又将因嫉妒而发绿。但是,除了在布道词中,或者在天堂里,百合花或早或迟都将腐烂成泥;而母羊羔也注定被好色的公羊不停追逐,直至被屠夫宰割;在地狱里,罪人们行走于用活人做砖的道路上,中间镶嵌着那未受浸礼的婴儿们微小的肉体。实际上,自人类被逐出伊甸园以来,完全的清白已经与彻底的堕落混合为一了。每个年轻的处女,潜意识里与最淫荡的寡妇们懂得一样多。
感谢原罪,即使在最天真的人身上也能显现出隐藏着的不纯洁的因子。促使它们彻底显现,同时看着那处女的花蕾开放为繁茂、蓬乱的花朵,这不仅仅是感官的快乐,也是智识和意志的快乐。这种色情变成了道德,甚至还是形而上学的呢!
菲丽璞不止是年轻的处女,她出身优越,家教严谨,多才多艺:貌美如画,教义问答书也烂熟于心;弹得一手琉特琴,也按时到教堂;穿戴入时,却也热爱阅读,还懂点拉丁文。若能将她捕获,可满足任何“猎人”的自尊心,并将被知情者夸为“功业彪炳”。多年以后,在贵族圈子里流行着布西-拉鲁延(87)的说法:“获得妇人芳心,将为男人赢得荣耀,好比披挂上阵的勇士。”征服一位名媛,几乎等同于征服一个省。那在女人闺房中大获全胜的男人,如马尔西亚克、内穆尔、骑士葛拉蒙,他们的声名与古斯塔夫·阿道夫(88)、华伦斯坦(89)不分伯仲。当时的流行俚语这么说道:谁摊上一场风流艳史,都是出于自觉自愿,那是人们想要将自己的形象更加显明地刻画在人世间。性既能满足自我肯定的需要,也能满足自我超越的需要。一方面,性强化了自我肯定,通过英勇的情爱征服来巩固人们的社会身份;另一方面,在隐秘的情爱的狂喜中、浪漫激情的爆发中和完美婚姻的互相包容中,性能泯灭身份并超越自我。
格兰第与农家女和中产阶级的寡妇们(她们甚少顾虑,却欲望充沛)勾勾搭搭,便能达到这种“自我超越”。
而现在,菲丽璞给了他一个机会,能使他得到那种最令人受用也最时髦的“自我肯定”。当成功地征服之后,他还能获得期盼中的那份非常古怪却也倍觉珍贵的肉欲满足,同样达到“自我超越”的目的。
妙极了的春梦!但是却有一个极大的阻碍使这春梦不能实现。
菲丽璞的父亲路易斯·特兰坎,是教区长最好的朋友和最坚定的同盟,是帮助教区长对付那些修道士、“刑事中尉”以及其他敌人的伙伴。路易斯·特兰坎如此信任格兰第,以至于要求自己的女儿们抛弃原来的告解神父,唯独向格兰第忏悔。这位本堂神父是否会不辞辛苦地训诫她们遵守孝道与妇道呢?纪尧姆·罗吉耶配不上菲丽璞,可是,他倒是与弗朗索瓦般配,本堂神父难道不同意?菲丽璞当然需要继续学习拉丁文,本堂神父能否拨冗调教她一下?特兰坎的这份信任若被辜负,实在是教区长极大的罪恶,然而正是这犯罪的激情吸引了格兰第。
人类的各个维度,比如肉体、感官、道德、智识等,都有它的反面。譬如,我们看一个红色的物体,视觉感应该会强化我们对绿色的感觉,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甚至能在红色物体的外围看到一个绿色的光环,即使将这红色的物体拿走,绿色的残影仍然存在。又譬如,我们准备行动,此时一组肌肉因为脊柱感应受到刺激,则对称的那组肌肉将自动受到抑制。同样,对于意识的高级活动来讲此原则也同样适用。每一次表达同意,必同时产生否定的想法。“请相信我,在诚恳的质疑中,包含着更多的虔诚,比各类教条提供的虔诚更多。”(90)正如巴特勒很久以前指出的,也正如当今时代我们有很多机会看到的,我将对上面这句话做一番改动:“请务必相信我,在虔诚的信仰中会有更多的质疑,而在布拉德劳(91)或马克思的教条中,质疑就少多了。”
在道德教育中,这种感应现象造成了一个很古怪的难题,比如每一次表达同意,则自动产生否定的想法,那么我们该如何教育人正确的行为呢?因为正确的行为同时也在诱导人接受它的对立面,即恶行。抵制这种感应现象的方法确实存在,但这些方法并未得到合理应用,从如下人物的行为可以明显验证,比如,数不清的冥顽不灵、自我矛盾的小孩;始终“反对管束”的青少年;堕落、无道德观的成年人。即使那些心智健全、自制力强的人,有时也会发现受到某种荒谬的诱惑,去做与正确行为恰恰相反的事情。通常,这种诱惑能让人不为任何利益或理由去作恶,也可以说,它能无端地激发人的反抗常识与对礼节的愤怒。绝大部分这样的诱惑都被人本身成功地抑制,但绝不是全部。时不时地,明道守礼的人也会突然之间做出一些原本他们不认可的事,在这样的境况中,为恶者似乎中了邪,与平常的自己不仅大不相同,而且似乎自己对自己怀有极大的敌意。其实,就像机器常常发生故障一样,人也会成为客观上身体机制的受害者,人的身体忽然脱离了理智的控制,反过来控制了理智。
菲丽璞是极其诱人的,要知道“血液中有火焰,一旦燃烧,能令最坚强的誓言,倏忽等同于草杆。”(92)同样,就像血液中存在火焰一样,头脑中也存在着感应现象。特兰坎固然是教区长最好的朋友,但正因格兰第认可这一事实,便会在头脑中产生荒谬的、不正当的欲望——他要背叛特兰坎。教区长并没有试图控制这种诱惑,相反还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他不停地告诉自己,菲丽璞这种尤物的父亲是不可能诚恳待人的,他养出这么一个尤物,简直是愚蠢,不,比愚蠢还要糟糕,他简直是在犯罪,活该受到惩罚。
还教拉丁文课呢!这不又是阿伯拉尔和爱洛伊斯(93)故事的翻版吗?而公诉人,不就相当于那个可恶的福尔贝叔叔吗?他却已将劫色的阿伯拉尔引为座上宾了。彼时做老师的不过是少了自由鞭打学生的特权,不过,假使他来申请,愚蠢的特兰坎说不定也会同意呢……
时光照常流转。寡妇妮侬照旧享受着她那美妙的周二;而在其他时候,人们大多会在公诉人家发现格兰第的身影。弗朗索瓦已经成婚;而菲丽璞依然待字闺中,拉丁文倒是日益精进了。
“世间人兽、海洋物类、畜群、光彩夺目之鸟,凡此诸品,悉被火热激情折磨;此亦如爱,横及万物。”
纵使植物,也能感受这温柔的激情。
“棕榈树相拥而舞,白杨木则共叹息,悬铃木一并唏嘘,桤木则相互私语。”
菲丽璞翻译起诗人们甚为温柔的段落或神话中猥亵的片段来倒是勤奋。而教区长呢,因在寡妇那里学会的自制,倒也能勉强忍住不扑到他学生的身上去,进而危及他的荣誉;也能忍住不做公开的表白或求欢。他仅仅是表现出自己的魅力与有趣,一周两到三次夸许这姑娘是他一生所见最聪明的女子,偶尔定睛注视菲丽璞,目光令姑娘脸红垂目。
这不是浪费时间吗?但却很有意思。毕竟他还幸运地拥有着妮侬呢。同样幸运的是,菲丽璞并没有看出他的色念。
他们虽然在同一个房间,但他们并不在同一个宇宙。菲丽璞不再是儿童,却也未成熟,她正处于那玫瑰色的幻想之境,天真有余、经验不足。她的家不在卢丹市,也并不处于那些守旧者、无聊者和莽汉之间,而是在一己的天堂里与神相处,这天堂是微妙朦胧的爱情和幻想中的性欲虚构出来的。啊,他那乌黑的双眸,他那精致的胡须,他那白皙的、保养上佳的双手,都在引诱着她,同时使她感觉于心有愧。而他又是何等有智慧、有知识!他实在像一个天使长,既标致又明智,既明智又善良。况且他认为她很聪明,夸赞她的勤奋,最重要的是他看她时的那种目光。会不会他已经……但是,不行,不行,仅仅想一想那种可能性,也是要遭天谴的呀,这可是在犯罪呢。但是,她又怎么能向他坦白呢?
她只有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拉丁文上。
“老者从军岂非卑鄙,一如老者之陷入恋爱。”
可是不过一会儿,她又被一种模糊却强烈的渴望所攫住。在她的想象中,她一边回忆自己刚刚萌发的快感,一边突然将之与那双望着她的眼睛、那双白皙多毛的双手联系在了一起。书页在她眼前旋转,她犹豫了,结巴了。“那污秽的老兵……”她勉强翻译出来。于是,他用戒尺轻轻敲击下她的手指。对她说,她很幸运,因她并非男孩,如是男孩犯下这样的错误,他将不得不果断地采取更严厉的惩罚。他挥舞着戒尺,那是最果断的严厉惩罚。她看了他一眼,又慌忙转移了目光,双颊一片潮红。
幸福的婚姻虽使人感到满足,却也是平庸的,而弗朗索瓦已然深陷其中,乐不思蜀了。她回到家,告知她的姐妹有关婚姻真实情况的第一手信息。菲丽璞听得很感兴趣,却也知道如果是她结婚,那么她的婚姻生活一定是非常不一样的。菲丽璞就是如此沉溺于白日梦,在梦中构想出越来越丰富的细节。或者,她将与教区长同住,做他的女管家;或者,他被提拔至普瓦捷的首席主教,而在她的郊区住所与主教宫殿之间有一条地下长廊相通;又或者,她继承了十万克朗的财产,于是他离开教廷,他们便往来于宫廷与乡间宅邸之间,度过一生。
但是或早或迟,她总要回到令人沮丧的现实,即她只不过是菲丽璞·特兰坎,而他,也不过是本堂神父先生;即使他爱她(她很有理由相信他确实爱她),他也永远不会表白;即使他真的表白了,她的义务也要求她掩住双耳。可是与此同时,放下针线,放下书本,放下绣花架,仅仅只是去想一想那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却又多么的幸福!但听到他的敲门声、他的脚步声,还有他的说话声,她却又感到一种何等折磨人的快乐呀!与他同坐于父亲的书房翻译奥维德(94),就好比同时置身于天堂和炼狱,她会故意犯些小错误,指望他说出敲打她的威胁;她会倾听他以那响亮而富有磁性的声音谈论红衣主教、反抗的新教徒、德国的战争、耶稣会在“先在恩典”(95)中的位置,以及他本人的晋升前景。这是何等令人快活的折磨感啊!但愿人事恒久如此!但这种呼唤,就好像在期盼一年都如夏日的黄昏般灿烂,或指望死亡永远消失一般。
在她内心的某个角落,明白自己是在自欺欺人,但是在那些满心喜悦的时分,她宁愿合上理智之眼,让自己相信已经栖息在天堂,人生之路从此可以休止。似乎那时幻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已经消失,真实生活与白日梦之间没有分别,因为她的想象不再是出于安慰而否定现实,相反已转化为现实本身。这极乐的世界存在于她的感觉中,而她是无邪的,因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切只是存在于内心;这极乐的世界好比荣登天堂,为这样的世界,她愿意全心投入——既无恐惧,亦无自责。她越是沉溺于对这极乐世界的眷恋,这种依恋之感就越强烈,直到她发现再也无法隐瞒。于是,一天在告解室里,她谨慎地提及了自己最近的感觉,正如以前想象的,她告解时没有任何暗示说自己这些情绪的发生,其实就是由告解神父本人引起的。
忏悔一段接着一段。教区长认真倾听,时不时地提出问题,让她深信他相信她所讲的,对于她只能无辜地伪装自己的情绪,他完全理解。她获得了信心,于是告诉他一切,甚至最私密的细节,此刻她的幸福感似乎超越了极限,时时爆发,绵延不绝;又似乎这是一种异常的狂喜,她可以随意重复这种感受,并可以永远重复下去。终于到了那一天,她说漏了嘴,原本用“他”来指代心中那人,这次却不慎提及了“你”,她想收回这个词,却突然惶惑失措,在他的逼问之下,她泪如雨下,承认了一切。
“等到了,”格兰第心想,“终于等到了!”
此后一切顺风顺水,格兰第只需小心翼翼地用些引导的词和手势罢了。不知不觉中,从一个职业基督徒的方式,转为彼特拉克式的方式,向告解者传递他的温柔,又从彼特拉克式的温柔,转为太过人性(其实就是兽性的自我超越)的柔情蜜意。
人在精神上的堕落总是如此轻而易举。对格兰第而言,要想为这精神的堕落狡辩可不乏辩词;直至情欲最终获得的胜利,这女孩也就自然得到了赦免。
几个月之后,隐患渐显。坦白地说,事情还令人有点不快呢。难道他从寡妇那得不到满足吗?
同时,对于菲丽璞来说,曾经那种平静无事的、内在的狂喜已经退去,现在,她感受到的是二人之间相互给予的激情,这激情令她恐惧;她陷入道德的挣扎之中,备受折磨;她祈求神赐她勇气和力量断绝这份激情,她亦决心不屈服于这爱的誓约。但是她失望地发现,她最终还是向爱情投降了,她觉得自己仿佛将自己扔下了悬崖。只是,爱情并没有带给她曾幻想过的那些美好,相反,在她曾以为是“天使长”的那人身上,却清晰地看到了一头狂烈的禽兽;在她心灵与肉体的深处,她首先发现了那注定的受罪者——他承受痛苦因而将愉快地殉道;之后,她觉得他突然间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在惊人的激情中的他,与那雄辩的布道者或机智而优雅的人文主义者之间毫无相似之处——而她,起初深深爱上的可是这布道者与人文主义者啊。现在她意识到,坠入恋情与真正的爱情远非一回事。“一个人坠入恋情”只能说是一种虚构的情境,所谓的“坠入”其实只是抽象的,并不真实。真正爱一个人,其实是全身心去爱一个真实的生命,付出你的灵魂、你身体的每一根纤维、你全部的自我(你所爱的那个陌生人,其生命亦完全浸透于你的自我)。爱是全部,爱是唯一,世界已经枯萎,唯有爱亘古。一切消失。
但一切都真的消失了吗?她几乎可以听到命运女神的窃笑,这位女神触发了机关,使她落入陷阱之中,而这陷阱正是她自己挖的。现在,她便被生理机制与社会机制双双夹住,如被别针穿透,完全无能为力。因为她未婚先孕了。她将名誉扫地,没有挽回的余地。她从未想过这样的事居然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原还以为这种事于她就像天方夜谭一样缥缈呢。
月亮渐渐圆了,有那么一两个夜晚,满月朗澈,照亮夜晚;很快,月亮便消瘦下去,一点一点,直至看不见——就像那最后的希望一样。再无办法了,她想死在他双臂的环绕之中,但似乎一时也死不了,她至少可以暂时选择忽视目前的窘境,假装自己是另外一个人。
面对她激烈的情绪,面对她那自暴自弃的轻率想法,教区长努力开导她,希望她内心不要那么沉重和悲观。在爱抚之时,他会恰如其分地引用鲜活的经典语言。“啊,那腰身何等宽阔健壮,而那大腿又何其青春洋溢!”在抚爱的间歇,他却引用《国王的情妇》(96)里不那么合适的故事,在她耳边轻轻鼓吹婚姻将导致何等的暴行,这些暴行桑切斯在他那本论婚姻的对开本巨著中有着详尽的分类。可是,她却不为所动,仍旧是板着脸,不做回应,仿佛她的表情是雕刻在坟墓纯白的大理石上,却还是带着点儿生气。当她终于用目光回应时,又似乎是从另一个世界望着他,那个世界满是痛苦和绝望。这目光使他不安,但是他热切的询问得到的答复也仅仅是她伸出手,捧住他浓黑的卷发,命令他吻她的嘴、她的脖颈、她的胸脯。
终于有一天,他正描述着弗朗索瓦国王(97)如何向初入社交界的少女们展示他的酒杯,以及酒壶——酒壶的内部刻有春宫图,每倒出一口酒,春宫图便显露出一分。这时,她打断了他的话,猛然宣布她怀孕了,接着便立刻陷入到难以控制的啜泣之中。
教区长的手陡然垂落,头也耷拉了下来。他的声调变了,刚才还在畅谈淫亵之事,忽然便转为一个教士的口吻,他教训她务必学会用一个基督徒的顺从背上她那十字架。
突然,他想起来答应了去拜访可怜的德·布鲁太太,她子宫里生了一个瘤,急需他的精神安慰。于是,他便离菲丽璞而去。
此后,他或许是太忙了,都没有时间给她上课。除非在告解时,否则菲丽璞再也不能单独与他见面。而在告解室中,当她试图与他——那个她所爱并爱着她的男人(对此她到此时仍然坚信不疑)——说话时,她却发现面前的这个人只是一位神父,只会行圣餐礼,只会给予赦免,只会安排信徒的忏悔。当他要求她去忏悔时,他是何等雄辩啊!他给予了她神圣的宽恕!但当她一提及他们那段旧情,他便像一个满怀义愤的预言家,指责她身陷猥亵不洁却恬不知耻;当她绝望地询问他现在该如何是好,他便虚情假意地告诫她,身为一个基督徒,她务必承担未来的耻辱,因这出于上帝的善意,她务必拥抱这份耻辱,积极地愿求它的到来。至于她的不幸中他究竟有何责任,他是禁止她提及的。每个灵魂务必要承担其一己错误的后果,因为个人的罪孽与他人是否造孽无关;倘若她来到告解室,那么她所需的是为她本人的罪孽寻求宽恕,而不是去窥探他人的良心。她按着他的要求做了,虽然困惑,却依旧双目含泪。于是,她就被这样打发走了。
见到她的痛苦,他并没有一丝同情或悔恨,却自觉委屈。攻陷她这座城堡的过程实在冗长,俘获她的芳心其实也并无荣耀,后来的欢愉时光甚至可以说还是很节制的呢。而现在,伴随这突如其来且不合时宜的怀孕,她居然敢来威胁他的名誉,要知道他可是靠着这名誉生于世上的。他原来就有很多的麻烦,可目前的麻烦却是最大的,该死的小荡妇,她会毁了他的!其实他从来没有真正关心过这个女孩,现在更是非常憎恶她。况且,她现在连漂亮都算不上了。
怀孕和焦虑使女孩带着一脸丧家之犬的表情,肤色好比一个为蠕虫所害的儿童。她当下的丑陋,不仅使他觉得不必再对她负责,更让他感到受伤。因为,他觉得她如今的模样,简直侮辱了他的品位。既然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那么他至少要选一个不那么好的方法让自己问心无愧。至此,他决定厚颜无耻地否认一切,不仅仅是在言行上予以否认,甚至在内心深处也迫使自己相信这样的事情从未、也永远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似乎他与菲丽璞·特兰坎有染是件荒谬、可笑、毫无可能的事。
美妙心情既然不能长久
众人便只爱那属于自己的美妙一刻
且不去管那些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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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约瑟夫·霍尔(Joseph Hall,1574年—1656年),英国讽刺作家、伦理学者,晚年成为英国诺维奇圣公会主教。
(2) 佛兰德斯(Flanders),中古欧洲的封建诸侯国家,泛指古代尼德兰南部地区,位于西欧低地西南部、北海沿岸,包括今比利时的东佛兰德省和西佛兰德省、法国的加来海峡省和北方省、荷兰的泽兰省。
(3) 八十年战争(1568年—1648年),是荷兰清教徒反抗西班牙统治者的战争,又称荷兰独立战争。战争期间,英格兰王国与西班牙王国之间亦有未经正式宣战的间歇性冲突,史称英西战争(1585——1604),起于英格兰在莱斯特伯爵的指挥下远征荷兰、拥护荷兰议会抵抗西班牙的统治。
(4) 耶稣会,天主教修会,1534年由圣罗耀拉在巴黎大学创立。
(5) 切瑞蒂(Joseph-Antoine-Joachim Cerutti,1738年—1792年),生活在法国的意大利耶稣会修士、作家、政治家。
(6) 儒勒·米什莱(Jules Michelet,1798年—1874年),法国历史学家,被誉为“法国史学之父”。
(7) 让·德·拉巴底(Jean de Labadie,1610年—1674年),法国人,原为耶稣会修士,后改宗皈依新教。1669年,新教建立了以其名字命名的教派“拉巴底派”。
(8) 亨利四世(Henry IV,1553年—1610年),法国国王,法国波旁王朝的创建者。法国是一个天主教国家,但亨利四世却是新教徒。1593年,亨利四世宣布改宗天主教,五年后颁布了“南特敕令”,宣布天主教为国教,但同时给予新教徒充分的信仰自由,促进了法国的宗教宽容。
(9) 马库斯·图留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古罗马著名政治家、演说家、雄辩家、法学家和哲学家。
(10) 耶稣连队,the Company of Jesus,耶稣会对自己的另一种称呼。
(11) 皮埃尔·高乃依(Pierre Corneille,1606年—1684年),法国悲剧作家,与莫里哀、拉辛并称17世纪法国三大戏剧家。
(12) 勒内·笛卡尔(René Descartes,1596年—1650年),法国哲学家,西方现代哲学的奠基人。
(13) 马尔什省,法国旧省。
(14) 卢丹,法国西北部城市,旧属普瓦图省。另,宗教上划分的教区和政府划分的行政区域并不完全一致。
(15) 胡格诺派,16至17世纪由法国新教徒组成的一个教派,受加尔文思想的影响,反对君主专制。
(16) 黎塞留(Richelieu,1585年—1642年),法王路易十三的宰相,枢机主教,他在当时的法国政务决策中具有主导性的影响力。
(17) 《浮士德》中的魔鬼。
(18) 特兰托公会议,1545年至1563年,由教宗庇护四世在意大利特兰托主持召开的罗马天主教会的第十九次大公会议,会议决定采取一系列反新教改革措施。
(19)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638年—1715年)的名言。
(20) 皮埃尔·培尔(Pierre Bayle,1647年—1706年),法国哲学家、作家,其开创性的工作是编著了《历史与批判辞典》,于1697年出版,文中提到的“伟大辞典”即指此书。
(21) 高卢主义(Gallcanisme),法国教会和政府用来限制教宗权力的政策,具有鲜明的法兰西民族主义色彩,它既是一种民族主义的宗教教义,又是一种王权主义的政治学说,与教宗权力至上主义(Ultramontanisme)对立。法王查理七世在1438年颁布的《布尔日国事诏书》中,宣称教宗应服从普世会议,教宗权限应由国王决定。高卢主义主要有三个特点:法国君主的世俗权力不受干预;普世会议高于教宗;教士与国王联合反对教宗干涉法兰西内部事务。
(22) 让-雅克·布夏尔(Jean-Jacques Bouchard,1606年—1641年),法国色情作家。
(23) 哈维洛克·艾利斯(Havelock Ellis,1859年—1939年),英国医生、性心理学家和社会改革家。
(24) 克拉夫特-艾宾(Krafft-Ebing,1840年—1902年),德国神经学家,以研究性异常著名。
(25) 马格努斯·赫希菲尔德(Magnus Hirschfeld,1868年—1935年),德国医生和性学家。
(26) 伊凡·彼德罗维奇·巴甫洛夫(Ivan Petrovich Pavlov,1849年—1936年)苏联生理学家、心理学家、医师、高级神经活动学说的创始人,高级神经活动生理学的奠基人。
(27) 赫尔曼·海因里希·普洛士(Hermann Heinrich Ploss,1819年—1885年),德国妇科医生和人类学家,与巴德尔士合著有《妇女》一书,后者生平不详。
(28) 威廉·哈维(William Harvey,1578年—1657年),英国医生,实验生理学的创始人之一。
(29) 让·费尔内尔(Jean Fernel,1497年—1558年),法国医生。
(30) 莱蒙纽斯(Levin Lemnius,1505年—1568年),荷兰医生和作家。
(31) 罗德里格·德·卡斯特罗(Rodrigo de Castro,1546年—1627年),葡萄牙裔犹太医生和作家,精于妇科。
(32) 原文为拉丁文。
(33) 布列塔尼,法国西部一地区。
(34) 里弗,法国古钱币单位。1795年法郎正式代替里弗,成为本位币。
(35) 让·埃罗阿尔(Jean Héroard,1551年—1628年),法国医生和作家,曾为路易十三童年时的医生,写有《日记》,是路易十三童年生活的主要记录者。
(36) 路易十三的父亲。
(37) 奥地利的安妮(Anne d'Autriche,1601年—1666年),路易十三的皇后,路易十四的母亲,曾代儿摄政。
(38) 人们常用“蓝血”来形容欧洲贵族。“蓝血贵族”源自西班牙王室,古老的西班牙人认为贵族身上流淌着蓝色的血液。
(39) 圣日耳曼昂莱,法国伊夫林省县城,其中有法王的宫殿,亨利四世、路易十三都曾在其中生活,路易十四甚至将之定为首都。
(40) 《巴斯夫人的故事》是《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的一篇,小说对于女人和性爱抱有异乎寻常的观点。
(41) 狄更斯小说《匹克威克》中主人公性格特点的概括,一般指性格上的善意诙谐、宽厚憨直。
(42) 龙萨(Ronsard,1524年—1585年),法国著名的爱情诗人,他是最早用法语写作的诗人之一,是“七星诗社”中最重要的诗人。
(43) 什一税,又名“十一捐”,意指捐献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
(44) 彼得罗·本博(1470年—1547年),意大利学者、诗人、文学理论家、红衣主教。
(45) 安德里亚·纳瓦杰罗(1483年—1529年),意大利拉丁语诗人。
(46) 基洛拉姆·拉卡斯托罗(1476年—1478年),意大利数学、地理、天文学学者,同时是一位医生和诗人。
(47) 梅毒的拉丁文为Syphilis,拉卡斯托罗在1530年创作的一首拉丁文诗中,描述一个养猪人,名字叫Syphilis,他冒犯了太阳神阿波罗,阿波罗惩罚他,让他得了性病,后人认为这是世上第一个得梅毒的人,因此以Syphilis作为梅毒的代称,此词原意包含了肮脏的猪圈和爱的含义。同时,因法国人风流,世人喜欢称梅毒为高卢病(拉丁文:morbus gallicus)。
(48) 喀德水道,古罗马水槽,建于公元前1世纪晚期,遗迹犹存,现位于法国南部尼姆附近。
(49) 泰奥弗拉斯托·雷诺德(Théophraste Renaudot,1586年—1653年),法国报纸发行人、医生、慈善家。
(50) 伊斯梅尔·布利奥(Ismaël Bullialdus,1605年—1694年),17世纪著名的法国天文学家和数学家。
(51) 变星,指亮度与电磁辐射不稳定的,经常变化并且伴随着其他物理变化的恒星。
(52) 原文为法语Bailli,特指古时代表国王或领主执法的大法官。
(53) 亚伯·德·圣马尔特(Abel de Sainte-Marthe,1620年—1671年),神学家,塞弗勒之子。
(54) 此句出自英国著名诗人威廉·布莱克的诗集《天堂与地狱的婚姻》。
(55) 《圣经》中的先知,记述其事的《约拿书》乃是《圣经》中非常罕见的充满思辨色彩、极具内在矛盾的篇章,行文如歌如泣。
(56) 根本恶,原文为Radical Evil,康德哲学中的一种概念,由他在《单在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一书中提出。
(57) 引文见《圣经·马太福音》第五章。
(58) 别西卜,《圣经》中的恶魔。《圣经》中提到他时,将其称作“鬼王”。恶魔学将他定位成地狱的宰相,也有著作中以别西卜为地狱的帝王,设定撒但只是来到地狱的“野党首领”,希望寻求别西卜的合作对抗天庭。《失乐园》将其描绘成深思熟虑、外貌威严的贤者,在堕天者中仅次于路西法。
(59) 《好心的仙女》最早是一部剧本,于1931年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上演;英文版于1931年—1932年在百老汇连续上演151场;1935年,电影版问世;后又有舞台剧、电视连续剧等版本。剧中人物在西方深入人心。
(60) 二人为圣经中的先知,《圣经》中有《耶利米书》《以西结书》。
(61) 德摩斯梯尼(前384年—前322年)古雅典雄辩家、民主派政治家。
(62) 萨沃纳罗拉(1452年—1498年),意大利神父,活跃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以其预言和诋毁世俗文艺著名。
(63) 方济会,天主教托钵修会派别之一。
(64) 方济各·沙雷氏(François de Sales,1567年—1622年),法国人,曾为日内瓦主教,后被天主教会赐予圣徒称号。代表作有《虔诚生活导论》《论爱上帝》。该段所引文字,出自其选集。
(65) 慈幼会、杨森主义教派都是天主教会内部分裂出来的教派。
(66) 清静主义,天主教中分裂出来,流行于17世纪末期的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的一种宗教思想。
(67) 教宗权制限主义派,法国境内的天主教流派,盛行于1682年到1790年的法国大革命期间,其主要特点是否定教宗的极权,而认可教士对教宗的独立。
(68) 南特敕令为法国国王亨利四世在1598年4月13日(也有一说是4月30日)签署颁布的一条敕令,它承认了法国国内胡格诺教徒的信仰自由,并在法律上享有和公民同等的权利。它是世界上第一份有关宗教宽容的敕令。
(69) 加尔默罗修会,中世纪天主教四大托钵修会之一。因称圣母曾显现授以“圣衣”,故又名“圣母圣衣会”。前身是十字军东征期间由意大利人贝托尔德和一部分朝圣者于1155年左右在巴勒斯坦加尔默罗山创建的隐修院,十字军失利后,其成员约于1240年左右迁居欧洲各地,靠托钵化缘为生,于1378年—1417年天主教会大分裂期间衰落。
(70) 勒库夫朗斯,法国西北部小镇。
(71) 阿黛勒,法国西北部小镇。
(72) 索米尔,法国西北部城市。
(73) 库赛,法国西北部城市。
(74) 吕松,法国西部城市。
(75) 孔奇尼(Concino Concini,1575年—1617年),意大利政治家和冒险家,亨利四世政权的重要大臣,被路易十三派人暗杀。
(76) 查尔斯·达尔伯特(Charles d'Albert,1578年—1621年),世袭吕伊内公爵,路易十三的宠臣。
(77) 阿维尼翁,法国东南部城市。
(78) 此处指查尔斯·伊曼纽尔(Charles Emmanuel,1562年—1630年),他从1580年到1630年为世袭萨伏伊公爵。
(79) 拉波特,法国17世纪前后一位著名的法学家,生卒年不详,其女苏珊·德·拉波特嫁与弗朗索瓦·迪普莱西,生黎塞留。
(80) 查理五世(1337年—1381年),法国瓦卢瓦王朝国王。
(81) 桑特尼罗,法国西北部城市。
(82) 吉洛恩,法国西北部城市。
(83) 绿色贫血病,又叫少女萎黄病,是一种以皮肤变成偏绿的黄色为特征的缺铁性贫血,患者多为年轻女性。
(84) 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ca,1304年—1374年),意大利学者、诗人,文艺复兴第一个人文主义者,被誉为“文艺复兴之父”。
(85) 克娄巴特拉七世,通称为埃及艳后(约前70年或前69年—约前30年),是古埃及克罗狄斯·托勒密王朝的最后一任女法老。
(86) 安东尼(前83年—前30年),古罗马统帅,陷于克娄巴特拉七世的情网。
(87) 布西-拉鲁延(Bussy-Rabutin,1618年—1693年),法国回忆录作家,他与塞维涅夫人(法国17世纪著名的散文作家,以《书简集》名世)是表兄妹,并常常通信。
(88) 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 Adolf,1594年—1632年),瑞典国王,1611到1632年为瑞典国王,为当世著名的军事天才,奠定瑞典的国家地位。
(89) 华伦斯坦(Albrecht von Wallenstein,1583年—1634年),波西米亚军事天才和政治家,在三十年战争中曾发挥重要的作用。
(90) 这句话是19世纪英国桂冠诗人丁尼生(Alfred Tennyson)的名言。
(91) 查尔斯·布拉德劳(Charles Bradlaugh,1833年—1891年),著名的政治活动家、19世纪英国最有名的无神论者,1866年创立了英国世俗协会。
(92) 普洛斯彼洛的名言。普洛斯彼洛是莎士比亚《暴风雨》剧中的主人公,意大利北部米兰城邦的公爵。
(93) 阿伯拉尔(Pierre Abélard,1079年—1142年)与爱洛伊斯(Héloise,1090年?——1164年),阿伯拉尔是法国十二世纪的哲学家,爱洛伊斯是他的学生。他们之间的恋情成为丑闻,被迫秘密结婚。爱洛伊斯的叔叔福尔贝愤恨,遂找人一起阉割了阿伯拉尔,两人分别被送入修道院。但他们相爱不渝,书信往来不绝。
(94) 奥维德(Ovid,前43年—17年或18年),古罗马诗人,代表作品《变形记》《爱的艺术》《爱情三论》。
(95) 基督教神学中,有一条教义称为“神恩先惠论”,简单说来,就是一个人还不能寻找神的时候,神首先找到他。
(96) 《国王的情妇》为法国中世纪宫廷艳史作家皮埃尔·德·布尔代耶(Pierre de Bourdeille,1540年—1614年)的作品。
(97) 弗朗索瓦一世(1494年—1547年),是法国历史上最著名也最受爱戴的国王之一(1515年—1547年在位),在法国国内,他被视为开明的君主、多情的男子和文艺的庇护者,在他统治时期,法国繁荣的文化达到了一个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