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章里,我们考虑某些与我们的生产过程另一半(即商业部分)相联系的道德问题。
§1.利润动机
企业是生产和分配,总之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与企业的管理、财务有关。它的主要目的是利润。资本主义的理论认为,这种动机将保证商业最大的效率,因而保证最大的生产。它将保证生产的商品种类是社会最必需、最缺乏的,因而从长远的观点看,它将保证所有人的最大福利。正如亚当·斯密所阐述的那样,这种理论预先假定,如果每个人都追求他自己的利益,就必然会喜欢最有利于社会的职业。
个人既没有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程度上促进它。他以这样的方式指导企业,让它的生产具有最大的价值,但是只考虑自己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就像在许多其他的情况下一样,一只无形的手引导他去促进根本不是他所打算的目的。[1]
许多企业似乎是这样的。提供许多人所需的商品是获得较大利润的一种方式。汽车、电话、收音机制造商从提供给人们必需的、迫切渴望的商品和服务中获得利润。另一方面,现在绝不是那么容易地假设:利润动机是一把万能钥匙,它能导致利润的公平分配,导致精良的产品,或导致社会福利。让我们考察一下引起上述质疑的某些事实。
1.人们所说的利润动机最大的优势,是把事情办好。它是高效率的。它刺激发明和生产,产生的财富比其他任何方式所能产生的都要多。英国在19世纪早期、美国在内战以来、德国在20世纪早期总体财富的迅速增长,常常被人们用来支持这种说法。
美国的人均财富和收入无疑展现了一个巨大的、非常稳定的增长。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在1921年对美国国民收入的估计是:在1909—1918年期间,国民收入从288亿美元增长到610亿美元;或者说,考虑战争期间价格上涨的因素,从300亿美元上升到388亿美元,从而得出1918年人均收入为372美元。1918年以来,增长持续直到总收入(据估计)达到840亿美元,人均收入达到692美元。当然,确实增长的大部分源于在科学指导下的发明;伟大科学家的动机很少主要为了利润。然而,这些数字肯定是可观的。而且还可以说,正如米切尔(Mitchell)教授声称的那样,如果一个商人不能确保利润,他很快就会被迫关门歇业。没有人拥有无限的资源,无限期地亏本经营某个生意不过是某种形式的经济上的自杀。
有些工作是迷人的,然而许多工作并非如此。让人们做这样的工作最成功的办法似乎就是提供足够的报酬,从而足以让那些为了丰厚回报愿意冒险,或者愿意从事令人厌烦的艰苦工作的人们竭尽全力。在竞争的调节下,人们知道,报酬不可能长期保持丰厚。所以,发现社会需求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使满足需求有利可图。
2.声称的第一个缺点是,利润动机绝不能总是通过满足公共需求来为公众提供服务。有时可以通过缩小供应,从而提高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来获得更大的利润。伴随着大公司主要的商业渠道和生产线(它们常常控制自然资源的供应)的组织,已经越来越难以假定竞争会自动地使追求利润者转向以满足公共需求的方法来获得利润。大部分利润的获得,不是通过诸如此类的必需品的供应,而是通过对这种供应的控制,或者通过投机。在这种投机中,从来没有人想过要为公众提供与所获利润等价的商品或服务。这样对不劳而获的利润的疯狂追求,作为不同的冒险投机时期的标志——例如,在被财经权威描述为历史上最大的赌博时期的1929年的美国达到了顶峰——导致利润从不太精明的人手里转到比较精明的人手里,但是把许多人的兴趣和活动从为公众服务转向“空手套白狼”的方法。
利润动机也不是必然给消费者以他们所需所想的东西。现在说平衡已经转移,是老生常谈。现在的理论主张,不是生产消费者所需要的东西,而是生产出大量的产品,然后把它们卖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想要所提供的东西,那就必须克服他们的“销售阻力”。人们依靠推销和广告,在没有需求的地方唤醒新的需求。整体效果常常令人不满而非令人满意。
第三个指责是说,利润动机没有保证高质量的生产。廉价的伪劣商品往往比经久耐用的物品利润更高。在商业化的娱乐业,人们甚至发现,求助色情的、不健康的东西是有利可图的。那些关心教育、戏剧、音乐和许多其他领域更高级更优雅类型的事业的人们,害怕利润动机。“商业化的”艺术、文学和新闻业似乎和最佳的类型相反,就像“商业化的”医学和宗教。
3.非常重要的问题是浪费自然资源。在罗斯福总统领导下,人们开始关注森林、矿藏、石油等大的自然资源的枯竭问题。它们受到了当时运用的开发方式的威胁。在利润动机的影响下,森林被砍光却没有准备重新植树。如果森林的私人所有者为未来后代的需要作出这样的准备,他也得不到回报。因此,森林砍光后就没有人做些什么来替代,即使那土地不适于任何其他目的。采煤的方式也是浪费的。用此方式在某个矿脉上只能采出部分煤,留下的烂摊子却让后人无法进一步开采。虽然人们作出了努力防止石油的浪费,但是一夜暴富的渴望是如此强烈,导致大量挥霍性的开采。甚至在其最终可能性上更为有害的是土壤的枯竭,在这个国家的某些地方,裸露的光秃秃的土壤被冲刷进了河流,然后流进大海或墨西哥湾。
麻烦的不是那些公司或个别农民比一般人更为短视和浪费,而是利润动机本身的作用直接和这个国家的未来利益相矛盾,从而不会导致制定有利于后代的有远见的策略。由于似乎有用不完的煤炭、石油、金属、木材和未开垦的土地的供应,美国状态的整个趋势一直是鼓励浪费的。利润动机对许多小企业是鼓励节约节俭,但对这些大的资源不仅无能为力,还加强了自然的粗心大意和自由消费的态度。“来得容易,去得快”,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资本主义制度有关自然资源的真实写照。
§2.困难的正义问题
我们已经看到,事实已经证明,资本主义在其展开最充分试验的国家,是增加国家整体财富和收入的有效方式。然而,人们不断提出的问题是:在这种制度下,这些财富和收入如何在各民族不同成员之间进行分配?这就提出了正义问题。
就普通人,特别是工人、农民或从事小商小贩、牧师工作的人而言,也许生产效率问题比分配问题更为重要。如果整个生产十分贫乏,就无法为大众带来舒适,平均分配也不可能较大地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在过去的年代里,情况大致如此。当人均收入只有300美元时,大多数人除了生活必需品外,身无长物。现在,人均收入大大提高,生活中的舒适甚至奢侈品,如汽车、收音机、现代水管装置、供暖良好的住所,在大部分人口可能的范围内都有。从这点出发,有时觉得提出分配问题十分可笑。只要总体水平在提高,某些人提高得比他人快些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国人生活的一般精神无疑认为,成功是对所有人开放的游戏,它珍惜胜者。因此常见的倾向是为胜者喝彩而不是抱怨,因为胜者比他的伙伴更为成功。还有一个进一步的重要事实,那就是在美国无法确切知道财富分配的情况,尽管在欧洲国家知情更多。当前,人们对财富分配知道得没有对收入分配那么精确,但是有足够的数据为讨论所涉及的原则提供了基础。就享受生活的舒适和商品(包括教育和物质用品)的机会而言,收入是更为重要的。许多获得高薪的人,花钱为终生考虑。他们为身故或老年买保险。另一方面,当我们想到社会中的影响和权力时,财富就更为重要。拥有大量可支配财富的个人和公司,可以从事大的事业。不管怎样,他们控制许多人的工资和生活条件。他们在教会和州里发挥影响。因此,如果我们想到各个方面的社会福利,就不能忽视正义问题。
但是,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对此,有几种答案。这里,我们只谈四种典型的答案。
§3.四种公平分配的理论
1.按劳取酬。这听上去是公平的。在较简单的社会条件下,当每个人生产整个产品,如一张弓或一块布,也许可能安排价格,大致给予每个人其劳动所得。但是在现在的工业时代,当成千上万的劳动力进入了制造业、运输业和销售业的复杂过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2.如自由竞争所调节的那样,按每个人通过他的能力、精明和由于继承财富获得的有利的经济地位,以及每一个增加其协商力量的其他因素所能获得的,给予回报。这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现存的方法。
在此,现有条件再次极度地改变了竞争原则。一方面,有着巨大财富积聚的公司替代了个人的协商;另一方面,工会依靠集体的力量努力平均条件,强化他们的协商能力。在欧洲,不属于上两阶层的消费者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互助的社团的保护;然而在美国,这些社团一直不太成功。毫无疑问,这种方法是切实可行的划分方法,但这里有一个是否可以说它公平的严重问题。就制度的作用而言,在普鲁士、法国、英国和美国,似乎结果相同。财富集中在最富裕的群体手里,这在实际上资本主义历史最悠久的英国是最严重的,但这趋势是相同的。
根据金(W.I.King)的估计,如果我们把这四个国家的人口分为四个等级——(1)最穷的,包括65%;(2)中下的,包括15%;(3)中上的,包括18%;(4)最富的,包括2%——第一等级拥有财富的大约5%,第二等级拥有财富的5%,第三等级拥有财富的30%,第四等级拥有财富的60%。如果一个人有100美元,要在100个人中分,他不一定会按这种比例分配,当然,尽管是否公平这个问题取决于我们尚未充分考察的原则。许多资本主义的辩护士对展现在这个估计划分的极端不平等感到震惊:每100人中的2人,比其他98人有更多的财富;他们质疑数字的准确性。然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对1926年的研究和估计中,这种比例失调甚至更为严重。
如果我们转向收入的分配,就有更加充分的数据。据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1921年的估计,在1918年,
1%富裕的收入获得者获得了总收入的约14%,5%富裕的收入获得者获得了总收入的约26%,10%富裕的收入获得者获得了总收入的约35%,20%富裕的收入获得者获得了总收入的约47%。[2]
胡佛委员会报告中较近的估计表明,在收入比例上,不太富裕的收入获得者稍有上升。
使我们对接受“财富的分配是公平的”这种说法产生犹豫的,是这个事实。现代世界,特别是美国人民持有两种社会理论,现在的分配是很难与其相容的。第一种理论是:至少在某些方面,人是平等的。在政治事务中,我们给予每一个男子和每一个女子投票权。我们从来没有在任何总体层面上试图把这原则应用于财富,但也难于说百万比一的不平等(如果我们以极端为例的话)是正义在民主社会的恰当代表。
第二种理论是: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报酬应该和个人为共同财富作出的服务或贡献成比例。某些巨大的财富无疑是伟大服务的结果,但其他的却是通过精明获得的。这种精明使财富流入个人的口袋,而不是为这财富作出实际的贡献。换句话说,“空手套白狼”就是耳熟能详的格言,它给精明的有价证券的操纵者或以未来打赌的赌徒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3.第三种可能的公平分配理论是给予每个人平等的份额。萧伯纳(Bernard Shaw)先生,所谓的费边社会主义团体成员之一,认为这是正确的原则。[3]从正义的观点看,这种理论的困难在于:它没有充分重视人与人之间不仅在能力而且在愿意完成其分内工作上的差异。换句话说,它适用于一种平等,但是不能进一步适用于把相同的回报给予相同的贡献者,以及给予不同的有价值的贡献以相应的回报。
4.第四种理论,至少部分地放弃了建立在给予每个人和他的贡献完全等价的回报,或者在假定所有人平等的基础上给予他平等份额的基础上,或者在他通过市场所能得到的份额的基础上公平分配的企图。作为基本考虑,它替代了对公共利益或公法中与以前的作者心中所想的、作为共同财富的关心。它询问:什么是好的社会条件?什么样的生活标准是必需的或者说有益于一个好的社会?这种原则起作用的最好的例子,常见于我们的公共教育系统。我们公立学校系统主要关心的,不是首先产生几位杰出的学者,也不是给予某些社会的或经济的阶层成员以较多的优势;而是给予所有人以最低限度的教育,而且给予那些能够从此教育中受益的人获得进一步受教育的机会。人们相信,进一步受教育的机会是所有人民的幸福所必需的、所希望的。如果我们把这相同的原则应用于经济分配,它将要求不仅为防止实际的饥饿,而且在任何非常富裕的国家使现在文明生活的必需和舒适成为可能的最小限度。
然而,一方面,不可能给予每个人和他的贡献完全相等的回报,但每个得到回报的人都要作出贡献,这是第四种公平分配理论的根本原则。感觉不公平的最大来源之一,就是常常看到工作最艰苦的人——如许多农业和工业中的劳动者,以及其贡献对文明有最高价值的人——如发明者和科学家——收入很低。另一方面,许多从来不曾做过一点有益工作的人,由于遗产、运气以及对有价证券的精明操纵,或者垄断的特权,享受着巨大的财富。
如上所说,第四种原则是被托尼(Tawney)先生称为功能性的东西,和急功近利的社会(acquisitive society)形成对比。这个术语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在他的对话《理想国》中对正义的研究。他的思想是:公平社会是这样的社会,即在这种社会中,每个人都完成他自己的职责或职能;在这种社会中,个别成员的利益和社会整体的利益是分不开的。和现代理论相反,这种理论无疑强调整个社会的利益,而自从亚当·斯密的现代个人主义假设,如果每个人都寻求“第一”,结果是所有人的最大繁荣或至少财富的总量将达到最大,即使它没有被广泛地分配。问题是——既然个人已经不再作为一种力量存在,当他的地位已经被公司、工会或其他组织所取代时——我们是否能继续坚持个人主义和自由获取的理论?当个人存在时,当亚当·斯密的理论有不少真实成分时(除了征服、战争和掠夺土地),这种理论还是很有道理的。
参考文献
除了前两章参考文献外,还有:Chase,The Tragedy of Waste,1926;Hobhouse,The Elements of Social Justice,1922;Various Writers (Hobhouse et al.),Property,Its Duties and Rights,1913;King,The Wealth and Income of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1915;Mitchell and Associates,Income in the United States,1921;Veblen,The Vested Interests,1919.
* * *
[1] 亚当·斯密,《国富论》(Wealth of Nations)。
[2] 《美国收入》(Income in the United States),1921年,第147页。
[3] 《智慧女性之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指南》(The Intelligent Woman's Guide to Socialism and Capit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