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与方法

对某个研究对象的准确定义并不在研究的最初而是最后,但一个大略的定义可以用来界定整个探讨领域。就行为被看作正确的或错误的、好的或坏的而言,伦理学是研究行为的科学。若用一个简单的词语来描述这样考虑的行为,那便是“道德行为”或“道德生活”。用另一种方式表述,即伦理学的目标是为我们有关行为的评价(只有这些评价是从对与错、好或坏的观点作出的)提供一种系统的解释。

“伦理学”以及“伦理的”这些术语源于希腊文的ethos 一词,这个词语最初意为风俗、习惯,尤指那些属于某个独特群体的习俗、习惯。之后,这个词语的含义变迁为素质(disposition)、品格(character)。它们就像拉丁词“moral”,源自mores,或是德语词sittlich,来自Sitten。我们将看到,正是在风俗、“ethos”、“mores”中,道德或伦理开始出现。风俗并不仅仅是习惯性的行为方式;它们更是得到群体或社会所认可的方式。忤逆群体的风俗行事,会引起强烈的反对。我们现今的用语——正确与错误、好与坏——可能无法准确表达出这层含义,但这态度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比起“ethos”和“mores”这些古老的词语,“伦理的”和“道德的”这些用来形容当下行为的术语,自然暗示出一种远为复杂和发达的生活类型,就像经济学处理的是比“对家庭的管理”更为复杂的问题,但如果这些古老的术语指示着道德生活起源的方式,那么,它们便具有独特的价值。

给予行为评价以科学的解释,意味着寻找这些评价建于其上的原则。行为或道德生活具有两个显著的方面。一方面,它是一种有目的的生活,它包含了思维和情感、理想和动机、价值和选择。这些过程需要通过心理学的方法得到研究。另一方面,行为也有其外在的一面,它与自然世界相关,尤其是人类社会。道德生活是由个人及社会存在的某些需求所引起的或促进的。正如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以神话的方式说,众神给予人类正义感和敬畏感,为的是让他们为了相互保存而团结起来[1]。而道德生活反过来又旨在改变自然的和社会的环境,建立一个“人类王国”,它同时也有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上帝的王国”。人们通过生物科学和社会科学分别研究自然的和社会的这些联系。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律以及法理学所要处理的,正是行为的这一面。伦理学必须运用它们的方法和结果来探究其问题的这个方面,正如它运用心理学来考察行为的内在方面。

但伦理学并不仅仅是这些科学的集成,它有其自身所独有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生活和行为的上述两方面造成的。伦理学必须将这两方面联系起来。它必须探究由外部条件所决定的或改变外部条件[2]的内在过程,以及由内在目的所决定或影响内在生活的外在举止或制度。研究选择和目的是心理学的任务;而研究在他人权利影响下的选择并依此标准判断其对或错,则是伦理学的事情。或者换句话说,研究一个企业可能是经济学、社会学或法学的事情;而研究这一企业中出于某些人的目的或影响某些人的福利的活动,并且依此判断这些行动是好的或坏的,则是伦理学的事情。

在进行伦理学研究时,我们将采用比较和发生学(genetic)的方法。我们不能假定我们自己的道德原则是唯一应当考虑的类型。原始人群的风俗无疑不是考虑当代行为的充分指导,我们现在的问题和古代希伯来人、希腊人和罗马人是不同的。然而,尽管文明有所差异,我们仍然在根本上同是人类。与原始人群和古代人一样,我们生来具有特定的身体结构,依赖父母的关爱,被划分为男人和女人,使用语言,学习思考。我们不得不求生计,并和他人共处。但同以前的时代相比,我们面临更为复杂和困难的境地,因而对我们的标准有着诸多怀疑和困惑。

我们在探讨任何生活过程时会发现,追溯这一过程的历史并看清当前的情况是如何形成的,这对理解当下情境非常有益。在道德研究中,有四个特别的理由要求我们对以前的时代加以考察。第一个理由是,我们可以从一个较为简单的素材入手进行研究。当前的道德生活是极为复杂的。职业的、公民的、家庭的、慈善的、教会的以及社会的义务都需要得到梳理。对财富、知识、权力、友谊、社会福祉的兴趣都要求明确什么是善。因而首先对一个较为简单的问题进行思考十分可取。第二个理由在于,这个复杂的道德生活就像人类的身体那般包含了“基本要素”和“生存要素”。我们现在的某些标准和观念形成于以前的某个时期,而另一些则形成于其他时期。它们中的一些适用于当下的情况,而有些则不然。一些标准和观念与另一些相抵触。当我们发现道德评价最初如何形成时,其中许多明显的冲突也就得到了解释。只有借助以前的道德观念,我们才能迅速地理解今天的道德生活。第三个理由是,我们可以因此获得更为客观的研究素材。我们的道德生活是我们自身内在的一部分,因而很难冷静客观地观察它。它的特性难以被察觉,因为我们对它们熟视无睹。在旅途中,我们发现其他民族的风俗、律法和道德标准显然很“独特”。只有当我们被这些方式引导着去比较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才可能意识到自己的标准也是独特的,因而也需要解释。从科学的角度和个人的角度来看,我们都很难像他人看待我们那样看待自己。无疑,仅仅像他人看待我们那样看待自己还不够。完整的道德分析要求我们思考那些或许无法被“他人”所发现的动机和目的。但是,假如我们能够通过比较研究而变得敏锐和警觉,那么,这将对更完善的分析有很大的帮助。第四个理由在于,它强调了道德生活是动态的、前进性的特点。仅仅探讨当下,可能会轻易地让人以为道德生活并不是一种生活、一个运动着的过程、某种仍在形成中的事物——而是一个凝滞不变的结构。除了道德秩序,也有道德的进步。我们也许能够通过对道德行为之本性的分析而发现这一点,但假如我们追溯历史中的实际发展,这一点便会更加清晰、更加突出。因此,在试着对当下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评价进行分析之前,我们将对以前更简单的阶段和时期作一番概述。

§2.道德之发展

对遗传、环境以及个人选择和习性在个人的构成和性格上所各自起的作用,当今的生物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还远远没有达成一致。同样,在种族和文化的历史中,种族、经济、其他社会力量以及伟人的重要性在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研究这一复杂问题的其他学者那里得到了不同的估量。为了我们的目的,我们假定所有这些因素都参与了道德成长的过程,尽管有时区分自然、社会及个人在选择、思考、挑选和养成习惯及品格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方便的。

我们可能会觉得,区分如下三个层面的举止和行为有其禆益:(1)被各种生物、经济或其他非道德的冲动或需求(例如,家庭、生活、工作)触发的一些举止行为,而这些行为对道德具有重大的影响;(2)那样一些举止或行为,在其中,个人几乎没有经历任何批判反思便接受了其群体的标准和行为方式,因为它们体现在风俗或习俗中;(3)个人自己思考和评价的行为,考虑某个目的是好的或正确的,作出决定和选择,并只有通过反思才接受他的群体的标准。

尽管对各个层面的思考有助于我们获得一个清晰的有关道德发展之阶段和要素的概念,但重要的是牢记:并没有任何成熟的个体是完全处在一个单一的层面上的。我们都出生于家庭中;我们都从事那些拓展思维的活动;我们都是某一社会群体的成员并且潜在地被它的标准所塑造;我们都在某些场合下思考和选择。

如果我们并不分开思考道德发展的诸要素和动力,而是考察这一发展的过程——它正发生在某个孩子身上,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发生在那些与当下欧洲和美国的道德生活具有最密切关联的民族的历史中——,那么,我们可能会把它描述为人类变得更为理性、更为社会化以及最终更为道德的过程。我们将简单地对这些方面加以探究。

有机体的第一需求是生存和生长。因此,最早的冲动和活动是寻求食物、自我保护以及其他迫切的需要。原始人觅食、睡觉、打斗、建造屋舍,并为后代提供食物和保护。理性化的过程首先意味着更多地运用智慧来满足这些需要。这本身体现在技术工作、工业和贸易,以及利用一切资源增强人类的力量和幸福方面。但是,要使行为变得理性同时意味着引入新的目的。它不仅使人得到他所想要的东西,也改变了他想要的那些东西。这本身外在地体现在人们制造的东西,以及他所从事的职业上。他当然必须拥有食物和住房,但他建造庙宇、制作雕塑并创作诗歌。他创造有关世界的神话和理论。他在商业或政府中追求伟大的事业,这并非为了满足身体的欲望,而是为了体验权力的增长。他创造了家庭生活,通过艺术和宗教把它提升到更高的层面。他并不仅仅靠面包而活,而是逐渐确立起一种理性的生活。在心理学上,这意味着最初我们想要我们的身体所需要的东西,不久便追求那些精神所感兴趣的事物。当我们通过回忆、想象和理性而形成一个更为连续、持久和高度有条理的自我时,我们需要一个更为持久和理想的善来满足自己。这导致了在物质的和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对比,或换言之,在世界和精神之间的对比。

道德发展过程的社会化方面代表了一种与他人发生联系的更强大的能力。正如理性的成长一样,这一能力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它的根基在于某些生物学事实——性别、父母、亲缘——以及相互支持和保护的必要性。但由此而形成的联合意味着大量的活动,这些活动呼唤新的力量并确立新的目的。语言是这些活动中最早出现的产物之一,是朝向更完善的社会化的第一步。各种事业中的合作、服务和货品的交换,为社会艺术的参与,为不同目的而组建的协会,基于血缘、家庭、政府和宗教的制度,所有这些都极大地增强了个人的力量。另一方面,当他进入这些联系中并成为这些群体的成员时,他的兴趣将不可避免地发生转变。从心理学来说,这个过程是一个建立社会自我的过程。模仿和建议、同情和情感、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兴趣有助于成就这一自我。当各种冲动、情感和目的更为确定地被组织为这样一个统一体时,这就可能使他人利益和以我个人的善为中心的利益发生冲突。有意识的个人主义和利他主义成为可能。自我的和他人的利益可以提升到权利和正义的层面上。

以上所述的这些还并非最完全意义上的道德过程。朝向更为理性和更为社会化行为的过程是道德的必要条件,但却并非其全部。需要的是,更加理性和社会化的行为本身应当被评价为好的,从而被选择和追求;或者从控制方面说,我们应当有意识地把社会或理性所确立的法则思考为正确的,把它当作一种标准并且尊之为有约束力的。这区分了较高的和较低的道德形态,前者是一种有意识的目标,而并不仅仅关乎个人品位。它把自我和他人之间的冲突提升到了个人权利和正义、有意的自私或仁慈的层面上。最终它为社会及理性所选择的组织提供了基础,以至于已获得的进步可以在养成的习惯和品格中得到持久的保障,而注意力、义务和爱好之间的斗争、有意识的选择则转向新的问题。

§3.章节的划分

第一部分在对群体生活的一些重要方面加以初步阐述之后,将首先追溯道德发展大体的进程,并随后对以色列、希腊、罗马和现代文明生活中所展现出的这一进程加以专门论述。

第二部分分析行为或道德生活内在的、个人的方面。在更为细致地区分道德行为的含义之后,这一章将论述道德理论所围绕的三个主要概念或范畴,即善、正当(或义务和法律),以及认可(Approbation)和美德(Virtue),最后将讨论道德知识和自我在道德行为中的地位。

第三部分研究作为社会行动的行为。在此不是进行一种总体的研究,而是把注意力放在行为特别有意思和重要的三个阶段上。政治权利和义务、生产、分配和财产权以及国家和家庭生活的关系,这些都展现了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要求学生们进行细致的考察,因为作为公民,他们必须确立自己对这些事情的立场。

假如我们可以发现并辨明伦理原则,这些原则应当为生活中那些不断出现的、要求解决但未解决的问题提供一些指导。无论其他科学怎样,至少伦理学应该具有一些实际的价值。“在人类生活的大剧场里,旁观者的席位是保留给上帝和天使的。”人必须行动;他必须以好的或坏的、正确的或错误的方式行动。倘若他依据人类秩序和进步的一般原则反思、考虑自己的行为,那么,他应当能够更明智地、更自由地行动,并且获得满足——这一满足总是产生在科学的而非无批判的或根据经验法则的实践活动中。苏格拉底给出了研究行为的经典断言:“一个未经审查、未获批判的生活并不值得过。”

参考文献

我们会在每一部分开始以及一些章节结束处给出特定主题的参考文献。我们在此指出一些较有用的手册和最近的代表性著作,并增加一些有关伦理学范围和方法的特定参考书目。鲍德温(Baldwin)的《哲学和心理学词典》(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and Psychology)有选定的目录(尤其参见词条“Ethical Theories”、“Ethics”、“Worth”)和总目录(Vol.Ⅲ),伦策(Runze)的《伦理学》(Praktische Ethik,1891)有好的参考文献。

基本文本,参见:Drake,The New Morality,1928;Everett,Moral Values,1918;Fite,Introductory Studyof Ethics,1903;Mackenzie,Manual of Ethics,1900;Sharp,Ethics,1928;Urban,Fundamentals of Ethics,1930;Wright,General Introduction to Ethics,1929.

英文代表著作和论文,参见:Green,Prolegomena to Ethics,1883(Idealism);Martineau,Types of Ethical Theory,1885,3rd ed.,1891(Intuitionism);Sidgwick's Methods of Ethics,1874,6th ed.,1901(Union of Intuitionist and Utilitarian Positions with careful analysis of common sense);Spencer,The Principles of Ethics,1892-1893(Evolution);Stephen's Science of Ethics,1882.The comprehensive work of Paulsen(System der Ethik,1889,5th ed.,1900)has been translated in part by Thilly,1899;that of Wundt (Ethik,1886,3rd ed.,1903),by Titchener,Gulliver,and Washburn,1871-1901.Among the more recent contributions,either to the whole field or to specific parts,may be noted:Alexander,Moral Order and Progress,1889,2nd ed.,1891;Dewey,Outlines of Ethics,1891,and The Study of Ethics:A Syllabus,1894;Fite,Moral Philosophy,1925;Höffding,Ethik,German tr.,1887;Janet,The Theory of Morals,Eng.tr.,1884;Ladd,Philosophy of Conduct,1902;Mezes,Ethics:Descriptive and Explana-tory,1900;Moore,Principia Ethica,1903;Palmer,The Field of Ethics,1902,The Nature of Goodness,1903;Taylor,The Problem of Conduct,1901;Rashdall,The Theory of Good and Evil,1907;Bowne,The Princiles of Ethics,1892;Rickaby,Moral Philosophy,1888;Nicolai Hartmann,Ethics,tr.by Coit,Vol.I.,1932.

伦理学史:Rogers,A.K.,Morals in Review,1927;Sidgwick,History of Ethics,3rd ed.,1892;Albee,A History of English Utilitarianism,1902;Stephen,The English Utilitarians,1900;Martineau,Types of Ethical Theory;Whewell,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Moral Philosophy in England,1852,1862;Köstlin,Geschichte der Ethik,2 vols.,1881-1892 (ancient theories);Jodl,Geschichte der Ethik,2 vols.,1882-1989(modern);Wundt,Ethik,Vol.II.;the histories of philosophy by Windelband,Höffding,Erdmann,Ueberweg,Falckenberg.

伦理学的范围和方法,参见上面引用的几乎所有著作中的开头章节,尤其是下面:Palmer (Field of Ethics),Moore,Stephen,Spencer,Paulsen and Wundt (Facts of the Moral Life);see also Ritchie,Philosophical Studies,1905,pp.264-291;Wallace,Lectures and Essays on NaturalTheology and Ethics,1898,pp.194 ff.;Dewey,Logical Conditions of a Scientific Treatment ofMorality(University of Chicago Decennial Publications,1903);Stuart,The Logic of Self-Realization,i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ublications in Philosophy,I.,1904;Small,The Significance of Sociology for Ethics,1902;Hadley,Articles on Economic Theory in Baldwin’s Dict.

理论与生活的关系,参见:Green,Prolegomena,Book IV.;Dewey,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thics,Vol.I.,1891,pp.186-203;James,same journal,Vol.I.,330-354;Mackenzie,same journal,Vol.IV.,1894,pp.16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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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柏拉图(Plato):《普罗泰戈拉篇》,第320节及以下。

[2] 英文原书中用斜体表示强调,本书中处理为楷体。——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