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成年人的生活中,只要想有某种动作,我们就可以做到。行走的愿望会立即产生移动行为;发出某个单词的愿望马上会导致那个单词被说出来。我们把钢笔握在手中,通过一系列指向那个目的的肌肉运动来表达我们的思想。我们想移动脑袋,然后就做到了这一点;或者我们选择移动某一根手指,然后就可以移动它。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是,某种运动的观念是如何促使极度复杂的肌肉调节来产生该运动的。我们必须知道,我们的运动为何不再是纯粹的冲动,并且是如何变得想要达到心智的观念中所出现的目的的,即我们的运动是如何变成自主的。

解决问题的基础

在经历之前,我们当然不知道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我们也不知道,为了做到一种特定的行为,比如说行走,我们到底必须执行哪些动作。而且,就是在经历过之后,我们还是没有关于手段与目的之间关系的直接知识。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动作都是通过肌肉的特定排列而实现的,但是我们却不知道这些肌肉以及它们的行为模式。即使我们研究了解剖学,并且知道了我们肌肉系统的排列与行为,这对于我们执行明确的动作还是没有一点帮助。也就是说,即使知道了要执行某种行为需要用到哪些肌肉,这对于我们弹钢琴还是没有帮助。通常情况下,我们只是将注意集中于要达到的目的,而让达到目的的直接手段——肌肉自行其是。因此,解决问题的基础不可能在肌肉系统的知识中找到。然而,它可以在伴随着所有肌肉运动的感觉中找到。

解决问题的本质

每一处肌肉的自发变化都伴随着一种感觉,当然,这种变化可能是冲动地出现的,也可能是通过有意识的意志而出现的。变化的结果就是,产生的感觉成为我们动作的一种信号或符号。必须记住的是,意志并不必须产生肌肉冲动,它只须引导力量使其有利于所需的目的。这样,肌肉的感觉不断把身体状态和组成它的肌肉状态报告给意识。在经历之前,我们不知道这些报告意味着什么;简而言之,我们不知道对应于一种特定感觉的到底是何种变化。我们的经验是由学会解释这些感觉、知道它们代表了哪些行为所组成的。明白了这一点,知道了一种特定感觉意味着一种特定动作之后,我们就可以通过控制感觉来控制动作。换句话说,我们不仅知道了感觉的意义,而且知道了各种感觉之间的连接,以及为了产生其他感觉而将以何种顺序来安排这些感觉。

身体控制的过程

因此,在研究我们如何学会控制身体冲动并把冲动指向某种目的这一过程时,必须研究下面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我们学会如何解释每一种肌肉感觉,并且知道它代表何种动作;而第二个过程是我们能够将这些感觉连接起来,这样,一组感觉就逐渐意味着由同时动作或继时动作所组成的一种特定的复杂行为。我们不仅习得了每一种独立感觉的意义,而且还知道了每种感觉是如何与其他感觉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一个特定结果的。这种过程和注意过程十分相似。在注意过程中,我们为了达到所期待的理智目的,选择了某些感觉并将它们结合起来,同时忽略了其他感觉。只不过在这里,感觉根据一种实际目的而不是一种理智目的,被选择并连接起来了。在身体控制过程中,目的是产生某些外部的变化;而在注意过程中,目的则是产生一些内部的变化,即观念的某种新组合;但是,两种过程却是一样的。从心理学上说,两种过程的目的也是一样的。这是因为,我们对于产生的肌肉变化根本就一无所知,我们仅仅知道伴随着这些变化的感觉。

论述模式

所以,我们应该先研究我们逐渐知道每一种肌肉感觉所代表的是何种行为这一过程,即肌肉感觉变得明确、动作变得具体的过程,然后研究肌肉感觉变得更加广泛、动作之间相互协调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将不同的肌肉感觉同时性或者继时性地连接起来的过程。

1.运动冲动之间的差别

有些运动冲动是本能的或者遗传得来的,它们被调节来达到某些具体但无意识的目的。除了这些冲动外,其他所有的运动冲动在最初都是含糊的、不明确的,并且遍及整个系统。对于婴儿而言,渴望食物的运动冲动正是被调节来产生这些行为的:获得食物所必需的行为;吮吸行为;和我们已经研究过的其他冲动相联系的行为。但是绝大多数的肌肉冲动都没有这种明确的调节。这些冲动在最初就根据它们的强度而使自己扩散到整个系统,并且未能达到任何明确的结果。存在一种运动冲动,但是这种冲动并没有本能地搜寻实现目的的精确手段。它在整个身体不确定的运动中丧失了它自己;说话、写字等等冲动也是如此。我们必须先研究如下过程——冲动如何变得越来越明确,继而产生一系列的动作。

试验过程

这个过程依靠的是试验的过程。它可以通过小孩习得伸手拿到一个物体的方式来加以说明。这种行为有它的基础,也就是前面已经讲过的抓握反射冲动。比如说,小孩看到了一个色彩鲜艳的球。这唤起了小孩一种想抓住球的纯粹本能冲动。小孩可能失败了,因为他够不到球。但是从这次失败当中,小孩学到了一些东西。他知道了某一种视觉是与物体的距离相联系的,其中离物体的距离比他胳膊还长。通过反复的失败,由于他胳膊和身体的动作,在他的视觉意识和肌肉感觉之间就建立起了一种确切的连接。但是,小孩也可能可以抓住物体。倘若如此,那么在距离和伴随着成功动作的肌肉感觉之间就形成了一种连接。通过反复的经验,这种连接变得巩固下来。因此,习得抓住物体的过程是由视觉和肌肉感觉之间形成连接而组成的。其中,视觉意味着距离,肌肉感觉意味着动作。

进一步的例证

试想一个小孩正在学习说话。这里我们的出发点是发出声音的反射冲动;问题就是用一种方式来控制这些冲动,以至于能够产生发音清晰的语音。小孩听到人们用某一种声音来指某些物体。这样,他的任务就是使他的某种反射声音(这是他库存的原材料)与他听到的声音相符合,即复制出听到的声音。小孩的尝试会有部分的失败,但是每一次失败都让他排除了某些声音。他的失败感让他连续地抛弃了许多声音;同时,每一次成功的尝试都会在声音感觉(代表了某种物体的信号)和肌肉感觉(代表了产生这种声音的运动的信号)之间形成一种连接。小孩学会用肌肉感觉来解释声音感觉,也学会用声音感觉来解释肌肉感觉。这个试验过程产生了以下三个结果:

①它使得意识中对所要达到的目的有一种确切的观念。我们不应该把这个问题看成是,好像小孩一开始就对他要达到的目的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他只需要学会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其实,小孩对于达到一个目标要做出哪些行为,或者在他学会一个单词之前他要学会这个单词应该如何发音,都只有一个非常不明确的观念。只有当他达到目的之后,他才会知道目的到底是什么。开始时他对于所要达到的目的只有一种模糊的意识,而他的试验结果是他知道了目的是什么。这样,他的模糊冲动就在他执行某种行为的确切观念中,拥有了明确的形式。

②只有当行为的观念变得十分明确时,动作才获得了定位性。最初的动作是模糊和分散的,就像动作的观念一样。学习行走的小孩会移动他的整个身体。当学习写字时,运动冲动扩散到胳膊、头部、嘴巴和舌头,并有可能或多或少扩散到了整个身体。学习弹钢琴也是如此。但是,小孩试验的结果是运动冲动变得分化开来。运动冲动不再无差别地通过身体的每一处肌肉来寻找出路,而是被限制在特定的渠道了。简而言之,动作变得专门化了。

③做出一个动作所需要的刺激越来越少了。这主要是由于冲动被限制在了一个明确的渠道。只要冲动力量扩散开来使整个身体都运动,那么就需要大量的能量,而其中大部分能量都浪费掉了;达到一个结果所必需的一部分动作是需要能量来执行的,而当能量仅仅用于这一部分动作时,它才是经济的。随着每一个动作的定位,刺激也被节省了。当单独采用正确的渠道来执行某个动作时,最初的冲动力量中的百分之一就已经足够了。结果就是:用于产生动作的剧烈刺激越来越少,而内部刺激却越来越多。

所需刺激的程度

很有可能,最初的刺激就是整个有机体对于食物的需要。其实,只需对整个有机体平衡的一种扰乱,就完全足够了。在下一个阶段,是某一种感觉所带来的突然而剧烈的感受,比如一种突然的痛苦,一道明亮的光。由于受到正确的指引,力量变得越来越有用。这样,另一个人执行的行为就产生了足够的干扰,推动着我们也做出那种行为。随着这个过程的发展,我们不必再把我们看到的行为作为一个刺激,另一个人的要求或暗示就足够了。于是,当内部产生用于激发那种行为的行为观念时,最后的发展也就完成了。如果刺激完全是观念的,那么它必须将过剩的神经力量疏导入正确的渠道。心智不再需要监视能量的总体消耗;它好像只需要打开阀门将能量释放掉,并且通过它自己的自我执行机制来指引能量。对目的的一种观念,就是一个足以开启阀门的刺激。

2.运动冲动的组合

所有的身体控制都包括运动冲动的协调和相互连接。为了能够行走,仅有一个关于目的的明确观念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每一个动作的定位过程。此外,还必须知道动作过程的每一个连续的和同时的步骤,不同的动作之间必须是协调的。这也是通过试验过程产生的。通过试验过程,小孩不仅学会把某些肌肉感觉与一种特定的触觉或视觉连接起来,还学会把不同的肌肉感觉相互连接起来。假设试图说出一个特定的句子。除了刚刚描述过的过程之外,还将会有伴随着继时性声音的所有肌肉感觉之间的连接。在弹钢琴时,还会加上伴随着同时性声音的肌肉感觉之间的连接。简而言之,连续性连接和同时性连接的原理已经足以说明运动冲动的不同组合现象。连接起来的感觉变成了连接动作的标识。下面讨论这种连接过程的三种结果。

①将要执行的动作观念变得更复杂了。婴儿的动作是由一种非常简单而且直接的观念开始的。他最初的自发努力都仅限于那些包含着极少元素的动作,并且行为目的也是直接存在的。当目的非常遥远,只能通过大量行为的系统调节才能达到时,对目的的意识只有到运动冲动的组合已经实现了这样的部分目的之后才能形成。于是,只有在时间上相对比较遥远,由许多较小的行为组成的目的,其观念才存在于意识中。人的生活指向未来,他能够意识到他现在的行为不会自生自灭,而是指向未来。例如,设想一个人正在学习经商。他必须在自己面前设置一个数年都不可能达到的成就的观念,并且必须认识到他的动作同这些年里所渴望达到的目的之间的从属关系。在意识中,这种观念变得更加复杂,并且进一步在时间上映射出来。

②随着观念变得更加复杂,动作的范围也扩展了。最初的动作都是孤立的。每一个动作都没有超出自身之外的意义。随着对综合目的的意识的增加,这种孤立性消失了。每一个动作都只在参考与之组合的其他动作上被加以考虑,同时所有的动作都从属于一个共同的目的。在一个完全受意志控制的成人身上,几乎所有的动作——不管是娱乐还是工作——都是依照他想达到的最后统一的目的而被连接在了一起。首先,这包括一个抑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所有未被考虑用来达到目的的动作都被抑制了;其次,还包括一个协调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剩下的动作之间形成了相互协调的关系;最后还包括一个调节(accommodation)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动作都被调节用来达到存在于意识中的那个目的。

③对动作的控制也逐渐加深了。动作好像变成了身体结构的有机成分。身体变成了一个越来越服从命令的工具,一个更适合于它的目的、对触摸也更有反应的机械装置。孤立的行为变成了有能力的行为。那些千辛万苦获得的行为变成了自发的功能。这样就产生了大量的行为能力——行走能力、说话能力、读写能力和经商能力。获得变成了功能,控制变成了技能。这些能力也是倾向。它们不仅构成了一种能够以特定的方式来做出行为的机械装置,而且是一种自动化的机械装置。当意识没有在它面前放置一个目的时,它能够自行行动。正是这种控制的深化,构成了我们所说的习惯。

意志的本质

其实,在研究这种身体控制过程时,我们一直以一种具体的方式在研究意志自身的本质。意志有时被说成好像是我们本质之外的一种力量:它有时候是一种法制(legislative)力量,为情感和冲动设置了许多规定;它有时候又是一种执行力量,执行着压制冲动的理智法令。于是,意志被看成是指引身体从事各种行为,并且产生了这样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像意志这样的精神力量是如何能操纵像身体这样的物质实体的。但是,这些观点只是因对意志概念的理解不完全所造成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意志并不是位于身体之外来指引身体执行某些动作。行为的执行也就是意志的存在。意志是情感和理智的具体结合体;情感让我们指向特定的结果,理智认识到这种结果、结果的目的以及达到目的的手段,并且将这种结果作为一种有意识的动机或目的放置于情感中,从而对它们加以控制。这整个过程就是意志。代表手段和目的的理智运作(operation),和驱使我们达到目的的情感,并不是独立存在的。

例证

例如,让我们看看学习行走的过程。意志是在何处产生的呢?首先,我们或多或少拥有无意识的情感作用;我们渴望肌肉系统得到练习,并且这种情感倾向于沿着特定的方向来驱使肌肉系统从而产生运动。我们当然不知道所渴望的目的是什么,以及目的是如何达到的。但是冲动产生了特定的行为。通过儿童的本能,并且更特别的是通过其他意志的帮助,有些冲动被看作是无用的、没有目的的,并且受到了抑制;而其他的冲动则是成功的。从那些成功的冲动中,理智有意识地构造了目的的观念;于是就出现了行走和组成行走的手段的观念。但是,这个目的只是达到该目的所依靠的各种运动冲动的定位过程和组合过程而已。这样,冲动得到了控制。所以,我们可以说冲动受到了意志的控制;然而更合适的说法是,冲动的控制,冲动与理智、情感与目的的结合,就是意志。当我们考察成人习得一门外语的例子时,我们就会发现其实过程是相同的。除了成人在为了达到最终追求的目的时,不必如此多地依赖情感的无意识控制外,随着他的理智进一步发展,他还可以利用别人已习得的结果。简而言之,有意识的模仿比无意识的情感在达到一个目的中起到了更大的作用。意志元素是相同的。它是为了达到一个被理智所认定的目的的各种冲动之间的协调过程。

身体与意志

因此,意志不是一种身体外部的力量。只要身体被组织起来执行某些特殊而复杂的行为,那意志(只要涉及身体控制)就是身体。通过构成身体的机制以及表达,意志已经赋予它自己具体的存在。换句话说,只要涉及身体控制,意志的存在就表现为对运动冲动加以限制和结合,以便它们之间能够形成相互的协调关系。目的仅仅只是协调的另一种说法。意志并不是形式化的,它拥有实际的内容。

意志的双重本质

因此,只有当心灵通过运动冲动的试验,从而达到使得这些冲动之间拥有一种理智而协调的关系的目的时,意志才能获得具体的存在。但是,为什么情感倾向于将它们自己投射到一个目的呢?为什么自我要拿情感来进行试验?它为什么抑制或拒绝一些无用的情感?又为什么要采用其他的情感呢?最后两个问题的答案是:因为自我在一种情感中感觉到痛苦,而在另一种情感中感觉到满足。但是,它为什么应该是这样的呢?这些问题让我们认识到,心灵通过它的冲动,一直感觉到一个目的,并且心灵不断地受到情感的指引,使得行为不断向目的前进,并通过伴随着的满足与不满足表现出来。达到这个目的的实际过程,使意志变得清晰了,并赋予意志以明确的形态。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意志拥有双重本质。一方面,意志建立(最初肯定是以情感的形式)了一个目的,并且把冲动指向这个目的;同样地,意志就是所有自我实现的来源和动力。另一方面,意志是指这个目的实际的实现,它是冲动之间的明确协调。因此,意志也是实现了的自我。在后一种形式中,意志只是一种明确而具体的存在。然而,自我以冲动为形式的无意识投射,和接下来对冲动进行试验直到它们变得协调的过程,这些都是意志的明确实现的来源。换句话说,意志是它自身的原因。我们的实际生活过程,仅仅只是意志赋予它自身以明确表现和客观形式的过程。也只有当意志已经实现了它自身时,我们才能说出意志到底是什么;但是,意志从来不会在每一个实现中被耗尽,它的后续行为仍是以冲动为形式的,并且朝向一个还未明确形成的目的。意志的连续行为是心理生活中所有变化和成长的根源。

意志的依赖性

另外,必须记住,身体控制的可能性依赖于个体意志与他人意志之间的连接。在较低级的形式中,比如运动,身体控制要依赖于他人的意志,这不仅因为他人意志提供了模仿原型,而且还因为他人意志带来了指导、鼓励和赞同。如果要婴儿自食其力,那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婴儿要么从来都不会完成那个行为,要么就是要经过一段长得多的时间并且非常笨拙地完成它。在说话、书写等较高级的身体控制形式中,不仅要依赖前面已经提过的那种意志,还要依赖于原材料,这是因为(个人)意志的内容要归因于他人的意志。在学习说话时,个体只是借用了他所在群体的意志产物。事实上,在学习行走时,他不是自己创造了行走。他只是通过他的意志,在别人意志的指引下复制出了特定的身体关系。而在学习说话时,他的复制也是处在别人意志的指引下,并且他复制的行为将其自身归因于这些意志;他通过身体过程复制了社会关系。

第19章注释

卡朋特:《心灵哲学》,第209—218页、第279—315页、第376—386页和《当代评论》第十七章,第192页及以后的内容;考尔德伍德:《心脑关系》,第五章;洛采:《心理学纲要》,第83—88页;拉扎勒斯:《精神生活》,第二卷,第59—71页;乌尔里齐:《身体与心灵》,第二卷,第301—321页;施奈德:《人的意志》,第407—452页;施泰因塔尔:《心理学与语言学入门》,第263—289页;霍佩(Hoppe):《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