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乔治起了个大早。——乔治、哈里斯和蒙莫朗西不喜欢冰冷的河水。——我的英雄气概和决心。——乔治和他的衬衣:有寓意的故事。——哈里斯下厨。——历史回顾,特别为学校使用而作。

我第二天早上六点就醒了,发现乔治也醒了。我们转身想继续睡,但却睡不着。如果当时有什么事情要求我们不能再睡而是马上起来穿衣服的话,我们在看表的一瞬间就能倒下睡着,一直睡到十点。但我们至少两个小时内都不需要起床,而我们这么早起来完全是非常荒谬的,所以按照大自然一定要和我们对着干的规律,我们俩现在觉得再睡五分钟都会要了我们的命。

乔治说,十八个月前,类似这样却更糟糕的事情也发生在他的身上。那时候他一个人租了一位吉平斯太太的房子。他说一天晚上表坏了,在八点一刻的时候停了下来。但当时他没有发觉,因为他睡觉的时候忘记了上弦(这对他来说是很少见的情况),他把表挂在枕头上,也没有再看一眼。

那时是冬天,近冬至日,再加上下了一个星期的雾,所以乔治早上起床的时候天还很黑,他看不出具体是什么时间。他伸手把表拿下来,时间是八点一刻。

“我的神啊!”乔治大喊,“我九点就得赶到城里。为什么没人叫我?噢,太不像话了!”于是他扔下表,跳下床,洗了个凉水澡,穿上衣服,用凉水刮好胡子——因为没时间等热水了,接着他跑回去再看了一眼表。

不知道是因为刚才被扔到床上的振动让表又走起来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乔治说不上来,反正这表从八点一刻开始走了,现在已经是差二十分九点。

乔治抓起表,冲下楼。客厅里漆黑漆黑的,一片寂静。没有生火也没有早餐。乔治说这房东吉平斯太太可真不像话,并且决定晚上回家的时候把这话告诉她。接着他急忙穿上大衣、戴上帽子、拿起他的雨伞朝前门出去。门居然还没有打开。乔治咒骂吉平斯太太是个懒惰的老女人,而且认为大家不能按时起床是非常奇怪的事情。他打开门锁,冲了出去。

他跑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才发现周围有些奇怪,因为路上没有什么人,店铺也都没有开门。那天早上显得非常黑,雾也很大,但是这样商店就不开门了还是显得很奇怪。他必须去上班,难道其他人能因为天黑雾大就赖在床上么?

最后他到了霍尔本,没有一扇窗开着!周围没有一辆公车!视野内只看得见三个人,其中一个是警察;还有一辆装满了卷心菜的推车和一辆破烂的马车。乔治拿出表再看看,差五分到九点。他站定了之后数数自己的脉搏,弯下腰摸摸自己的腿。接着,他手里拿着表,向警察走去,问他现在什么时间了。

“现在几点?”那人问,用怀疑的眼神上下打量乔治,“怎么,仔细听听吧,你能听到敲钟的声音。”

乔治仔细一听,附近一座钟立即遵命响了起来。

“可是只响了三下!”钟敲完之后,乔治用受伤的语气说。

“嗯,那你想要他敲几下呢?”这位警官说。

“不是该九下么?”乔治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他的表。

“你知道你住哪儿么?”这位公共秩序的维持者问。

乔治想了想,告诉他自己的地址。

“啊,就是那儿啊,是么?”那人说,“嗯,你最好听我的建议悄悄回去,戴好你的表,别再折腾了。”

于是乔治又回家了,一边走一边想,然后到家自己开门进去了。

他刚到家的时候,本来准备脱了衣服再睡一觉;但是想到还要重新洗漱穿衣,他决定还是不要上床了,干脆坐着在躺椅上睡觉。

但他却睡不着了:他一辈子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所以他点上灯,拿出棋盘,自己下了一盘棋。但这样还是很无聊,时间还是过得很慢,于是他放下象棋,开始看书。但书也看不进去,于是他穿上外套出去散步。

外面冷清得可怕,而且非常阴沉。他遇到的警察都用毫不掩饰的怀疑眼神看他,而且用灯照他,还跟着他走。这对乔治产生了影响,最后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干了什么坏事,所以他一听见有规律的皮鞋声朝他走来,他就溜到小街或者黑暗的门廊里躲起来。

当然,这样的行为让执法者对他更加不信任,他们朝他走过来,把他拖出去然后问他到底在干什么,当他回答:“没干什么。”他只是出来散步而已(在凌晨四点钟),他们看上去一点也不相信他,两个便衣警察跟着他回家,看看他是不是真的住在他说的地址。他们看他拿出钥匙开门进去之后,又在街对面找了个地方继续监视这栋房子。

他进门后想把火升起来,然后自己做早餐,这样可以消磨时间。但不管是去搬煤桶还是拿茶匙,他总是搞不定,不是被绊倒就是把东西掉在地上,而且发出很大的声音,让他很担忧会不会吵醒吉平斯太太,而她会认为是有强盗进门而大喊:“警察!”于是外面的两个侦探就会冲进来,把他铐走,拖到犯罪法庭去。

他现在都有点精神失常了,他开始想象审判,他试着向法官解释情况,但没人相信他,于是他被判了二十年劳役,他的母亲伤心而死。于是他放弃做早餐的计划,穿上外套,坐在沙发里,直到吉平斯太太七点半的时候走下楼来。

他说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早起过,这对他是个很深刻的教训。

我们裹着毯子坐在那里,听乔治讲述这个真实的故事。他讲完之后,我拿起一支船桨来叫醒哈里斯。敲到第三下的时候才管用,哈里斯翻了个身,说他一分钟后就下楼,并且决定穿他那双捆鞋带的靴子。很快,我们就用钩杆让他明白他到底身在何处,他突然坐起来,让一直趴在他胸口睡觉的蒙莫朗西一下子滚到船的另一头。

接着我们收起船篷,大家都把头伸到舷外,看着河水,不禁发抖。我们原本打算是早上起来,把毯子和披肩扔开,把船篷掀开,然后大叫一声跳进河里,好好地游个泳。但是现在到了早上,我们却兴趣索然。河水看上去又潮又冷,而且风也很凉。

“好吧,谁先来?”哈里斯最后发话了。

完全没有争先恐后的场面。乔治先想出解决方案,他要回船里去穿袜子。蒙莫朗西不自觉地发出嚎叫,好像想想这个念头就让他心生恐惧。哈里斯则说下去后再上船就很困难了,于是回头去找他的裤子了。

我一点也不想就这么放弃,虽然我也不想尝试跳下去的滋味。我想,水下也许有树枝和水草,我本来想折衷一下,走到水边用水浇洗一番,于是我拿了毛巾,沿着一根伸到水面上的树枝慢慢爬去。

外面非常冷。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到脸上。我想我还是不要把水浇到自己身上了。我想回到船上穿上衣服。于是我转身回去,但在我转身的时候,这愚蠢的树枝断了,我和毛巾一起掉进水里,溅起大大的水花。没等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我已经在河中间喝了一加仑泰晤士河水。

“啊呀!吉姆已经下去了,”我浮出水面的时候听见哈里斯说,“我真没想到他有勇气跳下去。你呢?”

“你还好么?”乔治大声喊。

“挺不错,”我牙齿打着架回答,“你们不下来就是傻了。我可不想错过这个。你们为什么不试试呢?只需要一点决心就好了。”

但我还是没有能劝动他们。

那天早上穿衣服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挺有趣的事情。我回到船上的时候非常冷,急急忙忙地想穿上衬衣的时候,我却不小心把它掉进水里了。这让我火冒三丈,特别是在乔治忍不住大笑起来的时候。我可不觉得有什么好笑的,就这么告诉了乔治,但是他却笑得更厉害了。我从来没见谁笑得那么厉害过。最后我对他忍无可忍,于是说他是个又疯又傻的蠢货。但他却越笑越厉害。接着,当我正在捞起那件衬衣的时候,我发现那根本不是我的衬衣,而是乔治的,我之前看错了。这下我突然觉得这件事情非常搞笑了。我越是看着乔治的湿衬衣,又看着大笑的乔治,越觉得很有趣,于是我笑得禁不住又把衬衣掉进水里了。

“你要不要、要不要把衬衣捞起来啊?”乔治在大笑间隙问道。

我有一阵完全没法回答他的问题,因为笑得太厉害了,但是最后,我终于忍住笑回答他:“那不是我的衬衣——是你的啊!”

我从来没见过谁变脸变得这么快。

“什么?”他大喊,急得跳了起来,“你个傻蛋!你做事为什么不能小心一点?你完全不配待在船里,你不配!把钩子给我!”

我试着让他理解这事儿有多搞笑,但他不懂。乔治有时候在理解幽默方面很愚钝。

哈里斯建议我们早餐吃炒鸡蛋。他说由他来做。从他的角度来看,他炒鸡蛋是很在行的。在野餐和划船的时候,他经常做这道菜。而且他炒鸡蛋已经很出名了,从他话里我们感觉到,只要吃过一次他的炒鸡蛋,以后就再也看不上别的食物了,吃不到他的炒鸡蛋,就只能日渐憔悴,悲伤死去了。

他说得我们禁不住口水都流出来了,于是我们拿出炉子、煎锅和剩下的在路上没有被打破弄得满篮子都是的鸡蛋,恳求他赶紧动手。

但是他打蛋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些麻烦——或者也不算什么大麻烦,因为要将鸡蛋一打碎就放进煎锅里,而不是他的裤子上、袖子上,似乎更棘手。最后他还是打了半打鸡蛋到锅里,然后就蹲在炉子边,用一把叉子搅着鸡蛋。

这看上去是很麻烦的事情,至少对我和乔治而言。每当他靠近炉子的时候,就会烫到自己,不停地把手里的东西扔掉,然后骂骂咧咧。实际上,每次我和乔治转身看他的时候,他都在上演这出戏。我们最初还以为这是烹饪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呢。

如果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炒鸡蛋,我们一定会以为那是红种印第安人或者桑威奇群岛上某种需要一边跳舞一边念咒语才能烹饪的菜。蒙莫朗西跑过去把鼻子放在上面闻,结果油脂溅了出来烫到他,于是他也开始跳舞念咒。总的说来这是我见过最有意思的一次演出,表演结束的时候乔治和我都觉得恋恋不舍。

结果并不像哈里斯预期的那么成功,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炫耀的东西。六个鸡蛋进了那只煎锅,出来的却只有一勺烧焦的东西,让人一点食欲也没有。

哈里斯说是煎锅的问题。如果用一只煮鱼的锅和煤气炉,结果会好很多。我们决定没有搞到这些设备之前就再也不要尝试炒鸡蛋了。

我们吃完早餐的时候阳光已经很强烈了,风停了下来,这个早上真是意想不到地美好。眼前看到的事物没有什么能让我们想起十九世纪,我们望着清晨阳光下的河水,我们觉得我们与一二一五年那个永垂不朽的六月清晨之间的几个世纪都已经消失了,我们这些英国自由民的儿子,穿着家里织的布衣服,腰上插着匕首,等在这里见证历史书写那伟大的篇章,一直过了四百多年,才由一个叫奥利弗·克伦威尔的人,经过深刻的研究,把这件事情的意义传递给了普通民众。

这是个美好的夏日清晨——阳光明媚、和风拂面、安静祥和。但空气中激荡着大事即将发生的气息。约翰王在邓克罗夫特大厅过夜,前一天,在斯泰恩斯小镇上回荡着全副武装的人身上的金属撞击声,还有马匹踏过坚硬的路面石头发出的声音,还有军官的喊叫声,留着胡子的弓箭手、钩刀手、矛枪手还有说着奇怪语言的外国标枪手发出的恶声诅咒和粗鄙玩笑。

身着华丽战袍的骑士和侍从也骑马来了,身上满是长途奔波的尘土。整个晚上,胆小怕事的老百姓经常被迫打开大门,接待一群群粗鄙的士兵,因为他们需要找到吃饭睡觉的地方,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最高要求,这家人就要遭殃了。因为现在剑就是法官,就是原告和刽子手,在这动荡的年代,以武力取了东西,只要饶了原来拥有者的性命就行,当然是如果他们愿意的话。

在市场中央熊熊燃烧的篝火周围,聚集着越来越多贵族的军队,他们大吃大喝,唱着不着调的酒歌,夜色越来越深,他们却一边赌博一边争吵。他们支起的武器上,他们粗鄙的身体上,都被火光映射出奇怪的光影。镇上的小孩偷偷地窥探着他们,想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健壮的农妇一边笑一边走近他们,和这些昂首阔步的士兵开着在酒馆里听过的玩笑。他们和村里的乡下人可不一样,现在没人看得起乡下人了,那些乡下人只能远远躲在后面窥探,宽大的脸上挂着空虚的笑容。周围的田野间,暗淡的火光从更远处的营地传出来,因为这边有贵族的士兵在集中待命;那边也有虚伪的约翰王的法国雇佣军像恶狼一样窥视着。

这样,每条黑暗的街道上都布置了哨兵,每个高地都有瞭望的篝火。黑夜渐行渐远,不久之后,在这宁静的泰晤士河畔山谷里,伟大的一天将要来临,它将决定着以后很多代人的命运。

灰色的黎明到来的时候,在这两个岛靠下游的那一个上面,也就是我们现在所在地方靠上一点儿,工人们劳作的声音已经传出来了。昨天傍晚运来的大帐篷已经被支撑起来,木匠们正在忙着钉一排排的座位,伦敦来的学徒带来了五颜六色的布料和丝绸,还有金银织成的锦缎。

啊,远处斯泰恩斯蜿蜒的河边大道上,又一群人朝着我们走过来,一边大笑,一边用低沉粗鲁的声音交谈,他们是几个孔武有力的战斧手——都是贵族的手下——他们在我们上游大约一百码的地方停了下来,抄着手等在那里。

这样,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了,大路上不断有武装着的人群走来,他们的头盔和胸甲在低低照射过来的朝阳下闪闪发光。远远看去,这条路上好像挤满了明晃晃的刀枪和奔腾的骏马。骑兵从一个队伍跑到另外一个队伍,高声喊着什么。小旗帜在温暖的风中懒懒地飘扬。人群中偶尔有些骚动,队伍向两边闪开,一位显赫的贵族跨着战马,由侍卫们簇拥着走上来,站在他的农奴和家臣面前。

我们对面库珀山的斜坡上,聚集了一大批好奇的乡下人和看热闹的城里人。他们都是从斯泰恩斯跑来的,没人知道到底这里是在干什么,但每个人都对这即将目睹的伟大事件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说这事对所有的人都大有裨益,可上了年纪的人却摇着头说,这样的话以前他们也听过。

远至斯泰恩斯的河面上,已经到处遍布着小帆船和小艇,以及小渔船——这种小渔船现在已经过时了,只有穷人才用。在水流湍急的地方,也就是多年后修建贝尔堰水闸的地方,这些船都由健壮的船夫划着或者拉着向上游行进。他们壮着胆,尽量近地靠着那些有篷的大船。这些大船都做好了准备,将把约翰王送去签署那决定英国命运的大宪章。

已经是中午了,我们和其他人一样等待了很久,有小道消息传说狡猾的约翰王又一次从贵族的手里逃跑了,而且已经在他的雇佣军的护卫下偷偷离开了邓克罗夫特大厅,他不仅不会签署人民自由的法案,反而会在不久之后开始搞新的鬼花招。

这可不行!这次他算是被死死控制住了,虽然也想过溜走逃跑,但是都失败了。大路远方一小片尘土飞扬起来,越来越近,越来越大,许多马蹄落地的声音越来越明显,他们穿过一群群站着的人们,挤出一条大路飞奔而来。这队人马是衣着华丽的贵族和骑士们。周围骑马的都是贵族手下的自由民,而约翰王则被围在中央。

他骑马来到了大船停泊的地方,那些显赫的贵族走出队列迎接他。他面带笑意和他们打招呼,说着客套话,仿佛是在出席一场为他准备的盛宴。但是当他起身下马的时候,他匆忙地扫视了一下跟在他身后的法国雇佣军,又看了看包围着他的贵族们肃穆的队伍。

已经太晚了么?如果对他身边不设防的骑士大力一击,朝着他的法国部队大喊一声,朝前面没有准备的人群奋力一冲,这些反叛的贵族也许就会后悔阻挠了他的计划!即使在这样的时候,勇猛的铁腕也许还是可以扭转时局的。如果是查理王就不一样了!自由之杯也许会从英国的唇边落地,自由的美酒也许要一百年后才能品尝到了。

但是,在这些勇猛的英国战士面前,约翰王的勇气消失了。他握着缰绳的手垂了下来,翻身下马,坐上了打头的船。贵族们跟着上了船,他们的手都握在剑柄上。出发的命令下达了。

这些装饰得很耀眼的沉重大船离开了兰尼米德的岸边,在湍急的水流中笨重地逆行。后来,它们发出了低沉的声音,擦过小岛的岸边。这个小岛从此便被称为大宪章岛。约翰王登上河岸,我们屏息等待,直到一声欢呼冲上云霄,现在我们知道,英国自由的基石已经牢牢奠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