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匹兹太太叫醒我们。——乔治大懒虫。——“天气预报”骗局。——我们的行李。——小男孩的恶作剧。——人们围观我们。——我们声势浩大地坐车走了,到了滑铁卢车站。——西南铁路公司的工作人员对火车这种俗事一无所知。——我们在船上漂荡。

第二天早上是波匹兹太太把我们叫醒的。

她说:“先生,你们知道现在已经快九点了么?”

“九什么?”我大叫,吓得跳起来。

“九点钟,”波匹兹太太的声音通过门上的钥匙孔传了进来,“我想你们睡过头了吧。”

我叫醒哈里斯,告诉他已经九点了。他说:“我以为你六点就要起床。”

“我是这么想的,”我回答,“你为什么没叫醒我?”

“你不叫醒我,我怎么叫醒你?”他反驳,“现在我们得十二点之后才能到河边了。我不知道你到底还有没有必要起床。”

“嗯,”我回答,“算你运气,我起来了。如果我没叫醒你,你可以在这里整整睡上两个星期。”

我们在这里互相责骂了几分钟,直到我们被乔治的鼾声打断。波匹兹太太叫醒我们之后过了那么久,我们这才想起乔治的存在。他就躺在那儿——这个当时问需要什么时候叫我们起床的人——稳稳地躺在那里,大张着嘴,双膝竖起。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起床之后如果看见别人还在睡觉,就会非常生气。对我来说,看见有人把生命中如此宝贵的时光——一去不复返的光阴——浪费在畜生般的睡眠当中,是很难以忍受的。

乔治就是这样,把无价的时光懒惰地抛在身后。他宝贵的生命,此后他每一秒都要好好算计的生命,就这样白白浪费了。他本可以起床,往自己嘴里塞点鸡蛋和培根,或者惹怒小狗,或者调戏女佣,而不是四仰八叉地躺在这里,睡得失去了灵魂。

这想法很让人害怕。哈里斯和我好像同时体会到这点,我们决定拯救他。为了这崇高的目的,我们忘记了我们之间的争执。我们飞奔过去,把他身上的衣服扔掉,哈里斯还拿起拖鞋扔在他身上,我又在他耳边大喊,他这才醒了过来。

“怎么回事?”他终于发觉了,坐起来问道。

“起床!你这个大头胖子!”哈里斯咆哮道,“差一刻就十点了。”

“什么!”他大叫一声,从床上跳起来掉进了澡盆里,“到底是谁把澡盆放这儿的?”

我们说他连澡盆都没看见,简直太傻了。

我们穿好衣服,轮到细节部分的时候,才想起牙刷、刷子和梳子都已经打包到行李中了(我就知道我的牙刷一定会是我的死穴),所以我们还得下楼去,把它们从包里翻出来。刚弄好,乔治又说要拿剃须装置。我们说他今天还是不要刮胡子了,因为我们不能为了他再次翻开行李,无论为谁也不能。

他说:“别乱来。我可不能就这样进城去。”

不刮胡子当然有点对不起伦敦城,但别人难受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正如哈里斯用他那通俗的话说,伦敦城也只有将就了。

我们下楼吃早餐。蒙莫朗西邀请了两只其他的狗来为他送行,他们正在台阶上打架消磨时间。我们用雨伞让他们安静下来,这才就座吃我们的猪排和冷牛肉。

哈里斯说:“吃好早餐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先吃了两块猪排,因为他说猪排要趁热吃,牛肉可以等等再说。

乔治拿起报纸,把有人划船时丧命的新闻读给我们听,还有天气预报,说“雨,寒冷,阴雨转晴”(说起天气总是那几句不好的话),“时有雷雨,东风,米德兰各郡(伦敦及海峡地区)有低气压。晴雨表下降”。

我确信,在一切我们经常遇到的无聊又讨厌的夸夸其谈中,天气预报的鬼话最让人生气。它预告的正是昨天或者前天的天气,却与今天的天气截然相反。

我记得有一次深秋,我的一个假期完全被当地报纸上的天气预报给毁了。周一,报纸上说:“今日大雨,间有雷雨。”所以我们放弃了野餐,整天待在室内,等着下雨。人们不断经过我们门口,坐着各种马车愉快地游玩去了,阳光明媚,不见一丝云彩。

“啊!”我们站在门口看着他们说,“等他们回家的时候一定淋成落汤鸡。”

我们一边偷偷笑着,一边想象着他们浑身湿透的样子。接着我们走回去拨弄下壁炉的火,拿起书,整理我们的海草和贝壳标本。十二点的时候,阳光晒到屋子里,热气让人难以忍受,我们开始怀疑大雨和雷雨到底什么时候才来。

“啊!一定是下午,等着瞧吧。”我们对彼此说,“噢,那些人不淋湿才怪呢。那才有趣!”

一点钟的时候,房东太太来问我们是不是要出门,因为今天天气很好。

“不,不,”我们回答,一边会心地微笑着,“我们可不出去。我们不想被淋成落汤鸡,不去不去!”

到了下午即将结束的时候,仍然一点下雨的迹象都没有,我们互相安慰说大雨一定是说来就来的,就在人们回家路上,大雨倾盆而下,到处都找不到躲雨的地方,一定会淋得湿透了。可是一滴雨也没有下,整天都晴朗得不得了,晚上天气也很不错。

第二天早上,报上天气预报说今天“温暖,晴朗,高温”。于是我们穿着薄薄的衣服出门了。半个钟头之后,开始下起大雨,寒冷的风刮了起来,持续了一整天。我们回家之后,感冒、关节痛一并袭来,只能上床睡觉了。

天气是我永远捉摸不透的东西。我从来搞不懂。晴雨表一点用处都没有,它和报纸上的天气预报一样误导人。

去年春天我住在牛津的一家酒店,当我到那儿的时候,晴雨表指向“晴朗”。外面正下着大雨,而且下了一整天。这让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拍了下那晴雨表,它马上升上去显示“非常干燥”。有个伙计正好路过,他说这应该是明天的天气。我想它可能说的是上上周的天气。不过那伙计说他可不这么认为。

第二天早上我又拍了下晴雨表。它升得更高了,雨却下得更大了。周三我又去敲了一下晴雨表,指针沿着“晴朗”“非常干燥”“高温”一路爬升,直到被一颗小钉子挡住,不能再往上走了。它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在制造的时候就注定了不能更好地预报好天气,不然它就要坏了。很明显它还想上升,可以预言旱灾、水灾、酷暑、热风等类似天气,但这小钉子却阻止了它,所以它只能罢休,指着平淡无奇的“非常干燥”。

与此同时,屋外的雨像洪流一样倾泻而下,城区低洼处已经被淹了,因为河水泛滥了。

伙计说,无论如何总归是会有一段好天气的。他还读了印在那预测先知上的一首诗:

提前预报,提前准备。

突然通知,转眼过去。

那一整个夏天都没有好天气。我想那玩意儿估计预测的是明年春天。

那儿还有一些新式的晴雨表,又长又直的那种。我也从来分不清那些东西的头尾。一边写着昨天上午十点,另一边又写着今天上午十点,但你不能老是十点就赶到那儿啊。它们会因为晴或雨、风力大小而升降,一头是“北向”,另一头是“东向”(不知道这当中又有伊利[1]什么事儿),如果你敲打它,它什么也不会告诉你。你还必须改成从海平面计算,改成华氏温度读数,即便如此我最终还是不知道它到底在说什么。

但谁需要预知天气呢?天气不好的时候已经够糟糕了,没人愿意提前预知,搞得自己不高兴。我们喜欢的预言家是这样的老头,在一个很阴沉的早上向着地平线仔细张望,然后对着特别希望能有好天气的我们说:“噢没关系,先生,我觉得天气一会儿就会好起来的。一定会放晴的。”

“啊,他知道的,”我们说,于是跟他道声再见之后就出发了,“这些老先生预言真神奇。”

我们很喜欢这样的人,即使那天的天气最终还是没有放晴,下了一整天雨。

“嗯,不管怎么说,”我们觉得,“他已经尽力了。”

相反,对于向我们预测坏天气的人,我们只觉得他令人讨厌。

“天会放晴吧,你觉得呢?”我们路过的时候高兴地向他说。

“嗯,不,先生,我觉得恐怕今天就这样啦。”他回答说,一边摇着头。

“老笨蛋!”我们嘀咕着,“他知道什么啊!”即使他的预测准确,我们心里只会更加生气,总觉得是他造成了这种结果。

今天早上,乔治用令人血压升高的“晴雨表下降”“大气扰动,呈斜线通过欧洲南部”以及“气压上升”等词语来气我们的时候,外面正是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当他发现他根本没气到我们,反而只是浪费自己的时间时,他偷偷顺走我给自己卷好的烟跑了。

我和哈里斯把桌上剩下的东西都吃掉后,把行李搬到门口等出租马车。

把所有行李都放在一起的时候,看上去还真不少。有那个旅行提包、小手提包、两个篮子、一卷毯子、四五件外套和雨衣、几把雨伞,还有一个瓜单独装在一个袋子里,因为它太大了,其他包里塞不进去,还有袋子装着两磅葡萄、一把日本纸伞、一柄煎锅——因为太长了不好打包,只能用牛皮纸单独包起来。

这堆行李看上去的确很多,我和哈里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不好意思。出租马车没来,却来了一堆街上的小伙计,显然对这出戏很感兴趣,就停下来了。

比格斯家的伙计最先过来。比格斯是我们这里的蔬果贩子,他最大的能耐就是雇到这文明世界里最无法无天的伙计。如果附近有伙计闹出了什么特别可恶的事情,我们知道一定是他家新雇的伙计。我听说,在大科拉姆街谋杀案发生的时候,我们这条街的邻居马上说比格斯家小伙计(当时在伍的)一定与此脱不了干系。当时十九号的住户言辞严厉地质询他,因为小伙计在案发第二天早上去问他们要送什么东西(二十一号的住户也参与了质询,因为当时他正在十九号门口),如果他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的话,他就惨了。那时候我不认识他,但是自从我见过他们的所作所为后,我认为即使有不在场证明我也不太会相信的。

正如我之前说的,比格斯家的伙计从转角处走了过来。最初看见我们的时候他正匆忙地走着,但是一看见哈里斯和我,还有蒙莫朗西,以及这堆东西,他停下来盯着我们。哈里斯和我朝他皱了皱眉头。如果是更敏感的灵魂,可能就已经受到伤害了,但是比格斯家的伙计却不这样,因为他们从来一点也不敏感。他在离我们的台阶一码远处停下来,斜靠着栏杆,拿了一根草在嘴里嚼着,眼睛直直地盯着我们,很明显准备把这场戏看完。

不一会儿,杂货铺的小伙计从街对面经过。比格斯家的小伙计叫住了他:“嗨,四十二号一楼要搬家了!”

杂货铺的伙计过了街,在台阶的另一边站着。不一会,鞋店的年轻伙计也来了,和比格斯家的伙计站在一起。蓝柱酒店洗瓶子的伙计也在人行道上占了个好位置。

“他们不会饿死的,对吧。”鞋店伙计说。

“如果你准备乘一艘小船横渡大西洋的话,”蓝柱酒店的伙计说,“你也会多带几样东西的。”

“他们才不会横渡大西洋呢,”比格斯的伙计插嘴说,“他们是去找斯坦利[2]。”

到这个时候,已经有一群人聚在一起,互相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一部分(年轻且浮躁的那部分)说这肯定是个婚礼,而且说哈里斯是新郎;而年纪大一点、稍微有点思想的人则认为这肯定是个葬礼,而我是逝者的兄弟。

最后,终于有一辆出租马车来了(这条街就是这样,在你不需要的时候,每三分钟就有一辆空马车经过,而且为了招揽生意经常挡了你的路),我们把东西装上车,自己也挤上去,赶走了蒙莫朗西的几个朋友,这几条狗好像誓不分离似的。我们在人群的欢呼声中扬长而去,比格斯家的小伙计还朝我们扔了个胡萝卜,祝我们好运。

我们十一点到了滑铁卢车站,到处打听十一点零五分的车从哪里出发。不出意料没人知道,在滑铁卢车站人们从来不知道哪辆车是从哪里开出来的,也不知道开出来的车是去哪里的。帮我们搬行李的脚夫认为我们的车从二号站台出发,但和他讨论这个问题的另一个脚夫听说是从一号站台出发。站长却肯定说这辆车从本地站台出发。

为了搞清楚事情真相,我们爬到楼上,问了列车调度员。他告诉我们说他刚遇见一个人,那人看见这辆车停在三号站台。我们立刻去了三号站台,但那里的负责人说这是去南安普敦的快车,要不然就是走温莎环道的。但他们确定这不是去金斯顿的列车,虽然说不出为什么能确定。

接着我们的脚夫说那一定是在高层站台,他说他认识这辆车。于是我们就去了高层站台,看见了司机,问他是不是去金斯顿的。他说他不能确定,但是觉得大概是的。他说如果他不是十一点零五分去金斯顿的话,那肯定是九点三十二分去弗吉尼亚湖,要么就是十点去怀特岛或那个方向其他地方的快车。反正我们到了之后就知道了。我们塞了半克朗到他手里,恳求他一定在十一点零五分去金斯顿。

“在这条线路上”,我们说,“没人知道你是谁,你要去哪儿。你认得路的,你就偷偷开去金斯顿吧。”

“噢,先生们,我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位高尚的司机回答,“不过我认为一定得有车去金斯顿,那就我去吧。把那半克朗给我。”

这样我们就坐着伦敦西南铁路公司的车到了金斯顿。

后来我们听说,我们乘的那辆车其实是埃克塞特邮车,他们在滑铁卢花了好多时间找它,没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的小船在金斯顿桥下等着我们,我们装好行李,踏上船去。

“先生们,一切都好了么?”那个人问。

“都好了。”我们回答,哈里斯拿起船桨,我掌舵,蒙莫朗西不太高兴又极度怀疑地蹲在船头,我们飞快地朝河里划出去。在之后的两周里,这就是我们的家。

* * *

[1] 原为“Ely”意为“东方的、偏东的”,这个词也是英格兰东部一座小城的名字,此处双关。——译注

[2] 指亨利·斯坦利(Henry Stanley,1841—1904),威尔士记者、探险家,在非洲活动,以找到了失踪的探险家利文斯通而著称。——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