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年头外,19世纪的一切似乎都已远去。至少,对于我们中间年纪老到足以在那些年确立自己的道德和政治信仰的人来说是这样。世界的现状迫使我们追问:我们成长时的信仰,我们学会怀有的希望,是否都是虚幻的?我们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并非完全自由的。我们知道,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需要解决。我们知道,我们并没有认清自由带来的责任。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越来越确切地认识到,问题集中于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的关系。一些人认为,政治行动正在侵犯个人在实业与金融方面的自由;其他人认为,为了给所有人的政治自由提供保证,国家必须进一步限制经济自由。学术讨论所关心的话题是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和允许自由的界限。

但这样谈论问题只限于表面。我们中的大多数认为下述观点是理所当然的,即自由社会的价值观和目标提供了文明定义的要点,提供了我们共同的道德进步的标准。一些人认为,不可避免的进步是历史发展的首要规律和经验,他们将进步等同于人类在政治和公民自由方面的进步;他们面向未来,伴随着各处那只是暂时的逆流,继续前进。一些人并不深信进步的确定性;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相信,自由社会的优势是由下述事件证明的,即想不出有严重的逆潮流的运动。

我们认识到,战争的祸根依然存在,梦想普遍实现世界和平是将来的事。我们知道,过去留下的敌意和怀疑需要时间来消除。但我们也认为,世界各国日益增长的相互依存、这种相互依存的增长对各国都有利的证明以及认识到诉诸残暴的武力是野蛮时代的遗留物,这些都加速了各国和平共处的日子的到来。我们认为,和平与文明紧密相连,从长远来看,其他问题都是次要的。在我国,我们认为,自由的制度与我们地理位置的优势相结合,使我国成为创新各种方法的领袖,世界和平将依赖这些方法来推进。

我们认识到,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仍然是棘手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过去也遗留下了恶俗。但我们也相信,时间的亲和作用,彼此尊重与同情理解的增长,会逐渐平复文明的低级阶段给社会带来的创伤。我几乎不需要继续这一话题。我们不希望的是,在这样科学高度发达、艺术和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工业文明中取得长足进步的国家,会正式宣布下述信念并以之为指导,即战争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志,并将对其他信仰和其他种族的野蛮迫害看作国家强大的最终标志。我们认为,纯粹物理力量的使用至少是要打下述折扣的,即随着战争的持续,任何声称文明的国家都不能认为,它所跻身的文明等级,可以用为征服和压服而组织动员各种资源——这资源包括物质、科学和道德——的能力来衡量。

国际上相互理解的可能性、宗教和种族宽容的可能性受到了深思熟虑的系统的抨击,因此自由信仰的其他所有条款遭到否定,这毫不奇怪。在战争突然爆发之前的若干年,极权主义国家压制良心自由、科学探索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以及自愿结社的权利。这些权利被侵犯,不是由于它们的表达恰好与强有力的特殊利益相冲突,也不是由于某种特殊事件。甚至在我们国家,众所周知这种压制也存在。在极权主义国家,这些权利被以道德理由加以否定和打击。它们被当作私人和阶级自身利益的表现,会削弱基本的社会联系。它们证明了自私和导致分裂的利己主义占据上风,忽略了公共利益方面的贡献。它们是使国家外部虚弱、内部无序和分裂的根源。

我没有详细列举这些事情,是因为我认为,我们自己对我们为之奋斗的事业的忠诚仍然需要加强。我提到这些事情,是因为我相信,当代危机对信奉自由社会的原则和价值观的人来说,起码可以令后者比以往更严肃地反思以心灵自由和良心自由为核心的不同形式的自由的道德基础和道德观。在长期和平的年代,我们应当思考通常被概括为“公民自由”的不同形式的自由,这或许是自然的。我们知道,它们具有极端重要性,因此它们被列于我们的宪法中,在政治上由最高的政治权威来保障。但或许,在认为它们对于法院和警方具有政治和法律的重要性时,我们没有看到它们与自由社会表达并创建的道德和宗教价值观的基本联系。但当强大的国家向自己的成员否认能够运用这些自由,并努力以强力将同样的否定强加于其他国家的人民时,此时我们的确应该为下述自由寻求道德根据,包括良心自由,崇拜自由,联合起来追求共同的宗教、实业和教育目标的自由,思想自由以及言论和出版自由。特别重要的是,我们这样做是因为:自由的这些形式受到攻击和否定,根据的是被断言为道德的理由;它们被断言在道德价值方面比起自由社会的这些自由带来的浅薄自私和物质享受更具根本性。在成功地得出结论的实际斗争中,我们也需要确信我们信仰自由社会的理想和方法的理由,需要确信这些理由是道德的和宗教的,而不是外在的智慧、策略、物质增益、安逸与舒适等东西。

我认为,在所有现代战争中,每个参战的人都需要为一种信念所支持,即自己的事业在道德上是正义的,而敌人是在为非正义的、不正当的势力而战。但在刚才的话中,我还有另一种想法,不只是要在斗争中努力积聚能量。甚至有可能在战争胜利后我们赢得的和平,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我们思考自由社会的道德价值观的深度和我们致力于提升这些价值观的努力。无论如何,现状是一个机遇,的确也是一个急迫的挑战,使我们比以往更深刻地认识到自由社会心灵自由的意义:即认清为法律和政治的形式和方法所支持、帮助,并由此取得成果的道德价值观。

我们需要这一新的认识由下述事实说明,即毕竟人们可能并没有真正对专制社会的理想和方法的复活感到极度震惊。因为道德绝对论在人类历史上的很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留下了痕迹;相比之下,自由社会的道德是新事物——几乎可以说是平地而起的。我不想断言,社会制度中无数代人身上表现出的绝对论的道德,是奴隶的道德。但即便不说,人们实际上也认为,多数人的心灵太孱弱、品质太堕落、不相信自由,因此社会秩序依赖于少数道德权威,他们有权强迫民众服从道德原则。科学与工业方面的变革废除了旧的道德规章发生作用的这种特殊形式。在这种规章体现为制度的时代发展起来的习俗、态度和信念,会试图掌握新的力量,利用它们再一次维护道德权威、道德纪律,维护多数人服从少数权威人士的道德,对此我们为什么会奇怪呢?这个问题是纯理论的问题。但虽然如此,提出这一问题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自由社会的出现不仅构成了政治革命也构成了道德革命,巩固民主的政治秩序依赖于活力与真诚,我们以这种活力与真诚致力于维护自由社会的道德基础。

有人经常说,目前继续进行道德和宗教斗争,对于维护人类神圣的人格特征是必要的。无疑人们会认为这一说法是对的。但像所有一般论述一样,可以有各种解释。对支持这种观点的人来说,他们可能在构建人格方面、心灵和良心自由的地位、自由交往权利的地位问题上有根本不同的观念。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没有认识到,伴随创建自由社会的道德变革集中于下述信念,即相信人格是一种没有思想自由和交往自由就不可能完善并保持的东西。因为长期的历史进程都印下了下述信念的印记,即相信人格的真正规范依赖于毫无疑问地服从外部操控的最高道德权威。除此之外我们又如何解释此前不久才出现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废除将信仰作为公民条件的特殊检查呢?

某种形式的道德绝对主义根深蒂固,可以用下述问题来测试:我们在什么程度上容忍下述权利,即坚持并宣传社会强势集团认为在道德上有害的观点?我们大多数人实际上相信下述观点,即一些观点与传染病一样,当有利于组成社会的单位防止传染病蔓延时,不仅有权利而且有责任使用有组织的社会的强制力,来扑灭那些蔓延起来会造成道德流行病、造成社会瘟疫的舆论,难道不是这样吗?无论如何,历史事件证明,人们不仅会持这种观点并以系统思考的道德哲学来支持这种观点,而且还会认为只有依靠这种方法,真正的道德人格才能得到保护和保存。

所谓的大西洋宪章中的第二种自由是:“世界各地每个人以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的自由。”这一自由包括不 以任何方式崇拜任何上帝的自由吗?包括成为无神论者的自由吗?或者,由于我们自己的实践在执行政治宽容原则时对这一问题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即不把宗教信仰限定为公民权利义务的条件,公开声明无神论者享有所有政治和法律权利。那么让我们来问这样一个重要问题:我们的实践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建立在信仰心灵自由的内在原则上吗?或者我们的实践在什么程度上是不关心信仰的结果?——历史事件已经证明,试图压制宗教上的错误,即便这一压制在理论上有正当的理由,就其直接结果而言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我提出这个问题不是为了讨论应该给予什么回答。我是用这个问题说明这样一个观点,即相信理智自由作为社会的核心价值以及其他社会道德的源泉,是最近的事,它与历史上大多数时期社会用以进行管理的原则相对立。现存的自由社会的奠基者们不仅在政治方面,而且在道德观方面都是创始者和先驱者。心灵自由是维护自由社会的基本的核心的自由,这一论述没有什么新东西。我要说的只是重复这一论述,强调其中所包含的两点思考:一是全心全意一心一意地相信这一观点,使我们相信,理智自由是自由社会道德信条的核心。二是这一信仰与人类历史上大部分时代社会赖以组织的核心道德原则是对立的。

这一道德绝对主义的基本原则有两个根源和两条主干。一条是,关于如何管理社会,这一根本真理主要由相对少数人的集团所掌握,他们凭借这一点,在道德上有资格成为纳粹所说的大众“领袖”。与之相应的另一条是,大多数人不可能拥有这些真理,因此只有在那些独占社会与道德的终极真理,因而拥有领导的责任和权利的人的指导下,才能自己管理自己的生活。其他人的责任和权利是遵守和服从道德领袖的道德权威。

将法西斯和纳粹的哲学看作纯粹的强力(power)崇拜,看作对一切道德原则的价值的否定,这是一种简单化。这一简单化可以暂时用来刺激麻木的人;但它远非理智的人所要求的,他们怀疑纯粹寄希望于强力以及强力带来的回报在极权主义国家实际所起的作用。但是对我们来说,较之无需道德支持的强力爱好,实际情况要更加危险。使纳粹拥有对所有其他人利益构成极度威胁的强力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许多人坚信,强力被用作高尚的社会目标,强力的成功将有利于所有社会的有序与和平。不加掩饰地表现出来的武力不可能长久维持其力量。当人们发现统治仅仅建立在武力的优势上时,这种统治的日子便屈指可数了。为了能够控制人们的生活,统治的强力不得不披上权威的外衣,披上至少外表正当的外衣。

正是通过对照特定的阶级或集团拥有的权威道德哲学,及随之而来的这一集团决定信仰什么不信仰什么的权力,自由社会的道德哲学获得了其重要意义。为思想和良心自由辩护,没有比下述观念再无力的根据了,即认为观念与信仰只存在于我们内心,因此在心灵与行动之间有着鸿沟。我认为,没有人会真心诚意地认同这一点:允许心灵和思想自由的理由是,它们不会在人们的实际行为中造成什么区别。然而将理智或精神性的信仰和实际或公开的行动、将内心观念与外部世界截然分离的学说,在保障目前获得的心灵自由方面起着作用。甚至有理由证明,心灵自由是不可能阻止的,只有言论自由是可以阻止的,似乎行动的条件,包括与同伴交流的条件,不会严重影响我们的探索、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在这一点上,我们至少可以从纳粹哲学中学到某种东西。因为它们的方法表明高度重视观念对行动的影响力,包括涉及许多人的大规模的行动。

于是,我们又回到自由社会道德信仰和道德理想这一关键问题。如果我们从纳粹的哲学和实践中了解到,观念的实践重要性极其巨大,其他一切的影响力最终都不能与之相比——正如一位伟大的美国自由主义者所言,如果我们只了解到了这一点而没有再了解到其他东西,那么我们会模仿他们的方法,反复灌输一系列固化的观念。这种方法就是,每一天每一分钟都在通过广播灌输某些观念,压制一切有可能竞争的探索、意见和信仰,并将这种方法集中用于天真的年轻人身上。这样做,我们事实上就掌握了极权主义道德规范的基本信条。我们表示接受下述观念,即拥有指导社会行动权威的真理是由小部分精英拥有的,大多数人在道德方面都不具有正确地判断和信仰的能力;如果允许他们心灵自由,他们的政策和决定会由于个人和阶级利益而摇摆,最终会导致分裂、冲突和崩溃的结果。

如果我们持相反的观点,认为心灵自由是其他自由之本,政治和法律制度只有就其来自并证明心灵自由而言才是正义的、值得尊重的,那么现状就迫使我们面对为我们的信仰辩护的问题。我们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下述指控——即由于道德真理是唯一的、不变的,我们从相信并接受这一真理转向允许许多声音喧嚣,由此我们所能期待的只是混乱吗?我们如何对待下述原则——即道德真理需要权威的肯定和服从者的接受,而不需要讨论和辩论?

虽然否定的理由不足以为这一肯定的信仰辩护,然而一些主要是否定的理由在使人们相信自由社会的优势方面有很大影响。更重要的是,它们表明了某种肯定的、构建性的东西。专制社会的失败在将思想和行动转向自我管理的理想方面起着巨大作用。它表明,不负责任的强力是毒药;它会使那些使用这些毒药的人比接受毒药的人中毒更深。受欢迎的政府促成权力的分散与分配,以非常低调的道德术语解决问题,它证明,当产生和实施社会管理的权力被分散时,权力的滥用易于相互抵消。

即使有人认为,拥有权力并有权宣布他人的信仰和目标的人拥有道德真理;并且历史表明,人类是由于自我中心和为自己追逐权力而进步的;我们依然可以安全地声称,某一集团如果拥有管理他人生活和财产的权力,它越拥有对终极道德真理的垄断,就会越无理性,越冷酷无情,没有一种对他人的权力能够像被赋予的控制他人信仰的权力那样完整。因此,对于自由社会的创始人而言,以扩大自由探索和自由交往的领域来延伸权力的策略,是唯一安全的策略——正如不断扩大被征服人民的范围,使他们处于专制主义蹂躏之下,对极权主义国家是唯一安全的策略。

这一事实,如果你愿意,可以称为消极的事实;它无误地表明,不得不在肉体上强迫的,或不依赖于道德手段来使人接受的道德真理,不是真正的道德真理。它由于使用确保其被承认的手段而堕落,较之被强迫服从的人群,在运用强制力的人群中,这种堕落更容易发生。在我们反对的专制主义国家这一特定情况下,我认为,矛盾显而易见:一面宣称道德权威,一面却以强力强迫人们接受之。提出这一问题,是由于它证明了在任何一种社会道德问题中,目的和用以实现目的的手段是同一的。这是很难获得的经验,即我们用手段决定目的,并确实带来了这种结果。急躁情绪总是使人想要通过捷径得到他们所认为的好的结果。他们没有意识到,使用其他方法而不是使用主要是教育的方法,表明他们对他们所号称运用的道德原则的固有力量缺乏信心。

自由社会表现出许多缺点。绝大多数自由社会都没有在用于达到其目的的方法上实现其公开声明的理想。断言心灵自由和交往自由作为社会有序和进步的基本原则,就是断言道德和宗教的选择应当出自运用自由理智作出的决定,自由理智是由在共同合作的探索中积极与他人交流而得到训练和发展的。这一态度标志着人类历史上最重大的变化。在将标志人类生活的理想和信仰付诸实现的过程中,道德原则是最具难度的。如果人类天性并非倾向于将伴随自由而来的责任转嫁给他人,极权主义国家就不会在复活道德绝对主义方面获得那样的成功,甚至不会获得暂时的成功。墨索里尼由于号召青年“享受危险生活”而在意大利获得了法西斯主义的名声。如果享受危险生活意味着比鲁莽地、草率地生活包含更多东西,如果它意味着在对极端的社会问题作出决定和形成政策时敢于参与,那么自由社会的本质就是要求其成员永远过有道德勇气的生活,道德感随时准备付诸行动。我们的缺点之一是一直在说服自己和他人,自由社会的生活是轻松的生活。如果指责我们过于关注权利而过少关注责任,这一指责是有意义的,意义正在于此。在自由社会,权利和责任不是相互对立的,自由的权利与下述责任是统一的,即要不懈地紧张地学习,做我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使我们所学对他人有用。

作为一般的社会哲学和科学的社会学学说,下述命题已经有许多讨论,即使我们相互发生真正的联系——不仅是肉体的联系——的人类社会的本质和生活,是交流 的存在:依靠语言,每一经验的结果、每一发现的意义、每一新见解和激动人心的前景的展现,都能与他人交流,因此成为共同拥有的东西。教育的整个过程以下述事实为基础,即心灵和品质通过联系与交往得以发展。极权主义国家利用学校、出版、书籍、讲坛、公众集会、广播甚至个人谈话,将它们作为逐步灌输单一的一系列观念的工具;这样的苦难对于心灵自由与自由生活的等同,是一种反面的贡献。

我说过,在很长的历史过程中,在一个封闭的道德原则体系中,在作为这些原则的拥有者和贡献者的严格限制的人群中,有两种密切相关的信仰成为其标志。抽象地说,为这种哲学作更好的辩护是可能的,而我们通常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道德关怀与社会关系的秩序有着直接的紧密的联系,因此据说必定有一种道德律,它本质上是完全固定不变的,使人们认识并遵循它是具有权威的集团的责任。纳粹或许宣称,他们所引入的变化仅仅是利用现代科学的一切方法、技术和工具,确保普遍接受共同的社会原则,而抛弃民主国家仍然使用的过时的笨拙方法。在卡莱尔(Carlyle)嘲笑大众政府时,他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道德绝对主义的基本原则;他将这种政府比作让许多人以讨论和投票的方法来解决乘法表的真理性问题,他由此询问:对于正确的社会关系秩序而言,是数学真理更重要还是道德真理更重要?不应回避这一事实,即自由社会建立在下述信仰基础上:适用于人类具体关系的道德原则,不是为某些权威掌握的紧密封闭的体系,而是对继续探索和发现保持开放的体系;只有在不断探索和不断交往中,才能保持这些原则的鲜活性。

这一态度被绝对主义道德权威的信徒们漫画化了,他们说,这是在否定任何稳定的调节原则的存在。其实,我们的结论不外乎就是自然科学探索包含的东西——没有这种坚持不懈的探索,我们不可能认识到火的燃烧和水的解渴。这两种情况中的包含是指,我们已知的东西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了解更多的东西,在相互自由交往中保持已知知识的鲜活性,这在道德认识中甚至比在物理学认识中更必要。相信封闭的不变的真理体系,这一信念在这样的社会中生长并适应于这样的社会,即为习惯的铁环所建立的社会。现在,社会变化成为常态,各种变化加速发生,亟需将抽象的道德原则不断转化为需要并可能的新的具体条款。只有两种方法能达成这一转化。一是依赖外部的权威;二是继续探索,继续交流探索所获。人们一度认为,在天文学和物理学中自由探索的方法会导致理智的混乱。以普遍使用的检验手段来检验这一自由探索方法的训练,在社会道德问题上是需要的、值得的,甚至在难以获得的极为重要的宗教信仰经验方面也是这样。比起在物理学中,在社会道德问题上需要更多的人共同不懈地努力。

道德绝对主义与社会专制主义的复兴给自由社会的成员带来的震惊或许会促使我们探索,我们自己离实现自由社会的原则和理想有多大距离,因为我们的失败在导致上述复兴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相信,有一个失败可以确切地指出来:自由制度的支持者过于一厢情愿地断言说,心灵自由是每个正常人天生固有的。结果是,我们对于一些条件没有给予充分注意,如果个人潜在的理智想要有效地实现,就需要这些条件。我们通常相信,我们所需要的,只是摆脱法律和政治的限制,随着废除这些法律和政治限制,心灵自由就会完全实现。这一消极的自由观是我们称之为“个人主义”的被充分批判的缺点的根源。我们试图根据已经拥有的自由,为言论自由、良心自由、集会和出版自由提供辩护,而不是根据它们是导致心灵自由的必要要素来提供辩护。假如自由表达的权利仅仅意味着向公众倾泻所谓“私人的心灵”所想的任何东西,那么它走不了多远。为信仰辩护的心灵自由是其他自由的最后依靠,心灵自由是需要开发的,培育心灵自由的条件需要不懈地关注。

我们没有充分关注心灵自由得以实现的这些条件(即有效的操作力量),这方面的例证表现为我们忽视了工业环境所起的巨大作用。在工业化的工作条件下,一群人形成了他们的习惯态度;他们每天重复这样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他们供养家庭和他们自己的手段。这种形成的习惯是理智的、道德的,不仅仅是自然的。自由交流是培育自由心灵,也是表现自由心灵的手段,只有在共同活动中参与并分享结果时,这种交流才会发生。相信自由社会不适当地将自由限制在脱离经济的政治事务方面,同时断言极权主义社会比民主社会在经济方面会提供更广泛的自由,这种想法在赢得赞同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某些情况下,它甚至引导我们社会和英国社会中的一些人根据下述原因赞同极权主义国家压制公民的自由,认为这一暂时的压制是建立产业方面自由的社会的必要部分。对于交流和教育的缓慢进程的急躁情绪误导了为各种希望激励的人们,以致忽略了在所有方面——包括经济方面——都更美好更自由的社会的基本原则,这一社会能够实现只是由于自由的手段——这意味着发展而不是限制自由交往的手段。没有比下述想法更致命的错觉了,即相信自由社会的目标可以用下述方法来接近,这种方法包括压制自由良心、自由探索和自由言论的核心自由。在困惑和变化不定的时刻,相信自由社会的人只有一个确实可用的标准:一个特定的社会和特定的运动是依赖于拓展各种手段还是依赖于限制各种手段?心灵自由依靠这些手段来表达,也依靠这些手段的滋养和培育。

幸运的是,另一种说明使我接近了我们今天所纪念的事业。美国人民在教育方面的信仰有时由于下述原因受到批评和嘲笑:在批评家的心目中,教育成为一种宗教,成为一种偶像。我知道,我们没有对下述事实进行详细说明,即支撑自由社会并为之辩护的这种心灵自由是慎重的社会教育的产物,这种社会教育是由不断交流的过程带来的,这一交流过程包括不断地分享,不断地相互交流思想、经验、知识和信仰,以创建共同的道德态度和道德观念,而不只是致力于教育——我们今天赞颂的就是这样一个高尚的榜样。

在自由社会,据说关于宗教显而易见不可否认的东西是,良心和信仰权利的运用伴随着自由崇拜的特殊力量,这种权利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是可靠的,即信仰自由不仅仅是容忍必须容忍的某些东西,以免更糟的东西接踵而来。真正的信仰自由不仅仅意味着容忍我们所不厌恶的东西,也不仅仅意味着中立,或确信信仰的不同无关紧要,因为它们不是问题。真正的信仰自由包括同情其他信仰的人的奋斗和考验,而不仅是同情我们自己的奋斗和考验;还包括渴望与他们在寻求光明的过程中相互合作。但我们还可以比崇拜的权利和信仰自由的责任走得更远。寻求更多的智慧和洞见可以成为具有强烈的宗教性质的情感。这一宗教性质由于下述认识而加强并加深,即存在着这样的真理,这种真理制约着我们在分享奋斗、悲伤和欢乐的生活中的相互关系;发现这种真理是我们的共同任务,赢得这种真理是对我们的共同回报。在许多观点上我们可以,也将会产生分歧。但我们可以学会将这种分歧作为学习和理解的手段,认识到仅仅具有同一性意味着发展的中断。在各种宗教的分歧中,我相信,我们在以下诸点上可以一致:即自由社会的宗教将相信继续发展的可能性;作为发展的条件的对新真理的追寻;构成宽容的彼此尊重和关心——它们鼓舞着人们的和平意愿与善良意志。

(余灵灵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