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员会的成员注意到我们的中国朋友经常卷入与当局的严重冲突之中。由于执法人员的歧视行为与态度,我们的中国朋友常常经受许多痛苦,有时还受到非同一般的不公正对待。因此,我们感到有必要通过一些有组织的努力来处理这种情况。“华人法律保护全国委员会”的成立,就是这种情感的直接结果。委员会的目的是:通过为这个国家的所有阶层的华人提供适当的咨询,以及它所能给予的任何其他相关形式的帮助,充分保护他们的法律权利。委员会还把努力改变执法机构的歧视态度视为其职责之内的任务。

很明显,基于工作的难度与广度,委员会的任务不轻。同样明显的是,其目的的成功达成有赖于对这一新尝试感兴趣的每一个中国人和美国人的共同支持。

我们邀请了约翰·T·芬德(John T.Find)先生担任执行秘书。我们衷心希望全体在美华人能够以个人或集体的方式同芬德先生及委员会成员展开合作,使这一组织成为一个促进在美华人的法律利益,增强中美两国友好关系的有效工具。

(孙宁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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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文选自《杜威全集·晚期著作》第3卷,第283页。

[2] 首次发表于《中国学生公告》(Chinese Student Bulletin ),第1期(1928年),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