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研究政治与社会发展的学者来说,中国的现状就是一幅最令人兴奋的智力图景(intellectual situation)。学者已经在书本上读到了对中国在法律上与有序的管理制度上的缓慢进展所作的解释,而在现实的中国,他会找到曾在书本上所读到的东西。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正义和保护个人的权利。我们依靠规范有序的法律与司法程序以解决争端,就像我们认为我们呼吸的空气是理所当然的一样。但是,在中国,生活却是在没有这样的支撑与保障的情况下现实地进行着的;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仍然是和平与秩序占据主流。
如果你阅读有关中国的书籍,你会发现,中国人常常被说成是“世界上最遵纪守法的人民”。旅行者常常因为受到这个事实的迷惑而忽视了再去斟酌它,所以,他不会注意到,这个“遵纪守法”通常表现在对我们在西方与法律相关联的所有事物的蔑视上;他也不会注意到,中国人的“遵纪守法”没有法庭,没有法律,没有司法的形式和官员;事实上,中国人经常做西方(人)认为目无法纪的事情——私设公堂。在许多事情上,被认为违反了真正的法律——起控制作用的习俗——的人,恰恰是向“法律”(即政府机构与官员)求助的人。近代历史上的一些事件,可以证明这一点。
去年5月,北京大学 [3] 的学生掀起了一场有组织的运动,最后驱赶了几位亲日的内阁成员,并强迫他们拒绝在和平条约上签字。这场运动一开始是游行,游行队伍经过一名被普遍指责为“卖国贼”的、令人讨厌的官员的家门口。在中文里,“卖国贼”这个词就是指出卖自己国家的贼(thief-who-sells-his-country)。站岗警察在不经意中打开了通往四合院的大门,带头的学生把这视为是一种暗示或邀请,于是冲了进去,在随后的混乱中,那个引发事端的官员被打成重伤,他的房屋也被点火烧了。
这个事件如今已成为历史。但还不为人所知的是,公众舆论最终迫使政府将被捕学生释放。对学生们进行犯罪审问与判刑,将会导致政府不敢面对的严重后果。几所学校的校长作保,担保学生不再从事进一步的动乱活动,于是,学生们被释放了,但名义上还要受到法庭以后的召讯。然而,到了秋季,政府似乎缓过神来,要求学校交出学生,并对他们进行审判,他们(学生们)的行为被认为破坏了约定。在学校回复说学生们还没有返回各自的学校后,事情最后不了了之。人们的普遍感觉是:召唤审判并不是官员们的真实意图,而只是由于某些报复心重的人的施压所致。
在西方人的眼里,由于习惯于规范的听证和审判,上面这套办法看起来就是非法的了。然而在中国,公众的道德感会因为一个完全按照法律进行的处理而受到震撼。在西方法律中构成重罪的事情,在中国却常常只是一个德性问题。这个事件还证明,团结一致和责任的原则在中国人的意识中占据了多么大的分量。学生们所隶属的学校承担着他们未来行为的责任,并对他们行为的正当性作出担保。
北京的学生们既是运动的发起者,也是运动的主要宣传者。军阀反动派们非常想诋毁他们。于是,有一些现在的学生,还有一些过去的学生,以及想要进入大学的人,一起有计划地组织了一次会议。会议准备了一些决议,宣称整个运动是一些聒噪的、自以为是的学生因为担心,通过胁迫一些软弱的跟随者而鼓动起来的;决议还以代表一千名学生的名义宣称,真正的学生团体是反对整个骚乱的。自由派学生听到了这个会议的风声,一拥而入,挟持了这些持不同意见者,从他们身上搜到一份由反动集团召集而写好的会议书面申明,然后将他们关起来以作为惩罚。当这些被扣留的人被警察解救出来后,保证书就被撕毁了,而闯入的自由派学生的头目们却被逮捕起来。这个行动引起了巨大的愤怒,它被认为是极其不光明正大的——不遵守游戏规则。一位留学归国的教育界领袖告诉我说,官员们不必介入这样一件仅仅是学生们自己的事情。
然而,这看起来缺乏公共法律,明显缺乏的是在和平有序的程序中对公共利益的关怀;但这并不意味着,公众意见将支持任何个人去矫正他自己的错误。它意味着,重大的困难是发生在群体之间的,所以要由他们以及他们自己的发起者一起来解决。
不难设想,关于这些行动的报告可能在俱乐部和编辑室里激起对法律缺失的谴责。然而,它们在此既与谴责无关,也与赞成无关。这样的行为是相当普遍的,它们表明,在西方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整个法律和司法的基础,在中国却还处于初步阶段。就像我们在这样的插曲中所看到的,法律与正义并不是受到了刻意的挑战,而仅仅是一个解决争端的传统方法的重演。该事件也还是有教育意义的,因为它揭示了其背后的原因:对政府没有信心,对国家官员的诚实、公正或者理智不信任。家庭、村庄、党团、行会——每一个组织团体——与其说对官僚集团的智慧有信心,不如说他们对与其反对集团达成某种合理的和解的意愿更有信心。
下面的事件表明了对政府缺乏信心的一个原因。北京的一份新自由周刊曾经是反动官僚眼里的一根刺,这并不因为它是一份政治性的杂志;而是因为,它是一个倡导自由讨论的机构。该周刊把令反对派害怕的大学里的知识分子联络起来,而且作为一种模式,在全国推广开来。上海的宪兵队就曾向南京的省军政府长官抱怨说,这份周刊在制造不安定。布尔什维克主义在中国已经变成一个批判当局的技术性名词了,就像其他任何地方一样。军事长官把这个声明传达给北京的国防部长(Minister of War),国防部长又报告给其同事、司法部长,后者再传达给当地警察局。于是,警察局查封了周刊和周刊办公室。
让我们来注意一下这个官方的杰克建造的房子 [4] ,还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界定责任以保护司法矫正的影响之不可能性。模糊性、重叠的职权,以及随后对责任的逃避与转嫁,都是流传下来的典型的政府管制方法。当然,在该事件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个事实:在中国,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个人的——是一件依赖于布告、训令、政令之类的事情,而不是公共的或者法律条例的事情。如果说我们在西方有时要忍受把行政从立法与司法权力分离出来的某种极端情形所带来的痛苦,那么,对东方的方法稍稍进行研究,就会揭示出需要那种分离的条件。例如,几天前,北京内阁的司法部长签发了一道法令,要求所有印刷品,不管是什么,在出版之前都必须交到警察局进行审查。奇怪的是,这没有引发危机,无论是政治的还是军事的危机,也没有相应的立法启动行为。这种做法满足了部长个人的愿望及其派系的计划。命令被温和地接受了。有评论说,它将会在北京得到遵守,因为政府控制着北京警察局,但是没有人留心它在中国其他地方的执行情况如何。要知道,在许多情况下,共和国的政令不出首都城墙。
已经反复指出,中国人的生存和重建的紧迫问题都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在过去曾经运作得很好的一些方法现在却受到了激烈的挑战,这个挑战来源于将中国与世界其他部分连接起来的各种变化。中国面临着一个几乎在每个方面都以与其不同的方式组织起来的世界,例如,一个即使在其司法忽视实质内容时也仍会重视形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政府的行动提供了矫正错误、保护权利的源泉与标准。而中国的习惯作法,虽然在自己的事务中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人对法律的遵守,但是,当纳入外交关系时,从外面看就显得完全缺乏法律依据了。
实际上,中国与所有外国的关系就是这样。日本最靠近中国,与中国有最多的、各种各样的接触,因而抱怨也最多。它借鉴并改进了其他国家的技巧,把这些摩擦原因变成了要求让步和侵犯的基础,直至引起中国持续的困扰和日益增长的怨恨。例如,在强行抵制日货时,中国的学生联合会频繁地主动参与,他们袭击销售日货的商店,拿出存货并烧毁它们。当这些事情在日本得到报道时,没有人细心地关注这些货物终归是中国商人的财产,而且日本人并没有被干涉。
但是,日本政府却成功而巧妙地利用了一系列这样的事件。它通过新闻媒体在广大的日本民众中培植了这样一种信念,即中国人是目无法纪、不负责任的,在所有与日本人相关的事情中都是好斗而傲慢的;与他们的挑衅相比,日本人却总是保持了极大的忍耐。所以,帝国政府暗地里积累了为支持侵略政策所必需的公众舆论。例如,认为中国处于普遍无法无天状态的感觉就被用来作为占有山东的一个理由。
事情由于大范围的省级自治而进一步复杂化。在历史上,它们曾经是公侯国(principalities)而不是省。一位阅历丰富的英国居民在满清王朝倾覆前夕说:“中国有十八个省,每个都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国家。每个省都有自己的陆军与海军、自己的税收系统,以及自己的社会习俗。只有在关系到盐业和海军的事情上,各省才不得不相互让步,受制于帝国的一点控制。”尽管名义上有所不同,今天的情况并没有什么根本的变化。铁路和电讯带来了更大的统一;但是,另一方面,每个省的军政体系在某些方面实际上显示了越来越强的州省权力。
在过去几个月里,反复流传着割让东三省、南方省份以及长江流域省份的谣言。这些谣言,譬如,当事情不顺其意时,这里或那里的省级地方长官就威胁要退出,这在极大程度上是政治的声望与权力上的游戏的一部分。但是,我们在美国知道,一个州作为联邦的一个部分,其独立行动是会使外交关系复杂化的。假如地方有更大的独立性,而中央政府弱小,我们容易看到,将会有很多外交争端兴起从而成为侵略政策的借口。
而且,对于一个肆无忌惮的外国列强来说,与省级官吏和政客私通交易,让其出卖民族国家利益,这具有持续的诱惑力。中国的近代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部外国干涉的历史。它自然地使得本来就分裂、混乱而虚弱的中央政府变得更加糟糕。不管是否公正,中国人相信,日本军国主义蓄意煽动了使中国分裂的每一场运动。我在写这些时,正流传着在日本支持下企图恢复君主政体的传闻。
忽视在涉外法权问题上的法律程序与司法形式,其后果是严重的。目前,如果中国与外强之间的商业以及其他关系要保持下去的话,那么,某种治外法权就是必需的;而且,这涉及“租界”的存在。然而,它们的存在对民族自尊是一种侮辱;留学回国的学生们带回了“主权”一词及其观念,没有任何其他词语比这个更合适。
不过,现存体系对于中国人自己却具有当下的优势。上海与天津的租界(concessions),现在处于外国法权之下;但是,对于中国自由派和政治不满者来说,却是名副其实的避难之地。现在,随着反动的司法部对新闻报纸的审查和压制的增加,报刊明显地呈现出这样一种趋势:形成在名义上由外资拥有的公司,用外国人的执照来获得法律保护。中国进步事业的机构纷纷跑到了租界。当下,如果没有中国元素,这些报刊就只是一些空壳。据说,在上海租界(the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90%的人口是中国人,由他们支付了80%的税收。如谚语所说,良莠总是掺杂难分的。腐败的官员把他们的资金存放在外国银行里,以保护他们的财产不被没收充公。当你们从天津租界走过时,就可以指出许多省府官员的房子;他们深思熟虑地规划了一块安全的地方,以防迟早会到来的、不可避免的愤怒浪潮。
有一位中国朋友对我说,那些中国人下一步的爱国运动将是从外国租界大规模地撤离。除了对国外不动产进行投资的人之外,从这个事情的发生中还是可以看到有趣的东西。租界将成为一具空壳;租界里所维持的外国的利益将在这个偶发事件中完全消失,假如还存在其他维持领事权方法的话。
我不愿给人以法律状况什么也改变不了的印象。恰恰相反,有一个法典编纂局是由一个中国学者担任主席,其关于欧洲法律某些方面的著作是外国法律学校的标准教材。现代体系正在建立起来,而且正在努力保护受过良好训练的法官,并改革和规范司法程序。对废除涉外法权的渴望,加速了这个变化。但是,引进形式上的变化是一回事,而改变人民的习俗则是另一回事。在调节社会和商业争端的过程中,蔑视政治和忽视政府司法权的行为观念还相当顽固。
中国是否会像西方国家已经做到的那样,完全服从于法律和形式主义,这是值得怀疑的;然而,这可能是中国对世界的一个贡献。例如,即使在开明先进的人们中间,也很少有人会喜欢一个在立法和政治决策上纯粹间接的和代议制的体系。在过去几个月里,公众舆论反复参与了一些事情,并通过公开集会和通告,对政府在外交事务中的政策施加压力。个人的感觉与公众意愿的当下影响是必需的。与西方相比,自行决定的范围总比固定形式的范围大。西方的法律主义在这里将会失效。伴随着平民普遍对政治事务的冷漠,对于处理大多数人感兴趣的问题,而无需政治形式中介的参与,他们有着非凡的心理准备。
现有的国民参众两院里的自由派,不是装模作样地参加会议,通过讨论和投票来施加影响。他们是向国家提出直接的诉求,而这实际上意味着诉求于各种各样的地方组织:直达学者与学生的省教育联合会、工商行会、商业会所(其权力比我们国家类似的机构大得多)、自愿联合会,以及其他的,诸如宗教之类的社团。
在将来的演化中,中国完全有可能远离西方宪政和代议模式而产生出这样一个体系,即把通过地方团体组织和行会直接体现出来的民众意志和大范围的行政官员的个人处置结合起来——只要后者能提供广泛的、令人满意的结果。通过法令、命令和随意抓捕与囚禁手段的个人式统治将会倒塌,将被这样的个人管理所取代,像已经存在于铁路、邮政、海关、盐务等行政部门的那样;在那里,要做的建设性工作是提供标准与检验,而非形式性的法律。
粗略地说,拜访中国的人,可能发现自己处于三个连续的阶段之中。第一个阶段是对各种不规范性、无能和腐败的不耐烦,而要求进行一些立即的和彻底的改革。再待长一点,他会接受许多令人讨厌的事情的深层根源,对“进化”与“发展”这些词语的涵义有一种新的体会。许多外国人就处在这个阶段中,在爱好自然的和缓慢的进化的掩护之下,他们变得反对所有事情的任何发展;他们甚至反对公共教育的推广,说它将剥夺中国人传统的易于满足、耐心和温顺勤奋,让他们变得不安、不顺从。他们在每一件事情上,都会指出伴随着发展的不同的阶段而来的恶。譬如,他们全力反对每一个把妇女从奴性状态下解放出来的运动。他们夸大某些妇女在家务中的尊严与权力,并详细描述在旧的法规和西方国家现存的法律都不适用的时候,放松当前的禁忌将会产生的恶。许多西方商人对传教士引进新观念的努力效果感到悲哀。但是,当他既不期望立刻的、彻底的变化,也不吹毛求疵于把现实与理想化的传统相比而来的恶时,就会脱离第二阶段。透过表象,他会看到理智重新觉醒的征兆,感到尽管现在追求新生活的努力是分散的,但它们如此众多、如此真切,它们将来会聚集、联合起来;他会发现,自己开始同情起青年中国(Young China)了。因为青年中国经过了乐观主义的状态,经历了对全面改革的信念,经过了一个迷茫而悲观的阶段。现在处于第三阶段,它在教育、工业和社会重组战线上开始了建设性的努力。
在政治上,青年中国的目标在于建立法治政府体制。它在思考如何消除个人式管理中的独裁、腐败和无能。但是,它认识到,政治发展主要是间接的;它的到来是科学、工业和商业发展的结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新型人类关系和责任的结果;它还认识到,政治发展来源于教育、对人民的启蒙,来源于一个现代国家的行政管理所必需的、在知识和技术上的专门训练。
一个人见识越多,他就越相信,当前中国政坛上许多邪恶的东西都是纯粹无知的结果;他会认识到,现代国家各种各样精致的东西都依赖于知识和心智习惯,而它们是慢慢成长起来的,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中国现在才刚刚开始学到这个经验与知识。旧式官员生长在古老的传统中,而新的官员完全不是在传统中生长起来的,那些竭力使自己在一个政治分裂时期进入权力中心的人们,将会逐步翻过这一页。目前,在古老传统中生活的学者,不是懒散就是犹豫不定;他们大多变成了军阀行伍或者强盗出身的强权人物的附庸。这些强权人物没有受过教育,大多不知道法律,而只知道自己的嗜好。他们既缺乏普通教育,也缺乏管理当代国家复杂事务的教育。
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学校里,在这次学生运动中,现在培育出了政治上的自我意识。这将是开创一个崭新的未来政治的力量。
(刘华初 马荣 译 马荣 校订 刘放桐 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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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文选自《杜威全集·中期著作》第12卷,第33—40页。
[2] 首次发表于《亚洲》(Asia ),第20卷(1920年),第267—272页。后来以“中国的司法与法律”(Justice and Law in China)为题,再次发表于约瑟夫·拉特纳编,《人物与事件》,1929年,第2卷,第244—254页。
[3] 原文为“Peking Goverment University”,应当是北京大学。——译者
[4]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一首流行的英国儿童歌谣,意思是做重复的事情。——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