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的思考往往会改变最初的印象。在先前写给《巴尔的摩太阳报》的一封信中,我表达了一个信念,即认为《四国条约》的关键在于让英国与日本体面地解散它们的同盟。稍微作了一番仔细回想之后,我确信,即使如此,第四个条款,在《四国条约》被批准生效时使这个同盟终止的条款,也不应该被引入。

我们国家的策略是要向英国人和日本人指出,这个同盟对我们与他们的友好关系所施加的恶劣影响,同时强调它的废除是他们自己的事,要由他们视我们的良好关系的重要程度来决定。这样就既不会有讨价还价,也不会看上去像讨价还价的样子,因而也不会给参议院对它的批准带来压力。

把这一条款包括进来,暗示着我们的代表团像威尔逊总统在凡尔赛会议上那样,有某种东西要出售,而为了把它推销出去,愿意给予优惠条件。要出售的这个东西,具体而言,是5∶5∶3的比例;而普遍来说,是海军的缩编。后者对本届政府来说,接近于一个政治上的必要;前者对我们代表们的声望来说很重要,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外交上的胜利。但是,一定要讨价还价吗?

冰冷的现实情况是:如果日本继续推行它的海军计划,那么,它就很可能崩溃。如果我们的代表团大胆而非谨小慎微,如果宣布无论如何美国都会进行削减,那么,商界和公众的压力本来会迫使日本作出一个类似的削减。而且,美国与英国的金融关系看来似乎足以确保英国方面有一个类似的政策,只要英国能够获得我们将会裁减海军军备的保证。

此外,无论如何,英日同盟极有可能不得不解散,或者经历大幅的调整。说我们为了确保得到某个本来可以不通过讨价还价得到的东西而去进行讨价还价,这种暗示由一个通过非常可靠的消息途径而来的传闻得到了确认。加藤上将起初愿意接受5∶5∶3的比例,但是海军专家们反对。后来,他们被英国专家告知:如果他们坚执不让,那么,美国会向他们让出一个更大的份额。据可靠消息,日本海军专家们告诉其他人,其提议得到了英国专家的肯定,并用这个事实来为他们的主张寻找正当的依据。

与此同时,媒体在日本国内宣传造势。这样,如果代表们同意休斯的最初提议,那么就要担心他们在国内如何被接受了。加藤变得举棋不定。这种事态毁掉了整个限制这件事。英国人就这样间接地创造出一种境况,它给美国带来压力,要求它把加入《四国条约》作为确保5∶5∶3比例的一个条件。同时,日本国内的宣传变得相当难以对付,尤其是因为有许多报道说我们在强迫日本接受我们的提议,从而一种敌对的感觉由此产生,这种感觉直达海军缩编的道德效果这个根源。

另一点事后思考,是由条约公布的第二天,一位律师向我询问的一句话引发的。他问,条约是否不仅仅特定地适用于日本。他提醒注意纳入条约范围内的“由 任何 太平洋 问题 而引发的争端”这种用词。这番询问,关于这件事,给了我一个新的视野。撇开中国不谈,日本如果不是与整个俄国,至少与远东共和国之间迟早要出麻烦的。

在日本派代表出席而俄国被排除在外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要在一次会议中推动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和调整呢?如果是这样,那么在我看来,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使参议院有正当理由拒绝这个条约,或者坚持对它设立一项保留:如果争端涉及一个非缔约国的国家,那么,为了对其他国家公平起见,那个国家应当有权出席会议。

如果争端涉及中国,这么做,同样会保护它,以及我们自身与它的良好关系。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拒绝这一点而不暴露它本身的意图。我仍然觉得,这个条约就展示美国对日本和菲律宾的怀疑、澳大利亚对日本的畏惧,以及日本在关岛问题上对我们的畏惧来说,是有好处的。到目前为止,它有利于真正的和平。但是,搞一个名义上适用于岛屿所有权,实际上也特定地适用于日本的条约,并把日本可能与之发生严重冲突的两个国家,即俄国和中国排除在外,这不是要取消英日同盟。它是要使我们成为它的一分子,当然,是在放弃为武装援助作任何公开准备的条件下。

今天早晨,不止一份报纸正面肯定了这个条约把日本包括在内;过去,与国务院关系密切的一份报纸否认这种说法。这个问题太根本了,以至于不能留有任何外交所喜欢的那种模糊不清。如果留下任何含混之处,那么很有可能会产生一种紧急状况,美国将不会愿意参与进来调整事态,去反对中国以及俄国。随后我们就会遭人指责,说我们言而无信。最终,比现在暂时平息下去了的痛苦更多的痛苦将会被搅动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哈定总统并没有立刻把这份条约送交参议院。这个忽略可能与一个事实有关,即正在谈判的,与中国有关的《九国公约》还没有敲定。

这意味着不能脱离一方来理解另一方。这也暗示着我们的代表们犯了一个错误,在一件事情尚不确定的情况下就在另一件事情上作出了承诺。因此,关于《四国条约》的最终判断必须被保留。如果说加以毫无保留的谴责还为时过早的话,那么加以赞同也为时过早。这两个条约必须放在一起来评判。如果这个补充协定没有消除目前这个条约中的那些不确定之处,并且如果它在其本身的解释上又增添了额外的含混之处,那么美国人应当做好准备来表达一种公众意见,来影响我们的参议院,也影响其他国家的代表们。

已经作出的这个说路特的四个模糊的原则将成为进一步的条约之核心的通告是令人沮丧的。中国无法得到它应该享有或者它希望拥有的全部东西。但是美国不应成为把它牺牲掉的一方,即使只是在同意模糊的泛泛之言的程度上。这样的泛泛之言,虽然它们消除了外交官之间的直接冲突,但是归根到底,对世界和平永远是一个威胁。每个国家都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它们,并且指责其他国家言而无信。

人们也可以希望:新的条约不是在某个争端实际发生之后才来召开一个会议,而是代之以一系列的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的会议。还应该为民众或国会出席这些会议做好准备。这个世界一定欢迎向公开外交如此程度的让步。

为一系列定期会议所做的准备会给予中国某种未来的保障,以补偿它没能获得现在要求的东西这种失败。它将使各国在休会期间行为良好。它将避免不得不试着摆平或多或少已经是既成事实了的那些问题这种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对只有在冲突变得尖锐之后才召开的外交会议来说是致命的。它会消除博拉参(Senator Borah)参议员如此强烈提出的对《四国条约》的反对,这种反对意见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支持调整的一个正常承诺,实际上意味着以武力使其付诸实施的一个保证。它有利于避免以后的麻烦,而不是进行讨价还价和在早就发生了的种种麻烦之上作出让步。它代表了一条明智之道:既与其他国家合作,又不加入难缠的同盟。

(赵协真 译 莫伟民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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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文选自《杜威全集·中期著作》第13卷,第186—189页。

[2] 首次发表于《巴尔的摩太阳报》,19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