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在上一讲中处理完所谓智性主义的问题(或者像人们过去曾说过的那样,处理了所谓辩证法的泛逻辑主义 [1] 的问题)之后,我相信,今天我们可以从中得出一些结果,它们或许会帮助诸位形成一个比较确切的辩证法观念,以及对诸位当中大多数人借以跨进一般辩证哲学的那个辩证法理念作出一种特定的修正。我不想冒犯诸位当中的任何人,但我还是认为,诸位当中的大多数人,只要不是被人赞赏为专业的哲学家,一提到辩证法,首先就会自动产生如下反应:辩证法就是正题、反题和合题。我不想说这些概念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不会说它们对辩证法来说简直是非典型的,但这些概念确实适用于辩证法理论本身所阐明的东西,也就是说诸如“真理在于正题、反题和合题”这样的抽象命题,倘若不加详细的阐明,事实上就是不真实的东西。除此之外我还想说,如果人们说这些概念在它们某种程度上固化的那一刻就变成一种如何辩证地指引思维,那么它真正说来就变成了黑格尔本人所指之物的反面,那么我们大概就没有过多地犯下违背辩证法精神的罪过。事实上对此我可以引证黑格尔的观点:对我们称之为三段式图型的意义的这个限制,因而正是对那个正题、反题和合题的三小节的意义限制,是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自身中发生的,虽然仅寥寥数语,却可以使我们走得更远:“同样,——在康德学派只是凭借本能才重新发现出来的,还是僵死的、非概念的三段式被提升到它的绝对含义上来,并借此在其真实的内容里同时确立起了真实的形式,而科学的概念得以产生之后,——对这种形式的那种运用也很难被看作某种科学的东西,通过这种运用,我们看到这种形式被贬低为无生命的图型、某种真正的幻影,并把科学的组织贬低为图表了。” [2] 我已经提请诸位注意过这一点;我想补充第二个表述,从而使一种对辩证法非常可疑的使用得到警示,就是说如果我们用三段式的图型这样进行切分,那就会陷入非真理当中去。“这样一种智慧的花哨,由于它容易实行,马上就被学会了;当它已是众所周知了的时候还去重复它,那就像是重复已被看穿了的把戏一样让人受不了。” [3] 因此这个思想首先也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抽象地看是最先进的思维方法,但如果被机械地运用,即是说如果将事实简单地归于这种方法之下,而没有经验或者对事实本身的洞见来打断这种归入程序,那么就会出现某些错误。人们可以自相矛盾地说,辩证法像一门手艺、像一剂处方(在这种处方当中,辩证法就像一种方法那样得到使用),在此它本身已经必然地转变成了非真理,也就是说,在相当严格的辩证意义上,辩证法就此跟它本身的概念发生了矛盾。因为,辩证的思维恰恰是间断的思维,也就是说如此这般的思维,即在强调的意义上概念总是将其批判运用于包含于其下的东西之上,而反过来说,单纯的事实性乃是通过其本身的概念得到衡量的。当人们与此保持距离的时候,因而当人们不再进行在其他某个地方被称为“概念的劳作和努力” [4] 的时候,他们就会认为已经将方法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但真正说来方法已经被篡改和错失了。此外,一个更普遍的事实情况(Tatbestand)是,就像人们在艺术中总会碰到的表述[康定斯基在他《论艺术中的精神物》( Über das Geistige in der Kunst )一书中曾经非常好地表达了这点]那样,当一个艺术家认为已经发现自己并拥有自己风格的时候,通常而言其实已经失去了风格。 [5] 诸位在这里可能会从辩证法的氛围中重新发觉某种非常重要的东西,具体说也正是我已经告知过诸位的那种与安全性需要的对立。 [6] 辩证思维的这个苛求(也许不是最低限度的苛求)正是,如果人们去辩证地思维,就不能像康德式的学究那样去思维:“现在我有了方法,而一旦我有了方法,就根本不会再碰到什么问题了。”黑格尔最强烈反对的,恰好是这种方法的观念,现在人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借此自动地、盲目地继续蒙混下去,而不是每时每刻都进行思想本身的努力。但这些还都是比较谦虚和朴素的洞见,虽然事实上在具体的思维中依据这样的洞见行事,总体上要比拥有这样的洞见要困难得多。即使我们辩证地思维,对此也丝毫不存在任何保证,不会恰好把辩证的思维变成去重复黑格尔极力警告的令人尴尬的把戏,并且作为一个思维着的人,从一开始就要去训练自己,坚决反对其本身范畴的每个机械的应用,这肯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换句话说:要不断地反思其本身的范畴,检查它们事实上是否还适合于在其下得到思考的事物。
在这种关联中黑格尔非常伟大的地方,也是我今天想提请大家注意的地方,就在于黑格尔并不满足于这种断定,也不满足于这种反对机械使用、反对辩证思维固化的论战,毋宁说,正如他反复对所有否定性要素所做的那样,黑格尔本人现在也在努力地去把握这样一种现象本身,也就是说,他试图从思维本身活生生的过程中——导出这种现象自身——甚至是导出这种思维的差错和思维本身的硬化(Verhärtung)和物化。而这正是一般辩证法的最高的特征,辩证法的要害归根到底恰恰在于消解那些物化、硬化和固化的东西,不是简单地用号称活生生的和直接的东西来反对它们,而是仍旧运用那硬化的东西,仿佛从中知觉到流动的生命、流动的劳作和沉淀下来的东西一样;只有通过如下方式才能克服那硬化和固化的东西,即辩证法似乎是出于固化物本身的力量来推动它,也就是出于那沉淀在与我们相异化的事物和概念中的生命来推动它。“然而这卓越的东西不仅仅是逃脱不了它的命运,注定了要被这样地夺去生命、夺去精神,并眼看着自己的皮被这样剥下,被看出是披着一张毫无生命的空有其表的认识的皮。” [7] 顺便说,诸位在这里可以同时感受到黑格尔某些出色的语言,与所谓优秀的文体家叔本华相比,黑格尔一般被抹黑为糟糕的文体家,这显然是因为那些或多或少错误地将自己置于语言能力裁判者位置上的人们认为,他们可以依据哲学家在何种程度上直接地以常识和口语进行沟通来评判哲学家的语言——但在黑格尔这里,情况却恰恰并非如此。这里语言的出彩之处在于一种引人瞩目的第二感性、第二直接性,在这个出色的思维建筑术中,诸概念自身从内到外都充满了生命,它们运动得是如此激烈,以至于它们虽然看上去是完全抽象的概念,却再次接纳了生命整个色彩和丰饶,并开始以一种引人瞩目的方式闪耀起来。直到今天,对黑格尔进行真正的语言分析仍然阙如。我认为,对黑格尔进行语言哲学的研究,不仅是非常合时宜的,而且也可以进入黑格尔哲学内涵中非常深刻的层面。在这样一句话中,诸位已经真正把捉到了整个的黑格尔:就是说在这里,生命逃逸所出的仅仅是一张皮的表象,就被完全直接地应用于诸如知识、意识这样看起来抽象的东西身上。我在上一讲中就已经告诉过诸位,黑格尔哲学引人瞩目的张力场(Spannungsfeld),即它的运动不存在于连续的过渡当中,而是存在于思想从具体极跳跃到抽象极的巨大的动力中,这种张力场恰恰在于,它从最可感、最接近我们的东西开始,跨越到最远离我们的东西,并以如下方式结束:与其说在两者之间建立了联系,不如说是普遍的东西和特殊的东西这两个极端相互触动,这又与黑格尔哲学的内涵有着深刻的关联,因为这事实上是辩证学说本身的总概念,即普遍的东西同时总是特殊的东西,而特殊的东西同时总是普遍的东西。因此诸位可以看到,这种哲学的内涵这里已经在多大程度上深入这样一种语言结构的冒险性(Kühnheit)之中。在这种语境下,我想对你们中间致力于德国诗歌研究的同学说,这种语言的复杂性或许也可以为荷尔德林的诗歌投去全新的光亮,时至今日,这种光亮或许根本没有被正确地看到。“就在这种命运本身之内”——也就是这样的命运,即人类认为某种程度上可以用一张僵死的皮囊占有事物本身——“这卓越的东西也在对这些心情,如果不说是对精神,施加着强制,并看出其中有形式的普遍性和规定性的养成过程,那卓越的东西的完成就在于此,且唯有这一过程,才使这种普遍性有可能被运用到表面上来” [8] 。黑格尔在这句话中说出某种异常深刻的东西,也就是倘若思维本身要想摆脱突然冒出来的想法的单纯偶然性,要想摆脱主观性的随意性质,就必须获得那种客观化的形式,即对象化的形式;但正因为它假定了这种普遍性,假定了概念上的规定性,它在自身中就必然会产生被物化、被变成灵丹妙药(Rezept)和被滥用的危险。换句话说:黑格尔所警告的滥用,包括对三段式图型的肤浅使用,这种滥用本身并不是外在于思想的东西,毋宁说它本身是从如下事实中产生出来的,即思想要想从此时此地(hic et nunc)单纯的随意性当中提升出来,其自身要想成为客观的真理,就必须遵循它必须去做的事情。换句话说,非真理性、变得—不真的东西在固化的意义上好像和真理自身的客观化特征密不可分。人们不会只拥有一个而不拥有另一个——总的来说这是辩证法最伟大的原理之一。也就是说,一方面,人们不能不赋予思想它的客观性、它的强制力和它的约束力,而不会恰恰就此让思想不断地处于这样的危险当中,即自身独立化,以及作为一种外在于事物的东西面对事物,并被歪曲地、生硬地和机械地加以使用。在这个对辩证法进行机械使用的警告面前,诸位在这里拥有一个辩证思维本身的典范性案例(Schulfall),即诸位在这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什么东西构成了一般辩证法的命脉:就是说真理和非真理并不是互相外在的,真理和非真理并不是简单地站在抽象反题上相互对立,而毋宁说真理向非真理的转变,仿佛作为它的命运,作为它的诅咒,作为它所处的罪恶关联的标志那样,寓居于真理本身之中;反过来说,一般真理所走的道路——真理的确是一个过程——只能是穿过非真理的道路。因而,诸位可以看到,甚至对于警告其自身的滥用这样的事实,辩证思维是如何强占利用(bemächtigen)的。
在这个反对滥用三段式图型的警告中有一个洞见,作为辩证法的另一个基本洞见,它或许不应该被诸位完全遗忘。这个洞见——这不过是给如下思想提供一个稍微不同的说法,即如果我们将思想孤立(在黑格尔那里,抽象总是意味着孤立,意味着脱离整体语境)起来,就没有任何思想不会同时也变成错误的思想。黑格尔已经在我为诸位解读的这段话(这段话关涉黑格尔关于上帝与自身的游戏是世界进程这个说法)中表明了这一点,对这个过程黑格尔说过它自在地是真实的,但如果人们不追求这个过程本身,就会沉入非真理当中,也就是沉入枯燥和冷漠之中。 [9] 我认为,人们在此可以进一步说,根本没有真理这回事,根本没有最真实的理论,也没有辩证法理论本身,因为当这些理论从它们的关联中割裂出来,特别是当它们为某些利益机构(Interessenlagen)服务时,也不会刚好就直接地变成了非真理。世上没有什么构造物(无论是哲学最高的构造物,还是艺术最高的构造物)不会被滥用——通过将它们孤立起来,让人们远离其他的事物,让人们欺骗他人,使他们获得虚假的和不真实的满足、伪装的满足。如果诸位在这里期待我对辩证法实践应用,那么这种应用恰恰在于,辩证法思想其实对以任何方式被这样孤立起来,从而服务于滥用都保持非常怀疑的态度。这就是说,任何个别的认识,任何有限的个别认识——甚至任何有关整体的认识,作为认识都仍然是个别的认识——如果以整体自居并绝对地被设定,那它们就会立即跨进为非真理服务的境地,就会变成一种意识形态。当然,今天诸位可以在整个东部地区最为突出地悉知这一点,在那里人们已经将辩证法提升为一种国家宗教(Staatsreligion),并且或许人们也会试图偶尔以一种非常规矩和幼稚的方式来使辩证法理论的某些部分——我不打算说念经般地诵读,尽管这对我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以某种方式为人们所理解,但在那里辩证法长久以来只是为了证明辩证法作为一种国家宗教的实践是正确的,这种实践的结果无异于将压迫永久化,而辩证法的冲动真正说来是彻底反对这种压迫的。不过我只想说,我们不要由此得出一个截然相反的结论,即因为人们把辩证法搞成了“变戏法”(Unsinn),因此辩证法就是不真实的,毋宁说这正是辩证法与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所有真理的共同点,当然也是辩证法与曾经体现在基督教中的真理的共同点,即它们被滥用于每一种卑鄙的行径,每一种暴力的行为和每一种酷刑。
我现在想回到关于三段式图型相对的非意义攸关性(Irrelevanz)的问题上。我相信,诸位能够基于我目前为止讲过的内容就非常容易地意识到这种相对的非意义攸关性,即只要回忆起——这不是黑格尔在字面上“直接”(hic et nunc)说出的,但我相信应该从黑格尔哲学的精神出发来为之辩护,辩证法恰恰不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方法,这意味着它并不是精神强占其诸对象的一种单纯的操作程序,而是说辩证法的运动始终应该既是事物本身的运动,同时也是思维的运动。但如果情况是这样的,也就是说,如果辩证的运动是一种事物的运动,并且可以从事物出发得到实现,那么真正说来它从自身出发就可以得出,任何一种仅仅在方法上的辩证思考,即单纯从外部强加给事物的辩证思考,都已经违背辩证法了。由此,通过弄明白辩证法作为一种正题、反题与合题的游戏这个传统观点的荒唐和肤浅之处,诸位或许就能够最好地回忆起这一点。如果诸位采取前哲学的意识(vorphilosophische Bewußtsein),一听到辩证法,一听到正题、反题和合题的时候,就会设想:“好吧,先提出一个命题,然后为这个命题提出另一个命题,这个命题是第一个命题的反命题,在这两个命题中都有某种真理的成分,然后就到了合题,人们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两对相互对立命题中汲取精华,由此就得到了合题。”我不想轻易地把对合题概念的厌恶强加给诸位,这种厌恶感自我幼时起就支配着我。但无论如何,辩证法肯定不像我们设想的那样,毋宁说辩证的运动在于,它恰恰不是一个命题被外在地添附在一个与之相反的命题上,而是矛盾的环节内在于被诸位说出的和发现的命题本身,这就意味着以稳固的和凝固的方式呈现在诸位面前的命题自身就是一个张力场,在自身中就拥有某种生命,而某种程度上哲学的任务就是要重建这命题中的生命。同理,合题就不是从两个命题中提取出共同的东西。黑格尔直截了当地把合题描述为共同东西的对立面,即否定进一步的形式,否定之否定,就是说反题,亦即已经被从命题本身中演绎出来的命题的对立面,作为一个有限的命题,其自身同样又是不真的;通过这种在命题中被得到规定的非真理性,原本被否定了的命题当中的真理性因素再次展现出优势。但是,我现在从这个角度向诸位描述的思维,恰恰与一种单纯抽象的或者外延逻辑上的(umfangslogischen)思维相对立,后者诚然从外部设定了诸对立面,然后把它们当中的抽象的特征统一性(Merkmalseinheit)视为结果,辩证思维的一般本质正在于这个对立之中。三段式的图型并没有那么至关重要,这种看法恰恰来自,说这种图型实际上的确是单纯主观的抽离(Abzug),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人们借以处理事物的主观态度的描述,而这种主观态度就它本身而言,仅仅是一个环节,对此黑格尔接下来通过另一个被称为“单纯地袖手旁观” [10] 的环节,也就是通过那种完全—不受限制地—沉浸于—事物(Völlig-uneingeschränkt-der-Sache-sich-Überlassen)的环节来加以矫正。
我明白,我们眼下进行的这种有点形式化的思考,诸位在这种形态下还不能得到满足,但我期待诸位的一种反对意见,[对]此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当我第一次接触辩证哲学时,也曾有过这种反对意见:为什么一切都必须是矛盾的?难道真的只存在矛盾,而不也有简单的差异(Differenzen)吗?如果我想把一切现有的东西都带入矛盾(对我来说是内在矛盾,但的确仍然是矛盾)之中,这难道不是一种武断的行为——在一种非常沉重的意义上,我们就会想到概念的紧身衣(Zwangsjacke)问题——难道不是一种从方法上对实在性进行暴力压制(Von-der-Methode-aus-die-Realität-Vergewaltigen)吗?而存在的仅仅是毗邻而列的质的丰富性,它们就像绿色、红色和蓝色那样迥然有别;如果现在我把一切东西都全部带入矛盾的形式之中,那么色度标尺的美岂不是在根本上与平均化的因素,恰恰是与抽象和平整化(Einebnens)的因素相对立了吗? [11] 当然,这个反对意见在哲学史上被非常频繁地提出来,我相信如果人们想要简单地用一种优雅的姿态来消除这一反对意见而不去正视它,那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这个反对意见是由亚里士多德学派的特伦德伦堡 [12] 首次以最尖锐的方式从传统的,也就是亚里士多德逻辑的立场表述出来的,这在19世纪上半叶构成其黑格尔批判的基础 [13] ,最后在所谓的黑格尔复兴之初被贝奈戴托·克罗齐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在其关于黑格尔的著作中 [14] 再度拾起。这本著作掀起了所谓黑格尔的复兴运动,但在对待黑格尔上从一开始就带有一丝良心谴责(schlechtem Gewissen) ,他和特仑德伦堡类似,的确想使黑格尔与实证主义思维、与所谓的“反思哲学”协调一致,因此这正是由克罗齐发起的这场复兴遗留下来的一个成问题的点。
我认为,为了将这整个复杂的问题置于其正确的视角当中,我必须首先就一般思维的行为方式和诸位说几句,因为在我看来它才是真正适合思维的方式。也就是说我主张,以某种方式使所有存在的事物都协调一致,这绝不是思维的任务。恰恰是这种一致的需要本身受到了辩证法的批判,在这点上,辩证法已经——几乎可以说——认识到了哲学的天真,即它认为自己现在事实上可以像用捕蝶网那样捕捉到经验的整个丰富内容;辩证法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到了这个位置,在这里人们甚至可以针对辩证法本身说出些非常有分量的话。也就是说,如果辩证法事实上是一种单纯的还原性思维,因而想把一切存在于差异中的东西都纳入矛盾的公式之下,那么它实际上就有点像某种程度上从一个原理出发来解释一切事物的努力,而真正说来这个原理却是辩证法已经反对过的。我认为,一般辩证思维所扮演的角色,辩证思维或者一般哲学思想真正的意义,其实是对活生生的经验进行规训的(disziplinierender)反作用力。因此,人们是在一种特定的自我限制的意义上去真正辩证地思维的,因为如果人们只看到差异、只察觉到差别,而没有在差别中发现统一性,没有在差异中发现统一性,甚至没有察觉到存在于单纯差别中的矛盾特征——因为这样一来,思维在某种程度上就洇散了,因为这样一来,思维就不具备理论的形态了,而且从另一方面说,人们不能将理论绝对化,但没有理论我们同样不能拥有任何类似于知识的东西。这里存在一个悖论性的关系。如果理论认为自己掌握了整体,认为自己是人们借以说明一切的钥匙,那么它事实上就陷入糟糕的自负(Hybris)之中。但是,如果理论的这个因素,也就是我们今天从一开始就听到的那个统一化的因素,或者正好是那认识的客体化因素在思维中完全缺席了,那么基本上我们就根本不能再谈论知识,而其实只是对或多或少地毗邻而列、杂乱无序和互不相关的事实的单纯确证。真正来说,正是在不对事物过分施加暴力的情况下反对上述情形的需要,构成了典型的辩证构想的基础。但这还不是很令人满意,因为诸位可能会说:“所以你引入辩证法其实只是把它当作一种灵魂或者概念的节食者(Diätetiker),因为它是健康的,因为拥有这样的方法,掌握某种稳固的东西在一定程度上对思维有益,而你自己其实并不相信它是真的,也不认为存在绝对者这样的东西。”我感到,事实上我在这里有义务告诉诸位一些关于辩证方法和矛盾概念相当关键的东西。矛盾的概念和其他任何概念一样不能被实体化,也就是说,矛盾的概念和其他任何个别概念一样,都不是辩证法的关键概念,毋宁说辩证法事实上仅在于诸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在于强行给予任何个别概念以绝对尊严。
但现在诸位有权知道,为什么矛盾的概念事实上在辩证法中发挥这样核心作用,确切说不是出于思维—营养学的(denk-diätetischen)原因,而是出于那真正实际情况的事实性动机。我想首先这样来表达,每个有限的判断,通过它作为判断的形式,也就是通过它说“A是B”,就已经声称自己是一个绝对的真理,自己绝对地就是真理,这就跟它本身的有限性产生冲突,也就是说,任何有限的判断,恰恰作为一个有限的判断,就根本不可能是全部的真理。 [15] 如果矛盾的概念在辩证法中发挥如此突出的作用,如果矛盾的概念是最苛求单纯的袖手旁观、以事物为准绳的概念,而如果另一方面又将矛盾的概念说成是辩证法真正的原则,那么在这里其实是有其根据的。矛盾的范畴,或者辩证法的近代学说的起源来自《纯粹理性批判》,我认为如果诸位要想正确地理解我们今天开始着手,但未能充分展开的那部分课程,那么不管是在原著中,还是通过可靠的二手阐述,要熟悉一下“先验辩证论”在康德那里最初意味着什么,那样诸位将会做得很好。康德的基本思想是这样的,如果我们超出经验的可能性,超出感性满足的可能性来应用我们理性的基本概念,也就是我们所谓的范畴的时候,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作出无限的判断,我们将会陷入不得不提出相互矛盾的判断的危险,而这些判断的双方就其自身而言都具有同等程度的明证性。例如:所有发生过的事情在时间上都有一个开端,或者,所有发生过的事情在时间上都表示一个无限的序列。 [16] 我们对空间也可以作出类似的判断。或者,所有存在的事物都受制于因果性,或者,存在一种源于自由的因果性,也就是说,存在一个因果序列的断裂点。 [17] 所有这些相互矛盾的命题都是通过我们的范畴作出的,根据康德的说法,这些范畴真正说来只是为了将我们的经验组织起来,现在从某种程度上却变得放肆,因而对自身来说是在空转,现在却断言从自身出发拥有绝对,而它们却只有在与它们相对的事物关系中才真正有效。借此,康德重新把矛盾性的概念纳入认识,并且极力强调说,我们的理性必然会陷入这些矛盾之中,也就是说,既然我们除了始终把我们的思维推进下去别无他法,既然对有限性的超越已然被包含于我们思维的组织当中,那么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们一再被引诱去表述这类命题,并且——在《纯粹理性批判》的某个地方说过——甚至我们能够洞穿这些矛盾的起源,我们能够解决这些矛盾的这个事实,真正说来对我们也没什么帮助。 [18] 诸位可以首先设定一个简单的操作,正如黑格尔所说:“如果你在这里告诉我们,这些矛盾是我们的认识不可或缺的必然的矛盾,我们因此才总是被卷入其中,如果你对这些矛盾所谓的解决对我们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帮助,那你为什么不真正地一路走下去,并参与这些不可避免的矛盾中去?为什么不正视那些你所说的不可避免的矛盾?为什么不努力通过这些矛盾的运动去获得真理?” 而现在黑格尔哲学的这个要求事实上是基于一种对康德哲学的本质性认识论的修正,也就是基于下述事实:被相对天真和激进地竖立起的感性与知性、思维与经验的康德式的旧有对立,已经不再被黑格尔认同了,因为黑格尔说,我根本不知道从哪里可以得出诸如感性这样的东西,完全不存在不经知性中介的感性,反之亦然,因此康德二律背反学说所依据的,以及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保护我们不陷入矛盾的感性和知性的整个僵化的划分(Scheidung)就根本无法维持,毋宁说,正因为没有感性就没有知性,而没有知性一般也没有感性,因此被康德仅仅当作意识之失误的这一运动本身,就是被精神本身的本质必然地预先规定出来一种功绩,正因如此,思维本质上乃是在矛盾中运动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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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853年,黑格尔主义者约翰·爱德华·埃德曼(Johann Eduard Erdmann)使用了“泛逻辑主义”这个概念,以一种普遍的、完全积极的方式来描述黑格尔的哲学特征:“对他[黑格尔]的学说来说,最合适的名称将会是泛逻辑主义。这种学说除了理性以外没有确立任何现实的东西;它表明不合乎理性的东西仅仅是转瞬即逝的、自身扬弃的实存。”(Johann Eduard Erdmann, Geschichte der neueren Philosophie , Band III, 2, Leipzig 1953, S. 853.)后来“泛逻辑主义”的概念在爱德华·冯·哈特曼(Eduard von Hartmann)那里获得了黑格尔批判的内涵(vgl. ders., Schellings positive Philosophie als Einheit von Hegel und Schopenhauer , Berlin 1969, insbes. das Kapitel》Die Unzulänglichkeit des Panlogismus《, S. 7—12.)最后,对贝奈戴托·克罗齐来说,黑格尔辩证法的泛逻辑主义是一种“病态的赘瘤”(krankhafter Auswuchs),这已经导致它在黑格尔本人那里被误用,但是人们可以将其消除,以便保留黑格尔哲学中真实的部分。(Vgl. Benedetto Croce, Lebendiges und Totes in Hegels Philosophie . Deutsche, vom Verfasser vermehrte Übersetzung von K. Büchler, Heidelberg 1909, S.155.中译参阅克罗奇:《黑格尔哲学中的活东西和死东西》,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14页。)关于克罗齐对黑格尔的批判,见本讲注释(14)。
[2] S. Anm. 75.中译参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30页。
[3] S. Anm. 76.中译参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32页。
[4] 见本书第55页。
[5] 阿多诺曾多次援引康定斯基的这个意见,在他关于阿诺尔德·勋伯格的论文中(vgl. GS 10·1, S. 172),以及在他《最低限度的道德》中一篇终身未发表的箴言中(GS 4, S. 293),阿多诺逐字逐句地引用了这段话:“艺术家认为,当他‘终于找到自己的形式’之后,现在可以静下心来继续进行艺术创作了。遗憾的是,他本人通常不会注意到,从‘静下心来’这一刻起,他很快就开始失去这种终于找到的形式。”这段引文虽然出自康定斯基,但在《论艺术的精神》中并没有找到,而是出现在阿尔班·贝尔格(Alban Berg)1912年出版的关于阿诺尔德·勋伯格的纪念文集的一篇小短文当中:Wassily Kandinsky, Die Bilder ; in: Alban Berg(Hrsg.), Arnold Schönberg, München 1912, S.59—64, S. 61.再版于:Arnold Schönberg, Wassily Kandinsky. Briefe, Bilder und Dokumente einer außergewöhnlichen Begegnung , hrsg. von Jelena Hahl-Koch, mit einem Essay von Hartmut Zelinsky, Salzburg und Wien 1980, S. 153—156, S. 154 f.。
[6] 此前,阿多诺只是间接地说到安全性的需要(vgl. etwa S. 28 f.)。但在后面的讲座过程中,他反复回到这个话题上;vgl. S. 155, 214, 254, 260, 274 ff., 281, 294。
[7] Hegel,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 a. a. O.(s. Anm. 16), S. 35. [Vgl. Hegel, Werke , a. a. O.(s. Anm. 8), Bd. 3: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 S. 51.中译参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33页。]
[8] Ebd.中译参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33页。
[9] 见本书第55页。
[10]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导言”的一个关键段落中谈到了“单纯地袖手旁观”。这个段落——考虑到认识方法——首先涉及检验知识正确性的标准问题,然后涉及观察的意识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但是,并不仅仅是就这一方面,即就概念和对象、尺度和要作审查者都已现成存在于意识自身之内这一方面来看,我们的任何额外做法都是多余的,而且,我们甚至也摆脱了比较双方并作彻底审查的辛苦,以至于由于意识是自己审查自己,就这一方面看,留给我们的也只有单纯地袖手旁观了。”[Hegel, Werke , a. a. O.(s. Anm.8), Bd. 3: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 S. 77.中译参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55页。]以非常粗略地简化的方式说,黑格尔的意思是,用一个标准来审查知识——意识与其对象的关系——涉及一个客观的过程,因为认识论上的区分——一方面是对象和概念的区分,另一方面是对象自在的存在和它为认识而存在的区分——是观察的意识本身作出的区分,因而被归入观察的意识中。因此,意识在每种情况下都在自身中拥有真理的尺度;而审查对象和概念是否相符则属于它的任务,在反思性的把握不相符合的情况下,意识必须对其认识和对象的变化的经验开放自己:“意识对它自身——既对它的认知又对它的对象而言——所实行的这种辩证的运动,就其从中替意识产生了新的真实对象而言,真正说来就是人们称之为经验的那种东西。”(Ebd., S. 78.中译参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55页。)
[11] “现在应该指出的主要事实是,不仅在这四个特殊的、从宇宙论得到的对象中有二律背反,而且在一切种类的一切对象中,在一切表象、概念和理念中都有二律背反。”[Hegel, Werke , a. a. O.(s. Anm.8), Bd. 8: Enzyk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 , S. 127 f.中译参见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梁志学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5页。]“一切事物自在地就是自相矛盾的。”[Hegel, Werke , a. a. O.(s. Anm.8), Bd. 6: Wissenschaft der Logik II , S. 74.中译参见黑格尔:《逻辑学Ⅱ》,第56页。]
[12] 弗里德里希·阿道夫·特伦德伦堡(1802—1872),1837年起在柏林担任实践哲学和教育学教授。
[13] 特伦德伦堡主要在两本著作中分别对黑格尔的逻辑学和辩证法进行了批判性的研究:在他的主要著作《逻辑研究》中有一章专门讨论黑格尔的辩证法(Berlin 1840; zweites Kapitel: Die dialektische Methode , Bd. 1, S. 23—99),并且在以“黑格尔体系中的逻辑问题”(Leipzig 1843)为题出版的两篇论战性短文中,特伦德伦堡在一个地方简要地总结了他的批判要点(ebd., S. 12—19)——他批评说,黑格尔辩证矛盾的理论是建立在逻辑上的否定和实在的对立相混淆的基础上的。对于特伦德伦堡来说,否定是一种纯粹的逻辑现象,而没有实在的力量。它只存在于思维当中(因为它本身没有任何积极的内容,因而完全是没有得到规定的),而且只能是绝对普遍的,与此相反,实在的对立(die reale Opposition)却是一种可直观的现实性的现象。它的对立面是带有积极内容的实在原则,这内容并不是通过对置(Entgegensetzung)才被赋予这些原则的,甚至也是外在于这个对置的。基于这种逻辑上的否定和实在的对立的区分,特伦德伦堡论证如下:根据黑格尔的要求,《逻辑学》要从自身产生出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但是黑格尔所使用的逻辑手段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规定性、过渡或者概念的自身运动绝不可能从这种逻辑上的否定中得到澄清。事实上,每当黑格尔想在《逻辑学》中通过否定和辩证矛盾的手段来取得进步的时候,他都会求助于直观和现实性的实在的对立,只有通过这种不被承认的对被直观到的和逻辑外的现实性及其运动的追索(Rückgriff),才能从思维和存在中获得臆想的以逻辑—辩证的方式产生的同一性。
[14] 贝奈戴托·克罗齐(1866—1953),意大利哲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和政治家。他的著作《黑格尔哲学中的活东西和死东西》于1907年出版于巴里(Bari)。[Vgl.》Lebendiges und Totes in Hegels Philosophie《, a. a. O.(s. Anm. 77)]克罗齐在第四章“差异的联系和辩证法形式的误用”中表达了他批判的出发点。(Ebd., S. 64—81.中译参阅克罗奇:《黑格尔哲学中的活东西和死东西》,第45—56页。)根据克罗齐的说法,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错误在于“差异理论和对立理论的混淆”,而所有其他同样的“错误”都会随之产生。(Ebd., S. 80 f.中译参阅克罗奇:《黑格尔哲学中的活东西和死东西》,第56页。)差异对他来说是一个多元秩序的结构原则,该秩序以层级的形态分化并有机地展开,而其各组成部分却不跨进相互对抗的关系,并且其原初的统一性作为统一原则,也是展开了的整体基础。与之相反,二元对立则意味着对立面对抗的关系,而只有通过对立面合题的原则,这种对抗的关系才能在一个更高的统一中被扬弃。显然,对克罗齐来说,差异和对立构成我们在每种现象中都要加以区分的现实中同时存在的两个侧面:“有机主义是生命和死亡的斗争;但有机体的肢节却并不因此一个与另一个斗争,手与脚斗,或眼跟手斗!精神是发展、是历史,因此同时既是存在也是非存在,是一种变易;但哲学所指的精神在永恒的相下(sub specie aeterni)是永恒的理想历史,处在时间性之外:它是每种产生和消逝的东西的永恒形式的序列,正如黑格尔所说,它本身既从未产生,也从未消逝。”(Ebd., S. 76)因此,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更确切地说,就是他将由差异构成的“层级的联系”辩证地理解为一种“对立的辩证法”,因此将辩证法的有效性非法地扩大到了现实的非辩证的存在领域,从而总地来说把现实压缩进了一个对立物及其合题的辩证法图型。
[15] 见第四讲,注释(16)和第二十讲,注释(9)。
[16]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四组二律背反是这样编排的,一个正题被摆在反题对面,随后为两者——正题和反题——提供证明。第一个二律背反是:
“正题:世界在时间中有一个开端,在空间上也包含于边界之中。”
“反题:世界没有开端,在空间中也没有边界,而是不论在时间还是空间方面都是无限的。”[Kant,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 a. a. O.(s. Anm. 49), S. 454 f.中译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A427/B455,第275页。]
[17] 第三个二律背反是:
“正题:按照自然律的因果性并不是世界的全部现象都可以由之导出的唯一因果性。为了解释这些现象,还有必要假定一种由自由而来的因果性。”
“反题:没有什么自由,相反,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只是按照自然律而发生的。” [Kant,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 a. a. O.(s. Anm.49), S. 454 f.中译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A444/B472,第285页。]
[18] 在“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的“导言”中,康德写道:“如果我们不把我们的理性仅仅为了知性原理的运用而用在经验的对象上,而是冒险把它扩张到超出经验对象的边界之处,那么就产生出一些玄想的定理,它们可以既不指望经验中的证实,也不害怕经验中的反驳,它们中每一个就自己本身而言不仅是没有矛盾的,而且甚至在理性的本性中找得到它的必然性的各种条件,只不过反面命题不幸同样在自己方面也有其主张的有效的和必然的根据。……因此,纯粹理性的一条辩证的定理本身必须有这样一点与一切诡辩的命题区别开来,即它所涉及的不是人们仅仅出于某种随心所欲的意图而提出的任意的问题,而是这样一种问题,每个人类理性在其进程中都必然会碰见它;其次,它与它的反命题所带有的不仅仅是一种人为的幻相,一旦我们看透了它,它就马上会消失,而是一种自然的和不可避免的幻相,这种幻相甚至当我们不再受到它的蒙骗时都还一直迷惑我们,尽管不是欺骗我们,因而它虽然可以被变得无害,但却永远不会被清除。”[Kant,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 a. a. O.(s. Anm. 49), S. 449 f.中译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A421—422/B448—450,第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