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rid Red Things”
许多神学家及一些科学家如今都准备宣告,19世纪的“科学与宗教之争”业已结束,已成往事。可是,即便此言不虚,这也是真正神学家和真正科学家才知道的真相——也就是说,只有极少数受教育程度很高的人才知道。对于街男巷女,这一冲突依然十分真实。而且在他心目中,冲突袭取的是饱学之士实难梦见的形式。
普通百姓想到的,并非特定教条(dogmas)与特定的科学发现。困扰他的是,流布甚广的两种氛围(atmosphere)之不同:一是他自己心目中的基督教,一是他因生活于科学时代而拣择的宇宙图景。他从使徒信经(the Creed) 中拼凑出来:上帝有个“儿子”(仿佛上帝是位神灵,像奥丁或朱庇特 那样娶妻生子);这个儿子从“天”而“降”(像伞兵那样),先是到了地面,后来处于地面以下的冥土;再后来,祂升天,坐上宝座,在父神的右边。整个事仿佛隐含着:有方位的、物质的“天”——平流层上的一座宫殿——还有地平说, 以及其他古老的错误观念。
普通百姓深知,我们会否认他归结给我们的那些个信念(the beliefs),对我们的信条(creed)作另外一种诠释。不过,他一点都不会买账。“无疑,”他想,“一旦这几大信条在那儿,你就能够随心所欲地给它们赋予寓意(allegorised),将它们灵化(spiritualized away)。可是,明摆着的难道不是,要是第一代基督徒对宇宙的真实样貌有点了解,根本就不会有这些信条么?一个历史学家,其著作基于对某文献的误读,他后来(当其错误曝光)或许会费尽心机去表明,他对某战斗的解说,仍能与文献所载相容。可关键是,要是他当初没误读文献,这些费尽心机的解释一个也不会存在。因而,这些解释的确是浪费劳力;他要是有些丈夫气,就承认错误,从头再来。”
我想,基督徒要想说服这个“普通”现代人,必须做两样事情。首先,必须给他说得很清楚,经过解释和再诠释(reinterpretations)之后,信经中依然有某些东西毫不含糊地是超自然的(supernatural)、神迹的(miraculous)、难以置信的(shocking)。我们可以不信地平说,不信天庭。可是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坚信,像任何蛮夷(savage)或神智论者 那样,坚信有一个属灵世界(spirit-world),坚信它能够而且的确侵入这一自然的宇宙或现象的宇宙(natural or phenomenal universe)。因为普通百姓怀疑,一旦我们开始解释(explaining),我们就打算解释掉(explain away)。 他们怀疑,我们为无知听众准备了神话,要是我们被受过教育的听众逼到墙角,我们就把神话化约为无伤大雅的道德共识(innocuous moral platitudes),人做梦也不会否认的共识。确实有一些神学家,印证了这一疑虑。我们必须跟这些神学家分道扬镳。要是除了那些离开基督教信条(Christian formulae)依然能够很好表述的东西,就一无所留,那么所能做的诚实之事就是,承认基督信仰并不真实(untrue),舍却基督信仰从头再来。
其次,我们必须努力教给他,思想(thinking)与想象(imaging)之间的一些不同。假定所有的或绝大部分早期基督徒,跟我们相信太阳系那样相信天庭,这当然是一个历史错误。拟人说(anthropomorphism) 遭教会谴责,就在这个问题摆在她面前的那个当儿。 可是,一些早期基督徒或许曾提出拟人说;极有可能的是,成千上万的基督徒,要是离开了拟人形象,就不会想到他们的信仰。我们为什么必须区分信念内核(the core of belief)与辅助形象(the attendant imagining),原因就在于此。
想到伦敦,我眼前的画面一直是尤斯顿站 。但我并不信,伦敦就是尤斯顿站。这只是个简单例子,因为在这里,思考者 知道 这意象(imagery)是假的。那我们就举个更复杂的例子。有一次,我听一位太太告诉她女儿说,要是你吃太多的阿司匹林片,你就会死。“可为什么呀?”孩子问道,“要是把它们碾碎,你也找不到什么可怕的红色东东呀。”显然,这孩子想到毒药,她不仅会有“可怕的红色东东”这个辅助形象,而且也真的相信,毒药就是红的。这是个错误。可是,这个错误在多大程度上会使她对毒药的思考无效?她得知,过量的阿司匹林会致命;她的信念是对的。她具备一些有限知识,知道妈妈房间里哪些东西有毒。假如我呆在那座房子里,把一杯仿佛是水的东西举到嘴边,这时孩子说:“别喝。妈咪说它有毒。”要是此时,我不听劝告,依据是“这孩子把毒药看作‘可怕的红色东东’,这观念早已过时且神秘兮兮”,那我就是个蠢货。
因而不仅一般而论(in general),思想与想象之间有个分际,而且思想和思者(错误地)信以为真的形象之间也有个分际。当这孩子后来得知,毒药并不总是红色的,她不会感到,她关于毒药的信念发生本质改变。她依然会知道,就像她一直知道的那样,所谓毒药就是你服下就会要你命的东西。这正是毒药之本质。关于颜色的错误信念消散了,但对此毫无影响。
同理,一位早早就信基督的山野小民或许会想,说基督坐在父的右手,其实就蕴涵着,在天庭以内摆着两把尊贵座椅,二者有一定的空间关系。可是,假如此人后来接受哲学教育,发现上帝并无身体、部位(parts)或激情(passions),因而既无右边也无宫廷,那时他不会感到,他的信仰发生本质改变。即便在天真幼稚的那些日子,对他而言至关重要的东西,从来就不是关于天庭陈设的种种假想细节。至关重要的是确信,曾被钉死十字架的主,如今是至高的施者(the supreme Agent),整个宇宙依赖其上的不可思议的力量都来自祂。他会体认到,在这一点上,他没上当。
批评家或许会问我们,为什么这意象(imagery)——我们承认不正确——还要用?然而,他没有注意到,我们企图拿来取代这意象的任何语言,都会牵涉到向同样反驳敞开大门的意象。说上帝“进入”自然秩序,牵涉到的空间意象,与说祂“降临”毫无二致;只不过是用横向移动(或不定向)代替了垂直运动。说祂“重入”(re-absorbed)本体界比说祂“升”天好一些,要是某种东西溶化在热流之中的画面或被吸入喉咙的画面,就比鸟飞升或气球升起的画面更少误导的话。除了关于感觉对象的语言,所有语言都彻头彻尾是隐喻(metaphorical)。 称上帝为一种“力”([Force]也即像风或发电机一样的东西),与称祂为父或王,一样都是隐喻。就此而论,我们能够使得我们的语言更啰嗦,更乏味,但不能使它更平实(more literal)。这不是神学家独有的难题。科学家、诗人、心理分析师以及形而上学家,是同一条船上的蚂蚱:“人之理性,欠感官太多。”
那么,我们在何处划界,区分解释与“解释掉”(explaining away)呢? 我不认为这很难。理解上帝未成肉身之时的一切举动(the un-incarnate activities of God)——祂在感官无由进入的层面所作的工——必须随身带着我们知道严格说来并不真实的意象(imagery)。至于以同样方法对待已成肉身的上帝(the Incarnated God)所行神迹,那就说不过去了。它们被当作给人留以感官印象的尘世事件,记录在案。它们是我们可以忠实描写(describe literally)的那种事情。基督变水为酒那时,要是我们在场,就会看到、闻见或尝到。祂行神迹的故事,与祂“坐在父神右边”不是同一层次的事。它要么是事实(fact),要么是传说(legend),要么是谎言(lie)。信与不信,你必须做个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