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这种基督教的说法,无论何人皆可被救济,一切人皆有希望,基督还要复临,建设其天国,先建设于地上,后建设于天上,但是无论在天上或在地上的,皆是正义与爱的国土。到了审判的那一日,恶人纵然富而有权,必要受惩罚的;纯洁的人无论是贫穷还是卑贱,都是要升天堂的。
第一章 基督教的开端
第一节 宗教的复兴
上面已经叙述了希腊哲学自神话时期至通神的思想与空想的崇拜时期的发展。从这发展史中,可见其后期转为伦理与神学两种思想,其所讨论的问题为:人的起源与归宿,人与神及世界的关系,人的堕落与救济。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在罗马帝国时代,兴趣益增。此风不仅表现在哲学家的社会中,一般有学问的阶级中,也莫不如是。但希腊人的创造与勇敢,已经丧失了,不能吸收东方思想的精神来复兴其哲学的尸骸。
第二节 基督教
在希腊思想的末期,有一种适合潮流的新宗教,成为罗马帝国的时髦宗教。这种宗教发生于犹太,颂扬一个慈悲的、正直的、爱民如子的神父,并宣传由神父之子基督来拯救人类。依照这种基督教的说法,无论何人皆可被救济,一切人皆有希望,基督还要复临,建设其天国,先建设于地上,后建设于天上,但是无论在天上或在地上的,皆是正义与爱的国土。到了审判的那一日,恶人纵然富而有权,必要受惩罚的;纯洁的人无论是贫穷还是卑贱,都是要升天堂的。这种救济罪恶、降福来世的基督教,颇能满足当时的要求。救济的条件,不在于外在的、一时的善,而在于清心忏悔、爱神爱人。向来为犹太教中法利赛派的字面上的正义观念,现在被基督教的创设者改为神灵上的正义之说。依照基督教的教义来说,人之行事,不要出于恐惧的念头,须要出于敬爱神的念头。清心比祭仪、祭祀的外观更要紧些,内部的精神比外部样式的价值更大些。欲得救济,唯有一法,即断绝嫉妒、愤怒、憎恶、复仇等各种坏情绪;纵使是我恨之人,亦须宽宥之,因为受罪过强于犯罪过。舍弃恨与复仇的心理,而代之为爱与宽宥的心理;爱邻如爱己,众人皆可视为邻人。
第三节 基督教与古典文明
基督教携其唯心的一神教、来世生命说、爱之福音说及基督遭难的实例,渐次盛行于罗马帝国内。因为其在知识阶层中的人数增加,因此不得不顾及当时文化中的哲学思想。其实,基督教受当时文化的影响不小,因为犹太教绝对抵不住盛行于罗马的伦理的、宗教的、政治的、社会的、知识的种种势力的摧残。基督教即这些势力的产儿。“使基督教能够实现”的原因,有下列几种:世界帝国的存在,斯多葛学派所主张的大同说,当时哲学家所主张的心灵神祇说,希腊神秘主义与东方宗教所主张的灵魂不灭说,犹太教中有人格的神之理想。所以基督教是时代的产儿,是犹太教与希腊、罗马文化混合起来的产儿。当时的文化不只渗入当时的世界中——与当时的希腊人及罗马人相接触——并逐渐同化当时的世界,使之趋奉其潮流。假使此教中的犹太基督教派——该派专以犹太教来解释基督教——胜利,则所谓的基督教或许早已湮没于耶路撒冷之地了。
基督教为了达到其使命,不得不解决许多重要问题。它须证明其信仰合于理性,表示其教义合乎道理,辩驳反对者的攻击。基督教的领袖对付其对手,必须根据其所熟悉的哲学思想,必须用自己的哲学武器,因此护教者遂成为必要的人物。但另外须要规定信条,确定教义。于是又要研究哲学以便于对基督教的传统信仰给出合理的说明。在这种事业中,希腊思想又对基督教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基督教徒为了规定教条,于是开教会大会议来决定之;当共同一致的教条未决定之前,要经过许多激烈的辩论,取得最后的胜利者,就定为正统的教条;规定此教条最有力的思想家谓之“教父”。
第四节 经院哲学
基督教的根本教义确定了,又被采用为国教了,于是到了哲学的建立时期。其所建立的哲学,是基督教哲学,占据着中古时期哲学的最高地位。其目的在于注解、组织、论证基督教教义——依据基督教,来建立宇宙观与人生观。这派思想家叫作经院哲学家,这种哲学叫作经院哲学。经院哲学家解决前述种种事业中的问题,多有赖于希腊哲学的帮助。不过其心理的态度,则不像希腊哲学家。希腊哲学家的目的在于超脱通俗的宗教,为宇宙做合理的解释。他们多多少少有点科学家的精神,甚至于有反对流行教条的精神。经院哲学家则不同,认为基督教的真理是不可反驳的,并务求来证明之,而把此当作思想的出发点与根本原理。为了达此目的,经院哲学家就把希腊哲学认为无上的凭借;所以到了经院哲学家的手里,哲学简直成了宗教的奴婢。
最初,在基督教教义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人的心智是可以自由运用的。只要不抵触基督教确定的真理,无论你如何解释宇宙,都无妨。待到历时既久,人的心智更加自由,就超出神学划定的领域之外,以图满意地活动;及其证明了经院哲学的态度与方法不能合人心意,就依据独立的根基,另行建立思想系统。然而在另一方面,则对此理智的运动,大起反对的议论:批评教条与教规,竭力去改变以《圣经》及良心为人生指南的、人心内部的宗教的生活。这种改良基督教的理论与实行的两方面的趋势,到了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的近代初期达于极点。
第二章 基督教神学的发展
第一节 早期的神学
如上所述,基督教不得不从速规定其教义,建立其神学,以与犹太及希腊的思想相对应。想达到这种目的,亦唯有借重犹太哲学与希腊哲学。泽勒尔说,《旧约》中比喻的解释,是调和新信仰与旧启示的必要方法;而融合了犹太基督教的斐洛的“逻各斯”说,成为后世基督教神学运动的中心点。
最初的基督教神学可于使徒保罗与其门人弟子的著作中见到。保罗是建立基督教神学或根据基督教来建立历史哲学的第一人。他的《使徒传》中透露出类似《所罗门之智慧》中所使用的各种概念及斐洛的哲学。他认为基督与上帝的权力、智慧、“逻各斯”相齐一,基督先于人的原型而有,而且是上帝所创造的。这种概念,也散见于别的《使徒传》及《第四福音》中。
第二节 基督教初期的宗教哲学家
因为有此等观念,就有一种正确的神学。基督教历史的要素借希腊的“逻各斯”说来加以说明;宗教与哲学结合在一起而偏重于宗教一方面,认为“逻各斯”是一种有人格的东西,一个活的父亲之子,不是一种冷酷的、哲学的、抽象的东西。然而另一些思想家倾向于思辨方面,想以其哲学的成见,来说明基督教而使之理性化,把信仰变为知识。这是2世纪宗教哲学家的工作。昔日,斐洛曾用希腊哲学来解释犹太教,并想调和希腊玄学家与犹太学者的思想。而今则一般宗教哲学家努力于此种工作;他们的思想是根据他们的信仰,来建立一种基督教的哲学,使信仰与知识、宗教与科学相互调和。
这种基督教哲学,不论其如何粗浅空虚,都不失为经院哲学的胚胎。基督教中的斐洛门徒说,他们的教义,是由耶稣传给他的能守秘密的门徒,再秘传得来的。他们说,基督教是崭新的神圣的教义,犹太教是腐败的宗教,异教是恶鬼所造的。犹太神——造物主是假神,与真神相反。基督——最高的一个神——钻入人体,意在解放造物主所拘入物质中的光明的神灵。能了解基督的真教义者,为宗教哲学家;他们能解脱物质的束缚,其方法是清心寡欲。不能解脱物质的束缚,则与物质共同朽灭;而能解脱者,便可升入天堂。现在的世界是堕落的结果;物质是罪恶的渊源;教义又有显明的与奥秘的:显明的教义,含在教条中;奥秘的教义,秘密地传授。
然而基督教初期的宗教哲学家,未曾完成其工作。他们未曾建立哲学的系统,不过贡献了一种半基督教的神话而已。而且,他们的教义与流行的基督教的种种概念相反;他们诋毁《旧约》,区分显明的教义与奥秘的教义,认定耶稣是神与天使以下的生物,信仰特种的自然,制作种种比喻的解释,都是护教者及基督教的保守者所反对的,并被指为异教徒。但这种宗教哲学的运动,对于基督教及其神学大有影响。它给信仰或神学的哲学研究以动力。其由希腊哲学获得的各种根本观念,乃插入初期基督教学者的著作中,并成为教理发达的主因。
第三节 护教者
护教者的普通目的在于使基督教易于了解,这是与当时的宗教哲学家无异的;他们也是依靠哲学,努力地辩护信仰,来抵御异教及宗教哲学家的荒诞解释。他们认为基督教是哲学,又是天启基督教的真理,是发生于超自然的,而且是绝对的确切;虽然只能由神圣的、灵通的心理来了解它,但却是合理的真理。夏励加在他的《教义史纲》中说:“护教者共同的心理,可以综合如下:基督教是哲学,因为其内容是合理的,能给真正的哲学家所想解决的问题以满意的答案;但又不是哲学,与哲学处于相反的位置……因为其是天启的真理,有超自然的、神圣的根基作为其教义的唯一根据。”
护教者皆熟悉当时的哲学与文学,而且常与知识阶层相往来。当时教会的领袖,皆是执新宗教之牛耳与得民众欢心的人。他们的著作中,通常带有很重的哲学色彩,其骨子里含有纯粹的宗教色彩,即这个缘故。
护教派中的名人有殉道士游斯丁、塔蒂安、雅典那哥拉、西奥菲勒斯、奥利金诸人。此种运动至教义问答派而达于极点。此派起于亚历山大城,为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潘提挪斯所建立。其目的不仅在于辩护新宗教,证明其道理,也在于组织教义,以便传教者拿去感化异教徒。亚历山大城学派的最大领袖奥利金建立了一种完备的基督教神学,其中受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最大。
第四节 护教者的学说
护教者的根本思想如下:世界虽然没有消灭变化,但露出了有理性与秩序的痕迹,并指出了一种永久不变的善与正的第一原因——一切生命与生物的源泉。这种第一原因,超脱于一切生命与万物,神的森严、权威、智慧、恩惠与善,皆是超脱于人类的一切概念、非人类所能描写的。然而第一原因必是合理的;理性潜伏于神中,而为神之内性的一部分。宇宙中的秩序与目的,全赖此理性或“逻各斯”的表现。换言之,理性与善,皆藏于宇宙的根底中,而神为一切变化之永久的、根本的原理。
神以自由意志的动作产生“逻各斯”,“逻各斯”由神产出,就像光线由太阳产出一样。光线由太阳产出,而不离开太阳;“逻各斯”或理性由神产出,亦不离开神;神虽然生出理性,而自己的理性未失;理性联合其根源,而与神共悠久。“逻各斯”是一个有人格的独立体——就数目上来说,虽然不同于神,但就本质上来说,是与神相同的——是与神共存的第二神。“逻各斯”变为人,即耶稣基督;基督是“逻各斯”的化身,是肉体化的“逻各斯”。圣灵也是由神产生的。
上述说法都是把神圣的理性人格化了,神圣的理性本来常见于希腊宗教哲学中;理性是宇宙得以形成的机关,神依靠它来直接影响宇宙。他们高唱神的超越性,同时,又想维持“逻各斯”的独立性;他们认为“逻各斯”与神共悠久,就其本性而言,是与神相同,而潜伏于神中。然而根据依勒内说,神是“逻各斯”的活动及本质的根源,所以“逻各斯”似乎是附属于神的。尤其是说“逻各斯”依神之意志变而为人,这无异于说有一个时间无“逻各斯”,而“逻各斯”是神创造的。奥利金为了解决这种困难,就将这两种观念结合了起来,认为“逻各斯”是永久的创造;所有创造的作用,不是某时间中的作用,而是永久的作用;神之子乃是永久的创造。
他们对于宇宙的创造,是按照希腊人的说法来说明的。神是万物的根本与目的;万物由神而生,并复返于神。然而“逻各斯”是一切被创造的万物的原型;万物皆是依理性的影像与权力创造而成的。换言之,造物主按其心中的合理的计划,由无形的物质来创造宇宙——由无造有。护教者认为造物主是一个有人格的实体,像自动的原因,造就万物,保持万物,并统治万物。
创造是神之爱与善的结果,是为了人的利益。根据多数护教者所说的,创造有时间性的作用;据奥利金说,神是永久的创造,其所创造的东西永存。他认为宇宙是永久的,与亚里士多德的说法相同,但现存的世界有始有终,来了这一个替代那一个。
世界是为人类而造的。然而人类的目的,不在于现时世界,而在于未来世界。灵魂摆脱感觉的世界,而来到神的世界,是为至善。护教者皆主张肉体与灵魂的复活;有时,虽然认为肉体与灵魂有死灭,但神依照灵魂的作用,恩赐肉体与灵魂以不灭性(游斯丁的主张);有时,认为人具有肉体与灵魂之外,还具有一种不灭的高等灵魂,肉体与灵魂由此高等灵魂而得着不灭性(塔蒂安的主张);有时,认为这种灵魂只赐给能控制其情绪之人。
护教者所共持的其他观点为:自由意志与人类堕落。神之创造灵魂,赋予人区别善恶、自由选择的能力。有些选择,违背神意,趋向肉体,因而堕入罪恶之中,过下等生活。如果人过基督教的生活,借神的恩惠与“逻各斯”所启示的真理,还可以矫正其过失。到了审判之日,公正者得永久的生活,不公正者即永被放逐。但奥利金相信众人皆有最后的救赎。他说最先的一个人或天上的幽鬼把罪恶带到世上来了,世人就受其害,而有犯罪之事;但人如摆脱感觉生活,而与神相近,即有最后赎罪的希望。
第五节 “逻各斯”教义
基督教最初期的基本信条为:人类之罪恶,由上帝之子——耶稣基督来赦免。换言之,耶稣基督来拯救人于罪恶之中。这种简单陈词,生出许多问题。基督教神学者辩论了几个世纪,后经长期的激烈争论,始有定论。这种主张中包含三大概念:上帝、耶稣与人。这三者彼此间的关系,到底如何呢?
初期基督教神学中有声有色的逻各斯教义并未渗入初期教会中。1世纪的基督教徒,因其头脑简单,生活于多神教的社会中,对于上帝、耶稣、圣灵的信仰,绝未做哲学的思考。他们认为耶稣这个人是上帝之子,圣灵是另一个超自然的东西,至于其彼此间的关系与本性,却未深思。教会中的知识阶层,为了竭力辩护其信仰,来反对初期的宗教哲学家及异教哲学家,于是精深地研究希腊哲学,使其犹太的福音被希腊思想同化。然而逻各斯教义受到了各方面的严重反对,遂不能不力图把信仰的基本,稍作哲学的说明,亦属自然的趋势。当时有许多宗教派别,对于基督教的教义做了浅显的解释,使那些不熟悉神学之人得以了解。130年至200年间,基督教的教义最盛行的是“三位一体说”,其在西罗马为“圣父受苦说”,在东罗马为“撒伯里乌主义”。根据前者的说法,上帝有了肉体,即变为人,而且受肉体之累;根据后者的说法,上帝自己继续地表现于上帝、耶稣、圣灵三段中。两种说法皆认为上帝、耶稣、圣灵三者为一体,是上帝的三种异形。
然而这些意见,尚未能与逻各斯教义相对抗。到了3世纪末期,哲学的神学竟大获全胜。如夏励加说“宗教哲学已订入信条中”,一般思想家皆受了奥利金的影响。他的门徒把信仰弄得哲学化,以至于一般俗人皆不能了解。救世的观念渐衰,而宇宙论及哲学的色彩乃大为伸张。其立说之中,甚至基督之名,亦不得见。奥利金的新柏拉图主义,竟有了颠覆基督教之势。
“逻各斯与上帝”或“耶稣与上帝”的关系问题,为325年尼西亚会议时,亚流派及反亚流派——亚他拿修为此派的领袖——争论最激烈的问题。据阿里乌说,基督是由上帝所创造的,具有自由的意志;上帝预知其把自由意志作为善,故创造时,给以上帝的尊严。据亚他拿修说,耶稣是上帝生的,子与父同实质、共永久,子秉其父的本性甚为充分,而父未因之有丝毫的损失。历史上的耶稣是“逻各斯”与神相结合的人体,完全是“逻各斯”与神的化身。圣灵是第三种东西。结局还是同一实质的三种样式。
尼西亚会议的结果是,反亚流派获胜,亚流派的教义被驳倒,阿里乌及其党徒亦被革除。“耶稣是上帝生的”成为信条,而名之曰“尼西亚信条”。 之后有人想调和阿里乌说与亚他拿修说,主张耶稣与上帝不是同一的本质,而是类似的本质,未能成功,由此而分为罗马教会与希腊教会。二者皆以奥利金的新柏拉图主义的哲学为护身符,皆以逻各斯教义为基础。
还有耶稣与逻各斯的关系问题,亦引起了争论。这种争论引出了各种解答,各有各的理论。到了451年,迦勒斯顿会议采取了一种说法,认为基督有两种本性,各种皆完善,彼此皆不同,唯完全结成一体的是上帝,同时又是人,此说遂成为正统派的教条。
第六节 自由意志与原始罪恶
还有待于共同解决的第三个问题:在救济说中,人类是一种什么情境?据一种流行的意见说,全体人类是被第一人或堕落的天使之罪恶所污秽的;人类欲图救济,非借神的帮助不可。耶稣由天上来到地面,以救济人类之说,似与此说最相契合。如果救济人类的罪恶是必不可少的,人便是罪恶的奴隶,其本性即罪人;人无论如何,不能自由。此说曾受波斯人摩尼及其门徒的拥护。摩尼曾将波斯之二元论与初期的宗教哲学家的学说纳入《圣经》中,来结合琐罗亚斯德的教义。摩尼派说,人类光明的原理,受制于物质——黑暗的原理若能清净,或摆脱酒肉、婚姻、财产、劳动,还能回复光明。然而另有一说,能与基督来救济人类罪恶的信仰相契合。其说为罪恶是犯罪,犯罪是归犯罪者负责的,唯有选择善恶的自由者,方能为一个罪恶人。所以人类若有罪恶,必有自由。此种结论也可由别种说法得到。神是万能的,所以人是无能而不自由的,不能解脱其自身的罪恶,唯奇迹能救济之。或者,神是绝对善的、正的,所以不能负罪恶之责,因而人必是自由的,是罪恶的创造者。
400年前,有一个僧侣名叫柏拉奇,所持论点与原始罪恶说相反。他说,神是善而正的,神所创造的万物皆是善的,所以人类的本性,不能是根本的坏。亚当犯罪与否是自由的;他的恶的感觉本性,使他犯罪。然而犯罪不能一代传一代,因为各人都有自由;犯罪含有自由之意。自由是神所赐的恩惠,所以人无需帮助,自能避恶而就善。但亚当犯罪之例甚为有害;人类模仿其恶例,养成一种习惯,难于制服,遂为人类犯罪之源。然而教会中人或许为难他们说:如果人为罪恶的奴隶,人有选择的自由,神的恩惠与基督教在人类的赎罪中,又有何用呢?柏拉奇派答之曰:经典中、耶稣的教范中与教会的教义中所启示的知识,使人类自由地选择善,便是神的恩惠之作用。洗礼与信仰耶稣基督即入天国之要途。上帝无所不知,确知人一生要选择些什么事情,而预先规定其应有的赏罚(命定论)。
第三章 奥古斯丁的宇宙观
第一节 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反对柏拉奇派之说。他是一个最伟大的建设性思想家,是初期基督教中最有力量的大师。在他的思想系统中,讨论了当时最重要的神学上与哲学上的问题,发挥了基督教的宇宙观,达到了护教者的思想之极点,成为后几个世纪基督教哲学的向导。中古时期、宗教改革时期、近古时期的哲学,皆受其影响。后面将在讨论其思想的各个方面时述之。
奥古斯丁于354年生于非洲北部的塔迦斯特。其父为异教徒,母为基督教徒,他受母亲的影响最大。他开始是乡城的修辞学教师,继而来到米兰,专注于神学与哲学问题的研究,由摩尼主义转而为怀疑主义,心神为之不安。到了386年,他开始读柏拉图与新柏拉图派的著作,给了思想以定心丸;又受米兰擅长言辞的主教安布罗斯的影响,被触动了心境。及至387年,改宗之后,他回到塔迦斯特,住了三年,过独身生活,变成一个僧侣。396年,被举为努米底亚省希波教会的主教,专注于正统教的发挥与宣传,任职至430年而死。
奥古斯丁
第二节 知识论
据奥古斯丁的意见——即全部基督教时期的精神特色——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神与自我的知识。其他学问如逻辑、玄学、伦理学的价值,均为了指示我们关于神的知识。我们的责任,在于了解我们所坚信的对象,明了我们所信仰的道理。“了解之以便信仰,信仰之以便了解。有些东西非了解之不足以发生信仰;另有些东西非信仰之,不能了解”。除了关于自然界的学问以外,信仰神的启示,是认识神的法门。智慧是了解所信仰者必需的条件;信仰是信任所了解者必需的条件。简而言之,理性必须首先决定天启曾否实现。若依信仰而理会了天启,则不能不依理性了解之、说明之。然而我们所信仰的,不能一一了解之,必须承认代表神的教会所主张的信仰的真理。
我们知道我们存在,我们的“思想与存在”是确定无疑的。我们也晓得有永久不变的真理,我们的怀疑证实了我们认识真理,我们说一个判断是真或假,便是指出了真理之存在。由这种意思看来,奥古斯丁确有柏拉图之风,认为真理是真实的存在,人心具有真理之本能的知识。有时他的话,似乎是说人能直悟神的观念,有时似乎是说上帝创造这些观念于人的心中。这两种说法皆认为真理是客观的,不是人心的主观制造品;真理是独立的,无论我们存在与否,它是永久存在的。“真理之永久不变的根本”是上帝;神心就是柏拉图所说的观念、法式、原型或本质,甚至各个事物的观念。
第三节 神学
奥古斯丁神学的根本意义,是上帝之绝对与尊严。上帝所创造的东西离开上帝,便无意义——这即新柏拉图派的思想。上帝是全能全智全德的永久超绝的实体,有绝对的统一与绝对的自由,换言之,是绝对的心灵。但意志虽然绝对地自由,可其抉择与其本性相同,是无从更改的;它是绝对的神圣,不能为恶。上帝之意志与行为是一而非二;其所欲者,即其所行者,中间不需要“逻各斯”或其他的帮助。万有的观念或法式,皆在上帝的心中;上帝创造世界,是合理的;万有的法式,皆得自上帝。奥古斯丁承认亚他拿修所主张的三位一体说,但其说明,则有着萨伯里教的色彩。
上帝从无中创造世界,世界不是上帝的本质中必然的产生品。上帝的创造是无间断的创造,不然,宇宙将归于破碎零落;宇宙是绝对地依靠上帝的。我们不能说宇宙是在某个时间或空间中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在上帝创造宇宙之前,既无时间,也无空间;空间与时间皆是上帝创造的;它自己无时间性,也无空间性。然而上帝所创造的,不是一个永久的创造品;宇宙是有始的,被创造的东西是有限的,是有变化和消亡的。上帝也创造物质,我们虽然可以在理论上假设物质为法式的根本,但物质不先于法式而有。因为上帝既然是无所不能的,那么各种可以设想的东西,甚至最无意义的东西,必皆呈现于宇宙中。
奥古斯丁为了证明上帝无所不能,乃主张上帝为万物的根源。为了证明其为善,乃将恶驱逐出世界之外。创造是上帝之善的一种启示:上帝创造宇宙,是由于它的无限的爱。(奥古斯丁恐怕剥夺了上帝的无限权力,遂加添一个意思,说:上帝的爱,不曾强迫上帝有所创造,其创造乃是出于自由意志的行为。)所以我们若真的不从人类的利用方面着想,则万物皆是善的。如果上帝是一个绝对善的东西,其所创造与所预定的万物,必皆为最好的,甚至恶亦必是相当的善。此犹如一幅图画中的阴影,亦为其整幅画中美的要素;恶虽非善,黑虽非白,但皆是好的,因为其能助长善。或者也可以说恶是本质的缺乏,即善的缺乏;这个意思便是说:若无善,即无恶。无恶,善是可能的;无善,则恶为不可能,因为万物皆是善的,至少其本质皆是善的。缺乏善,即谓之恶者,是因为其缺了自然所应有的东西。道德上的恶,亦不能摧残宇宙创造的美。道德上的恶,发生于人或堕落的天使的意志;恶是恶的意志之结果,不是积极的意志;所以道德上的恶,仅代表一个欠缺的意志,也是善之缺乏。极端的恶,是舍上帝或至善,而趋向于尘世。神之创造万事万物,未始不能免去恶;但它宁愿利用恶来作为保持善的工具。宇宙的光荣,是由恶的存在所增进的(乐天主义)。例如神预料着人将舍善而趋恶,它就允许其存在,而预定其惩罚。奥古斯丁想维持神的全能与至善,乃(1)否认有真实的恶,而认之为相对的恶;(2)主张恶为善的缺乏;(3)转移恶的责任于人的身上。
第四节 心理学
人——感觉世界中最高等的创造品——是肉体与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不是罪恶的结果,肉体也不是灵魂的牢狱。灵魂是单纯的、非物质的或精神的实质,本质上完全与肉体不同;它是肉体的生命,也是支配肉体的原理;但其如何作用于肉体上,尚是奥秘而未知的事情。感觉是一个精神的历程,而非物质的历程。感官知觉、想象与感觉的欲望,是感觉的或次等的灵魂之机能;记忆、智慧与意志,是理智的或上等的灵魂之机能。这个上等的灵魂,不能附于肉体上。但是这些机能是一个灵魂的机能,即一个灵魂的三样表现——三位一体的影像。因为意志为灵魂的一切作用,所以这些机能,不是别的,只是意志。
灵魂并非由上帝产生,各人皆有自己的灵魂。灵魂并不先于其与肉体的结合而存在。但灵魂如何发生,奥古斯丁则置而未论,这是他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当时对于灵魂有两种说法:一为创造说,一为传承说。持创造说者,谓上帝为各个将生之婴儿创造一个灵魂;持传承说者,谓婴儿的灵魂由其父母的灵魂产生,婴儿的肉体由其父母的肉体而生。奥古斯丁对此二说皆难以同意。
灵魂在时间上,虽然有产生之时,但无死亡之日。奥古斯丁之证明灵魂不死,是运用了柏拉图以及当时所通用的论证。如果由实现永久福利之意言之,灵魂本非必然地不死,然而若由灵魂继续存在之意言之,则其为不死的。神之灵魂的永久赐福是不能被证实的,我们对于这事的希望只是信仰的作用而已。
第五节 伦理学
人类最高的目的在于与神的结合,这是一个宗教的神秘的理想。这种结合不实现于不完全的世界,唯实现于将来的生命中——真正的生命中。我们在尘世的生活,只是一个通往神的旅程;若与永久的福利相比,不得为生,只得为死。在这里,关于感觉的宇宙,有初期基督教的悲观主义特色,关于未来世界则有快活的乐天主义:一方面是轻视神,一方面是爱神。然而奥古斯丁想用上面所述的无所谓绝对的恶的理论,来调和好上帝与恶世界的二元论。又想依据那个理论,来沟通至善与日常道德的伦理的二元论。
人类与上帝或至善相结合,是由于爱;所以爱就是至高的德性,为其他一切德性之源;节制或克己(爱上帝而不爱世界)、刚毅(由爱而克服痛苦与灾难)、正直(敬奉上帝)、智慧(正当选择的权利)——种种德性,皆由爱而生。爱神是真的爱己与爱人之根基。使异教的德性变而为光明的德性,唯有爱神;除非被这种爱所鼓动,否则异教的德性终究不过是“好看的不德”。
神之爱具有作用于心内之神恩的功用,是在神力支配下的教会的圣礼中所实现的神秘作用。信仰、希望、仁慈,是道德变更上的三个阶段,爱则为最高的。“凡爱正当的,决然无疑也相信并希望正当。”“无爱,则信仰无效;无希望,则无爱;无爱亦无希望;无信仰则希望与爱都不能有。”
这种学说能使人对于尘世生活与人文制度的态度,比原始基督教所主张的积极得多。初期的基督教徒,对于婚姻、国事、战争、司法、商业等人文制度,一概采取消极的态度。等到教会组织逐渐发达,基督教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才不得不发生一种变动。这种变动所发生的直接结果,即犹豫于否定世界(即出世)与肯定世界(即入世)之间,而不能决定。奥古斯丁亦犹豫于出世的与入世的理想之间,而不能决定。他的态度就是中古世纪道德学者的特征。所以他承认财产的权利;否认前人所说的财富是可憎恶的掠夺品,财产起于不公平,众人对于财产有同等的权利诸说。他也认可富人与穷人有同样的救济之可能。然而他又认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是灵魂的障碍,贫穷对于灵魂的价值更高。所以他说,让我们制止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即使不如此,我们亦当制止对于此所有权的爱好。他对于结婚与独身的评价,亦有此同样的二元论;他说,婚姻是一种圣礼,然而独身的品格尤高。
他对于国家的观念,亦流露出同样的二元论。他说,世俗的国家之根基在于爱己,甚而轻神;神圣的国家之根基,在于爱神与轻己。然而暂时的世俗国家,是一个伦理的团体,其使命在于促进世俗的幸福,而用公道来支配之。但世俗国家的目标的价值,是相对的;而教会的目标的价值,则是绝对的;所以国家附属于教会;因为教会是神国的表现,其权威是不衰落的。
总之,奥古斯丁有两种理想。至善是超越的善,纵然属于基督教徒,也不能于其肉体中实现之,因为其受欲望的支配,所以人之至善在于爱神与善意。然而某种限度的善,可由外表的行动达到,如轻的罪恶,可由祈祷、断食、慈善来救赎。但至高的目标,毕竟是遁世脱俗,模仿基督。奥古斯丁认为僧侣生活是基督教理想的人生观。
这种伦理学说的特点,在于其是唯心论。宇宙间最重大的东西,不是物质,而是精神;人最重大的东西,不是肉体,不是感觉冲动的本性,也不是嗜好的满足,而是精神。
第六节 意志的自由
奥古斯丁反对柏拉奇的意志说。他说,在亚当时,对于犯罪与否,实属自由的;上帝造人,不仅赋予其自由,而且赋予其不死、神圣、公正以及不受悖逆的欲望之束缚的自由等超自然的天资。但亚当凭其自由,选择了违背上帝之路,因而丧失了其天资,毁坏了全体人类,使他们成为沉沦的群众。因为亚当是第一个人,代表着人类全体,遂将其犯罪的本性与被惩罚的倾向,传于其子孙。到后来,人不犯罪,就成为不可能的了;犯罪是自由的,不犯罪是不自由的。亚当的犯罪,不仅是先例,而且是遗传的犯罪。其结果是,使全体人类俱属有罪,除依赖于神的恩惠与慈悲外,不能赎之。神能改善堕落的人。神之给予恩惠,并非根据受之者的善行——实则就善的真义而言,罪人的行为,何得有善的可言——只是神所选择的作为其恩惠代表的人能做善事。“人类并非从自由的行为中来得到恩惠,而是由恩惠来得到自由”。这个意思,是说上帝能变化人类的灵魂,使其有亚当未堕落之前的爱善之心理。爱至善或上帝,认识至善或上帝,可以恢复人做善事的权利,使人舍感觉的生活而就上帝的生活;换言之,恢复人意志自由的权利,而解放肉体的束缚。自由之意,即爱善;换言之,唯善的意志是自由的。
这种学说的根本思想是:除非人有善的概念,除非人知道什么是真善而爱好之,否则是不能被救济的。有些人,有善的意志,有些人没有。奥古斯丁的问题即在于论述其原因,而委之于神的自由的恩赐。
上帝为何选一些人,使之有永久的幸福,另一些人则有永久的惩罚,这是不可思议的。但上帝的选择,绝非不公道,因为人没有要求救济的权利。然而预定论与命定论是相同的吗?预定之意,不是上帝预先规定谁可救济,谁不可救济,其选择纯粹是呆板的吗?预定是上帝依其恩惠,指导这个人或那个人永久生活的决心。预定含有上帝选择之前的预知。但奥古斯丁以为预定和人的自由无关;人有选择永久生活的自由,但不去选择;上帝知其不去选择,才决定谁应被救济。还有一件事,可以见得奥古斯丁对于上帝的绝对权力的概念:他不愿意限制上帝的自由;他认为上帝对人可以任意而为。在亚当时,人们有机会;他们滥用特权,神已知之;但神并未强迫他们去作恶,所以他们也无权利怨恨未被选择。但人们若真的爱神,若有神圣的意志,就可被赦免。
上帝所选择而被赦免的人,组成天上的国家;未被选择的人,组成地上的国家——罪恶的国家。人类的历史,代表这两国的竞争,直至其末期,基督出世,上帝的恩惠,由基督而传播于世。天国在基督教的教会中,达到其完成之域;教会是地上的天国。教会之内的人,虽然不是人人都可被救济,但是教会之外的人,无人可被救济。谁可被救济,无人知之。到了正义获胜之日,善恶势力之间的战争,即告终止;于是来到了大安息日;在这个时期,天国中的人,将享永久的福利;而罪恶的种子与恶魔,将被惩罚于永久的火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