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领域,达尔文主义本质上是一件工具,能够拿来支持完全对立的思想观念。只要存在合适的土壤,社会达尔文主义就有再度兴起的可能,但诸如“适者生存”之类的观念,在社会理论中没有任何价值。

生存复归自身,不管是明摆着的生存,还是抽象的生存,都被神化。整个现代将生存本身奉若神明,同时却又否认生存下来的事物除了拥有仍然可以继续生存下去的能力之外,还有什么实质性的卓越之处。让我们的智识就停留在这个地方,想必是这方面有史以来最奇怪的建议。

——威廉·詹姆斯

达尔文主义中没有任何东西使之必定成为竞争或武力的辩护士。克鲁泡特金对达尔文主义的解释和萨姆纳的解释一样合乎逻辑。沃德拒绝把生物学作为社会基本原理的来源,这和斯宾塞认为生物世界和社会世界具有共同的普遍动力一样自然。作为人类的一种反应,基督教对社会理论中达尔文主义式的“现实主义”的否定,也同“科学学派”的严酷逻辑一样自然。达尔文主义从一开始就具有这种双重潜质;它在本质上就是个中立的工具,能够拿来支持完全对立的思想观念。既然如此,那我们怎样才能解释直到19世纪90年代,都还是那种对达尔文主义所作的粗犷的个人主义的解读占上风呢?

答案是,美国社会在尖牙利爪版本的自然选择中看到了自己的形象,于是这个社会的强势群体便可以把这种竞争场面渲染成一件大好事。生存哲学似乎证明了无情的商业较量和无原则的政治斗争的正当性。只要驱人做马(personal conquest)和出人头地(individual assertion)的梦想激励着中产阶级,这种哲学就似乎说得过去,批评它的人就只是少数。

这个版本的达尔文主义之所以能够继续存在,是因为人们普遍接受了没有约束的竞争。但在这个世上,最不稳定的就是“纯粹”的商业竞争。对于运道不好或是生疏笨拙的竞争者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了;也正如本杰明·基德预见的那样,没有什么能比让越来越多的“不适者”甘心接受这样一种机制的活动更困难的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中产阶级转而逃避曾经颂扬的原则,回避疯狂生长的野蛮竞争的丑恶形象,并将曾经奉为英雄的企业家斥为掠夺国民财富、洗劫国民道德、霸占国民机会的人。

与这种对旧观念的抗拒相伴而来的,是对达尔文主义式的个人主义的批评获得了第一波决定性的胜利——虽然我们必须中肯地指出,政治经济改革家获得的物质利益远不如他们在意识形态上的胜利来得彻底。一旦美国人有心情去倾听针对达尔文主义式的个人主义的批评者们说话,对这些批评者来说,摧毁这种个人主义的脆弱的逻辑结构并说服听众这一切就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错误,并不是什么难事。斯宾塞以及斯宾塞那一代的美国人,都认为他为命运写下了一篇宏大的序言,他们的子辈则开始惊讶于它的无比沉闷和离奇有趣的自信,并把它只是看作一场暴露业已寿终的年代之真实状况的现场解说——倘若他们果真想到了这一点的话。

正当达尔文主义式的个人主义衰落之际,民族主义或种族主义类别的达尔文主义式的集体主义却开始扎下了根。就在达尔文主义越发明显不适用于国内经济的时候,它又被人们拿过来配进了国际冲突观的框架(这一过程此前在欧洲已经持续了很久)。对改革理论家来说,一直都可以把下面这种情况证明给大家看,那就是:群体的凝聚力、群体的团结主义,从本质上讲,于生存而言,从来就是兹事体大;个体的自我伸张只是例外,不是常规。在帝国主义者争执摩擦的时代,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扩张鼓吹者和军国主义宣传者援引这些群体生存的陈言老套,或是阻挡他们把这些陈腔滥调化成一种关于群体魄力和种族命运的学说,来为他们参与国际竞争的方式辩护。适者生存曾经主要用来支持国内的商业竞争,现在则用来支撑海外扩张。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人们才得以成功地应用这些教条。接下来又发生了颇具讽刺意味的一幕,“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对国际暴力的深恶痛绝席卷而至。他们现在回过头来,异口同声地指责敌人是唯一一伙鼓吹“种族”侵略和军国主义的人。认为军国主义思想为德国人所独有的观点是片面的、错误的,但这种看法至少使美国人民有了批判这类教条的心境,这也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从此之后,达尔文主义式的军国主义听起来永远都像是危险的德意志行话。

作为一种自觉的哲学,社会达尔文主义到战争结束时在美国已经基本消失。1914年以来,达尔文主义式的个人主义在美国比19世纪后几十年大幅度减少,这一点很能说明问题。当然,仍有一些专业的或非专业的人士认为,在经济学中,萨姆纳的那些论文就是金科玉律。达尔文主义式的个人主义作为民间政治传统的一部分一直持续了下来,即便在正式的讨论中已经很少听到它那雄辩的声音——与具有自觉意识的社会理论相比,民间政治传统比较能够接纳相互抵触的不同意见。但我们把这些都考虑进去之后,还是可以有把握地说,达尔文主义式的个人主义不再投合国民的情绪。

只要社会存在一种突出的掠夺环境,社会达尔文主义就一直都有再度兴起的可能,或是用来为个人主义服务,或是派上帝国主义用途。(1)生物学家会继续从专业角度,对作为一种发展理论的自然选择展开批评,但这些批评不太可能对社会思想产生影响。情况确乎如此。这其中,部分是因为“适者生存”这句话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占据牢固的位置,部分原因是专业上的批评复杂、深奥,只有内行才懂。

社会观念和社会制度之间当然存在着相互作用。观念既会产生影响,也有自己产生的原因。然而,社会观念结构中发生的变化,是经济政治生活中发生的总体变化的必然结果。要证明这个基本原理,达尔文主义式的个人主义的历史,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决定是否接受这些思想观念时,真理和逻辑标准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这些思想观念是否适合社会利益对智力支持的需要,是否适合社会利益的预想。这是推动社会变革的理性战略家必须面对的巨大困难之一。

然而,无论社会哲学未来如何发展,以下这么几个结论现今已被绝大多数人文学者接受:诸如“适者生存”这类生物学观念,即使其在自然科学中说不定有什么价值,在我们试图去理解社会的过程中,也都没有任何用处;处在社会中的人,其生命虽然附带着也是一个生物学事实,但具有无法被还原为生物学的诸种特性,必须用有别于生物学的文化分析方法来解释;人的身体安康是其所在社会组织的产物,而不是相反;社会的改进是技术进步和社会组织发展的产物,并非来自生育或者选择性的淘汰;发生在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其价值如何,判断的依据,必须是竞争带来的社会后果,而非人们所宣称的生物性后果;最后,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人们必须接受道德约束,不管是在自然界,还是在自然主义的生活哲学中,没有任何事物能够让人们有理由拒绝这么做。

(1) 诉诸生物学隐喻,并不是后达尔文主义时代才有的事,在各个时代都曾被广泛使用。马丁·路德在他的演说《论贸易与重利盘剥》(“On Trading and Usury”,1524)中如此控诉大型垄断企业:“(他们)压迫并毁灭所有小商人,就像水里的梭子鱼吞噬小鱼一般。他们好似统治上帝子民的大人,不受任何信仰和爱的法律的约束。”福斯塔夫(Falstaff)则认为,“既然大鱼可以吃小鱼,按照自然界的法则,我想不出为什么我不可以咬他那么几口”。(《亨利四世》第二部分第三幕第二场)。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