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地上为何刮起斯宾塞旋风?答案既藏在斯宾塞的哲学里,也藏在美国这片土地上。只是,旋风必有消退时,斯宾塞也逃脱不了这个宿命。那么,斯宾塞去哪儿啦?

在我看来,赫伯特·斯宾塞不仅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深刻的思想家,也是有史以来最博学多识、最有影响的智识之士。亚里士多德和他的老师超过其前辈侏儒(pygmies)多少,斯宾塞就超过亚里士多德多少。和他相比,康德、黑格尔、费希特、谢林都是暗处偷摸知识裙底的猥琐男。在整个科学史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和他相提并论,那就是牛顿。

——F. A. P. 巴纳德

我是一个激进主义者,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我相信,为了文明,我们这里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思想——大范围的、有条理的思想——我相信,没有哪个人的思想像你的那样,对我们如此价值连城。

——爱德华·利文斯顿·尤曼斯致赫伯特·斯宾塞

1866年,亨利·沃德·比彻致信赫伯特·斯宾塞:“由于美国社会的独特状况,您的作品在这里取得的成效远远超过了欧洲,在这里更能激发人们的生气。”(1)美国人为何愿意对斯宾塞敞开怀抱,比彻没有说,但他的话可以得到多方印证。斯宾塞的哲学非常贴合美国这个舞台。它在推导上是科学的,在范围上则可谓包罗万象。它有一套建立在生物学和物理学基础上的可靠的进步理论。它足够大,大到可以包罗所有人的所有事;它足够宽,宽到既可以满足罗伯特·英格索尔(Robert Ingersoll)这样的不可知论者,也可以满足像费斯克和比彻这样的有神论者。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无所不包的世界观,把世界上的一切,从原生动物到政治,全都统一在一条普遍原理之下。它满足了“先进思想家”的愿望,即建立一种世界体系来取代破碎的摩西宇宙论(Mosaic cosmogony),这让斯宾塞在公众中的影响力很快就超过了达尔文。此外,它不是用以指导专业人员的专门纲领。它在遣词造句上用的是哲学方面的生手都可以理解的语言。(2)这就让斯宾塞既成了民间知识分子的形而上学大师,又成了朴素的不可知论者的先知。尽管斯宾塞体系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它自身的价值,但对研究美国思想的学者来说,它犹如一件化石标本,人们可以由此出发,重建这一时期的思想主体。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怀疑“除了达尔文之外,还有没有哪位英语世界的作家能像他这样,对我们思考宇宙的整体方式产生过如此巨大的影响”,可以说并不夸张。(3)

斯宾塞的哲学在美国大获成功时,超验主义正处在黄昏,受黑格尔启发的新的唯心主义哲学差不多还没有升出地平线。实用主义则刚刚在昌西·赖特和不受欢迎的查尔斯·皮尔士(Charles Peirce)的脑海中冒头。后者那篇如今名扬四海的文章《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楚明白》(“How to Make Our Ideas Clear”)问世于1878年,已是斯宾塞《综合哲学》(Synthetic Philosophy)第一卷出版十四年后的事;而詹姆斯打响实用主义普及运动第一枪的划时代“加州联盟”(California Union)演说,则要等到1898年。然而,在美国思想史上,《综合哲学》(1860年之后即以数卷系列著作的形式出现)可不是填补超验主义和实用主义之间空窗期的苍白外客。尽管爱默生(Emerson)称斯宾塞为“陈腐的作家”,詹姆斯也连讽带刺地猛烈抨击这位“维多利亚时代的亚里士多德”,但在他同时代大多数受过教育的美国人看来,斯宾塞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一个伟大的智者,一位思想史上的巨人。

新英格兰为美国人接受斯宾塞哲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果将回应尤曼斯征订意向、预先订阅《综合哲学》各卷的人中那些响当当的人物作为判断标准的话,这片土地可谓是培育斯宾塞在美国影响力的基地。出现在早期订阅名单上的,有乔治·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爱德华·埃弗雷特(Edward Everett)、约翰·费斯克、阿萨·格雷、爱德华·埃弗雷特·希尔(Edward Everett Hale)、詹姆士·拉塞尔·洛威尔(James Russell Lowell)、温德尔·菲利普斯(Wendell Phillips)、贾里德·斯帕克斯(Jared Sparks)、查尔斯·萨姆纳(Charles Sumner)和乔治·提克诺(George Ticknor)等。这一长串的名字表明,新英格兰地区理智主义蔚然成风,已经具备为斯宾塞提供美国读者的能力。(4)在打破旧的正统观念和解放美国知识分子的思想方面,超验主义和上帝一位论起到的作用虽然无法估量,但任何一位追踪内战后智识潮流的学者都肯定可以察觉得到。事实上,斯宾塞之所以有机会继续写作自己规划的后续各卷著作,还是托美国人的福。1865年,由于第一批次的作品卖出后获得的回报少得可怜,斯宾塞面临着不得不放弃自己工作的危险。就在这个时候,尤曼斯从支持斯宾塞的美国人那里筹集到了7000美元。(5)

在斯宾塞发表《综合哲学》后的几年里,其著作已为相当多美国读者所熟知。1864年,《大西洋月刊》评论道:

赫伯特·斯宾塞先生已经是世界上有影响力的人物……他已经打破一些有识之士的沉默生活,他们的信仰标示了这个时代的文明必须奋力上升到的高度。在美国,我们甚至可以承认,我们受惠于斯宾塞先生的作品,因为我们这里的大众,已经早于其他地方的人们,体会到了只有少数人认为是真理的东西的效用……斯宾塞先生代表了时代的科学精神。他把感官经验范围内所有事物都记录下来,而且由此他公布了一切通过仔细归纳得出的结论。作为一个哲学家,他没有再往前走……斯宾塞先生已经确立了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尽管在一段时间内不得不与偏见和既得利益者妥协,但将成为改进后社会的公认基础。(6)

内战后三十年里,一个人如果不掌握斯宾塞的思想,就无法活跃于任何知识领域。(7)几乎每位一流或二流的美国哲学家,特别是詹姆斯、罗伊斯(Royce)、杜威(Dewey)、鲍恩(Bowne)、哈里斯(Harris)、豪伊森(George Howison)和麦科什,在某个阶段都不得不同斯宾塞打交道。他对美国社会学的大多数创始人,尤其是沃德(Ward)、库利(Cooley)、吉丁斯(Giddings)、斯莫尔(Small)和萨姆纳,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我想,几乎所有在1870年到1890年间开始学习社会学的人,都是受斯宾塞的感染选择社会学的。”库利承认。他接着说:

他撰著的《社会学研究》也许是其所有著作中可读性最强的,销量很大,而且极可能比之前或之后任何其他出版的作品都更能引起人们对这个主题的兴趣。无论我们有什么样的理由去指责他,都要同时在功劳簿上给他的有效宣传记上浓墨重彩的一笔。(8)

在尤曼斯的领导下,阿普尔顿公司的刊物不断挖掘斯宾塞的卖点,大众杂志上到处都是他写的文章或是关于他的文章。在将格兰特视为英雄的那辈人心目中,斯宾塞就是他们的思想家。亨利·霍尔特(Henry Holt)晚年写道,“也许没有其他哲学家”

……像大约从1870年到1890年的斯宾塞那样,刮起过一阵如此强烈的旋风。以前的大多数哲学家,其作品的阅读范围大抵主要限于经常从事哲学研究的读者圈,但那时不仅整个英、美有理解和学习能力的世界都在广泛阅读和普遍谈论斯宾塞,而且那个世界比以往的任何一个这样的世界都要广阔。(9)

斯宾塞对美国普通人的影响,尽管只是隐约可见,但却是无法估量的。他的作品被那些部分靠自学或基本靠自学的人广为阅读,被千百个小镇和村寨里那些迈着艰辛的步伐走出神学正统的人广为阅读,那些后来获得了一些名声的人,在生活中不经意间就提到了斯宾塞,即表明此非虚言。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杰克·伦敦(Jack London)、克拉伦斯·达罗(Clarence Darrow)和哈姆林·加兰(Hamlin Garland)都曾透露,自己在个性形成时期受到了斯宾塞的影响。约翰·R. 康芒斯(John R. Commons)在他的自传中,就说起了作者在印第安纳的少年时代,他父亲的那些朋友们对斯宾塞的迷恋:

他和密友们谈论政治和科学。在印第安纳州的那个东部地区,他们每个人都是共和党人,靠为内战呐喊为生,每个人都是当时那位闪耀着进化论和个人主义光芒的赫伯特·斯宾塞的追随者。几年后,也就是1888年,在美国经济学会(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的一次会议上,我听到伊利(Ely)教授谴责赫伯特·斯宾塞误导经济学家,感到十分震惊。我是在胡歇主义(Hoosierism)、共和主义、长老会制和斯宾塞主义的熏陶下长大的。(10)

自19世纪60年代最早出版以来,到1903年12月,斯宾塞的著作在美国的销量达到了368755册,在哲学和社会学这类颇为难懂的领域,相较于其他著作,这个数字可能是空前的。(11)至于受他影响的人究竟有多少,也必须以其在读者中间的传阅度和图书馆的借阅量来衡量。当然,我们不能说斯宾塞著作的传播量有多大,人们对他思想的接受程度就有多高。这其中无疑也不乏批评的声音。1884年,《国家》杂志的一位评论家在斯宾塞旋风尚未息止时评论说:“这些审视或驳斥斯宾塞的书籍现在成了一座蔚为壮观的图书馆。”(12)这种批评本身就是衡量斯宾塞巨大影响力的另一尺度。

赫伯特·斯宾塞和他的哲学是英国工业主义的产物。这位新时代的代言人本该通过训练成为一名土木工程师,他思想中的科学成分——能量守恒和进化论思想,本该间接来自对水利技术和人口理论的早期观察资料。斯宾塞的体系是在一个钢铁与蒸汽的时代,一个竞争、剥削和斗争的时代构想出来的,也是献给这个时代的。

斯宾塞1820年出生于英格兰一个中下阶层的新教传统家庭,按他自己的说法,其毕生对国家政权的狂野憎恨,概归于此。斯宾塞早年在鼓吹自由贸易的宣传机构《经济学人》(Economist)工作时,曾与信奉戈德温哲学的无政府主义者托马斯·霍吉斯金(Thomas Hodgskin)有过短暂交往,而且看来也吸收了后者的原则与观念。斯宾塞的思想是沐浴着英国科学和实证思想的阳光成长起来的,他的巨著《综合哲学》是其家庭信奉的新教和他所处的学术环境中耀眼的科学成就的综合体。莱伊尔的《地质学原理》(Principles of Geology)、拉马克的发展理论、冯·贝尔(Von Baer)的胚胎学法则、柯勒律治(Coleridge)的普遍进化模式观念、霍吉斯金的无政府主义、反《谷物法》联盟(Anti-Corn Law League)的自由放任原则、马尔萨斯(Malthus)的悲观预测,以及能量守恒等,都成为斯宾塞用来构建其庞大体系的要素。他的社会理念只有置于这种哲学背景之中才明白易懂;他的社会法则只是他的各种总原则在特定情况下的具体实例,(13)而在美国,人们之所以被他的社会理论吸引,大都在于这些理论同他对知识的综合性整合紧密结合在一起。

斯宾塞的整合旨在将物理学和生物学的最新发现纳入一个连贯的结构。就在达尔文的思想中形成自然选择概念的同时,一批热力学研究者的工作也得出了一条富有启发性的普遍规律。焦耳(Joule)、迈尔(Mayer)、赫尔姆霍茨(Helmholtz)、开尔文(Kelvin)等人一直在探讨热和能之间的关系,而且提出了能量守恒定律,其中,赫尔姆霍茨的《能量守恒》(Die Erhaltung der Kraft, 1847)对这一定律的阐释最为清晰。这一概念同自然选择一道为人们普遍接受,而这两大发现在19世纪思维方式基础上的融合,则是自然科学声望获得巨大增长的主要原因。人们认为,科学现在已经为自成一体的宇宙图画添上了最后一根线,在这个宇宙中,物质和能量从未毁灭,而是在不断变换形式,其各种有机生命形态是整个系统不可分割的、清晰明了的产物。就像前牛顿哲学在18世纪遭遇的命运那样,此前的哲学现在也已经陈旧过时。以机械主义世界体系的繁荣为标志,哲学开始向自然主义转变。引领这一趋势的,是爱德华·毕希纳(Edward Büchner)、雅各布·摩莱肖特(Jacob Moleschott)、威廉·奥斯特瓦尔德(Wilhelm Ostwald)、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aeckel)和赫伯特·斯宾塞等人。在这些新的思想家中,只有斯宾塞力图将科学上的启发用于社会思想和社会行动,在这方面他最像18世纪的哲学家。

能量守恒——斯宾塞更愿意称之为“力的恒久性”(the persistence of force)——是斯宾塞演绎体系的起点。以物质和运动形式表现出来的力的恒久性,是人类探索的基础,是哲学赖以构建的原料。人们观察到,在宇宙的每个角落,物质和运动总是在不停地重新分配,在进化(evolution)和消亡(dissolution)之间有节奏地按比例分配。进化是物质的逐渐聚合(progressive integration of matter),伴随着运动的耗散(dissipation of motion);消亡是物质的解体(disorganization of matter),伴随着运动的吸收(absorption of motion)。生命的进程本质上是进化的,体现了从低级原生动物所示的分散的同质状态到人和高等动物所体现的聚合的异质状态的连续变化。(14)

斯宾塞从力的恒久性出发,推断出任何同质性的事物天生都是不稳定的,因为恒久的作用力对不同部分产生的影响大小不一,这就必定导致各部分未来发展出现差异。(15)因此,同质的事物必然发展为异质的事物。这乃是宇宙进化的关键。这种从同质性到异质性的进展——星云物质形成地球、低级简单的物种进化为高级复杂的物种、千篇一律的一团细胞发育成个体胚胎、人类心智的成长,以及人类社会的进步——是在人类可认识的一切事物中都起作用的基本原理。(16)

这一过程的最终结果,在动物有机体或社会中,是达到一种平衡状态——斯宾塞将这一过程称为“平衡化”。最终达到平衡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进化过程不可能永远朝着异质性不断增加的方向发展。“进化有着自己不可逾越的极限。”(17)在这里,宇宙律动的模式开始发挥作用:进化之后便是消亡,聚合之后便是解体。在有机体中,这一阶段表现为死亡和腐烂;但在社会中却表现为确立起一种稳定、和谐、完全适应新情况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进化只能以确立起尽善尽美和完满幸福告终”。(18)

要不是斯宾塞以不可知论的形式向宗教作出了重要让步,这种气势宏伟的实证主义大厦在美国可能根本不会被人们接受。那时的大问题,就是宗教与科学可否和解。斯宾塞不仅给出了人们想要的肯定回答,还断言在未来所有时代,无论科学如何认识世界,宗教的实质领域——对不可知事物的崇拜——就其本质而言是决不容亵渎的。(19)

对于那些坚定的宗教正统人士来说,斯宾塞的妥协并不比格雷和勒·孔蒂作出的妥协更能令人接受,对其哲学的声讨与斥责频频出现在19世纪60年代的神学期刊上。然而,那些乐于玩弄自由主义的宗教领袖却对斯宾塞甚是赞赏。虽然像麦科什这样的思想家发现,不可知事物对于信仰和崇拜来说太过模糊和令人不适,有些人还是可以把它与上帝联系在一起。(20)此外,还有一些人发现,斯宾塞关于从利己主义向利他主义转变的看法,同基督教的道德宣讲之间存在相似之处。(21)

斯宾塞认为可以构想出一条总的进化法则,正是这种想法让他把生物进化的图解应用于社会。其体系中各种推导出来的一般规律要是有效的话,社会结构和社会变化的原理就必须同宇宙的普遍原理别无二致。在将进化论运用于社会的过程中,斯宾塞和他之后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都在妥善地对它的起源进行诗意的处理。“适者生存”是从19世纪早期社会各种残酷进程中归纳出来的、深思熟虑的观察家觉察到在起作用的一条生物学规律;达尔文主义则是政治经济学的派生物。工业革命早期悲惨的社会条件为马尔萨斯《人口论》(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提供了数据来源,而马尔萨斯通过观察获得的资料则一直构成自然选择理论的背景。在达尔文的理论中,自然选择理论的社会源头印记非常明显。“在整个英国的达尔文主义头顶上,”尼采曾评论道,“都散发着某种穷困交加的底层人的气息。”(22)达尔文承认马尔萨斯对他影响极大:

由于长期观察动植物的习性,我已经有了足够的知识储备去领会各处都在发生的生存斗争。1838年10月,也就是开始系统研究15个月后,我出于消遣,碰巧读到了《马尔萨斯论人口》。我立马意识到,在这些生存斗争的环境下,适合的变种会趋于继续存活下去,不适宜的变种则趋向毁灭。其结果便是新物种的形成。(23)

同达尔文一道发现自然选择理论的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同样承认马尔萨斯给他提供了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在寻找的推动有机物进化的动力究竟是什么的线索”。(24)

斯宾塞的社会选择理论起因于他对人口问题的关注,也是受到马尔萨斯的激发而写出来的。在1852年问世的两篇著名文章中,也就是达尔文和华莱士共同公布他们的理论概略的六年前,斯宾塞就已经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人口的生存压力必定会对人类产生有益的影响。从人类最早开始,这种压力就是进步的直接原因,它通过重视技能、智力、自控力和由技术创新获得的适应能力,推动了人类的进步,并从每代人中挑选出最优秀的人,让他们生存下去。

由于没有像达尔文那样把自己的归纳扩展到整个动物世界,斯宾塞尽管创造了“适者生存”这个词,但未能获得丰硕的洞察成果。(25)他更关心的是精神上的进化而不是生理上的进化,并接受了拉马克的理论,即后天获得性状遗传(inheritance of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是物种起源的一种手段。这一学说坚定了他的进化乐观主义。因为,如果心智性状和生理性状都能遗传下去,则种族的智识能力就会日积月累,渐渐增强,经过几代人的累积之后,最后将发展出一个理想的人。斯宾塞一直没有放弃他的拉马克主义,即便是在科学意见一边倒地反对拉马克主义的时候,也是如此。(26)

斯宾塞绝不会否认伦理因素和政治因素在他思想阐发中的首要地位。他在《伦理学资料》(Data of Ethics)序言中写道:“我所有近期目标背后的终极目的,一直就是为支配一般行为举止的是非原则寻找科学依据。”因此,他的创作生涯始于一部伦理学而非形而上学著作,也就不足为奇。斯宾塞的第一部作品《社会静力学》(Social Statics,1850),是一次用生物学上的各种迫切性与必要性来支持与巩固自由放任的尝试,该书旨在攻击边沁主义(Benthamism),尤其是攻击边沁主义信徒对立法在社会改革中积极作用的强调。斯宾塞虽然同意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的终极价值标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但一概抛弃了功利主义伦理的其他方面。他呼吁回归自然权利论,将人人皆有权利做自己乐意的事定为伦理标准——只有一个条件,即不得侵犯他人的平等权利。据此方案,国家仅具有唯一一项消极职能,那就是确保这种自由不受限制。

斯宾塞认为,人类品质对生活环境的适应是一切伦理进步的基础。一切恶的根源都是“素质适应不了环境”。由于就是在有机体的本性里建立起来的适应过程一直在起作用,所以恶在慢慢消失。虽然人类在道德素质上仍然满是原始掠食生活的遗迹——这种生活要求人们拥有兽性的骄横,但适应确保了人类终将发展出一种适合文明生活需要的新的道德素质。人类的完美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一定会实现:

理想的人终将出现,这在逻辑上是确定的,就像“所有人都会死”这类我们最笃信的任何结论一样确定无疑……因此,进步不是一种偶然,而是一种必然。文明不是人为的,而是自然的一部分,跟胚胎的发育或花苞的缓缓绽放一模一样。(27)

尽管在附带主题上抱持激进主义,如坚持土地私有的不公、捍卫妇女和儿童的权利,以及主张一种独特的斯宾塞式“无视国家的权利”(right to ignore the state)——后来各版本删除了这一点,其他著作也没有再提——但斯宾塞该书的主流是极端保守主义。他断然否定国家对“自然”的、放任自流的社会发展的干预,因此,国家向穷人提供任何帮助,他都一概反对。他说,这些穷人都是不适者,就应该淘汰。“大自然的整个努力就是为了涤荡这样的不适者,把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清除出去,为更好的人腾出空间。”大自然对心理素质的要求就像对生理素质一样严格,“不管是心理上的劣根性还是生理上的劣根性,都是死亡的起因”。因愚昧、恶劣或游手好闲而丢了性命的人,同脏器虚弱或肢体畸形的罹病者是一类人。在自然法则下,大家都一样,全都要接受自然法的审判。“如果他们能足够完美地活着,他们也就确实活下来了,那很好,他们也应该继续活下去。如果他们不能足够完美地活着,他们就死了,而且最好不过的是,他们也应该死。”(28)

斯宾塞不仅公开谴责济贫法,而且也强烈反对国家扶持教育,反对除制止妨害公共卫生的行为之外的卫生监督,反对制定居住环境方面的规章条例,甚至对国家保护无知者免受江湖庸医的诊切,他也一概反对。(29)他同样反对关税、反对国家银行、反对政府邮政系统。这就是他对边沁斩钉截铁的回答。

在斯宾塞的后期作品中,社会选择尽管从未消失,但已经不再那么显眼。把社会学建立在生物学的基础上,究竟要精确到何种程度,斯宾塞从来没有形成前后一贯的意见。由于其体系的前后矛盾和含糊不清,结果产生了大量的斯宾塞评注家,其中最孜孜不倦、最将心比心的,就是斯宾塞本人。(30)外界指控他将生物学概念运用到社会原理上的残忍无情,对此斯宾塞被迫一遍又一遍地强调,他并不反对私人出于自愿去帮助不适者、自愿去做慈善,因为这会提升施主的品格,并加快利他主义的发展;他只反对强制性的济贫法和其他国家举措。(31)

斯宾塞的社会理论在《综合哲学》中得到了进一步充分发展。在其中的《社会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中,斯宾塞对社会有机演绎作了一番长篇大论的阐述,追溯了社会同动物群体之间在生长、分化和结合方面的相似之处。(32)斯宾塞虽然认为社会有机体的目的不同于动物有机体,但坚持两者的组织规律没有什么两样。(33)社会之间同生物之间一样,也存在着生存斗争。这种斗争对社会的进化一度不可或缺,因为这让小团体相继合并为大一级的团体成为可能,并促进了最早形式的社会合作。(34)但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和国际主义者,斯宾塞没有将这种分析运用于当代社会,而是选择了收缩。他断言,未来社会间的这些斗争将失去效用并走向消亡。斗争和征服带来的社会巩固进程消除了继续冲突的必要性。这样,社会便从野蛮时期或者说尚武时期迈入工业时期。

在尚武时期,人们之所以组织起社会,主要是为了生存。社会用林立的干戈武装自己,训练人民的作战技能,仰赖专制政权,湮没个体,并将大量强制性合作强行塞给人民。在这类社会的彼此斗争中,那些最能体现上述好狠斗勇特征的社会将生存下来;那些最适应这种尚武社会的人,将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人群。(35)

尚武政权的四处征服,创造了越来越大的社会单元,拓展了内部和平与工业艺术的应用得以养成的地域空间。尚武社会现在到达了进化的均势阶段。接下来便出现了工业社会,一种基于契约而不是建立在身份基础上的制度。与原先形式的社会不同,这种类型的社会性情平和,(36)尊重个体,更加具有异质性和可塑性,更倾向于放弃经济上的自主而赞同与其他国家进行工业合作。自然选择现在致力于打造一种完全不同的个性。工业社会要求保障人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相应地,与这种社会最协调的品格类型,便是和平、独立、善良和诚实。新的人性的出现,加快了社会从利己主义转向利他主义的趋势,而利他主义将使所有伦理问题迎刃而解。(37)

斯宾塞强调,基于对生存本身的考虑,工业社会的合作必须出于自愿,而不能强制。社会主义者提议国家对生产和分配进行管制,这样的国家更像是尚武社会的组织,对工业社会的生存来说是致命的。这样的做法是在惩罚优秀的公民及其后代,让劣质者受益,采取这种做法的社会将在竞争中被其他社会超越。(38)

在《社会学研究》一书中,斯宾塞概述了他对社会科学实用价值的看法。该书于1872年至1873年在美国《大众科学月刊》以连载形式首次发表,并收入“国际科学系列丛书”。斯宾塞撰写此书,旨在证明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值得向往,并捍卫社会学免受神学家和非决定论者的批评,这对社会学在美国的兴起产生了显著影响。(39)斯宾塞有一个愿望,并深受其鼓舞,那就是推动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的发展,这门科学将打破法律改革者们的幻想。斯宾塞认为,法律改革者采取行动,通常都建立在如下假定的基础上,即:社会因果关系是简单的、容易估算的;用来减轻苦难、纠正弊病的方案,都会达到预期效果。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通过教导人们科学思考社会因果关系,可以让人们认识到社会有机体的巨大复杂性,并废弃草率的法律万能论。(40)达尔文的那种事物历经漫长时期逐渐发生改变的概念,让斯宾塞嘲弄各种实现社会快速转型的计划时充满了底气。

在斯宾塞的展望中,社会学的伟大任务,是绘制“社会进化的正常路线”,让大家看到既定政策将如何影响社会进化,并谴责一切类型的干扰社会进化的行为。(41)社会科学是消极意义上的实用工具,其目的不是引导人们有意识地控制社会结构、组织或功能的进化,而是让大家明白绝对做不到这种控制;组织起来的知识所能尽力而为的,就是教导人们更乐意接受前进的动力。斯宾塞指出,真正的社会理论的作用是发挥润滑剂的功能,而不是成为前进的动力。它能润滑轮子,防止摩擦,但不能保持发动机运转。(42)他说:“没有什么比让社会畅通无阻地进步来得更好,然而,为追求错误的观念而采取的政策可能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干扰、扭曲和压制进步。”(43)斯宾塞断定,任何一种关于社会的完备理论,都会承认生物学的“普遍真理”,并通过“人为保护那些最不能照顾自己的人”而避免违背选择原理。(44)

迅速的扩张、各种手段的利用、不顾一切的竞争以及对失败的断然拒绝,内战后的美国就像一幅描绘达尔文主义者生存斗争和适者生存情景的巨型人物漫画。成功的企业家显然几乎全都本能地接受了达尔文的术语,这些术语似乎就是对他们生存状况的描述。(45)商人通常都不是善于表达的社会哲学家,但对他们的社会观进行粗略的重现后,可以看出,社会选择理论中的各种看起来言之成理的类比同他们的思维十分契合,斯宾塞体系的那种滔滔不绝的进化乐观主义甚受他们欢迎。在一个弥漫着进步信念的国家里,甚至许多道德视野比那些做生意办企业的人士广阔得多的人,也在追求金钱上的成功。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在《民主远景》(Democratic Vistas)一书中写道:“我清楚地认识到,在美国盛行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商业活力,和对财富近乎疯狂的渴求,构成了改良和进步的组成部分,对为我所强烈要求的那些结果作准备,必不可少。我的理论中包括财富,也包括获取财富……”铁路主管昌西·迪普(Chauncey Depew)断定,出席纽约各种盛大宴会和公共筵席的宾客,是成千上万为了名誉、财富或权力来到纽约的芸芸众生中的优胜者,正是“卓越的能力、远见和适应力”使他们成功地在这个大都会上演的种种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毫无疑问,他的这番话赢得了众多喝彩。(46)另一位铁路大王詹姆斯·J. 希尔(James J. Hill)在一篇为企业兼并辩护的文章中,指出“各家铁路公司的命运是由适者生存的法则决定的”,并暗示大的铁路企业兼并小的铁路企业代表了工业上强者的胜利。(47)约翰·D. 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则在一所主日学校的演讲中,以一种熟悉各种竞争方法的口吻宣称:

大企业的成长不过就是适者生存而已……只有牺牲周围早熟的花蕾,才可育出一支灿烂、芬芳的美国丽人,让观者赏心悦目。这不是商业领域出现的邪恶倾向,而只是自然法则和上帝法则拟制的结果。(48)

斯宾塞最著名的门徒是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后者找到了这位哲学家,成了他的亲密朋友,给了他无数的捐赠。卡内基在他的自传中,讲述了他对基督教神学的崩溃感到多么烦乱不安和困惑不解,直到他孜孜不倦地阅读达尔文和斯宾塞的著作之后才豁然开朗。

我记得那光亮就像洪水一样涌了过来,一切都是那么清晰。我不仅摆脱了神学和超自然的东西,还发现了进化的真相。“一切都好,因为一切都在变得更好”成了我的座右铭,成了宽慰我的真正源泉。人不是带着堕落的本能被造物主创造出来的,而是从低级形式上升到高级形式的;其走向完美之路,也没有哪一处会是终点。他面向光明,站在阳光之下举目仰望。(49)

认识到社会法则建诸自然秩序的不变原则之上,或许也会让人感到宽慰。卡内基在《北美评论》的一篇文章中(这篇文章被他列为自己的上乘佳作之一),强调了竞争法则的生物学基础。尽管这项法则貌似严厉冷酷,但无论我们怎么反对,他写道,“它就在这儿。我们无法规避它,也找不到任何东西可以替代它。虽然法律有时对个人来说冷酷无情,但对整个种族来说是至为恰当的,因为它保证了在每个活动领域都是适者生存”。即使文明最终抛弃其个人主义基础是可取的,但这样一种改变在我们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它属于另一个“长久美满的社会学层面”,而我们的责任是与此时此地联系在一起的。(50)

斯宾塞的社会思想为人所接受,同他整个思想的主体部分受到欢迎是分不开的。然而,其成功也可能部分来自他说出了那些捍卫美国社会现状的人想听的话。农民党人(Grangers)、绿币党人(Greenbackers)、单一税制主张者(Single Taxers)、劳工骑士团(Knights of Labor)、工会主义者(Trade Unionists)、平民主义者(Populists)、乌托邦社会主义和马克思社会主义者(Socialists Utopian and Marxian),都对现有的自由企业模式发起了挑战,要求国家采取行动实施改革,或者是坚持彻底重塑社会秩序。那些希望以既定方式继续下去的人迫切需要对不断高涨的批评声音作出理论上的回答。铁器制造商亚伯兰·S. 休伊特(Abram S. Hewitt)说:

宗教制度和政府体制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使在自由方面平等——也即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并因而平等享有财产所有权——的人们,安于接受由正义法则的应用必然导致的财产分配上的不平等。(51)

这个问题,斯宾塞的体系可以解决。

保守主义和斯宾塞的哲学如影随形。自然选择理论和为自由放任生物学的辩护,在斯宾塞的正式社会学著作和一系列较短的论文中,都有宣讲,从而满足了自然选择对科学依据的渴望。斯宾塞呼吁给予个人企业绝对自由,是对宪法禁止不经正当法律程序妨碍自由和财产的一份重要的哲学声明。斯宾塞在宇宙框架内提出了一种总的政治哲学。正是同一种政治哲学,在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解释中,发挥了光彩夺目的作用,扭转了国家改革的潮流。正是斯宾塞哲学与最高法院对正当程序的解释的融合,最终鼓舞霍姆斯大法官(Mr. Justice Holmes)(他本人是斯宾塞的崇拜者)去抗议“第十四修正案没有担当起赫伯特·斯宾塞先生‘社会静力学’的角色”。(52)

推广斯宾塞的人在社会问题上的看法也同样保守。1872年,尤曼斯还从自己的科普工作中抽出时间,攻击要求推行八小时工作制的罢工者。他以典型的斯宾塞风格敦促说,劳动者必须“接受和平的、建设性的、受理性支配、一点一点改进和进步的文明精神”。指望采取胁迫手段和暴力措施来骤然获得巨大利益,必将被证明为实属幻想。他认为,如果人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学习了政治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这些错误是可以避免的。(53)尤曼斯抨击新成立的美国社会科学学会(American Social Science Association)把心思全都花在不科学的改革措施上,而不“从科学的角度对社会进行严格的、不偏不倚的研究”。他宣称,不了解社会行为规律,改革就是盲目的;社会科学学会要是承认有那么一个顺乎自然的、自我调节的活动领域,政府对这个领域进行干预通常会贻害无穷,那社会科学学会可能就会有更好的表现。(54)在那些同尤曼斯一样相信科学表明“我们的命好还是不好,都是与生俱来的;被领到社会底层去挣扎求生的人,无论是谁,都永无可能爬到社会上层,因为天地万物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的人看来,社会改良活动几乎没有任何空间。(55)

接受斯宾塞主义哲学导致了改革意志的麻痹。在《进步与贫穷》(Progress and Poverty)出版几年后,有一天,尤曼斯当着亨利·乔治(Henry George)的面,极其愤怒地斥责纽约的政治腐败和富人的自私自利,说他们只要发现这么做有利可图,就会视而不见或者推波助澜。“你建议怎么办?”乔治问。尤曼斯回答说:“什么也做不了!你和我什么都做不了。这都是进化问题。我们只能等着进化。也许四五千年后,进化可能会将人带出这种状态。”(56)

1882年秋天可能是斯宾塞在美国最受欢迎的高光时刻。当时,他到美国进行了一次令人难忘的访问。尽管斯宾塞很厌恶记者,但他还是受到了媒体的极大关注。酒店经理和铁路代理商也争相为他服务。(57)斯宾塞最后同新闻界的先生们来了次“综合访谈”,他(语气有些刺耳地)说他担心美国的国民性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充分利用其共和制度的程度。不过,前景还是令人鼓舞。(58)他告诉记者,根据“生物学真理”,他推断,雅利安人种的同源变种最终混合形成的族群,将繁育出一类比迄今存在的形态更优质的人。无论美国人可能需要克服什么困难,他们都“有理由期待,有一天他们会创造出一个比世界上任何已知文明都要伟大的文明”。(59)

这次访问的高潮是在德尔莫尼科餐厅(Delmonico’s)匆匆举办的一场宴会,它给了美国社会名流挨个向斯宾塞表达敬意的机会。参加晚宴的都是美国文学界、科学界、政界、神学界和工商界的领袖。斯宾塞向这群显要人物传达的信息多少有些令人扫兴。他说,他观察到,美国人的生活节奏太快,劳动强度太高,过于信奉勤劳,他的朋友们会因过度操劳最后弄垮了身体。客人们用一轮发愤的恭维来酬谢他反对发愤的呼吁,这让平时自视甚高的斯宾塞也感到极度难堪。(60)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把社会学方法的基础归功于这位贵宾;卡尔·舒尔茨(Carl Schurz)认为,要是南方熟悉他的《社会静力学》,内战就可以避免;约翰·费斯克断言,他对宗教的贡献和对科学的贡献一样大;亨利·沃德·比彻在一番大大的表扬之后,来了句很不合时宜的话:愿死后与他在阴间再次相聚。

尽管对斯宾塞思想的精妙之处,客人们领会得还不甚到位,但这场宴会业已表明,他在美国确实大受欢迎。在码头候船返回英国时,斯宾塞抓住卡内基和尤曼斯的手,向记者喊道:“这是我最好的两个美国朋友。”(61)就斯宾塞而言,这是他个人罕有地表现出热情姿态;但更重要的是,这象征着新的科学与商业文明观念之间的协调。(62)

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的批判改良主义、哲学领域的实用主义,以及其他动摇斯宾塞红极一时的地位和取代其思想的倾向的兴起,这个问题留待以后另行讨论。此处仅指出,斯宾塞1903年去世时,其作品洛阳纸贵的盛况已经远逝多年。斯宾塞晚年已经意识到,时代的潮流正与他的说教背道而驰。据在此期间的一位到访者说,他发现,斯宾塞对自己的政治学说不受重视、个人主义的衰落和社会主义理想的兴起,感到“极度失望”。(63)“二十五年前,赫伯特·斯宾塞的名字如雷贯耳,”1917年一位宗教评论家奚落道,“但大英雄何竟仆倒!现在人们对赫伯特·斯宾塞的兴趣多小啊!”(64)

诚然,对于年轻人来说,斯宾塞的名字已经失去了昔日的权威光环,但这位作者忘了,当时那些步入练达老成年纪的人——已经挑起社会大梁的那代人中间的政治家、实业家、教师和作家——都是在斯宾塞的陪伴下度过自己的青春的。无论《综合哲学》已经变成什么样子,其进化个人主义标记是无法磨灭的。直到1915年,《论坛》(Forum)还认为宜重新编印一本斯宾塞的个人主义论文集。文集拟收录《人对国家》(“The Man Versus the State”)、《新托利主义》(“The New Toryism”)、《即将到来的奴隶制》(“The Coming Slavery”)、《过度立法》(“Over-Legislation”)、《立法者的罪过》(“The Sins of Legislators”)等文章,以及邀请共和党那些璀璨群星撰写的评论。这些共和党人响当当的名头,足以打消人们对斯宾塞在杰出国家领导人当中所具影响的怀疑。(65)在编辑向“知悉斯宾塞的作品在我们社会体系中所具有的巨大价值的美国思想界领袖”发出征稿启事后,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Nicholas Murray Butler)、查尔斯·威廉·艾略特、众议员奥古斯特·P. 加德纳(Augustus P. Gardner)、埃尔伯特·H. 加里(Elbert H. Gary)、大卫·杰恩·希尔(David Jayne Hill)、亨利·卡伯特·洛奇(Henry Cabot Lodge)、伊莱休·鲁特(Elihu Root)和哈伦·费斯克·斯通(Harlan Fiske Stone),都作出了回应。希尔说,斯宾塞在英国一直在同一种致命的、不合逻辑的做法作斗争,他自己在工作中看到,本国也有这种做法。“那就是,以自由的名义渐渐强迫你接受一种新的束缚……公民被迫日益屈从于越来越专横的官僚主义。”希尔的评论表明,这些文章是作为向威尔逊的“新自由”(New Freedom)发起挑战的宣言而被再版的。(66)

在个人主义成为国家传统很久之后,斯宾塞的学说才传入这个共和国。然而,在我们工业文化的广阔时代,他却成了那个传统的代言人,如果说他的贡献不曾改变个人主义潮流的进程的话,那也极大地推进了这种潮流。如果说后人似乎感觉不到斯宾塞对美国思想的持久影响的话,那兴许只是因为美国把斯宾塞的学说吸收得太彻底了。(67)他的语言已经成为个人主义民间传统的标准规范。“你不可能让这个世界把什么都精心计划好了,处处都是温情,”米德尔镇的商人说,“谁最强,谁最好,那谁就活下去,毕竟这是自然法则,过去一直是这样,将来也会一直如此。”(68)

(1) David Duncan, The Life and Letters of Herbert Spencer (London, 1908), p. 128.

(2) 威廉·詹姆斯写道,斯宾塞“是那种能够为不知道其他哲学家的人所欣赏的哲学家”,Memories and Studies, p. 126。

(3) M. De Wolfe Howe, ed., Holmes-Pollock Letters (Cambridge, 1941), I, 57–58. 帕林顿写道:“斯宾塞铺设了一条宽广大道,本世纪后期美国人的思想便在这条大道上驰骋。”Main Currents in American Thought, III, 198.

(4) Duncan, op. cit. , pp. 100–101, Fisk, The Letters of John Fiske, passim.

(5) Fiske, Edward Livingston Youmans, pp. 199–200. 后来甚至在英国销售也可以获利。New York Tribune, December 9, 1903.

(6) Atlantic Monthly, XIV (1864), 775–776.

(7) 约翰·杜威写道:“他让人们完全接受了他的理念,即使是非斯宾塞主义者也得用他的方式说话,并根据他的说法调整他们的问题。” Characters and Events, I, 59–60.

(8) Charles H. Cooley, “Reflections upon the Sociology of Herbert Spencer,”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XXVI (1920), 129. 莱斯特·沃德直到1898年还认为,美国的社会学家“差不多全是斯宾塞的门徒”。Outlines of Sociology, p. 192.

(9) Garrulities of an Octogenarian Editor, p. 298. 另请参见New York Tribune, December 9,1903。

(10) Myself (New York, 1934), p. 8.

(11) Herbert Spencer, Autobiography, II, 113n. 该数字仅包括授权出版的版本。此外还有许多是在国际版权生效之前,未经授权擅自印刷的。

(12) Nation, XXXVIII (1884), 323;另请参见“Another Spencer Crusher,” Popular Science Monthly, IV (1874), 621–624。有一份批评斯宾塞的著作书目载于J. Rumney, Herbert Spencer’s Sociology, pp. 325–351。

(13) “由此看来,在处理每一个主题时,无论它看起来离哲学有多远,我都发现可以回到自然秩序中的某种终极原理上来。” Spencer, Autobiography, II, 5. 有一篇非常尖锐的文章论述了斯宾塞的哲学同其社会偏见之间的关系,参见John Dewey, “Herbert Spencer,” in Characters and Events, I, 45–62。

(14) 用原定义的话来说,“进化是物质的整合和与之相随的运动的耗散;在此过程中,物质从一种不确定的、分散的同质状态交替到一种确定的、聚合的异质状态;而在此期间,被保留的运动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First Principles (4th Amer. ed., 1900),p. 407.

(15) “The Instability of the Homogeneous,” ibid. , Part II, chap. xix.

(16) Ibid. , pp. 340–371.

(17) Ibid. , p. 496.

(18) Ibid. , p. 530.

(19) Ibid. , pp. 99, 103–104.

(20) Emma Brace, ed., The Life of Charles Loring Brace, p. 417; 试比较Lyman Abbott, The Theology of an Evolutionist, pp. 29–30。

(21) Daniel Dorchester, Christian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p. 660.

(22) 引自The Joyful Wisdom, in Crane Brinton, Nietzsche (Cambridge, 1941), p. 147。

(23) Life and Letters, I, 68. 另请参见The Origin of Species, chap. iii。

(24) My Life (New York, 1905), pp. 233, 361.

(25) “A Theory of Population, Deduced from the General Law of Animal Fertility,” Westminster Review, LVII(1852), 468–501, 尤见499–500; “The Development Hypotheses,” 重印收录于Essays (New York, 1907), I, 1–7; 参见Autobiography, 450–451。

(26) 参见其同魏斯曼之间的争论,收录于Duncan, op. cit. , pp. 342–352。

(27) Social Statics, pp. 79–80.

(28) Ibid. , pp. 414–415.

(29) Ibid. , pp. 325–444.

(30) 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指责,说他的社会学过于依赖生物学,斯宾塞在《生物学、心理学与社会学三者的关系》这篇文章中,为自己进行了辩解,并称,他也一直都充分利用了心理学。“The Relations of Biology, Psychology, and Sociology,” Popular Science, L (1896), 163–171. 在为他的伦理学著作辩护时,他还辩称,他从来就没有把生存斗争神化。“Evolutionary Ethics,” ibid. , LII (1898), 497–502.

(31) Duncan, op. cit. , p. 366.

(32) “A Society Is an Organism,” 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 (3rd ed., New York, 1925),Part II, chap. ii; 对斯宾塞有机体理论的精彩批判,参见Rumney, op. cit. , chap. ii。

(33) 斯宾塞在贯彻他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时,并没有做到始终如一。正如欧内斯特·巴克所指出的那样,他无法克服其个人主义伦理同他的有机社会观之间的对立。Barker,Political Thought in England, pp. 85–132. 斯宾塞似乎从他的个人主义偏好中得出了原子论的观点,即社会不过是其个别成员的总和,其特征来自他们特征的总和,这在《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学研究》中表达得最清楚。Social Statics, pp. 28–29; The Study of Sociology, pp. 48–51. 然而,斯宾塞又在《社会学原理》一书中说,在社会有机体中产生了“一种整体的生命,它与构成其单元的生命截然不同,尽管它是由这些单元产生出来的生命”(3rd ed., I, 457)。在他的伦理标准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的二元论,这些标准有时是由进化的客观要求决定的,有时则又是由个人的享乐主义决定的。试比较A. K. Rogers, English and American Philosophy since 1800, pp. 154–157。

(34) 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 II, 240–241.

(35) Ibid. , Part V, chap. xvii.

(36) 从尚武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观点在所谓“不列颠治下的和平”时期似乎更能说服人。Ibid. , II, 620–628.

(37) Ibid. , Part V, chap. xviii, “The Industrial Type of Society”; 试比较The Principles of Ethics, Vol. II, chap. xii。

(38) Principles of Sociology, II, 605–610; 另请参见Principles of Ethics, I, 189。

(39) Cooley, op. cit. , pp. 129–145.

(40) The Study of Sociology, chap. i.

(41) Ibid. , pp. 70–71.

(42) Duncan, op. cit. , p. 367.

(43) Spencer, op. cit. , pp. 401–402.

(44) Ibid. , pp. 343–346.

(45) 一位社会学家1896年写道:“如果这位‘工业巨头’有时候没有表现出一种好斗的精神,我会感到奇怪,因为他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主要是因为他比我们大多数人更能战斗。竞争性的商业生活不是一个舒适的花坛,而是一个战场。在这里,‘生存斗争’把工业界规定为‘适者生存’。在这个国家,巨大的奖赏不在国会,不在文学界、法律界、医药界,而是在工业界。成功者因其成功而受到赞扬和尊敬。商业繁荣带来的社会回报,无论是权势、赞美还是奢华,都是如此之大,足以吸引那些最有才智的人。具有非凡才能的人在制造商或商人的职业生涯中找到了发挥最大能量的机会。正是所处环境的那种危险,令冒险精神和创造精神为之着迷。在这场无声而又激烈的竞争中,一种特殊类型的男子气概得到了发展,其特点是活力四射、精力充沛、专心致志、娴于结合使用各种力量达到目的,以及对社会事件后果的高瞻远瞩。” C. R. Henderson, “Business Men and Social Theorists,” American Journalof Sociology, I (1896), 385–386.

(46) My Memories of Eighty Years (New York, 1922), pp. 383–384.

(47) Highways of Progress (New York, 1910), p. 126; 另请比较参阅p. 137。

(48) 引自William J. Ghent, Our Benevolent Feudalism, p. 29。

(49) Autobiography of Andrew Carnegie (Boston, 1920), p. 327.

(50) “Wealth,” North American Review, CXLVIII (1889), 655–657.

(51) Allan Nevins, ed., Selected Writings of Abram S. Hewitt (New York, 1910), p. 277.

(52) Lochner v. New York, 198 U. S. 45 (1905).

(53) Youmans, “The Recent Strike,” Popular Science Monthly, III (1872), 623–624; 另请参见R. G. Eccles, “The Labor Question,” ibid. ,Ⅺ (1877), 606–611; Appleton’s Journal, N. S. V (1878), 473–475。

(54) “The Social Science Association,” Popular Science Monthly, V (1874), 267–269. 另请参见ibid. , VII (1875), 365–367。

(55) “On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Human Nature,” 重印于Fiske, op. cit. , p. 482。保守的斯宾塞主义视域下的其他主张,参见Erastus B. Bigelow, “The Relations of Capital and Labor,”Atlantic Monthly, XLII (1878), 475–487; G. F. Parsons, “The Labor Question,” ibid. , LVIII(1886), 97–113。还可参见“Editor’s Table,” Appleton’s Journal, N. S., V (1878), 473–475。

(56) Henry George, A Perplexed Philosopher, pp. 163–164 n. 费斯克赞同尤曼斯的保守主义,但并不那么担心激进主义对美国未来的威胁。参见Fiske, op. cit. , pp. 381–382 n。一位深受斯宾塞影响的美国思想家的社会观,参见Henry Holt, The Civic Relations(Boston, 1907), 以及Garrulities of an Octogenarian Editor, pp. 374–388。

(57) Duncan, op. cit. , p. 225.

(58) Youmans, ed., Hebert Spencer on the Americans, pp. 9–20.

(59) Ibid. , pp. 19–20. 参见Nation, XXXV (1882), 348–349。

(60) Spencer, Autobiography, p. 479.

(61) Burton J. Hendrick, The life of Andrew Carnegie (New York, 1932), I, p. 240.

(62) Ibid. , Vol. II, chap. xii.

(63) W. H. Hudson, “Herbert Spencer,” North American Review, CLXXVIII (1904), 1–9.

(64) Catholic World,转引自Current Opinion, LXIII (1917), 263。

(65) 这些论文1916年由特鲁克斯顿·贝亚勒(Truxton Beale)编辑、结集成著作《人对国家》,重新出版。

(66) Ibid. , p. IX. 见载于《国家》的评论,Nation, CI(1915), 538。阿尔伯特·杰伊·诺克于1940年挑选出斯宾塞的一些文章,将其辑为一本有关新政的评论性著作,著作标题与贝亚勒的版本同名。

(67) 参见Thomas C. Cochran, “The Faith of Our Fathers,” Frontiers of Democracy, VI (1939),17–19。

(68) Robert S. and Helen M. Lynd, Middletown in Transition (New York, 1937), p.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