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一 之

康德在长达四十一年之久的教学生涯中,曾实际讲授《逻辑学》二十八次。遵照教育部门的规定,授课必须采用官方许可的教本;康德所用者是迈埃尔教授的《逻辑学》,不过他因受到当时文教大臣策德利茨的尊重,尽管大体仍按原书章节讲解,但他完全可以自由发挥,不唯删减增补任意,而且曾公开对原书某些论点进行辩驳。据一些听讲学生说,康德上课时都带着原书,但其中都夹有乃至粘贴着自己所写的许多纸条。

当时大学的风气,是学生往往将听讲笔记私印出售。巴黎大学直到本世纪三十年代,文科、法科学生印售听讲笔记之风仍很流行。有关康德《逻辑学》笔记,在普鲁士学院本的《康德全集》中,所收入者竟达七种,耶舍1800年出版的康德《逻辑学》亦是其中之一,不过它在出版前曾经康德亲自审定过,与其他几种比较起来,自应更具有权威性。

大家知道康德的辩证法,若与黑格尔相较,当然很贫乏。但是他为开辟近代辩证法筚路蓝缕之功,其伟大也是不能否认的。

康德于“量”、“质”、“关系”的逻辑传统判断分类之外,又创设“模态”一类,这意义是深远的。因为旧形式逻辑,如康德所说,是不管内容的,而范畴表的模态一栏,所列的“可能与不可能、存在与不存在、必然与偶然”,三对范畴,又不能不涉及概念的内容实质,这就突出地表明了从形式逻辑到所谓先验逻辑的转变。从西方最近一二十年中所谓“模态逻辑”的兴起,就某种意义而言,近代数理哲学发展到现在,其逻辑打破了传统主语、谓语概念联结方式,用数学算术化技术,来处理旧形式逻辑问题。罗素曾简明地指出过“传递关系”本是旧逻辑无法解决的问题,而数理逻辑却明快地解决了。但在这种技术长足进展的今天,数理逻辑却不得不回过头来,研究其一向反对的要过问其逻辑项所指的内容实质问题,这就是现代所谓模态逻辑。这也就是说近代数理逻辑有惊人的进步,其应用效能尤其使工业社会改观;然而它的各流派都深深为悖论所困,亦即为有理由的矛盾所困。于是发生了上述的转向,西方有些数理逻辑家近来甚至公开说要研究辩证法。

康德对辩证法的贡献,更在于他将他的范畴表的四类范畴,每一类的三项均以正、反、合的方式来说明。他是自觉的、深思熟虑的,并非偶发的泛论。费希特虽然沿袭康德“正、反、合”公式,贯穿它于整个体系,但他对最根本的自我与非我之统一这个“正、反、合”公式,却把合题说成是自我正题与非我反题的相互限制,虽然康德关于“质”的范畴也说过肯定、否定之结合是“限制”,但并未将它普遍化。费希特以“相互限制”来概括其主要论旨的合题,显然不能令人满意。黑格尔用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来比拟康德的范畴表的正、反、合。黑格尔诚然在早期著作中已有“上帝死了”的名言流传至今,用圣父作正题,圣子(即耶稣、亦即上帝)作负题,两者结合为“圣灵”作合题,以此来牵合康德的公式,形式上也未为不可;但就康德自身而论,这未免故意贬低,有失公允。

康德对辩证法开创之功是不可磨灭的。他的《逻辑学讲义》中译本的问世,对于研究康德逻辑学——辩证法思想的衍变发展,一定会有不小的帮助。

我曾有机会审校全部译稿,又知道译者对一些逻辑术语不大有把握时,曾向金岳霖先生请教;金先生耆年硕学,对新进后辈,还不辞谆谆指点,至今思之,犹深为感动。商务印书馆不顾近年学术书籍极为滞销的情况,毅然出版此书,其继承发皇“商务”,努力宣扬文化、科学之传统,精神至堪钦佩。

1988年3月14日于北京